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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保洁制度范文1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及纳入卫生长效管理范围的所有村。
二、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按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县管乡镇、乡镇管村。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局(生态办)、督查局、文明办、农办、财政局、卫生局(爱卫办)、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生态办)。
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环保局(生态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评计奖,同时按职能做好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督查局负责抓好全县重大活动期间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县文明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县广电台、新闻传媒中心等新闻单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舆论宣传、监督和曝光力度;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的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县农办着重抓好“秀美乡村”创建村和“整治村”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县建设局负责做好县城街道、文溪主河道保洁,确保县级环卫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周围环境整洁,组织中转站至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运输,并做好对乡(镇)、村、基层环卫所等环境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县水务局牵头做好涉河采(制)沙场整治、监管工作,抓好全县较大水库的保洁,督促和指导各小水电开发企业抓好水库水面保洁;县交通局负责抓好全县公路及其红线控制范围内(含绿化地块)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县卫生局(爱卫办)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卫生改厕,组织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工作;县国土局做好涉矿采(制)沙场整治、监管工作;县规划局、国土局配合有关乡镇做好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的治理工作;县农业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县经贸局负责抓好县直企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旅游局抓好各景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业园区、新城区、云山旅游度假区抓好开发区块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教育局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团县委、妇联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和广大妇女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农村环境卫生宣传和整治活动。
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辖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等保洁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确保乡道、村道沿线视线可及范围内和集镇街道、村内主要道路、池塘、河道、沟渠、菜园、山塘水库、垃圾中转站及其周围,以及省道、县道、高速公路连接线控制红线以外等区域整洁干净,无乱丢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督促各村及时清运垃圾、封闭转运垃圾到指定地点;要设立“卫生保洁日”,在每月15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乡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明确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每月对所有长效保洁村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结果在公开栏公开,作为年终补助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负责本辖区内各村奖励资金的确定和发放。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做好本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特别是要配足配好保洁设施和保洁员,并建立对村保洁员工作的考核机制,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查考评
(一)督查制度
1、乡镇每月自查制度。各乡镇每月对本辖区保洁村进行检查和考核,每月月底将检查结果报送县环保局(生态办)。
2、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县环保局(生态办)会同县文明办、农办、卫生局(爱卫办)、建设局、广电台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乡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全年不少于6次。检查方法可以是随机抽查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效(每次抽查乡2-3个村、镇3-5个村,按抽查村平均得分确定乡镇当月平均得分),听取各乡镇情况汇报,查看工作档案资料等。乡镇得分为各村抽查得分的平均值。每次抽查结果在县电视台《生态家园》栏目播出,并在《今日》上公布。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最长为7天。整改到期后进行回访巡查,如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下发“督查通报”。
3、乡镇互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互查,检查结果纳入县对乡镇考核计分。
4、重大活动检查。县里组织重大活动时,如因相关村环境卫生未达到要求被批评的,对所在乡镇扣卫生长效管理年度考核分10-20分,影响恶劣或整改不力的加重扣分。
(二)年终考评
1、各乡镇对照《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和《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进行年终自查考评,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县生态办上报工作总结和自评表。
2、县环保局(生态办)会同县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以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年度得分=县对乡镇每次抽查考核得分总和÷抽查次数。
四、奖惩办法
(一)奖惩措施
1、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乡镇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各乡镇环卫长效管理年度得分在90分以上的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中不扣分,70-89分的按比例扣分,70分以下的不得分。
2、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生态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在省市生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建设检查、考核时,受到省、市、县领导批评的,每次分别扣30分、25分、20分。
3、县财政每年安排约400万元资金,对各乡镇、村的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以奖代补。
4、各村环境卫生的考评结果,作为生态村、秀美村、文明村创建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以奖代补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
1、奖补标准:
(1)村级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奖补。村保洁员基本工资奖补标准:200户以上的村(3名保洁员)10800元;100-199户的村(2名保洁员)7200元;99户以下的村(1名保洁员)3600元。村考核奖标准:基数为每户20元,奖励金额=户数×20元×年终得分/100。采取“三就地”模式处理垃圾的村,根据村庄大小给予补助,每年补助基数为:70户以下的800元,70-100户的1200元,100户以上的1600元。
(2)乡镇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奖补。每个乡镇基础奖为0.5万元。考核奖按照乡镇年度平均考核得分排名分三等奖励:乡镇排名第1位的为一等奖,第2-3位的为二等奖,第4-6位的为三等奖;乡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乡排名后4位、镇排名后3位不予奖励。
(3)鼓励新城区、工业园区、建制镇建立基层环卫所。经县有关部门同意设立的基层环卫所,视服务人口的多少和环卫设施配备情况,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的奖励。
2、资金拨付办法:年终由县环保局(生态办)按考核结果提出意见,经县农办、财政局、县分管领导审定后一次性拨给乡镇,再由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平时检查情况确定各村奖补金额,并及时将奖补资金下拨给各村。乡镇确定各村奖补资金时,要结合县乡抽查情况、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
乡镇卫生保洁制度范文2
二、加强设施建设,提升建设水平。依托修河源头环境保护、国家生态县创建等项目的组织实施,我县投入1500余万元资金建设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已建立垃圾中转压缩站4座,在建的2座,购买垃圾压缩清运车5辆、摆臂式垃圾转运车10辆、三轮摩托清运车85辆、垃圾中转箱650个、户用垃圾桶2.5万只、板车350辆,确保了全县102个行政村(居委会)户有垃圾桶、村有中转箱、乡镇有转运压缩运输工具,使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率达95%以上。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保洁员队伍,实行保洁员动态管理,选优汰劣,竞争上岗,完善农村保洁员管理办法,目前在岗保洁员有512人。同时保障保洁员工资待遇。通过县财政补助每人每月200元,乡镇配套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再采取低保补助、村级补助、农户交纳保洁费等方式,确保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500元以上,并严格按季兑现,不得拖欠。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各村都制订了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保洁员职责、保洁员管理办法、卫生管理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财力支撑。建立“以县、乡镇(场)为主、群众为辅、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投入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县财政按照农村人口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农村清洁工程经费达6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农村环卫设施、农村保洁员工资及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等项支出。同时整合修河源头环境保护、国家生态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二是落实乡镇投入。把乡镇财政投入列入农村清洁提升工程重要考核内容,各乡镇原则上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于6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本辖区内的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和集镇、河道等公共场所保洁的投入,并补助村组农户添置垃圾桶等。三是收取保洁费。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的形式,向农户收取每月5—8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补充经费,目前全县85%以上的农户均向当地村民理事会缴交了保洁费。
乡镇卫生保洁制度范文3
一、管理体系全面强化
县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由县委农工部牵头负责。业务指导和垃圾处理主要由城管局负责,目前走廊所涉乡镇均已成立环卫管理机构,县委农工部为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争取到上级资金,按照省市县三级配套镇、镇、镇、镇、镇每个镇20万元资金,各乡镇利用此资金基本建立起“户保洁、村收集、镇运输机制。集镇分别配备了5到10人的管理队伍,集镇清扫保洁人员10人以上,村庄每50户左右配备了一名保洁员。
二、建立了长效机制
每个村都成立了村理事会,有爱卫小组,村规民约,通过理事会、爱卫小组划分各家各户卫生责任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建立了相互评比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卫生清洁”评比活动,垃圾收集保洁制度逐步完善。
三、经费保障有力
除县委农工部为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争取到上级资金外,每个乡镇的管理人员经费乡镇一级全额保障,每年预算20万的经费用于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成本。
四、完善了基础设施
各乡镇的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镇购买了洒水车1辆、压缩车2辆,建中转站1座,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焚烧炉1座;镇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摆臂车1辆;镇建中转站1座,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中型垃圾收集车1辆;镇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摆臂车1辆,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每个乡镇均在合适地点建设和放置了一些垃圾池和果壳箱,基本能满足日常垃圾收集需要。目前我县正着手小城镇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届时,垃圾将纳入县统一处理。
五、生活垃圾处理规范
镇的垃圾承包给保洁公司收集处理,一部分用焚烧炉处理,一部分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镇、镇、镇的垃圾直接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镇自己建设了一个简易填埋场,垃圾运送到简易填埋场处理,目前只有镇的垃圾采取简易填埋处理,其他乡镇均采取卫生填埋。
乡镇卫生保洁制度范文4
近年来,在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汤原县率先实行了农村专职保洁员制度,初步实现了村屯卫生环境的长效管护,探索出一条从根本上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的有效途径。
近日,汤原县委、县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暨设置专职保洁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汤原县农村专职保洁员管理办法》等政策意见,成立了专门的推进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新农村办,由新农村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落实落靠;每个自然屯设置1名专职保洁员,在2000人以上的自然屯每增加1000人,增配1名专职保洁员。各乡镇、村屯根据村屯人口规模实际,合理确定保洁员数量,保洁员实行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并将保洁员信息报县新农村办备案,确保保洁员队伍信息可查、方便管理;汤原县制定了农村专职保洁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和标准,实行划区分片管理,每个保洁员负责责任区内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做好主要道路、边沟及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及树床花草栽植的日常管护,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树床花床无杂草,边沟渠道畅通无淤塞。从春季到九月末的五个多月的时间里,保洁员每天要在责任区内工作,不得脱岗;保洁员的基础工资,由各乡镇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解决,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按年兑现。县财政安排“以奖”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农村专职保洁员绩效工资,以自然屯为单位,按照每年每个自然屯匹配1万元,2000人口以上自然屯每增加1000人口增加1万元的标准,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工资加绩效工作保证了专职保洁员的收入,也稳定了队伍,为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五是考核常态。坚持常年检查考核,根据保洁员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工资浮动、人员动态管理。对乡村,实行“三包三查一考核”,即乡镇领导包片月查、乡干部包村周查,村干部(书记、主任、会计)包街道日查。由县新农村办牵头,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结合日常检查,确定等次。考核结果名列前三名的乡镇和前十名的村屯,乡镇领导、村干部、保洁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任务完成不好的村干部,除扣发绩效工资外,全县通报、限期整改。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汤原县农村专职保洁员制度日趋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基本做到了村屯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花草树木日常管护及时,农村卫生环境全面改善。目前,汤原县正按照今年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会议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标准,完善设施配套,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乡镇卫生保洁制度范文5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环卫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延寿县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意见》的要求,结合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统筹制定九个乡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施方案如下:
一、划分管辖界线
与住建局所进行实地勘察,划清环卫管理界线,制定详细的环卫管理示意图,做到界线清楚,职责明确。
二、项目概况
1、延寿县安山乡、加信镇、六团镇、青川乡、寿山乡、延河镇、延寿镇、玉河乡、中和镇9个乡镇及下辖村、屯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转运及协助9个乡镇驻地冬季冰雪清除。主要包括: 1、村内街道的清扫保洁,线杆、墙体野广告及破损广告清理(离地面高度2米以下),绿化带、树坑清理,村庄周边3米范围内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2、村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3、二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营
4、所有垃圾运至延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延寿县延寿镇黑山村)
农村垃圾日产量
序号
乡镇
屯
村
户籍人口(人)
常驻人口(人)
垃圾日产量(吨)
垃圾年产量(吨)
名称
1
安山乡
38
12
21921
19629
17.54
6400.93
2
加信镇
33
9
12696
12456
10.16
3707.23
3
六团镇
68
15
25634
21609
20.51
7485.13
4
青川乡
56
10
19000
16588
15.2
5548
5
寿山乡
43
6
16227
13344
12.98
4738.28
6
延河镇
79
17
21975
13936
17.58
6416.7
7
延寿镇
75
14
17100
15300
13.68
4993.2
8
玉河乡
64
15
25792
22780
20.63
7531.26
9
中和镇
19
6
13870
8745
11.1
4050.04
合计
486
106
174215
144387
139.372
50870.78
5、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租赁车辆、设备,租赁不足部分由公司采购。
三、创新环卫管理
1、保洁人员、车辆作业内容和时间
序号
工作内容
作业时间及方式
备 注
1
保洁人员
1、夏季清扫保洁作业时间:7:30--11:30,14:00--17:00
2、冬季清扫保洁作业时间:8:00--12:00,13:00--17:00
3、每日二次普扫:
第一次普扫时间为8:00-10:00,
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4:00-16:00
其他时段实行无空档巡回保洁。
2
转运车
作业时间:8:00—12:00,14:00—18:00
机动灵活,随时等候派遣前往清理。每天作业时间不少于6小时。
3
垃圾清运
每日9点前完成第一轮清运。
实行8:00至18:00不间断巡回清运。
4
垃圾桶、垃圾箱清掏收运
8:00-18:00,清掏2次。
要求:果皮箱外观整洁,无迹垢,每周清洗箱体,箱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溢满(不含果皮箱破损维修)
5
突击队
1、工作时间7:00-17:00;
2、乡镇、道路应急事件处理;
2、分区管理方案
根据延寿县实际情况,进行分区管理。分为2个区:延河镇、延寿镇、玉河乡、青川镇4个乡镇为一区;加信镇、六团镇、、寿山乡、中和镇、安山为二区;
每个区建设一个压缩垃圾中转站,每个站配2个压缩垃圾箱,共用2辆压缩站专用垃圾转运车,10名乡镇管理人员。
另配2辆货车(4.2)进行垃圾收集处理,配1大1小装载机进行辅助工作。
同时给项目管理人员和司机每人配置一台对讲机,以便于管理。项目总经理配1台管理用车,每区配1台共2台管理用车,共计4台管理用车。
3、管理人员的配备
岗位名称
人数
职 能 简 述
备 注
项目总经理
1
管理分公司日常运作,负责整体的公司运营,对总公司总经理负责
本部派出
乡镇经理
9
负责村庄保洁员的相关工作,制定管理目标、负责车辆的调度、安全生产工作,控制运作成本,进行绩效考核,维护各项制度
本地招聘
车队长
1
负责管理车辆调度,安全生产工作
本部招聘
副经理
1
协助分公司总经理,对行政、人事部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
负责对清扫、垃圾收集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接龙口环卫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不良工作行为进行督查纠正,保证各部门的良性运作
本部派出
作业队长
18
对环卫作业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对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监督,协调各部门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任务
本地招聘
人事文员
1
拟定部门工作计划,人事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全公司工资发放管理
本地招聘
行政文员
1
负责行政工作的制定,对供应上进行考核,寻找供应商渠道,控制物料的发放,管理库存及各类后勤保障工作
本地招聘
财务
1
负责分公司财务预算工作,向项目总经理负责
本地招聘
现场管理员
2
负责管理现场,如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本地招聘
信息员
1
负责数字化、信息平台日常事务处理
本地招聘
品质督察
2
品质管理
本地招聘
合计
38
四、建立长效机制
1、为促进各乡、村、屯等环境卫生走上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轨道,实行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巩固新农村卫生精神面貌,为创建“美丽延寿”增砖添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办事处职责:
(1).全面负责 486个自然村(屯)环境卫生管理:
(2).组织实施垃圾的日常清扫清运、巡回保洁等工作;
(3).统筹安排环卫设备的日常使用及调度;
(4).负责各类环卫设备的操作培训和人员管理;
(5).负责所有环卫设备的维修及日常保养工作;
(6).负责每月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每周各乡镇村保洁工作的汇总报告。
(7).积极配合并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镇政府提出的环卫工作建议。
3、中转站职责:
按照区域责任划分,自觉履行环卫职责,环卫经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及保洁员的管理,具体执行辖区内环卫工作的开展。
4|、保洁班长责任:
负责网格(自然村(屯))内居民讲究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及网格内环卫工作的执行,明确职责和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管理措施、标准
城乡结合部、各自然村(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规范化长效管理,道路清扫、墙角、沟渠、河道边坡等保洁实行“五定、四包”(定人、定岗、定责、定质量、定奖罚,包班长、包路段、包质量、包任务)全日巡回保洁制度,全面实行垃圾封闭式收集运输。
6、辖区道路卫生质量标准:
(1)、普扫作业: 每日两普扫,普扫时间为上午7:30—9:30,下午12:00—14:00。作业规范要求: 普扫应达到路面、人行道、路边缘、排水口、花池绿地、垃圾箱四周等洁净,做到路面整洁干净,路旁无杂草。具体要求做到:路面无杂物、果皮、树叶、纸屑、污物、便物、废物。路旁无积土、积沙、积水。排水口无污物,沟眼畅通。路街路旁无杂草、垃圾;垃圾箱保持箱容周围整洁,垃圾、废物及时清倒,无积压垃圾和废物;道路两旁及墙角、河道边坡无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
(2)、保洁作业:实行全日制巡回保洁,时间为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作业规范要求:保洁期间做到路面、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散飞、纸屑、杂物等。
(3)、保洁质量要求:达到路面、人行道、排水口保持卫生整洁,无果皮、纸屑及其它废弃物;保持箱容与周围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掏,无积压;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密闭和无破损车无故障车;保洁人员准时到位,勤岗巡回保洁;
(4)、垃圾定时收集;密闭化运输和不超高、不超载运输,确保垃圾无积压,无撒漏,垃圾清运率达90%以上,并按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场卸放,收集时间为每天上午7:00—9:00,中午15:00—16:00。
五、督查、考评及奖惩办法
1、督查办法
(1)、办事处及中转站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指导、督促、检查,帮助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各村保洁班长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和外来人员讲究卫生的好习惯,并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
(3)、各网格(自然村(屯))内设卫生督导员,每天不间断巡回检查,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2、考评办法
(1)、公司将办事处开展此项工作的成效列入年终考核范围内,由环卫主管、保洁队长配合各乡镇环卫专员,每月开展各辖区道路普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考评工作,各班长要积极配合。
(2)、考评以积分制进行,环卫主管、保洁队长所应认真掌握评分标准,体现公平、公证、公开,做到每次考评应有序记录、评分,并做好通报、总结工作。
3、奖惩办法
(1)、凡因环境卫生不合格被县政府、镇政府通报的村,每通报1次该村相关保洁人员在年终考评总分中扣10分,警告一次扣5分。考评总分直接挂钩年终绩效。
(2)、各自然村(屯)辖区内环卫整治成果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将对环卫工作业绩突出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奖励。
六、合同外增加服务项目
垃圾分类
分类的目标
结合垃圾分拣中心,通过积极构建“户分、村收、镇集”收运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度。
具体措施
(一)统一标准,规范分类。辖区内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建筑垃圾不包括在内)。
(二)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
1.配合各乡镇环卫专员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
3.各村可按“四分法”按需配备240L分类垃圾桶,用于分类投放;由保洁班长或者保洁队长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垃圾集中点(或中转站);
4.环卫主管密切监督,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地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鼓励农户或有需要的企业作为农业肥料,还山还田,处置后无法利用的部分,须纳入其他垃圾处理体系进行科学填埋处理。
2.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
3.有害垃圾处置。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统一处置。
乡镇卫生保洁制度范文6
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__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以河道保洁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城乡垃圾不入河;河道垃圾实行面上处置、集中打捞相结合,以集中打捞为主,确保各行政区域内河道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逐步达到全县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要求。
2、工作目标。一是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二是建立河道保洁责任体系,逐步建立河道保洁机制,明确各区域河道保洁任务目标,确保全县城区段河道河面有专人定时清理。三是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河容河貌持续加快好转。
3、建立组织机构。根据河道保洁需要设立河道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4、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按照要求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没有处理设施的,要加快建设完善处理设施。
5、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制度》、《河道保洁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控源头。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保洁责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从源头防控垃圾入河。环保部门负责生产企业、水上餐饮场所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和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督促指导,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理念。水利部门负责拦河工程保洁工作的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及考评工作,负责全县河道保洁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强沟渠垃圾清理。
2、清河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履行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职责,明确河道具体保洁范围和保洁单位,加强入河垃圾清理。一是加强河岸垃圾清理。全面清除河岸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收旧收废点,开展定期清理行动,加强本区域内沿河垃圾清理。二是加强河面水体垃圾清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所辖区域内水电站、拦河坝等拦河工程配备保洁设备及打捞人员,每天定时清理打捞河面垃圾并转运到所在乡镇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严禁非行洪时期向下冲泄垃圾;建立健全机制,全面清理城区河面垃圾和乡镇河面垃圾,改善城区水域环境;加快清除影响防洪安全的河道遗留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
3、重监管。加强河道保洁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在线监控、群众投诉相结合的监管考评体系。一是建设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根据省水利厅的规划建设,采用视频技术,实施对水电站坝前水面环境的监控。二是开展全县河道保洁考评。根据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的检测情况,以各个乡镇(街道)为考核单位,开展全县河道保洁考评。各乡镇(街道)考评满分为100分,发现水电站非行洪时期向下冲泄垃圾每次扣5分,定期监控每次发现水电站坝前有垃圾漂浮物扣0.5分,当年考评得分于11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水利局汇总并报县人民政府。三是建立河道保洁考评结果运行机制。乡镇(街道办)的考评结果适当公布,并与工作经费的奖补工作考评排位、评先评优挂钩。
建立以财政投入、多渠道筹资、分级负担的河道保洁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出资出力支持河道保洁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河道保洁成效和考核情况,县财政每年在农村保洁费和水利资金中安排经费进行以奖代补。河道管理站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各乡镇(街道)保洁费用在农村保洁经费中列支。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河道保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多渠道筹集河道保洁经费,积极推行“谁受益、谁出资”的理念,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电站业主及各水库业主、采沙制沙业主等筹集部分保洁资金,确保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正常运行。
河道保洁经费重点保证沿河乡镇、村庄所在地河道保洁,实行专款专用,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级政府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第一负责人,为河道保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不断健全完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做好工作沟通和衔接。加快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劲工作势头。
2、加大考核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大河道保洁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将把河道保洁工作的实施情况列入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保洁经费直接挂钩。县政府督查室、农办、水利、财政、环保等部门组成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督查情况予以排名并进行
通报。3、严格执法监督。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综合执法力度,依法处理乱堆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乱倾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抗拒不从、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