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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培训范文1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区已登记注册或登记备案管理的各类种养大户达1376户,其中种粮大户(30亩以上)140户,种菜大户(10亩以上)350余户,种油菜大户(30亩以上) 85户,养猪大户65户,家禽大户54户,其他大户23户;各类家庭农场35个,已登记注册或备案管理的21个,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占比51.2%,养殖业家庭农场占比29.6%,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占比19.2%;农民合作社228个,带动农户2.01万户;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个,市级龙头企业5个,带动农户2万多户。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现状调查
(一)文化程度与受教育培训状况
1. 学历状况调查。从学历水平来看,被调查的四类主体负责人和成员中,拥有高中以下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43.0%和74.6%,拥有高中(含中专)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43.7%和24.3%,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了13.3%和1.1%。龙头企业负责人的整体学历层次最高,家庭农场次之,主要集中在高中(含中专),合作社带头人再次,种养大户带头人学历最低,主要集中在初中;四类主体中成员的学历层次,主要在高中以下。
2. 教育培训经历。从所调查四类主体负责人和成员的教育培训经历来看,开班面授分别占81.5%和92.3%,参观考察分别占8.3%和6.6%,网络远程教育分别占6.1%和0.7%,其他方式的教育培训分别占4.1%和0.4%。总之,目前的农业经营主体职教形式还是以开班面授为主,自学为辅,配合各类远程教育形式进行。73.4%人员参加了由当地行政部门主办的或委托的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18.2%人员参加了由专业协会组织的培训,8.4%人员参加了由农业龙头企业组织的培训。
(二)教育培训需求分析
1. 愿意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在四类主体的负责人和成员中“是否愿意进一步接受教育培训”这一问题上,表示自己“愿意”参加培训的分别占93.5%和95.4%,态度不明确的分别占5.4%和2.9%,“不愿意”的分别占1.1%和1.7%。这说明,目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愿意参加教育培训的需求十分强劲,同时也需要加强政策引导。
2. 参加教育培训目的。在四类主体的负责人和成员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为提高所经营产业收益的分别占81.7%和87.3%,实现自我价值分别占13.1%和10.6%,提高自身文化水平的分别占3.4%和1.2%,促进经营产业现代化的分别占1.8%、0.9%。调查发现,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接受教育培训的目的是多重性的,多样化的,其中首要的目的是提高所经营产业的收益,在进行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中,如何帮助带头人达成这一目的应当是重点考虑的问题。
3. 教育培训形式要求。教育形式需求来看,四类主体负责人和成员中开班面授和实地操作分别占48.3%和55.2%,网络远程教育分别占23.1%和16.7%,自学辅导分别占19.4%和18.7%,其他形式的分别占9.2%和9.4%。调查中发现,四类主体负责人和成员希望面授讲座与实地操作结合起来,让知识更易接受,提高也更快;还有他们更希望一些不限定具体时间、地点,如网络远程教育、实践指导等培训形式。
4. 教育培训内容需求。对于培训内容,四类主体负责人和成员均提出了明确的需求。从整体情况上看,所从事农业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别占83.3%和92.3%,市场营销知识分别占63.5%和52.4%,除此之外还有企业财务知识23.1%和18.2%,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识23.6%和30.5%,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分别占35.7%和11.3%。调查结果显示,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成员对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兴趣最大,同时,对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也非常感兴趣,除此之外还有企业财务管理知识、政策法规、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知识,而这些知识都将为负责人和成员成功经营其产业提供理论与实践上的指导,也应成为教育过程中的必备教学内容。
(三)教育培训影响因素分析
1. 文化程度影响调查。被调查对象中对“一事一训”的要求随文化程度的增高呈下降的趋势,占20.6%;要求办班培训的占73.7%;要求学历培训的占5.7%。选择在本村参加培训,随文化程度的升高而不断下降;相反,选择在当地村社或乡镇、县城和其他城市参加培训,随文化程度的升高而升高。不管文化程度高低,调查对象选择种植业培训内容总体顺序是粮食、蔬菜、水果、特种经济作物、棚室生产;养殖业培训顺序为猪、牛、鸡、特种养殖、羊等。但文化程度不同,选择的百分比有所不同,调查对象文化程度越高,选择培训内容的技术含量也越高,具体表现在棚室生产、特种养殖,文化程度高的调查对象选择的相对比例也就越高。
2. 经济收入影响调查。不同收入水平的被调查对象,都表示愿意在当地参加短期培训或“一事一训”,当收入升高到一定水平,参加短期培训的人数减少。新型经营主体年收入在5万~10万元的,希望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营主体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被调查对象,对管理培训、综合培训、学历培训的需求越高。随着收入的升高,希望接受的教育培训层次越来越高。不管是何种经济收入水平,就目前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教育培训地点选择来看,顺序为当地村社或乡镇、县城和其他城市。
三、对策及建议
2013年以来,达川区农广校曾对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过教育培训,但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和方式等不足显得尤为突出。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此次调研,笔者对今后达川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教育培训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参训氛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教育培训是一项复杂性、长效性、基础性的工作,应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各级有关党政部门协调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人员和职责,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和任务落实;争取各级财政设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项,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规模;加强联合办学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重视和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广泛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优势、作用和创业精神,提升社会影响力,营造有利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基础设施
由区农业教育培训中心牵头,整合林业、水产、畜牧等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资源,遴选教师组建师资资源库;引进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专业教育人才,扩大兼职教师力量,组建强有力的师资队伍,同时要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完成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的培训教学设备的建设和购置,运用现代化多媒体手段,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随时参加学习,以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管理能力。
(三)更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
培训形式要将课堂教学与实训结合起来,基础理论教学与案例分析结合起来,并组织专题讲座、研讨、经验交流、模拟操作、现场实习、实地考察等辅助教学。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农业经营管理实用技术方法、农业经营主体运作专项技能这四大模块,兼顾农业市场营销方面、企业财务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生态文明、生活修养和人际交往等人文知识,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和不同群体的需求,科学确定教育培训主题,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成员的多元化需要。在教育培训方式上,要在集中抓好理论课学习的同时,大力实施送教下乡,推进培训教师、媒体资源和人才培养“三进村”,把农民教育培训办到乡村、办到合作社、办到企业,方便学习。
(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后劲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以农业种养大户的培植为切入点,积极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户、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农业服务组织骨干等的各类人员培训。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积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全过程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培养生产技能型、经营管理型、技术服务型和市场营销型等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此外,要引入培养一批大中专毕业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改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文化结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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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业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EB/OL](2013-07-19)[2013-10-18].http:///zwllm/zxfb/201307.20130719_3531505.htm.
[3] 张桃林副部长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1-12-28)[2013-10-18].http:///govpublic/kjjys/201112/t20111228_ 2446994.htm.
[4] 肖非.吉林省农业产业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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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机制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并结合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着眼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二十字工作方针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免试入学、免费就读、弹性学制、定向使用”十六字做文章,系统考虑政策目标、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将教育发展与行业需求有机联系起来,深入分析问题,有效培养和使用多层次农业生产经营及服务人才,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与农业职业教育的良性互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培养对象与目标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是将具有初中、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愿意从事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与服务工作的中青年农民,培养成具有作物生产、花卉园艺生产、动物养殖、水产养殖、经济林生产、农机具使用与维修、农产品深加工等技术,或具备管理、经济、法律、投资等知识和市场运作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投资决策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农业产业化的生产技能型、技术型、服务型、创业型的多层次的满足产前、产中和产后需要的农业生产经营及服务人才。
三、培养与使用机制
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特点、培养对象生产实践的需求和个人发展的规划,实施分阶段、分层次的“四证”培养模式:即最低级的单项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一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初级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二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中级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三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高级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四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见图1)。
每一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的获得必须完成规定的相应理实一体化(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课程模块学习和生产实践实习,经综合测评达标后,颁发证书。不同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确定具体的生产、经营、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实行“一人一证、定岗定业”,职业资格证可连续或阶段性在同一或不同职业院校逐级培养更换获得。此证既是农业这一特殊行业的同等学历证明,也是从事此特殊行业工作应尽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得到保障的资格证。
1. 培养目标
与传统学历教育不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四大模块,从技术操作和基本管理入手。第一模块培养目标为“会做”,培养基本操作的专业能力,主要针对单项专业操作技能人员,安排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一年,生产实践半年;第二模块培养目标为“拓展会做”,培养专业能力和相关能力,主要针对综合专业技术、基层管理人员,安排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一年,生产实践半年,以上两个模块可在中职或高职学校进行。第三模块培养目标为“组织设计会做”,培养较高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主要针对中级生产、服务、中层管理和中小型农业企业创业人员,安排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一年半,生产实践半年,本模块要在高职学校进行。第四模块培养目标为“研究创造会做”,重点培养创业型综合职业能力,主要针对高级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人员,安排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一年半,生产实践半年,一般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或高职学校进行。由于是免试入学,由低到高自然淘汰,分级培训,培训课程设置的先后次序与传统学历教育相反,培养模式为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加生产实践实习,实行弹性学制,四个模块相互独立,又逐步提高。可以连续学习完成,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实践的需要,分阶段学习。这样,通过一个培养体系,能分别解决农业领域从简单劳动者,到初级、中级、高级技术员、管理者和创业者,各层面人员的教育培养问题。
2. 录取与管理机制
国家教育、农业、财政、组织、人社等主管部门可以联合行文,实行农村初中、高中、职高毕业生到当地教育、农业主管部门注册、领卡免试入学,到相对应专业的农业院校交卡免费上学。每个模块达到合格,由农业院校颁(换)发相应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毕业后先凭证到当地农业部门报到,获得农业产业生产经营的政策、贷款等扶持。同时,要从政策上不断强化农业经营准入制度。农业院校凭已培训的各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培训卡到政府财政部门按同等学历学生教育经费标准划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从长远看,这一培养模式应该是农业职业院校培养学生的主要模式。
3. 资格证发放
农业是一个弱势行业,基础性产业。为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确保培养的农业人才定向使用,为了更好地取得政府在资金、项目、经营权等方面的支持,教育、农业、财政、组织、人社等主管部门应明文规定,新型职业农民“免试、免费、弹性、定向”班培养的学员不发毕业证,只发同等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该资格证在农业行业具有同等学历层次。
4. 职业方向
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的学员就业主渠道是从事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及产前、产后服务和农业产业领域创业工作。同时,鼓励具有同等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参加县级及以下农技推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考试录用。
四、培训实施计划
1. 一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
培养期限为一年半,培养对象为初中毕业生。主要开设种植技术类、养殖技术类、农产品加工技术类或农业机械使用与维修类项目,任选一类。
2. 二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
培养期限为一年半,培养对象为高中(职高)毕业生和取得一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的初中毕业生。主要开设相关专业技术课、专业基础类课、初级经营管理与服务类课、职业道德类课。培养合格者为中专同等学历。
3. 三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
培养期限为两年,培养对象为相近专业的中专毕业生和取得二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的初中、高中(职高)毕业生。主要开设中级专业技术课、中级专业基础类课、中级经营管理与服务类课、创业类课、农业政策与法规类、人生价值观类课、语言能力类课。培养合格者为大专同等学历。
4. 四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
培养期限为两年,培养对象为相近专业的大专毕业生和取得三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的高中(职高、中专)毕业生。主要开设高级专业技术课、高级专业基础类课、高级经营管理与服务类课、高级创业类课、农业国际贸易与法规类、国情与人文素质类课、语言能力类课。培养合格者为本科同等学历。
以上四种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的具体课程设置还需要进行专门、系统化的研究,每个模块要设半年的生产实践培养环节,并探索试行“学分银行”弹性教学管理机制。
五、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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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农广校充分发挥体系优势,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培训活动,稳步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中农民创业培训的组织新形式与培训新模式,得到了农业部和山东省农业厅的高度评价。
实行了准军事化管理。针对农民学员时间观念差、组织纪律性不强以及培训的整体时间不长等特点,农广校引入了准军事化管理模式。一是通过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真正促使培训学员能够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二是通过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真正实现了创业培训的部分培训目标。准军事化管理使学员基本具备了军事化自我管理约束能力,养成了一种做事雷厉风行、遇事英明果断的管理作风。学员在实施创业的过程中,作为企业管理者作出的决策、部署的任务,员工们将更乐意去服从,这对于企业领导全面进行企业管理总体规划、拓宽广度、挖掘深度、落实制度都是非常必要的。三是通过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真正提高了参训学员整体综合素质。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更有助于将培训内容真正渗透到学员的头脑中,切实提高了学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实现了培训的根本目标,切实提高了参训学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技能水平,使学员在思想上真正建立起了自立、自强、积极、团结、互助的意识。
研发了两个农民培训模拟训练。针对农民学员文化基础比较差、理论知识理解能力比较弱和实践实习环节难以操作等特点,农广校自主研发了两个模拟训练模块。以模拟经营相同和不同类型的生产企业,从创业项目的考察确立、资金筹措、原材料的采购、成品的销售、市场风险的抵御与防范等各环节进行设计,让各班同时进行模拟经营,相互竞争,真正让培训学员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真实经营的感觉,从而有效巩固所学知识,体验创业过程,感受创业经历。
建设了创业培训专业师资队伍。创业培训不同于其他的农业专业性培训,通过对农民创业过程中存在的“思想保守、瞻前顾后”特点分析,以及学习劳动部门的创业培训经验,农广校认为充分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和激情,是农民创业培训前提,让他们有效掌握创业的必备的技巧和知识是农民创业培训的基础。农民创业培训必须得有专业的创业培训师来承担。为此,农广校在外聘高水平创业培训专家授课的基础上,着力培养了自己的创业培训教师队伍。2010年6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山东省农广校体系单独举办了SYB创业培训师资班,33名农广校老师参加了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2011年举办了第二期SYB创业培训师资班。目前,山东省农广校体系内共有66名SYB创业培训师。在此基础上,又组织这66名培训师开展了课程试讲评议活动,选拔了部分优秀教师成立了省农广校创业培训讲师团。
加强了培训后的跟踪服务。针对农民创业市场考察能力差、选择农业创业项目难的实际,农广校在培训后跟踪服务上狠下功夫,成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创业服务中心,为学员实现创业、科学经营和扩大延伸发展现有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省校统一编制了“创业培训教师跟踪服务手册”, 要求每名跟踪服务教师辅导学员不得超过15人,一年中对学员要进行不少于6次的技术、(下转51页)(上接50页)信息、法律、管理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2次,建立和巩固好学员与创业指导教师的长期互动关系,并采用电话回访、手机短信相关创业信息等跟踪服务方式,指导学员在创业的过程中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1年6月1日,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指导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共开展跟踪服务8307次,其中实地入户指导3577次。
实施了工作考核评比机制。对承担任务的分校采取了工作评价机制,通过培训学员无记名对培训机构在培训组织、培训管理、教学设施、食宿安排和后勤服务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真实了解相关分校在培训整个培训过程中的组织保障情况。对授课教师采取了教学考评机制,由培训机构和学员对每名授课教师分别评分,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工作态度,结果作为优秀教师评选和今后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参训学员和班级进行综合考核,通过对每名学员在日常考勤、学习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考核,综合评定每个班级和区队的成绩,利用在评比栏中张贴小红旗的形式,每天对全体学员公布,并作为培训班结束优秀学员和优秀集体的评比依据。
提高了实地考察实习效果。农业创业存在着周期较长,环节复杂、定岗实习的难度较大等特点。在参观考察阶段农广校主要采用听、看、议的方式,首先由所参观市场的主要负责人对市场主要农产品营销的情况进行介绍,再由带队指导老师引导,学员对市场主要农产品进行考察了解,最后聘请专家对农产品市场情况进行总评;在实践实习阶段,农广校根据企业实际按照一听、二看、三干、四查、五了解的形式,一是听取由企业负责人讲述企业的发展历史;二是学员参观了解企业原材料的供应;三是学员到生产一线对企业生产加工的进程进行实地操作;四是查看企业产品定价与销售的过程;五是了解企业利润的形成和企业资金的筹措方法。最后学员对所实践实习的内容进行讨论和总结,使整个实践实习过程能够取得最大的效果,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有了深入的了解。
新型农业培训范文5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
作者简介:张胜军(1965-),男,湖北黄梅人,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政策;李翠珍(1965-),女,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4YJA880097),主持人:张胜军;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院2014年招标课题“江西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编号:JD1492),主持人:肖称萍。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9-0057-0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中心环节。自2012年中央1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我国不少地方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试点工作。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尚处起步阶段,迫切需要构建一种适切的发展模式。对于如何立足国情构建这种适切模式,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概述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浪潮,出现了众多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中,以多中心治理理论最具影响力。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治理”被“作为一种阐释现代社会政治秩序与结构变化,分析现代政治、行政权力构架,阐述公共政策体系特征的分析框架和思想体系,与传统的统治和政府控制思想和观念相区别,甚至对立起来。”[1]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发表的研究报告《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将“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2]。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夫妇又将“多中心”概念引入其中,用来阐述其公共事务的多中心治理思想,并做出了实证贡献,最终形成了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治理理论主张: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并非只有政府一个主体,在一定规则的约束下,企业、社会组织以及遵循市场法则运行的私人机构等,都可以成为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而且,相关决策也是在资源交换、信任和协商的基础上,由各主体共同行使决策权力。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实质是强调多元主体民主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提倡政府的权利下放和权利收缩,通过自主治理和协同治理,克服公共事务政府单中心治理的弊端,减少“搭便车”、规避责任等行为的出现,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治理公共事务的机制,以实现公共福祉的最大化。
依据对中心治理理论内涵的解析,本文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模式界定为:政府部门、教育与培训机构(包括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成人教育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农村社区、农村居民等多元主体,通过民主决策、平等竞争、互动合作,共同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效供给的一种方式。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实践成果即公共事务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新农村建设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属于公共事务[3],理应实现多中心治理。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的价值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对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有效供给,具有多方面价值。
(一)有利于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
政府虽然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代表,但公共经济学认为,政府的有限理性和“经济人”特征,决定了政府容易在公共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造成诸多的决策失误和无效决策。掌握大量、全面、真实的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前提,而政府拥有的决策知识和信息总是有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强调决策中心下移和多层次展开,要求政府之外的主体,如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培训对象等都能参与决策,依靠集体智慧,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有利于打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展的资源瓶颈
现代政府应是“善治”理念下的“有限政府”。“有限政府”理论告诉我们,尽管政府理应对属于公共事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承担巨大责任,但这种责任必然有其边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要多种资源,如合格的师资队伍、充足的经费投入、务实的培训课程、良好的培训场所和物质设备等。其中许多资源为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或私营业主所占有,而政府或不占有或占有不充分。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使这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无疑可以极大地丰富培训资源。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不少地方财政还比较困难,对农民教育与培训的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这就更需要通过多中心治理,打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府单中心治理必然会遭遇到的资源瓶颈。
(三)有利于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元主体的利益协调
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视角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影响或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所有主体,如政府、涉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社会公益组织、培训教师和培训对象,等等。由于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不同的价值偏好和利益诉求,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利益冲突。如果这些利益冲突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长远发展的桎梏。
博弈论也认为,当博弈各方协调一致去寻找有利于共同盈利的战略时,就会出现协同性均衡状态。这就意味着各利益主体在不断的互动中,将会逐步放弃自我“单独行动”策略,转而采取互惠的合作策略,以创造“多赢”的博弈机会[4]。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有助于解决多元培训主体的利益冲突,强化彼此的合作行为,为培训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四)有利于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现代农业生产型人才,如种粮大户、农场工人、养殖专业户等;2.现代农业经营型人才,如运用市场法则从事农产品加工、仓贮、运输、销售的从业人员;3.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型人才,如植保员、信息员、防疫员、水利员、农机修理工等;4.现代农业管理型人才,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公司管理人员等;5.现代农业发展带头人,如农业科技推广示范户、家庭农场主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之间,还有行业之别和层次高低之分。
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有一定文化和技术基础的青壮年农民、农村干部、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家庭农场主、种粮大户、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大学生等。这些培训对象成分复杂、个体差异显著。
培训对象的复杂性、差异性,以及新型职业农民类型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出了多样化、个性化要求。在单中心治理模式下,政府提供的农民培训是唯一的卖方市场,培训对象只能被动地消费,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在多中心治理的制度安排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企业、私人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团体等非政府主体供给。有了丰富的培训产品供给,培训对象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偏好,选择符合自己发展需要的、个性化的培训产品。
(五)有利于形成市场竞争,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质量
在单中心治理模式下,政府通常以两种方式为农民提供教育与培训产品:一是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教育行政机构、农业部门、妇联等,直接开展相关的农民教育和培训活动;二是政府利用自己的行政权威,通过行政命令直接指派一些学校、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农民教育与培训。无论是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都是由政府单中心决策和分配资源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培训。由于缺乏合理的竞争机制,其培训的质量往往难以得到保证。
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机制通常比政府控制更具效率。如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政府、公共组织和私人机构,就都可以提供培训产品和服务,培训资源也将通过市场法则配置,这就势必导致公共机构之间、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之间,以及私人机构之间的竞争行为。为占有培训市场份额、取得竞争优势,所有参与竞争的培训机构和组织,就要通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培训投入、改革培训教学方式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培训产品。
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展的难点之一,就在于如何引入市场机制,形成有活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竞争格局。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构建
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关键在于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构建,也应循此逻辑。
(一)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的主体,应包括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农村社区、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在多中心治理结构中,不同主体应有不同的角色分工和功能定位。例如,政府应扮演好“掌舵者”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信息收集与、政策供给、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教育与培训机构应扮演好“培训教学资源提供者”的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师资供给、课程开发、理论教学等方面,发挥其智力优势;企业有场地、原料、设备等实训资源,应扮演好“培训责任共担者”的角色,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实用技能培训的主力;农村社区则应扮演好“组织者”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环境建设、组织动员等方面,做出自己的独特贡献。只有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才有可能满足不同培训对象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因此,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形成一个基于不同角色分工和功能定位的多元化主体结构,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必要前提。
(二)构建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在农民教育与培训的单中心治理模式中,政府是权力中心,是政策决策的最后“拍板人”。政府通过行政权威和行政命令,建立以控制为特征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管理结构,开展“自上而下”的农民教育与培训。事实证明,这种“自上而下”的农民教育与培训,通常存在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不但造成了宝贵培训资源的大量浪费,而且也常常导致了培训政策目标的实际漂移。
要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就必须构建一种基于主体地位平等、权力向度多中心的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尽管各主体的角色、职责和权利内容不尽相同,但彼此之间并不存在控制和支配关系。政府和其他主体一样,都是这个扁平化的互动治理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各主体地位平等。地位平等的各主体,在真诚对话、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做出的培训决策,不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也具有较强的合法性,容易得到各主体的心理认同和实际执行。
(三)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
不同工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多中心治理需要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例如,政策工具具有引导、监督、激励、评价功能;制度工具对主体行为具有规范功能;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专项拨款等经济工具,具有激励功能;网络、媒体等信息工具,具有信息、信息传播功能;社会公益性组织、大学生自愿者等志愿性工具,因其公益性和专业性,具有较强的专业支持功能。因此,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必须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形成一个合理的治理工具结构。
(四)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要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实际运用,还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这主要应包括:1.政府要转变职能,在政府、社会、市场三种关系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合作机制;2.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元主体的利益整合;3.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4.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村社区、社会公益性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家庭农场主、城乡居民等,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建立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益;6.建立多中心的监督机制,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程和质量的全方位督查和评估。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正在全国各地逐步展开。我们有理由相信,借政策东风和思维创新,立足国情,构建一个结构合理、运行有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必将有力推动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9.
[2]俞可平.全球化:全球治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
新型农业培训范文6
[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目标和对象 师资队伍建设 展望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2-0293-01
1 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和对象
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是科技,关键是人才,基础是要培育有科技素质、职业技能与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不同于传统意义的农民,也不是泛指一般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而是特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从对象上看,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生产经营人才、农业产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技能型人才,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手、统防统治植保员、动物防疫员等社会服务型人才。
2 农广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2.1 学校建设是农广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肃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科级事业单位,加挂肃宁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牌子。中级、副高级职称多人,具备教育培训的基本条件。
2.2 师资队伍建设是农广校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的关键因素
肃宁县农广校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2.1 建立“双师型”专兼职师资队伍
从全区选聘一批热爱农民教育培训,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师,建立了一支26人的专兼结合的“双师型”职师资队伍。
2.2.2 加强对专兼职教师的培训
现有专兼职教师由于长期没有接受系统培训的机会,知识能力不能适应培育新型农民的需求。为此,肃宁县农广校不断完善师资培训生制度,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一是开展专业知识更新培训,传授近年来本专业、本学科最新的发展动态、新技术、新知识,更新教师的专业知识;二是开展多媒体教学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利用多媒体制作课件授课能力;三是通过安排教师深入田间地头,到第一线工作,以接触实际来丰富实践经验;四是通过组织教师利用多媒体进行课件试讲活动,不仅提高了教师的授课能力,还可以不断补充完善授课老师的课件,使其更适合给农民培训。
2.2.3 “请进来”充实提升师资力量
在现有专兼职教师队伍基础上,肃宁县农广校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要,从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等单位选聘专家教授,并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民技师、农村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来充实教师队伍,提升师资力量。组建优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
2.3 条件建设是农广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力支撑
2.3.1 基础设施建设
肃宁县农广校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实设施设备,改善农民教育培训条件。目前拥有办公室6间、教室9间、课桌、椅150套、卫星地面接收仪一套、农业科技入产直通车1辆、电脑、投影仪、投影屏幕布、音箱、打印机等教学设备齐全,基本满足下乡培训的需求。
2.3.2 教学多媒体资源建设
肃宁县农广校一方面充分利用中央校和省校开发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农民教育培训教学媒体资源,一方面紧密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组织教师编写教材及开发制作视频音像资料,以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3.3 实训基地建设
肃宁县农广校依托产业基地、农民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共建立教学实训基地4个,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实践锻炼的机会和学以致用的平台。在实训基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使受训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2.4 机制建设是农广校提高教育培训实效的有力保证
2.4.1 办学模式
肃宁县农广校创新培训形式,采取“学校+合作社”、“学校+企业”等培训模式,推动培训与产业结合。注重优先培训农业生产企业主和员工、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社员等,使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中的“领头羊”。然后再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发展出一批又一批的新型职业农民。
2.4.2 教学内容
根据农民不同层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开展培训。有意识地针对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广泛开展大众化普及性培训。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多媒体手段,将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以及党的强农富民政策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田间地头。依托农民培训项目,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技术,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对广大青壮年农民免费开展较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获得培训证书。
2.4.3 教学手段
采取`活多样的教学手段进行农业教育培训,如传统的讲解、利用多媒体培训、田间地头现场讲解、参观交流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等。
2.4.4 教学方法
肃宁县农广校大力推进科技下乡,把培训班办到合作社、办到乡村、办到田间地头。将培训与农时季节、生产环节、关键技术紧密结合,让农民就地就近“干中学、学中干”。在培训方式上,除了课堂讲授,更多采用农民更喜欢的现场培训、专家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将集中授课与分散自学、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现场指导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