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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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的意义

工程施工安全的意义范文1

我国的企业文化建设相对较差,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尤其是相关管理人员的素质较低,导致了企业管理上存在问题,没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使用的大多还是传统的施工工艺,对最新的施工技术和材料等,都没有足够的重视,如果采用这些新技术和材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程的质量,同时也能保证施工中的安全,在施工时安全的管理也因为不够重视,使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一些施工单位的制度虽然比较完善,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素质较低,对施工安全的理解只是停留在人身安全上,一些违规的操作可能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出于施工的方便等原因,依然会进行这样的违规操作,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出现了大量的施工企业,尤其是出现了很多中小型的施工企业,这些企业的建立主要是为了经济效益,很多企业甚至没有企业文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仅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同时也不利于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在施工安全的管理上,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很多不足,首先就是没有一个合理的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对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等没有具体的要求,只是对工程的整体质量有一个检验的标准,主要关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虽然一些企业出于安全管理的需要,自身通过了ISO等体系认证,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却没有严格的执行相关的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无法最大化的保证施工中的安全。

对于施工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的问题,可以采用培训等教育的方式来进行改进,在培训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强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一些工人也许会对这些理论知识没有足够的理解,无法真正的理解安全施工的意义,这就需要进行一些实践的教育,让工人知道如果自身发生了安全事故,可能会影响到身边施工人员的安全,这种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也会对自己的家人造成影响,而施工过程中采用了违规等操作,就会严重的影响工程的质量,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可能会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大型的安全事故,只有这样的教育方式才能使工人认识到安全管理的意义,同时通过教育,提高工人的施工工艺,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采用考核的制度,工人只有经过相应的考核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最大化,为了使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可以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个岗位责任制度,如果哪个地方出现了安全等问题,相应的岗位就要负责,在实际的执行时,对发生了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应该进行严格的处理,这样才能让管理人员有足够的重视,在日常的施工过程中,严格的按照安全制度和标准执行。

目前施工中采用的都是传统的材料和工艺,要想使用最新的施工材料和工艺,企业就要进行必要的投入,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这种现状,还需要引入一些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这种投入是巨大的,很多企业出于眼前利益的考虑,都没有进行安全管理上的改进,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如果企业一直进行这样落后的安全管理,就不能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必然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企业要想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对自身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目前对一些特殊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要想良好的发展,就必然要进行自身的改革,引进了最新的施工材料和工艺后,可以在日常的施工中节省成本,虽然会进行一次性的投入,但是施工工艺是可以长时间使用的,这样节省的成本就会弥补前期的投入,甚至这种施工工艺对成本的节省会大于前期的投入,通过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材料的引入,不仅会提高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中,主要是进行检查式的管理方式,在施工完成了一个阶段后,管理人员会对已经完工的地方进行质量的检测,从而发现其中存在问题的地方,然后再进行相应的改进,这样的方式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施工的质量,但是这种方式需要对已经完成的施工进行修改,在实际的执行时,不但有一定的施工难度,再施工的方式也会提高成本,针对这些现象,企业把安全管理放到施工中,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严格的执行监管,对一些容易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的治理,为了使监管的效果最大化,应该在施工中进行随机的抽查,这样才能保证施工安全管理效果达到最佳。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工程自身的质量,同时也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要想从本质上解决这种问题,首先应该从管理制度上进行完善,然后引进一些最新的施工技术和材料,最大程度上保证施工的安全,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施工安全管理研究的深入,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会越来越完善。

作者:彭超暄

工程施工安全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工程管理,施工安全,企业管理

一、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工程施工的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施工项目是事故发生的发源地。因此,我们必须对我们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是否符合项目管理的特点、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分析,从而,达到改进或更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目的。

(二)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影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对危险因素失控,必将导致事故。分析事故的原因,人、物和环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非正常行为,施工机械、物料、生产对象等生产要素都有释放和引发事故的可能性。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原因:第一是思想上简单化,依赖性,选择性。经验主义,简单的推断和马虎的工作态度。第二是施工人员的素质,操作水平,熟练程度不一致,操作水平低,操作不熟练,经验缺乏的人就会较多的出现不安全行为。第三是人的生理和心理原因,如超体能、超负荷上岗,饮酒,内心压抑,精神过度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出现信息处理故,反应迟钝而作出错误的判断,产生不安全的行为。第四是由于外界环境刺激出现行为偏差。第五是非理智行为的原因,非理智行为的产生多由于侥幸、投机、逆反、赌气等心理支配,在生产中表现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纪现象等;物的不安全状态,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误有关。物的不安全状态既反映了物的自身特性,又反映了人的素质和人的决策水平。那么,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正确判断物的具体不安全状态,控制其发展,对预防和消除事故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二、安全施工的管理措施。

认真落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和目标。针对上述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安全措施:

第一是建立各级安全领导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安全员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在各自范围内要求安全生产;制定并采取预测各个施工阶段、施工环节存在的危险源,制定危险源控制方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工作等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做到有效可控。

第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是进行人的行为的控制的重要办法和手段,项目部要根据操作的熟练程度和素质的高低安排相应的岗位,并让操作者在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后能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接受安全技能训练后能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并能自觉的坚持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在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劳动岗位。

第三是坚持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各级安全组织必须对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各方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果断的消除。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劳动条件、机械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人的工作状态等等。要通过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危险源、查事故处理,使安全管理自始自终贯穿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

第四是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必须根据操作的具体对象制定操作标准,对操作者反复训练,达到安全生产目的。在施工开始时,要把施工方案设计思想、内容与要求向操作者充分交底、反复交底,这也是安全教育的过程,同时也确定了安全技能教育的时间和目标。

第五是建立安全信息化管理和视频监控系统。在信息化系统内建立项目施工管理信息化平台,将项目安全目标计划、安全专职人员管理、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安全培训、重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风险预警管理等,通过信息化管理通技术,有效的整合安全管理资源,规范了管理流程,提高了管理效率,强化了安全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增强了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实现了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提升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特别是安全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管理,使全体员工提认识到项目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在哪些施工过程中,有效预防风险。另外,通过安全信息化视频系统,对各施工工地采用了视频监控技术,特别在安全要求高的高铁建设以及高风险施工过程中,自动采集、计算机监控技术,对危险源即时监控,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第六是正确的处理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我们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总结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情节处理责任人,要做到“四不放过”。使每个职工引以为诫,对未遂事故也要同已发事故一样对待,要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要落实到人。

第七是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奖惩制度是推行安全管理的手段,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使全体职工明确安全管理工作不是表面工作和形式,而是和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联的,从而加强在思想上对安全管理的工作的重视。

总之,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前提,作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做好动态和静态的检查安全,在尽可能的保障施工设施不受损坏的同时,努力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和生产环境,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正常的进行,使企业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工程施工安全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安全;施工工艺

中图分类号:U655.2 文献标识码:A

施工组织设计是在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指导下,从施工的全局出发,根据各种具体条件,拟定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措施,做好事前准备,使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安全与工艺,搞好平面布置图,做好节约工作,注重经济指标内容。工程造价人员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直接关系以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关涉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关涉到工程的质量。

第一,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进行技术管理的重要文件。在技术上、组织上和管理手段上论证投标书中投标报价、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三大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要约)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对工程承包中需要业主提供的条件提出要求(要约)。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与成熟,项目管理模式的根本性变化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创新。 因此施工企业在单位工程开工前要组织工程技术、材料设备、劳资定额、经济计划、工程造价等人员认真熟读图纸、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研究各项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在我国,施工过程有很大的限制主要是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场地狭小,高层建筑对基础埋置较深,施工极为复杂,多位于人流大的城市繁华地段,要做好整体规划不能破坏周围其他基础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等,所以必须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要做好施工顺序、施工技术、责任的确定,同时也要根据高层建筑施工组织管理的特点,划分多个部门分层管理,对施工设备的租赁、各类技术的培训、施工现场的合理组织。施工现场合理地部署才能更好地调配人员。高层建筑在施工的过程中对机械设备的要求比较高,所以企业要选用质量高端安全系数高的设备,减少故障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减少由于设备选择不当造成的浪费,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企业最终要以经济利益为中心,所以要做好成本控制,在施工设计合理布置的基础上,在最短的时间里高质量的完成建筑任务,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同时也要合理地配备机械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减少施工中材料的浪费,这些都要做出合理的计划,把成本降到最低。

我国的建筑市场不断地成熟需要企业不断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高层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不仅要考虑到施工的方案、施工的进度、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还要考虑到履行合同的需求,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集管理、经济、技术、合同为一体的高层建筑施工管理的规划性文件,同时也是合同履行的指导性文件以及工程结算和索赔的依据性文件。

首先要有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是企业的形象与品牌,所以要有完善的监督体系,保证现场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操作,不得掺假。其次企业也应该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中列出具体的管理组织,有利于取得施工工程的承包权,也有利于施工管理组织的内部管理,以更好地完成施工任务。最后要做好施工任务的分包,高层建筑的施工任务量较大,承包商与也主要协调好共同保证工程质量的完成。承包商必须在业主知道并允许的情况下做出声明,对施工任务承担相应责任。业主根据自己的需求必须对分包的施工任务的出场时间、验收时间做具体的说明,防止施工交接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可忽视的是做好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深度近视等人员不得从事合高处作业,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安装安全网或栏杆,在任何危险区域设立标志牌和安全网,减少不必要的损伤。架子工在搭承重脚手架时,在二排以上(含二排)应全部铺设安全笆和安全扶手栏杆,禁止从脚手架攀登上下,井架吊篮严禁乘人。当施工的时候遇到恶劣的天气时,应停止高空起重和露天作业,保证施工人员安全。高空作业,必须设有防雷装置,不准盲目施工,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堆放材料,必须在固定场所堆放稳妥,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防止坠落伤人,脚手板(片)必须两头四点扎牢,防止跷头打滑。完善的安全体系才能保证现场施工的正常进行。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安全措施具体安排明确了安全施工的管理,制定了施工技术文件,针对每个分项工程施工中可能会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可能会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预测,从而提出更好的办法与技术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时,也要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是施工中安全生产的引导性文件,在施工现场具有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与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编制和贯彻执行。

三、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

首先要做到场地的平整,保证通水、通电、通路。做好地基工作需要挖基坑、做垫层、做基础,桩基础的还要打桩。做完基础后回填,没有地下室的情况,回填土至正负零以下200--300的样子。然后做主体,主体实际上就是从基础圈梁开始,绑筋、支模、浇筑,一直到建筑物封顶。当然所有的设计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来进行。其次,在做完框架主体之后,开始每层砌墙。砌墙完了是做楼地面,一般毛胚房的话拆模后是什么样子就什么样子,不用再做一遍地面,简装房的话会帮你做一遍砂浆。防水是一个大工程,它关系到房屋的舒适度和便捷度。

防水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厕浴间防水,需要注意的是厕所的防水做完后要蓄水24小时检验,做完后做一层保护层,再蓄水检验24小时,最后才做沉箱,做面层。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防水工程的质量。施工人员在做水电管线需要注意水电管线的一些预埋管线在做主体结构的时候就已经预埋好了,在混凝土结构内部,具体预埋的时间是绑筋后,浇筑前,同时也可以做好栏杆、门窗。最后,装修设计方面主要是由专业的装修公司来做抹灰,吊顶、地面等,使得工程整体的完善。

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真正的发挥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作用,不断优化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完善建筑施工工艺。做好施工的组织设计才能更好地保证施工的顺利完成,但是它不仅仅是一张简单的工程设计图,而是关系施工是否完善的全程设计图,有的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受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只重视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忽视经济指标内容,以致在工程结算中纠纷不断,所以企业也要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完善施工工艺。

参考文献:

[1] 安静华.浅谈水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问题[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年06期; 203-204

[2] 杨建红.论施工组织设计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年04期;181-182

工程施工安全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地基 基础 端承桩 摩擦桩 静力压桩 振动沉桩 射水沉桩

    1 桩基施工的安全要求

    1.1 打混凝土预制桩的安全要求 利用桩机吊桩时,桩与桩架的垂直方向距离不应大于4m,偏吊距离不应大于2.5m:吊桩时要慢起,桩身应在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系上缆索,由人工控制使桩身稳定。吊桩前应将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要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禁止人员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插桩时,严禁手脚伸入桩与龙门架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矫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1.2 沉管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 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筑混凝土。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沉管灌注桩拔管后如有孔洞,孔口应加盖板封闭,防止事故发生。

    1.3 冲、钻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 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允许堆放重物。冲抓锥或冲孔锤操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落锤区范围内。各类成孔钻机操作时,应安放平稳,以防止钻机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2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

    2.1 一般安全要求 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果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的沙土或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40m。挖孔桩护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存在。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其他情况记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2.2 施工安全措施 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健康检查合格,经过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及其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的方法运送工作人员或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在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还应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因挤压而塌孔。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3 沉井和地下连续墙施工的安全技术

    3.1 沉井施工安全技术 沉井下沉时,在四周的影响区域内,不应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m。特殊情况需要加高时,必须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规定顺序进行。在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发生事故。沉井顶部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设施,必须架设牢固,以防坠落伤人。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道应编号,供气控制应有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的拉杆螺栓和圆钉割掉。特别是在不排水下沉时,应全部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而酿成事故。当沉井面积较大,采用不排水下沉时,在井内隔墙上应设有供潜水员通行的预留孔。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血。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的人员和设备应事前撤出。如不能撤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妥善保护。采用人工挖土机械运输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工人躲开,并发出信号,方可起吊。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通信联系。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必须严密不漏水。

    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亚粘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严禁固定在井壁、隔墙和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上升。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如由不排水下沉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应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后才允许下井作业。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在加载或卸载作业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周围应有栏杆。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

    潜水员的增、减压规定及有关职业病的防治,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沉井内外应有足够的照明,井内应采用36V低电压。沉井施工人员体检应合格,并应控制在井内作业时间。

    3.2 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的调查。挖槽开始之前,应清除地面和地下一切障碍物,做到场地平整、无积水,挖好排水沟,方能进行施工。导沟上开挖段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人员和工具杂物等坠落入泥浆内。

工程施工安全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2月16日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行业投入的加大,各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纷纷上马,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贯彻安全法规和标准,深化文明施工管理,对水利工程施工尤其迫切。影响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的原因主要有内因和外因。内在因素主要包括:施工企业或项目的组织框架及安全管理体系;企业领导者的安全管理理念及思路;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职工及民工安全素质;安全投入;安全文化建设等。外部因素也同样重要不能忽视,如法律法规的变化、社会需求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变化、施工环境的变化等。目前,社会对安全问题空前关注,水利工程行业也面临着日益加重的安全压力,外部客观条件的变化给安全投入造成了隐性影响;业主对工期缩短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导致施工生产中的不可预见性安全风险加大。

一、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水利施工行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水利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未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布置不合理、管理混乱,最终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2、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虽然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基本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域法制建设的框架,但配套的制度建设及各专门法之间的衔接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3、受环境影响较大。水利工程多涉及水库、大坝、渠道衬砌、堤防、涵闸等施工项目,受汛期和季节影响较大,必须保证雨水和冻害等因素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而以上因素均与气象有关,很难预测并准确把握,属于不可抗力范围,对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4、水利工程往往施工战线较长。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施工班组类型较多,相互之间联系很不方便,整个施工项目安全管理难度大。

5、工艺落后、防护设施不够齐全。水利工程施工中,当前使用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工艺较为落后,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

6、水利工程施工人员普遍文化层次较低。当前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的知识水平、安全意识等,还无法很快适应水利行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不了解水利工程的建设规程,普遍未经过基本培训和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应变能力较弱,为自己和他人增加了安全隐患。

二、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策略

1、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防。首先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之前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情节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促使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变成我要安全的心态,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一票否决的制度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3、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前期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指导全局、统筹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组织、技术、经济文件,是施工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保证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地连续施工,从而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安全生产任务的前提。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控。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是过程性的,管理的时间长、跨度大、涉及面广,同时也是考验安全管理是否有效的主要阶段。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中,既要统筹兼顾,不留死角,又应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既要重视施工高峰期的施工安全,又必须注意其他施工期间各个安全环节;既要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又要全面抓好一般工序施工的安全要求;既要抓好关键部位施工对象的施工安全,又应保证全部施工对象的安全生产。

三、结语

安全生产是一项重大、艰巨、长期、复杂的工作,通过多年施工实践,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环境都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而要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治久安,既需要每个施工企业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整体配合,也需要全体职工共同自觉的努力;既需要科学有效的控管手段,也需要每个人脚踏实地、艰苦细致地工作;既要严厉治安,又应充满爱心,要以人为本,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实现水利企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主要参考文献:

[1]范建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J].陕西建筑,2007.2.

[2]赵忠.浅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2005.1.

工程施工安全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城市街区;城市人行道;公共安全

目前,人们对城市人行道发挥的公共安全功能重视度不够,街区的治安管理也多数依赖传统的模式,而发挥人行道自身的安全自治化活力不够,街区居民参与安全管理程度不高,街道安全管理环境也急需优化。

一、城市人行道的公共安全功能

传统上城市公共安全的提供是来自国家,而公共安全建设也因缺少市民的参与而减少了其公共性。正如亚里士多德在论述以何种方式建立城邦时所提到的人们对公共事物与私人事物的不同态度问题时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1]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事物的普遍联系性,不仅自己和他人有着密切联系,个人和环境也相互影响,单纯在乎“私人事物”是远远不够的,越是公共的,越是私人的。

人们在城市人行道行走或是驻足,总会有是否“安全”的顾虑。因为如果该街区或是人行道是“安全”的,就不会考虑是否安全的问题了。人不是被动的安全受益者,也不是无助危险的受害者。而一个城市街区的基本安全原则是人们在人行道上身处陌生人之间必须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受潜意识感觉到陌生人的威胁。因此,城市的人行道必须具有而又实际具有城市公共安全的功能。

二、城市人行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其原因

(一)城市人行道安全活力不高

维护城市安全是警察的责任,但是城市的公共安全不应该单是主要由警察来维持。而且,目前街道的警力不足这一现实状况,更加凸显出街道安全活力不高的问题。城市的公共安全主要应该是由一个相互联动、非正式的网络来维持——一个有着自觉的抑止手段和标准的网络,它由人们自行产生,也由其强制执行,这就是城市街区自己的安全活力,它可以依靠街区人行道的安全功能发挥出来。而目前大部分的街区既没有一个自制网络来抑止不安全事故,又没有完全依靠发挥人行道的安全功能,使街区自身在街区公共安全上无所作为,致使安全活力不高。

(二)街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

城市街区管理离不开居民参与,没有居民参与,街区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缺乏居民参与是当前中国城市街区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在“街道办”和居委会的全面管束下,居民一方面缺少参与街区事务决策和管理的途径;另一方面他们早已习惯于事先有事直接找政府,寻求政府的帮助,等待政府的安排,因而缺乏参与街区活动的积极性。至于街区的人行道,除了主要发挥其行走功能外,居民们几乎忽略它的公共安全功能。多数人没有形成一定的观念和意识,对街区的陌生人或者是异常行为和现象缺乏警惕,行走在人行道时也缺乏交流,哪怕是眼神的交流,这样,人行道没有充分发挥出保障街区的有序和稳定的功能,居民也就不能以人行道为纽带增进居民的归属感。

(三)人行道周边的安全环境急需优化

1982年,美国犯罪学家乔治·凯令和詹姆斯·威尔逊在《太平洋月刊》上发表了《警察与社区安全:破窗》一文,他们首次使用“破窗”一词,并系统的阐述了“破窗理论”[2]。“破窗”(brokenwindows)是一种比喻,指的是街区中出现的扰乱公共秩序、轻微犯罪等现象就像未被修理的窗户,给人造成街区治安无人关心的印象,如果任其发展,将导致更为严重的犯罪。破窗理论说明街区治安管理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消除潜在的治安隐患。但是,中国街区治安管理的外部环境并不理想,单从人行道这一点就表现出:(1)亮灯工程不够。不少街区不仅很多人行道两侧没有路灯,而且许多居民楼道也没有感应灯。黑暗不仅会给预谋违法犯罪,破坏公共安全的人提供可趁之机,也给行人、治安巡逻人员带来诸多不便,增加了街区治安隐患。(2)街区环境净化、美化不够。许多人行道旁的街心公园都已经废弃,无人管理;或者成为流浪者和乞讨者的露宿地。这不仅影响街区的美观有序,而且也可能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窝藏地点。

三、解决街区公共安全问题的措施

(一)激发街区自治化活力

加强城市街区的公共安全建设关键是依靠街区自身,激发其活力,加强其自治化程度。其途径很多,比如可以通过推动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来实现。民间社会组织是街区建设的主体之一,也是街区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4]。如何培育和管理民间社会组织,是激发街区自身活力的主要内容。一方面要扶持、引导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但更关键的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自我监督管理制度。

由于街区居民共享着地理位置,穿插交汇的人行道使他们在空间上相互联系,日常行动和生活,更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的街区。因此,城市街区在自治方面还应当具备一个功能,就是当街区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必须及时地找到有效途径,将街道的意见反映到上级主管机关,这也能促使将反映民生的意见变成城市的政策。

(二)增强街区居民的归属感

一个成熟的街区,不仅要具有界限明确、相对稳定的地域和并存互动关系的人口群体以及街区成员共同生活所需要的公共设置,而且更要具有一定的街区管理水平和街区居民的认同感[3]。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但必须存在对彼此的公共责任感,这一责任感源于对街区的归属感、认同感。街区居民对街区有没有亲切感、归属感、自豪感、荣誉感等感情,是一个街区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在对街区公共安全的管理时,可以通过不间断的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街区违法案件的发生,营造街区良好的治安环境;通过端正街区民警的执法思想,树立为民服务的意思,建立了良好的警民关系,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实践证明,实施街区治安管理,不仅可以建立融洽的警民关系,增强街区居民的归属感,而且也可以为街区的发展提供保障作用。这样,居民将把作为公共产品的街道视为自己的家,将街区视为自己的家,无疑将促进整个社区的和谐发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

(三)树立居民自觉监管意识

激发街区自身活力,增强街区居民的认同感后,必须树立起自觉监管意识,或者说是自觉树立起自我监管意识。一个有活力的街道不仅有行人,也有观看者,人行道上的行人不仅在行走,同时也在对公共安全实行监管,街区的居民更是主要的监管者。这些行人和居民就成为监管街道安全的有效的人力资源,而要成为有效的,则必须有种自觉的监管意识。否则,即使有再多的监管者去监管公共安全,在灯火通明的火车站也会有骇人的犯罪发生。培养自觉监管意识的主体则主要是临街的居民和人行道边的店主。

老城市貌似缺乏秩序,其背后神秘的秩序、安全和自由,其实质就是城市相互关联的人行道的用途,为它带来一个又一个驻足的目光,正式这种驻足的目光构成了城市人行道上的安全监视系统。因此,街区的居民应当起到榜样作用,树立起自觉监管意识,由此来带动街道上的行人,在人行道上发生众多微不足道的公共接触,由这些行为构成城市街道上的信任,它来源于迎面走过时的眼神停留,排队等号付款,对有伤病的路人表示同情。而这种信任的培养不能依靠机构来进行。在街区范围内平常的公开的接触所有的事都是个人自己去做,并非强迫,其总和是人们对公共身份的一种感知,是公共尊重和信任的一张网络,是在个人或街区需要时能作出贡献的一种资源,这些都是自愿形成。而缺少这样的信任对城市的街道公共安全是相当不利的。如果街区居民树立起自觉的监管意识,那么街道上的每个人都有一种关注街道的潜意识,尤其在关键的时刻,那么城市的公共安全程度将大幅提高。

(四)充分利用街心公园提高城市公共安全

充分利用街心公园提高城市人行道的公共安全,是建设城市街区公共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主要问题就是街心公园的规划。无论该街区公园是成为流浪、乞讨者的聚集点,或是废弃品堆放的地点,还是犯罪发生点,也可能是街区居民游憩点、路人交流点、风景点,建立公园的目的都是为了将人聚集在一起,而不是建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方。而将人群聚集起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城市公共安全度。一个熟悉的道理:一条经常使用的街道相对安全,一条废弃的街道很可能不安全。不安全问题并不能通过分散人群、降低稠密度、用郊区的特征来取代城市特征。所以,要充分利用街心公园的特点,将聚集起来的人群成为自觉监管城市公共安全的人力资源,以此来保障人行道这一公共产品的公共安全,从而保障整个街区和城市的秩序和安定。

四、结语

城市人行道对街区的公共安全有着较大影响,是研究城市公共安全重要的一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尤其是城市人行道公共安全问题会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一些传统的街道和街区治安管理模式会逐渐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会逐步解决,那么必然会出现新的问题,尤其是城市交界的“真空带”的公共安全问题会日益凸显,所以必须根据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解决对策作出适时的调整与完善。总而言之,研究城市人行道对街区公共安全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48.

[2]MutumaRuteere,Marie一EmmanuellePommerolle.DemocratizingSecurityRepressionTheambiguitiesofcommunitypolicingin

Kenya[J].Africanaffairs,2003,(10).

[3]俞雷.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战略[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4]郁建兴.中国民间组织的兴起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转型[J].人文杂志,2003,(4).

[5]金国华.关于社会治理的几点思考[J].政治与法律,2003,(2).

[6]浦兴祖.特大城市城区管理体制的改革走向——兼谈“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之提法[J].政治学研究,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