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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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1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一)资金供求的季节性和需求的时效性

由于农村的主体产业是农业,农业生产中含有的自然再生产过程决定其必然呈现出受自然条件、生物生长规律所制约的周期性,这也必然影响到农村的资金供求,表现为农业生产的准备、投入时期的资金集中需求和农业收获季节的资金集中回流的的反复循环。使农村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在时间分布上不平衡,连续性不强。

(二)高交易成本特点

金融交易与其它经济交易一样,也具有交易成本,与城市金融交易相比,农村金融交易在信息成本和监督实施成本方面都要高一些。首先,农村人口居住相对分散,交通、信息设施落后,加上农业生产复杂的技术性和生产的长期性,使得农村金融交易双方在搜集、整理、分析对方的有关信息方面付出更多的成本;其次,由于受时空限制,以及农村资金用途广泛等特点也使信用贷方对借方的监督成本,保证信用合同实施的成本比城市高。

(三)农村金融市场的高风险特点

由于相对城市金融市场风险而言,农村金融市场除了受城市金融市场等风险因素影响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不可完全控制和预测的自然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繁,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国家,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也就更大于城市金融市场。

(四)规模效益差,资金流动性差

我国农村经济的主要组成单位,是千家万户的农户,经营规模狭小,无论从资产存量还是流量上考察,都非常分散,集体经济实力则参差不齐,在大部分的农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农村工业、企业除少数地区外,十分落后,而且与农业联系不紧密,相关程度低。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也就显得非常分散,资金供求的个多量小,从而谈不上农村资金经营的规模效益。同时,由于农业生产的长期性和季节性,投入农业的流动资金具有不同程度的长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所以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流动性差,效益低下。

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1996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分别形成了具有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

1.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不稳定、资金运用效益不高。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把贷款发放给国有粮棉购销企业,用以支持政府按保护价收购粮棉等主要农副产品政策的实施,但由于粮棉购销企业获得贷款后,没有还贷的激励和压力,容易发生不良贷款,导致农业发展银行仅仅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其业务功能单一地退化成“粮食银行”。

2.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因其商业化性质和农业本身的弱质产业特征:资金回收期长、收益率低、风险较大等特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农业银行大规模收缩经营网点,压缩基层经营机构,农业银行的资金投入由农村转向城市,现阶段,农业银行的农业贷款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0%左右,导致农业银行从农村吸收大量的储蓄资金流出农村,农民和乡镇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

3.特殊的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的基本经济特征是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和非盈利性。但我国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流于形式,产权关系模糊,无法发挥民主管理的特征。经营管理模仿商业银行,以赢利为经营目标,偏离了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此外,资本不足、不良资产负担重、抗风险能力弱也成为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阻力。

三、对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思考

(一)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

首先是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信用社的改革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改革。其次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领域。农业发展银行在确保国家粮食储备资金的需要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为支持培育现代化粮食市场体系,对农业的信贷支持应由过去的仅在流通领域向生产环节延伸,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提高产品深加工能力,并且农业发展银行还应该承担国家扶持农业和农村基层建设的重任。再次是农业银行应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银行应按照产业化经营的原则,重点支持优势产业、优良客户,打破产业、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选择一批信誉好、效益高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具有带动农户开拓市场、推广技术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因此农业银行支持头企业发展时,也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活跃了农村市场,提高了农民收入,达到了银行、企业、“三农”共赢的效果.

(二)引导资金流向,解决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短缺的现状。

首先,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每年新增存款(主要是从农村吸收的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要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其次,进一步完善邮政储蓄的有关政策,建立起邮政储蓄资金的回流机制。邮政仅吸收储蓄资金,不发放贷款,资金全部转存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流出了农村,虽然人民银行以部分转贷农业发展银行和对农村金融机构再贷款方式将部分资金又返给了农村领域,但数额有限,因此建立邮政储蓄资金的回流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再次,加大中央银行对农业发展银行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的支持力度。最后,逐步放开利率管制,实施市场利率,并且农村要实施比城市更快的利率市场化。

(三)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户参与金融市场意识。

农户参与金融市场的程度较低,主要原因是农户收入偏低,偿还能力不足和贷款的交易成本较高。所以只有提高农户收入,他们才愿意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生产,才有参与金融市场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良策探寻[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01).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2

农村金融改革已成为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中之中,如何能建立一个平稳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已成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一、农村金融市场发育程度较低

从金融与经济的相互关系角度可以将农村金融市场区分为与农产品市场化相配套的金融市场和与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相配套的金融市场。前者通常称为货币市场,与经济的关系是浅层次的关系;后者通常称为资本市场,与经济的关系是深层次的关系,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 不管是正规农村金融还是非正规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关系都是浅层次的货币关系,即农村金融货币市场,农村金融市场的开发深度有限,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

二、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性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再加上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受到现行法律和政策的诸多限制,致使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现象较为严重。使得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唯一金融机构。阻碍了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

三、农村金融创新滞后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仍在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 金融服务功能有所弱化。 主要表现在:金融服务品种和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仍以传统的存,贷,汇业务为主,农村融资仅局限于间接融资渠道;农村金融机构性质单一。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其性质均为单一的银行信用。担保、保险、证券、基金、投资、租赁和信托等机构在农村地区基本上处于空白;信贷产品缺乏创新。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主。除少量的联保贷款和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外,其余为抵押担保贷款。而农村地区由于普遍缺乏担保机构和有效的抵押担保品,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发展滞缓,农村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四、农村非正规金融缺乏必要的管理和规范

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基本上处于非公开状态,游离于政府的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容易引发以下问题:非正规金融借贷是一种较为原始和落后的信用方式,多属于私人交易行为,容易引发债务纠纷;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存在,形成大量资金的系统外循环,影响货币政策在农村地区的传导效果; 同时,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货币供应量, 而这部分货币供应量处于中央银行的有效监控之外, 其波动缺乏规律性,造成经济运行中实际货币供应量的波动趋于加剧,增加了中央银行对调控实际货币供应量的难度。

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推进,作为农村改革重中之重的金融改革更应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新时期探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的路径选择,应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显着增强金融服务“三农”的功能;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不断提升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具体而言:

五、充分调动和发挥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发展功能

全面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法人治理、内控机制等各项改革,理顺管理体制,维护和保持县(市)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促其真正发展成为服务“三农”的社区性金融机构。 切实发挥其联系农民“金融纽带”和支农发展“主力军”的作用。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农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工作的传统骨干,今后工作的重点是加快推进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和完善其运作机制,稳定和发展农村地区的网点及业务,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作用。邮政储蓄银行的特点是以小额贷款为特色,以农户、各级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为主要服务对象,今后工作的重点应是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功能,促进资金回流农村。

六、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活力

针对农村信贷服务需求特点,充分利用国家“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发展适合农村需要特点的新型金融机构”的政策时机,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鼓励大中型银行站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和发挥金融支农杠杆作用的战略高度,在培育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中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能力。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3

关键词:金融 农村金融市场 问题

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才能更好地为农业服务,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本文尝试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展开一点分析。

1 农村资金来源不足,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

农村金融需求有其独特的特点,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户众多,需要的资金量也大;我国农村面积广阔,需要的金融服务分散;农业生产季节性强,需要的金融资金量也随季节变化。但是农村金融市场现行的信贷资金投入和供给严重不足,原因之一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调整经营战略,对县域网点实行战略性收缩,县域网点功能萎缩,这一情况直接减少了信贷量的投放数量,从而导致了农村金融严重的供给不足。另一原因是因为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办理功能不完善,农业贷款业务扩展不利,大部分办理点只吸储不放贷,将农村的资金发放向城市和非农产业。本来就资金匮乏的农村地区,反而资金外流严重,农村金融机构成为了资金抽水机,存款仅三分之一用于三农。数据表明,2010年末,全国县域贷款余额12.3万亿元,在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占比为25%左右。

2 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不完善,运转效率低

首先,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没有城市快,农业的经营特点包括周期长、季节波动性强以及风险不确定,而且收益率普遍也比非农产业低,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为了盈利性都有各自的经营战略,多数商业银行都将资金重点转向城市和非农产业,加剧了农村地区金融环境的不完善程度。其次,我国农村金融现在的体系大致是以农信社为主,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辅,以民间借贷作为补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代表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合作性银行。看似合理的体系,但仍存在问题。各机构之间并没有在分工中实现功能上的互补,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缺乏合作共赢的意识。还有一方面原因就是农村地区诚信系统的不完善,加剧了金融机构发放信贷的风险。农村地区面积大、农户散,是信用缺失的重灾区,农村个人信用档案还未健全,记录系统还未完善,也没有提供评估信息的财务及产业发展状况,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仍然存在故意逃债的现象;农民普遍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这些都阻碍了完善农村金融环境的步伐。

3 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不足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创新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尤为重要。创新有三层含义,第一是更新,第二是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是改变。首先,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金融产品结构单一,创新不足,信贷市场占据了绝大多数,其他产品很少,这种不平衡的产品供给并不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需求,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提供的服务还是存款和贷款,但是缺乏别的产品,比如适应农户的理财产品,适合农户的个性化贷款融资方案等等。其次是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经营模式的创新不足,农村地区有其独特的需求特点,要求金融机构更新出适合在农村地区发展的经营模式,实现地区发展和机构发展的双赢态势,而不能照搬在城市地区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需要因地制宜创造新事物。再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发展快,但整体平均水平较低。几年来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出现并较快发展,但是大部分正规金融机构仍严重缺乏,也并未能满足庞大的农村金融需求市场,所以还是需要继续创新,继续探索,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4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弱化

我国现在的农村金融市场有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以信用社为主,农业银行为辅,民间借贷为补充。看似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合理,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就农业发展银行来说,作为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它只是将重点放在了粮油收购方面,而在其他大量的政策性业务或准政策性业务如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并无实际行动[1]。真正供给给“三农”的信贷资金数量很少,而且不提供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需要的小额贷款,在县域以下并没有网点。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提高了贷款的门槛,一方面撤销合并了县以及县以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并且农村资金都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4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并且精简人员。资料显示,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就农村信用社来说,现在农信社是我国农村地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有直接的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是农信社采取的商业化经营模式将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流向收益较高或非农部门,使得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和农村微型企业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信社现在的自有资金不足、贷款利率高小额贷款供给少等问题更弱化了农信社的支农功效。

5 农村金融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设在农村地区,经济相对城市较不发达,工作环境、薪酬等方面原因使得很难吸引高素质并且熟悉当地农村情况的从业人员。尤其新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需要具有高素质多经验的金融从业人员,不然会增加其风险和管理水平。总的来说,现在的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来源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有经验的中高级管理层;另一种是没经验的刚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后者的问题是没有工作经验,不利于提高机构的工作效率,而前者虽然有工作经验,但对当地情况不了解。这些问题将会使农村金融机构很难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德恒.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福建金融,2006(5):14-15.

[2]刘扬.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之文献综述[J].价值工程,2010(33).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4

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中的问题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了长足的发展和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信贷投入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中也出现了种养和个体经济的现象,而对于这些经济形式,农民手中的资金明显不足,再加之,近些年农民的支出的项目不断的增多,支出的数量也不断的增加,像婚丧嫁娶等费用也逐年增高,而此时我国银行对于农村的所在的网点又是不断的萎缩和回撤,由于银行的网点实行了自负盈亏,利益最大的原因,所以部分农村现存网点不得不撤回,再加之所余的网点对于农民的可信贷的业务品种又少,数量低,效率差,审核困难等等因素也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再者,商业银行在农村的网点都以吸收资金为主,而以放款为次,农业本身就是受各方面制约较多的一个因素,所以放贷款的审核也相对较难,步速较缓,手续复杂,也造成了农民信贷问题。

2.运行效率低

我国农村农民居住现状比较分散,金融机构服务区域性困难较多,而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也无法实行,再加之由于居住的问题,对于贷款、放款和回款也造成了相应在的难度和问题,同时,那些需要借贷的农民还款能力弱,抵抗风险的能力差,对于前景的综合分析也缺失,从而也增加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再者,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现代化的程度高,而农村由于地域性问题和交通问题以及方圆人均居住问题,就使一些电子化产品无的放失,第三,一些信贷人员对于农村的信贷业务工作自觉性差,而这些贷款的风险性高,收益底,路途远,沟通难,也导致了业务不到位,宣传不到位,发还款难等问题,就形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低的现状。

3.诚信缺失大

诚信报失应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农民的诚信教育少,社会信用对于农民来说在生活中也不构成任何困难,农民整体的诚信意识薄弱,诚信是可有可无的因素,甚至有一些农户以贷款为荣,所以各家争相的去贷款,甚至有一些农户以贷款多少相互攀比,以哪家逃款赖帐多为能力大,本事多,这就使那些守诚信讲法制的农户也逐渐的不守信用了;第二,农村的企业,多以个人和村集体为单位,这些企业经营制度混乱,帐目混乱,管理机制也一样混乱,资金运转困难等等,为了争取到贷款,有时不昔用假帐和虚假的财务信息来骗取多家银行的借贷,银行对于农村企业的监管力度不佳,也就造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缺失大的现象。

4.外部环境差

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也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国整体法律和法制还相对不健全,虽然近几年政府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等都相继的在完善,但是还有一些法律的空缺和漏洞等,还存在制约整体经济发展的因素,而对于本来法制观念淡薄的农村来说,就法制环境就更不能同日而语了,农民不懂法,甚至还有一些农民知法犯法,刑法的观念已经很淡薄,就不用说更不被人们所熟知的经济法律和法规了,再之,一些农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受教育程度差,对于经济和信贷的法制和惩罚概念缺失,在一定的程度上,也造成了整个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外部环境恶化的现状。

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对策

如何解决上述的不足和瓶颈,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首要问题和重中之重,笔者根据对于农村金融的粗浅的研究调查,提出了一些适合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措施和对策:

1.推动机制创新

当下,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还是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也尚未成熟,我们必须从根源解决问题的主要矛盾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如何促进和推动农村金融突破原有的体制进行创新,如何形成一个健全的金融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瓶颈,就要从农村的金融机构的制度入手,提高机构的效率,保障资金的回流,促进产品多样,管理有效,监管成形,人员专业,网点应需,把这些基础的问题才能更进一步的构建全新的金融机制。

2.构建信用良好

信用和诚信可以说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不仅仅要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诚信,而是对于全国各业来说,诚信都应该进行提倡和弘扬。一个地区的信用度越高,那么这个地区的金融机制就越完善,信贷业务就越频繁,当地的经济就越发展,而对于当下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来说,首先要加强农户对于信用和诚信的认识,加强法制和法律观念,对于不守诚的农户制订一些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那些信用度差的企业,要加强审核力度,在可以放款的情况下,对其施行硬监管,这样不仅有利农村和农民的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也保障了我国金融机构不受三农贷款的影响,进而规避风险。

3.提高监督机制

我国是一个农业为基础的国家,农村经济是我国整体经济的支柱,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农业经济具有着风险大,周期长,投资多,收益慢的特点,而且外界各个环境影响的因素多,所以政府更应该加大监管力度,金融机构也应该出台一些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来进一步规避农业经济所带来的风险和压力,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政策性金融指标,加强合作性经济项目等,才能使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向合理化发展。

4.健全外部环境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支农;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

一、引言

国外一些学者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研究发现,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早日推进工业化,政府往往对金融市场进行干预和抑制,包括实施低利率政策、普遍的信贷配给和明显倾向扶持行业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的选择性信贷政策。因此,经济学家建议,发展中国家应积极采取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深化措施,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制,为农村经济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大多数学者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也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着中国社会与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无疑是当今中国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试图从金融抑制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相应对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向提出一些建议。

二、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典型特征

从农村金融市场培育和发展的角度看,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典型特征可以概括为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功能缺失三个方面。

(一)政府主导下的制度安排导致金融供给不足——政府失灵

我国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一直以来是由政府主导的,即政府办金融的发展道路。国有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都是国家所有的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尽快实现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战略。在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农民大量进城务工的现实影响下,农村金融市场随着环境的恶化和制度安排的先天市场条件不足而日益走向扭曲和衰弱,金融支持“三农”力度逐步弱化,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供给不足。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从县域经济实行战略性撤退,纷纷撤并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1998年至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了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李勇、孙晓霞、陈景耀、韩向荣,2005)。作为开展政策性支农业务的农业发展银行则囿于粮棉油收购贷款,县域业务逐步萎缩。而前些年活跃于县域和农村地区的合作基金会等民间金融机构,由于经营不善、风险较大和管理混乱等原因被政府关闭或取缔。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没有信贷供给能力。因此,农村信用社成为信贷供给事实上的垄断者,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供给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农村资金严重外流。首先,受国有银行纷纷撤出及权限上收的影响,国有银行吸收的农村资金逐步集中到大、中城市。其次,邮政储蓄利用网点多、深入农村的特点,大量吸收农村储蓄并转存中央银行,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再次,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经营出现非农化倾向,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许多资金流向城市。

(二)利率不能正常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市场失灵

政府金融管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利率管制,我国一直以来长期执行的统一利率管制不仅难以弥补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再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导致上世纪90年代中期前的实际负利率状态。90年代开始逐步推行的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上浮区间,逐步放松的利率管制措施,虽收到一定效果,但单纯针对农信社的政策扶持并没有对农信社提高定价能力、改善经营机制产生积极作用。而且由于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混合,农信社缺乏破产约束,政府对农信社的支农贴息政策道德风险严重(谢平、徐忠,2006)。同时,由于对农信社实行差异利率政策,也导致国有银行农村分支机构生存更加困难继而纷纷退出。同时,由于邮政储蓄转存央行利率高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也成为农村资金通过农村邮政储蓄大量外流的直接诱因。总而言之,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并没有错,但选择性的信贷政策所带来的利率扭曲,事实上造成了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农信社垄断局面,且由于缺乏有效竞争,相应带来了农信社经营效益差、效率低下、成本高昂、道德风险严重的状况。

(三)扭曲的农村金融“二元性结构”——金融功能缺失

按照金融功能论的观点,金融功能相对于金融机构更加稳定,金融组织可以通过竞争的方式生存下来,从而发挥一定的金融功能(Merton&Bodie,1995)。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扭曲的“二元性结构”,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或大量退出、或经营效率低下,没有充分有效的竞争促进其发挥正常的金融功能;另一方面,作为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民间借贷屡遭打击的情况,却长期存在,无法弥补了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缺。我国农村正规金融的功能缺失,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少、水平低、质量差。农村金融服务主要以存贷款为主,资金结算、银行卡、个人理财、投资咨询等中间业务开展很少,效率低下。如农村地区资金结算仍以现金为主,农村居民的银行卡持有量很少。另外,我国农村保险体系尚未建立,农村、农业保险服务几乎是空白。

三、我国农村金融深化的政策取向

(一)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办金融以及过度管制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活力,因此必须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大的调整。总体而言,应在政府政策引导下,着眼于构建一个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相结合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一是充分发展商业性金融。重点是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将农信社改造成为县域中小商业性金融机构,应该成为商业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因为从农信社改革试点情况看,农信社已不具备改造成为合作金融机构的可能性,而转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则将与现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角色重叠,改制为商业性金融机构相对容易被接收和支持(李勇、孙晓霞、陈景耀、韩向荣,2005)。应该适当保持农业银行在县域的存在,通过市场细分、错开经营,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大额资金需求方面确立竞争优势。同时,应考虑在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建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逐步在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小额贷款组织以及其他种类的金融机构合理分工、有序竞争的局面。

二是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的积极作用。要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农村政策性贷款业务进行整合,将现有的农村政策性贷款业务集中到农业发展银行一家专门机构。即拓宽农发行的政策性业务范围,解决农村金融市场贷款规模大、风险较高、回收期长,商业性金融不愿介入的大额资金需求问题;同时,应改进扶贫贷款贴息运作模式,建立农村扶贫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解决农村金融市场贫困人口的小额资金需求问题。作为金融支农的重要一环,建立农业保险体系也刻不容缓。要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政策性的农业保险体系,地方政府主导设立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央政府设立再保险基金或再保险机构。

三是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理论分析和国际经验表明,合作金融机构因自身制度设计的特点,使得为社员服务方面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的内生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有的国家(如孟加拉国)甚至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我国也应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如由农户自愿发起的资金互助组织。这种资金互助组织(或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应是真正意义的合作制组织,社员之间互相监督,社员代表参与合作社决策,建立社员大会控制下的法人治理机构,有效建立其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

四是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存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合理引导和规范而非简单地清理打压已成为共识。规范民间金融的主要方向是引导其向正规化、合法化方向发展,通过给予金融机构的组织身份,明确设立条件,加强金融监管和自律,逐步将目前存在于农村地区的合会、基金会、互助会等民间金融组织纳入到合法化轨道中来,或转为小额贷款组织,或组建社区金融机构,或规范管理,防止高利贷、乱集资现象和携款潜逃等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支农资金良性循环机制

建立支农资金良性循环机制,要从资金的回流、投入和上下联结三个层面着手。即一方面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吸收的资金有效回流农村,减少农村资金外流;另一方面要探索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新方式,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商业性金融,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资金联结的方式和途径,增加面向广大农户的资金供给。

首先,要建立资金回流机制,主要是引导县域金融机构资金回流农村。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制定社区再投资法,强制规定县域金融机构必须将吸收自本县内的一定比例的存款,用于在当地发放贷款,这包括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县支行和农信社。同时,国家应积极引导邮储资金回流。政府可采取奖励或补贴等方式,采取自愿、互利和市场化的原则,加强邮储和政策性银行、小额贷款机构的合作,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在此过程中,国家可研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邮储资金回流农村。

其次,要探索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新方式。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其政府在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初期,通过入股合作金融机构,为合作金融提供初始发展资金,扶持合作金融的发展;在合作金融不断壮大以后,不断转让政府股金,减少政府对合作金融的干预,最终实现合作金融组织的自主经营、自主管理。也可以考虑地方政府适当参股社区中小金融机构,扶持其发展壮大,积极将资金投向县域经济和“三农”。

再次,要建立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之间资金的联结。在农村金融市场,正规金融资金充裕,具有规模经营带来的成本优势,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直接面对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具有信息优势,但由于仅以自身资金或集合资金放贷,资金相对短缺。建立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联结,是金融体系发展的一个有前途的战略(世界发展报告,1989)。通过正规金融将低价的信贷资金提供给非正规金融,即贷款给非正规金融组织,增加非正规金融的资金供给,可以改善广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面临的贷款条件,提高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度(左臣明、马九杰,2006)。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6

关键词:农村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新农村建设;农村金融创新:四川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瓶颈是最重要的制约因素,所以迫切需要对现行的农村金融结构和制度进行改革创新,从而发挥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擎作用。

一、农村金融创新的理论基础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出现了关于农村金融创新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阐述了合理的政府干预对于稳定金融市场的必要性。农村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尤其是放款的一方(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的情况根本无法掌握,加上农村的特殊情况,金融机构很难控制农村系统风险,如果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就可能无法培育出一个农村所需要的金融市场。为此,有必要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措施。

不完全市场竞争理论主张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导作用,其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在金融市场发育到一定程度之前,相比利率自由化,更应当注意将实际存款利率保持在正数范围内,同时抑制存款利率的增长,若因此而产生信用分配和过度信用需求问题,可由政府在不损害金融机构储蓄动机的同时从外部提供资金。二是在不损害银行最基本利益的范围内,政策性金融(面向特定部门的低息融资)是有效的。三是政府应鼓励并利用借款人联保小组以及组织借款人互助合作形式,以避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不完全信息所导致的贷款回收率低下问题。四是利用担保融资、使用权担保以及互助储金会等办法,可以改善信息的非对称性。

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业收入的不确定性、农业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以及生产的分散性等特点,导致了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资金的使用成本都比较高,正规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涉足农村金融市场,产生了市场的引导效应。因此,在农村金融体制构建过程中,政府适当干预是有必要和有效的。但是,当农村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金融体制建立和完善之后,政府应该少干预。

二、四川农村金融发展情况

由表1可以看出,四川的金融业整体发展情况较好,金融存款及信贷所占GDP的比重很高。(表1)四川农村金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1、现有农村金融服务资金来源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农牧民的信贷需求。老、少、边、穷地区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四家。农业发展银行经营范围狭窄,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影响比较有限。

2、农村信贷供给主体少,存在较大的市场空白。从金融机构网点来看,在老、少、边、穷地区从事农村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其中,农业银行机构网点大量收缩,基本退出了县以下农村金融市场。

3、农村信用社经营困难,服务效率低。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但由于其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差、经营环境差等多方面的原因,大部分农信社的生存发展已陷入困境,不能有力地承担起支农重任。

三、四川农村金融创新现状

1、已有的创新层面。近年来,金融支农普遍存在着信贷投入不足、资金外流严重、贷款满足率不高、金融服务单一、农业保险滞后等问题,农村的金融服务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适应农村经济的转变,改变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的现状就迫在眉睫。邛崃、彭州、大邑和新津是四川四个较为典型的农业县,在信贷方式、服务领域拓展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为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是服务领域的拓展。主要体现在农业发展银行对粮油加工企业贷款领域的延伸和农村信用社信贷品种的拓展;另一方面是结算方式的改善。从2002年起,在四县(市)农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逐年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比逐年下降的情况下,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新趋势。

2、存在的问题

(1)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及县以下大规模撤并网点,导致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火幅度减少,使直接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大都“农”味渐减,农村信用社在县域经济发展和服务“三农”中一家独大,既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合理的竞争机制,同时又形成了“一农”难支“三农”的尴尬局面。

(2)县域金融机构对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县及以下营业机构网点基本上没有贷款权,已经开始演变为“收贷队伍”和“储蓄窗口”。据测算,四川县域国有商业银行新增存款转化为当地信贷投入的比率不足30%。

四、改变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的政策建议

1、建立良好的、有利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外部环境

(1)解决农村金融机构主体缺位的难题。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实行金融机构多样化,同时强制农村信用社参加存款保险,解决其经营风险。可以考虑发展和培育私营性、股份制非存款型金融机构,允许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在这些领域投资和发放贷款。由于它们产权关系更明确,经营者的收益与企业运作效益联系更加紧密。

(2)解决农民房屋、土地所有权问题。一是农民房屋产权问题。建议采取政府出面担保先给农户房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然后逐年收取农户办证费用的方式进行;二是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建议政府进行第二次,改承包到户为农民所有,并完善其所有权证,以彻底解决金融支持“三农”普遍存在的瓶颈问题。

2、农村金融机构应围绕客户需求,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