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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范文1
摘要: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对当前的市场来说标准的地位越来越明确,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分别介绍了标准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实际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标准化;现代市场经济;地位;作用;公平
“无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展速度的日益加快,标准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尤其对我国来说,要想在国际市场上突破别国用以限制我国的“技术壁垒”,就要更加明确标准的地位和作用,以提高我国标准化水平,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1.标准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标准化具有规范市场客体质量与技术要求的职责,同时也是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1.1标准化是市场公平交易的准则
标准化的产生与市场的需求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可以说,市场的需求决定了制定标准的类型以及如何来制定标准,另一方面,各类标准在市场交易中起到管制的作用,即标准是市场运作的“准则”,是交易各方在交易行为中必须遵循的原则,这一原则是中立于各方存在,而又为各方利益服务的,因此能够平衡与标准有关的各方面利益,体现出标准的“公平、公正”的特点。同时,由于消费者在市场中属于较为弱势的群体,因此在制定标准时应当注意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1.2标准化是市场竞争中突破技术壁垒的有力武器
竞争是市场经济得以良性发展的动力所在。对于市场经济来说,竞争需要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因此标准就成了市场竞争的准绳。在国际市场上,标准的利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方可进入到市场流通中,这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二是一些国家为限制对手的正当竞争,而用标准来为对手设置技术贸易壁垒,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这样的技术壁垒使得我国企业苦不堪言,说到底,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标准的竞争,只有提高标准化水平,使之不断与国际市场接轨,才能使我国产品不被他国设置的技术贸易壁垒所限制,真正走出国门。
1.3标准化是市场经济中提升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经济效益是市场经济中各方追逐的最主要目标,同时也是市场存在的价值所在。市场经济的作用应当是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而在市场经济中各方主体在整体实力以及其他方面的差异较大,唯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才能在实现经济利益提高的同时不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因此,标准化是市场经济提升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1.4标准化是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现代市场经济并不是自发的、有序的,而是需要各种技术手段,例如经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计划以及行政管理等,这些技术手段的实施都要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框架内。通过宏观调控来使市场经济向着健康的、有序的方向发展,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防止“市场失灵”,使市场的发展一直处于可控的状态,从而建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标准化作为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2.标准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标准化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时展的必然结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标准化是规范市场的重要条件之一,也可以为市场竞争提供健康环境,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企业管理体系化进程,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作用。
2.1规范市场准入条件
对于市场客体来说,标准是其进入市场的硬性准入条件,根据不同对象的市场,标准可分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就国内来说,国标又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等。因此,标准也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是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2.2为市场竞争提供健康环境
现代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市场流通的产品种类越来越多、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虽然层出不穷的新产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体验,但是普通消费者无法判断一个产品的质量、技术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即其是否为合格品。因此就需要第三方的检验、监督等机构再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取得客观数据、出具报告或认证证书,在产品醒目位置统一认证标识,才能将产品信息直观地展现在消费者面前。而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技术认证等活动的依据就是各类标准,通过将取得的数据进行对标,从而得出产品是否达标的结论。现代市场经济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公平的竞争,标准化为产品设立了市场准入门槛,使得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避免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其他企业的正当利益。市场经济也充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这样就无形中增加了产品的附加价值,提高了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3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加强标准化工作,使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我国要想在对外贸易中维护自身权益,并促进利益的最大化,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为我所用,提高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并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即通过建立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体系,规范我国市场的进出口条件。
2.4促进企业管理体系化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管理的竞争,优质的管理可以使企业以低成本获得高收益,从而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而标准化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建立企业管理标准体系,就是建立以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为框架、其他标准为辅助的体系,采用标准化的理论和方法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使企业的管理更加有序、科学。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标准化管理相对于传统的企业管理而言有以下优势:第一,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这是因为标准承载着大量的技术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作为企业生产和运营的依据和准则,有了标准的指导和约束,企业的产品制造技术以及科学管理水平都会显著提高;第二,标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法”的特点,并且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中的延伸,因此标准的制定都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的的。
结语
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实行市场经济较早,因此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我国由于很长一段时间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对标准化工作产生了不适应性,为此,我们更应该提高对标准化对市场经济的作用的认识,不断完善标准化体系,使其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促使我国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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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范文2
论文关键词: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古典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混合经济;政府干预;效率与公平
以凯恩斯为代表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是在总结了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实践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理论既继承了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理论的优点,又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其缺点,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结合起来,把私人经济与政府经济结合起来,既保留了市场机制调节的效率,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公平,是一种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理论。正是在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发展到现代市场经济。
凯恩斯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 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是一种由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经济。
凯恩斯认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不仅有私有产权的私人经济,而且还有政府经济以及私人经济与政府经济相混合的经济。他在《劝说集》中说道:“事业的性质不一,有些在技术上是属于社会的,有些在技术上是宜于个人经营的,对两者必须加以区别。有些事业个人已经在进行,已经有了成就,而有些事业则在个人活动范围以外,关于后一类,政府如果不做出决定,就再没有人来过问;政府最重要的任务是与后者而不是与前者有关的。在政府方面,主要不是在于去做那些个人已经在那里做的事体,不是在于比个人去做得好些或坏些,而是在于去做那些现在还没有人在那里做的事体。”
在《通论》中,凯恩斯的混合经济思想更为明确。他说:“我们对于经典学派理论之批评,倒不在发现其分析有什么逻辑错误,而在指出该理论所根据的几个暗中假定很少或从未满足,故不能用该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他主张“让国家之权威与私人之策动力量互相合作”。
而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认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只能是国家的保卫者,公共事业的管理者,货币发行与法定利息率的决策者以及征税人,而不能是市场主体,不能是经济运行的调节者。
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有企业和居民,而且还有政府,政府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主体。萨缪尔逊就指出,市场经济的“全部主体”是消费者、厂商和政府。这种观点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像企业和居民一样,也进行投资生产(政府主要投资生产公共产品),进行采购和消费,它是市场经济中一个主要的投资者和生产者,也是一个主要的商品采购者和消费者。
对于新自由主义者来说,混合经济体制是难以忍受的。他们认为,只要有政府存在,就有垄断存在,就有计划存在,就有权力存在,就有垄断和计划的弊端存在,就有权力寻租存在。如此,则“看不见的手”就是受限制的,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就将继续存在,改革就是不彻底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经济学上的老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都把国家作为罪恶的渊源,其最彻底者甚至把欧美的福利国家也称为“通向奴役之路”。
事实上,任何务实的而不是极端的经济学家,都能认识到强政府干预的优缺点和纯自由市场的优缺点。当然,由于存在双重缺陷,混合经济体制既不像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那样能够得到市场神学的支持,也不像强政府干预那样,能够得到计划神学的支持。市场神学与计划神学都能够得到大多数头脑简单的人的支持。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不是以自由市场排斥政府干预,或以强政府干预排斥市场调节,而是如何尽量减少混合经济体制的缺陷,尽可能发挥混合经济体制的优点。这是心态平和的、不走极端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各种类型的社全经济制度都具有一定的优势。
2 政府干预
凯恩斯革命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反对自由放任,主张国家调节经济生活。《通论》一书,在批判自由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凯恩斯指出,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背后隐含着一个很重要的假设:市场机制是完全的。即市场机制符合以下条件:(1)每个当事人都拥有完全的经济信息,每个生产者或消费者都能够充分地了解市场的价格变化。在经济当事人之间经济信息是对称的;(2)存在着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没有任何一个生产者可以控制或影响价格,没有任何企业或集团在生产和销售上具有垄断的地位,也不存在几个大企业集团之间的垄断竞争;(3)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由于其他条件的约束,边际产品的增加量随投入增加而递减,增加产量不会减少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4)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都不产生外部效应,不会对其他人的福利产生正的或负的影响;(5)交易成本很小,可以忽略不计;(6)经济当事人完全理性,即每个生产者都可以合理地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益最大化。完全的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凯恩斯通过分析,得出完全竞争的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由此导致“市场的失灵”(marketfailures)。他指出,由于人们的经济行为总是受到三个基本心理因素(即“心理上的边际消费倾向”、“心理上的流动偏好”、“资本边际效率”)的影响,纯粹依靠市场调节的资本主义不可能导致社会供求的均衡,从而引发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经济危机也就由此产生。
按照凯恩斯提出的“有效需求原理”,在小于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只要存在着一定量的总需求,社会就会产生相应数量的供给。既然“看不见的手”不能充分有效地对市场进行调节,那么就应当让政府担当起调节供求关系的部分责任。凯恩斯认为应当放弃古典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应当积极干预经济。应当扩大政府经济职能,用提高资本边际效率或降低利率的办法来提高投资意愿;或者直接增加政府投资来弥补民间的消费和投资不足;抛弃传统的节约观念,鼓励消费,扩大社会需求;扩大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政府应当通过宏观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手段来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鼓励消费,引导需求,以此克服市场缺陷所带来的种种经济困难;在增加有效需求,实现充分就业的过程中,政府甚至可以执行“举债支出”的赤字政策。
然而,进入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的经济先后遇到了麻烦。先是通货膨胀加剧,随即出现了在物价总水平急剧上升的同时失业也大量增加的“滞胀”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使人们对政府干预调节的功效失去了信心,特别是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严重地打击了西方各国的经济,动摇了凯恩斯主义的基础。“政府失效”的概念开始出现。
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相继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官方经济学。他们针对“政府失效”,积极提倡自由企业制度。弗里德曼指出,西方国家干预的实践并不成功,它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正是国家的干预活动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了西方经济“滞胀”现象的出现;各种福利措施造成极大的浪费,降低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干预的过程中还包含着对公民个人自由的限制。因此,政府的干预必须减少而不是增多,它的主要职能在于“防御外来敌人的侵略,确保我们的每一个同胞不受其他人的强迫,调节我们内部的纠纷,以及使我们能一致同意我们应遵循的准则”。
20世纪80年代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斯蒂格利茨提出了较为温和的国家干预理论:市场与政府都不是完美的,需要二者的结合。一方面,公共产品、外部性、垄断等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另一方面,政府经济行为低效率,需要采取措施增强竞争、削弱垄断、适度分散政府功能,加强政府干预的积极作用。
其实,各个历史阶段的理论纷争,是特定历史时期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的反映,不能简单地判定其正确或错误。它们之间相互吸收相互渗透的过程,表明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同样重要。争论的焦点和根本区别,只是市场与政府角色的主次、干预的方式和干预的范围程度问题。
事实上,无论是新自由主义学派还是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们都在不断修正自己的观念,已经很少有哪个经济学家主张“纯粹”的自由经济或“纯粹的政府干预”。新自由主义者不可能完全否定政府干预的作用,他们主张的政府经济职能偏重于保护和完善市场的自由竞争,防止垄断的发生。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西方社会已悄然完成了政府经济职能的调整,就是综合自由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优点,走向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混合型”经济。
3 效率与公平
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学领域一对永恒的矛盾。
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创立者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写到:“每个人都试图用好他的资本,使其产出能实现最大的价值。一般说来,他既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能够增进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一己的安全或私利。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帮助实现另外一种目标,尽管该目标并非是它的本意。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要好”。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看不见的手”即市场会自动配置资源而无需国家的干预;主观追求自利的“经济人”在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间接地使社会利益最大化了。 因此,斯密的主张就是如果遵从市场对资源的自发配置作用,就是有效率的,进而也就是公平的。
新古典学派也反对政府干预分配,认为任何试图使“结果均等”的努力都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损害。他们认为只有竞争的市场才是最有效率的,而竞争和自由是紧密联系的,如果政府干预,就等于没有了自由,市场竞争也无从谈起,效率也就随之消失。此外,他们认为效率本身就意味着公平,因为效率与个人能力和努力相关,效率反映了个人的勤奋程度与技术水平,收入多少正是给予他的最公平的回报。
而事实上,市场本身的缺陷要求政府对公平问题实行某种干预。凯恩斯曾这样说过:“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的显著特点是不能提供充分就业以及缺乏公平合理的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在此他指出了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存在着的两大弊端。因此,必须采取步骤进行改革,扩大政府的经济机能。在国家的管理控制和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私人经济的作用。政府干预经济除了解决市场自发配置资源产生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外,还可以减少由于市场的缺陷所造成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在财产占有、接受教育机会和能力等方面机会不均等,竞争中不是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因此而造成的收入差别不是由于勤奋与懒惰造成的。他认为这样既“可以避免现行经济形态(即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之全部毁灭”,又可以促进私人策动力得到适当的发挥;既可以医治有欠公平合理和不能充分就业的弊病,又可以保留效率与自由。
但总体来说凯恩斯也是一个效率优先的主张者,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政府干预经济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市场的无效率前提,1929-1933年的世界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最好的证明。当然缩小不公平程度也是政府干预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但重中之重还是效率。
萨缪尔逊也明确地把不公平看作是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缺陷。他说:“我们不要忘记,看不见的手有时会引导经济走上错误的道路”,“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虽然竞争具有一种理想的效率”,但它“对平等问题却是不闻不问。”“在市场经济下财富的分配是非常不平等的”。他认为,为了克服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这些缺陷,政府必须进入市场,把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结合起来,实行混合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把效率同公平、稳定结合起来。
综上,我们不难总结出从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到凯恩斯经济学及萨缪尔逊,对于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他们主张的还是把效率放在第一位的,其中最大的区别表现在如何实现效率优先这一目标的手段上:
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范文3
第一,现代市场经济对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的确立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与前市场经济相比,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已被历史的实践所证实,并成为我们的共识。与此相联系,市场经济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信任的不断完善,同样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众所周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是金字塔式的等级关系,社会通过强制力保护等级制度及其对财产的任意占有和使用。而在市场经济的市场中,每一个参与市场活动的人都是有着自利的主体,人们之间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的,彼此有着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公平竞争地参与市场活动,享有相互对应的公正的权利与义务,从而熔解了自然经济社会遗留下来的人身支配关系和奴役关系。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使每个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都成为具有独立利益、独立目标、独立价值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他们可以自主地使用属己的生产资料并决定经济行为,并对自己的活动承担道德与法律的责任,从而形成了有一定经济基础支持的经济领域的独立个体。因此,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提供了客观的价值尺度,把人从过去的自然经济时代的超经济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把个人从以往等级的社会身份中分离出来。不仅如此,市场经济也破除了计划经济中人为的分割和封锁,使市场走向开放。全面开放的市场日益强化着国家之间、民族之间、部门之间、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从而使人在平等的多层次的交往中形成较为丰富的社会关系,同时获得了自由发展的机遇。市场经济打破了血缘、地缘对个人的限制与束缚,使人们的流动性增大,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不断增强,人们不必再长期依附于某一个特定的地方,而是可以有所选择并建立起更广泛的社会联系,人的存在模式必将经历从“家庭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过渡,而越来越成为“社会人”。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回归到哈耶克所谓“扩展秩序”的过程中的社会,人们已经从被毫无弹性的制度焊接在组织的网络中解脱出来,不再只是按照组织系统为其规定的方式进行行为或思想。在这样一种开放、多元的社会环境下和自主自愿的契约关系中,真正意义的主体间关系即平等的主体之间对彼此主体地位、利益、权利给予理解和尊重,以及在相互沟通、相互理解中形成的对双方都有效的原则和规范,才被真正确立起来,这是形成人类社会共同感的根本前提,也是社会成员相互信任关系建立的真正前提。它是一种自主性责任性的信任,而不是过去的义务性的被动性的遵守规范,这就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第二,市场经济培养锻炼提高了主体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也养成了主体必须学会信任别人与生人打交道的能力以及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迷失在国家迷雾中的多元利益主体重新获得自我发现,被泯灭的权利意识亦因利益的不断刺激而被唤醒并逐步发育成熟。然而权利与责任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也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利,权利总是内在地包涵着连带着相应的责任,只想享受权利带来的自由和好处,而不愿负担义务和责任的“自由骑士”,不会成为现实的权利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经济自由权利和政治自由权利的普遍享有,从责任的角度意味着个人一旦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必须自己为自己选择的结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再将自身行为的责任推给集体、国家和社会。具体说来,在经济领域,个人有了经济的自由选择权利,就要自己承担经济的风险:个人经营失败,不论有多少客观原因,政府也不再有责任伸出援助之手,而只能自己吞咽破产倒闭的苦果;合作合资不成功,政府不会去承担责任,甚至连出面调停的角色都不会充当。在政治领域,个人在享有政治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政治选择负责:既然政治权力的承担者都是通过公民选举产生的,那么对于这些掌权者所做出的政治选择,无论其适当与否,选民都不能完全推脱自己的责任。在社会领域,个人自由选择机会的增加使得个人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人的从业、收入、医疗、住房、养老等工作和生活的几乎一切问题都完全依赖于工作单位加以安排和解决,而必须对自身生活的保障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文化领域,个人在文化创作方面的自由权利,也使得个人必须对自己创作的文化作品及其所负载的信息传播行为承担责任。对于个人来说,这种责任无疑是一种沉重的压力,但同时也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它反向强化了人的风险意识,也锻炼了责任主体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以有效规避风险从而在陌生人社会建立信任关系的能力,这也对社会信任的建立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和正强化作用。
第三,市场经济使得交往普遍化,节约交易成本的内在要求对社会信任提出了普遍的要求,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历史阶段,使人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在非市场经济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是基于血缘或类血缘(地缘、职缘)共同体基础上的,这种交往方式的狭隘性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只能是一种如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因此,传统社会人的日常生活总是要受到“在场”的域际性活动的支配。而进入市场经济社会后则是通过对“缺场”活动要求的培育,将人的活动日益地从地方性场景中“提离”出来,放在了一个脱域的环境中。特别是通过人的交往手段的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乃至否定了传统的熟人间的社会交往方式,将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垠的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的,并跨越距离时空分离基础之上的交往世界之中。在这种“缺场”的全球背景下,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并不要求每一个人与世界上所有他人面对面的“在场”直接交往,而是通过信息化的媒体符号标志系统的不在场的“在场交往”。这种时空分离基础上的交往方式的改变,扩大了人际交往的空间与范围,使得交往普遍化,“相逢何必曾相识”成为了活生生的现实。这是现代人个体社会化程度提高的标志,它为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全面发展创造了优越的现实条件。但与此同时,节约交易费用的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而如上所述,社会信任度与社会交易成本之间成正比关系,高度的社会信任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社会运行效率、节约交易费用的最有效途径,这就决定了建立高信任度的社会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进而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第四,讲求信任和诚信是自由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自发作用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运作是通过市场竞争来推动的,是凭借竞争来完成其资源配置优化功能的,而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是全面、持续和公平的,即所有参与竞争的主体都必须承认和接受竞争的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凭借社会特权取得收益“附加权”和亏损“豁免权”。竞争对市场主体既是压力,又是动力,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社会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方面,竞争是推动个体不断前进的一种巨大精神力量,它充分调动起人们的智慧和潜能,有助于其树立必要的自信心。而自信无疑属于信任的一个层面,即信任自我。何谓自信呢?自信,是人对自我的一种肯定。自信心就是积极地、有效地表达自我价值、自我尊重、自我理解这些内在情感。它是人的内在的力量与品格,它往往使人保持一种“心理的自由”和永不枯竭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而这也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另一方面,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对人们的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约束,要求信息公开、遵守游戏规则,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这些都自发地促进了社会信任的提高。诚如美国伦理学家R.T.诺兰所指出的:“没有不断的竞争威胁,生产者就会固步自封,其产品就会以次充好,他们也就再无降低商品价格的积极性。竞争是对自由道德意识的强烈刺激,它鼓励而不是阻止个人对其行为负责,培养一种切实可行的责任体系,并给人强加一种道德责任感,以作为维持生活标准的一种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规范的自由竞争市场中,拥有最终的“裁判权”的是广大消费者,而消费者只会把货币“选票”投给最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所以他们之间的竞争从本质上看正是在竞争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竞争诚实守信。这样一来,诚实守信就会从大多数市场主体在自由竞争中被迫做出的一种被动选择和被动接受变成他们战胜对手赢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和自觉行动。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不仅会产生对信任的强烈内在需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
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范文4
一、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WTO准则,尽快转变政府职能
我国各级政府的职能,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尽管改革开放以后有了很大的变化,但迄今为止,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仍有很大的差距。我们知道,世贸组织的最大特点,就是为各成员国政府制定国际贸易政策提供一套法律框架,即WTO准则,以便规范或约束各成员国的政府行为,这就是所谓的“国际行政法典”。而WTO各项准则的制定和调整,又是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这就是说,各成员国政府都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来管理经济,做到政企分离,政府决策和执行过程透明化,政府管理规范化与法治化。这无疑将涉及各成员国政府职能、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等方面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转变我国的政府职能,完善其宏观与微观经济管理模式,就成了加入WTO后的一项紧迫任务。
与WTO的相关条款对照,我国处在经济转型期的现有政府及其财政职能,的确有与WTO规则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在经济管理上政企职责不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自觉或不自觉的干预等现象,至今仍然在各级政府部门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管理和政策制定上的不透明、不公开,以及重审批轻监管,办事程序混乱;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假冒伪劣泛滥,不公平竞争现象严重存在,各种市场壁垒随处可见;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法治化水平依然较低;财政管理职能上的“越位”和“缺位”同时并存的现象也较为突出,同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
诚然,转变政府和财政职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在很短时期内就解决旧体制遗留的所有问题。当前可按照我们在入世时所作的承诺,采取轻重缓急的次序,首先解决那些急迫的、重要的问题。比如先清理整顿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取消那些不合时宜的内容;尽快清理和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审批事项,扩大内需,为实现投资、贸易自由化创造条件;继续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而努力等等。
二、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要求,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和财税环境
加入WTO的明显变化,除了政府及财税职能的相应转变以外,就是企业生产经营更加市场化和经济更加国际化。而企业的市场化和经济的国际化,对政府行为的基本要求之一,则是必须为各类企业,包括外资与内资企业、国有与非国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一视同仁的市场与投资经营环境。在这方面,改革和调整财税体制、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将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和作用。以税收为例,就我国当前的情况而言,应该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到消费型的转变,适当调整征税的范围和力度;按照国民待遇原则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将内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上存在的不平等待遇予以取消;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消除税制本身和征管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现象,以刺激民间投资增长,加大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和退税机制,逐步实现完全的零税率,渐进取消退税指标的分配办法,建立与WTO规则相衔接的关税保护措施等等。在财政体制上,对诸如财政补贴、财政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也需作相应的改革和调整,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更好地直接面对经济日益全球化浪潮。
三、按照公共财政的框架和原则,改革和规范财政收支活动
党的十五大已明确提出了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目标。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表现为:
一是财政运行目标的公共性,即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组织国家财政活动的主要目标或基本出发点。这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运行的基本取向,也是国家财政活动应遵循的基本边界或指导性原则。因为市场经济是由多元化市场主体、经济实体,或者说是由多元化投资者、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组成的竞争性社会。政府包括国家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责,就是面向全社会并为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便为全国不同地区、多种经济成分、多元市场主体和经济实
体,提供必要的社会投资及生产经营的公共性基础条件,以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与协调发展。国家还应通过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或再分配,建立和健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为促进全社会的公平分配,为社会公众福利的增进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发挥应有的职责和积极的作用。
二是财政收支活动的公共性。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收入模式或财政收入来源,是以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为主体的,涉及的社会面比较有限,广大城乡居民几乎与国家财政收入,特别是与税收无缘。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收入,则主要来源于社会经济生活中各市场主体、法人实体和城乡居民依法缴纳的各种税收,因此我国的财政收入来源同过去相比较,显然就具有更大的广泛性和公共性。既然广大纳税人是新时期国家财政收入的提供者,那么,国家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其提供必要的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就理所当然了。与此相关联,国家财政支出的安排,也就主要集中于国家政权机构的运转、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防和科教文卫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社会公共需要或公共性支出方面。而且,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或发展时期,还应把满足这些公共支出需要的适应性程度或水平,作为组织国家财政收支活动的重要边界,以及衡量财政收支规模适当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
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合同市场内生社会化联合计划
一般地,人是有意识的动物,计划就是人类活动的本性。或者说,自发性必将向计划性发展,自发性只是人类意识和计划发展过程的一个环节。这意味着,从长远看,传统的自由竞争的商品经济--它的盲目自发的市场调节--是一种短暂的现象,具有过渡性质。总的来看,人的活动,包括经济活动是有目的的,计划性是其基本特征。如果从这一角度来分析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我们将得到新的启发。例如,我们就会发现,自发调节的商品市场经济(经典的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原来是很短暂的现象,它不过是从自然经济向社会化计划经济发展的中介或过程。商品市场关系的确与私有制有着内在联系,因此,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向社会联合计划经济的转变,私有制和商品价值关系也日益解体,出现了一种超越商品经济的“订货经济”。等等。
一、市场既是经济调节机制,也是一种基本的制度形式
过去,人们是将计划看作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而市场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现在,人们普遍同意计划和市场不具有经济制度的含义即两者都是经济调节手段的看法。但我仍然认为,这个问题并未就此简单地解决了。一般来说,计划指主体的有意识的控制,而市场是一种自发调节,反映了有关主体的不自觉状态。从这一点来看,在有限范围内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是一种计划经济。但是,原始社会的自然经济中的计划和奴隶、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中的计划其实是有重大区别的。因为,前者的计划是直接地反映了所有人的共同意志和行动,而后者的计划实际上只反映了少数统治者的意志和行动。另外,自然经济中的计划控制的范围和程度都是非常有限的,我们并不把它看作是一种计划经济,通常所说的计划经济是指现代国家的计划控制。尽管如此,我们也不难发现,至今的国家计划仍然还只是少数人的意志的直接体现,虽说大多数普通市场主体的意见也可以供少数人作决策时参考,但决策者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主动权在少数人手里,广大市场主体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计划决策者。这就是说,与原始社会相类似的能够直接体现所有人的共同意志的计划还没有出现过。这也意味着,国家计划经济中包含着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依附关系。所以,我认为,传统国家计划是封建关系的现代形式,即使是国有制基础上的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如果它在社会生活中直接居统治地位,也难免演变成一种封建性的“特权所有制”(孙冶方语)和“计划统治”。
以卖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虽然每个生产者是自主决策的,但在生产者不能把握产品能否卖出去的情况下,就只能听凭客观经济规律的摆布,即由市场调节。在这里,人与人的关系以物为中介,直接依附关系不存在了,政治与经济分离了,人在形式上自由了,市场无疑反映了是一种自由平等的经济关系形式。从这一角度看,市场是有利于人的自由发展的一种经济制度形式。
由此观之,经典的计划经济和经典的市场经济所反映的生产关系性质和类型是不一样的,前者是自上而下的调节方式,也决定了一种直接的依附关系,则后者是自下而上的调节方式,也决定了一种平等的自由联合关系,计划与市场具有经济制度的含义。
但是,计划和市场本身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有一个发展过程。从历史发生学上看,分工-商品生产-私有制是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互动链条。马克思认为,分工是商品生产产生的原因,而商品生产的发展又极大地促进了分工的发展,从而使原始共同体日益解体,私有制得以产生和发展,最终则是以机器大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大分工和彻底的、纯粹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自由市场经济的出现。从这一点看,如果我们不是表面地、错误地将私有制看作仅仅是人对物的占有关系,而是将它的本质看作是复杂的生产关系体系的话,那么,就应该看到传统商品市场与私有制、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确是有内在联系的,更具体地说,私有制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商品市场经济是私有制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是私有制经济关系的发达体系。
可以这样认为,从一般的意义上来看,市场意味着某种平等关系的建立,而从具体的意义上来看,作为经典市场经济的传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它本质上所包含的是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资本在市场中追逐获得平均利润,而资产阶级的国家则维护着这种私有制——资本的共同利益)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要求在所有的劳动者(他们同时也是所有者)之间建立平等协作关系。由此看来,市场作为一种基本的经济调节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比所有制更为基本的制度形式,它反映了一种形式上的自由平等关系。我们不难看到,现代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已超越了经典的市场经济。如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按合同组织生产,各行各业的主要垄断者发展了新型的资本联合关系,实际上从市场中已内生出一种新型的“社会化联合计划”[1],从市场角度看,这也可看成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它更大程度上适应了“生产社会化”的要求,抵御了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巨大破坏作用,为生产力和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
二、现代市场的社会化计划性突出表现为订货系统日益发达
二战以来,资本主义世界再未出现大的危机,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出现了超越传统商品市场调节的新型计划控制的结果,这种新型计划是以众多企业的自主联合决策为基础的,我称之为“社会联合计划”。我们知道,经典的商品生产中,一般是在优势资源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产品优势并在竞争中获胜,是资源导向型。早期阶段基本上是卖方市场,生产出来的产品要卖出去还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的日益丰富,卖方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转移,生产出来的产品卖不出去的风险就日益增加了,于是,资源导向型的经典商品生产出现了危机。最终,危机迫使厂商改变生产经营策略,一开始就将需求和市场放到战略高度来考虑,生产程序变成了先“跑市场”,签订各种合同,再根据市场和订货情况组织生产经营和决定进一步的新选项目、投资和资源开发活动。所以,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导向的。例如,宝钢的生产计划95%以上都有合同和销售方向,而且生产组织的节奏由过去的半年一次订货、按季度考核合同,缩短为双月订货,按月组织生产,更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这种变化可称之为经济合同化[2]。
与此相反的例子是,2000年“五一”节都放长假,促进“假日经济”,扩大内需。一开始,全国各大旅游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火爆场面,忙煞苦煞也乐煞。而“国庆”节也放长假,各旅行和旅游景区作好了接待的充分准备,却出现了人丁稀少,又急煞了旅行社和景区。原因是人们的预期国庆节也火爆,许多人不堪忍受拥挤的旅行之苦,放弃了凑热闹赶假期旅游的计划。这也说明企业缺乏市场调研凭主观经验决策的不可靠,是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的。不得已,国家旅游局决定出面搞一个信息预报系统。同时坦言,这只是一个权宜之计。最终来说,还得靠企业自己把工作做到家。
在发达国家,企业往往有很完善的服务,如某一位游客什么时间,什么路线,乘哪一次车转哪一次车,在哪里住,逗留多久,甚至住哪一间房和在坐哪一个座吃饭等等一些细节,都是预订好了的,这样客人能得到周到和方便的服务。因此,服务产品也具有“订货生产”的形式了。
再如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的发展。一般认为,期货交易并不涉及到实际货物的所有权转让,而是转让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价格变化的风险。它被看成是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但我认为,期货交易远不只是转移风险,而且降低风险。因为标准化合同的交易过程也是参加交易的众多厂商在共同修改和调整它们的生产经营计划及它们的复杂关系的过程,而国民经济计划也在它们相互之间的复杂关系的调整过程中相应地得到合理的修改和调整。表面上看,宏观计划的这种调整过程是自发的、盲目的,但又是在共同决策,在进行模拟计算,则具有事先的预见性,从而大大降低了整个经济运行的风险。如果限制投机者的参与,期货交易降低风险的作用就更加突出。对于个别厂商来说,在商品价格变动时做套期保值交易(对冲交易),平衡价格偏差和转移价格风险。生产者能通过期货市场稳定其原材料的来源和价格。而就国民经济整体来说,在期货市场交易中,所有的交易价格都是由买卖双方公开竞价来决定的,而且所有交易者皆有同等机会在其现有的供给或需求的情况下,以其认为最适当的价格来成交。因此期货交易反映出许多买卖双方对目前、三个月或一年,甚至一年以后的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的综合观点,也反映了一种真正社会化的计划调节过程。从世界范围内期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利用期货市场作套期保值的生产者的收入比不这样做的人更稳定。他们既不获得最高利润,也不获得最低利润。期货市场为其提供了稳定的收入,而且使他们能减少销售成本而取得市场竞争优势。从宏观上看,则是整个经济体系更加有序和平稳,有利于避免破坏性的严重经济波动和危机。
三、企业成为社会化计划的基本主体与合同市场
从经济计划本身来看,它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原来,国民经济计划,即所谓总量平衡、比例、结构、协调发展等等内容,并不是一种独立于劳动者和企业的存在物,而是存在于众多劳动者和企业相互之间复杂的联系总和之中,而一当他或他们进行相互谈判、协商并联合作出决策并以合同的形式将其合作关系正式确定下来之后,整个国民经济的计划也就相应落实下来了。而这样的计划,显然能更快、更全面和更真实地收集到各种经济信息,作出的联合计划也更能兼顾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和特殊利益,并且也更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的联合计划。这意味着,在经济合同化的发展中,众多的企业日益成了经济计划的主体,而且,市场本身(一切经济主体互为市场,这是大市场;而作为专门场所的市场则可称之为小市场)日益成了众多企业通过相互谈判、协调、签订和修改合同的场所,在这里,期货市场则可看作是企业相互交换合同从而调整经济计划的场所、体制。由此可见,现代市场经济已发展成为一种以众多企业的自主决策为基础的、通过面向市场的经济合同来实现的新型社会联合计划。
显然,经济合同化的程度也就是生产直接社会化的程度,也是经济计划化的程度,我们应该转变“计划观”。传统的计划观是以传统的国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的唯一主体是国家,计划的方式和过程是由国家计划部门收集各种经济信息进行处理后再自上而下作出统一安排。这种计划体系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比较简单的历史条件下,应该说不至于出现严重问题,在一定时期,甚至它能集中调度有限的宝贵资源而发挥出最佳效率。但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及经济结构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其弊端就日益暴露出来了。因为这种统一计划难以很好兼顾、协调不同劳动者和不同企业之间方方面面的具体情况、特殊要求和利益,国家计划就难免逐渐变成脱离复杂多样的客观经济联系的主观命令。实施“抓大放小”战略后,国家直接干预企业的领域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真要搞好国民经济计划,就不能单靠国家,还要依靠广大的劳动者和企业。因此,传统的计划观和计划方式就不适应了,而要树立新的计划观和采用新的计划方式,这种新的计划观以劳动者(联合劳动者)和企业(劳动者最基本的自主联合体形式)为重要的计划主体,把劳动者、企业相互之间直接的协商、谈判和合作看作制定计划的过程,把他们或它们相互之间签订的合同的总和看作计划的基本形式和计划的落实,而把交换合同的期货市场等看作是社会计划的调整过程与机制。特别是,当我们最终确立以非国有化的公有制形式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时[3],也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以社会化企业为主体的计划观。
为方便广大劳动者和企业作为联合主体共同制定联合计划,就必须为他们直接面对面进行协商、谈判、签订合同和制定各自开放性的企业计划创造条件。我认为,一是要大力发展互联网,从长远来看,这上点是极为重要的,是经济信息化的必然;二是设置专门场所,全面建立一种合同市场[4]——众多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共同制定社会联合计划的市场体系。近年层出不穷的各种形式的“洽谈会”、“博览会”和所谓“文化艺术搭台、经贸唱戏”的这节那节”,均可看作是合同市场的初级形态或雏形,相当于合同“集市”,大多存在着自然自发性,位置不固定,开放时间短和周期长(大多一年一次,只有短短几天)等局限性,远远不能适应越来越多的企业相互选择和优选直接发展合作关系的需要。因此,今后国家要进行干预和加强管理,不仅要统一规划和布局,好好选育一些条件好的“会”、“节”开辟为位置固定、长期开放的合同市场;而且,要尽快建成包括不同等级层次和不同专业分工特点的合同市场体系,为计划转型提供条件。同时,国家对企业等经济主体所签订的合同可以进行规范管理,例如,可硬性要求企业有占多大比例的产供销等方面的合同才允许组织重大项目的投资开发和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可责令暂停生产经营或转产等。在此,国家的直接干预是明确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是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达标。当然,不同部门、行业和生产的特点的企业,应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标准。
如果这种合同市场是一种合同生产市场的话,那么期货、期权市场可看作合同交易市场。
我们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有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正向社会联合的新型计划经济发展的本质和趋向,才能自觉地建立以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系或以市场联合计划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新型计划经济体系。我认为,这种联合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主体和基础,其中,大公司对市场的控制是一个核心,抓起来的国有企业那一块,则基本上仍可在传统计划系统范围内操作,它将是计划的次要部分。在上面三个层次的基础上,有国家的宏观调控计划,它是真正全局性的战略计划。实际上,大量的中小企业、垄断性大企业、国有企业和国家四类主体是各有其活动范围和适应范围,各司其职,则较好的维护国民经济的良好运行。
四、社会化计划经济(订货市场经济)中的文品生产、价值淡化和企业市场化
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化联合计划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直接协作关系也就得到发展,于是,反映人与人之间间接协作关系的传统商品价值关系也必然出现消解的趋势和因素,新的生产关系则日益发展起来,不过它不是传统计划经济中的那种产品生产,也不是传统市场经济中的那种经济商品。
在这种订货生产形式中,价值形式或价格的经典含义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只具有计量各种直接劳动的作用和性质,特别是日益重要的创造性劳动,由于它不存在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对其贡献仍需用价值或价格来衡量,这实际上是一种预期价值[5]。企业活动不仅是一种产品的交易,也是一种文化交流、传播和知识创新活动(内生增长理论更强调这一点),表达出人的感情、企业的商誉和创新能力,因此,经典的商品就被包装和提升为一种“文化品”,商品生产也就转化为“文品生产”。文品生产是按合同订货来组织生产的,形成一种具有社会化计划性质的订货市场经济。
在这种生产形式中,价格不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甚至也不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相反,各种非价格因素,特别是相互合作关系--合作时间的长短、合作的规模和程度以及信誉--等等因素,日益产生重要的影响。价格是可协商的合作价格,企业通过相互谈判分享合作带来的好处。特别是对于那些大公司来说,对市场的控制是最重要的,它们对市场价格起着领导和示范作用,获得比较稳定的和较高的收益,这有利于它们保持较高的投入和技术进步,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并有利于保证其他中小企业从可能爆发的恶性价格竞争中摆脱出来。
在此,我们也不难发现,与商品生产相比,“文品生产”不只是内涵上的变化,也是社会关系性质上的变化。这就是传统价值关系的淡化。不少论者对“劳动价值论”表示怀疑,有的提出“生产要素价值论”、“效应价值论”,或者将生产劳动推广为所谓“社会劳动价值论”,以之补充、修正甚至替代劳动价值论。在我看来,这些观点并无新意,多是重弹历史老调。其错误在于,它不知道商品价值关系是一种历史关系,也看不到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价值关系已经淡化、趋向解体的事实,而是企图将其永恒化。相应地,也就不知道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重复劳动价值论)本来是一种历史理论这一根本性质。所以,我认为,正确的说法是,劳动价值论所反映的客观关系是一种历史关系,在这种关系趋向解体的现代经济条件下,反映这种关系的劳动价值论也趋向于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但这并不能否定作为一种历史理论的劳动价值论本身是科学的、正确的,存在什么理论局限性,也就不需要作什么重大的补充或修正。正如关于原始社会的理论一样,原始社会已经进化到更高级的社会形式,已经不存在了,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有关原始社会的理论存在局限性、是错误的,而只能说它是一种反映历史存在的历史理论(当然,对原始社会的认识可以深化,会有改变,这是另一个问题)。
许多人在批判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缺陷时,其实也是针对传统商品市场及其“事后调节”的;而看不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合同化”及与其相联系的“事先调节”的事实。这种情况反映了理论研究的落后性。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化联合计划因素的增长又反过来促进了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发生新的变革,这就是“企业的市场化”。如西方新出现的所谓“企业重组”。企业重组将过去那种建立在部门职能分工基础上的等级化组织结构日重构成以任务作业流程为基础的灵活性更强的扁平化网络结构。在这种新的企业组织结构中,任何部门、单元甚至劳动者个人均可直接参与市场合作,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组织项目小组(组织者成为“项目经理”),联合企业内外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这意味着企业内部通过相互协商、谈判和进行相应的“经济核算”来实现协作的可能性和机会增加了,有的企业甚至在企业内部设置自己的劳动力市场、物资采购市场、信息技术市场,企业也市场化了,或者说企业管理出现了模拟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如邯钢,实行“模拟市场价格、成本否决”的管理改革,即意味着在车间、工段、班组甚至在劳动者个人之间进行市场化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关系的核算,也反映出类似的变化趋势。
一方面是市场联合化、计划化,另方面是企业内部关系灵活化、市场化,企业和市场的界限也就相对化、淡化了,这正是现代企业和现代市场发展的特征,也是社会化的公有化和联合计划的共同演进过程的反映。
总之,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中直接合作关系、经济合同化及事先调节因素等等的增长,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价值规律作用的变化和合理限度,不要把利用价值形式或价格来对种种特殊劳动及其所创造的使用价值的质与量的评价和计量绝对市场价值化,从而正确对待一切有益劳动和劳动者,特别是不断发展且日益重要的非直接生产劳动(科学劳动、教育劳动和社会管理劳动等)。另方面,还应认识到价格、完全的自由价格并不存在,价格形成日益具有联合计划价格(基于预期价值)的性质,具有“预期均衡”的性质。
注释:
1朱正国:市场经济——计划化商品经济阶段,亚太经济时报1996年8月6日;
2同上:应建立社会主义“合同市场”,广西教育学院学报1996(3);
3同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新论,南方经济,1996(10);另见:产权结构重心转移和社会主义劳动股,学术研究,1996(6)。
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范文6
关键词:儒家伦理;市场经济;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1-0044-02
探讨儒家伦理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能使我们正确认识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要探讨这一问题首先要从伦理对市场经济的功能说起。
一、伦理道德与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需要伦理道德,市场经济已在中国正式确立下来,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是非道德经济。这种认识显然是将市场经济的内涵片面化地理解。市场经济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可以随意拿来使用,它背后有一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作支撑,需要一定的伦理精神和原则驾驭它。章建刚指出:“市场不仅是狭义上的一种交换技术,正像符号不能被简单地追溯到动物之间的信息交换媒体;把市场仅仅视为资源配置方式是片面的,或说仅仅在某些经济学的范畴内才是适用的。市场作为人类生活与交往的一项有效制度安排也必然蕴涵着特定的伦理原则,市场不仅是由交换行为构成的,它也是一套特定的公共制度。”而且,就市场经济的现实而言,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中,已内在地涵定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因此市场经济和道德不仅不是互斥的,而且这种相融性必然要反映在经济学的研究之中。
首先,伦理精神对个人的经济活动具有激励作用。人是文化动物,时时刻刻一举一动都受到一定文化的影响和支配。个人的经济活动也不例外,深受传统伦理和时代精神的影响。具有不同特征的文化伦理对人们的经济活动产生激励或阻碍的影响。市场经济是一种古老的经济生活制度,并不是到现代才产生,但它的确是到现代才发挥出巨大能量,原因是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极大地刺激了个人的逐利活动。马克斯・韦伯认为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是集生产、消费和分配于一体的体系,是一种融合了特定精神和物质条件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其基本特征就是理性化。正是这种特定的经济伦理配合了市场经济制度很大程度地激发了人的工具理性,对人们的经济行为起到了极大地激励作用。
其次,伦理道德对个人经济活动的限制作用。在今日的市场领域内,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强买强卖等不道德的行为和现象仍很常见。这不仅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和完善,也无疑引致了道德建设的“滑坡”和失范,乃至社会秩序的紊乱和失控。市场经济日益凸显了金钱的魔力,一些人只相信金钱的魔力,只追求物欲和权力欲满足的人们来说,法律和道德规范都只是“游戏规则”,在违背规则能获利且能逃避惩罚的情况下,这些人会毫不犹豫地违背规则。法制固然是医治市场经济范围内不法行为的良方,但法律毕竟是奢侈品,事事通过法律来解决极大地提升了交易成本,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相反,道德依靠良心对个人起到约束作用,一旦形成,人们会自觉地服从市场经济规则,减少了内耗,提高了交易效率。
由此可见,伦理对于市场经济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一方面它激发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能动性,激励其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它又限制市场主体过度的物质欲望,使人们的活动符合法律规范。两者看似是相互矛盾的,其实不然,市场经济需要的是底线伦理,只有在不破坏基本的规则制度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的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是值得鼓励的。
二、儒家伦理与市场经济
儒家伦理属于前市场经济的价值体系,它的土壤在市场尚未发育的农业社会,是与小农经济或自然经济相联系的。市场经济以利益为重心,追求交换的普遍化和自由化,促使市场主体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中国古代社会并没有将交换经济发展突出出来,到了近代还是处在简单的小农经济,市场交换一直处在被抑制的境地,这与传统伦理思想尤其是儒家伦理有着莫大的关系。下面笔者就儒家伦理的主要特点,指出其对于市场经济两方面的影响,从而鉴定儒家伦理的精华与糟粕。
1.以伦理为本位,把维护纲常关系作为目的,重义轻利
儒家伦理把道德伦理放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看成是人们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价值归宿,维护封建纲常关系被视作基本的原则和底线,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了一系列的道德理论。“义利之辨”在中国传统伦理中作为一种理论占有重要地位,儒家主流学派主张重义轻利。孔子提出“见利思义”、“见得思义”,认为“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小人则重利轻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孟子主张以义得利,而保利弃义的人,“谓之至贼”。孔孟还主张为了恪守道义,不惜“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荀子认为人应该有生死由乎义的“德操”。
儒家把伦理道德作为价值本体是与市场经济原则相悖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伦理道德应该居于附属地位,以工具理性的功利主义态度和形式出现,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的运转。相对于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儒家伦理的伦理本位思想不具备内在的紧张和外在的超越,因而在对个人经济活动的激励作用中是消极的。价值目标的偏差基本上决定了儒家伦理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从基本原则来看,儒家伦理是被否定的。
儒家伦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克制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市场监督缺位的情况下,人们随意践踏伦理底线,依靠权力、投机倒把的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屡见不鲜。缺少了传统伦理的培育,现代人普遍出现了迷茫、价值观缺失、道德沦丧等现象。因而应重拾传统儒家伦理的重义轻利的思想,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2.等级观念深重,整体意识强烈
中国古代社会的封建制度就是宗法制度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它的实质是以家庭亲情为本位和模式。这种政治模式也反映在伦理上,使得传统伦理具有了严格的等级观念,这些观念都是统治阶级用来奴役和麻痹劳动人民的精神武器。
封建等级观念经历了几千年的打磨,早已经深入人心。马克思认为:“等级不仅建立在社会内部的分离这一主导规律上,而且还使人同自己的普遍本质分离,把人变成直接与其规定性相一致的动物。”然而商品经济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只有商品价值相等交换才能成功,交换主体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拥有支配自己意愿的绝对自由,传统伦理尤其是儒家伦理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中国人的市场经济主体意识和自由观念并没有立即确立起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一方面要扫除落后封建思想残余,另一方面又要肩负起构建市场经济新伦理的重任。
然而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得出的结论却未必相同。例如东亚各国和地区在宏观上大都运用市场调节,采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产权制度,华人企业家却倾向于儒家伦理管理企业。员工在企业中常有“自家人”和“外人”之分,员工们自觉形成一个紧密的共同整体,并且在集体中个人严格服从,准确执行,以企业为家,患难与共。这个特点缓和了劳资关系和上下级关系,激励了员工的奋斗精神,极大地降低了生产成本和监督成本。这种观点尽管有待商榷,但可从中看出儒家伦理对于市场主体的强大激励功能。
3.以和为贵,重视人伦和谐,提倡中庸和不争
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儒家思想的社会目标就是实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的和谐社会。《荀子・五制》中说:“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而建设大同社会任务分解到个人身上就是要求人们行中庸之道,礼让不争。作为个人要把儒家提倡的“执两用中”、“过犹不及”等作为自己的忠实信条,把不偏不倚的“致中和”作为自己的理想境界。
长期以来,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诸如“人怕出头猪怕壮”、“枪打出头鸟”等俗语,正是这种中庸之道的积淀心理的反映。这种信念在本质上是反对竞争,害怕竞争的。竞争一方面作为一种市场机制调节着人们的目标方向;另一方面竞争能够鼓舞人们的士气,激发人们的冒险精神和创新意识,使人们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争取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从这一点来看,中庸之道磨灭了人的个性和创造精神,因而与现代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而和谐却是一种可贵的思想,甚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了当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在市场经济中和谐也不是完全不可取,关键之处在于“对谁和谐”“怎样和谐”。面对竞争对手讲和谐等于放弃竞争,甘愿失败,而对自己的团队讲和谐就是要提倡合作,追求效率,尽管与竞争对手之间也有合作但这只是为了更好地竞争,在市场经济中总有一个竞争对手。
三、结论
总体看来,儒家伦理与市场经济伦理之间缺乏具有决定意义的亲和关系。市场经济是功利经济,它信奉的是功利主义;儒家伦理从它的主要流派来看是一种“道义论”,以“道德至上”为信条,鄙视和贬斥功利主义。儒家伦理作为传统伦理的主流,塑造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和伦理道德,它渗入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时刻显现着它强大而又持久的影响。一个民族不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而是一个文化上的概念。共同的文化就意味着本民族成员之间共同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行为方式等,使民族内每个人之间形成认同感,并能一致对外。因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不能以牺牲本民族文化为代价发展市场经济,抛弃本民族的文化精神等于抛弃了民族的根,让人瞧不起。保留民族精神与发展市场经济似乎是一个悖论,这就需要我们对传统的儒家伦理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不但可以保留基本的精神,而且还可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罗克斯伯里第三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陈子典.传统道德与现代精神文明[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