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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范文1
一般意义上,营商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所谓“硬环境”,是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方面而言的;“软”环境则包括政策环境、制度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等。目前,交通越来越便利、通信越来越发达、各种城市配套日益完善,各地在“硬”环境上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小,对营商环境起决定性影响的还是与政务服务相关的“软”环境建设。我们狭义上所说的营商环境即是指一个地区的政务服务水平。
2019年,国家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从立法的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标准和要求。
法制工作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大趋势下,如何在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的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成为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做好法治保障,依法放权、依法监管,才能打造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更具竞争力的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
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范文2
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马龙区围绕“三区一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强化“一部手机办事通” 推广运用,稳步有序、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竭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中央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马龙区也积极跟进,并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但缺乏实用操作性,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优化服务、精细服务力度不足,有些政策过于原则、不易落地。依然存在审批繁琐、内外资待遇不一致等问题,相关政策连续性不足,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设定还有待全面梳理,行政权力运行尚待规范。二是政府法治化水平相对较低。当前,政府的公权力过大,行政化的经济干预政策、领导式的政府管理模式仍然对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了较大的阻碍作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主体对政府的不信任。同时,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敢为、不愿为、慢作为,存在谈商色变,使得政商关系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政商之间缺少了必要的互信,这也是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三是干部思想解放不够,开放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缺乏对外开放意识,只看到了招商引资中给予投资者在用地、税收、基础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没有从项目入驻后对地方经济发展、就业带动、产业拉动、市场培育和后续贡献等方面去算账,一说到相关项目,就把困难和风险摆在前面,给企业设门槛,给自己找退路,面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矛盾问题,生搬硬套条条框框,“不能办”的借口多,“怎么办”的方法少。四是部门办事效率不高,“一盘棋”意识不浓。单位、部门、行业间协作不够,服务不到位。项目审批互为前置,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另外,少数部门业务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工作交接跟不上,导致办理同一个项目相关手续时,出现企业往返多次都办理不了,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却没有给出一个规范的办理要求,态度冷漠傲慢,让企业无所适从。说到底,还是大局观念差、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差的“三差”问题没有真正解决。
优化营商环境,就必须破除思想的禁锢和制度的藩篱,在思想、制度和服务上下功夫。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为地方发展作支撑。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区领导、一班人马、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的招商项目定向定责分包服务责任制,按照“从简从快、一次告知、集中咨询、限时办理、超时问责、联审联办、疑难会商、上报事项协助报批”的要求,对投资审批事项全程代办,简化办事流程,无偿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一条龙”审批、“亲情式”服务。并定期开展回访活动,主动上门服务,让客商在马龙投资省心、经营安心、发展舒心。二是加大放权力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首问负责”的受理机制;健全“一次办成”的办理流程,对审批事项再清理、再精简,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业务要精通,选派优秀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服务;工作要勤奋,做到爱岗敬业;纪律要严明,坚决杜绝工作时间玩手机等作风散漫行为。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维护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熟人没熟人一个样、外地人本地人一个样、大企业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要加强治安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强买强卖等行为;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大诚信力度,打造重商亲商的人文环境。要重商,一定要认识到无商不富,商业发展、企业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重企,深入做好切实营造尊重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要重才,加强孵化器等平台载体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吸纳高校毕业生在马龙创新创业;要重信,政府要带头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作出的符合法规的承诺和政策必须及时兑现。五是加大廉洁力度,打造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要坦坦荡荡同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真意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时时处处要亲、时时刻刻要清。 做该做的事情,并把事情做好,为企业提供周到服务,是“亲”的意义所在,也是“清”的目的所在。只有“亲”和“清”都到位了,才能搞好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范文3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奋力走好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的新时代路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3.0版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3.推进依法决策,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4.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5.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认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领域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
6.强化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8.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新任村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挥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扎实组织平安志愿者活动,继续实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坚持依法防控,强化公共安全。带头宣传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0.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制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第八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1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积极组织派员参加上级法治民政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
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范文4
局办公室:
按照局领导安排,结合科室职能职责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现将科室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1.开展执法清理,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加大林业和草原执法整治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现有持证人员56人,均通过2020年执法证件年度年审,无任何不良违法执法记录。新参加考试办证人员3人;(证件正在办理中)。
2.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科认真清理,目前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个:一是今年修订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是**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阿府办发〔2017〕35号)。
3.继续加强司法对接。进一步完善了“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成“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台的对接,建立有关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嫌林草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证据标准、法律文书等,规范案件移送等制度,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提高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水平。
4.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依法行政实效。2020年全局未发生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办事),无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无职务(故意)犯罪。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治林草良好氛围
5.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形成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6.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并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制定下发的《全州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有序开展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规范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顾问和人民调解制度。并对单位开展普法信息工作及时录入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7.坚持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通过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事业和企业人员学法制度,坚持把普法教育纳入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林草干部职工在增强法制意识和学习公共法律知识的同时,重点掌握与本部门、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全体林草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了《宪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补充规定》、《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有关行政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8.认真落实州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州级法治示范县(市)、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的标准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局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政务公开展开工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9.行政权力清理优化工作。按照省州相关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编写完成了《**林业和草原局权力清单》、《**林业和草原局责任清单》,形成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报告》。
经清理,州林草局涉林涉草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19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5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1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将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实施细则在局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11.认真贯彻“三集中”“三到位”,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将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集中,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我局1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和服务效率,促进政务服务持续提速增效,为基层单位和申报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力争做到当日办结。2020年至今共受理涉林事项190宗,在承诺期限内办结190宗,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69件,临时占用林地审批45件,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3件,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1件,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11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60件,临时占用草地审批1件,达到提速60%的要求,群众满意率达100%。
12.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认领工作,我局认领3项,配合做好了平台升级对接等推进工作。
1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全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时认领行政权力事项,并对各县(市)林草局认领确认工作进行指导和
督促。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积极服务对接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讲解规划、用地等政策,认真化解困难问题,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利用信息化政务平台建立了业务审批件网上运行监察制度,同步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州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了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在门户网站和业务大厅,统一公示要件清单、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做到业务件受理规范、透明。
15.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信用管理,落实奖惩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林业和草原社会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着力强化系统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履行诚信行为的能力,保障了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围绕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2021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深入推进党委依法行政,持续深化部门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强化依法治州工作保障。
2.不断提升林草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加强有关工作的衔接。
3.持续深化林草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提升效率,推进审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开展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优化林草领域营商环境。
二、重点工作
4.做好示范单位创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相关工作。
5.加强普法宣传平台建设。以重大节日时间点为契机,利用好网络平台、服务窗口、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积极适时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加强局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6.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把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行政机构改革、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等结合起来,落实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范围,确保执法者守住法律底线。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矛盾纠纷化解调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及提供法律意见等。
7.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延伸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及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贯穿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及执行等各个环节,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8.推进政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将州本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现“一个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和审查工作细则,实现事项名称、权力类别、法定依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五统一”。
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范文5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为抓手,以打击涉黑涉恶涉乱等违法犯罪为核心,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害我镇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富丽XX”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整治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干扰企业经营行为。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组织策划闹事、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企业封门堵路、断水断电、寻衅滋事,胡作非为等恶意阻工、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盗抢企业物资等不法行为快速出动,严厉打击,严厉惩处,为企业发展撑腰壮胆,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对黑恶势力组织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侵犯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快侦快结,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 镇扫黑办、派出所
责任人 :XX、XX
2.加强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结合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活动,突出抓好工业园区、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加强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巡逻防控,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动态,预防各类影响工程建设案件的发生。探索建立警企共建联动制度、一村一警走访联系和治安通报制度、治安刑事案件回访制度、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响应制度、园区和企业周边重点巡防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让企业满意、让投资者放心的良好治安环境。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派出所
责任人:XX、XX
3.规范涉企司法行为。重点整治公安司法机关涉及调处企业矛盾纠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立案或执行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执行的;对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越时限的;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对利用职权与他人串谋等方式坑害企业谋利的;因司法不当,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干扰的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予以追责,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镇纪委、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人:XX、XX、XX、XX
4.开展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加强全镇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占道经营、无证照经营、售假制假、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合法公平经营环境。
责任单位:木镇市场监管所、镇市容中队
责任人:XX、XX、XX
5.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制度、中标公示制度与合同备案等制度,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行为。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优质规范的服务,不断提高招投标市场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镇经委、财政分局
责任人:XX、XX
6.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建立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的工作模式。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统筹发展与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作为超前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全面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分析形势,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初始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群体性纠纷和案(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司法所
责任人:XX、XX
7.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采取送法进企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企业发展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帮助其建立注重事前防范的企业法律防范体系,制定危机处理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协助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司法所
责任人:XX
8.建立健全政法口工作人员联系企业机制。严格落实政法口工作人员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对我镇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联系,以联系促了解,以了解促支持,以支持促发展。联系企业的政法口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到所联系企业开展一次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镇政法委将不定期召开有关部门、企业代表联席会,交流、汇集各方信息,解决治安、法律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共谋企业发展大计。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人:XX、XX、XX、XX
三、阶段任务划分
第一阶段:摸排自查(7月)
各村各单位按照统一安排,根据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责,对照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及时启动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各村各单位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问题出现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广这征求企业意见,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建立标准高、反应快、工作实的整治机制。在集中整治阶段,要提前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和推动发展的关系,确保全镇经济社会稳定。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一12月)
各村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促进环境保障工作走上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暖商的社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工作是今年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优化投资环境、营商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观念,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投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畅通渠道,形成合力
各村各单位要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相关投诉,完善招商引资投诉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快速查处重点投诉案件。镇扫黑办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范文6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和关于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补短板、拉长板、树品牌,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打造“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推动建设全省特色工业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惠商利企的建设经营环境、多元包容的融资环境、便利快捷的税收服务环境、和谐充足的人力资源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亲商爱商的发展环境等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条优化提升措施,通过最大程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种不合理门槛限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