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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文1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有的判令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有的判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因此,正确认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责任主体是非常必要的。
一、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适用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之规定。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侵权民事责任应适用《民法通则》之规定,而不应适用《建筑法》之规定。
《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和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及适用。《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害方侵害相邻建筑物属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属《民法通则》调整。该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属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使用土地时侵害相邻方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此规定。
《建筑法》调整的范围和有关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及适用。《建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由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主体是管理机关,而并不包括建设工程相邻的一方,故该法调整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而并不涉及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虽然,该法第五章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规定了建设各方的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时,加害方对相邻一方的民事责任。
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及区别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规定了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第3款规定了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违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不承担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即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受害人双方均没有过错,法院视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法律特别规定。法律规定包括《民法通则》中的规定(第121条-127条、第133条)和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下称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本条之规定。理由如下:
(1)该条为法律特别规定。该条规定虽不在《民法通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规定之列,但由于该规定属于民法中有关相邻关系的司法解释,并具备民事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因此,该条规定为法律特别规定。
(2)该条规定主观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适用过错推定或公平责任原则。该条中没有“相邻一方(加害方)有过错”之类似规定,同时该条中也没有“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及“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之类似规定。因此,该法律规范为特殊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之民事法律规范。
(3)该条在建设工程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范围之内。该条虽未直接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该条规定的假设条件中的“等”字,理所当然地已包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
(4)参照中国物权法研究课题组编制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135条之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也应适用特殊侵权中的无过错民事责任。该条规定:“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挖掘土地或进行建筑时,不得因此使邻地的地基动摇或发生危险,或使邻地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
损害。前款情形,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请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险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损害的,并可请求损害赔偿”。同理,该条中也无加害人有过错、举证倒置、双方均无过错之规定,因此,该条规定更证明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特殊侵权应适用无过错民事责任。
二、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的追偿权
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纠纷中,建设单位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如果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主体有过错,那么建设单位有权向有过错方行使追偿权。
1、追偿权的取得。
该权利不是按连带责任之规定取得而是按约定或者法定取得。连带责任,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共同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向所有连带责任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也有权向连带责任人之一请求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向受害人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因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可能与受害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涉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法律已规定建设单位应独立承担特殊侵权的无过错民事责任,故建设单位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具有按连带责任规定取得追偿权。
由于建设单位与参与工程建设的他方均有合同关系,与勘察设计单位有勘察设计合同关系;与施工企业有施工合同关系;与监理单位有委托监理合同关系,因此,建设单位在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根据上述合同关系及履约事实,向过错方追偿。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了建设各方注意安全义务。其中,主要是:第37条规定了设计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4条、第47条、第51条规定了施工企业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风险等措施,对相邻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第40条、第42条、第49条、50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将房屋拆除委托给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企业承担。如果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违反上述注意安全义务造成相邻方的损害,那么建设单位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过错方主张权利。
2、追偿权的限制
建筑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文2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一)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责任制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制度。
一、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工区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有直接责任;
二、经常组织工区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四、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五、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六、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督促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每月底集中交项目部备查;
七、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违者给予警告罚款,清除,凡属清除班组所涉及的工资,需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方给结付。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工区负责人各执一份。
项目经理: 工区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身份证号码: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潮惠高速公路TJ7合同段项目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二)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减少各类一般事故的发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 安全科主管 签订XXX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公司各类事故及伤亡控制目标:
1、因工死亡、因工重伤 0 目标。
2、中毒、中暑、触电事故 0 目标。
3、万元以上火灾事故 0 目标。
4、万元以上设备事故 0 目标。
5、尘毒作业、各类险重作业审核审批率 100% 。
二、公司的安全教育责任目标:
1、新职工入厂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2、职工调换工种转岗安全教育率100%。
3、职工半年度、年度安全再教育、再培训率100%。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主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考核措施的编制。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认真督查其它管理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工作、生产、管理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保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年度不少于12次。
4、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订并按照各部门的生产考核细则条款,组织实施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5、组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有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
6、负责审核和审批停产检修和各类险重作业。负责审核和审批各类重要设备、设施改造的安全技术措施。
7、保证每月主持召开不少于一次各部门副总部长、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年度不少于12次。
8、制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和督查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夯实公司安全管理基础。
9、监督和执行好有关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
10、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11、按标准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12、发生安全事故,严重的取消全年全部奖金(发基本工资,确保月工资1000元),并追究责任,甚至开除出厂。
13、本责任书签字人工作变动,接任人自然签字。
14、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安监会、责任人各执一份。
X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三)
甲方:长沙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切实抓好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及时到位,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防止建筑施工现场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筑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有关规定,安全责任目标必须层层落实。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了明确责任甲乙双方特制定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房建四标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1、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市级安全文明合格工地; 2、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 3、所承建的项目工程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甲方职责: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示,部置安全生产措施和任务。2、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制订各级安全生产制度。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做好各工种、新招用工人进行安 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4、开展现场各项安全活动,及时组织工地安全检查,并做好自查整改工作。5、积极配合创建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 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 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好专职安全员。2、制定项目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经济 承包中应有安全生产指标等内容;3、负责制订项目安全目标,并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目标考核。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负责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5、认真组织每月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验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6、抓好职工进厂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按规定接受岗位培训和考核。7、负责建立符合卫生安全的临时生活设施,按规定配备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建立治安、防火措施,不扰民措施和环境卫生措施,搞好项目综合治理。8、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抓好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做好场容场貌、封闭管理。 9、组织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临时用电、外用电梯、施工机具等验收、检查,督促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10、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后 自然失效。
建筑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文3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安全管理
1 引言
据住建部消息:2011年3月,我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6起、死亡32人。建筑施工安全局面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建筑行业管理体制,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我们建筑行业同仁非常关注的问题。下面结合作者工作经验,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措施,以供同仁参考。
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
2.1 建筑施工特点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1.1 建筑施工多为露天作业、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和垂直运输,施工环境条件相对恶劣,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工期相对紧迫,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多个单位多个工种相互配合、进行立体交叉作业,这些也决定了建筑施工极具危险性。这期间,若安全管理工作处理不到位,就会导致建筑施工的工作防护不当,进而导致建筑施工中突发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亡事故。
2.1.2 建筑施工行业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手工劳动操作仍为目前建筑行业所主要采取的作业方式,繁重的体力劳动操作极易让人产生疲劳而导致注意力分散,操作失误增多,致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增加。
2.2 建筑工人素质特点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2.1 目前,在我国建筑工人里面,造大楼,修路的建筑工人中,有79.8%来自于贫困山区的农民工,而且临时员工较多。他们从农村进入城市,暂时从种田工转为建筑工,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多为普级教育生,其知识结构、劳作方式、习惯意识等还不能完全适应建筑业的特殊工作条件和环境,特别是一些青农民工,胆大、冒险、蛮干、侥性心理较强,安全防护意识淡薄,仅把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看作走过程,缺乏应有的施工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无证操作、跨专业操作、不带安全帽和不系安全带等一系列违规现象,而且随自己主观随意性出入建筑施工的安全防护区,这些因素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造成极大的不便,埋下了极大的施工安全隐患。
2.2.2 随着我国城市不断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物高、大、奇特点的追求也越来越高,这就给建筑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发展过程中,我国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专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很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往往只凭以往的施工经验和传统施工技术进行建筑施工,缺乏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的认知和更新,并且,对建筑施工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建筑施工的标准和规范也不甚明了,无法掌握新时期的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使得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技术不到位,对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也只是草草了事,并没有认真履行其应发挥的职责作用,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上下脱节,无法落实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这也使得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频发。
2.3 相关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3.1 相当一部分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消极低迷,尚未掌握相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也没有严格遵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其安全监管职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全面,对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忽视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无法主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安全监理工作,即使发现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也没有按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合理处罚,无法及时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适时整改,从而导致监理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3.2 建筑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的建筑单位根本就不曾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也没有设置专门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人员,致使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空缺。即使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建筑企业,也只是将建筑施工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书面化,并没有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到战略高度,更无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当中,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存在的比率增大,诱发安全事故。
2.4 施工企业之间恶性竞争引起安全生产隐患
2.4.1 有些施工单位为了多接施工任务,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任务,甚至出现越级承包和无资质分包的违法现象。三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资质,利用二级企业的资质与建设单位签合同,从而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中出现承揽工程的恶性竞争,只关注工程施工工期,只重视降低工程成本造价,只追求工程施工利益, 而对建筑人员的劳动安全保障却视而不见,无法真正落实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管理条例,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2.4.2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建筑施工行业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越来越多的建筑单位无法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于是,为了节约工程的成本造价来增加利润的上升空间,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在中标后并不会投入应投的资金购置必要的安全管理设备,这就造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器材和工具的缺失,严重削弱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大量增加,导致建筑施工工程的无序化。无法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控制,保障建筑工人的生产安全也就无从谈起,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增加。
2.5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不科学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5.1 设计单位在勘察过程中,因为质保体制不健全,无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导致建筑工程的勘察深度不够,无法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也无法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标准,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中结构隐患的存在。
2.5.2 在设计过程中,由于部分设计人员对建筑工程的受力路线不了解,只重视设计强度计算上的安全需求,忽视建筑使用强度极限状态,盲目追求多强度而少耐性,造成建筑产品的局部受力过大等问题,直接威胁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
2.6 政府行政监管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出现
在行政监管方面,虽然国家制定和颁发了大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但是部分建设行政的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重视和落实这些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而且,在很多监管部门中,出现了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安全监管的力度和有效性,无法对应该纳入安全监督管理的建筑施工工程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管,无法实现对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3 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3.1 加大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监管力度
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督促力度直接影响施工项目参与各方的安全管理效果。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只有认真履行其法定的监管职责,严格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才能保证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到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当中,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完善我国建筑市场的安全管理机制,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其次要提高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者的管理水平,增强其法律意识;再次安全生产监督要机制化、长效化,监督检查不要流于形式,要狠抓落实,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解决。
3.2 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
人是建筑施工的主体,是安全的关键,是影响质量安全的最基本因素,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严格依照建设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的日常生产安全教育工作,在经过严格考核通过后方可持证上岗。
3.3 落实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企业自身安全管理力度
施工企业是施工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和管理者,是实施安全管理的主体,对能否进行安全生产起着决定作用。只有落实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施工企业才会注重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从而提高其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施工安全管理力度,最终达到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目标。
3.4 改变施工项目安全监理现状
施工安全监理的实施能够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但是,施工项目安全监理责任与权力不对等的现状,削弱了安全监理应有的作用。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安全监理的作用,就要在监理承担安全事故责任的同时,赋予其更多的权力,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处罚权,保证其各种指令能够畅通,使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建筑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文4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问题
1.现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建筑施工单位方面
第一,建筑施工多为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环境条件相对恶劣,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工期相对紧迫,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多个单位多个工种相互配合、进行立体交叉作业, 这些也决定了建筑施工极具危险性。这期间,若安全管理工作处理不到位,就会导致建筑施工的工作防护不当,进而导致建筑施工中突发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亡事故。
第二,当前,建筑施工行业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手工劳动操作仍为目前建筑行业所主要采取的作业方式,繁重的体力劳动操作极易让人产生疲劳而导致注意力分散,操作失误也增多,致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增加。
第三,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线作业人员,多为来自贫困山区的农民工,并且临时员工很多,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安全防护意识非常淡薄,仅把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看作走过程,缺乏应有的施工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无证操作、跨专业操作、不带安全帽和不系安全带等一系列违规现象,而且随自己主观随意性出入建筑施工的安全防护区,这些因素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造成极大不便,埋下了极大的施工安全隐患。
第四,当前,我国建筑物为追逐眼球效应,不断向着“高、大、奇”方向发展。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只凭以往的施工经验和传统施工技术进行建筑施工,缺乏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的认知和更新,并且,对建筑施工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建筑施工的标准和规范也不甚明了,无法掌握新时期的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 使得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技术不到位,对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也只是草草了事,并没有认真履行其应发挥的职责作用,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上下脱节,无法落实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这也使得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频发。
第五,相当一部分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消极低迷,尚未掌握相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也没有严格遵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其安全监管职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全面,对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忽视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无法主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安全监理工作,即使发现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也没有按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合理处罚,无法及时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适时整改,从而导致监理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六,建筑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的建筑单位根本就不曾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也没有设置专门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人员,致使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空缺。即使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建筑企业,也只是将建筑施工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书面化,并没有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到战略高度,更无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当中,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存
在的比率增大,诱发安全事故。
(2)关于企业竞争方面
第一,当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多接施工任务,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任务,甚至常常出现越级承包和无资质分包的违法现象,从而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中出现承揽工程的恶性竞争,只关注工程施工工期,只重视降低工程成本造价,只追求工程施工利益, 而对建筑人员的劳动安全保障却视而不见,无法真正落实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第二,随着建筑施工行业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越来越多的建筑单位无法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于是,为了节约工程的成本造价来增加利润的上升空间,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在中标后并不会投入应投的资金购置必要的安全管理设备,这就造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器材和工具的缺失,严重削弱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大量增加,导致建筑施工工程的无序化。无法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控制,保障建筑工人的生产安全也就无从谈起,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增加。
(3)关于设计单位方面
第一,设计单位在勘察过程中,因为质保体制不健全,无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导致建筑工程的勘察深度不够,无法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也无法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标准,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中结构隐患的存在。
第二,在设计单位中,部分设计人员对建筑工程的受力路线不了解,只重视设计强度计算上的安全需求,忽视建筑使用强度极限状态,盲目追求多强度而少耐性,造成建筑产品的局部受力过大等问题,直接威胁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
(4)关于行政监管方面
在行政监管方面,虽然国家制定和颁发了大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但是部分建设行政的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重视和落实这些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管理制度, 而且,在很多监管部门中,出现了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的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安全监管的力度和有效性,无法对应该纳入安全监督管理的建筑施工工程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管,无法实现对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完善措施
第一,加强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其法定的监管职责,严格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完善我国建筑市场的安全管理机制,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
第二,落实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要完善自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施工的生产安全。
第三,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培训。严格依照建设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的日常生产安全教育工作,在经过严格考核通过后方可持证上岗。
3.结束语
综上所述,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问题不仅关系到建筑行业的生存与发展, 也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因此,建筑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都要认真分析和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公关活动,通过切实有效的可行措施, 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好转,实现建筑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桑春平.关于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甘肃科技纵横.2010.
[2]张国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3]赵幼民,赵军伟,朱新智.努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陕西建筑.2010.
建筑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几年,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使施工企业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与质量的管理。施工安全管理与质量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不仅关系到施工的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还会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所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关乎施工企业的发展与生存。
一、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任何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都离不开安全、质量工作,安全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整个项目管理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和施工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施工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但在现实中,抓安全又存在着两种抓法:一种是事前抓,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一种是事故发生后、手忙脚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抓。两种抓法结果大相径庭。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的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杜绝隐患,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目前论建筑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准入不严
由于目前的建筑队伍鱼目混珠,其中有部分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技术基础知识非常有限,缺乏责任心,使得不按规范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工程质量问题都是由于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下造成的。有的施工单位出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外部压力所迫,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顾施工质量。有的建筑队伍自身技术水平低,必要的技术质量、人员和等级工数量达不到要求,挂靠某个有承包资质的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建设,而被挂靠的公司又对其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没有保障,相应也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2、施工材料管理不到位
在整个现场施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生产材料种类广、数量多,使管理人员很难对材料进行全面控制。在材料进工地时,施工管理人员往往只是看产品书面检验及试验测试某批次的产品质量,对于质量有问题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不能做出及时的处理。另外,材料往往随时进场,每批次质量难免良莠不齐,这让我们很难对材料进行有效、实时以及全面的控制。
3、施工现场的管理混乱
一些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标志悬挂不合理、没有安全标志、废弃物与材料乱堆乱放、场内的道路拥堵以及场容场貌差的情况普遍存在。一些土建工程的施工现场还存在不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打围、生活设施的布置杂乱无章的现象。,而且,有时还存在一个建设项目,划分为多个标段,由不同的施工单位分别承建的情况,这样,组织管理更加复杂,难度更大,如果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引起高度重视,那么就有可能发生坍塌、触电、物体打击以及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
4、施工一线工人作业水平不高,操作不规范
随着建筑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筑工人队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管理与劳务两层分离,民工成为建筑工人的主力。主要由农民工组成的施工一线工人队伍,缺乏培训,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技术能力、整体素质水平都有待提高。很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往往发生在不起眼的小细节上,所以施工一线工人应具备较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然而在许多建筑工地上,一线工人仅凭师傅口头传教,全无“操作规程”作指南或约束,使得质量和安全隐患频出不穷,给企业和工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
三、建筑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措施
1、强化国家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
对于大型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监管的执行力度,结合现行法律并严格按照工程所需的安全操作、管理规范制度去做好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并组织各方参与质量和安全检查;制定检查结果报告;在工程例会中对当期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时,要定时定措施对突出隐患和问题要求整改。严查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此外,还要严格执法,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必须依法惩处那些质量和安全事故责任者,起到警示和教育的效果,以此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2、加强施工材料管理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材料品种复杂、数量庞大,不同批次材料的档次与质量相差悬殊。(1)在材料进场前需要先报验,将经过业主审批的材料一式两份进行封样保存,一份留项目部,一份业主或监理保存;(2)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样品和相关检测报告进行报验,只有通过报验的材料才能正式投入使用;(3)还要严把材料关,对于到场材料,清验造册登记,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凭材料出库单发放使用,并且需对发放材料进行追踪,避免材料丢失或者浪费。
3、健全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施工安全,各项安全设施防护到位,材料质量及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3.1施工现场班前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深基、高空、负重、临边”作业等特点,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履行交底制度时,要针对不同情况,实行普遍交底和个别交底相结合,做好交底记录。交底双方都应履行签名手续,提高全员的质量和安全防范意识。
3.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是一种必要的”执法“手段。第一,项目经理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办法,对照标准、规范、办法,坚持自检。对危险源,找到一处整改一处。第二,加大检查频率,企业层次每季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针对各专项进行检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垂直运输设备、场区临时用电和生活用电等易发生隐患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点),并建立一套专兼结合的施工安全目标管理控制网络,实行严格的检查考评,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检查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彻查、复查,不走过场,才能取得实效。
3.3施工现场经济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考核指标,企业对项目管理目标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在施工现场推行“层层负责落实,划区分片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施工现场根据项目管理原则,签订“项目管理安全责任责任书”、“作业班组安全责任书”,鞭策施工现场有关单位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实行“四定防范”.在考评时,对成绩优秀的进行经济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经济处罚。
4、加强工程参建人员的从业素质及专业技能培养
总体而言,房屋建筑工程的参建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十分重要且关键。也就是说,只有具备高等从业素质以及专业技能的施工作业团队才能使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设进程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因此,对各责任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发挥自身牵头作用,加强业务技能进修与学习,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掌握房屋工程专业工程知识,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各部门单位的协作建设能力,并对施工方作业人员实行“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模式,强化其责任意识与安全作业施工观念,起到在意识上主导施工人员的实践作业行为这一目的。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管理中的安全与质量管理,是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的两大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做好施工管理中的安全与质量管理,从而使工程顺利的完成。
参考文献
[1]赖卓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质量管理[J].建材技术与应用.2010.
建筑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引言
建筑行业已经进入到了高速发展时期,而且,建筑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为人们的生命提供保障。
1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1质量管理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而言,质量是其灵魂和核心,评价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是否成功,质量的高低是最主要的一个指标,由此可见,必须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众所周知,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系统性强、综合性强、复杂繁琐的特点,所以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此外,质量管理工作是否到位还影响着施工进度、施工效益等许多的方面,不同部分之间的联系是极其紧密的,质量管理的对象和范围是十分宽泛的,施工材料、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施工场所等都包括在内,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将直接激发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工作效率也会得到很大的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也就从更大程度上得到保证。
1.2安全管理
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所以建筑行业对施工人员的数量大可不必担心,有目共睹的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态势十分良好,发展前景也很广阔,但是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这一方面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做得不够,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每年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屡禁不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人员和财产方面不可估量的巨大的损失。而要想切实彻底地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需要施工单位和政府部门双管齐下,在密切的协作下才能取得意想中的效果。对政府而言,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保证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就施工企业而言,就是要依靠健全和完备的奖惩机制敦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这样一来,员工自身的安全得到了保障,许多的安全隐患也被扼杀在摇篮当中,当业主正式入住建筑物之后也大可不必对自己居住的安全性有过多的忧虑和担心,所以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2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2.1完善质量安全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部分,贯穿项目的全过程,必须要足够重视施工质量安全工作。
(1)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此来保障施工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施工过程要按照法律规范进行,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使施工的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第二,施工企业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进行明确分工,对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结合实际状况对管理目标进行确定,从而在规定时间中完成管理目标,并确保其质量。企业一定要对自身问题进行正确认识,吸取以前教训,发挥自身优势。最后,施工企业还要将管理监督体系建立起来并进行落实,建立的监督考核组,要将企业领导以及技术人员包括起来,定期针对施工的具体过程加以监督,确保工程得以顺利完工。
(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安全管理的需要编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2 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
(1)要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只有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才可以真正从实处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所以相关的建筑施工单位一定要从各方面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可以尝试通过组织不同规模的培训着实提高施工人员的意识。同时要深入贯彻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当中,针对不同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最终使得整体的质量管理意识都有所提高。
(2)提升安全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起到良好的效果。
(4)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能培训。加强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使施工人员无论是在技能上还是职业素养上都可以有很大提升。值得强调的是,要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施工的整个环节当中,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一定要雇佣技能过硬的施工人员,只有技能过硬才可能保证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2.3加强材料设备管理
(1)施工原材料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对施工设备材料的控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中相当重要。要根据施工设计内容与图纸采购施工设备,并选择质优价廉的合作厂商,注意检查设备的质量、规格、品牌等,不合格的设备坚决不予以进入施工现场。后期设备的存放、保养等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问题的机械设备要及时进行返修。原材料的质量、性能、规格、数量等都要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检测,确保质量过关。
(2)机械设备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要工具,充当着施工的主动力,而原材料则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基础构成体,加强对施工设备与原材料的控制,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与前提。如果准许不合格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到场不及时或者设备提前退场不仅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也会影响施工质量。
2.4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1)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就要求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严格履行规范程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将保证工程质量作为选择施工单位的依据之一。要保证工程质量,就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设计图纸,管理施工过程,严格按工序做好交接检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且在每道工序完工后,要严格按照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查”制度进行检查,层层把关,做好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控制,确保整体工程的质量。(2)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实行技术交底的工作,而接受技术交底的对象则是工民建施工项目中的具体的执行者。技术交底工作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技术交底的过程中应注意信息传递的准确性,避免传递错误的信息和引发误导。
2.5做好安全监督检查
施工项目部要全面执行领导带班巡查,即项目经理、书记、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轮流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巡查日期、巡查频率、巡查内容,并上墙公示。此外,还要与各项目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还要与各部门、各劳务供应商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及指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参与。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起着很大的影响,甚至直接决定着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成功与否。建筑工程企业中的各层级管理人员只有先做到重视安全,坚持事先,中,后相结合,居安思危,这样才能总结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