优化营商环境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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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计划

优化营商环境计划范文1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3日,当时并不符合2018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2019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2019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30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优化营商环境计划范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kenky”为你整理了这篇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用坚持守护成功的花如果你问叶开华“从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工作辛苦吗?”她一定会毫不在意地告诉你“不辛苦啊,我都没干什么。”听着她轻描淡写的话语,不熟悉她的人也许就认为她真的没做什么,只有身边的人才知道,为了助力企业发展,她不厌其烦地调处息争,挑灯夜战只为攻破新难题,一次次地走访企业解决法律问题......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叶开华先后在灵山县人民法院石塘人民法庭、立案庭、民二庭工作,在处理民事纠纷方面特别是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打响后,叶开华就被任命为灵山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人。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她,企业的发展涉及到许多方面,一招不慎满盘皆输,一个企业能够长久健康地发展更是来之不易,所以为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利益,调解是上上策。

2011年,吴某和邓某等人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在灵山、浦北等地合伙经营奶粉店,经过多年的经营,2020年,店铺数量已增加到十余家。但随着经营逐渐扩大,双方的矛盾也慢慢增加。因经营的货款、固定资产以及利润等账目不清,在结算钱款时,吴某认为利润分配不合理,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并于2020年6月15日将邓某等人诉至法庭。叶开华接收这个案件之后,多次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在运费、铺租、员工工资等许多款项都存在纠纷,且由于当事人缺乏相关的会计知识,基于朋友间的信任,有些款项没有记到账本上,当事人在多笔款项上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僵持不下,互不让步。

眼看着调解陷入僵局,无法继续开展下去,而原告甚至不顾共同合伙人的权益到店铺寻衅闹事,严重影响了店面经营。看着一个经营甚佳的企业因为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而受牵连,一直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叶开华不禁惋惜和着急,考虑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不甘心的她重新梳理案件,决定从纠纷源头——混乱的账目入手,试着再调解一次!

“吴某,既然你们在账目上存在争议,彼此不信任,那我们让专业人士对账,你看怎么样?”“邓某,你看现在已经影响经营了,这样下去只会两败俱伤,我们帮你重新梳理账目,再结合你们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你觉得如何?”......经过一番解释说明,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慢慢不再强硬,电话里的语气变得柔和了一些,吴某和邓某均表示要考虑一下,叶开华心里知道,这回有戏了!

之后几天,叶开华趁热打铁,又展开新一轮电话攻势,每天都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吴某,你考虑得怎么样了?......”“邓某,你放心,由专业人士做账,保证科学合理、客观中立......”经过五六天的软磨硬泡,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重新梳理账目。理清账款后叶开华认真地核对双方的请求,经过她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终于做通吴某和邓某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在那份长达24页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这起合伙纠纷案经过漫长而艰难的调解终于在叶开华的耐心和坚持下画上了圆满的句点。

用汗水浇灌初生的花

众所周知,民事案件的特点就是复杂、多变。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案件就有一千种情况。每当面对企业新的法律问题,叶开华就会更加地谨慎,通过学习新知识和查找相关案例进行佐证,生怕因为处理不当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2020年5月11日,叶开华接到一个灵山县某影视公司股东资格确认、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其中涉及公司隐名出资和隐名股东认定的问题。“隐名股东认定”对于叶开华来说是陌生的,股东认定、变更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她决定从过往的案件中吸取经验,但是叶开华找遍了法院的卷宗也没有找到相关案例。原来,这也是灵山法院第一个关于隐名出资和隐名股东认定的案例。

白天要调解、开庭、见当事人,晚上有时还要写判决书,她就利用睡前饭后和周末的时间反复研读《广西审判实务与探索<公司纠纷和破产审判专辑>》和《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裁判指引》这两本书。整整三个星期,她把这两本书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生怕遗漏了哪些重点。“当事人来法院解决问题,说明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我们,我们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不懂装懂啊!”叶开华如此说道。最后,她结合该案例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撰写了20页的判决书,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也为该院以后受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除此之外,她还草拟了《灵山县人民政府和灵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优化债权申请流程的实施细则(实行)》等办理破产指标相关制度的文件,以此优化破产审判外部环境,有效解决破产审判中的难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用法律扶持成长的花

一般来说,主动到法院寻求帮助的企业大多是已经出现问题的企业。这样服务企业太被动了,也无法帮助还没出现问题的企业,叶开华思索着,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出击。于是她积极“送法上门”,走访辖区企业,开展企业座谈会,收集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法律的实际需求。那段时间,在辖区内的木材厂、建材厂等工业园区总能见到她奔波的身影。

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后,叶开华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任务,协调各部门对照指标进行量化分解任务,督促各承办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为了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她还将这些数据形成报表。报表数据多,项目细,需要非常专注和细心,为了不出差错,她常常反复校对,不知不觉就工作到深夜。四岁的女儿经常向她抱怨“妈妈,我都睡觉了,你还没回来。”

优化营商环境计划范文3

按照全局工作安排,质监站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对《关于开展“集中整顿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体学习讨论,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执行。

实施方案对作风纪律、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方法和主要步骤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结合方案要求及科室实际工作,重点对照对照作风纪律大整顿问题清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问题清单,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工作纪律、服务群众、担当不够等方面的问题,逐项反思检查,开展自查自纠。

作风纪律整顿进一步明确了日常管理制度、强调了工作纪律,通过学习科室全体人员认识到当前开展专项整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我们要认真解决存在的考勤外出报备不严格、工作氛围不突出等问题,一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保持对局各项工作制度的敬畏心;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热情服务,明确工作改进目标,真正做到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为牢固树立为企服务的理念提供良好的指引,通过反思学习,我们要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坚持底线思维,不越红线,把好廉政关,深入了解企业面临困难,换位思考,站在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提高主动服务能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质量监管工作的深入推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体人员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严肃工作作风纪律的意义,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要求,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同时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并内化于心,找准工作与制度的平衡点,增强合规理念和合规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质量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放管服”改革理念,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提前告知,主动帮扶,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流程。在质量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多与辖区各建设项目沟通,了解项目企业需求,主动解决项目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加快整改进程,减少对建设项目工期的影响。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监管责任,以良好的工程质量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质量监管手段,对涉及工程实体质量、质量行为、建筑材料、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安全的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监管,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优化营商环境计划范文4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牵头指标: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答卷样本企业分工

配合指标优化财产登记 破产营商环境 企业开办)

2020年以来,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从精简贷款申请材料、优化业务办理环节、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等方面着手,提升标准,强化措施,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全力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围绕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对标学习新泰市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便捷获得信贷内容及完成时限,推动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

(二)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优化营商环境。健全银企对接工作机制,依托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加大了融资政策与“获得信贷”评价指标解读力度,筑牢互信合作基础。拉出“获得信贷”办理清单,对标同质、同类机构先进水平,做深做实做细企业工作,精简业务办理环节及材料,缩短办理时间,除农发行外,其他金融机构平均办理环节由原来的5个减少至4个、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至6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2件减少至6件。

(三)畅通服务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人民银行县县支行、建设银行县县支行2个征信查询服务点的基础上,引导农行尽快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征信查询服务点,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征信自助查询设备,力争征信查询服务点达到4个。积极协调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目前,已有农行、建行、农商行3家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8月7日召开优化财产登记和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模式,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延伸至金融机构,实现资源共享,确保企业和个人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一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无需再到登记机构申请。目前,县农商银行已设置“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窗口开展业务,有6家金融机构已铺设登记专线,正在积极开展设置自助终端、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工作。

(四)搭建政银企合作桥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成绩的根本还是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加大企业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上争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严格执行减费让利政策,特别是大力争取降利率、新增授信、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千方百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截至8月末,全县贷款余额268.04亿元,较年初增加7.67亿元,增幅2.49%;余额存贷比73.49%,居全市第二位。扎实开展企业金融辅导员进企辅导工作,成立县金融辅导工作协调小组,组建10支金融辅导队,配套明确10名金融服务专员,指导33名企业金融辅导员与105家县级辅导企业定向对接辅导,筛选推荐56家市级辅导企业,切实打通了金融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经调研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县级辅导企业28家、融资需求额度9273万元,现已解决18家企业融资需求4453万元。

创新金融产品,开辟信贷绿色通道。细化措施,全力争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今年以来,6家银行为百货大楼3家纳入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9013万元,年利率低至2.9%-3.15%,从评级授信到发放贷款压缩至24小时以内。同时,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破解企业抵押、担保难题,截至目前,工行、农行、建行、邮储银行依据企业纳税、银行流水、工资发放或电费缴纳等情况,推出信用贷款,现已支持85家企业、7106万元;农发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抵押贷款1笔、额度5000万元;莱商银行开展政府采购贷1笔,额度500万元;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科技贷款,现已支持2家企业、1000万元;县农商银行推出创业担保贷款,现已支持9家企业、2090万元。

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面对资金链风险引发的三家担保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局面,争取银行采取降利率等措施予以帮扶支持,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稳定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指导县农商银行、沪农商村镇银行2家地方法人银行科学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并在“风险可覆盖、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为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支持,真正为企业节约了融资成本。

(五)开展督导调研,督促整改落实。为全面了解各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提高获得信贷工作水平,由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县县支行、银保监分局县监管组组成工作组,于8月25日-9月7日对各银行能否按照“4、6、6”标准办理信贷业务、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业务办理推进情况、企业开户办理时间、19年9月至今新发放贷款企业包保对接情况工作开展督导。在督导过程中按照各金融机构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提出了反馈整改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落实。

(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包保责任制度,做好与样本企业联系对接工作。根据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要求,2020年获得信贷指标企业样本筛选标准为评价期内参加银企对接会的企业,经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接,现已确定12家样本企业,并建立了部门联系企业包保责任制度,明确了包保责任人和分工责任人,与样本企业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联系对接,确保企业法人与企业相关人员知晓、理解、配合优化营商环境与便捷获得信贷相关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七)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问题清单即知即改。根据《县县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优化营商环境事项任务清单工作安排,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的精简企业获得信贷办理环节、缩短企业获得信贷办理时间、减少企业获得信贷申请材料已于8月底提前完成任务。根据县营商办反馈的关于便捷获得信贷问题清单,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确定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进行整改,其中信贷产品及担保政策分散、建立僵尸企业出清制度已于8月底整改完成。

优化财产登记

优化营商环境计划范文5

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细分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企业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十五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结果信息。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和改进执行监督工作。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鼓励支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立登记应当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有关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实行问责、追责。

优化营商环境计划范文6

一、聚焦精简审批,打造便利化政务环境

坚持用户思维,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下足“绣花”功夫,实现政务服务快办易办。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和“蓉易办”平台,实现100%事项网上可办,90%以上事项全程网办;打造税费服务新体系,成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实现所有税费种类申报100%“网上办”。在全市率先推行14项涉税事项“免填单”,“纳税服务综合质效指数”位于全市前列。扎实推进“跨省通办”政务服务,截至2021年8月20日,已与外省9个区县签订点对点“跨省通办”框架协议,共计办结跨省(含川渝)通办事项2468件。二是深化商事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试点,设立市场准入“综合一窗”,实行主题式服务,创新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智能审批”,在全市率先实现企业开办3小时内办结。三是创新审批机制。在全国首创行政审批现场勘查全程标准化电子化,在全省首创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等事项“承诺制+云现勘”模式,改革经验被评为2020年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做法。

二、聚焦精准发力,打造市场化发展环境

坚持市场化逻辑提升专业化水平,引入更多符合主导产业的城市合伙人,在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开发建设等领域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一是提升企业服务。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调度工作机制,开展“金帮办”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成功获批创建“四川省专业市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在全国首创市场服务站,建立全省首个专业市场商户信用管理体系,打造了“一户一码”商户信用身份证。坚持以链招商,签约引进航天二院成都分院、辰创科技西部智造中心等高能级项目。二是配置项目用地。针对存量闲置工业用地和厂房,吸引社会资本和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参与招商运营推广、商业资源嫁接,推动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闲房向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特色商店等新产业、新商业转型,累计完成低效工业用地腾退2000余亩。三是促进政企沟通。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开展“金商茶叙”系列活动,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收集、解决、反馈闭环处理机制,形成主动对接和精准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搭建“企业服务云超市”+“企业诉求直通车”,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查询、无感推送、快速兑现。

三、聚焦包容审慎,打造法治化竞争环境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设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打造西部法律服务集聚区,创新构建集法律服务、法治体检、法治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全链条、一站式“法律产业服务中心”。研发全省首个“金牛e法通”自助终端。建设中小微企业法治服务体系,成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常态化法治体检服务,定期开展“送政策、送法律”活动,线下法治宣讲每月一讲,截至2021年8月,已服务企业逾千家。二是构建新型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更高水平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智能智慧监管和综合联动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加强司法保护。有序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建立“小额诉讼+示范调解”模式,创新深化“三源共治”工作体系,将“法治七进”与“三源共治”有机结合,打造诉源治理“金牛模式”。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智慧执行等“指尖诉讼、掌上办案”新模式。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编制完成《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实现“教科书式”执法,填补了我省行政执法领域标准化建设的空白。完善“一庭三所联调”机制,在全市率先建成劳动争议调解服务中心,“创建劳动争议调解服务中心经验”成功入围2020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四、聚焦开放发展,打造国际化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