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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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报告

农村金融报告范文1

一、支持“三农”工作总结

(一)机构网点设置基本实现全覆盖

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县乡机构,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农村市场营业网点最多,客户资源最广,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二)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

经过多年努力,我社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存、贷款余额逐年增加,显示了其资金充裕、信贷规模扩张,支持我区企业、个人的生产及消费,有效保证了当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平稳的发展。

(三)不断加大支农资金,充分体现支农主力军地位

农村信用社作为当地支农资金的主要投入者,近年来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在全区金融机构总体农业贷款中的占比已由年的.%提高到年的.%,真正成为当地支农工作的“主力军”。

二、农村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

我社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做出巨大贡献,但随着“三农”快速发展及自身经营存在的缺陷。主要有:

(一)可用资金短缺

由于农村地区资金外流现象严重,造成我社支农资金供给不足。农村经济主体一方面需要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又将大部分资金存入其他商业银行,造成我社后续资金补给不足,且难以满足当地“三农”发展的信贷需求。

(二)信贷服务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我社支持“三农”信贷投入不断加大,基本满足了广大农民的简单生产信贷需求,但随着当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信贷服务机制跟不上,导致新时期下当地“三农”发展的新需求未能得到满足。

三、完善服务机制的建议

(一)立足服务“三农”,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

我社市场定位为服务“三农”、服务县域、服务中小企业,并把支持“三农”工作作为强社之基、固社之本,常抓不懈;积极创新服务“三农”的业务品种,探索服务“三农”新模式,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1、通过创新服务手段、丰富业务品种等措施,有效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目前我社业务种类已达多个,如小额扶贫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抗震安居工程贷款、农村妇女自主创业和林果业、畜牧业贷款等等。并按照自治区产业结构规划和市场需求研制开发了设施农业、个人生产经营、工资质押等贷款品种。

2、在推广农户小额信用、农户联保贷款等传统精品业务时,在参考农户资信状况、种植面积及物化投入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最高贷款金额。

3、加强网络电子化建设,网点电子化覆盖率达%,银行卡受理网点覆盖面达100%,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服务。

4、通过为进城务工经商农民提供结算、信贷等综合金融服务,做好涉农企业的信贷服务等工作,针对涉农企业有效担保资产不足的情况,量体开发了农副产品收购封闭运行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

(二)加大支持农业产业化、设施农业及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力度

1、全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主动采取“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信贷政策,有效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主动加大对优质、高效农业的支持力度。培植扶持农业生产基地,增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牵引机制,通过支持“公司+基地+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农户”、“专业协会+农户”的模式,积极引导农户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由兼业经营向专业经营转轨,信贷优先支持优势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实现了银企农共赢。

2、支持设施农业力度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不仅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点,也是促进全区农民增产增收的突破口,已经成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我社以“积极稳妥、打造基地、规模经营、注重实效”的信贷支持思路,全方位、多层次满足当地设施农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支持建设了一批设施农业示范基地。

3、支持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初见成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不仅对挖掘农业内部潜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促进全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已经成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

(三)利用优势,多渠道融资金

根据县域存款业务的新特点,树立创新观念,把存款市场做强,把组织存款作为增强经营实力和提高效益的第一要务,扩大存款总量,积极寻找客户,对存款大户实行立体攻关,发挥人熟、地熟、点多面广的优势,多渠道融资金,最大限度的开辟市场。

农村金融报告范文2

一、发展现状

目前,县的微小农村金融组织仅有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县小额贷款公司两家,分别成立于2013年1月和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末,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贷款余额15386万元,占辖内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的8.1%,全部贷款均为正常,不良率为零。

二、成效明显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以其灵活、快捷、高效的运作模式赢得了客户的青睐,增加了对微型企业和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供给,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居民的融资困难,引导民营资本流向农村,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发挥了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满足小额贷款需求、丰富“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积极作用。小额贷款公司与农村地区其他金融机构并存,改善了农村金融环境,激活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市场,增加了“三农”和其他经济组织获得贷款的机会,对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获得贷款的时间较短,担保形式多样,贷款期限灵活,满足了“三农”和小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贷款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为民间资本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了有效路径,促进了民间借款行为规范化、阳光化。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规定发放贷款,将民间借款行为纳入规范管理,既可以使民间借款行为得到法律保护,也有利于加强监管,促进民间借款有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投资者往往只重眼前收益,忽视风险的存在。诸如贷前调查不充分、贷款资料不全、有些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登记、单笔大额贷款超比例等容易滋生风险的违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给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隐患。

(二)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高素质的熟练业务员。从调查情况看,辖内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从业人员除高管及个别人员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经历外,大部分都无金融从业经历,业务人员素质不高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发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资金来源单一,发展潜力受制约。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主要靠股东出资,渠道单一,与旺盛的需求相比,资金紧缺是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难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

(四)经营成本大,负担较重。小额贷款公司不同于银行金融机构,不能享受同等待遇,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收入要交纳接近30%各种税费,对仅靠贷款利息收入盈利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税负负担较重。

(五)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为主,多为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评估难的对象,由于没有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无法通过信贷征询系统查询企业、个人信用状况,导致风险防范滞后,同时,由于损失补偿机制不健全,小额贷款公司未按规定计提呆账,无法用呆账准备金来覆盖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风险,影响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经营范围狭窄,发展后劲不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办理放贷业务,其利润来源主要靠贷款利息收入,单一的经营模式束缚了小额公司应有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制约其持续稳健发展。

(七)监管工作跟进不到位。目前,地方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但从调查情况看,政府自身太多的事务性工作,加之缺乏专业监管人才,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也未被赋予监管权利与责任。据了解,辖内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至今,政府部门还没有对其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检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稳健经营。地方政府应切实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责任,并采取有效手段和方法做好监管工作。一是由当地政府牵头,成立由银监、人行、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设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日常的监管工作,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不定期地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检查,规范其操作行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二是建议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掌握其经营情况;二是聘请中介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外部审计,对各项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

农村金融报告范文3

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

“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

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

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农村金融报告范文4

一、云计算的概念及特征

(一)云计算的概念

云计算是分布式处理、并行处理、网格计算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超级计算模式。它并非是普通的产品和单纯的技术,而是将众多分布式计算机中的存储数据与处理器资源整合成巨大的共享资源池并使其协同工作,统一提供服务。在互联网的连接下,通过借助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的服务模式,实现用户低配置高性能的计算与应用服务,而处理的数据将保存在云基地的互联网数据库中心。

(二)云计算的特征

(1)用户端设备的低成本。用户的电脑或手机等终端设备无需是高配置软硬件设备,通过互联网连接便能使用云中的计算资源。

(2)数据库资源的共享性。云计算将不同的数据资源集聚在一起,通过租用的服务模式,满足多个用户同一份数据的使用。

(3)需求量的自主灵活性。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可以从云计算供应商那里购买相应的服务。同时,供应商根据客户实际需求灵活增减IT资源使用。

(4)服务资费的可度量性。云计算服务基于使用服务的类型、质量和使用时间进行收费,用户可以通过使用记录报告,了解消费情况,让收费更加透明化。

二、村镇银行面对信息化建设需要新的挑战

近年来,虽然中国经济不断地持续健康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强,但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和服务还是比较滞后,远远满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需求,使得农村金融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的作用缺乏有力的支撑,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呈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低,农村信贷资金投入少,服务需求方式单一的状况,“三农”问题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中也随之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2006年年底,中国银监会制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这一重大性突破,促进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在“三农”领域,国家给予税费优惠等政策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覆盖。截止2011年底,全国已累计组建村镇银行726家,在有力政策的支持下,新的机构组建也势必以“雨后春笋”般萌芽出来。而村镇银行本身网点少、人员少、成本高、资金小的弱点,在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下,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在业务推进的支撑和保障上也发挥出尤为重要的作用,也将伴随村镇银行的发展良机,与时俱进,为业务全面发展和创新注入强大的动力。

然而,在与大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之下,在信息化建设上,缺钱少人的村镇银行往往只能感到力不从心。由于资金的短缺,这就使得很多村镇银行在信息化建设上受到严重的制约。即便村镇银行的信息化建设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和拓展,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信息系统管理和整合的复杂程度也会越来越大。并且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风险监督管理的全面深入,加上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自身所凸显的风险,势必会造成管理难度的增加,意味着村镇银行必须寻找另一种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信息化建设方案。

另外,大部分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有限,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费用极其不足,IT人才的匮乏和人才培养的较长周期,对信息化建设的研发、实施、运行和维护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要降低成本,谋求自身的发展,必须另辟途径,打破银行信息化常规的建设方式,寻求新的IT 应用模式的创新。

三、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中云计算应用探讨

目前我国大约有近千家村镇银行,国家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放宽,新机构的成立也会越来越多。如果村镇银行采取大中型银行信息化建设的老路子,其庞大的投资不利于自身的经营发展,而云计算的出现,无疑是给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带来了曙光。总所周知,云可以被分为私有云、公共云和混合云三种形式。从国外成熟的云计算应用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主要采用私有云架构。而我国注册资本较少的村镇银行可采用基于SaaS的私有云,将信息化建设交由专业化IT服务商,节约人力和资金成本,专注于业务产品的创新研发。

(一)村镇银行云计算技术的应用优势

第一,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随着分支机构的增加和业务的拓展,设备的增加使银行运营成本急剧上升。云计算的应用,将昂贵的设备购置成本转嫁到云计算服务供应商,极大地提高了村镇银行资本的运营效率。

第二,先进技术设备,增强数据处理能力。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购物成为了当下流行的趋势,网上银行也将成为未来银行业零售业务发展的重要运作模式。低成本、低维护、管理的简便加上客户不同的业务需求,云计算的强大技术水平,势必弥补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自身的不足,为各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

第三,资源快速部署,实现数据共享可靠。云基地大量的存储设备,提高了数据存储的需求。同时,也提高了数据的可靠性,当云中的某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云基地的其他服务器将其数据自动地快速拷贝,并启动服务器以提供服务。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云计算运行,数据的共享和可靠也能为村镇银行业务经营中防范信用风险提供强大的支撑,避免目前征信数据共享难及信用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的不足。

(二)村镇银行云计算应用的潜在不足

科技的进步,必定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随着各行各业云信息化运营中出现的不同差异,一系列的问题有待解决。村镇银行作为一种特殊性的企业,采用云信息化建设的新技术还得将其与自身行业性质相结合,确保带来真正的收益。

第一,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云计算的兴起,必将落地于各行各业的信息化经营管理中。在相关体制不健全的环境下,行业云应用的标准各不相同,而云计算的监督管理及全球化对接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将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麻烦。

第二,数据存储的安全问题。安全问题是云计算应用的最大质疑,也是国内银行云计算工作中应用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若内部核心数据遭到恶意盗取或贩卖,将对企业的生存带来致命的一击。由于银行数据的高度保密性,“私有云”便是最佳优选,加上用户端访问的全程日志记录及恶性攻击预警机制,便能实现银行数据监管的提前警惕和事后审计。

第三,银行业云计算服务商的监管。银行业数据的高度保密性,关系着客户财产安全的危机。银行业云计算的应用对客户提供的服务是快捷、便利的,若银行在云计算服务商的选择上出现问题,将给客户及企业自身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更应该加强银行业云计算服务运营商的监管。如美国谷歌公司与联邦政府的合作,都事先通过了美国政府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的审核获得资质,因此笔者认为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银行业云计算的监管由中国银监会信息中心增设银行云计算安全监管业务,对银行云计算服务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批准及相应的监管也未必不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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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广文,李树生.农村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3]邱楚乔.当前征信系统建设的不足与对策[N].上海金融报,2009(12-8).

[4]张建文,汪鑫.云计算技术在银行中的应用探讨[J].华南金融电脑,2009(06):16-19.

农村金融报告范文5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信用机制交易成本金融体系

近年来,有关闽、浙、粤三省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有关地下钱庄黑幕的种种文章主要是说明我国近几年打击地下钱庄参与非法洗钱活动。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每年从地下钱庄中被洗掉的黑钱至少达2000亿元人民币,占我国GDP的25%,这个数目是非常的庞大。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来遏止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的非法交易,比如央行2002年9月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方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方法》。这些非正规的金融机构一部分作为非法的金融机构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按照我们一贯的思维方式,对一切形式的地下经济都应取缔。但监管当局为这些非正规金融的取缔忙碌不已,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生意照样火爆,依然“生机勃勃”。这就不禁让人发问:屡禁不止的非正规金融是否确有其生存理由?是不是我国现行金融制度的不足或缺陷给了他们存在的土壤?是什么机制在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运行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当前我国对这些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深,虽然对非正规金融这一领域国家的监管部门开始实行局部的疏导政策,比如从2002年底开始的温州金融改革,让我们看到了某种迹象。除了浮动利率试点之外,温州金融改革的核心还涉及银行产权改革,即温州商业银行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入股,乐清、瑞安两个县级市可以搞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并允许私人参股。但我们还没有完全看到它巨大的发展空间,以及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有一些值得深思的方面。

一、非正规金融的经营形式及其在我国存在的土壤

经济运行中的金融活动可以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是指由政府批准成立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机构(即一国的中央银行、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典当业等正规金融部门)所进行的交易活动,这部分交易受到政府法律和条例等正规制度的规制。非正规金融是指非法定的金融机构(即非正规金融部门)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由于非正规金融活动通常未经一国政府批准或未被纳入金融监管进行规制,因此被贬称为“地下金融”或“草根金融”而蒙上了非法的阴影。[1]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正规金融的发展无法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和经济组织发展初期的要求,他们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品的增长,而资本是其中最重要的变量,阻碍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资本的高度稀缺,这种需求的矛盾就产生了相应的非正规金融。因此有有组织的、合法的正规金融和无组织的、非法的非正规金融同时存在所形成的金融二元结构,显示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现象。[2]俄亥俄学派(OhioSchool)也认为:在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的过程中,非正规金融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前的短期资金需求;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非正规金融的成本可能更低、工作方式可能更有弹性。此外,一些学者对亚洲和非洲国家的研究表明,非正规金融不仅在农村很重要,在城市经济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非正规金融不是经济欠发达国家所特有的,经济发达国家也普遍存在着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活动。

在进行以下的论述之前,我们首先对非正规金融的讨论范围界定。我们假设非正规金融机构是进行正常的经营,即从事资金借贷、金融中介等服务的民间金融组织。那么这些涉嫌参与地下经济洗钱等非法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如地下钱庄等不是我们这里要论述的范围。他们在经营本质上与我国合法的金融机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进行货币的经营组织,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

在我国一些非正规的金融组织其实有其历史的渊源,19世纪末20世纪初山西出现了“票号”,如日升昌票号是我国首家专营银两汇兑,存放款的私人金融机构。在其经营历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经营管理办法。在经理人员的聘选上也严格,据史料载:“当财东起意经营,聘请经理。由介绍人之说项,或自己注意察治;确实认定此人有谋有为、能守能攻,足以担任票号经理之职责,则以礼召聘,委以全权。”[3]实行“认票不认人”的制度,这就要求对汇票的书写和防伪等有严格的规定。并且随时掌握全国各地之间的货物流向、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由总号作出资金调度方向的决策,在总号与分号之间,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业务报告制度。

我国现阶段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主要包括自由借贷、银背和私人钱庄、合会、典当业信用、民间集资、民间贴现和其他民间借贷组织(如金融服务公司、财务服务公司、股份基金会等,90年代大量存在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已经被清理关闭)。近年来,中国民间非正规金融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由过去的隐蔽型转为目前的公开半公开型;二是虽然以本地区为主,但开始出现跨村、跨乡甚至跨省借贷;三是大额借贷比重不断增大,无息借款比重逐渐降低;四是借款用途由消费性贷款向生产经营性贷款转变,即用于加工业、运输业和养殖业等能短期见效的项目增加,而用于传统粮食种植和婚丧嫁娶之类的生活贷款呈现递减趋势;五是借贷手续逐渐规范,纠纷逐渐减少,过去以口头信用约定为主,符合农民文化水平较低的现实,现在随着风险意识的加强,出现了以存单、债券、房地产等抵押、质押的情况;六是非正规金融组织化程度明显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地方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出现,有其内在的经济驱动力。这一驱动力就是资金供求矛盾,并且这一矛盾还在不断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我国银行存款利率经过8次下降,加之征收利息税,储蓄存款几乎成了现金保管。人们投资渠道单一,消费需求又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而受限,城乡居民手中大量的闲置资金急于寻找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回报率的出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张军研究员几年前曾对浙、闽、粤等地的非正规金融市场作过调查,结果发现那一地区民间资金相当充裕,各种形式的企业民间融资、“地下钱庄”、“标会”等屡禁不止,且呈日益泛滥之势。据他介绍,浙江温州有关单位曾作过统计,在120万人口的温州苍南县,仅有29亿元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人均2000多元,远远低于全国人均5000元的存款标准。这些大量的资金运作渠道除股市投资民间个人借贷外,大量的钱在“地下”循环,就形成了非正规金融的资金供应来源。[4]第二,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出于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金融安全区以及追求经营利润的考虑,对县级机构的中小贷款客户实行规模控制和授信管理,并设置了较高的贷款门槛,一般要求企业具有2A级以上的信用等级,并且必须提供有效的抵押、质押及保证等信用担保。从1999年开始,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大规模撤并市、县以下基层机构,4年达31000家。[5]即使农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系统中惟一一个面向农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但在农村个私经济的发展中难以起到大作用。由于门槛太高,农民贷款太难,无法面向农村中分散的个人和小型经济组织。其它金融组织主要是信用合作社本来是一个合作性质的组织,但实际上还是官办的,近来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贷款的门槛和手续同样比较复杂,不是很适应农村个私经济的发展。另外,农村合作基金会也被取消,而多数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率又十分高,资金规模也十分有限,它直接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缺乏。

第三,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规模在我国日益发展涨大,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它们在发展过程中,融资困难始终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私营企业主的资金需求特征常常表现为短、频、快,但风险较高,因而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据1998年的有关统计资料,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仅占贷款余额的38%,即便加上其他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也仅占全部贷款的44%。[6]当然由于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在交易中的成本过高,影响了正常的交易条件下可以得到的贷款或融资。在这种前提下,尽管利率较高,有些非正规金融也有黑势力的背景,私营企业主也不得不选择从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这样这些非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补充地方货币市场供应不足,缓解资金供求矛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我国金融体系在没有满足农村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的金融信贷市场需求,从根本上构成了非正规金融的生存土壤,同时提供了其存在的空间。

二、信用是非正规金融生存的关键

从一般意义上讲,信用包括信任、诚实守信、遵守诺言等内容。但从经济意义上看,它的含义就转化和延伸为以借贷为特征的经济行为,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体现着特定的经济关系。它既区别于一般商品货币交换的价值单方面的暂时让渡或转移。[7]

对信用问题的探讨成为我国近几年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话题。良好信用机制的建立是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持、产权为基础、……,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这表明我国在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正下大力气。然而我们上面提到的信用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牵涉到许多方方面面的问题。而且是放在一个比较的范围内来讨论的,很难把握,因此存在大量的个人、企业、政府等的信用缺失。然而针对非正规金融来讲,下面我们要说的信用是放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来讨论的。

非正规金融的存在大部分是带有地域性的,他们往往以家族的形式出现。信用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是比较稳固的,为什么呢?张维迎教授提出“乡村社会的信用机制”[8],他解释到乡村人由于居住和活动范围的影响,他们对失信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并且不守信用的信息传递很快,所以人们很少违约。西南财经大学周殿昆教授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乡村家族关系及家族文化复归,家族信用逐渐复兴。同时,依附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乡村集体经济的传统社会信用体系衰减,而适应市场经济要的新的社会信用体制尚未建立。从而使现今我国乡村信用环境呈现:社会信用缺失,家族信用强固的特征。家族信用成为现今乡村农民家庭开展生产协作和生活互助的主要依靠。所以地下钱庄在区域内的信用一般都表现的比较良好,这成为它们发展涨大的关键因素。[9]由于借款者和贷款者之间因长期和多次交易而建立起的相互信任和合作关系,不仅在抑制契约双方的道德风险方面具有效率,而且违规者还会因遭到社区排斥和舆论谴责而付出高昂代价。社区的约束力越强,成员之间合约的履行率就越高,并且借款者更重视偿还非正规金融贷款,以便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借贷关系。所以非正规金融交易中的违约成本高于正规金融活动的违约成本。

经营货币是金融业的表象,而这表象后面隐藏的是“信用”,信用交易才是金融业的经营本质。非正规金融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即让所有存在不偿还贷款倾向的借款人望而却步,也限制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进入信贷市场,从而促进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改善和信用体系的建立。非正规金融的交易成本与正规金融中介相比较比较低,它减少了许多如契约文书的处理成本、风险确认成本、监督实施成本、搜寻成本及时间成本。从信息不对称角度看,非正规金融机构利用与借款人之间的频繁资金往来,可以更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收益状况,从而降低风险并减少了搭便车的机会,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这样非正规金融与我们正规金融机构很大的差别就在于其信用交易的特点更明显。试想存入非正规金融的资金除了因为高利息的诱惑外,资金的安全才是存入者最优先的考虑,在明知是非正规金融的情况下依然存入资金,存入者必然有所恃,那就是通过民间信用的方式形成的信任关系,而非正规金融的经营者也是在种种民间信用关系的制约下贷出款项,甚至根本不需要象正规机构那样复杂的抵押、质押手续,更多的是保证方式。理由很简单,非正规金融的告贷者们如果真有东西质押或者抵押,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向非正规金融求贷,如果他们真的没有太大的资金需求,他们可以通过“抬会”等初级的民间金融方式寻求资金。正是这种民间的信用交易将地下金融组织的效用发挥到最大程度,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非正规金融组织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它们才是真正将信用作为生存之本的金融参与者。

非正规金融的优势在于能够通过民间信用的方式迅速提供金融服务,而且这种金融服务还是一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利息可以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商定,借贷金额可多可少,可以分次贷款也可以一次贷款,这些都是我们传统的金融机构不屑为之的业务。但正是这些业务构成了庞大的地下金融体系,让我们的监管者头疼不已。也正是这种非正规金融体系给我们的“正规军”不屑光顾的群体,带来了他们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归根结底,这样的金融服务在民间是有需求的,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也是这样,非正规金融体系的存在自由其道理。但监管者不这么想,地下金融体系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单纯的民间信用在缺乏有效评估的状态下,难免会隐存巨大的道德风险,出现非正规金融卷款消失、超出想象的高利贷、非法洗钱等问题自是难免。

三、非正规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与完善的思考

1,积极鼓励正常的非正规金融活动,承认其合法性,通过一定的程序使非正规金融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补充,并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

面对非正规金融体系这可能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的“滔天洪水”,我们的监管当局是否应该采取更多的疏导方法,让这些非正规金融机构转为合法的接受监管的民间金融机构,作为合法商业银行的补充,充分满足民间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非正规金融体系的生存自有其道理,即使银行体系发达如美利坚者也难以避免非正规金融体系的存在,但太平洋彼岸的非正规金融体系可谓真正的“地下金融”,担负的是洗钱、高利贷等地下经济职责,由于牵涉到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故而也难以禁绝。但反观我们的非正规金融体系,许多东西是完全可以合法化的,比如在合理的利率幅度内商定利率的民间借贷,个人合法持有的外汇寻求较高价格的兑换等等,通过一定的市场手段,相信这些金融服务是可以走到阳光下的。一旦可以附条件的转换为合法民间金融,相信大多数地下金融机构还是乐意走向“阳光地带”的,关键是我们的监管当局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转换条件以及建立对这些民间金融机构相对宽松但绝非纵容的监管环境。至于剩下哪些不愿意接受“收编”的地下金融机构,自然有种种见不得人的事情,比如与黑社会勾结暴力收贷等行为,对这些不愿意走进“阳光地带”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当然只有毫不留情地打击这个唯一的选择。

非正规金融的业务主要是非法换汇和私自存贷款,当然有关洗钱的业务一些非正规金融也是来者不拒。不可否认,非法换汇实质上也部分承担了洗钱的功能,但非法换汇中也存在外汇来源合法,仅仅为了寻求换取更多人民币的情况,而私自存贷款除了部分利息过高的高利贷贷款外,毕竟大部分还得接受银行利率的调节,在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寻求更高的贷款利率,有的甚至没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这一借贷合法与否的分水岭。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除了洗钱业务,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许多业务从《合同法》或者《民法通则》的角度来看还属于合法的民间合同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资本最本能的冲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正规金融的行为是合理的,至少是合乎逻辑的,当然,如果从银行监管的相关法规来看,又是另外一回事。但市场经济很大程度上是契约行为,如果这些非正规金融活动用单纯的契约方式来安排的话,即使监管当局恐怕也难以从法律上界定其是否违法。

2,组建区域性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促进形成大中小分工合理、有序竞争的金融供给格局。

面对日益发展的非正规金融体制,国家也做了采取了一些措施。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国家已采取了不少有力的措施,如人民银行要求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企业借贷利率的上浮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各大银行也都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采取措施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但是,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增加和成长,国家金融机构资金储备量的增长仍远远赶不上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的增长,并且信贷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反而愈显突出,贷款也出现增势放缓,有限的信贷资金有趋向运用不够充分的苗头。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关键在于国有大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与广大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着天然的不匹配。一方面是国有大银行资金实力雄厚,具备为大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纷纷调整市场定位,逐步退出农村市场,以提高其资产质量和经营利润。另一方面是国有大银行为千家万户分散的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信息搜寻和办理贷款等管理成本高,风险难防范,再加上其审贷权限上收,远离中小企业,更加剧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国有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过度依赖企业有效资产抵押和地方政府进行信用担保及有关企业经营情况和信用程度的信息。

笔者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现有的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服务格局下,即使再采取力度更大一些的利率上浮政策措施,来促进加强中小企业信贷工作,收效也不会理想。因为金融企业的行为归根到底是受着其特定的经营规律和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则支配的。必须健全和完善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特性和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一批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包括各类中小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才能得到相应的有效服务。

3,开辟多种投资渠道,加强对社会资金投向的引导。

投资渠道少是造成社会富余的闲散资金投向非正规金融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地方资本市场发育不够,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屈指可数,而非正规金融的风险度又难以把握,只要开辟出几条符合社会资金投资特性和要求、安全性较高的投资渠道,投向非正规金融的一部分资金就会转移出来。根据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应该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些努力:一是建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或是开展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转让融资,吸引民间资金投向基础设施领域。二是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债券,直接向社会融资,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这两个方面有所进展,既可以增加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又能产生“挤出效应”,使国有商业银行过度集中在基础设施项目和大企业、大集团的部分信贷资金,转向供应给中小企业。三是针对发达地区民间资金相对集中的实际,可考虑在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几个县市,创造条件成立几家民营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实行专家理财和管理,广泛吸收民间资金向投资公司投资,银行也可以根据投资公司资本金多少,在有关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条件下,给予等额的长期贷款,还可对投资公司所投资的中小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四是加强对民间个人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鼓励初创期和成长期中小企业向亲朋好友借资。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可探索成立民间融资信息中心,为民间借贷提供中介服务,解决民间借贷的信息不对称和手续不规范问题,降低民间借贷的交易成本,保护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益。

注释:

[1]郭沛.农村非正规金融:内涵、利率、效率与规模.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网.usc.cuhk.edu.hk

[2]史晋川等.制度扭曲环境中的金融安排:温州案例[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1)

[3]山西票号史料[M].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598

[4]朱菲娜.“地下钱庄”何时休.中国经济时报[N].2002-05-23

[5]马荣伟.地下钱庄缘何屡禁不绝.国际金融报[N].2003-9-1

[6]刘小玄.中国企业发展报告1990—200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7]曹龙骥.货币银行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81

[8]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M].上海三联书店.2001:6

[9]周殿昆.中国乡村家族信用复兴及企业发育问题分析.第二届中国经济学年会入选论文

参考文献:

1.杜朝运、许文彬.制度变迁背景下非正规金融成因及出路初探.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1999(3)

2.何田.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研究.金融研究.2002(11)

3.山西票号史料[M].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

4.刘少波.我国目前的民间信用研究.金融与保险.1999(6)

5.史晋川等.制度扭曲环境中的金融安排:温州案例.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1)

6.张建军等(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2002).从民间借贷到民营金融:产业组织与交易规则.金融研究.2002(10)

7.张军.改革后中国农村的非正规金融部门:温州案例.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7年秋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