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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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范文1

【关键词】涉外建筑工程 质量与安全生产 管理措施

一、 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了解所在国家的体制和文化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是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全员质量与安全意识,才能真正做到建筑工程质量优良和确保安全生产,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国家声誉。对所在国的体制和文化不够了解让中国企业吃了不少亏。如在安哥拉的一家中资企业由于施工组织不够紧凑,开工前招收了大量工人,后来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人员过剩,所以就辞退了几名员工。但根据该国法律,企业无法随意解雇员工,并要支付至少半年的工资,因此造成企业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企业的信誉。

紧跟国内质量与安全工作形势,结合国际工程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质量与安全意识教育活动,传播中国文化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学习并熟悉所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先进的技术、质量管理经验。不仅能提高全体参建员工的质量与安全意识,而且可以看到自身的不足,才能激起不断提高安全与质量意识的决心,增强维护企业信誉和国家声誉的信心。

二、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

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尽快改变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状况,就必须建立健全严密、完整、有序的管理体系。不能照搬照套固定在一种死的机构框架下,而应该根据工程实际和所处的外部社会环境建立适应环境与工程需要的管理模式。

①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以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为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以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作为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如安全质量部) ,使得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同时避免责任推诿。

②由专门管理机构( 如安全质量部) 借鉴以往经验教训,必要时也可邀请当地质量和安全方面的专家,结合所处国家相关制度拟定并不断完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准则,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管理计划,从而形成严密、有序地管理网络体系,使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并相对处于受控状态。

三、 规范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①制度的执行需要明确的程序。在明确目标的制度下,确立一定的管理程序至关重要,否则将是一般散沙,而且易形成多头管理和没有责任的现状。只有在有序地管理和明确目标的制度约束下,才能规范质量与安全的管理,真正做到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②建立各部门、各级人员质量与安全责任制的必要性。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实施单位各部门、各环节、各项工作质量的综合反应,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保证工作的中心就是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所以,建立各部门、各级人员的质量与安全责任制是十分必要的。责任制要明确目标,职责分明,权责一致,避免互相推诿,贻误或影响质量与安全保证工作。

③文化的差异是所有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在充分了解当地文化的基础上制定双方认可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才能有效地规范双方的行为,为互信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建立良好的基础。

四、提高人员自身素养

①提高参建员工自身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工程建设中各级人员的工作质量水平和完善程度,都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工程质量,所以在涉外工程建设中,尤其要以人为核心,在组织国内上场人员时应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严格控制人员素质;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控制人的行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组织专业技能学习,充分发挥所有参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②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安全自我保护和防御意识。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宰,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和了解当地的文化、风土民俗,才能在工作中达到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互相之间因文化差异而造成摩擦,避免纠纷和冲突,才能更好地增强安全保护和防御。

五、加强对涉外工程施工过程控制

作为涉外工程,尤其是在建筑施工资源紧缺的一些国家的建筑市场,由于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不充分,没有做到超前思维,最终导致的就是物资不能及时供应,工程窝工,延误工期,失信于国际社会,为此,必须做好超前组织物资供应及保障,运筹帷幄,以确保生活和施工资源得以供给。利用业余时间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增强全员对国际工程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制定各种办法和制度来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明确施工生产中工前控制和过程控制的职责和权利,确保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受控,为最终安全、稳妥地取得优良工程打下基础。

六、加强对聘用劳务的管理

①加强对国内聘用劳务人员的礼仪培训,行为准则要求,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随着我国涉外建筑企业的不断增多,大量的国内劳务涌向国际市场,建筑人群中穿着邋遢、随地吐痰、公众场合大声喧哗等不良习惯时有发生,因此,根据工程所在国家的历史及文化背景,针对性地进行礼仪培训和制定相应的行为准则,可有效避免民族矛盾冲突,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尊重当地劳务,共建和谐、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是确保涉外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基础。目前,中国建筑企业进入的国际市场,基本上分布于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由于施工中需要聘用大量的当地劳务,但多数当地劳务人员没有从事建筑施工的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国内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歧视,指导施工过程中又由于语言障碍,容易造成双方的误解,因此,我们在日常学习中,加强了对国内参建员工的思想意识教育,时刻要求树立尊重当地劳务意识,与当地劳务同岗同工,要求管理者或领工人员在工作中应起到表率作用。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仅促成所有参建员工较好地融为一起,不分你我,而且建立了和谐、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确保了涉外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和国家形象。

③提高劳务人员的劳保待遇,树立参建员工平等意识,是涉外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保障。涉外建筑工程的施工主体是广大的劳务人员,因而劳务人员的工作情绪极大地影响着工程质量的良好性和施工生产的安全性。在吸取以往经验的同时,我们在蒙古国铁路工程的建设施工中,对所有参建员工的日常生活补贴和劳保补助采用统一标准,从而使所有参建员工意识到除了工作的分工不同,人格是平等的,促进了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保障了涉外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生产的安全。

通过对国内参建员工和当地劳务从混乱到秩序化的管理,从开始的矛盾冲突不时出现到后来的互相理解、尊重,以致增强了质量和安全意识,在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的同时,使我们真正意识到加强对参建员工和当地劳务融和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加强对所有参建员工的融洽性管理,才能真正体现全员的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只有真正做到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各级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才能真正做到群防群治,安全生产,质量优良。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范文2

(一)降低通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率

在通信建设工程项目中,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可有效防止或者减少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目前,在我国通信建设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对于安全生产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监理工程师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专业的技术操作技能,可及时发现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直接要求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和消除,从而有效防止或者减少通信建设工程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

(二)利于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现代通信建设工程建设中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可有效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目前,我国对于现代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三重”监控机制,即:地方政府监管,监理单位安全监查,施工单位自我安全控制。通过三重安全监管,不仅能够有效减低通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率,同时通过对现场施工进行实时监管,从而提高监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强化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

根据我国工信部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我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监管机构,其需要肩负以下几点基本职责:①坚决贯彻执行我国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技术标准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1];②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指导与监督工作,组织指导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③落实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安全监督机构组织、指导通信建设工程相关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二)完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于整个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需要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因此,为了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企业需要对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层层落实,并形成严密的责任制度,可对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于在岗职工,需根据工作岗位特征签订《安全承诺书》,让每一位建设者都能够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促使其时刻保持较强的安全意识[2];对于通信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要对整个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安全承诺制度和“一岗一责制”落实情况,并设立专职的安全员,不定期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需要求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防范、重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在通信建设工程中,对于施工企业需要各级安全负责人各司其职,积极做好本质工程。企业安全监管部门需要不定时随机对各个施工现场现场进行抽查,必要时对部分重点安全事故隐患现场实施专项安全检查,确保整个项目无安全生产事故;对于项目负责人则需要做好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及时强调工作中的安全重点部位,同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随机检查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活动,必要时可以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则需立即要求整改[3];建设现场安全员则需经常性检查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力争将安全生产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范文3

一、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三个一”的总体要求(即:咬住一个指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突破省下达指标;明确一个方向,通过保证安全投入和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促进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关心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改善农民工的作业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标本兼治,全面降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总量。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土木工程的监管。

1.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区(含崇川区、*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由市建设局负责安全监督,各区建设局配合;各县(市)范围内的工程,由当地建设局(建管局)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建设局负责业务指导。

2.新建临时建筑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安监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规划部门应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出后5日内,把许可情况抄送当地乡镇政府(街办)。

3.造价小于3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村镇基础建设工程,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负责监管,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指导。

4.农民自建住宅的安全生产监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二)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工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由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的装饰装修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市区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工负责、互通信息、协调配合”的管理模式。拆除工程应发包给持有相应资质的拆除企业。市拆迁主管部门应根据拆迁许可项目负责监督。市拆迁主管部门应负责监督拆除企业到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2.县(市)范围内的拆除工程,由县(市)建设局、建管局或拆迁主管部门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分工,负责拆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农民自建房屋的拆除,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其他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特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其中,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

2.水利、港口、交通等专业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协调把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关口

(一)加强行政许可管理。

1.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其他法定审批手续的工程,建设单位不主动申办审批手续,故意违法或规避政府监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凡是不具备开工条件、施工企业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及没有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2.新设立建筑业企业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时,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进行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立即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制度。安全报监工作要抓住重点,切实抓好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和资格审查。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和编审人员资格的审查,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的验收。把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和专家论证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监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演练。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

1.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应当合理编制标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不得压减克扣。工程必须发包给持有相应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提倡建设工程总承包,严禁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近两年来安全生产业绩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施工业绩优良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各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指导。

2.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强化二次发包的监管。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进行专业发(分)包、劳务分包时,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包给有相应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把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送项目总监审查后,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严禁把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或“包工头”。严禁建筑企业转让、出借企业资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挂靠承接工程。

3.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没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承接建设工程。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由事故发生地建设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责任的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整改期满,由企业申请,经事故发生地建设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评估合格后,恢复参加招投标活动。

(三)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1.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中标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除辞职或者被单位除名的、确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力被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被依法吊销资格等级证书、降低资格等级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因涉嫌违法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外,不得更换。确因上述原因需更换的,由施工企业申请,建设单位认可,报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登记后,到招标办备案。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权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同时,必须参加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建筑行业相关专业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危险源和应急救援的处置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加强进城务工农民施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养工作。做好务工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每个用工企业的责任。各级建设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教材编写和企业的师资培养工作。各用工企业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务使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了解建筑施工高危险行业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和重视施工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各地要深入做好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检查整治力度。要坚持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及时复查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安监、建设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易诱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订相应措施,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安监、建设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并结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地区,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各地要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前进行安全生产部署。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范文4

关键词:通信工程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的含义是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管理是通信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人们在通信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目前,在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要求在《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200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都有相应的规定,这些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要求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全面做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当前,通信领域正处于日新月异的发展时期,通信工程建设全面开花,在一些从事通信建设的企业中,只重效益不顾安全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安全生产上投入远远不够,经常发生电路阻断、人员伤亡的事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也给企业和个人造成带来伤害。铁的事实告诫和警示我们,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需要工程建设各方都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所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下面,就如何搞好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1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对通信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进行的管理,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所进行的行业管理和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对自己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所进行的企业管理。从事通信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所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通信工程设计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等。

2 实施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意义

2.1 有利于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机制的形成 通过实施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能够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即形成了施工企业负责实施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督和政府对安全监管,从而保证通信建设市场领域的安全生产。

2.2 有利于提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国家通过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三重监控,即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施工单位自身的安全控制、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一方面,有效地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改进市场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监理单位的介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时时的监督管理,改变以往政府被动的安全检查方式,从而提高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2.3 有利于防止或减少发生通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原则是事故预防和事故控制,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能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目前,通信工程的安全管理缺少不了监理单位的参与,监理工程师是既懂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又懂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士,有能力及时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从而有利于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就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了国家公共利益。

2.4 有利于实现通信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 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通信工程质量,也保证了施工进度和工程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投资的正常回收,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3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依据

3.1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包括《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

3.2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3 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两类合同进行安全监理,包括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有关工程建设合同。

4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

4.1 设计单位要在预算中列支安全生产费,建设单位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费及时划拨给施工单位。

4.2 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3 监理单位要认真编写《安全监理细则》。

4.4 工程管理各方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安全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4.5 通信建设工程要坚持“三同时”原则,即通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6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5 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内容

5.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常抓不懈,形成责任制,层层落实,并且每年都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交纳一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生产部门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全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控,每个工程项目都要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工程安全重要部位要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5.2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辨识潜在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目标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做到有奖有罚。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查找事故隐患,确定安全生产具体目标,指派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进行检查,尤其是安全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

5.3 重视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技术水平 对员工进行定期教育考核,将通信工程建设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员工培训、考核内容之一,保证所用员工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因此,培训工作不能走过场,一定要强化细节,坚持不懈。尤其是新员工的岗前培训,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培训放在第一位。

5.4 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设施重视不够,通信工程建设安全资金投入不足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而安全设施、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是安全控制的基础。无论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有无单独列支安全生产费,施工单位都不能在施工中减少或不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而且必须要投入使用。

5.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防范,重点落实 通信施工企业各级安全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现场安全员要经常性检查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强调当天工作中的安全重点部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重点部位,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随机对各个施工项目进行抽查,必要时对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现场要专项检查,并跟踪监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5.6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各种安全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人身伤亡、通信阻断、交通事故、消防等,并定期进行演练,储备各种应急救援物资、机具、仪表、人员、车辆等,并及时检查更新,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在进行救援的同时,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时向有关各方报告事故情况,切不可瞒报不报。

综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企业应大力提倡和弘扬安全生产的决心和信心,有完善细致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措施,切实实施安全生产的奖励,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范文5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铁路建设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铁路建设安全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保障铁路客运专线和铁路扩能改造建设施工安全和有序推进的现实需要。当前,铁路客运专线和铁路扩能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且涉及桥梁、隧道和土石方施工等危险作业,各级工程建设管理职能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铁路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紧迫性和严峻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做好铁路建设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齐抓共管,长抓不懈,全力推进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层层落实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铁路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铁路建设沿线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2005〕135号),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办〔2008〕70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明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铁路建设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责任。建设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人、监管内容及建设过程涉及的危险源、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计划等事项。要加强与铁路建设沿线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和铁路配套工程安全建设的衔接工作。

2.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在铁路建设中要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贯彻执行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各作业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所承担的铁路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施工单位与铁路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报属地政府铁路指挥部备案。

3.加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婺城、金东、兰溪、义乌、永康、浦江、武义等铁路建设沿线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铁路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要求,主动对辖区内铁路建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层层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级建设、交通、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分级、属地”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与铁路建设相关的拆迁工程、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水利道路等改造工程、民爆物品使用的安全监管职责。各级政府铁路建设指挥部要加强地方政府与铁路之间的沟通联系,督促铁路建设单位和辖区内铁路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备案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和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信息沟通,实时掌握动态。各级地方铁路建设指挥部要发挥地方政府与铁路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牵头相关部门与铁路方建立信息定期交流机制。铁路建设、施工单位要定期向沿线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铁路建设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相关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相关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配合铁路建设、监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范文6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对于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治理“工地乱象”,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具体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和划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和收取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收取标准,按照《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计算和支取。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填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一式四份)、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率和基本费率测定。

(三)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总费率,到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专用存款帐户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存款凭证到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给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凭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缴费收据等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一)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应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作出定量评价结论。评价结果作为施工单位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

(二)施工企业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使用,申请支付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先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检,并填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

(三)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小组”对施工工地现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造价部门核定基本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经过现场评价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用的50%预付。

2.经现场施工准备、二层完工、主体完工(高层建筑每十层)、装饰装修等阶段安全评价,工程竣工后,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和造价部门核定现场评价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10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优良标准的,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

3.工程竣工并按规定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后,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四)凡经分阶段评价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由建设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