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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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

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范文1

一、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地完善之中,而商业保险作为其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地位是不可忽略的,并且将进一步地体现出来。

1、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者。

社会保障对于我国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涉及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的,因此,其发展也应紧紧跟随时代的发展,不断地满足在多样性和多层次方面的需求,而这一切都需要商业保险的参与和运作。社会保障应该是面面俱到的,而且对于每一个人都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就目前我国基本国情而言,对于社会报险主要采取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政策,所以社会保险只能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保障需求。而商业保险由于其具有营利的特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效率,它能够在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满足社会成员更多的需求。

2、资金融通和运作机构。

商业保险除了和社会保险一样具有经济补偿功能以外,它还有自己特有的功能,那就是进行资金的融通和运作。一直以来,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关系是人们非常关心的话题,因为它与人们的利益息息相关,而且也影响着我国的财政负担。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社会保障支出方面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就现状而言,其仍不能满足我国社会保险对于资金的需求,而社会保障资金投资收益长期底下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因素。因为就社会保障基金而言,其直接投资运作的成本较高,而且运作的渠道也比较窄,所以投资的效益受到影响是必然的。

二、商业保险正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我党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它关乎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在清楚地认识了商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之后,我国还应当正确看待商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商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所起到的作用有补充作用、提高作用和扩展作用。

1、补充作用。

就单纯的社会保险而言,其满足不了人们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这就需要其他的保障来对其进行补充,而商业保险就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很好地补充。尤其是对于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而言,商业保险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许多西方国家已无力负担高额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其政府和企业都面临着很大的负担,他们在不断地探寻着新的出路。而商业保险的发展和运作使得这一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因为它的运作和发展在丰富社会保险体系层次的同时,还能满足多元化的需求。

2、提高作用。

商业保险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的运行效率有着很好的提高作用。现收现付、部分积累是我国目前社保资金运行的模式,但在现在,我国老龄化的问题在不断加重,社保的基金已经严重的不平衡,这对于社保资金的保值和增值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社保体系在支付中遇到了极大的危机。但是有了商业保险的参与,社保体系中资金运行效率能够有效提高。目前我国养老基金分配情况大致是企业负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对于效益较差的企业,再让其负担高额的保险费用,其负担必将大大加重,这将影响该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

3、扩展作用。

除了补充作用和提高作用之外,商业保险还具有扩展作用。对于社会保障而言,其对象是全体公民,但是社会保险却针对的是劳动者,所以对于尚未成为劳动者的普通公民,其保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对于普通公民,我国也给予了一定的其他社会保障,比如社会救济、城镇低保和社会救助等等,所以其具有最基本的保障。但是,商业保险不同,因为其营利的性质,使得它是普适的,也就是说,只要能够支付相应的保险资金,无论男女老少皆有权力参与到商业保险中来,而且由于商业保险资金运行渠道更加广阔,能够为人们带来较社会保险之外的更多扩展的保障。更加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三、结语

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范文2

   论文摘要: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处于加快推进阶段,本文通过分析面临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切入点。

    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重大转型时期,农村经济社会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革,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近年来,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重视,建设目标逐步明晰,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处于加快推进阶段,虽然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但是总体形势是良好的。

    (一)当前面临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年均增长9.88%,远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平均3.3%左右的增长速度;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长至2008年的300670亿元;财政收人从1132亿元增长到61330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增长了700多倍。而且这一高速增长的趋势还没有明显放缓的迹象。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国家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为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2.经济社会政策的转型。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单纯强调经济发展乃至只论gdp}长的时代已经过去,追求全面、协调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鼓励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代正成为历史,而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并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时代已经到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农民福扯的重要保障必然得到重视。3.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已成为社会共识。我国长期实行的二元经济社会政策使“三农”问题突出,加大反哺“三农”的力度,弥补欠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情理之中。4.后发优势。一方面,有选择地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另一方面,不断总结吸取其他国家经济发展的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可以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少走弯路。

    (二)当前面临的劣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农村经济社会整体基础差、底子薄。与此相适应,农村社会保障主要建立在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农村传统社会保障局限在社会救助方面,整个体系面临着很大的欠账。2.城乡经济社会二元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尽管近十几年来,国家一直强调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但是实际上这一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虽然增幅有所放缓),农村发展的滞后对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制约。3.农村人口众多,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反哺农村的能力有限。我国农村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城市化水平不足50%,在这一基础上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难度很大。4.地区间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差距较大。目前,我国不仅东中西部之间发展差距较大,同一省(区、市)内部也存在较大差距,统一推进社会保障的难度大,给社会保障的统筹性、流动性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5.相关国家基本政策的制约。制约最明显的主要是土地政策和户籍政策,前者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低枯了土地的价值;后者是人为的歧视性政策,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割裂了就业形式与社保形式的内在联系。

    (三)当前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既处于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期,同时又处于社会风险调整积累的时期,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受到更多的重视,它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2.政府对农村社保的持续支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五保供养制度、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彰显了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视和支持,而且呈现出持续增强的态势,政策环境是优越的。3.政府财政收人的持续、高速增长。1994年中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税收收人呈现跨越式增长,近年来增长势头更为明显,2003年首度突破2万亿元,2004年突破2.5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再到2006年接近4万亿元,2007年突破5万亿元,2008年突破6万亿元。持续、高速增长的财政收人为改革带来了机遇,其中也包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4.农民收人增长,参加社会保险成为可能。虽然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慢于城市居民收人的增长,但是绝对值增长还是很快,200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人达到4761元,这使广大农民对社会保险支出具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5.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和愿望。随着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特别是随着广大农民出外打工,开阔了眼界,对社会保障有了切身感受,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变得强烈。6.近年来改革探索形成的制度基础与经验。全国各地,特别是发达地区近年来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探索,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模式,部分回答了能否建立和怎样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为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和制度借鉴。

   (四)当前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受财力制约。虽然近年来财政收人高速增长,但面对巨额的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全面保障)还是力不从心,特别是短期内全面推进,在财力上还难以支撑。2.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农村家庭小型化、农村人口老龄化、农村劳动力外流等,都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即期享受社保的人多而能作贡献的人少。3.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金融危机将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又凸显出来,我国制造业的国际优势很大部分来自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劳动力成本低的部分原因是社保不健全,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保不健全。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热情势必降低。4.具体制度缺乏衔接和统一性。主要是各省市,甚至县,社保制度不尽相同,制度缺乏衔接和统一性,难以适应农民自由流动的要求,影响农民参加社保的积极性。而这一问题很难协调。

    二、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切入点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底子薄、欠账大,目前体系建设已从单纯的原有制度修补完善阶段发展到核心制度的创建阶段,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项目众多、地区间保障差异较大,总体而言,我们仍然面临着原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拓展和具有现代意义的核心制度的创建的双重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农村改革相结合、与提高农业生产力相结合、与促进农民就业和适应农民生活方式转变相结合,并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相呼应,形成一体两翼、相互衔接的大社保体系(由城市与农村两个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社保体系组成),而不是建立完全割裂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可能一跳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既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投人,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也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现实状况和其他客观约束条件,以农民最迫切的社会保障需求为重点,针对有限项目以有效途径提供有限水平的保障。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传统项目(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济制度、扶贫开发制度等)得到了巩固和完善,实践中是比较成功的,对于这些项目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高其保障水平,制度安排上不应有大的变化。当前的重点工作,一方面是进一步推行和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另一方面是加快探索和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具体而言: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这一制度的重点已不是赋力问题,而是各级琢疗机构如何创新,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如何适应合作医疗制度。提供适当、便捷的医疗服务;此外,合作医疗收费、报销等具体管理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使之更科学、合理,贴近农民的实际情况。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方面要拓宽低保覆盖面,提高低保标准;另一方面要完善管理制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针对性;实现分类施保,提高保障效率。

    (三)农村社会养考保险。其重点是要解决缴费来源问题,旧的农村养老保险中确定的“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不通的,因为它缺乏必要的利益引导机制,几乎转变成了农民的个人强制储蓄。目前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推进这一项目时,还应在划分各级政府责任,建立基础养老金的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做好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转换、衔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范文3

摘 要:中国的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必须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转轨,改变社保制度被动配套的改革推进方式,把社会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建设作为整个市场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项主体工程,并主动性地推进,把社保改革真正引入快车道,使改革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系模式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客观地要求建立―套与之相适应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在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必须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转轨。

一、如何理解社会保障的含义

什么是社会保障,美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在1942年发表的《社会保障及有关服务》中指出:“这里所用的社会保障一词是指:当由于失业、疾病和事故而中断收入时能保证有一项收入来取代它,当年退休和由于另―个人死亡而失去抚养时能保证获得一项收入,当生育、死亡和结婚等需要额外支出时能保证获得一项收入”。贝弗里奇的定义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初期的特点,即帮助劳动者渡过各种风险,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

社会保障管理的范围是客观的,而不是随意确定的。首先,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会遇到各种风险,为使其能顺利渡过这些风险,保持社会的稳定,政府建立了相应的社保项目并统一管理,因此社保管理的范围是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次,社保管理范围受―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当一个国家经济不发达时,其社保水平不可能高,社保项目也不会太多,管理的内容就少一些,当一个国家的经济较发达时,社保项目就齐全,管理的内容就多一些。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还比较落后,这就决定了我国现价段的社保水平不可能很高,社保项目不可能太全。我认为,根据目前改革的现状及经济发展水平,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模式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军人优抚、医疗保险、再就业工程等。

二、创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1.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证。创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深化改革,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完善市场机制,保障人才流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兴旺劳动力市场,作用重大。

2.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配套工程,它实施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

3.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需要,保护合法权益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才会具有充分的效力,才能维护社会安定,真正反映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原则。

三、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其正在改进的一些问题

1.离退休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低,这已成为制约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瓶颈。

2.社会保险层次单一,实施范围狭窄。

3.法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削弱。

4.社保费收缴难,资金来源严重不足。

四、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模式

从世界范围内看,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模式有两种:

1.现收现付模式( pay-as-you-go system),这种模式以德国最为典型,故又称为”德国模式¨。其基本特征是社会保障成本的代际转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这―模式要求有较小的人口压力、年轻的人口结构、较强的国家实力、完备的税收体系等。但是,在这种模式下,社会保障负担随着支出的增长而逐年提高,而且资金完全没有积累。

2.个人帐户模式。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帐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这种模式以智利的模式为代表。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

在现收现付模式中,政府在事实上承担了巨大的社会保障债务,这就对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这样一来,不仅许多人口压力较大的发展中国家难以承担现收现付模式带来的债务压力,即便是一些经济实力强、人口压力小的发达国家也越来越意识到现收现付模式的负面影响。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行个人帐户模式。

五、实现我国社保体系模式的战略步骤

1.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深化社会保险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应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坚持“统帐结合”和保障水平相当的原则,加快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省级统筹的步伐,增强基金的调剂功能,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在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注重开发新种类;加快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改革的配套,以适应企业破产、兼并、改制、剥离、重组等变化,增强保障实力,规范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效能,增强社会风险抵御能力,为现代企业改革营造平静温和的社会保险的港湾。

2.拓展社会保障覆盖面,均衡国有企业负担。努力提高社会化程度,拓宽社保工作覆盖面。目前,全国尚有1/4的城镇从业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主要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而正是这些人员负担轻,将其纳入社保范围,拓展这些领域,既可增加社保基金来源,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又可有效保障这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种经济成份并存和发展。

3.加快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应有效地培育两种机制,一是风险的事后补偿――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一是对风险的防范――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制度,同时考虑我国现行劳动管理制度,尽快建立起以社会保障机构为龙头,企业退管组织为主体;依托社区,统一管理,分级领导,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逐步使离退管理服务工作由企业为主体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主、单位管理服务和群众性自我管理服务为辅过渡,彻底解决企业办社会的现象,使企业摆脱繁杂的事业性负担。

4.不断健全法律体制。在充分研究《劳动法》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失业保障法》《济贫法》《社会福利法》《养老保险法》等乃至一整套《社会保障法》的建立,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使社会保障逐步发展到由不自觉、强制到自觉自愿的健康运行轨道上来,使它能综合反映―个国家的社会文明进步程度。

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范文4

关键词:商业人身保险社会保障险种结构经营战略

商业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

社会保障制度与商业人身保险都是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对因生、老、病、死、残等人身风险而遭遇不幸或困难的人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二者并行不悖、共同发展,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一)社会保障制度对人身保险发展的影响

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其发展水平的高低对人身保险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社会保障的范围对人身保险的影响。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越窄,人身保险发展的空间相对越大;反之亦然。因为在经济发展水平一定的情况下,社会保障范围越小,即使社会保障标准和待遇维持原有水平,用于社会保障的总费用就越少。而社会保障费用和工资均来源于消费基金,社会保障费用的减少意味着工资部分的增多,即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应增加,人们参加人身保险的能力也相应增强。

社会保障的保障项目对人身保险的影响。社会保障的保障项目越不齐全,人们对人身保险的需求相对越大。因为在人们的保障需求一定的情况下,社会保障的项目越少,需要由人身保险进行保障的就越多,参加保险的愿望和积极性就越高。同样,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定的情况下,社会保障项目越少,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越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应增加,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上升。

社会保障发展程度对人身保险的影响。社会保障的发展程度是指社会保障的给付标准。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定和人们保障需求一定时,社会保障发展程度越低,对人身保险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明显。

(二)商业人身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日益加深,商业人身保险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基本保险管理,可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许多国家都尝试在社会基本保险的运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主要途径是在国家监督之下选择保险公司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政府通过投资限制、绩效评估等办法对其进行监管。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由于其产品特征、资产结构、对长期资本投资管理的丰富经验等,成为基金经理人的首选目标。在美国,许多保险公司都是公立养老保险计划的主要基金管理人。实践证明,由保险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等私营机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效率比政府有较大幅度提高,在确保基金安全性的同时获得了较高的投资收益。

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力量,可以提高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被雇主视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引导和鼓励自愿性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养老金计划等各类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的发展,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保险公司在数理计算、资产运用、缴费记录管理、养老金支付等方面具有专长,在补充性养老保险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在美国,职业年金计划最初由人寿保险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在普及到一定程度时,信托和银行等机构才开始参与。目前,由人寿保险公司承担的职业养老保险计划,占美国职业养老计划资产的四分之一。日本在企业养老金制度运行的初期,也采取了由人寿保险公司和银行提供全过程服务的方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日本的企业养老金业务主要由人寿保险公司和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经营。

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与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可以丰富社会保障体系层次。基本的社会保险只能是低水平的,满足社会保障最基本的需求。同时,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提供的保障水平也是有限的。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长,社会成员对退休后生活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较低的社会保障标准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商业人身保险可以弥补社会养老保障和社会医疗保障供给上的不足,有利于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山西省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分析

山西省社会保障体系的沿革和变化与全国大体一致,到2002年全省已建立了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和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形成了一系列带有地方特色的做法。

养老保险制度获得重大突破。在参保范围和对象上对非公企业参保作了有益探索,出台了“低门槛准入”,“低水平享受”的办法;在基金征缴方式上,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在统筹上,坚持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建立多元、稳定的基金筹措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路和对策。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1995年率先出台了《山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暂行条例》,后又进行修订,使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征缴率和人均月征缴额等几项主要指标均有所上升。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步伐加快,覆盖范围开始向城镇全体劳动者拓展,并在农村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存在问题

目前,山西省社会保障体系运转基本良好,保障水平也逐年提高,但由于脱胎于传统计划经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二元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实际具体运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较弱。由于缺乏政策和国家财政支持,加上农民收入较低,参加社会保障观念落后,意识淡薄等问题,山西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相对薄弱,目前除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有所探索外,在最核心的社会化养老保险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不同居民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资格和能力存在巨大差异。城乡人口能否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取决于是否拥有城镇户口;城镇职工能否享受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主要取决于企业性质和所从事的行业,如在山西省内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中,大多数企业属于垄断性或资源性行业。

保障资金支付存在较大潜在风险。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全覆盖后,部分企业存在拒缴、欠缴现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难度加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府资金到位率比较低,造成基金支付存在较大潜在风险。

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不高,难以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的积极性。政府承担了大量本应由市场来承担的职能,例如各地社保部门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进行管理运作,强制主办补充医疗保险,不仅效率不高,还存在资金混用等管理风险。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个人帐户基金迫切需要金融机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以及通过保险企业提供年金化领取方案;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个人养老与健康保险方面,由于缺乏税收优惠政策,限制了企业和个人的选择空间,不同企业和个人差异化的保障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

完善山西省社会保障体系的途径及措施

(一)具体途径

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要使社会保障和人身保险既相互配合又充分发挥各自不同的保障功能,必须找到二者的最佳结合点。就具体途径而言,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现阶段居民养老的主要形式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社区养老主要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因经济基础较好,有能力提供一定的退休金或建有老人居住的敬老院。从山西省具体情况来看,社区养老事业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发展非常有限,家庭养老仍是最主要的形式。

从人口结构来看,山西省老年人口的比重逐年上升,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战略的实施,农村年轻劳动力大量向城市和非农业生产部门流动,加快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与“四二一”型家庭结构的大量涌现,将更难满足老年人的供养需求。原有的养老保险不能适应发展的需求,购买商业养老险逐渐成为实现家庭成员“老有所靠、老有所养、自主养老”的一种重要理财方式。山西省保险公司应抓住机遇,发挥商业保险的网络机构和风险管理优势,为地方政府提供精算技术和资产管理服务,同时在企业年金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等领域有所作为,特别是为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群体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和相关咨询服务。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当前,山西商业健康保险迎来了发展的良好时机。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因此,山西保险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细化市场,研究制定发展战略、确定经营领域与服务种类、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来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二)具体措施

开发适销对路的商业人身保险险种,优化险种结构。人身保险发展的生命力,关键在于险种的生命力。保险公司应审时度势,根据居民保险需求的变化与差异,加快开发人身保险新险种的步伐,同时要努力调整优化险种结构,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建议加强以下方面险种的完善和开发:

完善具有储蓄功能的人身保险。多数居民认为,如果投保寿险而在保险期内未出险,保费便白交了。但如果到期还本,还能返还较高的利息,居民往往较容易接受。当然这需要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的支持。

加强对医疗市场的开发。对大多数居民来说,就医看病所需要的开支还是比较高昂的。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居民自然而然会寻求医疗保险作为保障。目前,山西省医疗保险开发很不完善,尤其是65岁以上的居民医疗保险,在所有的寿险公司中基本都是空白,可小规模探索或试办。

团体寿险应加强有储蓄性质的终身险开发。目前的团体寿险除团体养老保险外,几乎没有终身保险的险种,而人们往往更关心退休以后的保障问题。

适度提高保险金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以及保险公司经营实力的增强,居民愿意获得的保障水平、保障范围都大为提高和增加,保险公司应顺应形势,适度提高保险金额,如灾害性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就应适度增加,同时要拓宽保险责任范围,特别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

适时调节经营战略,积极稳妥地开发农村地区业务。国家实施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为保险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保险公司应抓住机遇,积极稳妥地开发农村地区业务,在对原来的乡镇保险办事处(站)和营业所进行改造与更新的基础上,采取新的营销体制,占领农村市场,赢得先机。山西省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在全国的排名情况一直在中游徘徊,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各大寿险公司均忽视了农村这一块重要领地。在抓牢城市客源的同时,涉足广阔的农村客户,不但是省内寿险保险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更是人身保险市场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加大人身保险的营销网络构建力度,提高业务管理体系方面的创新力度。山西省地区的信息分布和传递极不平衡,信息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普通百姓,尤其是农村居民来说,仍属新鲜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创新适合山西省人身保险发展的组织形式,也成为推动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目前山西保险业普遍存在重视开展业务而管理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客户服务工作不充分,在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应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续期收费和客户回访制度,并不断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此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村保险部门,由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范文5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

1.1社会保障制度定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按照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保障人民生活而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是国家,途径是将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社会保障的对象则是暂时或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为他们提供生活必需品,其目的是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而非共同富裕。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等,社会保障的对象按照法律规定也有严格的规定: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使全社会成员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2社会保障制度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安全。具体来说:第一,它能优化资源配置,弥补市场分配的盲目性,保证社会收入的相对公平,这对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它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劳动者能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也为他们创造安心工作的心理环境。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证和谐社会的顺利推进。第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推进社会内需的发展,这样最终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的收入,使得社会内需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发展的状态。

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探析

2.1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如:城市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都责任都有所在的企业来承担;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和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仍主要由企业来承担。这些不仅严重制约了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的自身发展,更有甚者有的企业由于负担不起而难逃破产的命运。在我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依照法律的规定是由企业、社会、财政三方面共同筹措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一些企业其自身效益很差,往往会造成一些下岗职工享受不到社会保障带给他们的利益。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小,基本上集中在城市的公有制单位中。并且,在城市中,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也有待扩大。比如,在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过程中,由于一些人并未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者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在他们当中,很多人就没有达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城市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在农村和小乡镇以及的人员了,我国大多数农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更是低的可怜,其养老方式主要是以家庭为主,在农村,人们总是持有这种观念“小病不去医院,大病去不起医院”。因此扩大社会保障在农村的覆盖面是我国社保建设的重中之重。

2.2社会保障资金方面的问题

目前,社保资金主要存在总额不足、管理不规范和执行成本高等三方面的问题。

(1)社保资金的总额不足。

近几年,在我国老年人的数量逐渐增多,最近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还在逐步加快。另外,离退休人员特别是原来在社会统筹企业工作的人员,目前每年的离退休人员也不断增加,这使得养老金的支出数量随之增加。较之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保缺少资金积累,现在社保存在的问题是资金的积累速度远落后与经济的发展速度。即社保基金的发展速度跟不上我国社保的改革发展。这种状况将使国家颁布的一些利国利民政策得不到彻底的贯彻。

(2)社保资金管理不规范。

社保资金管理不规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目前在我国的社保管理体系中,存在职能交叉、体系分散等问题,这在筹集社保资金的过程中,极易因为职权不清而发生相互抱怨、推卸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总体上,我国的社保体制缺少规范性,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构,在社保资金运用上,经常会出现挤占、挪用或是浪费的现象。除此之外,社会保险基金没有纳入国家财政体系内,这限制了省级地区间基金的调剂。社保资金在运用过程中,经常出现企业和政府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职权不明的现象。

(3)社保资金执行成本高。

社保资金执行成本高是指社保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成本高。目前,社会保险项目中的养老、医疗和失业补助等项目的资金积累形式强制力度不够,收费困难。加之,群众对未发生的事情总是持有怀疑态度,因此缺少群众的支持,被征收对象很难对此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增加了资金积累的难度。此外,在我国,社会保险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在法律保障上,我国的现行法律在此方面的规定尚未健全,因此社保工作在日常执行中,仅仅靠的是行政手段。而行政手段较之法律手段强制性差、威严性弱,使得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单位和个人想方设法拖欠、逃避缴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出现这种情况时,社保部门又没有法律保障,使得社保工作很难进行。

2.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二元化和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

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是城市经济发展迅速而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现代工业迅猛发展而传统农业发展滞后,这促使我国经济结构二元化的形成。而农村人口在我国所占的比重较大,这就限制了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整体提高。虽然现在每年有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有些人已经在城市中落脚,但是要使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整体提高,最重要的是使我国的农村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例下降,并使其保持在经济发展水平之上。除了城乡经济结构二元化,我国经济的而另一个特点就是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中部和西部。这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社会保障的东西部差异。发达地区人均全年离退休金比欠发达地区高161.5%。东部经济水平高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而且这种现象在短期内改变的可能性很小,反而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

3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必须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特点,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全面、更利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3.1扩大社保基金的征收范围

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与其资金是否充足有很大关系,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范围,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它能够使得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和正常的流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中国当前的情况来讲,相比于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蓬勃发展,我国的国有企业近年来发展相对逊色,国有企业的职工人员每年呈现出递减的趋势。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很多方面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如:之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小、资金征收困难等等,这些都使得社会保障制度不能继续为人民谋福利,也是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独立于企业之外,给很多企业造成了困扰,这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建立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因此,尽快将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纳入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范围,能够建立覆盖面更广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更多的个人和企业谋福利。

3.2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具有社会性、互济性、长久性和自我保障性的本质特征,除此之外,社会保险还必须做到全社会统筹,条块分割、画地为牢、搞行业、部门、企业自我保险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社会保险的社会统筹要根据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按步实施,不能一蹴而就。提高社会统筹的层次,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险的各项职能,不仅发挥了社会保险的共济性,还扩大了其社会性,使社会保险的效力更持久,降低其自身的风险。

3.3加强社保资金的征收和管理

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力不仅要增加其基金积累,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还要继续努力拓宽资金的征缴覆盖面和并保证其政教率。为此,要制定相关政策,保证所有相关社会成员自觉地参加社会保险,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保资金积累必须设立专项保管账户,保证社保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坚决抵制挤占挪用的现象。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国家要重视财政支出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如采取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发行社会保障债券、发行福利彩票等措施,加大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

3.4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

法律的保障是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的后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这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基础工作。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应该依照宪法的规定,制定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法律,该法律应该包括,每个合法公民在社会保障体系内的各项合法权益,让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法可依;应当尽快制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立法体系。农村的工作长期以来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工作,保证广大农民的利益是稳定社会的基础工作,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能够促进农村的经济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3.5贯彻城乡有别的政策

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范文6

我们曾经提到欧盟最早的发源是1951年4月18日成立的欧洲煤钢联营(ECSC)。这个“欧洲煤钢联营计划”是有着非常明确,非常强烈的政治考虑,即如何在欧洲避免战争。这一政治考虑应该一直贯穿在随后几十年欧洲统合的过程之中。这种政治考虑也是理解今天欧洲政治家希望维护已有统合成果意愿的重要视角。当然维护已有统合成果意愿在很多时候固然十分重要,但是经济事务发展的固有逻辑,特别是债务积累过程的固有逻辑往往超越了人力能所为,这也就是欧洲今天的困境所在。

哈佛大学专门研究经济史和金融史的历史学家Ferguson曾在一个讲演中指出:从理论上可以列举摆脱债务危机的六种途径,即较高的经济增长、国债利息较低、财政纾困(包括外来的资本流入)、财政紧缩减少债务、发行货币用通货膨胀消蚀债务以及对债权人违约。他认为只有财政紧缩减少债务、发行货币用通货膨胀消蚀债务和对债权人违约三种方法是实际可行的。

如果同意这样的概括,对于欧洲来说,特别是对于目前的重债国,这三种方法中也似乎只有对债权人违约是最可能的一种途径。因为欧洲央行,特别是德国政府对于通胀持十分严厉的态度,而至今所使用的财政紧缩,一方面收效甚微,同时也在政治上受到越来越来强烈的抵制。这样分析的结果自然十分令人沮丧,但现实似乎就是如此。因此欧债危机不是短期的现象,而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过程。

我们确实需要从欧债危机中很好地汲取教训。我们曾经说过,欧洲财政问题的重要长期因素是人口老龄化。从这一角度分析,中国也存在类似的潜在问题,首先中国的人口也有重型化的特征,即老龄人口(如65岁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在不断地上升,其次中国在同等收入水平的国家中人口期望寿命是比较高的。这就说明,中国的老龄化对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对于财政的压力正在增加。政府在未来二三十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这将成为政府或有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仅从数字上看,中国债务与GDP的占比还没有到达一个危险的境地,但若将或有负债考虑进来却令人担忧。例如,由于高速铁路快速发展所形成的债务,如果只靠铁道部的偿债能力着实让人感到悲观。如若铁道部到期无法按期还款,则将造成企业债务向银行债务转移,银行债务向政府债务转移的局面,这样财政终将承担社会责任及其带来的风险。

此外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覆盖面不足以及保障程度不够两个方面。到目前为止,中国尚未完成社会保障全覆盖,每年仅够扩展1000万人。同时相比一些拥有较为成熟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目前中国很多医疗项目并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最低生活保障金额也很低,无法为失业和非适龄劳动人口提供合理的生存保障。显然如果考虑到中国全部人口的社保程度与社保体系成熟国家的差异,中国财政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再考虑到民众对于改善生活水平的要求在日益加速,财政压力可想而知。

人口、养老、福利及目前中国在地方融资平台,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诸多领域中的资金黑洞,意味着中国未来需要资金的地方非常多。此外国内外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中国经济不太可能恢复2007年以前的那一轮高速增长的趋势,未来可能实现的是一种中速增长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