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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总结评估范文1
一、2020年工作总结
1.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公益岗位。作为今年生态建设扶贫内容之一,我局落实12个地质灾害监测公益性岗位,及时将有监测能力的贫困人口充实进来,使获得该公益岗位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3600元。目前已完成主汛期的监测工作,待各乡镇统一申请拨付监测经费。2.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18-2020年)》,积极申报增减挂钩项目。通过结余指标垮区域交易获得收益,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上级已批复项目12个,其中7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施工中,其余5个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二、2014年以来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全力做好要素保障。一是为全市29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及时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其中:2016审批67户、2017年审批84户、2018年审批148户。二是为需要重建的11个贫困村活动室,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其中:2017年审批5个贫困村、2018年审批6个贫困村。2.加强地灾调查评估,着力开展科学选址。为全市29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以确保安全科学选址。其中:2016年评估67户、2017年评估84户、2018年评估148户。共投入资金14.95万元。3.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倾力支持民生工程。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贫困户,通过享受一定补助,能够搬出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域建房居住。2014年涉及贫困户3户、2015年涉及贫困户1户、2016年涉及贫困户2户、2017年涉及贫困户8户、2018年涉及贫困户10户。共对24户贫困户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共补助资金91.5万元。4.调整充实监测岗位,努力拓宽收入渠道。根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建设,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地质灾害监测点监测公益性岗位。2017年涉及贫困人口7人、2018年涉及贫困人口2人,使获得该公益性岗位的贫困人员每年增加收入3600元。5.实施地灾工程治理,大力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年度资金落实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围绕贫困村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2014年涉及1个贫困村,投入资金210.9万元;2015年涉及4个贫困村,投入资金477.8万元;2016年涉及3个贫困村,投入资金652.2万元;2018年涉及1个生态扶贫建设项目,投资47.5万元。共投入资金1388.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局作为扶贫专项部门之一,牵头负责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虽然大力争取项目,但一直无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我局只能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助力脱贫攻坚。2.我局负责指导做好易地搬迁户原宅基地的复垦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强与乡镇对接,涉及复垦的,做好指导、督促、验收。由于“一方水土不能养育一方人”,重建住房与旧房距离较远不便于耕种,同时折东片区主要处于高山河谷地带,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总体部署,加快对迁出区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折西片区主要以高寒牧区为主,加之复垦验收标准较高,因此,我市易地搬迁户旧房拆除后均是生态修复(复绿)。3.增减挂钩政策出台时间较晚,同时受气候原因有效施工期短、折东片区地块零星、折西片区文化等各种因素影响,2020年虽是收官之年,但部分项目仍需在2021年实施。
三、2021年工作思路
脱贫攻坚总结评估范文2
一、整改工作认识
通过历年脱贫攻坚巡视巡查、成效考核、审计、短板摸排等工作的开展,对照反馈问题清单梳理出了各类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时的查找出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中的自身短板,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巩固提升了脱贫攻坚成果,另一方面也逐步完善了部门规章制度的建设,规避了行业风险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研究部署情况
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开展。一是及时成立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反馈问题情况,具体划分负责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的推进;二是多次组织班子成员研究讨论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加强督查指导,整改工作推进以来,组织技术人员,分管领导定期实地督查指导整改工作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脱贫攻坚总结评估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分批分类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驻村工作队伍管理,协助村两委制定好村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抓好各项帮扶工作落实。进一步摸清村现实情况和群众需求清单,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做好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以安居、乐业、保障有力为重点,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保障好脱贫人口基本生活需要,提高脱贫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创新工作思路,实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原因,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举措,实行动态帮扶机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发展产业和参与就业,对于一些特殊人群,要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制定帮扶措施清单,利用现有政策加以帮扶。
(四)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帮扶工作机制,落实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机制,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创新帮扶服务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重点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一)摘帽不摘责任,扛实责任担当。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作为重要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履行驻村责任,立足岗位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摘帽不摘政策,产业发展不停步。对村集体和已脱贫户的帮扶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要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度,过渡期内,应扶上马送一程,争取帮扶政策措施和到户产业项目,金融扶贫、教育、医疗等政策,落实好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政策,防止出现“断崖”效应。
(三)摘帽不摘帮扶。要落实好“双包”责任和帮扶项目,协调各类资源帮助村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力量不能减,督促所有参与帮扶的干部要不定时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帮扶对象的合理诉求,帮扶干部要及时跟进帮助解决。工作队要一如继往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产业项目谋划,帮助村集体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已脱贫群众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有自身资源条件的产业,动员已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村两委要严格落实到村项目实施情况,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摘帽不摘监管,强化监督不松劲。要常态化评估已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加以解决,实行动态清零。密切关注扶贫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排查预警,及时合理处置。
四、方法措施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特别是脱贫之后,防止帮扶松劲懈怠,防止政策急刹车,防止一撤了之,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责任,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工作,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基本住房安全,维护好供水工程安全,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光伏等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帮扶村书记和第一书记一起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紧,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局面,要抓住重点,抓出成效。
(二)抓好村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较衔接。积极发挥“三个作用”,促进乡村振兴,(即村支部引领作用、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带动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将抓党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围绕“抓好党建促振兴,抓好支部带队伍”,培养有工作能力、发展能力、致富能力的“能人”充实两委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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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组织安排,自2018年5月本人被派驻到新尉工业园区xx村开展驻村工作,工作以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地为xx村办实事,真心扶贫,在新尉工业园区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依靠xx村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农村驻村工作队职责,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各项扶贫工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深入了解村情概况
xx村共有农户420户,1770人,3个自然村,6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3300亩,党员32人,现有贫困户142户,贫困人口607人。xx村现有142户贫困户中因病致贫83户,缺资金35户,缺技术15户,缺劳力6户,因残致贫3户;目前,xx村贫困户共计142户,607人,其中脱贫户128户583人,未脱贫户14户24人,精准识别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真正做到 “扶贫路上不落一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在省、市、县、区各级相继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后,迅速召开xx村脱贫攻坚责任组成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全市脱贫攻坚第六次推进会议精神,研究xx村贯彻落实意见。要根据会议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提高站位、加大力度、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坚定不移地把脱贫攻坚这一重大政治任务、首要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xx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力度,巩固和扩大脱贫工作成效。要以提高脱贫质量为核心,进一步聚焦重点,聚焦贫困程度深、特殊困难贫困人群,聚焦贫困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帮扶措施的精准度,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户到人,确保管用见效;进一步统筹推进,在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绝对贫困问题基础上,统筹做好贫困村整村脱贫所要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配套和转移就业扶贫、集体经济发展、“志智”双扶、激发内生动力等工作,让贫困群众有条件、有能力、有动力持续脱贫致富。
(二)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
为做好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扶贫氛围,xx村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动员全民参与,对村内每户贫困户发放了政策明白卡以及贫困户应知明白卡,对村内的非贫困户发放了政策明白卡,并利用五下乡一米团、夜谈会、有线电视、广播、帮扶责任人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国家相关扶贫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了贫困户、非贫困户政策宣传全覆盖,经过近期入户排查,教育、医疗、产业、民政等政策均已落实到位。
(三)加大精准帮扶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村内工作实际情况,对全村142户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进行了大范围调整,对于从其他村调离的帮扶责任人全部调入xx村进行帮扶,现有22名省、县、乡、村四级帮扶责任人分包该村所有贫困户,经过调整,帮扶责任人的工作任务更加精准,任务更加明确。今年以来,对xx村已脱贫的128户继续帮扶,实现稳步增收,对未脱贫的14户制定了更加精准的帮扶计划和措施,更加注重政策的落实,更加注重扶志扶智相结合,扶贫成效明显。
(五)狠抓问题排查整改
5月份以来,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对标中、省、市暗访、考核评估等问题清单,一户一户进,一项一项核,力求做到“三个零差错”、“三个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共入户普查142户,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排查到位,xx村共142户贫困户,共排查出22条问题,涉及13户,这些问题均出现在档卡上,签字、时间填写不完善、身份证号填写有误、部分信息未及时更新。现已将档卡上出现的18条问题整改完毕,2条问题需贫困户户主提供照片后整改,2条问题需与扶贫办系统对照后整改,待系统开放后即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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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贫困户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饮水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二、工作目标
全区17个乡镇贫困户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40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要求,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达到“村村通自来水、户户饮放心水”的要求。
三、工作进展情况
1.入户排查及问题整改。对全区17个乡镇的贫困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跟踪走访、精准对接,重点核查水源入户、供水量、供水时间、水质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排查,家里没有水源和饮用浅井水源的贫困户,委派施工单位通过管道连接等措施,解决了贫困户家中没有水源和饮用浅水井的问题。日供水量不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各村通过采取延长供水时间、错峰供水、配备储水设备等措施,解决了贫困户用水量不足的问题。
2.水质检测。为了确保贫困户饮水安全,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全区363个行政村的水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举办农村饮水安全评估培训,重点对饮水安全扶贫政策、评价方法等方面开展集中培训。
4.档案整理。以乡为单位,将贫困户饮水安全入户排查表、水质检测报告、饮水安全证明装订成册,发放至各乡镇。
5.回头看工作。对所有的贫困户的饮水情况进行回头看,紧紧围绕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再次对贫困户进行入户核查,确保贫困户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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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区101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94名即时帮扶人员,已有6188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221人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近年来,共给予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综合覆盖率达到72.6%。
(二)残疾、未成年、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孤困儿童325人,其中困境儿童70人,事实无人抚养211人;孤儿44人;留守儿童476人,三年来共发放资金420万元,并且全部确定了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100%落实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区现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24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5614人,两项补贴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全区2763名60—99岁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已全部按月发放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三)慈善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5年至今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累计出资581.72万余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必备家具、过冬棉衣被、电暖气等物资。会同区扶贫办建立了“情暖水城”爱心众筹平台。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五大救助项目。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方案,两次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会;创立了“党建引领+精准脱贫”品牌。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2个,投入资金47万元。
二、民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来,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总体部署,一是相继配套出台了我区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制度、能力、信息、资金、监管等五个方面统筹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通过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将8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新增纳入低保单人保救助范围;并且进一步延长贫困户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后的渐退期,由原来的延保3-6个月延长至现在的6个月,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得到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指导基层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贫困家庭刚性支出的有关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1.将贫困户中残疾人康复治疗、配备康复器材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2.将贫困户中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门诊费用、长期服药费用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3.将贫困户中因教育产生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4.将贫困户因就业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进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三是为确保困难群众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区民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各镇(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区14个镇(街)、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各镇(街)总计拨款95.99万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共公开展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贫困户面对突发困难时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扶贫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今年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区民政局结合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人逐户的入户排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130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过这次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46户贫困户纳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剩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154户贫困户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其中重残重疾、有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进行复查。二是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结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动,通过系统内提取各项疑似数据,并进行逐条分析整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该吃五保吃低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户”。1.通过低保系统提取出497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低保户,并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220人转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107名符合特困条件但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2.通过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提取出89户低保户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户” 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将其中确实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5名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剩余84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因去世、出嫁、成年就业等原因不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对因“漏发”、“错发”造成未足额领取救助资金的贫困户全部予以补发资金。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自查自纠,社会救助科对因转五保时审批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断档的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低保资金4.6万余元;养老科对因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不及时造成少发补贴的3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资金12.89万元;社会事务科对462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困难生活补贴4.4万元,对378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重度护理补贴6.4万元。
(三)切实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周密做好了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截止2020年6月,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以来,区民政局对全区1847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晓。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彩页,并张贴在全区103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显眼位置。宣传页内容涵盖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每一项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资金发放金额,让贫困户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镇街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低保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识别不深入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门和扶贫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低保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措施,对系统显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纳入低保的或显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还未退出的,深入进行信息调查,对各类人员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基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因对低保、五保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力度,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重点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排查力度,由各镇(街)每月提供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低保户名单,通过每月一次对比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家庭人口数和在保贫困户名单人口数,确保“保人不保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比对,对数据有出入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变更增加家庭人口,确保扶贫验收期间不出问题。
2、重点排查在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该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系统,定期提取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保名单,并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将遵循贫困户个人意愿,同意转入的要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特困供养手续,不同意的要与其签订县级民政部门放弃协议。
3、重点排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贫困户是否还存在因重病重疾刚性支出较大,没有纳入低保问题。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通过前期我局开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动”时,各镇(街)建立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重点关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疗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返贫的,一定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重病重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完二次报销后还个人自负金额巨大的,将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继续巩固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加大对全区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力度,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的低保户要求附镇、街一级的公示照片。对在保低保户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经办人员在办理低保证和残疾人证时,要当面告知残疾人应享受的相关政策并发放明白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2、继续与残联组织对持有残疾人证但没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排查。将“两项补贴”数据与火化、低保和残联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比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切实杜绝因残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动办理有困难等情况而领取不到补贴的现象。安排各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应保尽保。
(三)养老方面
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领程序。要重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聊民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要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责任,要由村干部帮其代为申请。
2、继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排查力度。养老科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排查,并重点筛查扶贫办下发扶贫名单中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现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领取待遇的,将及时给与补发。
(四)建档立卡未成年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摸排走访工作。要通过逐户逐人的核对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全力保障建档立卡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儿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资金的能否及时有效的发放,决定着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建档立卡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区民政局通过夯实未成年人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的家庭探视责任,第一时间了解需要监护或照料的儿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