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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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管理

医保统筹管理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进一步统一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规范经办行为,防范基金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经济环境,实现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城区社会保险按照“统一政策、统一业务操作规范、统一建立数据网络系统,分级负责,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做到“同人、同城、同库、同待遇”。国家、省已明确实行省级、市级统筹并建立调剂金制度的险种,严格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进行。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社会保险政策。根据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市城区统一制定和执行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扩面征缴(含补缴)、待遇计发办法及待遇调整等政策规定。区政府原出台的与统一政策不相符的停止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职工工伤认定、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定点药店资格认定,分别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二)统一业务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市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建设,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实行五险统一登记、统一申报核定、统一稽核、统一分帐记帐,集中到服务大厅办理。个人帐户、待遇审核、支付由各险种经办机构负责。业务操作规程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统一建立数据网络系统。按照金保工程“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区、区不单独建立数据中心,建立网络中心,配备必要的网络和安全设备,成为区级网络的中心节点,纵向与市级数据中心连接,并通过市级数据中心与地税部门连接;横向与本地财政部门、各经办机构及乡镇、街道、社区连接,统一使用市社会保险五险统一管理信息系统。各类社会保险信息统一存放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实行“同人、同城、同库”管理。

(四)分级负责。区、区现有社会保险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方式不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式不变。区、区政府要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落实情况,推动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按分级负担的原则,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的渠道不变。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协作,认真抓好社会保险各项管理工作。在新的征缴模式搭建之前,社会保险费核定计划传递和征收票据传递按现行方式不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基金的预决算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市城区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后,区、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辖区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职责,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欠费清理、确保待遇发放等工作。市政府统一下达社保扩面和征缴指标任务,作为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计划指标,对两个区的领导班子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采取季度通报、实地抽查核实等方式,对两个区的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职能,加强督促指导和基础管理,重点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规划和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地税部门要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努力提高基金征缴率,做到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工商、税务、安监部门在办理工商年检、核发税务发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先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市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基金管理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发放、基金管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形成以社会保障部门行政监督为主体,财政、审计、地税等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支持、有机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医保统筹管理范文2

通过自筹基建投资审计,压缩了自筹基建投资规模、处理了自筹基建资金中的违纪问题,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核减今年计划投资指标二千三百八十八万元,占全省自筹基建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八。审计出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了相应处理。

审计中发现,有的企事业单位自筹基建资金来源不合规定,有的违纪问题严重。全省共查出各种有问题资金六千八百零七万元,占被审计项目自筹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九。经审计确认:对违纪资金一千四百六十六万元作了纠正,对违纪挪用的四百五十九万元责成建设单位限期归还;对不合理占用资金三千七百四十二万元,作了调帐处理。

通过自筹基建投资审计,发现自筹基建投资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建工程规模大,投资缺口大。一些部门和单位,盲目扩大投资规模,争上项目。全省审计的四百八十六个企事业单位自筹项目,年计划投资一亿零三百三十万元,实际资金缺口达三千零一万元,占百分之二十九。据对省级三十二个部门,二百四十六个自筹项目的审计,在建工程规模达二亿九千四百六十万元,等于今年投资计划的二点八倍。实际落实资金只有一亿二千四百一十二万元,资金缺口一亿六千九百四十八万元,占百分之五十七。在建规模大、投资不落实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审批不严,新上项目过多。已审计的省级三十二个部门,今年新上自筹基建项目一百零二个,投资一亿五千九百六十五万元,在建规模比一九八五年底增长了一点二倍。省医药管理局今年分配自筹基建计划指标四百万元,实有自筹资金仅二百四十万元,缺口一百六十万元。包括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内,去年年底在建工程资金缺口五百七十五万元,今年七月底增加到一千八百一十二万元。截至六月底,基建财务帐面结余资金出现负数四百零四万元。应付款一千一百五十九万九千元;应收款三百六十七万二千元。这种情况说明,目前有些建设单位靠借款、拖欠和占用其它资金搞自筹基建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

二、自筹基建投资结构不合理,非生产性投资比重偏大。今年审计的省级二百四十六个自筹基建项目中,仅住宅项目就多达一百零六个,概算总投资一亿零四百万元。当年投资四千五百五十五万元,占被审计项目年投资计划的百分之四十二点五。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占用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自筹基建中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各类贸易中心、展销大楼上的过多,建设规模安排过大。省级单位自筹搞贸易中心、展销大楼工程七个,总投资竟达五千七百二十六万元,建筑面积达九万四千多平方米。

三、违反基建程序,弄虚作假,搞计划外工程。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采取漏项、压低概算的办法,越权审批项目;二是无设计图纸,无概(预)算,无资金来源,自行开工;三是采取“折零件”、“弥竹竿”,报批零星基建的办法搞基本建设;四是弄虚作假,挪用基建指标,搞计划外工程。在自筹基建资金审计中发现计划外工程三十一个,年投资总额七百四十二万元。长安县挪用一百五十万元的集体基建指标,修建县招待所;把一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周转指标,用于七个全民单位的自筹基建。

四、乱拉乱占资金,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审计查出,目前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多达七十余种,如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流动资金、挖潜改造专项拨款、科研事业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公路养路费、育林基金、专项工程投资、银行贷款、借款,以及用途不明的各种补助款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查出各类违纪资金近二千万元,乱拉乱占资金四千八百多万元,两项合计达六千八百多万元,占被审计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九。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自筹资金的管理,特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意见:

一、加强自筹基建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各地方、部门和单位,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纳入自筹投资计划。对年度计划的安排,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自筹基建投资计划以内,不得突破,不得以更新改造、房屋维修、零星基建等名义搞计划外自筹基建项目,擅自扩大投资规模。今后,各部门、各单位的自筹基建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认真执行审批制度,不得以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的办法代替对基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新上自筹基建项目,要根据建设年限和投资额,本着不留或少留缺口的原则,从严审批。在审批文件中,要明确规定建设规模、性质、造价及资金来源等,便于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自筹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不乱开基建口子,搞计划外基建项目。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自筹基建资金来源的审批。各级建设银行要严格监督执行自筹投资计划。任何部门和单位超出自筹投资计划范围的用款,建设银行要坚持原则,拒绝支付。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来源,不准用作自筹基建资金。其它专业银行不得向自筹基建项目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建设单位不得用银行贷款搞自筹基本建设。

医保统筹管理范文3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省级统筹

2008年我国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制,其中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类医保险种为主体,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家庭病床、铁路医保等小范围险种作为补充。随着各类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2011年我国正式进入“全民医保”时代。文章通过对目前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运行机制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指明建立医保基金省统筹运行机制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合理化建议。

1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机制的必要性

1.1医疗保险基金低统筹层次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1)统筹层次低,基金风险大。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至今,我国现已建成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基本医保的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面稳固在95%以上,与医保政策全覆盖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我国医保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大部分集中在县级,较少部分集中在地市级,只有个别大城市才实现了全市统筹。据统计,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2620个统筹单位,其中约85%是县级统筹。[1]由于医疗保险是对可能出现的疾病风险进行共同分担,在缴费金额固定的情况下,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缴纳基金的规模就越大,县级统筹相对于市级、省级统筹而言参保人数相对少,形成的基金规模和共济能力有限,一旦出现大范围的疫情灾害或意外事故,有限的医保基金安全将存在很大隐患。(2)统筹层次低,政策不统一,各类成本高。由于经济规模及发展不平衡,不同的统筹地区参保人数与缴费情况存在较大差别,基金统筹支付能力也相对悬殊。目前,各地(市)县都在国家级、省级医保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涉及的缴费基数、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医保目录等存在着地方差异,同时,不同的医保政策也带来了不同的管理方法和信息结算系统,导致信息系统、基金平台建设的重复投入,各地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的重复配备,大大增加了经济成本和人员管理成本。(3)统筹层次低,异地就医难。医保统筹层次大都在县一级,而较好的医疗资源却相对集中在上一级医院,当出现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的医疗救治时,参保人出于自身考虑,往往选择转往资源较好的上级医院治疗,只要参保人离开县级医院统筹范围,就属于异地就医,异地就医不仅仅需要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转治申请,经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还要面临在上级医院就诊时基金统筹政策的不一致,例如增加转外治理费用,降低医保统筹支付额等。如此种种都大大增加了参保人的就医难度和经济负担。(4)统筹层次低,基金使用效率低下。基金统筹层次低必然出现统筹的单元比较多,出于基金使用安全考虑,每个单元对于医保基金总额的管理目标都是“略有结余”,造成了每个单位的“小结余”聚集在一起使得医保基金总量结余过多,不能完整发挥整个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2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现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省级统筹是医保较为理想的状态,对提高财务的可持续性、省内报销简化手续和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统一报销政策,进而实现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2)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社会保险法奠定了公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平等权利,影响公平性的主要问题在分配的合理和机会的均等上。[2]医疗保险的公平可以理解为同病同治,每个参保人都能公平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要实现医疗保险的公平性,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务院部署,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研制具体实施方案。(3)优化资源配置的要求。医保基金省级统筹,有利于精简优化医保政策部门和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的组织配备,提高人力资源配置,大大节约人力成本及管理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机制的建议

2.1适当增加政府转移支付,引进商业保险

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政策的不统一,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各统筹地区依据不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以收定支”策略,如何确定合理的医保缴费标准是实现医保基金省统筹的重要前提。我们可以从省级出发,以县为单位,汇总统计最近几年每年缴费基金总额和基金支出总额,测算基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在确保基金总额安全的情况下,医保待遇尽量向高标准倾斜。建议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适当提高财政卫生支出水平,强化政府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支持力度,适当增加政府转移支付用以弥补部分贫困县市的缴费资金缺口,适时引进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合作,为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资金,同时积极探索引进其他民间资金或模式共同筹资。

2.2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

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省统筹,不仅仅要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还要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医保基金筹资缴费标准、基金支付待遇水平、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政策、医保关系的转移续接等。只有统一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实现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3建立统一的信息结算系统和信息平台

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结算系统和信息平台,实现全省联网现实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政策允许实现异地就医结算,也因为信息系统中的医保项目不匹配、信息不完善而造成参保人无法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因此,要努力建设一个先进的覆盖全省的医保信息系统作为技术支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把省、地(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财务、业务、统计、稽核等工作统一到一个平台管理,实现全省医保制度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结果统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有了全省联网系统,医保监管机构就能及时调取医保基金各类经济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监测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预警,合理控制医保费用过高、过快增长,积极引导医保基金在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更合理、更有效率地运行。

2.4积极探索多种付费方式的改革,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当前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入不敷出,基金风险增大是制约医疗保险基金实现省统筹的一个重要因素。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逐步由以往按医保项目付费的方式变革为按疾病类型付费,如单病种付费,或按总额预付制等。单病种付费模式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医疗保险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避免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总额预付制是根据一定区域内参保人数、年均接诊人数、次均接诊费用来测算年度统筹补偿控制总额,由医保经办机构定期预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对医院服务质量提出较高要求,使得医院收入不能随服务量增长而增长,只能在总额预算内控制过量医疗服务,一旦超支,就只能和医保机构共同分担,有效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2.5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

医保基金的省级统筹不是一蹴而就的,面临很多困难和风险,如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各方面利益的难以均衡、管理体制的难以适应、统筹支付基金的难以监管等。为了更好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的目标,可以先易后难,逐步过渡,先以地市为单位,开展试行,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实践之后再逐步上升至省级统筹。

参考文献:

[1]李建.推进地级统筹的五项配套措施[J].中国医疗保险,2009(10).

医保统筹管理范文4

(一)分级管理的运行体系是基金风险产生的体制因素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在原有市级、县级分别统筹的基础上提升的结果。这种统筹模式主要解决了制度层面的统筹,基金的财务管理依然实行市、县分级运行,各级经办机构的财务均对属地内基金的收支进行核算。基金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的模式,一是会弱化区县财政对其境内参保人员基金收不抵支风险的兜底责任。二是市级直接管理的基金量加大,基金风险管理的难度会加大。三是会加大赤字运行的区县对市级的依赖;有基金结余的区县,因为失去对基金结余的自由调度权,这势必影响到区县工作的积极性。容易造成地区间新的不平衡,导致区县对基金风险的自控意识降低,可能在基金收、支等环节存在政策执行不严,疏于管理等现象,容易形成基金收不抵支风险。

(二)政策标准的不完善是基金风险存在的制度因素

《社会保险法》是医保管理工作的依据,使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给付和监督经办工作都有法可依。但是,由于医保覆盖面广、参保人群多的特点决定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复杂。比如:医保征缴政策中有针对困难企业、破产倒闭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和正常参保企业的不同参保政策;医保待遇支付政策有:住院待遇结算政策、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政策,有针对境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政策、还有省内联网结算异地医院的结算政策等。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由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目标以及医疗行业的行业特点决定的,这必然会给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带来风险。

(三)财务管理能力薄弱是基金风险存在的内在因素

市级统筹后,全市医保基金财务管理都存在专业财务人员少、业务能力与财务管理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导致财务信息质量不高,无法为基金风险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持,容易形成基金风险管理漏洞。薄弱的财务管理能力已成为基金风险产生的内在因素。

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建立基金风险管理的责任分担机制

医保市级统筹前,各级经办机构作为医保基金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都能各负其责的管好自己辖区的“一亩三分地”。医保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权限上划后,基金管理中会出现“吃大锅饭、搭便车”的现象,为防止影响基金征收、使用效率,应在全市建立基金风险管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市级财务应通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区县经办机构征缴、支付的医保基金量,定期对区县基金收、支进行比对,分析基金结余情况;对未完成基金征缴任务、同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到账的区县,采取暂缓拨付其待遇支付申请资金,督促其完成相应的工作。建立基金风险管理与经办机构责任联系的机制,防范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后分级管理的风险。

(二)加强基金支付环节管理,防范医保基金分级运行的支付风险

医保基金支付环节中的风险是基金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市级统筹后,要加强支付环节的管理。一是建立覆盖全市的业务经办信息平台,真正实现医保市级统筹的政策统一、经办规范,尽可能的限制基层决策的自由裁量权,减少经办工作的随意性。避免地区间的不平衡,确保基金支付环节的公平性;二是依托信息系统,形成全市范围内所有经办业务可以追根溯源的数据库和经办资料完整保存的档案库,明确支付经办责任,真正实现医保经办的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以降低基金支付环节的风险。

(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基金财务管理水平

医保市级统筹后,市级经办机构针对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举办培训和专题讲座等活动,对区县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基金核算方法,明确界定核算范围和内容,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基金财务信息质量,为基金风险管理决策提供真实、科学的数据支持。

医保统筹管理范文5

关键词: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科研项目《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研究》(编号:JRS-2012-2033)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8日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难是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全国各统筹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为统筹单位。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这样的规定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对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劳动力流动的加快,人口在各地区之间的流动越来越频繁,异地就医现象也越来越突出。

一、我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问题产生背景

(一)异地就医的概念。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我国的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统筹地区就是同一个统筹层次所包括的所有地区。我国的医疗保险是在一定的统筹层次上统一运作的,包括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各项待遇的计发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等内容都要在这一范围内进行统一设计和管理。“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一般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申办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4)其他人员。

(二)异地就医基本情况。“异地就医”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只要是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费用支付者不是同一主体,这一问题就会发生。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全国有市县级统筹地区约2,700多个。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人员流动日益增多,异地就医人员数量也逐渐增加。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在短期内不能完全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定时间内也无法实行全国统筹,也就意味着异地就医此种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

二、河北省异地就医现状

由于提高统筹层次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有效途径,从2009年开始,河北省大力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首批确定的城市是环京津的秦皇岛、唐山、廊坊、承德4个市,2011年开始在所有设区市推开,2011年底前11个设区市全部实现了市级统筹。为了实现市级统筹,各级政府采取各种行动。为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2015年起,所有县市全部执行市级政策。

三、河北省异地就医问题解决构想及原则

(一)河北省异地就医问题解决构想。关于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构想的思路可以总结为:点-线-面。所谓“点-线-面”的发展构想,就是在解决医疗保险的异地结算问题的过程中,要先由点开始,“点”指代的是“市”,也就是各市要实现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线”由多个“点”组成,也就是说实现医保市级统筹的市与市要连接起来;“面”由无数条线组成。当越来越多的城市之间的异地就医问题得以解决,再通过相似的线与线的连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就医。

就河北省的实际而言,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的重点还是“线”的构建。虽然河北省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起步较晚,从2009年开始才大力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2011年开始在所有设区市推开,预计2015年能够达到省内所有市的市级统筹。目前有些市已经实现了市级统筹,没有实现的市也在积极行动,所以“点”的目标应该没有问题。

在统筹层次还没有得到适当提高的期间,对于异地就医问题,可以分情况采取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对于异地就医人员较集中的省市,可以采取异地就医协作机制或者在异地设立代办点这两种方法来形成“线”。目前在有些地区已经被采用了这些方法。如2010年7月,继上海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等12个城市签订相关协议后,上海市医保部门又与青海省、贵阳市两地医保部门签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协议。2010年11月,天津与海南、河北、山西、吉林、宁夏、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7省市签订了异地就医经办合作协议;二是针对异地就医人员较少的地方,则可以学习山东威海的方法,将异地就医人员医疗保险纳入居住地管理。目前,河北省应当注重医疗保险异地结算问题上的“线”的建设,建立与北京、天津等市的医疗协作关系。

京津冀探索医保同城化如果成功,可以作为一个成功的范例来推广,即对于地域相近的省市,可以采取医保同城化的方式化解异地就医问题。而对于其他一些地域比较远的省市,可以采用省市区的医保协作来解决。河北省应该在京津冀医保同城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其他省市的医疗协作问题,实现全国层“面”就医无障碍,最大限度地为河北省居民的异地就医提供方便。

(二)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问题解决的原则

1、试点先行逐渐扩大原则。在现行制度下,各地政策基础和技术条件不同,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尚有一定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先行试点,逐步提高统筹层级和标准化程度,通过异地监管委托,初步建立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区域范围内协调建立相关制度,制定相对统一的操作办法,初步形成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框架体系。

2、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异地就医行为进行分类政策,方便劳动力合理流动,抑制患者不合理选择。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对生产经营为导向的异地就医行为,不加以限制,实行与当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政策,同门槛、同比例、同限额,三个目录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就医地高于当地的,按就医地目录执行。对异地安置的可发给医疗补贴,缓解待遇差。对因为当地医疗资源不足造成的跨地区就医的,也实行当地医保政策。对患者主动要求赴外地医疗的,实行有差别的医保政策和管控措施。

3、分步进行的原则。目前,河北省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市级统筹,但是要彻底解决异地就医的问题,目标应该是全国统筹。根据河北省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经济的走势,我们可以分三步走以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全国统筹的目标。第一步(2012~2015年)实现市级统筹:统一河北省各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打破市、县级统筹区域管理的界限。河北省社会保障三级网络要全部联通,建成链接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全省医疗保险骨干网,并能通过该网络使河北省医保中心直接和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药店)相连接;第二步(2015~2018年)实现省级统筹:在基本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省级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全省医保信息网络平台,负责上传下达任务,向下负责全省医保信息的传递,向上负责与国家和其他省市医保信息的传递交流。要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主要打破省级统筹区域管理的界限,实施以异地定点联网结算为主的其他各种结算办法相结合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发文明确异地就医管理经费的列支渠道,由统筹地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对不同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第三步(2018~2020年)实现全国统筹:这个时期应统一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以 “金保工程”为载体,实现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

4、医疗保险统筹和个人账户区别对待的原则。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统筹结合的模式,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在性质、资金来源及使用上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应该区别对待。医疗保险的统筹账户资金属于公共资金,主要用于参保者的大病住院报销。异地就医行为不管是从就医的动机还是所耗费的资金来讲,都是和统筹账户紧密联结在一起的,因此,异地就医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统筹账户问题。不管是省内还是跨省的异地就医问题,都可以通过提高统筹层次来实现。个人账户部分,它是一种私有资金,参保者对其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目前受统筹层次所限,个人账户不能在统筹市区之外通用,这更多的是个技术问题。现在各地加快信息化的“金保”工程的建设,大力度宣传和发放社保“一卡通”,“十二五”期末预计全国发卡8亿张。有了社保一卡通,在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提高后,或在没有提高的情况下,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就可以便捷地进行异地就医过程中属于个人账户范畴内的结算。

四、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政策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善就地医疗环境。异地就医除了劳动力流动因素外,还有一个可能性因素就是各地医疗水平的差异,这种差异既体现在大、中、小城市之间,更体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过度向大城市、中心城市倾斜,基层医疗资源严重不足、缺医少药的情况还较普遍。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大量卫生资源流入城市和高端卫生服务领域,广大农村地区卫生人力资源的匮乏,表现为一种典型的“倒三角模式”。近70%的农村人口只拥有30%的卫生资源,而30%的城市人口拥有70%的卫生资源,城市卫生资源80%又集中在大医院。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加强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研究,找出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根源所在,研究出适合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医疗资源配置模式。同时,要强化政府责任、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增加医疗资源的供给,纵向和横向两个面改变卫生资源失衡状况。最后,要重视专业医疗服务人员的境况和投资,建立与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灵活的医疗人力资源政策体系。

(二)全面提高医保统筹层次。统筹层次低是我国医疗保险异地结算问题产生的根本制度性原因。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层次一般都很高,几乎都是国家一级的,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由于统筹地区不同所带来的异地就医问题。但我国对医疗保险政策只有原则性规定,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低,所以统筹层次特别多。各统筹层次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比例等方面有所差异。随着人口流动增加,异地就医现象越来越普遍,各统筹地区政策间的差异对异地就医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统筹层利益关系很难平衡。所以,要首先解决的是政策问题,提高医保统筹水平,在国家层面建立相对统一的医保政策,协调异地就医机制。国家需要建立全国层面的协调机构,在各统筹地区相对平衡的基础上,设定保障标准,规范报销办法,实现异地就医报销的统一标准,以减少参保人员垫付比例,减轻异地就医人员的经济压力。

(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全国异地就医协调机构。地方政府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为了让当地的医院有饭吃,当地政府不惜动用行政手段,尽量以画地为牢的方式,把异地就医设置了无数的障碍,以损害参保人利益为代价。国家层面尚没有跨部门的协调机构,没有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通行互认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标准,各地的医保报销目录、报销办法等不尽统一。因此,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情况鞭长莫及、无法实行监管;定点医院在接诊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异地就医人员时,缺少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也无法协助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身份确认、自费项目提醒等管理工作,客观造成异地就医的医保监管工作和服务工作缺位。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异地就医人员管理办法,一种做法就是借鉴欧盟的管理方式,建立全国异地就医协调机构和专家组,协调中央部门之间、各省之间和各统筹区之间的政策并研究谋划解决办法。这种方法是在现有统筹层次和管理模式下,这是目前解决异地就医管理难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需各地医保机构之间要加强联系和协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治疗时,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以委托异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代为监督管理,甚至可以直接按异地医保政策进行结算。这样不但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节约了管理资源和成本,而且简化了报销手续,缩短了报销周期,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一旦发生跨区域的违规案例,也可以通过该机构进行解决。

(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职责。异地就医的人员分布十分广泛,涉及到的人员、各级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很多,由于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各地又实行了不同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所以管理存在很多不一致、不规范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全国应建立起标准化的异地就医管理规范,主要是统一的异地就医管理规范和业务操作流程。比如,设计标准化的异地就医申请表。现在各地用于异地就医申请的表格在格式、相关项目、盖章、照片等要素方面各不相同,这样不利于人员的流动和异地就医的管理。所以在包括管理规范和业务操作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或制定统一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造成市场或政府失灵,影响效率和公平。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加大异地就医的核算和处罚力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吕学静.我国异地就医的“三个五”五大难五成因五措施.人民网,2011.11.8.

医保统筹管理范文6

一方面是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另一方面是医保基金“钱多到花不出去”,医保基金的管理正面临效率难题。

据报道,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六次年会上,有与会者指出,到2012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自1999年至今,除2010年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都在20%以上,其中2001年的结余率最高达到35%。

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若要保证效率性和公平性,医保结余率一般要控制在10%以下。我国的比例是这个限度的二倍甚至三倍多,无怪会被与会专家和从业者称为“畸高”。

养老金缺口巨大,医保结余却出现畸高,双向挤压着老百姓的生存质量和幸福指数,这就是大数据勾勒出的社会生态。在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我国当下最棘手的社会问题时,7600多亿元医保结余却处于冬眠的状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医保统筹、覆盖和流转设计上的众多硬伤。

畸高的医保结余从何而来?首要原因恐怕当属报销的比例不高、覆盖的项目和药品还相当有限。常见的就医经验是,一张数额不小的医疗收费单上,“全自费”和能报销的常常“绿肥红瘦”。特效药、新药品和一些医疗检查由个人承担,报销的部分大多是日常用药、医疗材料收费。近几年,随着提升报销比例呼声的日渐高涨,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很多地区都在不断增加报销药品种类,原因就是意识到了板蓝根式的药品并不能救人于水火。

其二,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高也是产生畸高结余的重要原因。目前的数字是,大概超过八成的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实现了地市层面的统筹,“新农合”一般还处于县级的统筹层次。这种各地条块分割的低统筹现状,使异地结算变得阻碍重重。更耐人寻味的是,医保的统筹层次和医疗资源的集中方向之间呈现出了一种相逆的姿态,即前者在基层统筹、后者则明显在向特大城市集中。

再者,医保的流转障碍,也造成了医疗保险实际覆盖率不足的问题。虽然中央部委早就出台过《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十二五”规划中也强调了做好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但微观层面的操作还是掣肘众多。两年前国家人口计生委曾有一项统计显示,我国52%的就业流动人口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从这个角度推测,医保花不出去的钱,其实集合了这个体量庞大的人群应有未有的福利。

由于统筹层次基本处于市县级别,流出地和流人地之间博弈明显。这不但减少了转移接续的现实可能性,也明白地展示出了医保基金上附着的利益诉求。单个人的转入转出带来的利益损益都能引起地方博弈,更何况是7000多亿元的“大蛋糕”?若不通过提高报销比例、统筹层次尽快将其消化掉,“挪用”和“寻租”的问题势必会随之而来。

财经评论员余丰慧认为,出路在于转变理念,管理创新,提高基金效率,提高参保人员保障水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他认为应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尽快实现城镇居民、职工与农民医保上的同等待遇,实现医保全民公平;二是尽快整合全国医保基金资源,实现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医保全国联网,建立全国医保基金“大池子”模式,使得医保基金汇集到全国一个大账户里,在全国统筹流动调度拨付。这将大大提高全国性医保基金的统筹能力、调度能力、保障能力,而且减少层层管理出现的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有利于参保人员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就医报销,有利于人口和劳动力的流动。

余丰慧表示,较大幅度提高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目前薄弱环节在于农村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上,无论是门诊、住院还是大病报销比例最高都没有超过65%的。这部分人员有提高报销比例的较大空间。

政府应该担负起医保的主要责任。日前,中国整个社会保障支山占财政预算总支出的比例仅为百分之十几,与一些发达国家尚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