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统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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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统计报告

金融统计报告范文1

对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如Goldsmith,1966,1969;Gurly&Shaw,1955,

1960;Patrick,1966;Porter,1966;Khatkhate,1972;Mckinnon,1973),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高度的正相关关系(Goldsmith,1966;King,Robert.G. & Levine,Ross,1993,2003;周立、胡鞍钢,2002;李雪琴,方先明,2010;邓向荣,杨彩丽,2011)。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这一点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是什么因素引起金融体系本身的发展,理论界尚无统一的定论。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开始,理论界分别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等不同方面探讨了不同地区间金融发展水平存在着差异的原因,试图用多种理论来阐明金融发展的决定因素。La 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 和Vishny(LLSV,1997,1998,2000)认为不同的法律框架会影响到外部融资以及资源在不同类型的资产之间的配置情况,只有当金融体系处于健全的制度框架之下时,金融发展才会对经济增长产生巨大的影响。Rajan和Zingales(2002,2003)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了金融发展的决定因素,他们认为既得利益集团会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目的而采取一些阻扰金融发展的措施,而这些措施会使得各国的金融发展呈现出显著的差异。Coffee(2001)指出一国金融发展是由社会规范而不是由法律规则来塑造和决定的,社会凝聚和同质会使更多的人遵守社会规范,从而形成良好的公司行为习惯,这种行为习惯会使得金融体系得到良好的发展。而Putnam(1993),Guiso,Sapienza和Zingales(2001)则认为社会资本才是促进金融发展的内在原因,社会资本可以增进信任水平,有助于形成道德观念,从而使得融资更加有效,这样社会资本的高低自然而然就会影响到金融发展水平。Stulz和Williamson(2003)的研究认为,文化和宗教差异是导致各国金融发展水平产生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文化和宗教会影响各国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金融发展。Allen(2000,2005)等人对中国的研究认为,作为正式制度的补充,非正式融资渠道和治理机制对中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上述学者的工作虽然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之谜的背后原因,但是他们的研究仅仅提出了一种理论假说,结论的信服力有限,对于我国金融发展的真正原因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究。吴敬琏(2004)和何小星(2005)等的研究表明,政府在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Leuz and Oberholzer-Gee(2006)、Fan(2009,2011)以及Jiang(2010)等人的研究都表明地方政府质量会对企业的投入和产出决策产生显著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地区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因此在中国的制度背景下,考察政府质量对于金融发展的影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现有文献对政府质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质量与宏观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上(如李稻葵,2002;周黎安,2004,2005,2007),关于政府质量对金融发展影响的研究较少。

政府质量究竟是不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决定因素,依然值得深入的探讨。在上述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考察政府质量对金融发展的影响。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政府质量对于金融发展的作用,对已有的研究进行归纳探讨,试图寻求理论依据;然后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分析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的关系。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LLSV等认为一国对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力度会影响该国的金融发展水平。投资者受到的赋予其收回资金的权利的法律保护力度越大,则该国的金融发展水平较高。LLSV(1998)对不同法律渊源的国家投资者保护进行研究之后提供的证据表明,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力度越大,则资本市场发展越完善、企业公开上市的速度越快、所有权结构会更加分散,从而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在LLSV(1998)之后,许多经济学家(Demirguc-Kunt和Levine,2001;Friedman,Johnson和Mitton,2003;La Porta等2000,2002)的经验证据进一步支持了金融发展的法律渊源理论所持的法律渊源与投资者保护、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相关性的观点。尽管LLSV等的研究只是揭示了法律渊源与金融发展之间的相关关系,但是对于处于法律体系中心的政府来说,政府质量无疑会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法律执行,从而对金融发展产生作用。Guiso,Sapienza和Zingales(2004)等认为高质量的政府可以增进信任水平,不遵守规范的人受到惩罚的概率比较大,因而人们更愿意遵守规范,从而使得人们彼此更加信任。另外,高质量的政府有助于道德观念的形成,政府质量越高,对公民的教育和引导越多,越容易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信任的增加又会促进地区金融往来的增加,从而促进金融发展。基于上述分析,我们预期高质量的地方政府能够促进投资,吸引外部融资,从而促进金融发展。

由此提出假设1:地方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存在着正相关关系,高质量的政府能够促进金融发展。

Rajan和Zingales(2002,2003)等提出的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认为,既得利益集团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考虑,会通过一些非生产的经济活动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阻挠金融发展。Olson(1965)和Becker(1983)从公共选择的视角分析了利益集团的游说对政府决策的选择所产生的影响。为了换取利益集团手中的选票和捐款,追求私利的政府官员会给这些利益集团一些有利的资源再分配的方式。Pagano、Marco和PaoloVolpin(2001)的研究认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金融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因而政府干预力度越大,则金融发展水平越低,即政府干预力度与金融发展水平呈负相关关系。Rajan和Zingales(2002,2003)指出,尽管利益集团的政治压力会影响政府决策,从而对金融发展产生影响,但全方位的贸易市场开放会带来国内和国外的竞争,既得利益者由于竞争导致的利润下降和新投资需求,需要外部融资,同时跨国资本的自由流动限制了当地政府向既得利益集团提供信贷补贴的可能,政府对既得利益集团的信贷扩张得到限制,从而使既得利益者有激励推动金融发展。由此我们预期,贸易开放和资本流动会削弱利益集团对政府的政治压力,政府的信贷补贴和干预能力受到限 制。因此,在贸易市场开放的情况下,高质量的政府越不容易受到利益集团的干扰,从而政府质量对金融发展的作用会增强。

由此提出假设2:贸易开放会增强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三、实证研究设计

1、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1999—2007年我国省际的面板数据作为样本来源。考虑到西藏自治区统计数据存在缺失,所以本文剔除了西藏自治区的数据,只选择了其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包括政府质量数据、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数据、贸易开放数据和其他一些控制变量的数据。其中政府质量数据和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数据来自樊纲、王小鲁、朱恒鹏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省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11年度报告》,该报告中的“金融市场化程度”是本文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替代变量。贸易开放的数据是根据2000—200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计算得出的。控制变量包括人均GDP、教育程度以及法律,其中人均GDP和教育水平的数据也是根据2000—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计算得出的,法律的数据来自樊纲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省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11年度报告》,以樊纲等(2011)的市场化指数中的“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作为法律的替代变量。

2、研究变量的定义

本文主要研究政府质量对金融发展的影响,被解释变量为金融发展,解释变量为政府质量、贸易开放,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人均GDP、教育水平和法律。

对政府质量的评价是本文研究的前提,参照La Porta等(1999)对政府质量的界定,高质量的政府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提供良好的产权保护,保持较低的税负,即政府是非干预者;廉洁和办事高效;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La Porta等选取了产权保护指数、腐败指数、官僚延误等指标来评价政府质量。陈德球、李思飞和王丛(2011)根据世界银行(2006)的调研数据,选取了产权保护水平、当地企业对法庭的信心、企业娱乐开支和企业跟政府打交道的时间维度来测度地方政府质量。根据上述对政府质量的界定和相关研究,本文以樊纲等(2011)的市场化指数中的“减少政府对企业干预”(Int)、“减少企业对外税费负担”(Tax)以及“缩小政府规模”(Scale)来度量政府质量。

以往对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评价往往采用金融相关率、M2/GDP以及银行金融资产/GDP等来测度,张军和金煜(2005)等的研究表明,这些指标会高估金融发展水平。因此,本文没有采用上述指标来衡量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而是利用樊纲等(2011)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省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11年度报告》中的数据,以该报告中的“金融市场化程度”作为本文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替代变量,该指数值越大代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越高(解维敏等,2011;Wang等,2008;朱等,2006;李涛等,2005)。

借鉴Rajan和Zingales(2003b)的研究,我们以进出口贸易总额占GDP的比例来衡量贸易开发水平,即贸易开发(Trade)=进出口总额/GDP。

为了消除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教育水平差异以及法律对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本文将人均GDP、教育水平和法律作为控制变量。人均GDP(Lngdp)采用的是名义量,并对其取对数处理。教育水平借鉴陈晖(2008)的方法,其计算针对6岁及6岁以上的人口,计算方法为:教育水平(Edu)=未上过学的人口比例×0+小学人口比例×6+初中人口比例×9+高中或者中专人口比例×12+大专以上人口比例×16。前文已经详细讨论过已有文献对法律与金融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本文以樊纲等(2011)的市场化指数中的“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Law)作为法律的替代变量。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为了避免伪回归现象的出现,需要对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检验数据的平稳性。应用Eviews6.0对各个变量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发现作为评价政府质量的三个指标的减少政府对企业干预(Int)、减少企业对外税费负担(Tax)和缩小政府规模(Scale),金融发展(Findex),贸易开发(Trade),教育水平(Edu)以及法律(Law)这些变量的一阶差分形式都不存在单位根。同时对变量间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发现,Pedroni检验的Panel v统计量、Panel rho统计量以及Group rho统计量的p值都趋于或者等于1,说明金融发展(Findex)与政府质量的三个衡量指标(Int,Tax,Scale)、贸易开放(Trade)和各控制变量(Lngdp,Edu,Law)之间存在明显的协整关系。

表1给出了静态面板的回归结果,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加入控制变量之前和之后大部分回归结果都显示出衡量政府质量的三个指标的系数值为正,而且系数普遍都在5%的水平下显著,因而可以认为政府质量对金融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回归系数都至少通过了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从模型的拟合程度看,各回归模型调整的R2都达到了57%以上,这说明模型的拟合效果非常好。另外,各回归模型的F统计量都比较大,且在1%水平下都是显著的。因此,三个模型的拟合效果非常好,能够真实地反映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政府质量的提高对金融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验证了假设1的正确性,即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地方政府质量越高,地区金融发展水平也越高。

加入贸易开放后,(III)中三个模型的回归结果与之前没有引入贸易开放的(II)中的回归结果相比,三个变量的回归系数都明显增大,这充分说明了贸易开放使得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的正相关关系增强,验证了假设2的正确性。

由于静态面板模型中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解释变量与随机扰动项之间可能存在相关性,而静态面板模型没法消除解释变量的这种潜在内生性。为了得到更加稳健有效的估计结果,本文加入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作为解释变量,采用差分GMM和系统GMM方法进行动态面板回归,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动态面板与静态面板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政府质量与金融发 展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地方政府质量越高,地区金融发展水平也越高,而且贸易开放使得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的正相关关系增强。从Arellano-Bond检验结果来看,扰动项的差分存在显著的一阶自相关,但不存在二阶自相关。Sargan检验结果则说明所有模型均不存在工具变量过度识别的问题,因此工具变量的构造总体上是合理有效的。

综合上文的分析,可以得出在控制了其他相关变量的情况下,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地方政府质量越高,地区金融发展水平也越高,而且贸易开放会增强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的正相关关系。

五、结论及启示

本文以1999—2007年间我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为样本,考察了地方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地方政府质量越高,则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地方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贸易开放会增强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贸易开放程度越大的地方,政府质量对于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越大。

本文通过考察地方政府质量对地区金融发展的影响,为研究转型经济背景下我国地区金融发展的决定因素提供了新的借鉴,也为探索政府质量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本文的政策启示是地区金融发展需要地方政府提高服务质量,为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只有地方政府的质量提高了,才能促进金融体系更好的发展;同时地方政府应该加大贸易开放程度,增加资本的流动性,这样地方政府质量的提高才能够促进地区金融体系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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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稻葵:官僚体制的改革理论[J].比较,2002(7).

[6]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

.财经研究,2005(4).

[8] 张亚兰、孔祥毅:从山西票号看信任半径、信誉均衡与金融发展的关系[J].金融研究,2006(8).

.经济研究,2004(6).

金融统计报告范文2

(一)政府统计部门的架构

联邦银行在统计和金融部门和对外部门的数据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德国联邦统计局严格按照基金组织的标准包括实际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对外部门和人口等方面的相关数据。各部门的统计及数据情况如下:实际部门:实际部门数据的者为联邦统计局。其中,国民账户按季,生产指数按月,劳动市场(失业与就业)按季,劳动市场(工资/收入)按月,物价(消费与生产)按月。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数据的者为联邦统计局。其中,政府综合数据或公共行业数据按季,中央政府数据按月,中央政府债务余额按月,中央政府对外债的担保数据按月。金融~l''''-J:根据1998年11月23日通过的欧盟(Ec)No2533号和2001年11月22日通过的欧盟(EC)No2433号法令,德国金融数据的统计权在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具体到德国,就是说只有联邦银行才有收集德国金融行业统计数据的权利。负责统计和公布的数据包括银行业账户分析、中央银行账户分析、中央政府国债利率、短期国库券贴现以及股票价格指数等。对外部门:对外部门的数据由联邦银行负责统计和信息。所统计的内容包括国际收支、国际储备与J''''l-汇流动性、外债数据以及汇率等。人口:德国居民人口数据由联邦统计局按季。

(二)德意志联邦银行统计所依据的法律

除了上述欧盟(EC)No2533号和欧盟(EC)No2433号法令之外,相关的法律还有《德意志联邦银行法》、《银行法》、《联邦统计法》以及《联邦数据保护法》等。《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18条规定:“为了履行其职责,德意志联邦银行有权在银行及所有信贷机构的货币体系领域中搜集统计数据。《联邦统计法》第9、15、16条对此也做了相关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应该出于一般应用目的而公布统计数据。有关个别人或个别机构的数据不能公布。”

(三)金融统计部门的职责及与其他政府统计部门的关系

德意志联邦银行主要负责金融与国际收支数据的收集、统计与。联邦银行拥有健全的数据报告系统,并通过月报、季报、年报和季节性调整统计报告等按月银行统计、资本市场统计、国际收支统计等数据。联邦银行统计司的职责是:收集外部部门统计数据、银行统计数据以及与银行监管有关的数据。鉴于联邦银行的独立性地位,在金融数据的同时,也会涉及其他宏观经济数据,这是联邦银行与联邦统计局之间达成的“君子协定”。涵盖的数据主要有三个部分:1、货币数据;2、各类经济指数;3、外贸数据。联邦统计局主要依靠联邦银行获得金融统计数据,并与联邦银行同时公布于众,但更详尽的数据的和解释工作主要由联邦银行负责。总体来说,联邦银行与联邦统计局之间是较友好的合作关系。

(四)金融统计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联邦银行的机构设置分为三级,即位于法兰克福的总行,分别位于柏林、杜塞尔多夫、.法兰克福、汉堡、汉诺威、莱比锡、美茵茨、慕尼黑、斯图加特的9个联邦州立银行(分行),设于全国的47个支行。联邦银行统计司下设4个处,分别是:银行与外部股票统计处,国际收支统计处,综合经济统计、资本市场统计与年度会计数据统计库处,统计数据处理及数学方法处。由里姆斯培尔格执委分管。

二、金融统计的指标体系和报表体系

联邦银行的统计主要包括银行统计和外部部门统计,即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这两部分统计内容由于联邦银行也承担着部分银行监管职能(银行监管主要由专门的金融监管局——Bann负责),所以,联邦银行的统计也包括出于银行监管目的的统计,即银行监管统计。银行统计和外部部门统计是重点。

(一)银行统计

银行统计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月报和一些补充报表。资产负债月报是主要报表。月报的内容包括:资产、资产补充数据、负债、负债补充数据。附表包括x,l银行的贷款和预付款、x,l银行的负债、X,l:l~银行机构的贷款和预付款、对其他欧元区国家非银行机构贷款和预付款的补充报告、对国内家庭部门贷款和预付款的补充报告、对非银行机构不包括储蓄存款的负债,等等。附表非常多,涵盖内容全面。

(二)对外部门统计报表体系

联邦银行外部统计报表体系构成如下:对外部门统计包括外部交易(支付及收入),非银行机构与非居民之间的债权债务证券以及直接投资证券的统计。所依据的法律是外贸与国际收支规定(theForeignTradeandPaymentsRegulation,德文缩写为AWV)。对交易者——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公共部门的统计使用统计报表Z1、Z4和Z10。统计报表ZI1至Z15专门应用于金融机构。对于海运公司来说,尽管有一般统计规则的规定,但如果其业务与船运有关,则使用Z8统计报表。“外部交易一概览”X,-j-于偶尔才会涉及外部交易的个人及企业,提供了最重要的统计报告规定。如规定常住地或住址在德国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超过12500欧元的支付必须报告等。

(三)银行监管统计报表体系

联邦银行的银行监管报表体系内容包括:1、自有资金报告(原则I);2、流动性报告(原则II);3、非贸易账户机构的贸易账户报告;4、超:t~15o万欧元的大额贷款报告;5、月度总收入报告;6、建筑信贷协会提供的特别信息报告;7、金融服务机构月度收入报告;8、符合报表规则的报告;9、符合审计报告规则第68条的数据一览报告。

(四)金融统计对象的分类

联邦银行的统计中把社会部门共分为银行、企业及家庭、政府三个部门。银行分为两部分:德意志联邦银行、银行(除去德意志联邦银行以外);企业及家庭下面分为三部分:企业(包括商业企业)、家庭、非盈利机构(不包括商业组织);政府下面分为两部分:中央、联邦州、地方政府和特别基金,强制社会保障机构等。

三、数据质量的控制、评估与数据披露

由于全面使用电子报表体系,所以,报表内设的平衡关系可以避免一部分差错。此外,如果联邦银行认为某项数据有疑问,则请报送单位专门做出解释。联邦银行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数据标准(SDDS)的成员国,其数据较为公开,大部分数据都可以在网站上下载。联邦银行数据公布频度为:按季公布外债数据;按月公布银行业账户分析、中央银行账户分析、国际收支、国际储备与~t-~E流动性;按日公布中央政府国债利率,随时公布短期国库券贴现率(在竞价时)、股票价格指数(主要是CDAXpriceindex、TheCDAX、DAXpriceindex和TheDAX等四个指数,由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提供);每年公布两次国际投资头寸(六月底和十二月底);汇率的公布频度为:欧元兑28种外国货币的汇率,按日公布;同业市场上欧元兑美元汇率,每半小时公布193个国家货币兑美元和欧元的汇率。

四、信息共享

联邦银行依据相关的法律与相应的机构进行数据共享。如联邦银行承担部分银行监管职能(由分行承担),在《银行法》第7条第4款就规定:联邦金融监管机构与德意志联邦银行要互相允许对方为了执行该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而自动进入自己的数据库。当然都要遵守《联邦数据保护法》。联邦金融监管机构每从德意志联邦银行数据库检索1O次个人数据,联邦银行就会纪录时间、细节等,以便能够确认数据检索以及检索者身份。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和联邦银行还可以建立联合数据文件。

五、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启示

(一)统计与经济研究、调查研究等职能可以分开,统计部门专司统计工作

人民银行一直是将统计与调研放到一个部门,部门的名称是调查统计司(处、科)。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调查统计部门根据数据获取便利来进行研究,弊端是分散该部门注意力,可能会将注意力放在研究上,而在统计框架、方法、技术等方面研究较少。欧央行、德央行及其他欧洲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将统计部与研究部分开,这两个部都是很大的部。统计部专司数据统计事务,将统计工作向纵深发展。如德央行统计部设有专门的模型处,职责是研究、设计符合自身情况的模型。

(二)技术先进,各机构直接向联邦银行总行报送统计数据

德意志联邦银行采用的联邦银行超级网技术其实就是网上直报。统计网上直报是指统计调查对象通过国际互联网,建立与统计机构数据网络的直接连接,向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模式由逐级上报、层层汇总的传统方式向网络环境下在线采集方式的转变,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统计报表上报无纸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三)对统计数据的开发利用程度高

德意志联邦银行的统计月报厚达150—200页,除了列出统计报表外,重点是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同时兼有专栏情况介绍,还有重大专题报告,如针对外部统计发现的与中国双边贸易额大大增加的事实,附上了专门研究中国与德国贸易情况的专题报告,等等。

(四)统计数据透明度高,数据及时、全面

德央行、欧央行、欧洲统计局等机构统计数据的透明程度非常高,数据非常全面,而且分类细致、合理。我国与德国在这方面有差距的原因,主要是德国已经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公布特别标准‘(SpecialDataDisseminationStan.dard,SDDS),而我国2002年4J~fl9日加入的只是IMF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neralDataDissemina—tionSystem,GDDS)。GDDS是IMF为统计基础不够健全的成员国制定的一套数据公布的规范,SDDS则主要针对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根据IMF的有关条款,是否加入GDDS或SDDS,成员国可以自主选择,IMF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加入与不加人实际上是衡量一个国家统计国际化的标尺,也是一个国家在提供经济、金融统计时,在公开性和透明度等方面对国际社会的承诺。

(五)统计执法严格,统计法权威性高

德国的统计执法非常严格,对违反统计法的处罚力度很大。如联邦统计局定期向一些单位寄送调查问卷等,在问卷上就专门声明根据统计法,你单位有义务填写该问卷,否则会如何惩罚等,很少有单位不配合调查的。这也是提高统计质量的重要保证之一。

金融统计报告范文3

一、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特征和评判指标设置原则

所谓金融企业经营风险,是指金融企业产生经营危机的可能性。具体讲,是指造成金融企业资金呆滞损失,债务支付困难,挤兑存款,财务压力沉重,造成严重资不抵债而危及生存的可能性。经营风险与经营危机之间是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关系,如果经营风险不能予以有效防范和化解,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产生经营危机。作为一个经济范畴,金融企业经营风险及其运动变化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整体性。它是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风险状况的总体性评价。二是层次性。它是由多层次构成的,既包括贷款经营风险,也包括投资经营风险,还包括存款经营风险、中间业务经营风险等。三是共振性。金融企业风险具有较明显的共振特性,金融企业某些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的恶化,往往会引致整个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增大或恶化;一个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恶化,又会引起其他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增大或恶化,因而金融界将金融风险称之为“爱滋病”。四是动态性。它是运动变化的,即随着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时空、政策、措施变化而发生变化,既有可能变大而恶化,也有可能变小而良化。

金融企业经营风险通过统计指标来反映,而统计指标的设置又必须服从于金融企业经营风险及其运动变化的特殊性。我认为,设置综合评判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程度的统计指标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是完备性原则。从整体性和层次性出发,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地反映金融企业的经营风险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在空间上要成为一个系统,包括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各个主要方面;在时间上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不仅要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映出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现状,更要反映出该系统动态变化的经营风险态势。二是定量为主原则。应具有清晰的层次结构,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并以定量分析为主,由定性到定量,由局部到整体,由复杂到简明,在分析和定量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对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程度的直观结论。三是可比性。评价指标既要便于进行纵向比较,也要便于进行横向比较;既要可用以进行时序比较分析,也要可用来进行金融企业之间、同一金融企业的分行(支行)之间的比较分析。四是可行性。金融企业经营风险指标体系应该简单明了,所要求的数据资料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取得,计量评价上要简便易行。

二、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程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特殊规律性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原则,综合评判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程度的指标体系应包括五个层次共12项指标。

第一层次,主要从金融企业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受危险之间所能承担资产价值损失的能力角度来考察和反映经营风险程度。可以用资本风险率指标来表现和反映:

P1= E1/M1×100%

P1表示资本风险率,E1表示资本总额,M1表示风险权重资产总额。P1的数值越大,表明该金融企业所能够直接承担其风险权重资产价值损失的能力就越大,经营风险程度也就相对越低。

第二层次,主要从金融企业及时支付债务的能力角度来考察和反映经营风险程度。可以用3个指标来表现和评价。

(1) 备付金率。其计算公式为:

(2) P2= E2/M2×100%

P2表示备付金率;E2表示备付金,包括存放央行款项与库存现金,分支行的备付金中还应包括存放在系统内的非约期上存资金;M2表示各项存款余额。P2的数值越大,表示金融企业的支付能力越强,支付风险程度相对越低。

(2)速动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P3= E3/M3×100%

P3表示速动比率;E3表示速动资产余额,包括存放央行款项、库存现金、可以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可以用来再贴现而未贴现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分支行的速动资产中还应包括存放系统内的非约期上存资金;E3表示流动负债。P3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的资产速动能力越强,对集中性支付和突发性巨额支付的承受能力和应付能力也越强,支付风险程度也相对越低。

(3)备付息率。其计算公式为:

P4= E4/M4×100%

P4表示备付息率,E4表示定期存款应付息结余数,M4表示各种定期存款从存入日到统计日应计提的应付利息合计数。P4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支付利息的后备能力越强,支付风险程度也就相对越低。

第三层次,主要从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即贷款和投资不能收回本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角度来考察和反映经营风险程度。可以用3个指标来表现和评价。

(1) 贷款风险度。其计算公式为:

(2) P5= E5/M5×100%

P5表示贷款风险度,E5表示风险权重贷款额,M5表示全部贷款余额。P5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贷款资产风险越大,经营风险程度也就相对越高;反之,则相对越低。

(2)投资风险度。其计算公式为:

P6= E6/M6×100%

P6表示投资风险度,E6表示风险权重投资额,M6表示全部投资余额。P6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投资资产风险越大,经营风险程度也就相对越高;反之,则相对越低。

(3)本息拖欠率。其计算公式为:

P7= E7/M7×100%

P7表示贷款本息拖欠率,E7表示不能按期收回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M7表示全部贷款本金和被拖欠的贷款利息余额。P7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贷款本息被拖欠越严重,经营风险程度也就相对越高;反之,则相对越低。

第四层次,主要从金融企业的金融资产配置结构风险角度来考察和反映经营风险程度。可以用4个指标来表现和评价。

(1) 贷款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P8= E8/M8×100%

P8表示贷款比率,E8表示全部贷款余额,M8表示全部资产余额。P8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资产配置越集中于贷款,经营风险也就相对越集中;反之,则相对越分散。

(2)拆出资金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P9=E9/M8×100%

P9表示拆出资金比率,E9表示拆出资金余额。P9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的金融资产配置于拆出资金相对越多,经营风险也就相对越集中;反之,则相对越分散。

(3)投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P10= E10/M8×100%

P10表示投资比率,E10表示投资余额。P10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的金融资产配置于投资相对越多,经营风险也就相对越集中;反之,则相对越分散。

(4)存贷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P11= E11/M9×100%

P11表示存贷比率,E11表示全部贷款余额,M9表示全部存款余额。P11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企业的信贷资金自给能力相对越低,或存款资金用于贷款相对越多,经营风险程度相对越高;反之,则相对越低。

第五层次,从资产负债配置的利率风险角度来考察和反映经营风险程度。可以用利率风险度来表现和评价:

P12= E12/M10×100%

P12表示利率风险度,E12表示利率敏感性资产余额,M10表示利率敏感性负债余额。P12的数值越大,表明利率风险度越高,经营风险也就相对越大;反之,则相对越小。 三、经营风险程度的综合评判

从上述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程度合评价的指标体系中可以看出,它属于一种多指标的综合统计评价;上述这些评价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程度和指标既有一定的层次性,又有一定的互补性。同时,评价经营风险的实质性意义,在于及时正确把握其运动变化的态势特征,以便适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化解措施。因此,在综合评价上不宜单纯采用加权综合系数进行静态的方法,应当采用加权综合系数进行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1、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程度大小的综合评价方法。将与经营风险程度相关的五个层次12项指标的报告期指标值与设定的比较标准值进行比较得出指数,继而采用公式经营风险综合指数(公式略)。

2、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程度运动变化特征的评价方法。可以通过经营风险程度差异率来反映。

四、金融企业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统计预警机制

建立金融企业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统计预警机制,对于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金融企业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统计预警机制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例):

1、制定金融企业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统计、评制、反映制度,并将这些职能落实到有关调统部门。

2、金融企业如国有商业银行的支行统计部门依据经营风险程度的评判指标体系和办法,对有关指标进行统计和综合评价,判明经营风险程度及运行态势特征,进行运行变化成因分析,整理编制成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及时报市地分行和央行县级支行及本行有关行长。国有商业银行地、省分行编制全辖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及时上报上级行和同级央行及本行行长,央行各级分行编制本区域金融企业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按时报送上级行及本行行长,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编制全行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及时报送央行总行及本行行长。从而,为金融企业各级组织及时提供经营风险运行态势信息,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

3、实行经营风险稽核检查制度。金融企业各级组织的统调部门和稽核部门要切实做好对下级组织经营风险的统计检查与稽核工作,确保经营风险统计预警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央行及其分支行的调统部门和稽核部门也要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统计检查与稽核工作,以进一步增强金融风险监管的及时性、普遍性和有效性。

4、施行经营风险的数据统计、评价和反映的分级首长负责制和责任制,确保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统计预警信息产生与传递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五、几个相关的补充说明

1、适用范围。本统计预警方法适用于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总行及其分支行、信用社的经营风险程度的综合评判和预警,也适用于商业银行总行及其分支行、信用社对经营风险运行态势的自我评价和预警。

2、比较标准。对商业银行总行、信用社的经营风险评价指标的比较标准,要由中央银行总行规定,信用社的比较标准应高于商业银行,因信用社规模小而抗风险能力差;对商业银行分支行的经营风险评价指标的比较标准,应由商业银行总行规定。

金融统计报告范文4

统计自查报告范文(一)为深入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为“企业一套表”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我县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云统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

(一)专题研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流于形式,县统计局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就文件精神认真解读,切实加强了对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为落实好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成员共同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条不紊。

(二)围绕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有的放矢开展自查

按照今年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件相关要求,我县涉及16家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三上”企业,我局于4月14日转发了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件,要求涉及单位按照自查内容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并于5月初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16家“三上”企业全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是:一是全县所有“三上”企业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统计原始记录、台帐,建立健全了统计档案,配备了联网直报所需的专用电脑。二是所有“三上”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健全,都建立了统计报表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三是所有“三上”企业指定了统计负责人,配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人员,均要求统计人员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且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四是所有“三上”企业报送报表及时,没有发现虚报、瞒报、漏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报表的行为,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二、存在的问题

从单位自查到对企业的全面检查结果来看,我县“企业一套表”推行是顺利的,成效是明显的,质量是可靠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了解、不够重视,还存在重经营管理,轻财务统计核算工作的现象。二是部分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从现在起离执法检查全过程结束还有一些时间,我县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一是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XX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三上”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及时、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由县统计局组织,分专业对16家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学习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统计人员各个方面素质,使统计人员自身素质与工作能力相一致,与“一套表”要求相适应。

统计自查报告范文(二)xxx年,在市银监分局及市、县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围绕“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统计“双基”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管理秩序井然有序,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明确,精心组织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们认真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概论》、《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增强了全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统计人员认识到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经查,所报资本充足率报表、信贷违约客户情况、信贷咨询登记、现金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所辖机构均设立了统计岗,各社都设立了一名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各社主办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专业经验,统计归属概念不清,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填写原始凭证时款项来源、用途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会计部门记账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其次,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实现办公自动化,各类统计数据还需手工计算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错误。

三、采取措施

1、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

2、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3、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4、加大对金融统计工作的科技投入,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统计自查报告范文(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统字[20**]84号文件和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于20**年6月6日召开镇、村两级统计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安排部署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逐项落实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措施。现将我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纠改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通过对我镇镇、村两级20**年1月至20**年6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镇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6、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二、我镇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了镇统计站、统计站由党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计生办公室、经管办公室组成。人员有党政办主任、政府统计员、计生统计员、经管统计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政府、计生、经管、教办、公安及9个村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员。

3、镇、村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档案。

4、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政府专职统计员按文件要求持证上岗。

三、存在问题

1、少数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还不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

2、村级由于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直接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情绪,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

3、村向各部门上报的表册数据有不统一的情况。

4、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和数据失真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经政府及执法领导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纠改措施:

1、每月统计站对村级统计员进行一至二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2、进一步做好村级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金融统计报告范文5

县内各法人金融机构。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采取现场核查、数据统计的方式进行。

现场核查由考核领导小组采取查阅相关资料、查询业务运行情况、业务办理测试、工作目标核对的方式进行。

数据统计采取各金融机构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报表的方式进行。

二)县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人员由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领导小组成员担任。

三)各金融机构每年年终前进行自评。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领导小组审查各金融机构自评报告,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各项指标数值,综合评估各金融机构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效果,向县政府、人行中支上报工作报告。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各金融机构成立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情况。

二)支付系统建设与业务发展。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发展,扩大支付清算网络的覆盖面。有效提高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情况。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简化手续。提高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普及率。

四)银行卡产业促进。预防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银行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逐步引导农民转变支付习惯,促进涉农银行卡业务发展情况。

五)支付工具创新应用。拓展涉农银行卡功能,推广网银、手机银行等支付业务。丰富农村支付工具,改进农产品交易资金结算方式,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付服务情况。

六)业务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村居民对改善支付服务环境、现代支付方式的认知度;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宣传。提高支付结算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改善支付服务人文环境情况。

四、考核标准及奖励措施

一)基本分100分。最终得分不封顶。其中组织领导10分、支付系统建设与业务发展10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10分、银行卡发放40分、支付工具创新应用20分、宣传和培训10分。

金融统计报告范文6

一、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分析的内涵

根据“新制度”,笔者认为会计分析的完整内涵应该是:会计分析主体遵照既定的基本原则,采用数据对比和计算、图表示意、数学建模及文字说明等特定分析方法,对被分析单位的会计财务资料进行科学的搜集、加工和处理,进而生成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一种会计实践活动。依照对会计分析内涵的认定,应从以下几点理解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分析。

1.会计分析主体是人民银行会计部门。会计分析主体是人民银行会计部门,而不是人民银行其他部门。会计分析需要分析者具备丰富的会计实务经验、较高的会计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述能力,能够把握好国家的相关金融财会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金融机构开展科学的会计调研。同时,还要站在会计工作全局的高度,组织协调内部和外部各种会计关系。而且人民银行会计部门作为会计主管部门,具备对金融机构进行会计分析的有利条件。

2.会计分析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新制度”第七十五条规定,人民银行“会计分析遵循以下原则:客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及时性原则。”[2]对金融机构会计分析要在一定的前提和准绳下进行,从会计分析实践中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能够提高会计分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会计分析要采用一定的方法。除了“新制度”列举的会计分析方法外,人民银行会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进行会计分析,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问题区别对待。总的方法原则是: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专项和综合分析相结合,文字说明、图表示意和数学模型分析相结合,历史和预测分析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分析相结合。

4.会计分析客体是金融机构提供的会计财务资料。从理论上讲,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会计分析所指向的对象是金融机构的资金运动,但观念上的资金运动只能反映在有形的载体(即金融机构的会计财务资料)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这为人民银行确定会计分析客体提供了法律依据。[3]

5.会计分析目的是提供对经济决策者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分析目的也叫做会计分析目标,它既受制于会计目标,也是会计目标在会计分析中的体现。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有受托经济责任和决策有用性两种观点。本文把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分析目标界定为决策有用性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会计分析主体和被分析单位之间不存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金融机构虽然由国家绝对控股,但人民银行不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利的部门,金融机构也无需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向人民银行负责。因此,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履行的问题。二是会计分析主体与被分析单位之间是宏观调控部门与微观经营部门的关系。人民银行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部门,需要微观经营性金融机构提供大量的经济信息,以便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货币政策、消除金融运行中的不稳定因素、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因此,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会计分析主要是获取决策有用信息。

二、当前对金融机构开展会计分析存在的问题

1.会计分析主体面临问题有待解决。

(1)部门分工不明确。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没有明确金融机构报送会计财务资料是由人民银行统计部门或者是会计部门负责接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会计财务资料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报送通知”)也没明确银行业金融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哪个部门报送会计资料。[4]《金融统计规定》确立了统计部门归口管理各金融机构收集的统计数据,根据条法司解释,会计财务资料也应该由统计部门“归口”管理。[5]

(2)政策执行有难度。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会计部门迟报会计财务资料的现象突出,并对人民银行要求其报送“必要的...资料”的权力提出质疑。人民银行分支行对金融机构迟报会计财务资料时应做何处理,要求金融分支机构报送“必要的”会计财务资料时遭到拒绝应该怎么办,解决这些问题亟需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指导。

(3)资料搜集效率低。人民银行催收金融机构会计财务资料时,由于对金融机构内部职责分工情况,不知道应该与金融机构哪个部门进行联系沟通。经调查,发现金融机构会计财务资料可能由会计结算、计财、资金营运或者信息部门多头负责,协调难度较大。

2.会计分析原则有待完善。“新制度”规定的会计分析原则更多是基于人民银行对自身会计报表分析的考虑,如果要指导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会计分析,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完善。譬如说,“新制度”对“一致性”的解释是:“会计分析采用的数据前后各期口径一致,口径不一致的应说明原因。”[6]对人民银行自身和单个金融机构的会计财务资料而言,一致性原则可以保证纵向可比;对于同一时期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会计财务资料进行横向比较的话,一致性原则并不适用。

3.会计分析方法有待拓展。目前,会计分析主要采用比较和计算、图表示意及文字说明的方法。即使是这些常用的比较和计算方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会计部门可以对某个金融机构不同时期的会计财务数据进行时间序列分析,也可以对同一时期不同金融机构的会计财务数据进行截面数据分析,但是进行时间序列和截面分析交叉的平行数据分析还有难度。此外,建立经济数学模型是重要的分析方法,还未能实现与会计分析的结合。

4.会计分析客体有待明确。会计分析客体是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提供的会计财务资料,即会计报告和相关资料。会计报告指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业务状况表等主表以及附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相关资料是人民银行认为必要的资料。目前,相关法规对什么是“必要”、什么情形或程度下才“必要”、“必要”涉及哪些内容等还没有予以明确。

5.会计分析目标有待细化。决策有用性是会计分析总体目标,需要把它细化成会计分析具体目标才具有可操作性。“新制度”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体现了人民银行对自身进行会计分析的具体目标。[7]但是,对金融机构进行会计分析的具体目标是什么还有待研究。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会计分析和对自身会计分析不同,与金融机构对自身会计分析在分析主体、主要内容、关注事项等方面也有很大差异。如果不明确对金融机构会计分析的具体目标,则不能保证会计分析主体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分析信息。

三、做好对金融机构会计分析工作的对策建议

1.内部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做好沟通协调。首先,在采集金融机构数据时,人民银行会计部门和统计部门应该合理分工,建立内部会计信息共享机制,防止出现信息冗杂。其次,从法规、制度上明确会计部门归口接收金融机构报送的会计财务资料。这是因为:第一,目前统计部门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全科目上报”统计体系报送会计数据,并没有接收原始的会计财务资料;第二,统计部门提供的会计数据过于粗略,不能满足会计部门会计分析的需要。最后,加强会计部门与金融机构对口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对于金融机构故意迟报、拒报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和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8]

2.完善会计分析原则。笔者认为,把“新制度”第七十五条规定中的“一致性”改为“可比性”比较恰当,可比性包括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前者是“新制度”规定的一致性原则,后者是解决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统一口径的问题。另外,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分析应遵守可行性和重要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就是凭借现有的技术条件、人力条件和时间条件可以实现,并且能通过成本效益检验。重要性原则对金融机构一些影响重大、性质特殊的会计事项和会计项目进行重点和专题分析,提高会计分析信息的相关性。

3.拓展会计分析方法。建议利用专业的统计分析软件,把计量经济学方法引入会计分析当中。不同时期、不同金融机构的会计数据累积到一定程度,可以建立面板数据(paneldate),形成立体矩阵,同时交叉进行截面数据分析和时间序列趋势分析。经济数学模型是采用数学语言将复杂经济现象背后隐藏的经济实质抽象出来而组成的简单数学方程,它具有很强的实证性,可以用来解释数据关系和预测未来变化。

4.界定清楚“必要的…资料”的范围。会计分析起点是会计报告,但是,随着分析的深入,需要掌握其他充分、相关的会计财务资料。然而,金融机构认为向人民银行提供会计报告可以理解,其他相关资料规定不明确就不愿意提供。因此,界定清楚“必要的”范围十分迫切。根据调研结果,笔者认为除了“报送通知”列举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科目表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重大会计改革事项的相关资料等内容以外,[9]至少还应该包括金融机构的以下内容:会计政策变更,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控制和财务制度,会计报告格式和内容变化说明,或有事项、表外披露事项,重大财产损失处理,IPO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的审计标准、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建议审计调整事项,资产评估事项,审计前后会计报告变化说明等。

5.确定会计分析具体目标。要确定会计分析具体目标,首先应明确人民银行哪些部门是会计分析信息的需求者;其次,这些部门需要什么样的会计分析信息;最后,会计部门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会计分析信息。建议各分支行会计部门对人民银行内部各部门开展会计分析信息需求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将信息需求按部门、按性质进行归类,确定若干可以实现的、满足相关部门实际需要的高质量会计分析具体目标。

参考文献:

[1][2][6][7]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R].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