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相关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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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相关概念

农村金融相关概念范文1

关键词:农村;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303-02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分析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主体,而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概念在金融领域的具体化和延伸,其范围比消费者的范围要窄。我国银监会200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首次使用了“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但目前国内法律界对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笔者认为,金融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和家庭生活的需要,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的个人。由此可知,农村金融消费者是在广大农村区域,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机构服务的个人。

二、我国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及问题

金融是现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健运行。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但由于农村金融基础薄弱、缺乏竞争机制以及农民自身金融知识缺乏、防范风险意识缺失等原因,使得目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影响了金融体制的改革,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工作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基本法律,其将消费性质限定为生活消费,而金融消费由于消费对象的特殊性使其和一般生活消费有显著不同,导致《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在金融消费领域的适用性并不强。《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业的常用法律由于立法理念仍局限于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对金融机构利益的保护,并没有明确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作出规定。虽然“一行三会”都已经开始做了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工作,但银监会、保监会的工作还是侧重于对金融机构的规范性和风险性监管,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做的并不到位。而且农村金融市场处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末端,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需要时间和过程,目前几乎没有专门针对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或政策。

(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服务水平低

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准入的壁垒在短时间内很难打破,也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经济总量小,农户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导致金融机构成本和收益比不理想,使得很多金融机构不想到农村发展业务,对此不重视也不积极。目前,我国农村市场上的金融机构是以农村信用社转化来的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整个农村金融市场几乎没有竞争,农村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余地比城市的金融消费者可以选择的余地小得多。由于市场竞争不激烈,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转变观念,主动出击,向农村消费者主动推介新的金融产品和理财服务,仍就局限于传统的存贷业务,业务层次水平较低。同时,由于一些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办事效率差,浪费了客户大量时间,另外,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环节过多,使得农村金融消费者贷款难度加大,很少做到“及时雨”。甚至有些从业人员在给农户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收取好处费,拿提成,在给付贷款金额时先扣掉到期利息,直接侵害了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三)农村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匮乏,权责认识不清

虽然国家近几年来已经开始重视对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但力度是不够的,绝大部分的农村居民仍然不了解金融市场的规则,其所了解的金融知识仅局限于银行业,对保险业、证券业知之甚少,只知道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对新金融业务及产品既不了解更不敢试用,唯恐被骗。很多地方金融机构仍以管理者自居,对金融产品信息宣传不全面,金融产品价格不公开,使得金融消费者无法对金融产品的质量和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做正确的判断。由于信息不对称、权益保护能力不对等使得农村金融消费者对自身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认识不清,法律观念淡薄,对于很多金融侵权问题缺乏法律解决意识,遇到纠纷往往不知如何处理。

(四)农村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渠道不畅,诉讼维权艰难

我国金融体系中还没有明确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和解决纠纷的机制,没有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尤其是农村金融消费者在和金融机构发生纠纷后只能首选和相应的金融机构直接处理纠纷,单个的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相比,弱势地位明显。消费者最终只能选择诉讼途径,但在诉讼的过程中,由于金融消费者本身无法提供充分的侵权证据,同时由于诉讼的周期长、成本高,导致维权成功率很低。这也使得很多农村金融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只能忍气吞声,放弃追究。

三、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及对策

针对目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利的状况,笔者认为,应该从法律保障、加强竞争、加大宣传等多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一)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法律法规是金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的最重要的制度保障,要尽快树立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法治理念,并在立法层面上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界定并加以规范。第一,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把金融消费者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或者出台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以及权益做明确规定,特别是针对农村金融消费者要进行倾斜性保护。第二,要修订《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是其监督检查的重点,以此督促各级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尤其是农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第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救助,保障其各项权利的落实。

(二)加强监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

“一行三会”要制定和完善交易规则,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止金融机构利用自身优势、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损害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转嫁自身风险。尤其是在金融产品不断更新,不断推出跨行业金融产品的情况下,目前的分业监管的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分业监管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一定程度上也产生了监管空白,难以发挥监管的真正作用,这也要求“一行三会”通力合作,消灭监管空白,真正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针对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缺乏竞争、服务水平不高的状况,要积极引入竞争,打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政策性壁垒,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建立多元化、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支持辖区现有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向县域延伸机构,鼓励农商行和农信社向乡镇下沉服务网点,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和普惠性。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条件,提高服务的效率。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平,提高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内部制度,进行规范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收费标准,尝试推行标准工作流程和标准服务用语。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等应该对农村消费者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构建多维的金融消费者教育网络,面向农村群众积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扩大金融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营造浓厚的金融宣传教育氛围。政府和行业协会可以利用公益广告、专题节目、滚动新闻等方式宣传金融法规和政策,还可以编写简明易懂的金融知识手册。营业网点可以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宣传金融知识和政策,逐步培养农村居民的金融消费理念。

有效的金融宣传和教育,既可以增加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也可以增进农村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收益与风险的了解,还可以增强对金融消费维权的渠道和程序的认识,自然也就会提升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从而可以有效约束和监督金融机构的行为,使得农村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中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建立便捷的投诉机制,完善惩罚和赔偿体系

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投诉机构,建立健全消费者争议解决程序,在基层设立农村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库,定期进行数据分析,识别潜在问题,为日常监管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完善惩罚和赔偿体系,发挥人行和银监会的作用,通过窗口指导、约谈和行政处罚,促使金融机构认真对待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改变以自身利益为唯一出发点的格局,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赔偿力度,减少农村金融消费者受侵害的损失,从而督促金融机构规范经营。

参考文献:

[1] 兰可雄.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及对策――以泉州市部分农村地区典型调查为例[J].福建金融,2013,(7).

农村金融相关概念范文2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它能有效地对市场中所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要解决“三农”问题(即农业增长、农民增收与农村发展问题),必须发展农村经济,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农村信贷供给和农村金融服务。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在城乡之间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郭旭红,2013)[1],城市化倾向的金融发展战略弱化了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性,致使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直接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王曙光、乔郁等,2008)[2]。因此,强化农村信贷供给也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也即现在所称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于2007年1月进一步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明确了农村金融市场准入规范,推动了农村金融机构走向多元化的发展路径。2009年12月,银监会颁布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提出将于未来3年再设1300家左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推动其发展。201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农村金融发展历程表明单靠商业银行或者合作金融组织都不能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问题。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要紧密围绕农民“贷款难”、“贷款贵”和银行“难贷款”这三个问题,从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组织两个方面入手,逐步形成互相竞争、互为补充的市场格局。通过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畅通外部资金进入农村的渠道;通过培育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提高农村地区内部资金融通效率;通过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和政策支持体系。伴随着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全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得到了飞速发展,据《银监会2011年年报》资料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242家银行金融机构共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726家(见图1),且大部分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达到60%以上。在信贷投向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县域经济,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创立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农村企业及农民的贷款难问题,有效降低了农村地区金融排斥的程度(邓旭峰等,2013)[3],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多数学者以村镇银行为研究对象,对其运行机制、支农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其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究(王曙光,2008[4];丁忠民,2009[5];郭晓鸣、唐新,2009[6];杨小玲,2010[7];洪正,2011[8],等),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以上研究均忽略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从我国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角度来看,应力推以县域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区银行的布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初衷就是根据国外社区银行的经验来操作运行的,定位服务于农村县域地区。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并不仅仅是一个增加金融供给总量的过程,而是涉及农村、农业和农民等各方面的行为。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2007)也强调要把“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办成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社区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再平(2010)也强调,“村镇银行的发展应该坚持安分守小、扎根农村、做特做优做强的原则”。2012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浙江省丽水市启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试点总体方案首次出现鼓励设立社区银行的说法。作为主要面向农户的新型金融机构,其主要存在于农村社会中,其经营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农村社区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从社区银行的特点优势入手,结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探讨二者的耦合机理;并针对今后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对应的政策建议。

二社区银行的概念及欧美国家社区银行发展分析

(一)社区银行的概念及特点

社区银行(CommunityBank)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中的“社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根据ICBA(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给出的定义:“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其资产从少于1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的机构。”晏露蓉和林晓甫认为社区银行是按市场化自主经营的,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9]。因此,社区银行并不局限于位于城市社区的银行,而是资产规模不大、主要为服务区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姚海明在分析金融机构发展史后指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现有大型银行控股的微型银行,贷款公司在农村也早有类似的民间组织,资金互助社本质上也是信用合作社[10],都类似社区银行。从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区域和设立方式来看,基本上是按照社区银行的架构来运营的。

(二)欧美国家社区银行发展分析

国外社区银行长期发展态势较好。例如:截至2011年3月底,为当地中小企业、家庭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美国社区银行总数超过7000家,拥有50000多个分支机构,资产规模分布在1000万美元和100亿美元之间。根据2011年美国ICBA统计,截至2011年3月底,约有82%的社区银行的网点分布在农村和城市郊区。从分布地域看,社区银行网点几乎遍布全美。从图2可以看出,虽然上世纪美国银行并购潮以及金融危机的影响,社区银行总量下降,但新的社区银行仍然不断成立。从服务的细分市场看,社区银行定位于中小企业和社区,而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统计数据,美国GDP中有50%以上由小企业创造,这无疑带来了社区银行业的兴旺。正是由于服务市场和服务区域的差异化发展策略,使得社区银行能在激烈的银行竞争中持续发展(Keeton,2003)[11]。图2美国新成立的社区银行数量(单位:家)资料来源:FDIC,2010虽然欧洲大型银行的垄断程度远高于美国,但社区银行仍然得到了发展。20世纪90年代,由于银行业经营面临困境,欧洲不少银行实施网点撤并计划,导致一些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出现了“金融短缺”(financialshortage)现象。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欧洲国家掀起了“社区银行服务运动”(CampaignforCommunityBankingServices),主要包括新设社区银行、共享分支网络(Sharedbranch)、利用分支机构和特许经营(Franchises)等渠道,而澳洲的社区银行主要采取分支机构模式、模式以及电子银行模式。截至2010年底欧元区17国约有7000多家为个人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类似社区银行的中小型银行机构,例如:储蓄银行、合作银行以及地区性银行。德国有2000多家具有社区银行功能的中小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为所在地区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信贷服务。法国和英国也都有100多家社区银行。由于社区银行服务的细分市场定位于中小企业和个人消费,各国政府普遍都采取了扶持发展的策略。从国外目前发展趋势看,可能因为并购等原因导致未来社区性的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下降,但是,从总体市场格局看,社区金融机构以其服务独特性,依然会活跃在各国的金融活动以及社区性经济运行中(Hein,KochandMacDonald,2005)[12]。转轨时期的中国,“社区制”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建设社区金融服务机构也随之成为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社区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耦合机理

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端于社区银行,但以村镇银行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着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社区银行作为一种具有互惠性的关系资源,是具有桥梁纽带作用的媒介资源,能够解决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而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作用。社区银行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为当地社区经济发展提供多元化的经营服务。本文结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探讨两者的耦合机理。第一,细分市场分析。社区银行专注于中小企业、社区居民和农户这个细分市场,通过其积累的深厚信息资源和优良的服务水平,以简化的手续和快速的资金周转,用少量资金解决细分市场中客户的需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服务。因此,引导社区银行进农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资金外流”现象(王爱俭,2006)[13]而导致的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第二,服务区域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网点基本上扎根于县域,并逐步延伸到广大中西部偏远地区,这与社区银行金融服务贴近居民的要求相一致。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转向大城市,网点主要集中在城区,县以下金融市场则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占领。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推广,在中央的优惠政策下,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实施县域金融发展战略,通过设立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形式,为农村地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扎根于县域区域,完全符合社区银行对社区居民提供就近服务的要求。虽然最近几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速度较快,但整体上来说,全国的网点数仍然有限,农村信用社在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中依然处于主力军乃至垄断地位(周脉伏,2012)[14],制约了其发展。同时,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的知名度不够,开展业务困难重重,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王蒙,2013)[15]。第三,产品定位分析。金融商品的丰富程度是一个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标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开办社区金融业务方面已有一些大胆有益的尝试,开发了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从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态势来看,产品服务的多元化趋势正在明显加强。以村镇银行为例,村镇银行不仅可以开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结算、贴算等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也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相关金融业务,部分村镇银行主营业务情况如表1所示。

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区银行导向过程中的相关政策建议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创新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丰富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系列产品,创新支持城镇化建设金融产品,开办住房、家电、子女上学等消费贷款和民生金融业务,持续提升服务契合度。这些多元化的金融业务有助于社区银行快速发展,一系列国家层面政策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激活农村信贷市场、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的多元化,为实现社区银行的发展积累一定经验。从以上分析可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选择社区银行的发展导向定位是正确的。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农民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认知度不高,加上农村资金供给本身较少,易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发放难度较大。农业、农村经济风险高、效益低,制约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储蓄存款的增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城市商业金融机构,以及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有着很大的差异,单一的监管制度不利于其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蒋俊毅、侯少夫,2013)[16]。因此,要创新监管方式,如采取“目标导向”模式(文春晖等,2013)[17]。针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提出如下一些政策建议。

(一)政府有效支持。政府的支持与引导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初期的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引领作用。一是政府应该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的金融需求,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规划、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政策倾斜,完善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杨小玲,2011)[18],做到全国征信系统的全民化、联网化。

(二)加强协调统一,实现城乡金融一体化管理。在广大农村地区,众多大型商业银行之所以远离农村金融市场,原因在于农村金融业务存在运营成本较高,经营风险较大,收益周期较长,经营利润率较低等诸多问题。为此,在农村社区银行推动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通过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农村社区银行在竞争中良性发展。例如,由于没有形成一个城乡金融一体化管理框架,目前我国村镇银行普遍未纳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及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限制了村镇银行在银行卡发行,印制票据,银行间的直接汇兑等业务的开展,阻碍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强各方面协调和统一,实现城乡金融一体化管理。

农村金融相关概念范文3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金融生态;评价指标体系

发展农村,繁荣农村经济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着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形成了三鼎支农的态势,本应可以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重要支持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非常差,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造成了三鼎难支农的局面。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寻求改进途径,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借鉴金融生态的理论,通过构建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体系,以期能够为分析和改善农村金融质量做出一点贡献。

1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基本内涵

金融生态是个仿生学概念,由周小川博士(2004)最早系统性地引入金融领域,运用生态学的方法和成果来分析和研究金融问题,开创了研究金融问题的新视角。中国社会科学院运用金融生态的理论,研究了我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质量,将金融生态定义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的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共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徐诺金(2007)将金融生态定义为金融与非金融成分环境之间通过资金和信息的流动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在参考他们的定义的基础上,本文将农村金融生态定义为农村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它具有关联性、适应性、相互依存性、演进性等特点。如同自然界中各种生物之间的和谐以及各种生物与外部自然环境的和谐构成良好的自然生态一样,各类金融主体之间以及金融主体与金融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也构成金融生态平衡的根本标志。其中金融主体包括农村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各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以及农村保险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农村的经济基础、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法治环境、政府公共服务等。

由于我国城市与农村无论是在经济基础、法律环境、社会诚信、中介服务,还是在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构建农村的金融生态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时必须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选择合适的指标来评价农村的金融生态质量。

2 农村金融生态质量指标体系构建

2.1 指标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

2.1.1 科学性原则 指标的选取必须基于农村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地反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程度,并能够利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收集和整理数据,以充分度量农村生态金融系统的质量。

2.1.2 系统性原则 金融生态是用生态学的视角研究金融问题,是个系统性的理论,因此在选取指标时既要选择反应农村金融机构的指标,如金融机构流动性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等,也要选择反应金融机构所处的金融环境的指标,包括金融机构所处地区的农村经济基础、社会诚信、政府公共服务、法治环境等,通过系统性分析才能够真实地反应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质量,也才能够找出农村金融质量差,农村资金外流的真正原因。

2.1.3 层次性原则 金融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由若干子系统组成,每个子系统又可以分为若干个更小的子系统,这些不同的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在确定指标时,指标间要有一定的层次性,避免简单加总而导致评价的低效性。

2.1.4 可操作性原则 由于国家在做调查统计时,并没有像统计城市数据那样对农村数据进行逐项统计,使得农村的很多指标数据难以获得,因此在选取指标时需要考虑到可操作性的问题,保证所选指标数据能够如实获得且易于量化,对于数据难以获得又不能用相关指标替代的对金融生态系统影响的指标,要从指标体系中剔除出去。

2.1.5 可比性原则 农村是个大区域,包括若干个村、镇、县,在对农村金融生态质量进行评价时,所选用指标要能够在横向和纵向上进行比较,所谓横向比较就是在相同的年份不同的区域之间进行的比较,纵向比较是对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的情况进行比较。如果选用的指标不能在横向和纵向上进行比较,该指标体系的可信性就十分差,利用该指标体系得出的评价结果也就难以令人信服,从而也就失去了该指标体系构建的意义。

2.2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评价体系设计

农村金融生态是由农村金融主体和其赖以存在的金融环境构成,为此农村金融生态指标评价体系也相应地由金融主体指标和金融生态环境指标构成,基本框架如图1。

2.2.1 金融主体指标的设置 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状况是衡量农村地区金融主体实力和金融生态进化演进的动力的重要方面。本文选择三项基准指标加以衡量:①安全性指标。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其风险一旦发生,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局部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给予特别的关注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选择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两个指标加以衡量。②流动性指标。流动能力是金融机构生存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衡量银行变现能力和偿付能力的主要指标,金融机构只有保证资产的流动,才能保证信贷资金的正常循环周转,金融机构才能生存和发展,流动性不足,就极易造成支付风险,导致金融秩序混乱。本文选取流动资产与总资产比、贷款与核心存款比和现金与总资产比三个指标。③营利性指标。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果最终都会反应到收益或者亏损上,取得合理利润是金融机构增加积累、增强抗风险能力的基础,同时营利性指标既可以衡量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也可以反应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本文选取平均资产收益率、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两个指标加以衡量。

2.2.2 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设置本文在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是农村经济基础。农村实体经济是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根据、服务的对象和生存的空间,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的经济发展好,产业结构合理,就会吸引较多的资金服务农村经济,为农村经济的扩大再生产,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农村经济的壮大,使得农村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在信用环境、法治环境等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使得处在经济基础较好的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质量也较好。为此本文选取经济规模(农村GDP、农业产业化产值、农村工业产值)、产业结构(传统农作物产值占农村GDP的比重、农村工

业占GDP的比重、工资性收入在农户收入中的比重)和市场化程度(民营企业占农村GDP的比重、农产品的社会收购总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农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三个指标衡量农村的经济基础。

二是农村社会诚信。一个地区的诚信文化、企业和个人诚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机构改革信贷经营的空间结构、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农村作为一个广大的区域,信用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进入农村的资金量,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有很大的影响。在此,选择农村逃废债额占贷款总额的比率、农村拖欠款增额(包括电费、税费、通信费等)、农村信用户数占农户总数比重三个指标。

三是法治环境。完善的法治环境能够有效地保护金融主体产权,有效地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避金融债务行为的发生。目前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业的经营效益不高是一个原因,农村的金融法治环境不完善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只有建立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才有利于农村地区形成“资金洼地”,吸引大量资金流向农村,支持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又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基础,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才能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以形成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用农村每亿元GDP经济案件发生率、法院结案率、金融债权诉讼费用率等指标加以衡量。

四是地方政府行为。政府干预经济和金融的现象不论是在现在,还是在以前,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并对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综合各国及历史的发展情况来看,适当干预能够促进经济金融的发展,不当干预会阻碍经济金融的发展,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农村地方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本文选择政府财政支农资金占农村GDP的比重、因政府干预当年产生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政府工作人员占当地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三个指标加以衡量。

3 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综合评价及意义

农村金融生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综合农村金融主体和金融主体所处的金融环境进行评价,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计算。

3.1 因子分析法介绍

因子分析法是一种把一些错综复杂的彼此之间有机联系的变量归纳为少数几个公共因子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当几个公共因子的累积方差和贡献率达到80%以上时,就说明这几个公共因子集中反映了问题的大部分信息,且彼此之间不再相关,信息不再重叠,再以各主因子贡献度为权重的大小,即可以分别求出所研究系统的综合评价值。本文之所以选择因子分析法来综合评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质量,就是因为因子分析法可以克服所选择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和信息的重叠,可以很好地对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各因素对农村金融生态质量的影响程度。

3.2 评价步骤

用因子分析法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化公式为:

其中:di表示标准化后数据;xi表示原始数据;x表示某项指标的平均值;σ,表示某项指标的标准差,标准化的时候注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等逆指标,要先将其转换为正向指标。

第二步:计算因子得分和因子的累积方差和贡献率,并根据因子选取原则(累积方差在80%以上)选择主因子。

第三步: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权重,计算得出具体区域的农村金融生态综合评级得分。

农村金融相关概念范文4

“普惠金融体系”是联合国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率先广泛运用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国内最早引进这个概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网络。为了开展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的推广活动,他们利用这个概念进行宣传。焦谨璞于2006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正式使用了这个概念。国内对“普惠金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按照社会公平原则和国际法中“普惠制”一般原则,“普惠金融”应理解为可以让社会成员普遍享受的并且对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给予适当优惠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法规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而金融服务中的信贷支持是核心内容。随着中国经济的改革深入,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社会不平衡问题越来越突出。通过发展普惠金融,改善金融服务,特别是增加对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供给,给有能力的穷人一个融资的机会,使他们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改变命运。这将对促进社会和谐、增进社会福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金惠工程与农村金融教育的效应分析

在中国金融学会、相关金融院校及四川、贵州等试点省各级农村金融教育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村金融教育在志愿者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农户培训试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师资、志愿者等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了一支志愿者师资队伍;二是完成了农户培训系列系列教材的编写;三是成功开启了农户培训。先后在四川、贵州、湖北、陕西、山西、内蒙古等省开启了农村金融教育农户培训的试点,有关各方共同参与。目前,基金会正在探索农村金融教育进课堂模式,以期借助初中阶段较为系统和规范的金融知识教育,培养青少年的金融素养,并且通过他们带动家长。同时,探索金融博物馆在推动金融启蒙和金融教育中的作用。农村金融教育活动的积极开展,提高了参训农民的金融意识。通过教育培训,一些农民在学习金融知识、了解金融业务后,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逐步改变了传统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金融意识、理财意识、诚信意识和发展意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促进了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作为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志愿者,通过参与农村金融教育培训,他们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发生转变。在他们的影响下,不少金融从业人员增强了服务意识,主动服务、热忱服务,带动了其他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如一些试点地区的人民银行把农村金融教育培训与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两个试点工作整体推进,在教育培训的同时,加大了征信知识宣传力度,加快了农户信用档案建立,推动了信用村镇、信用县的建设,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为农村金融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推动了金融业务的创新。近年来,试点地区在农村金融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各类新型农村微小金融组织纷纷设立,逐步建立起了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面向“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组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增加了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改善了农户金融的可获得性。

三、农村金融教育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培训师资的制度安排方面

从我们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各地所开展的农村金融教育活动,培训师资(或志愿者)绝大多数来自金融部门,如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驻地的其他金融企业等。这样的师资构成,有其开展农村金融教育的独特优势:即由于他们来自业务部门,开展相应的金融业务宣传与培训能做到知行合一,有利于提高培训效果。但突出问题在于,农村金融教育是公益事业,是志愿者基于社会责任感自觉从事的服务大众的活动,如果此项工作长期、大量地由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金融企业来承担,在人手紧、本职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金融教育公益活动时间就很难保证,或者在很多情况下,只能是完成任务。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无法保证抽出太多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工作,而只能在周末休息时间做志愿者服务工作,投入的时间也很有限。大量的宣传教育内容需要分散在工作人员平时做业务时顺便介绍。另外,农村金融教育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以金融从业人员中的志愿者为主体从事这项系统性的工作,似乎这是一种错配。因此说,现行的培训师资结构安排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二)培训课程及教学内容方面

从试点地区开设的培训课程来看,主要有《诚信教育与防止金融诈骗》、《家庭预算管理》、《债务管理》和《金融机构服务》、《农村金融改革与小额信贷》、《农业小额保险》、《农村合作经济》等,这此课程及相应的内容虽有必要,但问题在于:一是培训主要以基金会提供的教材为主,培训内容统一化、标准化,还不能完全适应不同层次客户的需要;二是教材深度难掌握。农村金融教育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既要考虑知识的传播,也要考虑到农户自身素质及具体需求,区别不同的对象,讲授不同的内容。三是受训者的年龄的差别、对知识的接受能力亦不同,如果教育活动不顾这些差异,培训效果一定会大打折扣。针对这些问题,培训者如何因需施教、因材施教,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培训教学手段及教学形式方面

这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农村金融教育在很多试点地区还是孤军备战,没有与科技教育、产业发展、金融创新有机结合,教育培训的综合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二是培训的方式还比较传统,多数还是基于志愿者下到各村屯网点,与农户面对面进行授课培训,这样做虽然效果较好,但由于每次培训的农户人数很有限,大范围培训目标的实现必然导致志愿者的大量重复劳动,这无疑增加了培训的成本。

(四)培训教学实效性方面

一是部分农户学习积极性不高。已有的调查显示,如四川南江县近20万农村青壮年常年外出务工,还有一些举家外出多年未归,平常家中多为老、弱、病、残、小人员,与金融打交道少,对金融知识学习意愿不高,接受能力较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活动的效果。二是集中组织有难度。已经习惯于分散单干的广大农户,要集中组织起来并非易事,从客观上说,各家有各家的活,彼此要忙自己的农业生产;从主观上来看,不少农户对金融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这些活动与自己关系不大,用处不大,因此便不愿参加。三是培训经费来源保障不足,影响培训的持续性。目前开展的金融培训,承办主体主要有农村信用社、人民银行等,农户由于居住较为分散,交通不便,一些试点地区集中培训一次还需负担农户伙食费、交通费等,培训成本相对较高,培训费用没有明确的来源渠道,长期性和持续性难以保证。

四、促进农村金融教育持续发展的思考

(一)优化培训师资结构

确立由大中专金融类院校教师为志愿者主体,当地金融从业人员及学生积极参与的培训师资志愿者队伍结构。如果由大中专金融类院校教师作为志愿者主体,一是由于他们知识的专业知识的系统性与全面性,有利于发挥他们的专业所长,有助于改善培训效果;二是在时间方面,学校一年的两个假期,为承担一定的培训工作提供时间保障;三是可以为广大专业教师开展社会实践与服务社会提供一个锻炼的平台,这其实是一件双赢的好事;同时,在培训经费方面,由选派学校为各自的志愿者提供一定的食宿费、交通费是完全可行的,这类似于前些年由政府安排给有关单位的扶贫支教任务,这类模式值得借鉴。在教师为志愿者主体的基础上,当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也可发挥他们在培训中的自身优势;另外,在高校选派一些金融专业高年级的学生,利用寒暑假积极参加这项活动,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志愿者队伍,当然这也是大学生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

(二)根据不同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内容套餐

一是完善课程设计。目前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组织编写的农户教材主要包括四个模块:信用意识、贷款、人民币反假和防金融诈骗。总体来说,知识性的内容居多而技能训练和态度培养较少,但是微型金融组织和反饥饿组织的穷人金融教育项目每一个模块都包括知识性的内容,金融技能的训练以及金融态度的培养。因此,在我国农村金融教育教材编写修改和现场培训活动中应逐步完善这三个层次的内容,不仅要传授金融知识,还要训练农户的金融技能,同时宣传倡导良好的金融态度。二是突出普及和培训重点。在农村金融教育的培训上,要有重点地突出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一是金融常识的普及。通过普及金融常识,提高农民金融意识,促进金融产品与农民生产生活的结合,提高致富能力,同时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银行信贷政策和征信知识的教育,促进农民正确申请和有效运用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良好金融环境。三是理财知识。对有较高金融需求的农户来说,随着投资性需求的不断增长,需要对其进行资本市场知识和财产性收入知识的培训。四是对支农和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农民充分理解和使用国家的一系列农村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大胆创新,丰富培训教学形式

努力整合开发培训教学资源。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基础上,一是将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内容纳入政府相关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计划。二是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力争将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内容挂到全县远程教育辅助教学网站上,从而既能丰富网站内容,又能拓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途径。三是做到“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送金融知识下乡的同时,可适时与“请进来”相结合。如现在一些中西部省区如广西,近年来积极组织贫困村“两委”干部集中南宁进行培训,借此机会,可以考虑在原有培训内容的基础上,新增设金融教育方面的培训内容。这样做,既确保了农村金融教育的培训效果,同时,又减轻了单独开展培训工作的组织难度,培训费用也大大地减少。

(四)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增强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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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金融;问题;对策

前言

在当前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基础和前提。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当前,资金严重短缺等金融问题困扰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原因有农村融资困难、金融产品单一、农村信用环境缺失以及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这些因素制约着农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如何消除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制约因素,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已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村金融的内涵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信贷市场、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村金融可以视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包括农村金融市场、金融中介组织和金融工具,这个系统必须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中介、储蓄、信贷、汇款、保险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且能长期保持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农村金融包括农村储蓄、借贷、融资和减少风险的机会以及相关的准则和制度,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三个功能:一是生产信贷功能,即通过提供生产信贷来提高借款者的生产能力和收入;二是消费信贷功能,即通过提供消费信贷来平稳收入和平滑消费;三是保险功能,即通过提供农户获得信贷的潜在可能性来提高农户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

2.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2.1 农村金融中的贷款难

贷款难是一个困扰农村发展的难题,在统筹城乡建设过程中表现更为突出。一方面贷款需要抵押,这对缺乏固定资产的农民来说非常困难;另一方面,贷款有额度和时间限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对传统农业生产确实足够,而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一些附加值高的种植、养殖业及加工业周期更长,有的甚至要三至五年。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以及农村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系列化发展,一些地区的小额贷款逐步向大额贷款转变,虽然目前政府监管机构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大力推进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但农信社的小额贷款很难满足当前需求,致使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的问题依然存在。

2.2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方面的不足

现阶段发展中,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存在资金利用效率低、信贷投入减少并且结构不合理、金融品种单一,硬件基础薄弱、业务创新不足等问题。首先,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为邮政储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与信用社两足鼎立的局面,据统计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约占2/3,邮政储蓄约占1/3,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随着存放资金的增多,这些资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时农业银行存多贷少,吸收的资金倒流到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缺口加大,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失衡;其次,农村金融网点主要以存贷业务为主,有少量的收费业务,其他中间和外汇业务缺失,理财工具较少;信用社业务系统尚未全部纵向联网,存款业务普遍缺乏通存通兑功能,与邮政储蓄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地位;第三,农村金融业务创新相对滞后,许多金融创新产品不适应农村的新需求,新兴的中间业务在农村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尤其是对各类经济主体的信息、技术、市场服务不能满足农村的需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如何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

3.1 重构农村金融体系

要解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问题,必须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是既包括商业金融也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民间金融,既包括银行也包括保险、证券、期货、投资基金、风险投资、信托等在内的完整体系。在农村地区也有很多适合商业金融活动的领域和项目,例如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资源开发和旅游开发项目等,商业性金融在这些领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3.2 加强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离不开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除法律环境外,最重要的就是政策环境。近年来,由于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变化,国家对农村金融的发展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政策支持,特别是在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为扩大内需,减少金融危机对外贸大幅缩水背景下的国内经济发展的冲击力,国务院通过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九项金融政策,加强对农村信贷的政策支持。其中重点提到的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政策有:“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积极扩大住房、汽车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积极发展‘三农’、住房和汽车消费、健康、养老等保险业务,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丰富支付工具体系,扩大国库直接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政府性补助基金范围,优化出口退税流程,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3.3 制度创新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应本着稳定和有利于支持新农村建设融资原则进行。降低农村金融准入的门槛,对整个金融行业进行市场化,允许各种实体在农村建立金融机构,注册资金的限制可以因地制宜。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退出机制,对于经营不善、制度落后、效益低下的农村金融机构,通过有效、安全的途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

3.4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同时,加强和改进监管,防范风险隐患。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

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而发展农村经济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金融兴则农业兴,农村金融活则农业活。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支持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经验,对我国构筑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支持新农村建设有较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1]罗玉冰.对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有关问题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9.

农村金融相关概念范文6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实证分析;供给领先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0-0117-05

一、问题的提出

湖南作为农业大省,其经济增长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部分,其好坏一定程度影响着三农经济的发展。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尚处于发展阶段,其经济和金融相互关系如何?如果是经济决定金融,则农村金融改革必然只能且应该滞后于经济增长,其作用不能被夸大;反之,如果金融的政策支持能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并由此形成“经济增长一金融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则拉动金融增长是必须率先采取的政策。

文章将对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互动关系做初步探索。

二、相关理论回顾

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为了国内外一些金融专家、发展经济学家广泛关注与重点研究的一个突出课题。Patrick(1966)针对发展中国家农村的金融发展曾提出两种模式:“需求追随”模式和“供给优先”模式。前者强调经济增长带动农村金融的发展,后者则强调农村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与此同时,他认为,这两种模式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两种模式之间存在一个最优顺序问题。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供给优先型金融居于主导地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追随型金融逐渐将居于主导地位。McKinnon、Shaw(1973)在《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不同角度研究了欠发达地区的金融发展问题,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原因在于金融抑制。

近几年来,国内不少经济学家尝试运用金融发展理论对中国的情况进行实证研究。韩廷春(2002)、陈金明(2004)、邱杰,杨林(2009)在对中国整体实证分析之后得出结论基本一致,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关联,而金融发展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极其有限,且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起到“供给领先”作用。随着研究层次面的缩小,各学者发现中西部地区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的现象,例如、张懿(2006),祝英丽、李小建(2009),彭艺、彭紫云(2010),高新、车明诚(2013)等的研究。而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参照例如黄燕君、钟璐(2009),吴言林、陈崇(2010)等,农村金融起到了一定程度引导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据此,文章就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依次进行ADF单位根检验、E-G协整检验和格兰杰检验,对1995—2011年相关数据作一实证检验。

三、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

为了更好地检验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我们综合选取湖南省农村人均纯收入(RPGDP)、农村金融发展规模(RFIR)、农村金融发展效率(RLD)和农村金融发展结构(RLTL)四个指标,并运用这四个指标来阐析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

1.农村人均纯收入。反映农村经济增长的最直接的数据应是农村 GDP,而对于农村GDP,目前还没有直接的统计数据。借鉴孙志博(2011)的研究,用农村人均纯收入来反映农村经济增长,代替农村GDP指标。用 RPGDP表示农村人均纯收入。

2.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姚耀军(2004)利用了L/GDP这个指标来衡量金融发展规模,其中L代表银行贷款。本文也参考上述的指标,只不过L代表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 GDP代表湖南农村人均纯收入。用RFIR表示农村金融发展规模。

3.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姚耀军(2004)、周才云(2009)用贷存比,即用农村贷款余额除以农村存款余额来表示农村金融发展效率,表示农村储蓄投资转化程度。这里仍沿用这个指标,但本文将选取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额与农村信用社存款额之比。用RLD表示农村金融发展效率。

4.农村金融发展结构。姚耀军(2004)把金融发展结构指标定义为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与农村贷款余额之比。本文采用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与农村金融机构余额之比,用来反映农村贷款结构。用RLTL表示农村金融发展结构。

(二)计量检验模型的构建

文章引入总生产函数的传统分析框架。这种方法已被大多数研究者采用,包括Feder(1982)和Jovanvic(1980)、Odedokun(1992)和国内的邱杰,杨林(2009)等等。首先我们给出反映金融发展与经济产出关系的生产函数:

Y=AKαLβFγ

其中,Y代表总的经济产出,K代表总的资本投入,L代表劳动力投入,F代表金融发展水平。α、β、γ分别代表资本投入、劳动力投入和金融发展水平的产出弹性。

文章旨在研究农村金融发展与其经济增长的变量关系,综合如上总生产函数,得到如下模型:

Y=f(F)

其中,Y表示农村经济变量,F表示农村金融发展变量。

结合文章设立的指标,为了克服模型变量之间的自相关性和异方差性,我们在方程两边分别取对数,得到以下模型:lnRPGDP=δlnRFIR+ωlnRLD+ηlnRLTL+εI,εI为误差项。

(三)数据说明

文章所有的数据均来自于《湖南统计年鉴》,时间跨度为1995—2011年,共计17年。

(四)序列平稳性检验

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问题,文章首先将利用ADF 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其中对于非平稳性的变量进行一阶差分使之成为平稳时间序列。如果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文章将建立误差修正模型进行短期关系分析,同时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以展开对这些变量之间关系的进一步分析。另外,文章使用的计量经济学软件是Eviews6.0。

检验结果(见表1),变量RFIR是平稳变量;变量RPGDP、RLD、RLTL是非平稳变量。经过一阶差分检验之后,RPGDP、RLD、RLTL分别是1%、5%、10%水平上的平稳变量,即RPGDP、RLD、RLTL这三个变量之间具有一阶单整。

接下来将运用E-G两步法进行协整检验。

第一步,用OLS进行协整回归:

lnRPGDP=9.159303+0.247990lnRFIR-2.434698lnRLD+

(1.580873) (0.527656) (0.876269)

1.038918lnRLTL

(0.181103) (1)

R2=0.891962

调整后:

R2=0.86703 D.W.=1.192749

由(1)式知:lnRPGDP与lnRFIR、lnRLTL是同向变动关系。lnRPGDP与lnRLD是反向变动关系。lnRFIR每增加一个单位,lnRPGDP同向变动0.247990个单位;lnRLTL每增加一个单位,lnRPGDP同向变动1.038918个单位;lnRLD每增加一个单位,lnRPGDP反向变动2.434698个单位。

第二步,对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

由表2知,在5%的置信水平之下,残差序列是平稳的。说明了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也就是说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长期均衡关系。

(五)建立误差修正模型(ECM)

利用协整检验确定lnRPGDP、lnRFIR、lnRLD、lnRLTL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后,我们进一步确定误差修正模型以此反映变量间的短期动态关系。

D(lnRPGDP)=0.132191+0.333869D(lnRFIR)-0.013478lnRLD-

(0.014583) (0.116682) (0.19217)

0.568976lnRLTL+0.147892Ei-1

(0.159781) (0.084141) (2)

R2=0.750904

调整后:

R2=0.660324 D.W.=1.859262

从(2)式可以看出: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符合修正机制,是一种长期均衡关系对短期变动负反馈的调整机制,即反映了系统本身对偏离长期均衡的动态的调整。误差修正项为0.147892,表明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农村经济增长将以0.147892的调整力度将非均衡状态拉回了均衡状态。

(六)格兰杰因果检验

在验证了变量之间具有协整关系以后,我们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分析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从下页表3对滞后期2,3,4进行格兰杰检验结果表明:(1)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和农村金融发展结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原因;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原因;(2)农村经济增长是农村金融效率的格兰杰原因,却不是农村金融规模和农村金融结构的格兰杰原因。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根据协整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存在较强的相关性,长期均衡,但短期效应不明显,可以通过系统修正功能机制回到长期均衡状态。

第二,根据格兰杰因果检验,农村经济增长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格兰杰原因,但是基本上农村金融发展是农村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即农村金融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增长,而农村经济的增长却没有带来农村金融的相应发展。

以上结论说明: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不存在明显短期的促进作用,须在一个长期的阶段中,金融改革发展与经济增加相互协调作用;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是明显的“供给领先”的关系,农村金融发展明显先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因此,针对湖南省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力度,深化改革,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信用社财政、税收、资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二是完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以适应“三农经济”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三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结构,促进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农村金融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农村经济增长拉动农村金融发展的良性互动;四是多渠道增加农村信贷资金的流入,促进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五是实现农业保险一体化,拓宽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有效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和完善的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

参考文献:

[1] 韩廷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理论、实证与政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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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irical Research on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Hunan Rural Areas

LIU Xin

(Hunan University of Commerce,School of Finance,Changsha 410205,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