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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管理范文1
关键词:金融安全金融周期风险管理
1金融风险的结构特征
1.1风险管理是金融具有的职能特征
在金融界著名的管理学家莫顿说过,金融既有六大显著的职能,风险管理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若不全面提高有关风险管理的品质,其他职能的功效也将无法发挥出来。比如,支付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那相对的支付管理效果也将无法得到发挥,若信用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那相对的信用管理的效果也将无法得到发挥。因而,在金融机构以及现代化企业中,构建企业价值、提升其经营效益,这就需要对金融的特性以及需求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金融机构跨界类的业务,在创新方面过度、规范躲避其监管部门等,以此导致金融出现危机,对自身的经济也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对金融产品的实质价值投资者无法正确的辨认,很多有效的经济信息也无法收集的到,致使金融机构也没有办法作出正确的投资方向。因而,金融自身的管理职能被强化是市场发展的前提。
1.2金融中包含一定的风险,是金融内在的属性
无论在金融体系中是单一的危机还是整体的危机,信用偿付是金融危机最终的表现方式。与此同时,需要货币与信用进行联系,才可以作为金融产生的前提,有货币存在的地方便会有违约的情况发生,进而引发金融的风险。换句话说,金融与风险是两者并存的。实践证明,在金融市场中,金融体系往往会有引发经济危机的能力,也是其罪魁祸首,当然其他的因素也有可能存在,但是只会起到推动的作用。例如,在商业银行内部诈欺风险,这是各种风险中比重最大的。此外,金融机构为了带来更好的社会效益,一些经济的衍生产品就会适时的推出,在市场运行的过程中,若与预期效果截然相反,会加剧风险的出现。因此,金融衍生产品也会有利弊的出现,虽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会有潜在的危险。
1.3金融风险的具体表现方式
金融的两大天然属性便是风险管理以及风险,其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风险的管理;另一方面是制造风险。将两者的关系进行平衡,便可以获取到最大的利润点。依据金融市场的形式,两者的力量也随之不断发生改变,若没有对金融机构控制得当,便会陷入一定的经营困境。因而,若要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就要使两者保持一定的平衡,反之,会推动爆发风险的危险存在。金融风险的表现方式是在宏观以及微观的两个层面上。以微观层面进行分析,发生金融风险是有一定的必然性存在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因不稳定的客户、不断改变的金融市场,造成每天的交易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对存在风险的金融群体来说,因部分金融机构对自身的风险没有能力去有效解决,造成整个金融体系承担起连带的责任。不过,这种风险对金融安全的破坏较小,只是不加以管理,则会产生重大的威胁。以宏观的层面进行分析,金融机构发生风险的机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在金融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外界可以将所遇到的风险进行化解,金融机构自身不必承担此风险。因而,从金融机构风险的形成,直至风险的破裂,会得到不断的救助,有着循环的周期性特征,并且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的金融部门,针对金融改革提出不断深化其机制,将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不断进行自我完善,以此使金融公司对自身的独立性、科学性得到有效保障,自身对抗风险的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升。这样不但对引发风险金融个体的数量有所减少,同时金融群体的利益也得到了保证,从而整个金融市场的安全发展得到有效提升。
2经济周期与金融风险的循环性
2.1实体经济周期便是金融周期的实质表现
具体表现在:企业是拥有破坏式创新周期的,这便是经济周期存在的重要原因,金融信贷与企业创新周期有着一定的联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新兴企业随之成熟,并成为主体企业,在这样的发展中,银行给予的信贷比例随之提升。不过,若此类企业衰败,银行的后期信贷风险会急剧上升,银行的信贷管理相对于来说谨慎些,萧条期企业作为抵押的商品,其价值有所下降,以此推动了银行顺周期的动作,经济形势因银行的顺周期动作进一步恶化。金融市场上,都拥有相似的周期性,与预期因素有关,产生的振幅会更大一些。随着很多的新兴企业走向成熟,在资本市场上,这些新兴企业的资产证券表现的更加优秀,曾经的夕阳企业逐步衰退,投资者的期望必定会在新一批创新企业的未形成前,因资产价格而引发崩溃。因此,金融顺周期的特征是“金融周期内生于企业破坏式创新周期,金融周期实质上反映了实体经济周期”。
2.2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受到当前去杠杆率的影响
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创新企业的更替是去杠杆问题的实质原因。去杠杆是以培养国有企业创新的能力,以及培养新兴私营业的创新技术,培养其能力在于改善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以此使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受到激发,创新出成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产权结构问题不仅仅是国企改革的重点,还包含其经营机制,改善经济机制属于产权改革的目标。拥有创新技术的私营企业的培养重点在于打造公正的环境市场、在行政审批程序上进行简化、创新技术的垄断利益要予以保护等,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作为其构建原则,为金融市场的融资提供便利,与此同时,对于不法行为给予严惩手段。
3基于金融安全的提升风险管理的措施分析
3.1完善对我国财政体系的监督制度
以国外的先进发展经验作为借鉴,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的制度进行完善,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也会因此得到提升,与此同时,建立相对完善、健全的法律监督管理机制。我国金融机构因此可以有法可循,为进入到国际金融市场作奠基。在借鉴其他国家的前提下,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偿付机制,帮助保险企业保障投资人以及投保人的利益。除此之外,对证券企业的财务监管得当,保障证券企业的财务与国际情况相吻合,以此推动金融管理实际工作中有证券企业的参与。
3.2构建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
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若想得到全方位的提升,其关键要构建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首先,提升对金融机构内部人员要进行培训,得到全方面的指导,使内部员工对目前的金融市场有更加清晰的了解,在此基础之上,展开系列活动,构建严谨有效的金融市场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对各部门主管提高抗风险的观念。其次,清晰金融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此提高金融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可以更加清晰准备的把握其市场,了解金融潜在危机,提升对金融风险的管理效率。
3.3我国金融市场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的发展机遇
因而,在合理拓展业务的基础之上,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到国际金融的竞争中,我国经济地位也会因此得到有效提升。金融机构要依据自身的特征,逐步与国际接轨,拓展其业务范围。与此同时,混合业务经营的方向作为其目标,将分业经营进行逐步转换,对自身的经营模式进行调整,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性因此得到有效保障。
4结语
总而言之,基于金融安全的方面分析,对金融周期的概念予以了解,这是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要对金融机构提升其抗风险能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以此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超.基于金融经济周期探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J].经济管理者,2015(28).
[2]何德旭.金融安全视角下的金融周期与金融风险管理[J].贵州省党校学报,2018(2).
[3]张婷.金融安全视角下的金融周期与金融风险管理[J].金融视线,2018(23).
金融安全管理范文2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存在问题;实施措施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34-01
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农村信用社应当充分认识到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从目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反洗钱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反洗钱意识淡薄
人民银行总行先后了《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农村信用社网点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普遍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而多数基层网点负责人也未能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教育还不够深入,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网点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二)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规章制度不详细,内部制度建设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再加上基层网点反洗钱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敷衍了事,对客户的认定仅限定于《公民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同时,由于对客户的宣传不够,社会公众仍然缺乏对反洗钱政策的了解,使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遇到较多阻力。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客户尽职调查不理解,不愿意透露职业、收入状况、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和反洗钱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而《反洗钱法》中,对客户的义务规定仅限于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难以给予银行更多的法律支持,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
(三)客户身份识别存在难点
“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对公客户还是对私客户,在开户时大部分会采用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件,公安联网核查系统的出现,为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提供了保障。但是,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按照规定,在开立账户时,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但一方面大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大多数的柜员对这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它的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其识别要点,因此,大多数银行柜员只能凭直观感觉对这些证件的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已经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采用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金融业务进行不法活动。而银行对客户的了解,也仅限于掌握客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内容,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经营范围等信息缺乏真实的、详细的了解。
二、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反洗钱意识,培养反洗钱骨干队伍
反洗钱培训是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是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证银行各个层级的工作人员都树立洗钱风险意识、反洗钱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保证员工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必备的技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网点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着重加强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培训应遵循“不同对象、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原则,可采取实地培训、网络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反洗钱有奖知识竞赛、在基层网点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操作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如果一个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构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过程中,银行应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使内部控制的方法、程序及措施在反洗钱工作中切实发挥保障作用。农村信用社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反洗钱制度措施,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指导网点营销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金融安全管理范文3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不仅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还关系到整个银行业的安全和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日益重视,对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也普遍提髙了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关注程度。
1.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是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的重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评价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根据近几年国际上出现的信息系统故障事件分析,如果银行信息系统中断1小时,将直接影响该行的基本支付业务;中断1天,将对其声誉造成极大伤害;中断2〜3天以上不能恢复,将直接危及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信息科技风险的深刻认识和日益重视。2008年7月,银监会颁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问责方案》,明确各银行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逐级签订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责任书。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组织全国金融机构开展了奥运信息科技风险全面自查工作,并相继对各主要商业银行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国家审计署也在对6家大型商业银行的2008年度全面审计工作中首次引入了信息科技审计的内容,着重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站在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髙度,分析当前我国银行业信息科技工作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国家有关监管和审计部门推出的这些卓有成效的管理措施,对银行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充分体现出了我国政府对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尚度重视。
2.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基本要求
在2004年正式公布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重新修订了银行风险的分类和定义,强调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的时候,不仅要重视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而且要将防范操作风险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并将信息科技风险明确划归操作风险的范畴,从而使得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成为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是银行提高IT治理水平的需要
根据IT治理模型,IT风险管理与战略一致性、资源管理、绩效评估等构成IT治理总体架构,而且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各家银行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对信息科技风险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从单一的信息安全转变为涵盖生产运行、应用研发、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全面IT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体现了银行的信息化程度和整体的风险管理水平。在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之后,商业银行已普遍认识到信息科技方面一旦发生风险事件,不仅会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还可能会对银行的声誉和市值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更加重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对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髙的要求。
二、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相应举措
根据国际权威机构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委员会(ISACA)的信息系统风险控制和IT审计工作的最佳实践指南,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应关注IT治理、软件生命周期管理(即项目开发与变更)、IT服务交付与支持(即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管理等五大领域。在上述领域,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采取了各种风险管理措施。下面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为例进行介绍。
多年来,工商银行坚持“科技兴行'“科技引领”发展战略,建立了集约化的科技组织体系,并逐步建立了与国际大银行相适应的先进的科技体系和技术平台。自2006年起,工商银行正式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了全行风险管理体系,作为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1.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工商银行成立了信息系统应急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主管副行长任副组长,信息科技部、办公室、个人金融部、运行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信息系统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灾难备份和恢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等工作。科技部门定期向董事会、行长办公会、技术审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工商银行总行以及分行的科技部门均设有负责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部门,建立了一支专业的风险防护队伍,为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2008年,国家有关监管、审计部门对工商银行目前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情况都给予了较髙的评价,认为工商银行构建了较完整的信息科技治理结构,构成了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信息科技审计三道防线。
2.项目开发管理
针对由于版本质量造成的应用研发风险,工商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保障应用系统研发质量。一是不断改进研发和测试管理流程,加强需求管理、项目方案审查、研发过程管理和项目质量控制;二是及时优化调整应用版本、测试和投产策略,针对版本投产比较频繁等情况,明确了“版本集中投产”的原则,切实降低因版本投产和生产变更带来的风险隐患;三是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力卩强沟通和协调,实现风险共担。
3.运行维护和操作管理
生产运行风险是信息科技风险的突出表现,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大约有50%的生产运行风险是由管理操作原因引起的。为此,工商银行始终坚持“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放在信息科技工作首位”的指导思想,并持续强化运行管理操作的各项措施,降低系统运行风险。一是建立了全行统一集中的监控管理平台(ECC),对主机和开放平台等各类应用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生产操作、监控的自动化;二是通过部署帮助台系统、网络管理系统、性能容量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等工具和系统,逐步提髙生产运行管理的自动化程度;三是建立了完备的应急管理体系,明确了应急预案和流程,确保出现紧急事件情况下能够进行妥善处理,将事件影响降至最低。
4.信息安全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的核心是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和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此,工商银行建立了一支专门的信息安全防护队伍,及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各类信息安全隐患。同时,积极落实信息安全体系规范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部署了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一系列信息安全防护工具,实施了客户端安全管理。由于采取了及时有效的防御措施,假冒网站、网络攻击等事件虽然时有发生,伹没有对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工商银行成功抵御了针对网上银行系统的恶意攻击,保障了电子银行业务正常开展,维护了企业声誉。
5.业务连续性管理
多年来,工商银行始终坚持“数据集中处理、主机灾难备份、平台多点接入、业务跨区受理”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技术体系建设,自行建立了国内同业领先的完善的技术灾备体系。2003年以后,工商银行建立了核心业务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实施了同城磁盘镜像,成为国内同业第一家同时具备同城和异地灾备系统的银行,为保障信息系统的连续性运行奠定了技术基础。与此同时,工商银行依靠自身力量制定了《信息系统连续性运作计划(ITCP)》,并从2005年开始,每年都进行一次全行业务级灾难恢复应急演练,模拟在上海的生产中心发生灾难或信息系统长时间无法得到恢复的情况下,将全行核心业务切换到北京的灾备中心的技术和业务处理,有效保障了灾备系统的有效性。
三、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需要思考的若干问题
目前,商业银行在实施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面对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要关注信息科技风险计量和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对于银行来说,操作风险本身就是一种比较难以控制的风险,目前世界银行业也没有一种公认的成熟方法来计量。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2007年所有的银行都要开始按照协议规定的三种方法中的一种来计算经济资本,进而控制操作风险。伹据调查,60%以上的银行未从2007年开始对操作风险实行量化管理,大多数银行的预期实施时间是2010年〜2012年。可见,银行业在对于整个操作风险的管理体系、流程、计量方法和工具等方面的探索还远远落后于传统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领域。而银行信息科技风险除了人为误操作因素以外,还与日趋复杂的信息系统软硬件环境直接相关,因此要对其进行科学、准确的度量和评估,存在更大难度。从全球范围来看,尽管国际上一些大银行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伹迄今为止真正构建出有效的、完善的、可量化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的银行却为数寥寥。因此,国内银行业需要首先考虑建立一套量化的指标体系,科学衡量银行的信息科技风险。同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在信息科技管理领域建立相应的标准规范,以指导和促进国内商业银行提髙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正确认识灾难备份体系建设的内涵
建立完备的灾备体系对银行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伹灾备体系建设应遵循什么样的标准和原则,是否所有银行系统都遵循同样的标准建设灾备系统,是商业银行在灾备体系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银行可以根据业务系统的重要性、灾难恢复的时效性要求和银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相关国际标准n,综合评定划分灾备等级,确定业务恢复时间(RTO)、业务丢失时间(RPO)等关键指标,在此基础上,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按照相应的标准开展灾备建设。目前,国外现代化商业银行普遍采用此种做法,首先确定系统的灾备等级,并相应实施不同的灾备策略,重点对关键设施和系统实施髙等级的灾备保护措施。
因此,建议国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各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级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借鉴国外银行的先进经验,优先确保关键设施和重要业务系统的连续性运作,在实现灾备体系建设目标的同时,也相应降低建设和维护的成本。
3.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需要业务部门的关注和共同参与
与应用产品创新工作需要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完成类似,虽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更多关注的是IT领域,伹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与业务部门息息相关。
在业务连续性管理方面,在科技部门建成了灾备系统的基础上,需要业务部门制定业务层面的应急计划,指导业务人员在信息系统中断和恢复时进行业务的应急处理,从而与科技部门协同开展应急恢复工作。
金融安全管理范文4
【关键词】网络时代 金融风险 安全管理
一、网络时代的金融安全风险
(一)账户安全风险
基于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便捷性等特点,不仅加快了信息传递,还大幅提升了信息共享性。但伴随网络技术发展,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成熟和应用,人们在通过网络可随时随地的获取信息,但这也面临信息泄露、银行卡盗用、账户信息盗取等安全风险。特别在线支付平台、银行网站等,一旦到木马、黑客攻击,则会产生严重后果。倘若用户账户信息被窃取或泄露,则账户安全风险增加,进而危及到客户资金安全。
(二)支付安全风险
在网络时代,金融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特别是电商的快速发展,网络支付已成为人们交易付款的重要方式,这也是网络时代金融发展的重要体现。网络支付有着便捷、快速、经济等特点,成为当前资金流转重要环节,这直接推进网络时代下金融的创新发展。当前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诸多,提供不同方式的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等服务,不需开通网银服务,在网络交易直接输密码完成支付,大大提升了用户体验。但网络支付盗刷、信息窃取等事件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信用安全风险
当前,我国网络金融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制还不完善。网络金融市场尚未全面接入到央行征信系统,未建立一个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也未建立和商业银行相同风控机制,使得网络金融面临新的信用风险。此外,因网络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因而易出现恶意骗贷、非法集资等风险问题。
二、基于网络时代金融安全保障策略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基于相应算法,对基于网络时代的金融交易开展自动、实时的筛查及监控,然后对相关数据挖掘、分析,以便及r捕捉到异常操作账户。通过该系统的初步筛查,再配以人工检查和核实,锁定安全风险的交易,并对相关账户予以控制,自风险的事后响应转变成事中响应,提升金融风控能力。二是充分用好大数据技术。在网络技术广泛应用环境下,金融行业可通过大量行为、消费状态等数据,对客户行为性质、规律进行系统分析,而非单一的密钥分析。此外,金融监管部门还需进一步深化网络支付管理部门职能,制定统一监管制度;推进商业银行和网络支付机构的融资、营销、数据共享及等方面的合作,营造一个网络时代下平衡、效率、稳健的金融生态圈。
(二)充分应用金融安全技术
一是加密技术。为确保网络支付个人信息的安全,必须应用好加密技术,以免隐私、敏感的信息被窃取。该技术的应用不但可应用到数字签名中,同时能确保存储数据安全性,避免出现网络欺诈,进而有效保障网络支付安全。
二是认证技术。为了保证网络背景下金融安全,首要工作就是能正确识别金融业务相关方的身份,并基于此基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进而保证只能是合法客户才可登入互联网金融系统。金融机构应用认证技术能够充分满足网络支付安全保护需要,包括身份认证、交易数据机密性、有效性。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认证技术较多,主要是身份、数字等认证方式。
三是防火墙技术。在网络支付中涉及到支付平台、企业、银行、用户等相关方,这些都需在互联网上互动,包括单据填写、支付方式、提交表单、确认支付等。而这些操作主要是通过WWW方式完成,因而网络支付平台和银行都要设置相应业务的Web服务器,为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而防火墙技术的应用,不但能通过WEB服务器向外部提高网络金融服务,同时还可凭借防火墙保障内部网络的稳定和安全,进而确保网络支付的安全顺利完成。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机制
首先,应使央行的征信系统充分发挥效用,可参照当前市场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路径,在确保信用信息完整、安全基础上,积极将那些满足条件和要求的互联网金融积垢纳入到征信系统中。其次,应有效整合分散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各类信息,建立区域性信用信息平台,将电商、区域性的信用信息予以共享,逐步构建个人和企业征信平台,同时把平台信息作为开展基于网络下的金融征信依据。再次,要重视并支持支持基于网络的征信产业建设及发展,特别是要支持“大数据”的社交、电商等平台运营商申办征信执照,进一步挖掘和应用大数据,以建立个人或企业的有价值信用。最后,抓住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历史机遇,积极推进信用区域联动建设,实现跨区域信用信息的开发及使用,以提高信用信息共享性。
(四)建立科学风险监测体系
为保证网络背景下金融业务安全开展,就必须建立风险监管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金融监管的主体、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一个立法严格、政策规范、良好投诉的风险监测体系。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建立央行的网络金融信息、货币分类流通、外汇业务等相关信息的数据库,进而推进智能化金融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的建立。
三、结语
总之,在网络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应充分认识到金融安全风险,比如:帐号数据、网络支付、金融信用等风险,尽快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管理机制,应用好各项新计数,建立相应的征信机制,并要完善法律,加强风险监测,最大限度保障金融安全。
参考文献
[1]余锋.网络经济环境下的金融安全问题探析[J].新经济,2015,20:64-65.
金融安全管理范文5
【关键词】金融信息 安全风险 对策
一、引言
信息安全建设应综合考虑,信息在获取过程中要考虑其的完整性、可用性等,我们要尽量的全方位考虑,将设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方策略做到最好。随着网络建设的覆盖、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的建立,数据的大集中已进入发展阶段,其中数据大集中成为我国金融业信息化工程的重点,方便的经营管理能有效控制外部安全风险,增强了规模化程序化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金融业的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数据中心规模数据的不断扩张,这种聚集的风险会更加突出,数据控制中心一旦受到攻击,计算机将立即终止服务,同时引起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业务暂停或瘫痪,最终将因数据的丢失而引起多起法律纠纷,这必然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安全技术问题随之而来,电脑系统的入侵与反入侵的攻击也将会变得复杂并且频繁上演。所以,金融业对网络体系实施安全保障防护的要求也就刻不容缓了。因此,要保证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及各项业务的持续展开,必须建立一套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统一金融信息安全问题处理规范和流程,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以及增强金融系统的信息安全整体防范体系的关键。
二、金融信息安全的现状
由于信息技术在金融系统的广泛应用,金融业务都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各金融系统同中央银行、国家相关部门实现了网络联接,从而,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凸现,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金融安全,甚至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但金融系统在建设初期“重建设,轻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相对滞后,管理机制、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技术手段等都同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有一定差距,致使信息安全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呈现复杂性:既有环境风险、设备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人员风险,又有遭受恶意攻击和失泄密的风险,而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缺失,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在对金融系统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中,缺乏相关的制度规定、法律规定,相关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影响,急需完善金融信息安全制度,加强金融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提升金融信息安全综合保障能力的对策
努力构建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金融信息综合安全防护的抵抗能力要增强,这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信息安全防线的构成是多层次多角度的,需要有正确的信息安全意识,科学投资,抓好硬件设施建设,但也决不能靠几件安全性能的硬件就解决、放心。还需要有完善的可行性制度。因此,要加强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制度化,总结成八个字:“三分技术,七分管理”,应用这个道理,从我国金融业法制、技术、管理、人员等几方面齐步共进,来完善我国金融信息建设。
(一)树立正确的信息安全意识
信息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独占性、排他性,并保证其安全性,信息安全是继领土、政治和经济之后的另一。国家只有建立保护好信息安全产业的屏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拥有自己的,才能在世界经济中占主动地位,进而也就避免了我国企业目前的常常被国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窘境和落后的危险。
对待信息安全问题,要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既要认识到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确确实实存在安全漏洞,又要客观对待系统漏洞的状态,针对现状和有限的条件,及时对漏洞加以修补,要正视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带来的利与弊。要构建一个绝对安全的完善系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相对的,系统的开放性与方便性和系统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始终是一对矛盾,因此,我们要做的就是建立一个不断完善的补充机制,来强化信息安全的屏障作用,在危机时刻数秒钟能及时更正,恢复这样的认识即可。
(二)科学均衡投资,努力抓好金融信息安全的建设
为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硬件的投入是必要的,但仔细分析我国金融业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投入发现,在投入方向上重硬件、轻软件,信息系统的建设要远远高于信息安全方面的建设,即所谓的“重业务发展,轻安全管理”。 然而,金融业的数据就是金融机构的生命,随着对计算机系统的依赖性与日俱增,就意味着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金融业,是社会核心的集聚敏感的部门。从金融机构的运营角度来讲,安全性一直都是重中之重,安全建设是各金融机构应该时刻重视而且必须做好的工作。要做到未雨绸缪,安全防范,实施稳妥。因此,金融业在对待信息技术的投入方面,应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积极推进系统建设,在业务系统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信息安全建设,做到科学投资,确保安全。
(三)构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信息技术安全屏障防止各类复杂的信息系统攻击能力不是很好,尚不具备抵抗外界破坏的后备程序或者说应急机制,可以说我国的信息技术安全保障尚未建立成体系,应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投入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建立信息安全程序增进研发、产品跟踪反应及应用的完好优质的循环体系,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要从监控、系统、设备、硬件、软件等各方面,从信息流转的各个环节,和个人用户、金融机构、金融行业、国家等不同层面上,建立一个高效安全的金融信息网络通道的安全信息保障体系。
金融安全管理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金融监管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异军突起,以阿里巴巴“余额宝”为代表的新兴网络金融产品为我国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2014年2月,余额宝销售规模已达4000亿元,用户达6100万户,户均持有额达6500元。2014年3月,互联网金融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因此,在此背景下,深入探讨制约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障碍因素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蓬勃发展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各种质疑声中得到蓬勃发展的,2013年是其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2月,国内第一家网络财产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得到保监会的正式批准;6月,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7月,中国人民银行为百度百付宝和新浪支付等27家公司发放了第三方支付牌照;8月,互联网金融调研小组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对阿里巴巴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10月百度强势进军互联网金融并迅速推出“百度理财B”等网络理财产品;12月,为供应商提供的融资服务的京东商城“京保贝”上线。
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市场格局来看,当前我国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可分为传统的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是借助互联网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即网上银行业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着的渠道作用。招商银行于1997年率先推出中国第一家网上银行,随后工农中建等银行均建立了自己的网络银行。根据《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统计,2010年我国银行业共有网上银行个人客户27194.11万户,企业客户574.41万户。非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创富贷(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挖财类的手机理财APP,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领域来看,主要包括支付结算和信贷这两大领域。在支付结算领域,第三方支付得到飞速发展。中国最早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是成立于1999年的北京首信股份公司和上海环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1月,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共有250多家,其整体交易规模达12.9万亿。从信贷领域来看,在我国主要是创富贷(P2P)模式的各类网络借贷平台。从2006年开始,国内的P2P平台陆续出现并快速发展。根据《2013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蓝皮书》披露,2013年国内P2P信贷公司总共超过300家,贷款余额约为268亿元,是2012年的4.8倍,预计到2014年底,将超过1000亿元。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障碍
(一)安全障碍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因此,能否保证网络安全是其生存发展的基础。随着2013年“棱镜门”事件爆发、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重要资料遭黑客曝光、Apple、Facebook 、Twitter 等科技巨头相继被入侵,用户数据泄漏等网络安全事件的不断爆发,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在我国,网络金融安全事件也层出不穷:2013年3月,支付宝转账信息被谷歌抓取;2013年6月,“超级网银”授权漏洞风波爆发,安徽的陈女士在网购时被骗子诱导进行了“超级网银”授权支付操作,短短24秒内10万元被骗;2013年8月,光大乌龙指事件爆发;8月,网络借贷平台“网赢天下”由于不堪挤兑压力,宣布永久停止服务;2014年3月,央行要求暂停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支付业务和产品,称相关支付产品安全性还有待完善;2014年3月,国内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2P网络借贷行业门户网站“网贷之家”遭遇黑客攻击;2014年3月,携程泄密门事件爆发,其安全支付日志可遍历下载,导致大量用户银行卡信息泄露……。在此背景下,2013年10月,由中国银联联合多方机构共同发起的互联网金融支付安全联盟在上海宣布成立;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对比特币的性质、地位、流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详细的解读。虽然我国为应对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做出了巨大努力,但由于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网络犯罪等金融安全防范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防范网络金融安全的道路依然漫长。
(二)法制障碍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已经势不可挡蓬勃发展起来,但与此相关的较为完善法律条文却尚未出台。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主体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行违规操作,二是互联网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不适应现有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因此,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民事纠纷,个人信息泄露等一系列问题。已经实施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基金法等法规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具体规定。因为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法则是与用户签订网络协议,一旦出现权利义务的纠纷,在进行民事调解与法律诉讼中,由于互联网金融法规滞后,缺乏相关的具体规定,用户的权利往往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同时,由于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制定防范和侦破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法律法规需要漫长的过程,世界各国都不能有效克服互联网金融的立法滞后现象。因此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民事纠纷,个人信息泄露等一系列问题也是屡见不鲜。尤其是我国,现有刑法制度只有六条有关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条文,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的需要。
(三)监管障碍
互联网的开放性、多样性和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逐渐相同,金融混业经营的现象日益突出,导致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原来的分业监管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开始重视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目前尚未有法律明确各部门的权责,造成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真空。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还处于监管空白地带,面对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局面,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无法发挥作用,这种分业监管体制造成了监管真空的存在,监管的效率也被大大降低,但监管成本却显著增加,这不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科学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个新生事物,监管层对其研究还不够深入,对随之涌现出的问题的性质认识模糊,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新兴事物究竟会遭遇怎样的监管环境造成了困惑,带来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真空现象。
(四)技术障碍
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与技术使用上,缺乏专业的相配套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完善的密匙管理及加密技术,以及计算机病毒、电脑黑客的攻击,引起交易主体的资金缺失。同时,个别企业在开发和使用相关网络金融系统平台时由于急于求成,系统没有经过充分有效的实验测试,导致网络系统往往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容易造成“后门”与漏洞的出现,从而引发网络金融安全事件[1]。技术风险可能来自于技术落后,也可能来自于信息传输过程。由于目前我国使用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大都需要从国外进口,我们缺乏具有高科技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设备,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方面存在漏洞,这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2]。
(五)价格障碍
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特殊性和多样性,这使得低成本和高效率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两大优点,客户从中获得了极大的利益,也是其最吸引人的地方。我国的利率也是官定利率,未能实现利率的市场化,这也使得网上投保的价格优势体现不出来。
三、破解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障碍的对策
(一)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第一,加强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安全保障,实现金融机构自身高度信息化。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强化其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其自身的高度信息化,要加大研发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信息系统尤其是防范网络病毒传播、黑客攻击等方面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互联网金融依托于发达的计算机系统展开,相应的风险控制需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保证互联网金融正常运行所依赖的硬件环境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转,增强计算机系统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第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数据的管理。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和关键设备的监测管理能力,保护我国的网络金融安全,强化监测、预警、分析和防范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推广数字证书等网络金融交易技术。第三,加大投入,努力研发具有自身特色的具有世界一流技术水准的网络技术产品。加大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投入,从多方面构筑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安全防线。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现行法律法规,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双方应履行以下几方面的义务:一是风险揭示义务,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二是格式化的合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明确标示重点条款等。对现行的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充实与完善,特别是要及时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与互联网金融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一旦爆发,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用户各自应承担的民事与刑事责任,对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量刑力度。加强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安全保障,就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互联网建设,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和关键设备的监测管理能力,实现金融机构自身高度信息化。同时,开展国际合作,共同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
(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
1.创新金融监管思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1)正确处理监管与创新的对立统一关系。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是扼杀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型、灵活性与便利性,而是要着力解决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的金融事务在发展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监管的重点是及时预警其面对的各种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防范,积极帮助互联网金融企业切实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及时化解各种潜在的金融风险,一旦发生相关金融安全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防止金融风险的蔓延。同时,要切实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切实克服工作中的推诿、扯皮与不作为等现象,切实将为人民服务和群众路线落实到实处[3]。
(2)树立混业经营趋势下的统一监管新思路。虽然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分业监管模式,但从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实际运作来看,现代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大为淡化,混业经营趋势愈发明显。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业务范围日益扩大,业务种类日趋多样化。在此背景下,有不少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拓展市场业务,强化市场营销,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合规性管理与风险性管理,市场竞争的压力造成了部分企业为了应对短期业绩的考核走上了违规经营的道路,从而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
(3)构建横向合作监管体制,加强门槛准入。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可以形成支付操作衍生机构的功能监管体系。构建横向合作监管体制,加强门槛准入同时,建立资金安全监控机制,完善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指标。
2.完善行业监管措施,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调动行业监管积极性,我国应着力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与时俱进地推动金融监管改革,及时预警[4]。通过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履行自律公约,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切实保障会员合法权益,积极为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等途径,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自律管理。同时广泛开展国际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理念、监管法律、监管方式与方法,积极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科学发展。
(四)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统一的技术标准
积极开发互联网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通过手机、电话等大量的行为状态记录,存储到云端服务器。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系统统一平台的建设。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业务流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统一技术标准,督促各互联网金融企业切实落实行业技术标准,切实防范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与安全风险。各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构建规范严密的业务操作系统平台。
(五)取消价格管制,促进互联网金融价格市场化
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客户除了要承担原有的交易费用外,还要承担网络费、电话费甚至会员费,与互联网金融理论上所具备的能够降低交易费用的优势背道而驰[5]。这样一来,就极大地限制了消费者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热情。为此,要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切实降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各项收费,营造价廉物美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加快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燕.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认识与思考[J].金融经济,2014,(14):12-15.
[2] 李妍,覃正.互联网技术对金融危机传导速度影响研究[J].财政问题研究,2011,(9):34.
[3] 张芬.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与经济,20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