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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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范文1

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看是一种具有扩张性质的经济,现代化大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无任论何企业想要通过自身的积累来投入都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在市场经济下,任何一个经济单位的货币收支都会出现不平衡状况。有些经济单位由于收入与支出不同步或收入流量持续大于支出流量而盈余,同时生产资本在循环过程中也会形成部分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有些经济单位由于产品生产的周期性与销售的季节性影响或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更新设备、修建厂房等,使资金需要超出供给能力而产生资金赤字,便形成了双方借贷关系的基础。这就需要借助负债去扩大生产规模、更新设备、改进工艺、推销产品。同时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商品日益丰富,住宅等不动产以及耐用消费品的销售,个人客观上也需要借助负债去消费。

2、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利益的不一致性决定了调剂资金余缺必须运用信用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剩余者和资金短缺者是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这就决定了资金余缺的调剂不能是无偿的,而必须是有偿的,即资金剩余者暂时让出资金是以在约定时期收回资金并索取代价为前提的,资金短缺者也是以暂时使用并支付报酬为条件的,这就产生了信用关系。

3、市场经济中信用关系无处不在,债权债务的信用关系是最基本、最普遍的经济关系。

市场经济下,不论是个人、企业、政府、还是金融机构,都需要利用信用来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企业都不可避免地要利用信用活动来保持生产连续进行或扩大生产;政府几乎没有不发行债券的,利用信用关系生产公共产品,调控经济活动;银行通过办理个人储蓄,吸收企业、政府存款,发放贷款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个人一方面通过银行存款或购买企业、政府债券成为债权人,另一方面也通过消费信贷、分期付款等方式获得信用而成为债务人。发达国家更是普遍。这些信用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成为联结所有经济活动主体和一切经济环节的纽带。经济越发展,债权债务关系越紧密,信用越成为经济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到侵害,就易引发债务危机、信用危机和经济危机。今年,在经济信用高度发达的美国发生的由次债危机引发的信用危机进而导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最终造成美国历史上的再一次经济危机就足以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信用经济。4、从信用对现代市场经济的作用来看,虽然有时会有副作用,比如造成市场的虚假繁荣而引发泡沫经济,但主要还是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信用解决了资金分布不平衡的问题,提高了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使经济部门协调发展;通过信用可以把社会上一切闲置资金集中起来转化为资本,从而大规模地迅速扩大资本量;通过各种信用工具结算手段的运用,加速了商品流转,缩短了流通时间,节约了流通费用;通过消费信用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总效用。

总之,人类社会发展到商品经济时期后,经济领域的信用关系也就相伴而行。只是在以物易物的交易和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的商品经济时期,信用关系即信用交易并不普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赊销和货币借贷行为等债权债务的逐渐普遍化,特别是发展到现代市场经济阶段,信用关系已无处不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丰富多彩,而所有信用形式的采用和信用工具的使用都是建立在信用提供者和使用者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信用成为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要素。因此,信用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同时反过来又极大地推动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实质上可称作信用经济。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信用经济

论文摘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现代的市场经济又是信用关系最普遍的一种经济,即信用经济。那么什么是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二者有怎样的关系?最终又如何理解现代的市场经济其实就是信用经济呢?本文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范文2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性;产生的条件

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来源于社会,从法律的产生来讲,它是受到社会的制约和约束的,因此,对于立法者就应该以社会存在的客观事实为基础,以事物的本质为前提。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在中国,经济法学领域在系统、整体研究经济法的产生社会条件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少。

一、经济法现代性概论

经济法现代性的定义比较前沿,学术上比较认同的是,经济法的现代性主要体现为其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以及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

从这三方面我们所探讨的课题为:①经济法是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人类会以自己的精神来追求某一喜爱的事物,这种追求更直接地体现上层建筑领域,特别是意识形态、法制建设等方面,由此使法律成为体现人类精神追求的一个重要领域。②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这强调初始的条件或选择对某一国的经济发展的特殊影响,并且,一国法律的形成和发展也同样受许多比较有特色的特殊背景因素影响,对此可称之为“背景依赖”。以法理来讲,每一个部门法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该国特殊的背景。③经济法所在的制度建构上现代性,经济法即在精神追求上具有现代性,而且在制度设计层面也具有现代性。

经济法的现代性,就目前学术上而言,并没有多大的论述的分析,在通过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我认为经济法所具有现代性的条件有两方面,一是经济法所产生的历史起点做一分析, 二是经济法的内在运行上分析。

(一)经济法所产生的历史起点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历史和时间的起点、发展脉络。对于经济法而言,它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政府一系列的干预失灵所产生的法律部门。它的产生依托于政府的干预,是在政府对经济干预失灵后为解决政府干预失灵应运而生。在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为调控国家日益衰败的经济,普遍实行国家干预,制订了大量的经济政策,从以后的结果和法理看,这些经济干预政策,不具备现代经济法的规范政府干预的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导致了政府干预的滥用,最终政府干预走向失败,进而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从60、70年代经济出现“滞胀”美国开始,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失灵”。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现代经济法在作为解决“政府失灵”的有效手段应运而生了。

(二)经济法的内在运行上分析

它不仅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有效手段,也是政府干预的约束和规范,是政府干预法治化和市场秩序优化的必然需求。可以说,只有 认识到经济法的双重职能,才能防止出现“政府失灵”,使政府干预经济在一个法治的轨道上协调,长久、有效地进行。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 需求,而在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产生的经济法无疑应肩负起上述双重职能。另一方面,现代经济法法益保护也具有双重性。既侧重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又兼顾市场 经济个体私利的保护,实现社会公益和个体私益的最大协调和平衡。

二、经济法现代性的思考

从经济法现代性所产生的条件,我们可以看出,经济法现代性可以关注社会公益和个人私益,并且有着双重保护法益的功能。对经济法现代性的研究,可以对我国经济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学界的一些理论提出一些建议,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一些贡献。

(一)我国没有古代经济法

我国经济法学界,一直有些学者认为经济法,我国自古就有。陶和谦先生在其主编的《经济法学》一书认为:“古代经济法,一般包括奴隶制 国家经济法和封建制国家经济法,所体现的是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意志,是这些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的重要工具。”。片面的认为我国古代就有经济法,从经济法现代性来看,这个答案是错的。

中国古代的经济法,同现代经济法相比,没有可比性。从形式上看,它只是我国刑律的极小部分;从数量上看,虽然中外法律中的经济部分详略不一,但数量很少,因此也只能把它归为古代刑法中。而且经济法的产生的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生,古代并不具备经济法所需的市场经济土壤,不可能产生经济法。

(二)推动我国经济法制建设

经济法现代性来自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起步阶段,许多经济法制还不够完善,这就需要集思广益,攻克我们所遇到的一道道难关。而我国目前市场运行中所存在的行政垄断、市场统一化所受到的地区封锁以及许多组织创新过程中严重的权力资本化,这些都是我国经济法现代性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同时,我国经济领域中还有许多侵害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合法性、严重阻扰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经济自身竞争性的政策措施,还常常会有一些部门和地方以法律条文形式合法化,使不当的行政干预在市场经济中完全孳生化。这些违背国家法治精神的“法制化”做法,还被冠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美名,它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为加强我国经济法现代性的建设,我们就必须想法子将那些有违现代经济法特征和宗旨的“恶法”彻底的扫除神圣的法律殿堂,这样建设健康发展的统一的经济法部门。

综上所述,该文章以从经济法产生的条件,即社会条件的这个时间和历史起点上以及在经济法内在精神追求上解释了经济法的现代性。可以得到,经济法的现代性显著特点是经济法独立于传统私法和公法,因此,我们可以明白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不可估量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98年版,第60页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范文3

三中全会的《决定》对深化各领域、各方面的体制改革,均做出了极具针对性、长远性的宏伟部署,其中,极为关键性的指针,在于强化了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这种走向真正、全面市场化的举措,不仅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的核心,而且为时代性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提出了新的理念,为此,亟须企业界思想观念的再次巨大更新!

市场经济从诞生至今,已有几个世纪的发展历程。进入21世纪以来,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与发展要求,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未来发展中,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必将面临一个更新观念、重立操守的现实课题。

从核心理念看,有一个从“以资为本”(或“以利为本”)走向“以人为本”的根本性发展。一提“市场经济”,人们自然想到原教式的理论假设:“经济人”假设。大意即是:人,都是本质上的“经济人”,一切从利己、逐利为本。做“企业”,就是“唯利是图”,一切都服从“企业利润(利益)的最大化”。为此,可以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在资本强势、自私自利的指使下,拜金主义、权钱交易、假冒伪劣等等社会劣迹纷至沓来,社会风气走向败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羊吃人”现象是其开端。有鉴于此,当市场经济发展到现代阶段,人们开始怀疑并否定了“经济人”假设,而全新地提出“社会人”假设,意即人均为社会人,人的一切行为,皆为社会人的必需。有社会的各种提供,你才能生存,企业才能成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否则,损人终为损己,毁坏社会,就毁坏了自己生存之本。因此,尊重人、服务于人、构建和谐社会与环境,成为市场经济的新核心理念,这就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尽管资本主义的发达国家尚不能真正实现这一社会理念,但也可看出,他们至少在表面上、口头上,也已倾向这种新的格局。更不要说,新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了!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范文4

信用活动与货币运动的紧密结合形成金融范畴

在市场经济中,信用关系将众多分散的市场主体联结在一起,货币如血液般在它们之间流动。信用活动与货币运动日益紧密的联系,形成了经济的核心部门—一金融业。

在物物交换的自然经济时代,交换双方面对面地“交割”物品。经济中可能会出现交换的等价商品,也可能出现实物借贷现象,但货币和信用皆处于萌芽阶段。

在商品经济时代,由于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介入商品交换过程,使交换过程分离为“买”和“卖”两个过程,交换双方变成为买者和卖者。在货币仅执行价值尺度和流通职能的时候,物品以及买卖过程的信息对于买者是透明的,卖者通过货币的媒介转变为买者。货币的运动仅仅是为了“媒介”商品的运动。

在货币不仅执行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等基本职能,还要执行贮藏职能和支付职能的时候,情况就不同了。一方面,当买卖的链条一经中断,卖以后没有随之以买,货币退出流通而处于静止状态,而发挥贮藏职能,因而逐渐出现了贮藏金银、银行存款和储蓄等形式。另一方面,赊买赊卖现象引起了货币的借贷,在偿还赊买款项时,货币成为补换的一个独立环节,没有商品在同时、同地与之相向运动,货币发挥起支付手段的职能,从而产生了信用货币。银行存款、储蓄及信用贷币等新的交易工具使得货币运动与信用活动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随着市场经济关系的确立,任何信用活动也同时都是货币的运动。信用的扩张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增加;信用的紧缩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减少;信用资金的调剂则影响着货币的流通速度和货币供给的部门构成和地区构成。货币运动与信用活动日益紧密联系和相互渗透的结果,形成了金融这一新的范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日益成为整个经济体系运行的核心,信用关系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愈显重要。

金融过程的时空分离导致信用关系的脆弱性

金融的基本表现形式是金融中介或经纪机构通过信用关系将资金提供者和资金需求者联结在一起。金融机构的介入以及信用的作用,使金融过程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出现了分离。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分离,资金提供者难以获得资金需求者的完全、确定的信息;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资金需求者的情况不断发生变化;由于相关法律监管不严或道德约束不力,资金需求者可能提供虚假信息,或干脆不履行归还资金的义务;资金提供者对于相关信息真伪的辨别能力以及信息加工处理能力有限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资金提供者提供的资金不能获利,甚至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因而,金融过程的这种分离使信用关系变得脆弱。

金融过程在时间上的分离,使交易者之间充斥着时间上的变数。经济金融活动的阶段性和周期性都与时间有关。商品交易市场上存在买与卖的分离;信贷市场上存在存款与取款、贷款与收回以及借款与偿还等环节在时间上的分离;股票市场上存在筹资与项目投资和买股与卖股的时间分离。时间因素对衍生金融市场的影响更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金融经济活动各环节在时间上的分离是形成不确定性的基础。

金融过程在空间上的分离,同样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金融活动在地理空间上的不断扩展使金融过程的空间分离更为明显。通信技术的发展为这种分离提供了便利。空间分离不等于空间的隔绝,而是金融过程不同环节在中间上的分布和紧密的联系。一旦这种联系变动甚或中断,就可能严重影响各地的金融过程,同时这种影响还能相互传递和扩散。因此,信用关系在空间上的广泛联结和日益延伸,也在不断地增加其自身的脆弱性。

信用的脆弱性是现代金融风险生成的重要根源

金融风险是金融领域客观存在的风险,一般是指行为主体由于某一金融决策失误所导致资产或收入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主要源于金融领域市场主体所获取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确定性。由于信用的脆弱性,使得现代金融风险的生成更趋复杂。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日益成为各国经济的核心,并且通过金融的融合使各国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与此同时,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金融创新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联系全球市场的金融工具,大大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这种金融大融合与大创新无疑会加速全球资本的流动,优化全球资源的配置,但同时也给各国的金融监管造成了新的困难,对各国的金融货币政策产生冲击。并且,进一步增加了各种交易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增大了金融风险。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的脆弱性日益成为金融风险生成的重要根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用的广泛连锁性和依存性。信用是联系国民经济运行的网络,这个网络使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环节相互依存,共谋发展,但这个网络上的任何一个结点即使是偶然的破坏都势必会引起连锁反应,信用良好的银行或企业也会因此受到牵连而陷入信用混乱之中。

二是金融业的过度竞争。一方面,为了争夺存款客户,银行通常提高存款利率;为了吸引贷款客户,增加市场信用份额,银行通常的做法是降低贷款利率。存贷利差的缩小,在其他条件既定时,银行业盈利水平下降,经营风险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许多金融机构不得不越来越重视发展高风险业务,以图得到较高收益。这种“趋利性”使得金融机构放弃稳健经营的原则。另一方面,金融市场的证券化和创新趋势,使许多信誉较高的大公司转向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银行要么牺牲贷款的市场份额,要么被迫转向信誉较低、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从而使其资产质量下降,经营风险加大。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范文5

关键词:市场经济

现代市场体系 构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为市场主体的运行创造基础条件,使市场运行主体充满生机和活力;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化;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地区经济结构合理调整;能为实现经济规律提供发挥作用的条件,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能实现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把国民经济联结成一个整体。因此,构建科学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现代市场体系是指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功能完备、市场机制能够得以充分发挥的各类市场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在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结构初步形成和统筹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我国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它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下的具有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的市场体系。统一是指市场体系的有效衔接和运行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必须一致。开放是指市场体系不仅要对内开放,还应面向国际市场对外开放,促进资源自由流动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不可缺少的条件,充分的竞争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从而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是市场经济有效性的根本保证。有效的市场竞争必须实现竞争的公平性、相对充分性以及有序性。市场秩序是人们在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场有序意味着市场结构的均衡性、市场运行的稳定性以及市场行为的有规则性。现代市场体系所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四个特征的实质是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整体,既不可也不能将其割裂开来。必须在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市场主体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即市场体系的基础上通过体制创新协调推进。

二、我国的市场体系发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国统一市场仍未真正形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主要障碍。

如一些地方政府设置壁垒,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一些部门则利用行政手段,人为分割市场,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限制了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保护了落后,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低效率;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2、各类市场间发育不平衡。要素市场发育严重滞后。与市场体制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虽然我国要素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与商品市场相比发育较慢,特别是资本市场发展仍很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与市场化还有很大的差距。

3、完善的市场规则尚未建立,致使市场运作秩序表现不良。

我国目前针对市场秩序混乱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在具体执法中有些方面还缺乏法律依据和支持。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无法为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和量刑提供依据,从而影响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作。我国市场运行秩序较为混乱,如在商品价格方面,有的行业缺乏自律,大打价格战,甚至不惜相互攻击;有的商品流通过程中间环节太多,层层乱收费、乱加价,使许多商品价格偏离了自身价值:一些企业为牟取暴利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作虚假广告:期货市场上欺诈、人为造市等问题不乏其例,证券市场上虚假信息层出不穷,等等。这些已严重地威胁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

一是仍存在行业垄断问题。表现在强买强卖和拒绝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例如电力、电信、铁路等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行业利益的代表,以其属于自然垄断行业为借口,拒绝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二是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国内很多市场的对内开放度仍很低,对一些商品和服务仍然实行严格的专营制度和审批制度,限制非国有成分经营;在银行信贷、股票上市、直接融资等方面,对大、中、小企业、对国有和民营企业仍有不同的待遇和限制。保险市场、金融市场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化程度仍然较低,不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市场竞争要求。

5、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各类市场在法律、法规方面仍存在一些空白。二是与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仍然缺乏,使得很多法律法规出台后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使法律法规的作用大打折扣。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严重地存在。四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一些原有法律法规和部分条款不再适用的问题凸显出来。

三、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有效途径

1、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一是要采取各种经济、行政、技术和法律的手段,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充分自由地流动。清理并取消各地和各行业中各种阻碍商品自由流通的政策和制度,建立和形成全国统一的贸易体制和商品流通政策。二是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各种地方保护和不公平竞争措施的力度:同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反倾销法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法规,以鼓励公平竞争,规范竞争行为。三是政府采购实行公开化和程序化。应当尽快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四是根据中国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发展趋势,制定全国统一的、先进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促进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还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市场发育创造良好环境。政府要从那些不适合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能领域中退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使政府和市场都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特别是防止政府利用行政权力搞地方保护,阻碍统一市场的形成。

2、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

一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第二要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三要积极拓展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使公司债券成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四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比例,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机构投资者。五要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促进市场的基础设施不断更新。

3、完善市场的法制和规则,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新秩序。

加快市场体系方面的法制建设和规则形成是完善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我国目前针对市场秩序混乱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在具体执法中有些方面还缺乏法律依据和支持,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无法为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和量刑提供依据。在这方面。既要有一些大法,也要有一些比较具体的法律和法规。应有实施细则和法规。规范政府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也是完善市场秩序的关键之一。因此,治理市场秩序应先从清理和整顿政府行政管理环节人手,对违规者及行政管理中的腐败行为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4、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在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是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规范行政审批。二是要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就要在长时期内坚持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重点,将其作为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并根据形势需要实施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三是要完善国家计划和财政、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要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宏观调控政策发挥更好的效果。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范文6

1、基于"经济"思想的旅游现象。现代市场经济的建构从根本上触动和改变了传统的文化结构和文化模式,经济决定论体制下的科层制与理性共谋建构了现代人"城邦式"的封闭、狭隘、单调的生存方式。早在 20 世纪 20 年代,欧洲人就已经开始探讨旅游现象的本质问题。

2、基于"文化"思想的旅游现象,尽管旅游业已经建立了以经济为基质的范式。但是,将旅游活动武断地视为经济活动是不够成熟和完善的,旅游的论学旨趣不应该仅停留在经济学领域。今天,人们思维的聚焦点过度集中于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从而导致了人类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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