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考勤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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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考勤制度

职工考勤制度范文1

职工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者,教师队伍的管理是教学秩序稳定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出勤要求

1、凡在编的教职工,原则上都应该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正常上班,履行好岗位职责,出满勤,干满点,遵守考勤制度。

2、教职工因重病不能坚持上班和履行职责,经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离岗休息。长期请假(一个月以上)期间不享受学校的一切福利待遇。

二、请假

1、请假批准权:因事、因病需请假者,1天以内由值班领导批准,2~7天由校长批准;请假期间课节自行调整;请假超7天以上的报县教体局批准。

2、请假须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人需申请并填写请假条,先由主管主任签字,再报请值班领导或校长签字批准后,交校办公室汇总入档留存。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捎假。请假期满,应及时告知批准领导及校办公室销假。

3、婚产丧假期限:女教职工计划内生育者,前后共给假三个月,大龄晚育(24周岁以上)给假半年;流产给假一周,引产给假30天,本人结婚给假10天,子女结婚给假3天,圆九给假2天;丧假:父母、公婆、配偶病故给假一周,三周年给假3天,祖父母、岳父母病故给假3天,三周年给假1天;双方祖父母、父母、配偶一、二周年分别给假1天。以上假期均累计计算(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如有超过,按事假对待。

4、缺勤处理办法:

(1)第一节上课前、最后一节上课后为签到、签退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2元,累计计算。

(2)教职工请事假一天扣30元。

(3)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住院手续(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一日清单、出院证明等),每天扣10元,不能提供手续的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若无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一天扣50元,因旷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出现空白堂或工作人员工作执行不到位,发现一节或一次扣50元。

(6)每人每月2次临时出门,超出一次扣5元,累计计算;2天机动假,机动假以晌为单位,有课自行调整,超出的按事假对待,若误课按误课处理,以上假期需履行请假手续。

(7)查岗一次不到按旷工一天处理,例会请假必须经校长批准,迟到、请假一次扣10元,无故不参加例会者,一次扣30元。

(8)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患有重大疾病,需要请假陪护者,按事假对待。

注明:

1、无论何种情况不上班的,均按考评办法扣除相应积分;

2、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期间必须参加单月孕检。

3、因学校公差外出者,需履行请假手续,按正常上班对待。

三、考勤管理

1、学校成立考勤小组,由校长、副校长和办公室主任组成。办公室负责各类人员出勤情况的统计及有关资料的收缴登记。

2、考勤结果要做到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汇总,每月公布一次。月末转财务人员扣除各类款项。

3、凡学校组织的学习、培训、集会、教研活动、义务劳动等,有关人员必须参加,每缺一次按旷工处理。

4、一学年中请假累计超过1月者,取消请假人本年度的评模评优及晋级资格。

5、连续一个月或一学期累计超过2个月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6、考勤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对各类人员要一视同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徇私情。

四、补充说明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考勤制度范文2

一、强化考勤管理

1、工作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日上午8:30、下午2:00之前通过指纹机签到,8:30、14:00之后指纹机关闭,迟到人员在迟到表上签到,迟到三次按旷工1天处理。随着季节的变化,作息时间的更改严格执行区政府的规定。

2、实行工作人员去向牌管理。工作人员去向牌由各站所、社区负责管理,挂在醒目位置。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在去向牌上准确标注去向、时间及联系方式,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3、各社区、站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月考勤统计工作,包括收集管理当月本社区、站所工作人员的考勤登记条、请假条,在与实际考勤情况核对后,如实填写考勤汇总表,并于次月20日前报党政办公室复核。

二、明确请销假程序及要求

1、请假的审批权限:

(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请假半天的须向社区书记、站所长请假;1天须向副书记请假;1天以上须向办事处主任请假。

(2)站所长请假1天须向副书记请假,1天以上须向办事处主任请假;班子成员、社区书记请假1天须向办事处主任请假,1天以上须向书记请假。

2、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出差、业务学习或临时就医的,均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在准假后方可离岗,假满后及时到岗并销假,凡销假未到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确系事发突然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向准假责任领导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并于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3、请病假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健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又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严肃工作纪律

职工考勤制度范文3

撰稿:白水泉 qq:1630030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

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职工考勤制度范文4

镇机关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借用、聘用人员)。

二、正常考勤

上午:8点30分上班,12点下班;下午:冬季作息时间为2点30分上班,6点下班,夏季作息时间为3点上班,6点30分下班。上午上班之前应指纹打卡签到,下午下班之后应指纹打卡签退。

三、特殊考勤

因开会、办事、下村、考察、学习、培训等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签退或全天不到机关,普通干部应提前告知其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应提前告知其分管领导,党委班子成员应提前告知书记或镇长,此外,以上每种情况都还应告知党政办,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调整干部去向公示栏状态。

无论何时抵达或离开机关,都应签到或签退,即每天必须保证指纹打卡2次,否则,只打1次卡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既未指纹打卡、又未请假、也未向党政办说明去向的视为旷工。

四、查岗

党政办每周至少不定时查岗一次,凡查岗期间不在机关内且未向党政办说明去向,即视为旷工,党政办不再电话询问干部去向。查岗不在岗但有正常原因的,需向书记或镇长说明原因,待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变更查岗状态。

五、请假

1、请假应当形成书面假条,假条需经各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书记或镇长依次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且务必及时交至党政办存档。

2、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请假人应在告知其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的基础上,通过电话方式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待征得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及时告知党政办进行登记,并在正常上班后补齐书面假条。

3、事假一天以上先行抵消公休假,病假一天以上须出示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视为事假。

六、出差

因开会、办事、考察、学习、培训等原因需出差,必须报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并明确出差期间所需经费来源以及相关补助标准,待回镇后按既定的标准和范围报销相关费用。

七、奖惩办法

1、现金惩罚:迟到、早退一次扣罚50元;旷工一天扣罚100元,且必须在镇干部会上予以检查说明;事假超过公休假的部分每天扣罚20元。

职工考勤制度范文5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职工考勤制度范文6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等行为,无特殊情况中午禁止饮酒,杜绝酒后工作。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挂牌亮牌上岗,着装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三、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副股级以上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不得无故不接听电话,手机号码如有变更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报办公室存档。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必须按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如遇上级部门及局督查组查岗,发现缺岗、脱岗的,追究值班人员相关责任,扣除相应绩效工资,扣除标准为每次100元。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在值班室的,将局机关电话转接到手机上,视为脱岗。

五、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各股室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签到。将每月工作人员的签到情况于下月5日前上报办公室备案。无故不签到人员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执行书面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和私自外出。请假3天以内(含3天)报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逐级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逐级报局长审批。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提前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相关领导审批。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日外出离开本县境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七、为鼓励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勤,凡因事、因病请假超过规定时限的,扣除相应绩效工资。扣除的资金用于对全年出勤多的工作人员的奖励。具体执行标准为:

1、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的(含10天)不扣除当年绩效工资;

2、全年事假累计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含20天),按20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3、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按30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4、全年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的(含10天)不扣除当年绩效工资;

5、全年病假累计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含30天),按5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6、全年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按10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7、缺岗未请假、上下班未签到、无故不上班、未经批准外出人员,按旷工处理。并按100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八、各股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人员严格管理,认真带头执行工作管理和考勤制度。如违反本制度,发现工作人员脱岗旷工,股站长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格追究责任。凡旷工超过国家规定时限的,上报政府人事、编制等部门,并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

九、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全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的管理,请假天数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请销假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并上报局长,抄送局计财股。

十、为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局机关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不定期的对局机关日常工作进行督察。对不按规定程序执行请假、考勤制度,或在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股站长隐瞒不报,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一般人员罚款100元,股室负责人罚款200元。全年累计发现3次的,股室负责人自动辞职。罚款将从本人绩效工资中自动扣除。

五名同志负责每日对局机关各股室上下班、值班和日常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康俊祥和张景昱同志负责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