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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行动方案范文1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今年,是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解放思想、争创一流,用两到三年时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根本性转变”工作主题的关键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企业登记管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职能,全系统能不能做到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能不能按照大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能不能超常规高效能服务项目、推进项目“落地”,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大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单纯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政治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战略的、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切实强化“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于项目”意识,发扬雷厉风行、迅速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集中全部心思、全部精力、全部资源,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战则必胜的创业激情,真心、用心、细心、小心、全身心地投入到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大会战,为实现项目建设新突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性转变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工作措施落实,促进企业登记管理到位
在服务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设立专人专岗,服务于招商引资项目,实现零距离服务。在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窗口设立重点项目服务登记岗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全面负责重点项目的全程业务服务。在工商所登记大厅,设立重点项目咨询服务窗口,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辖区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
(二)建立重点项目信息交流制度,落实行政指导措施,实行提前介入服务。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加强与镇(办事处)、园区、市招商主管部门的重点项目信息交流,根据全市重点工业项目目录,建立全市重点工业项目信息库,将项目信息按照属地原则分流到工商所,实行行政指导关口前移。工商所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到登记窗口,登记窗口安排专人实行提前介入服务,落实全程跟踪服务措施,直到项目登记工作完成。登记工作完成后,将登记情况纳入全市重点工业项目信息库,并反馈给市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工商所。工商所对“落地”登记项目实行后续回访和跟踪服务。
(三)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不把问题留在我手上、不把问题发生在我单位”的思想,对于工作中遇到重大、难以处理问题要按照程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业务上级和领导请示,然后按照市委、市政府、业务上级批复和领导批示迅速办理。对于将问题拖延不报,导致影响登记工作的行为实行倒查机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抓好登记窗口规范化服务,促进登记质量提高。一是加强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窗口的规范化建设,把“工作规范、服务到位、良好形象”作为窗口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出成效。在登记窗口开展“微笑服务”活动,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不断学习,教育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对待项目不说不能办,围绕项目只说怎么办,自觉践行服务承诺。二是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岗位,开展登记前的指导服务工作,实行首办负责与提前介入服务相结合,登记窗口要定期深入到镇(办事处)、园区主动开展登记服务指导,实现登记关口前移,最终达到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提升登记质量的目的。
(五)认真梳理工作细节,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梳理登记工作岗位设置、轮岗服务、受理审查、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流程衔接中的细节问题,在工作中做到三个统一,即提高工作质量与提高工作效率相统一,提高工作效率与积极发挥登记职能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相统一,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与提高工作效率相统一,实现工作流程零障碍、登记服务零距离、审批结果零差错的工作目标。通过规范高效的登记工作,积极服务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利用企业年检平台,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及法律指导。一是通过落实年检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措施,对2012年1月1日前新成立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在2011年度年检工作中,加强回访指导,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实收资本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超过法定期限实收资本未到位的,区分不同情况,对正在筹备到位的企业做好行政指导,对超过期限较长仍不积极落实到位资金的企业,通过采取适当处罚等必要的法律手段,促进其尽快纠正实收资本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
招商行动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此次工作是根据灾后市场发展,服务灾后重建工作的要求,打击哄抬物价、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和建立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大力推进品牌战略,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市场规范工作。围绕灾后重建展开打击与灾后关联较高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规违法行为;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建材、生资、农资等市场的专业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二)清理主体资格,服务引导企业投资。结合当前开展的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工作,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它批准文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清查;对外地企业驻蓉办事处(经销处)进行一次清理检查,主要检查其是否参加年度检验、是否办理相关证照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扶优扶强。以“整顿促规范、服务促发展”为原则,坚持“查处和规范并重,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相结合、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开展商标法规宣传及商标行政事务指导,引导企业争创名牌,构建行政指导、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商标监管体系。一是打击食品、药品等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要商品侵权违法行为;二是对侵犯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行为进行打击;三是打击在境外设立公司,以委托加工为名,以企业名称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傍名牌”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市场监督管理科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牵头,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
(二)执法分局负责办理整治工作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
(三)消保科负责牵头做好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治。
(四)商广科负责牵头做好商标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
(五)各所应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少两以及建材、生资、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外地驻蓉企业无照经营、商标侵权行为等日常清理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执法分局、各相关科室、各所应加强协调勾通,积极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到位。
(二)各所应主动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大造声势,并结合“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市场清理检查与整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此次整治行动是工商部门执政为民和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市局将对我局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为此,各相关单位务必做好各自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20*年9月16日——9月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二)20*年10月1日——12月20日,为集中整治检查阶段。
招商行动方案范文3
工商银行给《投资者报》记者发来的数据中显示,截至2014年9月末,工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65万亿元,为银行同业中总量最大,在五大行中占比超过30%,在本行公司贷款中占比21.8%,位居五大行前列。
工商银行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着力在6个“专”上下功夫。一是专题规划,每年制定小微金融业务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完善内部机制的主要措施,部署拓展业务、防控风险的重点工作,在全行范围内统一认识,确立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战略地位。二是专项机制,全行组建了服务小微企业的管理体系,在各级行层面都设立了小企业金融业务营销管理机构,每年为小微企业配置专项信贷规模,将小微金融业务纳入分支机构经营绩效考核。三是专属产品,先后推出多款小微企业专属信贷产品。例如“网贷通”、标准厂房按揭贷款、经营型物业贷款等。四是专门制度,为小微企业专门设计了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客户评级模型,探索制定了一整套独立的小微企业信贷管理制度。五是专享系统,在信贷管理系统平台上开发了小企业信贷管理子系统,用于满足小微企业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管理等管理要求。六是专业化分工,积极推广标准化的信贷调查审查模板,统一前中后台的风险偏好,大力推进“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和业务审批”流程的“四合一”,建立专职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队伍。
据了解,工行今年开始了新一轮的小微金融业务发展模式优化工作,通过建立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提高市场规划和客户综合信息处理能力,推动经营机构下沉,实现市场反应速度、服务质量双提升。
同为五大行的农业银行在小微金融增速方面也处于前列。农业银行在给《投资者报》记者发来的数据中称,截至9月末,农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540亿元,较年初增加1407亿元,同比多增142亿元,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17.3%,在四大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农业银行表示,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农业银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2014~2016年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规划》,把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作为全行战略来抓。
相比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更加突出中小微企业的地位。例如浦发银行近年进行了一轮大的业务架构调整,将中小和小微业务确定为全行五大重点突破领域之一,随后又在2014年整合小微企业与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纳入零售板块。这对于一直是公司业务占据主导优势的浦发而言,“小微金融”也被视为其整个“大零售”战略下的重要一环,将融合零售金融服务,并与其它零售产品和服务形成对接。
今年10月份,浦发银行了“小微金融”品牌,全面升级针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包括整合结算、融资、资金管理等业务的小微综合金融方案,服务客户从中小微企业转变为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小企业等两大个人群体。截至6月末,浦发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总额超过1.6万亿元。
地处浙江的宁波银行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做中小微企业的专家。截至2014年3月末,宁波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715亿元,惠及小微企业近8万户。宁波银行采取的措施也是多样化,单列信贷额度,发行金融债券等方式,2014年还新增了93亿元的小额信贷额度。
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在独立小企业专营机构落幕的同时,更是掀开了小微金融融入“大零售”发展的新篇章,商业银行客户结构重心下沉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小微金融领域的竞争日益白热化。
招商银行从2012年快速推进小微业务。今年上半年,小微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7.3%,达到3247亿元,占零售贷款的38.31%,正在争夺民生银行“小微贷”的头名宝座。
不过,我们也注意到,最早发展小微金融的上述两家银行,目前正在调整小微企业结构,增速在放缓。
前三季度末,民生银行小微贷款余额4063亿元,较6月末减少33亿元。民生银行在三季报中提到,增速放缓是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周期的信用风险。
招商银行在三季报中表示,小微贷款在零售贷款中要保持合理比例,目前已经相差不多,未来将是房贷、小微以及消费贷齐头并进。
创新产品多
服务小微金融,银行做出了很多创新产品,最普遍的是发行金融债支持“专款专用”。有数据显示,10月份以来就有5家城商行或农商行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
11月5日,河北银行2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完成发行,分为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各发行10亿元,募集资金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小微贷款。
在发行的文件中,河北银行披露小额贷款业务情况,2014年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为27.18%,高于当期全部贷款平均13.32%的增速。
同期发行金融债的嘉兴银行,发行规模10亿元,同样分为3年期和5年期固定利率两个品种,募集资金也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发行结果显示,3年期票面利率为5.4%,5年期票面利率为5.7%。
此前,10月22日到27日之间,桂林银行、柳州银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分别发行25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金融债,专项投向小微企业。今年以来还包括广西北部湾银行、长安银行等银行也都发行过小微专项金融债。
众多的中小银行纷纷涉足小微企业的动力来自政府的相关鼓励政策。2011年10月,银监会提出相关要求,提出“其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应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申请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应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将发行金融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等。
对商业银行来讲,小微企业金融债确实具有一定吸引力,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对应贷款可不计入存贷比分子项,其次是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如此优惠的政策自然吸引了大批银行,政策的第二年,小微金融债的发行迅猛发展。2013年,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更是几乎都为小微企业专项。wind数据统计,一共有33只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募集资金1115亿元。
目前势头已经从股份制银行向城商行、农商行发展。今年以来,中小型银行发行金融债的比例远远高于股份制银行。
除了金融债,各家银行推出的创新产品集中在提高审核效率、放款速度、还款方式等方面。
招商行动方案范文4
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积极探索服务地方经济的新体制、机制,全面强化积极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的观念,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工商内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和谐。
一、积极履行市场准入职责,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登记和监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力服务全民创业。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深入落实市局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的“三送”活动,积极扶持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村经纪活动,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着手拟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二)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红盾护农、主体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市场兴农等五位一体的服务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探索服务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大力推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指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作社和林产业合作社发展,更加扎实地开展“百企联百村”活动,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
(四)全力服务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建设。加大服务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开通企业服务直通车,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制度,改善投资环境,以吸引越来越多的沿海企业落户本地,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服务,对市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项目和“三农”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对困难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同时,要严格把关,防止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转移。
二、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治理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抓好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契机,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
(二)继续开展“红盾护农”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对农资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两个重点的监管,取缔无照经营,规范流通渠道。坚持农资销售“两帐一卡一书”制度,全面推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促进农资经营企业完善和加强自律,树立守法诚信经营形象,高度重视农民消费投诉,从根本上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三)继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大要案件,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阻止传销活动蔓延。开展打击“傍名牌”执法行动,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查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继续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广告监管工作。加大对电视、网络的广告的监管力度,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广告和擅自改变已登记户外广告内容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三、积极拓展监管新领域,探索县域工商监管机制,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一)拓展领域,加强新兴领域监管。重点是按照“五个延伸”的要求,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涉外主体监管的方式方法。一是从主要监管小商小贩,向监管各类市场主体延伸,从监管弱势主体向监管大企业、垄断行业企业、涉外企业等强势主体延伸;二是从主要监管传统集贸市场,向监管各类消费品、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延伸,从有形市场向无形市场延伸;三是从监管面对面的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向监管远程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延伸;四是从主要监管低端商品,向监管高端商品延伸;五是从查处简单、常规违法行为,向查处复杂、新型违法行为延伸。
(二)完善设施,探索县域工商监管机制。一是完善属地管理机制。按照网格化食品电子坐标式巡查要求,确定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责任人,全面负责网格内的日常巡查、案件查处、投诉处理、商品质量安全、主体服务等各项监管工作,做到经济户口清、主体状态明,问题早发现,情况快反馈、事态能控制,构建形成覆盖辖区、任务明晰、工作细化、要求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辖区立体综合动态监管体系;二是完善分类管理机制。以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行业风险、市场类别、商品性质等为基础,对监管对象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类别对象的特点,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措施,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分类监管体系;三是完善互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形成协作机制;四是完善人本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提供人性化服务,实施人性化管理,尊重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坚持宽严相济,注意化解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与行政相对人建立更为融洽、和谐的新型关系;五是完善科学管理机制。在目前已推广的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办案等系统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在主体登记、市场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监测、合同管理、消费维权、执法办案和政务管理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注重利用现代化的商品质量检测设备、广告监测设备,以及联网监控、移动办公等手段,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注重以信息化为支撑,强化各项工作的流程化、透明度和可控性,推进标准化管理,促进管理效能大提升。
(三)加强理论学习,狠抓职能优化配置。大力推进基层工作重心转移,把以往大量投入收费工作的基层监管力量转向监管、服务、维权和执法工作岗位,防止出现原来的收费人员“无事可干”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调整基层机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置。在已经确定的两种模式的基础上,根据岗位和人员专长,逐步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二是深化属地监管、科学划片、定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岗位责任制。按照“做什么工作、由谁做、什么时候完成、要达到什么效果,都一清二楚地落实到岗到人”的要求,细化分解每项目标和任务,全面实行“五定”管理,即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在工作中开展“五比”活动,即比服务效果、比监管基础、比执法办案、比社会评价、比干部素质,真正做到目标任务项目化、指标化、数量化、精确化,做到事事有目标、人人有指标、项项有考核、结果有公示、年度有评价。三是切实增强规则治局意识,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订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实行流程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工作环节上达到无缝衔接,消除无序状态。
2012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计划的延伸阅读:如何写好你的工作计划
招商行动方案范文5
一、以执法监管为主线,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作的开展
(一)继续深化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清无、亮照等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宣传、督导和沟通力度,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集中力量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二)加大清理无照经营及亮照经营管理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亮照经营管理和清无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并将两项工作与食品安全整治、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在清无工作方面,突出以娱乐场所、网吧、非煤矿山、小砖窑、小作坊等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危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在亮照经营管理方面,继续突出抓好集贸市场亮照经营突破口。
(三)继续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全面跟进、掌握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度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方协调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场升级改造任务。
(四)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突出抓好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开展反垄断工作,严厉查处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促销活动,维护消费安全。
(五)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传销行为“露头就打”;不断深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打、控、防”的打传长效机制。此外,扎实推进查处商标侵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走私贩私等工作。
二、以效能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推进登记监管改革,营造宽松和谐发展环境。一是继续抓好《*市工商局扶持地方经济发展、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的工作措施》、《重点企业挂钩联系跟踪服务制度》的落实,加强与各镇(街道)、工业园区企业联络员、办事员的沟通联系,对重点企业尤其是拟上市企业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积极推动其发展壮大。二是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窗口规范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委托工商所登记制度,继续深化改革,简化程序,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三是充分发挥企业档案电子化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查询系统的建设,简化手续,为创业主体提供更快捷、高效的实时查询服务。四是发挥职能,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和落实下岗失业、干部、大学毕业生等人员的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二)全力服务“双转移”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向东看,往东赶,率先融入珠三角核心区”的战略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瞄准服务性角色定位,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开展招商引资,以优化服务的手段帮助转移企业落户,以促进劳动力转移为目标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全力服务“双转移”工作。
(三)着力打造商标品牌。扩大商标代办点的辐射影响,加强企业品牌宣传,提高其品牌意识,提供政策指导,鼓励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提高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进一步落实深入调研、选准对象、全程跟进、提供指导等措施,计划大力培育指导“精准”、“金富裕”等为著名商标。
三、以适应职能转变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一)加强思想建设,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继续广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和教育,真正使学习的过程成为提高认识、完善思路、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加强业务建设,用系统的培训提升人。积极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干部队伍,为主动适应职能转变提供人才保障。一方面强化正面引导,实现思想转型。突出抓好“两费”停征后的形势教育,防止“两费”停收后可能出现的思想偏差和职能缺位。另一方面加强岗位培训,实现能力转型。着重从人员适应职能的转变,结合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扎实开展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工作。
(三)加强廉政建设,用严格的制度规范人。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过错追究制、案件核审制、评议考核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全方位的规范,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文化建设,用和谐的环境凝聚人。一方面以健全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抓手,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评比活动,实现以感情暖人、以发展育人。另一方面针对新的形势及时调整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对登记注册、市场巡查、处理申诉举报、查办案件、服务发展、人员风貌等工作进行重点评价考核,更加注重定量考核、平时考核和互考互评,不断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职能全面履行。
招商行动方案范文6
一、整治目标
切实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不断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全面推动我市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二、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含已集中供水,但尚未规划的水源地)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2.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环境污染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和开发区内大中型化工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和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对列入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的通知》(浙环函〔2006〕93号)名单中重点整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3.摸清和掌握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污染严重的企业,特别是小电镀、小冶炼、小褪色、小炼油等“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
各县区要在6月底前向市整治办(市环保局)提交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的报告。
(二)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对全市范围内各类工业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的排污问题。
1.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和招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2.对工业园区内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关闭。
各县区要在7月25日之前公布一批严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名单,并于8月20日前向市整治办提交工业园区的专项检查报告。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造纸、印染、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对列入省市重点监管区未完成摘帽工作的区域,一律不得新批与受控行业有相同种类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各县区在8月30日前向市整治办提交对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报告。
各县区对2005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逐一解决,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和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进行综合治理,切实加以解决;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已经受到查处、现仍有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治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对城市污水、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存在超标排污问题的,一律责令整改,对污水处理厂因不正常运营而造成污染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已经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补救。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行政执法局和**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当地环保部门设立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
(二)部门联动,合力整治
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不涉及前置的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直接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基层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管许可证管理,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
电力部门要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有对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加强部门间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环保部门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分期分批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三)挂牌督办,公开查处大要案
各县区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并报上级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县区政府挂牌督办案件落实情况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对2004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日报》等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定期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跟踪报道。各地对依法查处的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四)纠正不正之风,加大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等进行行政责任追究,重点查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公开处理责任人。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全市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制订计划,确定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展览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畅通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六)强化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由国务院七部委下发《通知》部署,各县区政府要牵头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行动期间,各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信息简报实行周报制,每周五向市环保局上报一周工作进展情况。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一是准备动员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有关情况在6月底前上报市环保局;二是自查摸底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环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名单,于7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上报市环保局;三是全面整治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7月30日、8月20日、9月20日分别向市环保局报送挂牌督办名单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情况;四是总结阶段,各县区认真总结环保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于11月5日前向市环保局提交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根据国务院七部委下发《通知》和省政府八厅局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环保法执法检查和“811”环境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6月下旬)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工业园区内企业情况、2003年以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治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名单。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点挂牌督办名单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0日-10月30日)
7月下旬-8月下旬,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清查出来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向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并将辖区内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9月上旬-10月上旬,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挂牌督办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