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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监督方案范文1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大队领导十分重视,安排各股室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成立成立商务执法大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参加的协调会议,安排此项工作,各部门根据省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根据部门活动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力争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诚信兴商的经营环境
(一)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员工、部份生猪屠宰户40余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组织辖区内各大超市、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余人学习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
(三)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每户酒类批发、零售、餐饮等服务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法规1000余份。
(四)以成品油年检为契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放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60余份,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经商,坚决杜绝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共同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三、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诚信兴商”的宣传活动
在县城繁华街道、重点乡镇、国光、坚强量贩超市等重点企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在商贸城中心路口进行展示并接受咨询,宣传“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宣传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倡导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充分采用电视台、报等多种形式宣传“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并指导餐饮、食品等行业协会组织机构开展有益的宣传活动。
9月23日,由县商务执法大队承办、县体育局主办的“诚信兴商宣传月”乒乓球赛在县体育局举行,我大队协调组织50余商家与县乒乓协会共计80余人参与比赛,活动场所张贴悬挂了许多“诚信兴商”的条幅和海报,请电视台进行全程采访,并播放至电视台,使得“诚信兴商”理念进一步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为增强市场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推进全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建设的振兴发展取得了积极的作用。
向市民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15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版20余块,并在各大超市、商场、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
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下步工作及思路
(一)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从而让各商家的“诚信兴商”经营理念形成常态化。
营商环境监督方案范文2
高效推进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
市行政审批局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遵化市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会召开以来,市行政审批局作为我市最重要的优化营商环境的窗口单位,“实字当头、谋而后动、制度先行、稳扎稳打”,以“实打实”的有效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力求达到最好成效。
一、积极谋划,专项整治开好局。一是组织推动“实打实”。我市《专项整治推进方案》下发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传达了唐山市和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并制定了全局的《专项行动推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市专项整治方案的时间节点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为活动营造高压态势,确保工作实效。按照方案中9项重点举措进行整改,方案突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为扎实有序有效开展工作打基础。二是宣传发动“实打实”。针对我局的工作实际,结合我市开展的“三个看一看”活动,组织召开了全局人员召开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共征集到针对遵化市和我局发展建议30多条,并积极筛选出合理化建议10多条。三是强化学习“实打实”。充分利用机关全体人员的周五学习日机会,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吃懂弄通省市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标准、措施和要求,截止目前,已经集中学习8次,为开展好各项工作奠定业务能力基础。
二、机关人员共同参与,严格自查自纠。一是领导干部带头自查自纠,各个科室逐一深入查摆,杜绝走过场、做样子,一经查出,立即整改,并督查到位,截止目前共查摆出问题共计30多条,正在逐条进行解决。二是针对审批窗口问题线索“零报告”的情况,在政务大厅设置评议箱,接受市场主体监督,2018年1—3月份评议卡满意率达100%。在大厅明显位置公开工作举报电话,有效扩大知晓范围,方便社会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通过调看视频录像、突击检查和随机访问等形式对政务大厅人员的工作纪律进行督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四是继续开展“月评最差窗口”活动,1—3月份共评出最差窗口3个,共收集到体外循环、案卷不规范等线索问题3条,对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全力打造“四最”品牌。一是结合唐山市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和我市的"打造审批金牌保姆"的举措,把专项整治工作当成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二是为提高行政审批局的审批和办事效率,我局抢抓行政审批局新模式运营的契机,机关干部利用3天的清明节假期期间加班加点,对整个政务大厅进行了功能区的重新划分和布局,并针对新模式下遇到的20多个问题,进行研究并解决,方便了办事群众。三是针对新模式运营,全局每天召开碰头会,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方法,通过共同协调解决,总共解决新模式运营问题30多个,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四是为塑造和展示行政审批局良好形象,打造我市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推进行政审批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了《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工作相关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实行“六个一”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对全体人员进行了服装的统一规范,佩戴工作证上岗,规范了文明用语。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力打造“四最”品牌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监督方案范文3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承办单位:区经发局、卫生局、技术监督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治理目标:生猪定点屠宰率、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检出率、上市鲜生奶抗生素残留超标检出率、上市奶品合格率控制在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指标以内。主要措施:
1、由区经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配合市贸发局、农业局,抓好全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做好对私宰点的打击和查处工作。
2、由区工商分局负责全区集贸市场畜禽产品经营资格的审查,完善市场巡查制度,严格检查上市畜禽产品的检疫、检验证明和进货渠道,查处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及污染畜禽产品,依法打击和查处违法行为;区卫生局侧重负责对直销单位食堂和餐饮业的查处。
3、由区卫生局配合市卫生局,加强和完善牛奶生产、经营卫生许可的管理,定期开展城市上市牛奶产品卫生质量的抽检工作。
二、治理种植产品污染。承办单位:区经发局、卫生局、技术监督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治理目标: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检出率、主要水果(苹果、梨、草莓、枇杷、柚子等)农药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指标以内。主要措施:
1、环保分局配合市农业局,分期分批对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主产区产地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普查及治理。
2、工商分局、区技术监督所配合市农业局,打击和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堵住污染源头。
3、由市卫生局负责上市蔬菜、水果、茶叶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测,工商分局负责监督、查处经营农药残留量超标蔬菜、水果、茶叶的违法行为。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承办单位:工商分局、区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分局。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市有关部门规定指标以内。主要措施:
1、环保分局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重要渔业养殖水域环境保护目标,开展渔业养殖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使我市主要渔业养殖水域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二类水质标准。
2、区工商分局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抓好市贝类净化示范项目的建设,逐步开展创建和认定净化贝类品牌的工作。
3、工商分局、区卫生局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督促业主在水产品批发市场内建立甲醛检测点,配备质量监管员,提高入场交易水产品的卫生质量内检工作,建立检测情况报送制度,配合市质监局协助和指导做好对甲醛检测点进行资质认定。
4、工商分局、区卫生局负责对上市水产品含甲醛等有害物的监督和查处工作,其中:区卫生局重点负责上市销售水产品含甲醛等有害物质的监督抽查和查处;工商分局重点负责上市水产品监管,查处销售有毒有害物质浸泡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承办单位:区建设局、卫生局、技术监督所、工商分局。治理目标: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矿泉水和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指标。
1、区卫生局配合市市政园林局,加强城市自来水厂水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质量考核,提高水质检测水产,确保出厂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区卫生局、建设局负责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和水质卫生的监督检查,配合市市政园林局督促开展辖区内二次供需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区卫生局负责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管理,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的卫生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4、区技术监督所负责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配合市质监局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开业条件及生产必备条件进行考核。
5、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技术监督所对全区的矿泉水、纯净水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企业采取停产限期整改、新闻媒体曝光直至取消生产资格等手段进行治理,依法查处无照和经营假冒伪劣矿泉水、纯净水的行为。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承办单位:区经发局、卫生局、技术监督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治理目标:酱油、食醋生产企业产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小麦粉增白剂使用量、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上市豆腐制品市场的抽检合格率、食用油黄曲霉毒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指标内。主要措施:
1、由区卫生局、工商分局负责抓好城市上市豆腐等豆制品污染治理工作。卫生局要加强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对违法生产、经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企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大力度取缔豆制品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
2、由区卫生局牵头,区经发局、技术监督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3、由区经发局负责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区卫生局、技术监督所、工商分局负责加强加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工商分局负责、区卫生局、技术监督所配合加强流通环节不合格加工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
5、工商分局配合市粮食局加强对陈化粮处理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禁违规销售陈化粮、防止陈化粮作为口粮流入市场和军共渠道。
6、工商分局负责粮食批发市场、零售企业粮油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的违法行为,杜绝变质、有毒粮油进入市场。
六、治理餐饮食品污染。由区卫生局承办,区经发局、工商分局协办。治理目标: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酒店、宾馆等的饮食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卫生标准。主要措施:
1、由区卫生局负责指导和推进餐饮业分等定级国家标准的实施,促进企业经营条件和经营档次的全面提高,提高餐饮业的卫生水平。
营商环境监督方案范文4
二、整治对象*镇(包括*新区)城区内的餐饮企业、早点部、市场内熟食加工点,餐饮业流动摊点及烧烤摊点。
三、整治内容
1、执业资格: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卫生环境:餐饮企业及摊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远离污染源,在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严格执行市容卫生“三包”标准,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及设施、设备均符合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
3、原材料采购:要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要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要建立购物台帐,实行追溯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及假劣原材料。
4、操作过程: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大于70℃;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食物食用前经充分加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明显区分,存放场所分开、不混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专间操作符合要求。
5、清洁能源使用:要依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清洁能源,基本无燃煤区内的餐饮企业,特别是早点业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四、部门职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办法,县政府成立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付川、徐智、杨百成、孔明来同志担任,成员由李维忠、董文仲、韩金树、刘印华、吴云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同志担任、于亚军、董志源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户的卫生许可审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接受岗前培训;加强食品经营活动的卫生监督。建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
2、工商分局对无照经营单位、个人,要坚决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
3、畜牧水产局要按照《*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查验动物防疫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企业和经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行政,对不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企业尤其是早点业,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
5、综合执法局要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
6、市容委要对经营企业、经营者的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发挥食品安全牵头部门作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监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8、县政府办公室要在整治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牵头组织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治理整顿情况汇总上报。
营商环境监督方案范文5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县营商环境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县纪委监委的通知精神,为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局认真开展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了开展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驻局纪委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认真研究、查找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我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开展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昭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情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建立整治台账,推进专项整治
我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建立了整治工作台账,逐条整改落实,按规定步骤有序推进;按照上级要求分阶段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整治事项,逐一查找原因,提出整治时限,追加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服务效能
我局将投诉举报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手段,不断畅通渠道,广泛宣传,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地址和网址,不断畅通渠道,广泛宣传,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监督考核,确保确保群众举报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促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高。
营商环境监督方案范文6
一、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年初按照许可证企业分级分类和差别化监管要求,对22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了分级分类调整,对26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了差别化分类,拟定了**新城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巡查计划,结合实地核查、监督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开展许可证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48家74次,与46获证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主体承诺书,对存在各项记录不全,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9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做到了盯着问题促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放手,经过对企业整改过程不间断的跟进,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复查符合规定要求。**辖区生产许可证企业由年初的48家变化为年末的37家。
二、非双证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共排查非双证生产企业13家,建立非双证生产企业数据库共76家。全年共日常监督检查各类生产企业147家,重点检查企业生产产品是否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是否建立并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在日常检查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产品标准、出厂检验等三项基础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产品检验意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年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4起。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或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产品4批次,罚没款43198元。有力打击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按季度共巡查两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共8次。重点对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是否现行有效;检测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按规定要求检定校准;检测设备是否建立计量器具周检、报废、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有效落实;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进行了日常巡查。
五、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完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抽查生产企业18家,抽样5家6批次。完成**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家4批次。全年对7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了后处理工作(国抽1家;省抽4家;市抽2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开展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生产企业于规定期限(一个月内)针对不合格项查找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申请整改后复查。对2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六、投诉举报办理。加强12345平台值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接单受理,及时安排业务科室对投诉进行核实、处理、回复。截止11月23日共接到**新城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406单,市局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18单,涉及物业电梯管理、家用汽车三包、产品质量及计量问题四方面投诉问题,分局承办人员均能按照时限完成工单办理,按照规定格式回复12345热线平台,耐心回复并解决群众诉求,回复满意率高,受到**12345热线办3次通报表扬。
七、开展专项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部署及**新城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精神,保障辖区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我局牵头起草了《**新城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质检利剑”行动方案》,按月度汇总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及**营商办。
(二)为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分局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市局及**铁腕治霾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