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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审计重点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 招投标; 审计[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fulfillment method causes, to audit the matters, and chooses some typical cases to discuss the audit should be the focus of attention.
[keyword];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udit
中图分类号:E9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符合“215”(即200万元以上的工程、10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以及50万元以上的技术服务)条件的,必须进行招标。招标分成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其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必须符合一系列的限定条件。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行审计的原因
通过招投标活动,可以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企业可以优胜劣汰,将资源分配给管理能力和技术体质都比较强的一方,从而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但由于存在极大的利益驱动,出现了不少规避招投标、违规招投标的现象,以中饱私囊、。
因此,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从来都是政府审计的重中之重。笔者曾经研读了国家审计署自2003年12月以来的总计约150个审计结果公告,其中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有30个;而几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结果公告都会提及到招投标的问题,可谓屡审屡犯。
作为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而言,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一方面是适应外部监管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助于提高建设项目投产后的使用效益。
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实际上是招投标的延续。通过对合同履行的审计能更好地评判招投标工作的恰当性和合理性。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行审计的方法
根据笔者多年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行审计应检查被审计单位工程及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适当性以及具体执行的有效性,重点审查单项50万元以上工程及采购项目的管理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颁布了哪些招投标管理方面的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发标、收标、开评标等工作;
(三)招投标报批的手续和程序是否合规与完备;
(四)是否按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清单,投标单位是否来自业已确定的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具备相关要求的资质等级,对清单外的投标单位是否做了资质审查;
(五)颁布了哪些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或标准,合同管理标准是否健全、合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六)合同签订单位是否为中标通知书所载明的中标人;与中标单位订立的书面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约定,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有无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是否存在先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先签合同而后报批的情况;
(七)合同条款的主要标的是否齐全、合理;合同变更是否履行了审批程序;
(八)合同签订是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签订合同的双方及其代表,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或法定人代表的委托,法律手续完备;
(九)合同里程碑付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票据是否合规。
三、案例分析
笔者再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分析,来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行审计进行一步探讨。(注:为便于理解,下文所举例子均已经过加工修饰。)
(一)如何处理招投标法与合同法之间的不同
某单位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未能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开展,但仍然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项目业已竣工,且竣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众所周知,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而国家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当两者产生矛盾时该如何协调?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建设工程项目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招标的,施工合同认定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关注肢解发包、拆分招标
某建设单位将其场地平整工程分成A、B、C、D、E等数十个标的,每个标的金额约120万元,发包时间间隔约一个月,施工工期约一周,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上述建设工程各标的的建设内容类似,发包间隔、施工周期短,通过肢解发包、拆分招标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或者规避主管单位的审批。
因此,审计工作应通过关注被审计单位的邀请招标、未招标的项目,分析这些项目的内容、时间、中标单位等资料,判断其有无肢解发包、拆分招标的嫌疑。
(三)高度重视合同履行,仔细核查合同变更
某单位的码头建设项目中,所需用到PHC桩和钢管桩两种桩基。一个投标单位报工程量清单为PHC桩500根(10万元/根)以及钢管桩10根(60万元/根)的固定单价合同,并以总价500*10+10*60=5,600万元中标(综合评标法)。在实际施工(即合同履行)时,该承包商联合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最终变成PHC桩10根、钢管桩500根的施工方案,最终该码头工程结算总价变成10*10+500*60=30,100万元。
实际上,一些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常常故意压低报价,在实际施工时再抓住发包方赶进度及保质量的心理,通过合同变更,增加价高的工程量、减少价低的工程量,从而以增加大量费用。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7月1日执行)也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变更超过15%,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因此,审计应高度重视合同履行,仔细核查合同变更,并依此判断招投标工作的恰当性和合理性,以规范招投标及合同履行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招投标审计重点范文2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要熟悉相关的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细则,按照工程招投标情况对其进行审计。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重要性
1.提升项目效益,保证建设质量
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审计,特别是事前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利于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实现业主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的目的。同时,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所需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可靠数据资料,以利于业主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加强对项目的科学化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
2.规范市场活动,防止腐败滋生
招投标活动审计作为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同步)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增加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有利于建筑招投标市场形成诚信守法、规范运作、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腐败,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
3.推进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我国第一部规范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出台,开启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先河,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从而使得我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有了更为细致的法规依据。此外,通过审计实践的不断积累和改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使得审计监督机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而让完善的机制不断引领审计工作实践,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环节实现审计全覆盖发挥积极作用。
三、招投标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主要事项
1.检查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相关审批程序,从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规性审计
(1)审查项目前期审批立项完成情况;
(2)审查项目是否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投资概算是否准确、有无缺口,设计标准有无超过规定;
(3)审查项目总投资是否落实,项目资金来源是否正当,项目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到位;
(4)审查工程项目招标前土地审批完成情况,是否已经按照国家的规定完成土地使用的相关审批手续;
(5)审查项目招标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组织形式是否完备、合规。
2.对必须招标的项目或单项工程,进行招标方式、程序的合法性审计
(1)是否在指定的媒介招标公告,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2)邀请招标是否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
(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是否少于规定的工作日;
(4)有无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5)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6)是否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内容进行招标;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
(8)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9)查看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标前签到的签名和笔迹,是否存在一个人签多个人的。
3.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实施细则,对评标过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1)检查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是否满足规定;
(2)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的;
(3)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检查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是否一致,重点查看人员、财务报表等。对于人员的审查,注意查看时否有同一个人出现在两个单位的投标文件中;
(5)查看投标书的编制说明,检查是否有雷同错误和雷同段落;
(6)检查有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查看投标保证金交与退是否是同一个账号,是否是以个人名义交或退;
(7)检查资格预审及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是否满足评标办法中的必要条件;
(8)查看投标报价单子光盘是否存在围标行为(查看最后一次修改报价的时间是否相对集中、报价组成是否有类同、套用定额是否一样);
(9)查看投标文件的外观,重点检查文件在装订时是否处于同一处;
(10)审查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11)查看评标报告中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可以通过查看评分,对于打分高的事项与其他标段差异较大,找出其差异的原因,进行对比分析;对评标报告中抽查的几十项材料报价和清单报价进行中标和未中标单位的规律性排查,检查是否存在以某一单位为轴成规律性排序。
四、对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审计建议
1.加强三项建设
一是加强招标管理制度建设。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和政策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招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标项目的范围、标准、方式和责任主体,建立招标管理的标准化程序。二是加强招标管理队伍建设。重视招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招标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建立对招标管理人员的有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三是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政府主管部门和招标机构应当进一步细化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促进更多行业的经济和技术人才进入评标专家库。完善评标专家准入、考核、退出和信用记录制度,保障评标的独立性。
2.建立三个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集中招标机制。按照“统一进场、集中组织、重点监管”等方式,建立健全集中招标机制,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保证质量。二是建立招标工作考核机制。把招标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督促招标主体和责任单位提升招标管理水平。三是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机制。招投标中串通围标、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根源是未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
3.强化三个阶段管理
一是强化标前准备阶段管理。工程招标应统筹安排招标工作进度,留足必需的程序周期。二是强化标中程序管理。招标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评标复核程序,防止计算汇总错误及人为操纵评标结果。
五、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审计重点范文3
审计依据的文件
审计部门开展水利项目资金招投标审计,可以依据的相关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关于变更招标公告指定媒介的通知》(赣发改政策字[2009]304号文)等。
招投标过程重要事项审计
1.项目资金是否达到招标要求。按规定我省的水利工程项目包括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勘测、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如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均属超过1 000万元的项目,其工程施工和砼U型槽采购均应公开招标。
2.是否委托符合资质的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查看项目建设单位与招标机构签订的合同,注意建设项目单位是不得以任何名义从招标机构所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费中提取费用的。查看项目单位资金来源情况,如果有从招投标公司取得的收入一定要注意核实是否为违规收费。
3.查看的招标文件是否合规。根据赣发改政策字[2009]304号文和省水利厅的相关文件,水利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文件必须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为扩大公告面也可以在《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但公告内容必须一致。公告的媒介是不负责对公告内容进行审核的,审计人员还须仔细认真审核。首先看公告中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计文件出售之日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的工程项目为了达到地方保护目的减少潜在投标人数量,违反规定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定为招标公告的次日或1~2天,使得大多数有竟争力的外省市企业无法参与投标;其次看投标项目是否合理划分标段,水利项目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但不得以此为借口将一个标段设立几个中标人,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最后看招标人是否给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留出合理的时间,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4.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审计人员若能参与全部开标、评标、定标的事中审计,无疑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受各方面条件的约束,事中审计难以全面开展,所以审计人员只能就被审计项目提供的招标报告、所保存的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查看。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名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人,招标单位负责人不得担任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经相关网站公示5天后,无质疑、投诉情况,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查看潜在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情况,如几个投标文件内容雷同、错误出处一致、缴纳招标保证金为同一个人(或公司);看招标人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看招标人与第一中标人是否签订合规合同;看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是否有书面申请,是否违规退回履约保证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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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建工程不同阶段的审计风险以及其特征
1、设计阶段的审计风险设计阶段是基建工程的初始阶段,在此阶段审计工作涉及的内容相对繁杂,因为在这一阶段很多因素处于不可控阶段。不仅需要对不用的施工方案进行对比优化,从中选取最优的施工方案,而且还需要根据设计图纸对实际施工的地基进行测试,确保设计图纸能够在实际建筑环境中顺利建设。除此在这一阶段,预算的估计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概算与预算要符合现行的规定;在通过准确定额标准后,还需要分析相关的经济指标。基于以上可以看出,设计阶段的审计内容较多,技术要求较高,可能存在的风险也比较多,如果不能很好的规避风险,必然会对后续的工程产生影响。
2、招投标阶段的审计风险招投标阶段的审计风险表现如下:第一,落实招投标程序的时候,可能存在非法性与不合理性因素,操作的不规范性更使得整个过程较为主观、随意;第二,投标单位缺乏必要的资质,为了实现竞标成功的最终目标,有时会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包工程,不仅危害市场的公平竞争性,更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第三,即便是招标成功,也不能完全避免非理性情况的发生,如果工程标底缺乏客观性,审计人员也没有严格把握标底工程量计算,审计缺乏客观性和合理性,继而引起招投标过程的审计风险。
3、施工阶段的审计风险施工阶段的风险主要指进度款的审计。工程变更以及现场签证的依据也是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参考,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或者是签证程序不完整,这就会造成实际施工与保存的图纸差距较大,使得施工方难以展开工作。施工阶段,不仅仅包含工程变更以及现场签证的审计,更重要的是需要对施工中所使用到的设备、材料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审计,对这些项目的审计旨在全面杜绝施工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全方位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4、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风险由于竣工结算阶段的影响因素众多,涉及工程项目计价、结算的审计变更、调整亦很多,稍有差池,就会发生“意外”情况。因此,竣工结算阶段是基建工程审计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
二、基建工程审计风险的原因分析
1、设计缺陷是引发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设计水平的差异,勘测深度的深浅等,都会导致工程施工过程出现审计风险,漏项和错误会使得施工方案不得已变更。一般情况下,设计质量越低,工程审计的风险就会越大。想要实现审计风险的有效降低,审计相关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工程技术的专业知识,还要能理解杆塔基础图,以图纸为基础,对材料用量进行归算,并确认最终结果。
2、工程材料不确定性为审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虽然绝大多数工程材料的价格都是可以通过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进行查找的。但是,由于一些材料的特殊性,如规格不同、款式不同,甚至是材料不同,会被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遗漏,这时候,相关的审计人员想要依靠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表落实审计,一定会带来不可避免的风险。
3、审计工作存在事件的滞后性因为审计工作一般都是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的,从时间上分析应属于事后审计的范畴。事后审计无法贯穿整个建设项目,更无法对事前预控与事中监督起作用。虽然国内也比较重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监理,但工程造价的合理、科学控制却始终没有实现有效的落实,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备受怀疑,给工程量的认定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三、基建工程审计风险的近程控制分析
1、相关部门做好辅助支撑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审计的相关制度,为招投标监管工作提供保障。积极开展活动,加强招投标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实现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扩大联合执法检查的范围和力度,实现监督链条的有效延伸,继而落实招投标后续的监管,并对之进行及时的跟进。在规避招投标风险行为的时候,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的协调统一,快速解决问题,避免对企业造成更大的影响。严把手续关,约束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招投标程序,实现责任个人制,将风险扼杀于源头。
2、为落实审计工作做好充足准备要想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从多个环节同时入手。例如:招投标主管部门从实际出发,重点控制招标条件、公告、信息等,并专门组织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办公室将重点问题放在招标文件、资格的预审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现场的监督等方面。同时,招投标办公室还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履约情况的有效监督,并由项目经理对相关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集中的监督和处理。
四、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审计重点范文5
关键词:工程招标工程投标项目管理
一、招投标前审计监督
招投标前,审计人员应对招标准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认真听取招标单位对招标范围、方式和发包方式的解释,审核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标底的编制过程、编制质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等。
(一)招标条件的审计。
l、审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看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国家投资计划。
2、审查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情况,看工程场地的征用、拆迁,通水、通电、通路等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是否完整,设计标准是否超过规定。
3、审查建设项目总投资落实情况,看投资概算是否准确,有无缺口,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建设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到位;
4、审查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机构设置是否完备,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组织形式是否合规。
(二)招标方式的审计。
1、审查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要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和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以及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内容,公告后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对投标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工作。邀请招标应当同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质信誉好的特定法人(或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2、审查招标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还是委托招标机构(中介组织)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等。
(三)招标程序的审计。
1、审查招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是否已经批准,是否按规定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其内容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招标方式的相应规定一致。
2、审查招标单位出售、的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组织投标单位在招投标前进行解答疑难问题。
3、审查工程招标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情况,看是否作到权责分离。具体看是否做到谈判、评标、决策分开;参与标底的编制和审定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相关当事人要接受统一安排,防止弄虚作假、“明标暗定”;不准事先组建评标小组,要在评标前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法临时组建,以防止贿赂评委操纵评标;对选聘的评委要进行资格审核,看是否有个人政治、业务素质不“达标”人员。
(四)标底的审计。
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衡量标准。因此,对标底制定的审查也是对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要重点审查编制标底依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是否合法有效;看是否由相应执业资质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来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套用定额是否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定额的有关规定,编制标底是否合理,是否控制在设计概算以内,有无提价压价,人为调整标底问题;还要注意对标底的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五)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计。
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计重点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是否达到工程建设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施工质量,是否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是否具备优良的施工和安全生产记录,还要结合该投标单位近年来所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中哪些项目取得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评定的等级证明等。要深入实际考察,防止企业靠不正当关系取得资质蒙混入围,防止借用或者骗取高资质企业名义投标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和不具备应有能力的单位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招标中审计监督
对招标中的审计监督主要是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程序上的监督,审计监督其程序上的合理和合法性,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一)开标的审计。
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当众组织开标,有无违反规定搞暗箱操作问题;开标时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是否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破损,或授权委托书不是原件又无投标单位法人签章的应当当众宣布为废标。
(二)评标的审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成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评标的过程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不得临时采取招标文件以外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标。评委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完成评标后以书面形式推荐2至3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然后招标人授权评审小组,将社会信誉好、标价低、工期短、工程质量高、施工组织管理严密、守信誉的单位(施工队伍)确定为中标人。
(三)定标的审计。
定标审计主要是对经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履行承包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的审查。
1、审查定标的程序、方法是否合规,是否切实做到合理的低价中标,定标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2、审查投标单位提否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管理部门办理审查复核、盖章及有关手续。
3、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一般为30日之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是否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后监督
反馈监督,注意建立信息反馈和追踪制度,主要收集反馈信息,调查了解对招投标的意见,听取收集对招投标的建议。对发现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幕后交易、等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针对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要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合同是否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要防止签订“阴阳合同”;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经济法规等国家规定要求,合同中责任和奖罚是否明确等。
要把好甲乙双方履约关。要从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出发,监督甲乙双方是否严格贯彻经济合同“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有无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问题。
工程招投标审计重点范文6
关键词:工程,审减率,风险
1、工程审减率过高的风险
在建筑上,(施工方报价-审计后报价)/施工方报价*100%,或者按照审(核)减率=核减金额/送审金额进行计算。
一般,在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过程中,重点审查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符合概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工程决算是否真实,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虚报工程造价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审减率超过一定比例的项目,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提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这种风险的防范,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话题。
2、审计核减率过高的原因
2、1部分建设项目前期调研不够充分
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不足,使得招投标无法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造价,项目在施工期间变更和签证较多,加上少数具体负责的建设和监理单位人员缺乏责任心,更是给施工单位估高冒算提供了便利
2、2少数施工单位素质较差
一些施工单位或是利用招投标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形式,采用高投标单价低工程量的投标方式多算工程款;或是利用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对设备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价格之间联系的疏忽,对套用定额版本内容的不熟悉,采用合同和协议约定材料价格和套用定额的方式,钻空子多算工程款。
2、3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按照规定,建设项目预决算高估冒算处罚比例最高上限仅为高估冒算部分的20%,而实际操作中还远远达不到该水平,加上一些中介机构在基建项目审核咨询中把关不严(如去年审计部门对一中介机构审计过的项目进行复审,并在审计基础上又审减了17.1%),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高估冒算现象屡审不降。
3、防范审减率过高风险的对策
3、1严格执行招投标和规范管理
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招投标内容,强化招投标责任,严防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明确纳入工程招投标项目总量必须达到整个完工工程量90%或95%以上,附属工程、追加工程项目总量必须控制在5%或10%之内,且数额较大的还必须实行招投标,建章立制,坚决杜绝和制止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甩项抛项,变相逃避监督的行为。
3、2科学编制工程造价和奖惩分明
提高标底编标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工程定额进行编标,保证标底价与最后工程决算值基本相衔接,明确如果因标底编制不精确,工程决算值剔除非招标部分及政策性调整部分,超过标底价10%以上的,就要追究编标部门的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另外,建议建立建设单位的考核机制,把审计核减率和未按程序超合同金额比例作为薪酬考核的一个主要内容,审计核减率和超合同金额比例超过一定的比例(如6%和10%),就要按一定的分数扣除薪酬考核总分。
3、3完善工程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
(1)加强对投资项目的预算监督。一些工程合同本身存在不合理,导致在工程决算审计时出现事后难以纠正的弊端。所以,在还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前,可以对项目工程标底进行审计,以防止设计中存在的技术性错误、高套定额等人为因素进入标底的不良现象。(2)要维护招投标结果的严肃性。施工单位低价中标后利用工程联系单变更高价结算的现象屡禁不止,并且联系单工程手续程序不规范、价格虚高现象屡见不鲜。针对当前实际情况,重点是要明确变更的合理数量、变更的规范程序以及明确的变更预算书。如果确实需要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其预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10%以内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如果超过10%以上的还要经上级领导审批同意的程序。
3、4规范施工单位的结算行为和强化合同管理
为防范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行为,可以采用将惩罚高估冒算的条款写入施工合同中,如高于一定的核减率应支付高额的审计核减追加费。也可以利用一些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披露经常高估冒算的施工企业名单,直至取消施工资格,以逐步促进建设市场规范化。有些地方,要施工单位对诚信施工作出承诺,也可借鉴。尤其是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中标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明确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中标价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除国家政策变化等特殊因素外,工程决算申报值不应突破中标价的5%。
3、5完善监理机构监理费的支付形式
部分工程的监理费是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完工了款项也就付完了,导致工程决算审计时带来被动。对此,要改进监理费的支付形式,留部分款项待工程决算后支付,促进监理人员认真责任地工作,促使他们积极配合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同时,还要规范监理意思的表达形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变更事项一定要有具体明确的意见表达,不能是含糊其辞。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1)进一步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无效建设。(2)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制度,严控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和签证,确保阳光操作。(3)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审计监督,严格建立和执行建设审计监督制度,对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以此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资金有效利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程章磊。审减率居高不下的成因浅析和对策[J],福建审计,2000年第2期
2、王爱文。居高不下的工程结算审减率剖析[J],工程造价管理,200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