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应链金融前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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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应链金融前景

农村供应链金融前景范文1

与传统信贷模式相比,供应链融资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商业银行选定在供应链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业务往来中具有明显优势的大型优质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围绕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经营管理规范、商业信用良好的参与主体提供融资服务。供应链融资中,商业银行改变了过去对单一企业个体的授信模式,转向考察整个供应链的交易背景和交易风险,跳出对单个企业静态的财务报表和孤立的个体信用评级等框架束缚,基于对供应链和核心企业的评估分析,根据连续稳定的真实交易关系,选择资质良好的上下游企业作为融资对象,通过存货、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商品抵质押或者核心企业的担保,开展信贷融资业务。

二是商业银行基于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商业信用,为融资对象提供匹配交易周期的信贷资金,重点考查交易的真实性和自偿性。供应链融资更加注重债项评级,在当前信贷抵押文化盛行的金融环境下大大减少了对抵押和担保的要求。同时,银行通过设置封闭性贷款流程,凭借对物权单据的管理、操作流程的控制和融资款项的封闭运作,确保融资对象在供应链交易过程中获得的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因而供应链融资总体来说风险相对较小。

三是供应链融资有效利用了供应链参与主体之间稳定的契约关系和相互的熟悉信任关系,合理利用了核心企业的信用增信和担保,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设计。所以,供应链融资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边界清晰、各参与主体密切协作、良性和谐的供应链商业生态系统。

四是为充分利用第三方的物流监管和信息优势,进一步顺畅供应链融资流程,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可以引入第三方的物流企业、行业协会和合作组织。第三方物流企业掌握着大量的物流信息,对库存物品规格型号、质量、价格、销售市场等情况比较了解,他们的引入既有利于扩大抵质押物品范围,又能做到有效监管;行业协会和合作组织掌握着大量的成员信息和丰富的市场信息,内联成员、外接市场,他们的介入则可以帮助银行大大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和信贷交易成本。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的业务模式

传统信贷业务模式下,商业银行对用信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并要求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或有效担保。在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参与主体交易所产生的存货、应收账款、订单、预付账款等动产或权利作为抵质押,扩大了担保范围,创新了信贷业务模式。

(一)商业银行对核心企业上游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

供应链上游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的供应商,如果与核心企业存在真实稳定的交易关系,由交易所产生的存货、应收账款、订单就可以转化为可预期的未来收入现金流,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供应链的畅通运作以及未来的现金流开展相应的供应链融资业务。

1.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业务模式

融通仓中的融是指金融,通是指物流流通,仓是指存货仓储,存货则包括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加工的半成品以及待销售的产成品等。融通仓在供应链融资中引入了第三方物流商,商业银行与物流商签订合作协议。按照银行要求,核心企业的上游企业要将存货放置于物流商仓库中,物流商要采取存货验收、价值评估、货物运输甚至货物处置等物流监管措施,上游企业则可以以存入物流商仓库中的存货作为抵押申请信贷融资。

2.基于应收账款的质押融资业务模式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商业银行根据供应链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以上游企业对核心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单据凭证作为质押物开展的质押贷款。由于核心企业是上游企业的债务人,商业银行可以要求其参与到具体融资方案中来,起到反担保作用。

3.基于订单的质押融资业务模式

订单质押融资是商业银行根据供应链订单合同或供货合同,以核心企业对上游企业形成的订单作为质押物开展的质押贷款。由于核心企业履行订单义务的意愿、能力较强,商业银行更加关注的是定单审查、资金用途监管等贷后管理工作,以确保贷款资金用在定单业务上。

(二)商业银行对核心企业下游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

下游企业往往要向作为核心企业的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换取未来的提货权,商业银行可以基于预付账款,要求下游企业以代表提货权的特定仓单作为质押物,开展预付账款质押融资。预付账款供应链融资的一种业务模式是保兑仓,保是指保证金,兑是指承兑汇票,仓是指货物仓储。同融通仓业务模式类似,保兑仓也引入了第三方物流商。在保兑仓中,下游企业向商业银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银行开出以核心企业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核心企业收到汇票后通过物流商向下游企业发货并将仓单交由银行,银行凭仓单向核心企业拨付货款。由于核心企业获得了批量销售的便利,银行一般要求其承诺回购剩余货物并为下游企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降低并缓释融资风险。

三、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模式创新

供应链融资的本质是将整个供应链纳入考查范围,既突破了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个体传统的授信要求,又扩大了有效抵质押担保范围,为破解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难题提供了思路。

一是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商业银行依托供应链真实的交易背景,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及其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直接或间接的担保进行信用增级,基于对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存货、应收账款和预付款等进行抵质押融资,可以解决中小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大大拓宽了客户和业务范围。同时,通过与核心企业的深入合作和沟通交流,借助核心企业对供应链中小企业的深入了解和居于优势的业务话语权,商业银行可以掌握到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被评为2012年度优秀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的中国农业银行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就是农行以县域中小企业与买方签订有效商务合同且卖方已按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应收账款为质押担保,为卖方办理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内外融资业务。该产品针对供应链中小企业客户与核心企业之间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应收账款质量相对较高的特点,以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有效盘活了企业资金,缓解了中小企业客户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

二是在三农领域,商业银行选定农产品供应链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贸易企业、产业园区基地等作为核心企业,基于农户或农村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真实稳定交易所产生的订单、存货等资产,通过银行+龙头企业+农户或农村中小企业方式开展龙头企业带动型、通过银行+农产品流通贸易企业+农户或农村中小企业方式开展商业渠道带动型、通过银行+产业园区基地+农户或农村中小企业方式开展产业园区带动型、通过银行+农业合作组织+农户或农村中小企业方式开展合作组织带动型等多种形式的供应链融资,将银行信贷模式由点对点升级为点对线、点对链,实实在在帮助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较好地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以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通辽分行的供应链融资为例,该行基于一条较为稳定成熟的农产品供应链,积极开发银行+龙头企业+地区经销商+农户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其主要创新在于农行选取一家实力雄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双方签署三农金融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由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中经销商及农户贷款的保证人,农行根据核心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期限和资产、负债情况为其核定担保额度。地区经销商基于其对农户的了解,向农行提供订单农户名单。农行则按照名单进行实际入户调查,并采用核心企业担保与农户联保结合的形式向农户放贷,秋收后由核心企业按照订单约定优先向农户收购,保证了还款来源,有效控制了风险。

四、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供应链融资的认识

供应链融资既是一种新型的信贷融资模式,又是一种新型的产业组织模式,这种业务模式重点考察商业信用和核心企业,既扩大了抵押担保范围,又降低了信贷风险;既可以巩固银行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基础,又可以甄选储备成长性中小企业等潜在优质客户;既可以做大资产业务,带来稳定的保证金存款,还可以增加结算、理财、代收账款等中间业务收入,有助于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的联动发展,是商业银行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和综合效益的重要手段。对此,商业银行应当充分重视,加大对供应链融资的本质、特点、运作机制、管理技术以及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前瞻性研究,抢抓抢占市场先机。

(二)进一步提高供应链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

不同行业、不同产业、不同地域的供应链具有很大差异,表现出很强的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商业银行应当深入分析不同供应链特征和金融需求特点,因业制宜、因地制宜,主动创新、持续创新,针对性地提供契合中小企业和三农领域金融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特别是应当努力挖掘并充分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专业物流公司、合作组织或行业协会在信息获取、信用增级、风险缓释转嫁方面的作用,创新开发出适合行业产业特点、业务操作标准高效、风险控制完善有效的多样化、差异化的融资产品和服务。

农村供应链金融前景范文2

关键词:存货质押; 运作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

中图分类号:F3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5)02-0069-07

一、综 述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6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长足发展。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至2013年二季度末,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82.8万户,入社成员超过6 540万人,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5.2%。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广泛引入到农业各产业和各生产环节,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等方面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瓶颈,其中融资难是主要瓶颈之一。如何缓解合作社融资难成为实业界和理论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现实中,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但由于运作机制不畅、制度设计缺陷、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差等因素,绝大多数合作社很难获取银行贷款;加之合作社缺乏固定资产用于抵押,造成融资困难和发展资金不足。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统一采购的农资、原材料等暂时闲置的存货大量存放在基地或仓库中,占用许多资金,所以发展新的融资模式以盘活农民专业合作社沉淀资金是缓解其融资困境的一条有效途径。存货质押融资是把借款人闲置且暂时不用的存货质押给银行,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协助监管,并根据质押物和借款客户综合情况给予一定比例信贷的一种创新性融资模式。

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开展存货质押融资的现实基础: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普遍匮乏。据对重庆市的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问卷调查显示,70%的专业合作社反映其资金来源已不能满足合作社经营发展的需求,资金缺口在10~20万元的占76%,在20~30万元的占17%,在30万元以上的占7%。

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财产少。由于农民自身收入有限,经济实力不强,没有太多的剩余资金,即使有些积累也主要用于基础消费。由于缺乏外在稳定的社会福利保障,农民会倾向稳定的、风险少的投资,这导致他们对合作社的现金投资不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依托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成立,成立时多数合作社没有对社员提出股金和会费要求,也没有建立完备的社员股金制度。这种现状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出资规模普遍较小。

3.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抵押物。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数处在发展初期,这一阶段合作社主要特点:合作水平层次低,收益有限,留存少,规模小。调查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数额有限,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甚至依靠租赁别人的场地来经营。  

4.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拥有较多的存货。目前大多数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没有太多的固定资产,但其所拥有的存货较多,如集中购置或等待销售加工的农产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生长性农作物、家禽等,这些存货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合作社资金紧张。盘活存货,使“死”的资本变成“活”的流动资金则是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紧张的有效途径。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合作社不仅可以把沉淀在仓库中的资产变成资金,也可享受专业物流企业提供的高水平物流服务,同时又能进一步加强其与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企业的关系。

5.获得财政资金不足。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在中央财政的带动下,地方各级政府陆续出台政策, 明确政府的财政扶持,并不断增加投入。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井喷式”发展而言,公共财政的阳光远没有普照到需要支持的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模偏好性和示范偏好性的驱动下,仅仅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得到了公共财政的支持。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为其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了现实基础;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在理论研究上日趋完善,在实践中逐渐成熟;银行等金融机构随着竞争日趋加剧,开创新产品的意愿日益加强,进一步为合作社开展该业务提供了平台。

理论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的研究集中在融资瓶颈及制约因素、融资法律分析、金融服务与支持、制度设计及政策建议等方面。例如,刘玉春等在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特征及融资困境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建立灵活的互助机制及构建多元化的外部金融体系等对策。王文献等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缺乏问题及成因。刘伟林等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瓶颈及制约因素。郑尚能从金融服务与支持缺位角度剖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刘俊从法律视角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本形成制度的设计问题。邓俊淼以河南社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模式为考察对象,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户融资模式。马丁丑等用实证方法分析了欠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融资与成长发育之间的关系。倪细云等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从保障能力、发展潜力、财务管理、环境因素和影响能力等五方面刻画合作社融资能力,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测度模型。于战平以天津宝坻民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对象,研究了基于产业共同体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问题。苑鹏就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楼栋等人分别研究了社员参与合作社资金 互助社意愿及发展互助社的路径问题,尝试从构建互助社这一视角来解决合作社融资问题。尽管以上研究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融资困境的路径,但通过存货质押这种新的路径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的研究很少见。基于此,本文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特征,探析契合其特征的存货质押运作模式,以期为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难提供决策借鉴。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货质押融资的主要运作模式

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分直接抵押和第三方担保抵押两种模式。存货质押业务吻合当前合作社固定资产少及存货较多的发展现状,除一部分可有银行直接抵押的存货外,其余必须借助第三方介入。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大多数合作社采购、销售或经营的是农产品、低值易耗品、初级半成品等弱质型物质,这些存货质地不稳、易腐蚀、价格波动较大、难于储存和监管。合作社存货的这些特征造成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乐意对其开展存货质押业务,进而影响存货质押业务功效的发挥,无法很好惠及合作社的发展。所以打消银行顾虑,让银行放心放贷关乎该业务能否顺利开展、合作社能否获得足额资金等重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之一是让其他担保主体参与,并进一步保障银行信贷的安全,这无疑会提高银行的积极性,进而缓解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问题。文章根据担保主体的不同提出了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及合作社联合担保三种合作社存货质押担保融资模式。

(一)专业担保公司担保

该模式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其闲置的存货(农产品、半成品、集中购置的农资、原材料等)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监管质押物,并根据质押物特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情况,授予其一定信贷额度,且专业担保公司对信贷额进行担保的一种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流程为: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存货存置在其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中,并把质押物的价值评估、运输、价格波动监管、储存及违约处置等作业委托给第三方物流,由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操作这些业务效率会更高,交易成本会更低;此外,银行会要求第三方物流协助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第三方物流与中小企业长期往来,相较银行更为熟悉一线市场状况,然后银行根据存货特性及专业担保公司承诺的担保协议,给予合作社一定价值比率(信贷额占质押物价值的比例)的信贷额度,价值比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质押物的状况,若质押物质地稳定、价值波动小、易储存,则银行会给予较高的价值比率;当农民专业合作社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时,银行指示第三方物流根据还款金额释放等值质押物,用于其生产经营,即动态质押,这种质押方式有利于减少对合作社生产活动的影响。

在该模式中,专业担保公司类型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进行担保的公司和由政府成立的旨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而成立的救助基金,也可以是由其他大型公司成立的专门从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担保的金融服务公司。因银行信贷有专业担保公司为其担保,所以信贷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质押的存货在质押后控制权暂时为银行所有,这进一步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该模式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

(二)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

该模式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暂时闲置的存货(农产品、半成品、集中购置的农资、原材料等)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等委托第三方物流对质押物进行价值评估、监管、处置等,合作社所在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农产品龙头企业、物流企业、超市等)为其融资进行担保,银行综合质押物特性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状况授予相应信贷额的融资模式(见图2)。

该模式与专业担保公司模式的差别是,担保主体由专业担保公司变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相较专业担保公司,核心企业对担保业务知识的熟知度较差,增加了业务风险。但该模式的优点在于供应链核心企业对合作社相关信息的了解更具优势,因为双方同处一条产业链上,为上下游企业关系,在日常的作业活动中往来密切,彼此对对方的财务制度、产品类型、运行状况、经营模式较为熟知,这不仅有助于消除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担保风险,而且也有助于促进信息在整个产业链条中的进一步共享。供应链核心企业类型可以为大型物流企业、龙头企业,也可以是农贸市场或终端超市等,这取决于合作社所在产业链条的类型及企业自身的实力;核心企业需具有一定的条件,如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人才丰裕、资金实力雄厚、竞争优势明显等。在这种质押融资模式中,银行除关注质押物质地、价格变动及合作社运行情况等因素外,也会关注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经营、财务等情况,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这种模式并不适用所有合作社,主要针对已置身供应链链条中的合作社,它们与其他企业形成了紧密的上下游关系,且合作社原料的供应及时与否,质量高低与否会影响供应链其他企业的绩效,只有满足了这种情况,链条上的核心企业才有意愿为其担保。

供应链上核心企业通常在资金、人才、技术、财务等方面都具有较大优势,在得到这类企业担保的情况下,银行会提高开展该融资业务的积极性,这无疑有利于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担保

该模式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缓解资金短缺以其闲置的存货(集中采购的农资,原材料,生产加工的半成品、产成品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融资,银行根据农产品的特性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情况委托第三方物流对质押物进行价值评估、运输、价格监测、违约处置等,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内部互助社或社员担保小组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模式是有其他农民合作社、合作社内部互助社或社员担保小组联合担保参与的一种融资模式(见图3)。

该模式相对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模式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模式具有更强的信息优势。担保主体其他合作社是指区域位置相邻、业务往来密切或经营加工项目互补的合作社,彼此间进行联合担保是共赢的局面,而合作社内部互助社或社员担保小组是本社社员在自愿基础上成立,为合作社或社员的资金需求服务的一种担保主体,自然 对合作社运作情况最为熟悉。在这种模式中,其他合作社可以协助银行监督借款人的运行情况及资金使用去向,有效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的概率。至于担保方式,可有以下三种:一是当一个合作社进行存货质押融资时,其他合作社提供传统意义上的贷款担保。二是当一个合作社进行存货质押融资时,其他合作社提供生产经营或闲置的存货进行补充担保,此情况是融资合作社自身存货不足或质押期间存货价值下降,需要增加质押物数量以平衡质押物价值损失等。三是几个合作社共同出资,构建联合担保基金,当合作社进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时,由联合担保基金进行担保。这种双重担保可有效缓解银行疑惑,提高合作社获取银行信贷概率及信贷额度。

这种模式适用于地缘优势较好,且内部成立了资金互助社的合作社。地缘优势好意味着在其周围存在一些关系较好的其他合作社,在彼此出现困难时相互提携和辅助。内部资金互助社的成立一方面在合作社出现少量急需资金时可以应急,另一方面可以向外界彰显合作社及其社员努力促进其自身发展的预期,易于获取银行信任,进而获得信贷资金。

(四)三种担保模式差异比较

为更好地了解几种模式的差异,本文从如下几个方面对以上三种模式进行了分析比较,比较内容见表1。

三种质押运作模式各有优缺点,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模式优势在于担保主体熟知担保流程,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不足之处在于不擅长物流运输仓储、质押物价值波动检测及质押方案优化,所以其希望有擅长物流运作及方案整合能力强的公司参与业务运作以弥补自身不足。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模式的优势是担保主体规模大、实力强、在市场中一定的影响力,但局限是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设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等方面上的渗透影响力,也对质押存货的快速销售,资金即时回笼缺乏高效影响力,所以在这种模式中,供应链核心企业期望政府能够参与进来给予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担保模式的优点是由于地缘因素对合作社比较了解,信息障碍较少,不足是彼此间的实力较弱,担保能力欠佳,若政府参与进来给予辅助将有助于运作效率的提高和业务的顺利开展。此外,三种模式的适用情形不同,专业担保模式适用于财务、经营等因素良好且担保公司认可的合作社;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模式,除财务、经营等因素良好外,还需要合作社已置身于供应链链条中,成为供应链的一员且其发展好坏对供应链其他企业业绩产生影响;联合担保模式则适用于地缘因素较好且内部存在资金互助社的合作社。综上分析不难发现,上述三种模式皆有局限。为弥补上述模式的不足,我们提出了一种有政府和第四方物流参与的优化模式。

三、“政府扶持+第四方物流参与”的优化模式

第四方物流是一种供应链的集成商,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和有效整合资源,并且依靠优秀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技术供应商、管理咨询以及其他增值服务商,为客户提供独特的和广泛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优化模式是指在以上模式的基础上,考虑让政府和第四方物流企业。参与进来的一种模式,旨在协助担保模式的顺利运行,弥补不足。

政府扶持和第四方物流参与的优化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侧重受政府扶持的那部分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因自身信用等级较差、规模较小、制度不健全、财务状况不稳定、发展前景不明朗等因素较难获得银行信贷,即使其有生产经营的存货作为质押,也难以取得银行信贷的有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局限和未来不确定性不仅是银行不愿信贷的缘由,也是参与担保的专业担保公司、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他合作社等担保主体所担心和顾虑之处。所以此时政府和第四方物流参与进来,给予相应扶持和方案优化指导,可有效缓解担保主体忧虑,使其业务运作顺利开展,保障农民合作社持续发展。对于政府扶持方式,具体而言可有以下三种:一是直接给予部分补助,贷款余额部分给予担保,这可进一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银行会因政府的出面担保并有存货作为质押而愿意提供资金给合作社,助其发展。第二种扶持方式是政府对质押融资贷款额的利息进行补助,农民合作社取得银行信贷后,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合作社仅分期或到期归还银行本金,这显著节约了其融资成本,无疑有利于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三是政府可以在质押存货的销售或流转问题上扶持,政府协助合作社进行产品的推销,如提品展销场地、辅助宣传推广等,让合作社的产品顺利销售,以保证其能够尽快归还贷款。在优化模式中,第四方物流主要利用自己资源整合能力,提供存货质押运作的优化方案,提供高水平的物流服务,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收入,所以努力促进合作社和其他中间企业的健康发展符合“三农”政策,有利于农民增收、盘活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故政府对合作社在融资上给以倾斜和帮扶与中央惠农文件精神吻合。优化模式既有存货质押及担保主体担保,又有政府扶持和第四方物流的业务指导,银行信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该业务的有效开展。

四、结论与启示

存货质押业务因其“一石多鸟”的功效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但实际运作中,银行对质押物的要求很严格:质押物质地稳定、价格波动幅度要小、易储存、易变现等。苛刻的条件限制了业务功效的发挥,如何突破现有质押条件限制,使该业务惠及更多的中小企业及农业组织是理论界和实业界共同关心的话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同类农产品提供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是弱势群体为应对市场,降低交易成本而形成的,旨在增进社员收入。但现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资金不足的瓶颈,而现有融资路径无法有效解决,所以开创新的融资途径迫在眉睫。新兴的融资方式——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为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本文从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存货质押融资的必要性着手,在考虑合作社特性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及合作社联合担保三种担保模式,并分析了三种模式的异同及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政府和第四方物流参与的优化运作模式,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存货质押融资业务顺利开展。

基于本文分析,关于农民合作社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问题,得到的启发如下:

农村供应链金融前景范文3

金融业围绕欠发达地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园区平台发展,县域特色产业转型、县域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做出了大胆的创新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金融无缝对接城镇化建设,实现其统筹先导作用。城镇化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的城镇化是金融支持城镇化始终坚的核心,以便捷的金融服务方式和贴合的信贷产品为依托,不断改善和净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立起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就业创业等相匹配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二是金融高效连接经济园区,突出其平台载体作用。各类经济园区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平台和主要载体。通过支持经济园区整合土地、资金、项目、技术等要素的集中,实现了经济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经济园区的产业孵化、就业承载、扶贫带动、技术升级等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金融精准“嫁接”特色产业,突出其带动发展作用。产业发展是县域经济的支柱,是实现全面减贫目标的重要的抓手。针对地方特色产业的富民优势产业的需求,金融业主动作为,积极融入,通过支持特色产业带动精准脱贫,已成为金融业支持脱贫攻坚的主要路径和渠道。四是金融强力“焊接”供给侧改革,突出其调整升级作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途径。金融业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针对性地推进了重点工作,特别是在降低融资成本当面积极作为。

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县域金融资源集聚能力较弱,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主渠道作用弱化

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和吸引外部资金是县域经济资金供给的主渠道,而信贷资金的本质属性往往会流向资源、资金富集地区,县域经济所需的信贷资金不能最大程度的得到供应和保障,金融支持作用相应也就弱化。一是“三农”的弱质属性排斥了金融供给,影响了信贷资金在“三农”领域的顺畅流动,造成外部资金引进不足和内部资金外流。二是薄弱领域融资仍面临信贷挤出效应,供需矛盾将会更为突出。同时,类似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财政性担保机构尚未完全深入到农村地区,对于“双创”群体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本着控制风险考虑,弱化了信贷支持。

(二)产业结构单一制约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

企业信用评级的广泛应用,企业征信系统的推广使用给县域企业、尤其是县域农业企业带来了机制上的刚性约束,受制于县域农业企业现状,部分农业企业达不到信贷条件。金融在支持特色产业中,现有信贷产品对特色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过程所涉及的育苗、种植、收购、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信贷投入不均衡。

(三)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不够丰富

近年来金融机构虽然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需求。但当前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很难适应县域经济多样性、多层次、多维度的金融需求,产品创新的动力和水平不足,创新推出的一系列新产品的服务范围和领域相对狭窄。

(四)县域经济多元化融资保障机制仍不健全

大部分县域不缺资金、农民不缺诚信,但缺乏把富余资金转化为贷款的机制,金融业态协同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担保体系建设落后,缺乏专业化的评估、登记机构,银行押品处置不畅。同时,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覆盖面较低,商业性农业保险保费成本较高。涉农信贷风险缺乏缓释机制和补偿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不足。

三、启示

(一)将普惠金融作为推进产城融合的“黏合剂”,实现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协调统一

金融机构单列支持县域特色产业的信贷计划,为金融支持特色产业提供信贷资金保障。精选与当地资源相配套、具有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的特色主导产业,积极研发推出针对特色产业发展特点、发展模式、发展阶段的信贷产品,在贷款利率、期限与准入等方面进行适度让利,调动各方积极性。积极支持县域新型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指导帮助其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扩大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比例。借助金融手段帮助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与“一带一路”??家战略和重要区域发展战略相对接,实现特色产业带动县域经济整体发展。

(二)将普惠金融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催化剂”,实现农业产业组织和产业结构现代化

农业先天具有弱质性。金融要紧盯县域主导产业,大力培育壮大农业企业、现代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良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互动协作机制,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发展。保险业要结合县域产业加快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积极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增信支持。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推广中药材产值保险等更多金融创新产品。

(三)将普惠金融作为推进县域金融服务均等化的“剂”,实现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金融服务有效覆盖

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列出名单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大型商业银行要针对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进行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提高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工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县域工业经济骨干企业、具有高成长性的小企业以及具有较大规模、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发适合农户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扩展现代支付系统在农村的辐射范围。

农村供应链金融前景范文4

关键词:农产品 物流金融 风险

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发展背景和含义

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包括农村物流在内的九大物流业重点工程,“十二五”时期,江苏经济发展仍将保持10%左右的高速增长,居民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流通规模进一步扩大。苏州、南京、无锡、南通农产品区域物流网络初步形成,冷链物流初具规模,粮食仓储物流能力逐步提高。四核五带(沿沪宁线物流带、沿江物流带、沿海物流带、沿东陇海线物流带、沿运河发展带)中都设计了新时期下农产品物流发展的蓝图。依托连江通海的区位优势和临港产业集聚的优势、北接环渤海、南融长三角的区位优势和较好的物流产业基础,在提升产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功能的基础上,大力培育扶持发展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副产品现代物流配送中心,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支持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配送功能,结合实际,设立各自综合和专项的农产品配送中心。推行“生产基地-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店)”流通模式,实行标准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同时,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两大系统建设,实现冷藏、保鲜、加工、配送一体化。提高有机、绿色安全农产品的配送率,着力提高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江苏“十二五”农业经济发展规划中,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物流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显性抓手,将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物流金融是国内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型物流增值服务,它运用金融工具促使物流业产生价值增值,在我国很多省市已经得到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物流中小企业开始尝试通过物流金融产品,获得银行的贷款授信以改善资金流。近年来,国内提出了不少与物流金融相关的概念,如仓单质押、融通仓、物流银行、商品融资等。金融物流发展起源于物资融资业务。金融和物流的结合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400年,当时的美索布达米亚地区就出现了谷物仓单。而英国最早出现的流通纸币就是可兑付的银矿仓单。

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的主要风险

当今,农业企业的发展趋势是朝着综合性、集团化、国家化的方向发展,广泛实现资源共享。国内的广大中小农业企业自身力量单薄,因此如能形成自发性质的农业企业联盟,充分融入供应链的运作模式。通过协议资源组合的方式,相互信任、优势互补,可以形成一股合力,共同开展物流金融活动一定能取得更大的竞争效应,共担风险从而获得来自金融界的更多支持,共同受益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

物流金融是集众多主体参与并且不断在发展和变化的一种复合金融服务,涉及行业广泛,有银行、保险、物流企业、生产制造企业等。物流金融在银行和物流企业的带动下,为广大的各类中小型企业提供了灵活融资的资金渠道,既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扩大了银行和物流产业的新的业务平台。但是由于该项业务在我国开始得比较晚,业务主体尚缺乏成熟的实践经验,在市场、技术、财务、操作、法律等诸多方层面存在着一定的运营风险。

(一)银行金融机构角度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建设企业信用度和物流金融风险管理。农业企业要全面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增强生产经营风险管理意识,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由于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伴随着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尤为复杂。采购、生产、运输、销售、售后服务和货款回收过程都可能存在来自各个方面的风险,使其不能正常开展;自然、政治、经济的风险;信息系统不能平稳安全运行的风险;合作物流企业不能履行高效安全的监管等等风险,都将给制造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增强农业物流金融项目的全封闭管理、专人管理,销独立作账,成本费用独立核算,效益利润单独反映;学习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技巧是金融企业必备的功课。

(二)农业物流企业角度

物流企业的物流运作监管直接影响到物流金融贷款项目的安全收回。物流企业首先应该加强对融资农业客户的信用调查,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客户,避免与有不良信誉记录的客户合作,正确评估客户的动产质押,准确把握客户的实际履约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款项;选择市场需求大、方便储运、变现迅速的优良农业质物品种;充分掌握客户农产品生产和库存的状况,准确把握其采购、销售、运输等实际信息,了解质押物的市场变现和流通能力,严格监管质物的正常流转,避免质物变现价值低于银行授信敞口余额而无法变现,导致无法挽回的操作风险。提高仓储运营能力,提高运输效率,减少配送环节的人力成本、借助信息化手段,降低现场管理费用。从整体上降低供应链内部的信用风险。

(三)国家法律法规角度

由于目前我国对于物流金融中质物的法律法规和担保法尚无完善的对接,物流金融操作流程中,涉及到多方主体,作为客体的质物在多方之间流转,因此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容易导致质物的所有权产生纠纷。特别是在信用立法上,还有待于制定法律促进物流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促进物流金融业务向更高、更广的纬度发展。

(四)农业生产企业角度

由于农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经常会有波动,作为质押物的农产品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市场运营风险。所以在农产品质押物的选择上无疑应该选择本公司市场价格稳定、变现能力好、市场需求量大、储运方便快捷的产品。关注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时采购和销售,缩短资金周转的时间,控制现金流量,避免剧烈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建立良好的企业信用,缩短银行对减少农产品质押物的评估时间和融资成本,减少现场管理费用。

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风险防范策略

当今,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物流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必将带动农产品物流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扩容,在这样的背景下农业企业、金融企业、物流企业以及政府都应该有进一步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策略。

(一)金融机构提升创新意识,建设客户社会信用监管、评估体系

由于物流金融业务流程较为复杂,涉及主体众多,在操作过程中面临较为复杂的风险。作为物流金融的主要提供者,银行在合作物流企业的选择上应该有意识地选择那些具备完善的仓储数据库管理、固定资产多有实际偿付能力的成熟型农产品物流企业,和企业一起研发物流金融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加快网络建设,在物流企业设立专门部门和专业人员参与管理,使银行实现无缝对接现场管理;农产品物流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必须将客户经营状况、偿贷能力、历史信誉等实时共享给银行,确保银行掌握客户的原材料、成品的库存和销售情况,督促抵押监管商品的正常贸易流转,建立全面有效的物流金融非现场监管体系。

(二)扶持农产品物流企业整合绩效,实现融资的多样化

目前江苏省在农业物流方面目前基本上还是以物流功能单一的储运为主,参与主体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产品物流所需要的冷链设备技术滞后、农产品供销信息不够通畅和透明,造成产品流向盲目。因此广大农业企业要加强科研投入,开发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核心技术。农业生产企业普遍停留在缺乏自主品牌和专有技术、核心技术的层面。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供应链竞争时代的关键因素,保证每年确定比例的科研经费的投入,实现自我发展,通过创新科技的有力支撑,不断积累壮大,成为朝阳企业、品牌企业,增强企业自身实力,创造机会争取有更多的渠道来筹措资金,实现融资的多样化。

(三)政府制定法律措施,加大对农产品物流金融的投入

政府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及时补充和修正,大力支持江苏省农产品物流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支持银行与农产品物流企业之间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确保行企之间的信息通道的畅通无阻,有效降低物流金融风险;在物流金融质物客体的所有权的规定上要明确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农产品质物流通时的合理、合法性。

(四)投资农业现代信息化建设,倡导绿色物流金融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供应链全过程的有机结合。面对庞大的现实需求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物流基地信息化和标准化探索也成为热点。在这方面,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为物流企业提供了信息化、标准化以及电子商务专项补贴支持。很多物流基地在规划建设时也把信息化设施列入基础设施构建。传统农业企业的物流是以生产补货和销售为主体的,以仓储和运输为主要控制基础。但在物流金融操作模式下,必须具备高度智能化的信息通道和融资合作物流企业的信息平台有效沟通,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并接受合作物流企业的质押监管和反监管。由于融资的需要,从生产物流向专业化3PL服务方向的转变,合作物流企业将涉及到全程物流服务,根据物流金融三阶段的不同操作要求,农业企业还必须在订单管理、库存管理、供应商和销售商协调等方面加强与合作物流企业的协同操作,建设自动化、网络化、柔性化的智能信息平台是实现农产品物流融资的关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推动绿色增长,是这一时期的发展趋势,将引领农业物流金融产业未来发展的潮流。

(五)加强院校、农企和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注重物流金融创新人才培养

基层和高端农业物流金融人才的双向短缺是造成农业物流金融发展的关键瓶颈。拥有高素质的物流金融专门人才是农业企业融资发展的有利条件。通过广纳贤才和内部培养,充实制造业高端管理人才的队伍,优化人才结构。重视企业内外专业培训,如和银行联合开展质押监管和操作流程的培训,使人才迅速掌握丰富的物流管理知识和技巧,又熟悉金融业务操作和法律规范,为专业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持续合作储备人才。

结论

“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仍将保持10%左右的高速增长,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流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必将推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在新的起点上加速发展,物流金融已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为广大农业企业所需求,逐渐成为上下游企业的连动体系,广大农企应该努力抓住机遇,实现自我价值的迅速提升,以适应农产品供应链竞争时代的到来。在实施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不断创新的同时要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信息化管理技术水平、关注银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提倡低碳物流、绿色物流金融的现念;加大力度创新培养农产品物流金融人才,多角度带动和支撑农产品物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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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戚继胜,陈春.高港区现代农业物流发展思路[J].农村经济学,2009(20)

7.宿长海,宋晓露.大连农产品物流模式优化问题研究[J].区域经济,2010(2)

农村供应链金融前景范文5

一、现阶段“农超对接”的主要不足

“农超对接”的目的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但在近年来的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问题,制约了其快速发展。

1、“农超对接”组织化程度偏低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调查数据表明,在全国快消品百强企业中,已经有超过四成的超市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基地生鲜食品采购。但总体而言,当前我国“农超对接”的规模还不够大,跨区域的“农超对接”不多,还没有扩大到各类农产品全面对接。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小农经济”,农产品90%以上还是由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超对接”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2、“农超对接”质量不高

“农超对接”鼓励企业的经营向农业生产过程延伸,促进双方建立更长期、更紧密、更稳定的产销关系,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但是目前“农超对接”行为不够规范,质量普遍不高,还没有相关的农产品流通标准,多数单位没有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和标识,在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还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导致了农产品流通效率不高。同时农产品标准化低,生产缺乏技术支持,在我国多数农产品是以初始形态进入市场,缺乏精细加工和品牌效应,附加值低。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农超对接”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对“农超对接”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还不够。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并且市场流通层次多、环节多,造成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效率低的局面,另外设施建设需要资金,流通企业存在资金不足等困难,目前尚无通畅的渠道来提供金融贷款服务。同时在流通中间环节,尽管政府鼓励电子结算,但电子结算的使用率仍然偏低。

二、“农超对接”模式的创新实践

“农超对接”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方式的一次创新,已经正式登上了农产品现代流通的前台。截至目前,全国有28个省(区、市)开展“农超对接”,涉及10多类农产品。各地积极探索“农超对接”模式,积累了一些经验。江苏省无锡市农业重点企业朝阳集团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连锁零售为载体,形成了“一体两翼”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农超对接”的创新实践。

1、混搭式终端销售让利于民

在“朝阳模式”流通链上,与老百姓最贴近的是“超市+农贸市场”的混搭式终端零售。连锁超市坚持生鲜带动营销模式,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微利策略,有效发挥了平抑农产品价格的作用。该模式的经营核心是“保本测算”和“低进严管”。“保本测算”是经营模式“低进严管”的基础,只有让租户“低进”,才能集聚人气,“严管”才有基础。农贸市场的“严管”在明码标价、食品安全、服务等方面已形成了一系列标准,一旦经营户出现违纪现象,会被及时警告处理,严重者将被清逐出场。

2、加强基地建设进行源头控制

基地是产品的生产车间,为保证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努力做到关口前移,进行源头控制。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立产销合作社,二是实施放心菜准入制度。这样就把农产品安全检测延伸到生产基地,从源头上堵住农药残留超标蔬菜。

3、健全质量监控体系

许多发达国家正在实行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如目前比较普通的HACCP和GMP认证,都是比较有效的、规范科学的质量控制模式。朝阳集团在农产品质量监控上也探索了一条新路子,如强化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与市场准入制度,并建立了农产品安全溯源体制等,实施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快推进“农超对接”的思考

“朝阳模式”以多赢为目标,形成了完整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这种模式是“农超对接”的拓展和创新,值得借鉴和推广。当前,要实现“农超”顺利和高效对接,还需要农产品供应链上各相关方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这3个主体的努力合作。

1、企业要有开拓和创新意识

“农超对接”是农产品流通发展的大方向,其前景可观。为此,企业要有开拓意识和创新意识,舍得投入,懂得让利,才能赢得社会尊重。首先,要搭建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配送平台,建立好与“农超对接”基地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其次,要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和电子订货系统等,进一步推广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再次,要恪守合约,适当让利,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在遇到特殊情形的时候,要主动承担合约风险,并适当照顾农户利益。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参与意识

必须让农民意识到,如果要想加入“农超对接”队伍,就必须对农产品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这样才能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接轨。首先,要培养一些懂市场、会管理的人负责管理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合作社要拥有自身的信息库,对相关农产品的需求、价格等信息要十分了解,做到按市场需求来生产优质高价的农产品,掌握农产品价格上的主动权。其次,要增强品牌意识,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农产品,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再次,要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优质特色农产品。根据当地的优势农业资源,结合新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培育自身的特色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农村供应链金融前景范文6

种种迹象表明,沃尔玛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或困境。

不过对于各种沃尔玛前景堪忧甚至穷途末路的评论,笔者倒认为,未必真会落到如此地步,尚须理性分析。

沃尔玛的成功元素

自1962年在美国阿肯色州成立第一家折扣店以来,沃尔玛的发展可谓一日千里,至2002年折取《财富》500强桂冠,六年间五登宝座。

沃尔玛的发展大体上可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成立之初至上世纪70年代,依据美国本土国情建立以“农村包围城市”的经营模式,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低价策略;第二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全面推行城市战略,成立山姆俱乐部和超级购物中心,并着力打造高效物流系统;第三阶段则是自上世纪90年代启动的全球化扩张战略,先后进军加拿大、拉美、亚洲及欧洲市场,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供应链价值,包括凭借国际高新通讯技术打造全球领先的企业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等。

作为国际零售业巨头,沃尔玛为零售连锁经营提供了范例,并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扩张模式、低价策略、高效集中的采购与物流系统、先进的条形码与RFID(无线电射频识别技术)等科技配套设施等,同时,在美国本土,沃尔玛在与供应商的关系维护中也一直保持着强势话语权。

时代性危机:消费模式与产业环境变更

消费者行为模式的变化无时无刻不在深刻影响着营销模式、决定着企业的命运。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沃尔玛的强势崛起,及其在当今所遇到的挑战,均与消费者行为模式的分化演变息息相关。

沃尔玛诞生于美国本土的大分销时代,实体渠道在彼时的营销模式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且沃尔玛历史性地开创了一种第三方渠道模式,对于美国乃至全球营销模式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有着历史性意义。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正处于互联网暗潮涌动的前夜,工业化达到了一种非常普遍和成熟的阶段,产品数量和种类饱和,营销模式逐渐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因而,大量的商品需要在企业营销体系之外另辟渠道以进行分流。

另外,从彼时美国的消费者市场来看,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日益提升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专业化,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这为沃尔玛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趋低消费”契机。根据大前研一的《M型社会》中所提供的“趋优消费”和“趋低消费”走势分析来看,沃尔玛较高的分店密度、居于社区的便利性、丰富的品类以及低价策略,不仅吸引了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同时也暗合了中产阶层的“趋低消费”心理——对于生活日用品而言,中产阶层一般并不挑剔,且美国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增强了中产阶层就近渠道购买的消费心理。

然而,上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革命在美国有如火山爆发,随之而来的,是对美国的消费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消费者购买方式日渐多元化,实体渠道受到了虚拟渠道的挑战,网络营销、网上二手拍卖等方式分流走了为数不少的沃尔玛消费群体。另据估计,至2010年时,网络营销规模将在全球贸易中30%以上的比重。在这个互联网时代,“零渠道”的呼声和渠道走势使沃尔玛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

同样与美国本土工业化有关的是,随着环保呼声的增强,及产品标准的提升,产品寿命相对此前有了较大的延长,由此整体性地拖慢了产品更新和消费节奏,对沃尔玛的快循环同样构成了挑战。

美国本土消费模式的变化以及产业环境的变更,迫使沃尔玛不得不想方设法延伸产业链条,其中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今年初启动的银行业务申请。但此项业务申请最终却遭到了美国众议院的高票反对。沃尔玛的庞大规模和积极扩张策略使反对者心怀恐惧,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几乎被来自全美各地银行业者的抗议信所淹没,他们担心沃尔玛会以操控商品零售业的方式搅乱金融业。

全球化战略的受阻

本土市场的日益饱和,消费模式和产业环境的变更,迫使沃尔玛不得不时时寻找出路,实施全球化扩张战略便是其终极机会增长点。

但从国际零售巨头的扩张过程来看,截至目前,鲜有扩张成功的范例。换言之,它们的经营收入大多来自本土市场,国外市场即使保持着较高的销售额,贡献率却往往较低。极端的例子是麦德龙,2002年它在本土以外市场的营业额占集团全球的3%,却是负3.5%的经营收入。这说明麦德龙在其它地区不但没有利润,而且出现亏损。

由于没有利润,国际零售巨头们纷纷收缩战线,如家乐福最终放弃了美国市场。

国际零售业的全球化战略受阻,也恰好验证了迈克尔.波特关于进入成熟市场的战略性壁垒和风险,依然是横亘在全球化战略与本土市场之间的一道难题。

沃尔玛同样如此,全球化战略屡屡受阻,先是将欧洲市场转交给了同行麦德龙,后又全面撤出日本市场。

但中国市场不同,对于沃尔玛等国际零售巨头来说,中国市场无疑是一个急待开垦的万顷良田。

网络营销在中国显然还是一种极不成熟的营销模式;更重要的是,中国零售市场是个不成熟的市场,空间巨大,发展前景良好,这对于本土市场纷纷饱和的外资零售巨头来说,不啻是个香喷喷的馅饼。

但是,相对于其它零售巨头,中国市场对于沃尔玛而言,无疑是个相对更为难啃的骨头。

从1996年与深圳国投联合进入中国市场始,十多年的发展实践充分说明,沃尔玛于美国本土的成功元素拿到中国市场上来并不适用。

首先是扩张模式在中国行不通,中国目前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的城乡二元格局使得城乡之间消费能力存在着天壤之别;中国地大物博,区域差异明显,在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等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异,以国内苏皖两个省份为例,苏南和苏北、皖南和皖北在消费习惯、文化、经济等方面往往迥异,这就迫使沃尔玛不得不一反美国传统的集中采购模式,实行全球采购与本土采购相结合。这对于沃尔玛来说,一方面意味着管理成本的上升和操作手法上的手忙脚乱,另一方面则意味着降低了与供货商的议价能力,意味着成本控制上的风险;

其次,沃尔玛成功的核心要素——高度集中的物流系统解决方案在中国同样水土不服。

沃尔玛在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之一是充分利用高新通讯技术,以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存货与供应链管理,但国内供应商在此方面均乏善可陈,导致沃尔玛的商品供应经常掉链,顾客投诉也时有发生;

从物流本身来说,目前中国的物流成本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30%以上,比起发达国家来说成本要高出几倍,整体上仍处于十分落后的阶段。中国物流业的整体状况对于采取自营配送的沃尔玛来说虽然并不存在第三方物流的影响,但中国物流业的整体性滞后,如形形的收费站、过桥费以及低效率的运输网络,仍然导致向来主张低成本的沃尔玛成本居高不下。以配送蔬果为例,较长的运输时间大大增加了蔬果的损失率,中国的蔬果在采摘、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损失率高达30%,但发达国家则能把损失率控制在5%左右。

对于这些在中国市场中所遇到的经营难题,沃尔玛一方面正在强迫自己改变、适应,甚至去学习中国业绩同样并不十分出色的家乐福,另一方面对于中国市场的完善程度只能采取被动的等待。

沃尔玛在管理经营模式上的这种变化,对于其自身来说是个利好的开端。而将此统统归结为沃尔玛的症结不仅有失公允,同时恐怕也有自我麻痹、夜郎自大之嫌与险。

在中国的政策性壁垒

除了经营模式上的挑战,沃尔玛在中国市场所遇到的另一个瓶颈便是政策。众所周知,零售业的规模化经营大大有利于节省成本,沃尔玛在这方面堪称垂范。当前由于开放政策的约束,导致沃尔玛中国店面分布密度较低,无法发挥其物流方面的规模效应,经营成本居高不下。根据2002年的资料显示,沃尔玛在美国平均每平方公里便有四家分店,是其在中国市场分布密度的70倍!

另外,与在中国市场首开占用供应商货款先例的家乐福所不同的是,沃尔玛即使亏损,拿美国本土市场赚来的钱进行补贴,也要在中国市场烧钱换市场,从而产生规模效益,其野心远大于其它外资零售商,而这种野心更加加剧了中国市场主管部门的警惕性以及双方的博弈程度。

一方面,资本的逐利性驱使沃尔玛势必要在中国市场大展鸿图,另一方面,政策一旦全面放开,沃尔玛等外资零售业将凭借其雄厚的资本优势、成熟的经营模式长驱直入,迅速垄断国内零售市场,因而对于中国有关部门来说,又势必要将其野心阻拦于萌芽状态,以免将来国内零售市场、消费者和供应商任由外资零售业宰割,乱了市场秩序。沃尔玛在美国本土尚且因为规模过大而遭到抵制,在国外市场的攻城掠池理所当然地让人警惕,因而对于沃尔玛等外资零售业,中国主管部门一直采取有限的开放政策。

同时,沃尔玛更大的规模与扩张野心,对于中国主管部门来说更是值得警惕,从而成了关注的标杆,批店政策相较之下也更为不顺。

沃尔玛的博弈方程式

沃尔玛遇到了天大的挑战,但却并非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零渠道”以及所谓的“长尾”趋势并不能替代实体渠道——网络渠道并不能产生营销体验功能,而营销体验作为一种同样呈现出强劲趋势的营销模式,将来将与网络渠道一起分担不同的渠道功能。网络营销的结果一方面是使渠道更加多元化,拓宽了消费者购物渠道,另一方面,网络营销所承载的更多的是信息功能,而非实际购买行为。

在美国本土问题上,除了金融业务拓展上有可能导致市场权力的不公平集中以外,其它大多不过民众意气使然,颠覆商业帝国沃尔玛对于美国来说同样不可想象:2002年销售额即占到美国国民生产总会2 %的沃尔玛,目前在美国本土拥有数以百万计的员工,以及成千上万的供应商,一旦沃尔玛大厦将倾,最大的影响莫过于将在美国引起一场产业链条断裂的地震。因而,沃尔玛存在着一场与美国本土市场、政策的博弈。

从其全球化扩张战略来看,虽然屡屡受阻,但沃尔玛还是那个称雄于500强的沃尔玛,其全球化战略野心并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暂时性遇到了全球化战略与本土化市场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沃尔玛仍满心兴奋地期待着进一步称雄于国际商业领域,期待着在与中国市场、政策的博弈中将这些问题逐一消灭。

在中国市场所遇到的经营模式难题,以及政策性壁垒,致使沃尔玛无法迅速实现其规模效应。由此,沃尔玛一方面选择了经营模式的调整,同时选择了等待,等待国内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物流网络建设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国内政策对于外资零售业的进一步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