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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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范文1

 

1 浙江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概述

 

中小微企业是指除大型企业外其它类型企业的总称,具有涉及面广、数量多的特点,对于解决就业、经济增长等问题负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中小微型科技创新型企业数量大、密集度高,各地级市经济大多形成“一乡一品”的经济形态,这也奠定了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大省的地位,大约98%的企业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相对于大企业以及上市公司,中小微企业在资金、人力、财税等方面都不具备优势,市场经济的波动发展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冲击很大。

 

根据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态势,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最大的桎梏是金融方面。在现有的银行体系中,中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体能够得到的资金支持是十分有限的。为了解决筹融资等金融问题,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都依据相应的情况,颁布了相关的条例使得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等问题更加地便捷化和有效化。例如2014年中央各部门以及浙江省各相关部门连续颁布多项文件,如《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指导意见》(〔2014〕39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以及浙江省《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等等,这些措施的颁布都是各级政府为了中小微企业能够更好地解决金融问题。

 

浙江省各级政府每年颁布的金融扶持政策种类多、涉及面广,但是政府的相关金融扶持政策,能否切实解决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能提高政策实用度,更能对浙江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 浙江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感知评估调查样本说明

 

针对检验各级政府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能否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评估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对于政府金融扶持政策的认同感以及感知情况等需要。我们对浙江省11个地级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的共1885964家(截止2015年1季度)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根据多元分析下的分层抽样以及在1:3000的最优比例下,得出1262份的总样本数量以及各地级市的分样本数量;实际共调查浙江省11个地级市共600家企业,共发放问卷1300余份。在进行抽样调查以及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数据采用了统计分析,对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对于金融政策的感知评估的多项因素进行了定性以及定量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查中,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和种类以及企业的管理阶层分布均匀,企业选择上三大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均有涉及;在调查者处于公司的管理层次方面,基层员工、中层以及高层领导比例均匀,能够从不同角度阐释对扶持政策的理解。本次调查面向的范围比较广泛,问卷代表性强,设计人群能够较好的反应实际情况。

 

3 浙江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感知评估

 

3.1 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基本感知

 

3.1.1 政策重要性感知

 

可以直观表明出政府金融扶持政策的积极意义,大部分(56.1%)的企业者表示政府的金融扶持政策较为重要,能够缓解企业所遇到的金融问题,较好地扶持了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在5分法评价中,积极度均值为2.81,即被调查企业人员普遍认为政府的金融扶持政策对于中小微企业有积极作用。

 

3.1.2 预期效果感知

 

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效应

 

在问卷调查过程中,“政府对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是否能较好的达到预期目标”这一问题,感知为一般(43.58%)、较好以及上(48.02%)的被访问企业人员共计占比达92.5%,即绝大部分企业人员认为政府所出台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有一定的政策效应,能够较好程度地缓解金融问题。

 

3.1.3 配套设施连贯性感知

 

政府出台的金融扶持政策也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贷款政策,就需要银行的支持,需要一系列审核、批准、下放贷款等过程,所以配套设施的连贯性程度和完善程度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扶持政策的开展和施行。在调查中发现只有极少部分企业认为政府的配套设施存在较差的现象。即被调查人群在政策连贯性方面,总体上呈满意态势。

 

3.1.4 宣传力度情况

 

中小微企业种类复杂,涉及面广、数量多,政府对于政策的宣传力度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政策的实行。在分析中,我们采用5分法,由1至5分别表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层次。在数据分析时,我们可以发现该调查的均值为3.28,即为在一般和较差之间,简单来说即较多企业人员认为政府对于政策的宣传不够及时到位。且如图3所示,相关调查者对于金融政策的了解程度也不容乐观,不太了解(31.93%)及以下(9.75%)的人员数共计占到了总人数的41.68%。部分专业名词太过晦涩,对于那些未经过系统学习的企业者来说不方便理解。且调查人员在列举相关政策种类如金融债券政策和二板市场政策时鲜有人知。说明政策的主客体的信息没有充分匹配,不了解政策也就表明政策的实用性较差。

 

3.1.5 信息公开情况感知

 

 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公开性

 

信息公开指的是政府公开对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扶持政策力度以及方式手段上等信息的公开。不仅有助于政府廉洁工作的开展也有助于企业主进行监督和进一步了解政策内容。在此次调研中,认为政府公开信息做的一般(39.46%)、较好(44.74%)及以上(4.52%)的企业人员所占比例达到88.72%,绝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企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成效良好。且在5分法的评价中,分数到达2.59分,说明企业主及企业工作人员对于政府公开信息表示信任和支持。

 

3.2 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需求分析

 

3.2.1 中小微企业所需的外部环境

 

中小微企业所需外部环境

 

在经济竞争中,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还有外部环境,例如信息的畅通度、行业的公平程度都会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调查中“政府宏观指导和支持”占比最大(28.59%),“完善的政策法规”的占比也达到19.76%,即被调查企业人员希望政府对经济进行调控,通过颁布文件和完善政策法规等措施来解决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发展。

 

3.2.2 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发展问题

 

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多样的,比如资金缺乏、市场需求等。不同的问题会引导政府扶持政策方向的改变,在调查中可以看到“资金缺乏”这一问题所占比例是21.79%,在序列中排在第二位;第一位是“人才不足”,约占25.5%;第三位是市场需求不足,所占比例为19.5%。由此可见,企业对于资金的要求非常迫切,政府金融政策必要性极强,中小微企业在资金扶持上的需求十分强烈。金融政策中应多偏向于扩大市场需求、提供补助或是投资资金。

 

3.2.3 中小微企业所需的金融扶持

 

中小微企业所需金融扶持

 

资金作为企业的“血液”,为企业发展提供活力,但在现阶段融资成为了阻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被询问者中表示需要“增加融资渠道和提供临时周转资金”的人数较多(占比49.1%)是近一半的比例,可见需求的强烈程度。其它项金融政策如“提供临时周转资金”,“国家银行对中小企业开放贷款”所占的比例也非常大。上三项政策都是关于直接融资的政策诉求,也间接表明融资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4 对策与建议

 

在对数据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发现了扶持政策在实际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4.1 对“政府智囊团”的建议

 

4.1.1 宣传力度、角度、方式的改进

 

由数据分析第二部分“扶持政策的基本感知”第三小点“宣传力度”的分析结果可知政府对于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近半数调查者对于扶持政策表示不了解或者不太了解,对于一些专有名词甚至从未听过,所以政府首要的就是要加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以更好地惠及多方企业。

 

4.1.2 颁布政策类型的改进

 

在实地问卷调研过程中,经过与被调查的交谈以及查阅的文献,发现政府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有效性集中在信息技术产业,而对于其它产业的扶持有效性不高。所以政府在出台扶持政策时,需要考虑到扶持政策对于各种企业的针对性,有的放矢,根据不同企业规模和性质,出台不同的政策。

 

4.1.3 深化金融创新改革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各类P2P融资模式应运而生,所以政府应该借助这个金融创新的黄金期,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从根本上拓宽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的途径。但也要加强对各类P2P融资平台的管控力度,杜绝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产生。

 

4.2 给中小微企业自身建议

 

4.2.1 更加积极地寻求政策援助

 

在问卷调查过程中,调查员很明显的感受得出企业主以及金融财政主管对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的陌生。受力是相互的,这种现状产生的原因也是相互的,既有政府组织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也有企业信息人员信息收集不完全的因素存在。因此企业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收集政府的扶持政策,以寻求更好的政策援助。

 

4.2.2 反“反馈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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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截至年底,我国各类注册的中小企业有970万户,另有个体工商户2917万户。中小企业数占全国企业数99%以上。如果对绝大多数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是不大可能的。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对各类企业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因此,今后一方面逐步消除各类企业主体的税收差别待遇,另一方面对处于相对弱势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给予必要的税收政策支持,主要对象集中在特定的小企业,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广大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领域如一些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劳动就业等。目前给予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有: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不超过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和不超过年末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准备金,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项政策执行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3、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4、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年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5、增值税改革下调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和认定标准。从今年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对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予以全额抵扣;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原工业和商业6%和4%一律下调至3%,并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工业企业由年应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下下调至50万元以下,商业企业由180万元以下下调至80万元以下。

6、对全国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其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这项政策执行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二、研究和完善进一步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研究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

1、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今年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增速略快于城镇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所占比重。所以,当前民间投资问题更主要的是放开准入领域。要加快制定促进民间投资的办法,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保险、文教卫生等领域,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2、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为着重解决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成本较高问题,可研究对小企业发放贷款予以一定的税收扶持政策。目前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划分是,单笔贷款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视同小企业,这种划分不太适合税收管理。有关部门要对小企业的划分作进一步的界定,有目标明确了,政策支持才能到位。但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领域的小企业,不宜给予政策扶持。

(二)进一步减轻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

1、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税收扶持政策。金融危机期间,小企业困难更大,需要采取解困措施。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财税部门发文规定,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择机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工商部门统计,我国个体工商户有3000万户,税务部门统计个体工商户纳税登记户约1500万户,适当提高起征点可减轻他们的负担。

(三)实行就业税收扶持政策

现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对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8000元扣减当前应纳税款。这项政策到今年年底为止。下一步,要研究不分特殊群体,凡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就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就业困难人员有可能扩大到大学生、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中,增加了受惠群体,更加体现就业公平,同时可鼓励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广泛吸纳劳动力,扩大就业。

(四)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享受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和促进节能环保,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广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可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享受。

1、鼓励企业享受高新技术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享受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这项政策对企业不分区内外、不分内外资、不分大小,只要符合认定条件就能享受,关键是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

二是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软件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对软件、集成电路获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三是对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享受相当于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对先进服务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2、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转让的税收政策。现行有关税法规定,对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50%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可减免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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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相比于大型企业更加具有活力,是市场经济得以繁荣昌盛的动力源泉。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缓解将有助于中小企业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进而促进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对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健康长久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深刻的意义。对金融发展模式的转变,金融运行秩序的规范,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推动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分析:基于财税视角

2.1财政补贴政策方面

尽管我国目前采用的财政支持政策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但还存在以下四个现实问题:第一,财政扶持政策的资金规模与融资需求不平衡,导致了扶持范围和扶持对象的局限性。政府的财政扶持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与中小企业不断扩大的融资需求相比显得杯水车薪。第二,当前的财政扶持政策缺少长效性和连续性,缺少足够的法律支撑。财政补助项目以一些临时性政策文件居多,在可持续性和具体操作等方面有着诸多不足。第三,缺少财政支持信息的有力渠道。由于渠道的缺乏和不畅通,造成信息的阻塞,很多中小企业尽管符合条件却因不能及时的获取并理解相关的政策和信息,错过了相关财政支持和补贴。第四,缺乏对政府财政支持资金发放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加了道德风险和权力寻租等问题出现的可能性。

2.2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客观上来讲,主要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优惠税率仍旧偏高。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则采用20%的税率,优惠额度仅有20%,相比之下,国际上不少国家的优惠幅度能达到50%以上。其次,优惠范围较小。目前企业所得税以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为主,由于大部分中小型微利企业无法提供准确全面的会计资料和有效的核算,许多企业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优惠政策的实际意义。

3政府的财税扶持对策

3.1建设财政支持体系

第一,直接财政拨款设立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扶持发展专项基金直接给市场前景广阔且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市场前景较好的建设和生产项目给予适当贴息,提供风险投资资金给那些有巨大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同时,还可以建立外部机制,吸引社会风险投资资金向这些企业流动。第二,给予中小企业财政补贴,鼓励其发展。通过划拨专款等方式,对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相契合和能够实现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建中小型企业直接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其进一步加大再投资力度,不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通过政府采购扶持制度对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进行支撑。政府可以将一部分采购订单直接交由中小企业生产完成,同时,也可以明确规定订单中的一些细节,即由有能力的中小企业完成大型企业中部分零配件或产品的生产加工。

3.2建设税收支持体系

第一,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企业所得税可以实行多档低税率的超额累计税率,同时保留针对中小企业的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就业、高新技术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进行改革,降低中小企业享受一般纳税人税收待遇门槛;同时加大对失业人员、伤残人士和大学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创办的小微型企业,以及吸纳上述弱势人群就业的企业的税收优惠。第二,优化税收征管环境,提高税收服务水平。税务机关应去除官僚作风,树立服务意识,实实在在对中小企业健全会计财务管理制度以支撑;各级各地税务机关要从地方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先进的技术,不断实行纳税方式的创新,强力推进税收征管的电子化进程,持续降低纳税成本,可以对辖区内五年以上无不良税务记录的中小企业实行简化的税务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缩短企业申报税务的时间;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税务机构的支撑力度,积极推行税务制度,可以鼓励相关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合理避税和税收筹划,这不仅能有效减少纳税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产生的失误,同时也能够有效的减轻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

4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应该加强控制筛选标准,严格优惠政策扶持对象的筛选。政府必须对财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作出严格、明确、详细的界定,竭力确保政策的匹配性,坚决防止政府资源的滥用,切实保障真正需要支持的中小企业能够顺利得到财税扶持,确保政府支付的财税支持成本真正的落到实处。其次,选择财税扶持对象要切实体现政策的导向性。政府鼓励新能源、高新技术、低碳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应加大对新兴产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同时还应该注意财税支持政策的地域性和层次性,面面俱到,细化财税支持政策,不能以点盖面,以面盖全,要充分考虑到地区、产业及行业的差异,根据其具体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全面满足中小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坚决不搞一刀切。最后,对财税支持政策的监督评价体系进行完善。健全的监督评价体系可以有效降低道德风险和权利寻租等问题的发生,而且使政策具备一定的柔韧性和灵活性,对相关的法规能够适时修订,与时俱进,确保财税支持政策兼具合理性和科学性。

5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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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遇

经济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契机。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被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许多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为许多中小企业孕育着新机遇。新常态下许多企业在倒逼机制的作用下催生了转型升级的机会,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各种利好扶持政策下,获得了加快发展的机会。在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许多基于高新技术的第三产业获得了跨越式发展的机会。此外,我国城镇化的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崛起的强大带动力、“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发展、中国企业“走出去”、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国际经济形势逐渐好转的迹象,中小企业的税费不断降低及扶持政策不断的出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我国企业面临的出口环境在好转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在新常态下面临的新的机遇。而且,国家鼓励创业的政策不断出台,掀起了创业的热潮,特别是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导向,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二)挑战

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速趋缓,这样区域之间、不同产业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会产生同质、资源重复配置的问题。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头号难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依然有待加强,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不强,在全球的竞争优势不足。中小企业依然缺乏适应经济新常态的人才。相比国有企业,中小企业面临着政策歧视、市场歧视、管理体制不合理、支持其发展成长的各项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优化。

二、当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已有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税政策,对激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发展,创造就业岗位,驱动其技术研发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依然存在着一些方面有待完善。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财税政策支持手段单一、立法层次低、各种工具配合协同作用不足;(2)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激励不足;(3)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财税政策力度有待加强;(4)支持中小企业人才吸收与培养的财税政策有待加强。(5)对中小企业减税、免税的力度有待加强。(6)有关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的财税激励政策有待加强。

三、经济新常态下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财税法律体系

我国应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强针对中小企业的立法建设,建设体系完整的财税法律体系。提高立法层次,颁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完善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其中。修改充实现有的针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法律。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与绩效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比如专门用于人才培养,用于技术研发创新等。加大各项财政补贴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这样能极大地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发展。与此同时,应优化财政补贴扶持中小企业的支出结构,财政补贴应优先向中西部、老少边穷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在其使用领域方面,应优先用于技术研发创新、低碳绿色发展等方面。财政自己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绩效应进一步加强监管与提高。

(三)完善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

财税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应进一步加强。加大财政直接投入用于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研发创新应加大优惠幅度与惠及面,比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享受低税率,可考虑放宽条件,扩大中小企业的受益面;对科技研发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可考虑增加扣除比例。对中小企业吸纳科技人才、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产学研结合等可考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减免税。比如:对中小企业用于研发创新等设备投资,可考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3—5年内按设备投资成本一定比例税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中小企业实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实行满足一定条件免征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

(四)完善促进中小企业投融资的财税政策

中小企业由于其具有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一直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政府应加大财税扶持政策引导,多方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介入中小企业,对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更大力度的财税扶持政策。可考虑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资基金。进一步健全激励中小企业投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比如,对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考虑符合一定条件,给予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之后);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或再担保(符合一定的条件时),给予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之后)。此外,对激励中小企业投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比如,可考虑个人投资者从被投资的中小企业获得股息和红利可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对中小企业(符合一定的较宽松条件)实行鼓励投资与再投资的退税优惠政策。

(五)财税政策应加大对中小企业人才培养与吸纳的扶持力度

我国对中小企业人才培养与吸收方面的财税激励政策还较欠缺,不利于中小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发展。比如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中小企业可考虑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与税收优惠幅度。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一些优惠措施,激励中小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允许中小企业(符合一定条件)高于一般企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从税前扣除,对该产业的企业直接用于教育科研的公益性捐助或大学设立中小企业人才奖学金的费用,允许税前全额扣除。有关中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考虑从如下方面完善:扩大中小企业对个人获得的省(部)及以上颁发的教育、科学、技术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中小企业科技人员以科技入股所获得的股权收益,减免企业个人企业所得税等等。

(六)财税政策应加大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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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

1.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20世纪30年代末日本各地区陆续成立了信用保证协会,在1953年,日本正式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后期日本政府又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株式会社日本政策金融公库法》等。日本信用担保体系是由“信用担保”与“信用保险”组成的双重信用担保体系,其中承担信用担保功能的是信用保证协会,而承担信用保险功能的是日本政策金融公库。日本的信用保证协会与日本政策金融公库都属于公共法人,而非私营企业。信用保证协会在全国设有52个分支,为各地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保证。

在日本,对于申请担保贷款的个案由日本信用保证协会担保融资额的80%,由金融机构分担20%,通过共担风险,可防止金融机构为降低自身风险而出现的恶意风险转嫁,以及“搭便车”获取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溢价收益的情况。信用保证协会担保的金额中70%-90%由日本政策金融公库承保。当信用保证协会发生代偿后,可以得到日本政策金融公库70%-90%的保险金补偿,而剩余的10%-30%由日本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以国家补助金方式对信用保证协会予以补偿。通过信用保险制度,降低了信用保证机构的担保风险,提高了信用保证协会的抗风险能力。

2.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

美国于1953年成立了美国小企业局(SBA),专门执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其属于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美国小企业局的成立也标志着美国信用担保体系的最初建立,其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经过60余年的发展,至今小企业局在全美有2000多个分支机构。小企业局的宗旨是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贷款、贷款担保、经营管理咨询等业务,通过小企业局的担保,把小企业和金融市场联系了起来,解决了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美国小企业局的基金及经费来源主要由联邦和州财政分担。在贷款担保过程中,由联邦政府制定小企业担保贷款计划,计划对基金的用途、贷款条件、担保金额和费用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小企业局则负责管理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小企业局除向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外,还为中小企业提供理财、技术、咨询、人才服务等各项配套服务,在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同时,也了解了企业的更多信息,降低了代偿风险损失,达到“双赢”效果。

3.法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

法国国家投资银行(BPIFrance),作为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创建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手段包括担保、投资、补助3种。法国国家投资银行接受政府委托,管理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规模50多亿欧元),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收取0.6%的保费。法国国家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针对企业融资额的担保风险分担比例为6:4。2012年法国国家投资银行共为7.2万个中小企业提供320亿元贷款担保服务。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

1.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自1998年开始试点,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由试点初期的以财政出资为主,向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导、民营担保为主体的格局转变。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加强对担保机构及担保资金管理的规范整顿,我国陆续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2.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持政策

我国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扶持政策主要通过税收优惠与专项资金扶持两方面。税收优惠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2001年起,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二是自2008年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一定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及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税前扣除。专项资金扶持表现在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经审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专项资金扶持。资金主要通过资本金补充、业务补助、保费补贴和损失补偿等方式实现,以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增强能力、扩大规模、降低保费标准。除国家担保资金支持外,各省市在财政预算中也专门安排了省级担保资金,支持方式主要有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投入等方式,但一般规定国家担保资金与省担保资金不可同时享受。

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范文6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结构调整、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我国中小企业已进入增长发展阶段,如何改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近年来,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筹划推出中小创业板、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财政支持担保机构建设、采取了差别利率、两免三减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实际当中往往无法实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不足的问题。

2.金融体系不健全

(1) 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2)国有银行惜贷严重。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数量多,规模小,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导致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及违约率均高于一般企业的平均水平。 而作为银监会评价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是不良率的高低。致使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更加谨慎,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的增加,贷款更是难上加难。(3)缺乏健全的直接融资渠道。虽然中小企业创业板早在筹划之中,却迟迟没有推出,而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证券交易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尚未列上议事日程。这类小型资本市场的缺乏,使中小企业失去了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4)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发展担保业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定促进作用,但目前政策性担保机构少,多数民营担保机构没有得到财政支持。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由于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苛刻条件,使较多的中小企业难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

3.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底子薄,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小,基础比较差,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经营风险大,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2)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据调查,我国有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低,缺乏管理知识,治理混乱,多头开户,多头贷款,财务报告不真实,通常是上报主管部门一套,税务部门一套,银行的又是一套,常常令专门搞企业财务的信贷员也难识“庐山真面目”,增加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风险。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的的作用

中小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融资难,因而需要政府适当的扶持。

(1)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应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中小企业贷款的法律或规定,通过立法为解决融资难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2)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优化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3)完善我国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门主要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2.完善信用担保机制

(1)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抵押制度,加强抵押物市场建设。(2)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和条件,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从而可以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制。担保信用制度的建立,将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规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但为了防范信用担保风险,应强化信用评估机制,一方面应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约束;另一方面应对中小企业进行约束,可以建立中小企业资信档案,对中小企业的经营、资本、质量、完税、个人行为进行追踪分析。

3.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1)完善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主要用于高新技术领域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当前的重点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引导作用,在整顿现有风险投资公司和发行科技投资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其经营范围,规范其经营行为,以加快建立风险投资的制度规范。(2)发展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有限制条件少、融资风险小、保持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和资金的安全性、节税效应等优点。(3) 改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应理顺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放松规模的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的信用评级制度,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

4.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素质

中小企业要想得到银行和社会的支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实践中做到: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消除中小企业投资者独断专行的弊端,降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2)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做假账,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3)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建立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构筑信用体系,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企业还款的信誉程度,解决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利益难以保障等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玮: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J].2008(3)

[2]陈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五点建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