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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管理办法范文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20xx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20xx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十一条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第十四条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 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 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设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工业企业管理办法范文2
第二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工业企业管理办法范文3
第二条 凡登记注册地不在大连市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设备安装、管道和线路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建筑经营活动的(以下称外来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
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所在管辖区内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
第四条 外来施工企业在大连市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建筑经营活动的,事前须持下列证件向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认证,领取《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
(一)《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所在地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签署的外出施工证明;
(四)企业在大连市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及联系电话,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委托书或任命文件及工作简历证明;
(五)项目经理及各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六)近三年内施工的代表工程证明和有关资料;
(七)招标机构或业主邀请函。
第五条 外来施工企业取得《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后,还应按有关规定到工商、税务、公安、劳动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未取得《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的外来施工企业,不得在大连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第六条 《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每年三月份,外来施工企业须向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年检,并填写《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年度审查表》。审查合格的,由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年检印章。
凡年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年检的,其《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即行失效。
第七条 外来施工企业在大连市的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到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施工的,应办理《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注销手续。
第八条 外来施工企业须按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外来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参加工程招投标,须出示《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无《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的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核定质量等级等手续。
第九条 外来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5日内,须持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到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单项工程许可证》,并按市财政局、物价局的规定缴纳跨地区施工企业入境承包工程资审注册登记管理费。
工程竣工后,外来施工企业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单项工程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 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外来施工企业进行定期考核,综合评价。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没有规定的,无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工业企业管理办法范文4
在以前,很多企业大多是以纸质、人工等的方式来对办公涉及到的一些档案加以管理,这种办公管理的模式不仅仅是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还会给管理工作带来许多不便。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渐渐发展,企业的办公管理模式也进行相应改革。要进行改革,就需要明确规范办公管理的职责及其重要性。
1 企业办公管理的重要性
办公室是企业名下综合管理的部门,它的主要职能就是沟通协调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办公室可以说是综合性能很强的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它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沟通桥梁,承上启下,工作的范围广,参与的事务多,内容也比较复杂。
1.1 协调企业各部门
办公室管理的工作可以从企业全局发展出发考量,对于某部分重要问题可以进行研究并深入探讨;办公室可以通过把握企业各个发展的动态,从而及时地向有关部门以及企业高层管理提供最新的信息,使得决策者可以更全方位地进行决策工作,提出更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发展战略决策;在布置企业目标时,办公管理能够以全局为出发点,基于符合企业高层管理要求和各部门职能的基础上,计划布置相关工作;在企业的日常运行方面,办公管理应当要沟通协调好各个职能部门,从而保证相关的工作可以更加顺利。
1.2 明确各个员工的岗位职责
因为企业在实际运行时所涉及的岗位工作比较多,要求多人进行分工合作完成,所以必须面向企业的工作人员及旗下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办公管理能够划分各岗的权责职能,使得每个部门以及每个工作人员都可以各司其职,进而提高其工作效率,降低企业的产品生产时间,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此外,办公管理还要考核企业员工的工作,处理那些旷工、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目标、损害企业利益等的员工,进而提高企业的日常生产效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1.3 信息化企业管理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愈加创新,我国的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数据库技术等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与此同时,这给企业的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形势。办公自动化技术是将信息时代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有效地结合,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提高办公效率。将计算机和通讯技术进行有效运用,就能够给企业建立一个高效率、高质量和高智能的办公体系,能够在日常办公时给高层管理和相关员工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减少企业人员的不必要工作量,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进而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4 推动企业发展
办公室建立的出发点是给企业提供办事的部门,究其本质,就是提高企业面对不断发展的市场所能适应的能力。当下,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通常都会遭受来自同行激烈市场竞争以及生存的压力,企业要想降低这种矛盾,就要利用好办公室职能,不断探讨并加以适应新型的市场发展。此外,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办公室管理的工作人员还可以着眼于市场需求,力求更好地把握未来的市场需求,从而给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个方向,进而能够更好地引导并推动企业发展。
2 企业办公管理现状
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推进,而现代的企业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所以我国的企业管理也有了明显的进步。然而,现在的社会已经步入信息时代,现在的这种企业管理还是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
2.1 沟通的效率不高
(1)企业中大部分请示汇报、指令下达以及结果反馈都是语言表达,听的人再笔录,这就有可能由于表达能力、理解能力、记录能力或是记忆能力存在的差异,从而使得层层传递的信息内容出现失真,并且没有正式的书面内容,在重复使用信息以及共享时也比较困难;(2)地域差别,协同工作的效率较低。因为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会出现人员外出等情况,进而导致审阅批复的周期较长,所以一些工作项目就不得不变成一个长时间等待的状态;(3)未能有效进行日程管理。日程管理可以说是一个现代员工所必须具备的能力。有效的日程管理能够帮助其进行更正确的判断,让企业整体的人力资源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2.2 管理行为规范性难以保障
(1)控制能力不好。一些领导的事务繁多,就容易忘事,会顾此失彼;此外计划如果很多的话,但是与此相对的控制力却不够,这就会造成部分计划搁置;在多个事务都需要协同时,若是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就会造成这些事务长时间的停滞;(2)缺乏有效的共享手段。日常办公的事务若没有正式的文档,就不能够共享信息。共享正式文档的途径一般都是电话和Email,这种方式的效率较为低下。但是如果不能够共享信息,就会进行重复的工作,从而浪费资源;(3)异地的管理成本高且效率低。传统的异地管理大多是通过出差来实现,由此就会产生通讯费用和交通费用,积少成多,成为运营成本中的累赘。出差时的通讯条件、交通条件以及办公条件等都会受到一些限制,会降低工作效率。
3 企业办公管理发展分析
伴随着信息化的逐渐普及,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改变,办公管理也在逐渐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并不断的改革,新型的办公模式定会逐渐替代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改革并重新设计企业的办公管理的重要目标就是提高企业的办公管理质量及效率,从而可以更好地解决企业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对于旧的办公管理的框架结构,我们应当要全面分析企业的办公室管理模式,从而使得企业办公管理更加系统化、自动化,所以我们可以基于B/S结构,采用JSP面向对象技术与SQ L Server数据库提出一个办公管理的框架:(1)这个框架是基于B/S三层结构来建立的,可以避免C/S构架所需要的安装和不易维护的难题;(2)这个框架利用UML建模语言,总结企业的办公业务流程,来建立办公管理系统的框架,可以更好地加强模块实用性、降低耦合度;(3)这个框架主要包括会议管理、公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档管理、系统设置、通讯录管理、论坛管理这七个部分,可以使得企业的信息传递更快,有利于企业的协同工作可以无纸化办公。
工业企业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企业;物业管理;问题;解决办法
居住环境的好坏是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通过对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可以发现,目前许多物业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时都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激化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一问题,以下主要提出了几点常见的物业管理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一、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秩序问题。从物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来看,最主要的就是物业企业内部的秩序问题。通过对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可以发现,许多物业企业在聘用人员时,没有对工作人员的证件进行仔细检查,这就很容易导致人员持假证件上岗的事件出现。当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小区的过程中出现事故时,就无法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由此可见,物业部门的安全管理秩序即关系到小区的安全,也关系到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从现阶段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来看,大部分物业公司都在小区入口处安装了车辆管理系统,以避免外来车辆的进入。但从行人进出情况来看,大多是由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放行的,这种情况下就很难做好人员秩序的维护,也很容易导致盗窃问题的发生。但如果物业管理人员对每个进入小区的人员都进行检查,就很容易影响到业主的心态,如果业主和工作人员之间存在语言态度方面的冲突,又很容易引起业主的不满。对于业主来说,如果在夜间进出小区时,值班人员低着头,根本不看业主,业主就会感觉工作人员不称职,进而造成业主的安全感缺失,最终会使业主不信任物业工作,使物业部门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社区安全管理问题。社区安全管理问题主要包括社区活动人身安全以及服务风险的预防问题。在物业管理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部门不满,或者业主没有感受到物业部门对自身带来的便利,还有部分业主认为物业不作为,形同虚设,为物业公司缴纳的钱都打了水漂。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部门很难继续开展公司,从而导致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升级。在出现问题时,由于许多业主无法和物业公司进行良好的沟通,所以导致业主更加不理解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
(三)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包括设备、人身以及操作方面的安全管理。对于作业的人员来说,必须具有相关上岗证书,但从现阶段部分物业管理部门中的作业人员的情况来看,许多作业人员都没有正规的上岗证书,并且不具备专业的作业知识。这一问题就造成许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并且最终的作业质量不能达到工程标准。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很容易出现各类工程问题。例如参与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没有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或者在开展作业前没有告知所有工作人员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当遇到这类问题时,如果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好,就可能影响到工作的进度,严重的还影响到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解决物业安全管理问题的具体办法
(一)维持物业部门秩序,做好安全管理。针对物业部门存在的秩序问题,物业企业必须要严格用人制度,在新员工面试结束以后,公司需要携带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资料核实。当确认信息准确以后,才可以让新员工上岗,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做好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对于行人管理问题来说,物业企业应该在人员出入口处设置磁卡电子门,这样就可以实现对行人、车辆的双重管理。磁卡同时也可以用于电梯、单元门以及车辆通行中使用。如小区有访客进入时,物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可视对讲机与业主进行沟通,在业主确认以后,工作人员可以引导访客进入小区。当访客为清洁公司人员时,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对其进行全程跟踪,直到这些人员撤离,这样就能够避免清洁公司人员逐户争取业务的情况发生。如果业主不希望会见访客,则中心人员需要告知访客业主不在家,并让访客另行约见。针对业主安全感缺失的问题,物业管理人员必须要做好自身工作。例如夜间业主进入小区时,值班人员应该热情的与业主打招呼,当业主带访客进入时,值班人员应该立正敬礼,以此体现业主的尊贵感。夜间的值班方式应该采用每过一个小时报一次岗的形式,这样既能够了解值班情况,也能够防止出现睡岗的情况。在巡逻的过程中应该使用强光手电,主要采用无噪音的方式来保护小区内部的安全,这样就能够让业主感受到充足的安全性,同时也能够使犯罪分子无法作案。
(二)做好社区安全管理工作。针对社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物业管理部门的社区部必须要开展有计划的走访活动,时刻了解业主对管理部门的建议和反馈,走访的主要人员包括小区中影响力较大的业主以及业委会成员。在了解业主的想法和不满之后,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争取利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并且采用征求效果的方式来获取业主的评价。物业管理公司服务部门的主管人员可以利用打滚子的方式来和业主进行沟通,在一种宽松和谐的氛围下了解业主对小区管理的想法和建议,最终根据这些反馈改进相关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为了避免工程安全管理问题的出现,物业管理部门必须保证参与作业的人员持有上岗证书,并且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例如在清扫二次加压水箱工作中,参与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在开展清理工作以前,工作人员需要重点对手和指甲进行清理和消毒。如果人员在作业当天出现发烧、眩晕或者闹肚子的情况,则不能开展工作。工作中用到的工作服和相关物品也需要使用卫生材料,并保证服装具有良好的机能。工作人员所穿着的衣服必须洗净,并且经过消毒处理。在开展作业以前,工作人员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防范,在清扫水箱以前,应该保证所有作业人员都了解处理和防止事故发生的具体方法。在较高的场所开展作业活动时,应该保证工作人员具有较好的健康状态,同时应该保证人员养成携带和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工作人员在高架水箱作业过程中,应该防止自身滑下或者掉落,同时也要避免工具的掉落。在天气较差或者夜间作业时,其工作难度更大,所以工作人员应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确保良好的照明。
三、总结
物业管理工作是最贴近业主生活的工作,在开展这一工作时,物业管理人员必须要忠于职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物业管理部门来说,在开展工作以前,必须要做好全面的思考与计划,保证每项管理工作都能够落实到位,尽量为业主营造出最为安全和舒适的居住环境,这样才能够促进物业公司自身的发展,也便于今后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方晓春.建筑企业内物业管理发展的思考 [J]. 现代物业(中旬刊), 2012(7).
[2] 赵蕾.高校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J]. 华章,2011(6).
[3] 郑晓云,周丽雪,武立生.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J]. 森林工程,2003(9).
[4] 穆林林.沈阳物业管理的发展问题研究 [D]. 沈阳建筑大学,2011(12).
工业企业管理办法范文6
一、基层供电企业生产班组绩效管理的作用
现阶段,对于基层供电企业来说,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充分认识到了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并要求要实现全员?效管理,制定完善的考核体系,这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劳动效率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来说,现代企业管理结构大都呈现出金字塔形式,主要包括决策层、执行层以及操作层,其中,生产班组作为重要的基层组织之一,在操作层面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基层供电企业与普通企业之间有着一定的区别,基层供电企业生产班组还具有相应的管理职能,班组长属于一级负责人。
加强生产班组绩效管理,可以实现企业管理的集中精益目标,将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并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化、集约化的高效统一和整合,从而为基层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注入强大的生命力。
二、基层供电企业生产班组绩效管理的具体建议
(一)完善制度保障
1.制定完善的工作积分体系
在生产班组绩效管理过程中,工作积分体系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可以明确生产班组各个岗位工作内容,定量设置不同的积分系数,量化形成工作积分标准。第一,要加强参数设置。要分类分级工作要项,在设置参数过程中,要对工作的简单或复杂程度进行深入分析,保证合作付出和业绩提升的高度一致与平衡,贯彻落实好“多劳多得”原则。而且还要加强渐进式的应用,确保考评操作的可行性与准确性。第二,还要提高对工作质量评价和综合评价的高度重视,灵活运用负向考核和正向激励等方式,也就是设置减分和加分项[1]。其中,对于减分项,旨在引导企业员工要避免受到负向考核,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而对于加分项的设置来说,旨在引导企业员工要不断向正向奖励迈进,将绩效管理的导向性作用发挥出来。
2.加强考核激励机制的构建
对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是促进绩效考核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方式方法,要将结果的应用范围拓展开来,在薪酬分配和人员配置等方面,要对考核结果不断进行细化。第一,要加强绩效考评数据分析监督机制的构建,对于实施绩效考评的部门和人员,要进行一定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比如发放奖金、优先评聘等;反之,要予以相应的严惩,进而落实责任,并发挥出激励作用。第二,还要将薪酬奖金与绩效结果相挂钩,确保绩效结果应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避免同一层级或岗位人员绩效奖金出现过大的差距,进而将薪酬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例如:以山西省某一供电企业为例,该企业实现了奖惩分明,并按月兑现,将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进行了充分体现。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16年连续两年评A的20名员工实施了提高薪资的奖励,人均每月增加了150元薪资,并实施了带薪休假。同时,在绩效考核实施以后,人才当量密度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二)调整和优化绩效管理流程
首先,对于生产班组来说,要明确考核流程,重点涵盖定期积分和每月考核等内容。班组长要选择专业的绩效信息维护人员,定期积分记录员工工作完成情况,班组长要积极开展月度评价工作,自赛提交审批以后,可以实现奖金兑现。
其次,对于部门负责人来说,具有对班组长进行绩效考评这一职能。班组长如果参与部门管理技术人员的综合考评,奖金兑现不属于所在班组,以免与班组成员出现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要实现“阳光下运行”。对于工作要项和参数设置,必须要经过班组会议集体讨论以后进行,避免出现徇私舞弊行为。而且在录入工作业绩和评价业绩结果过程中,要实施阳光公布,并借助班组园地、工区橱窗等途径来进行实施。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积极融入到生产班组绩效管理中,对于班组工作成本和管理成本的节约具有极大作用。还能够确保班组工作效率的稳步提升,可以为班组长按照班组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缓解班组长的工作压力,充分掌握班组成员的工作情况,并且还可以不断提高班组日常管理和月度考核的实时性与时效性,对于班组生产绩效管理中存在的差距,通过信息化可以及时予以调整,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还可以与变化明显的客户需求相符合。企业战略执行过程中,绩效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汇集了企业经营方法和管理思想,在企业管理思想出现变化以后,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与变化莫测的客户需求相适应,这也同样适用于绩效管理制度的调整。
(四)合理设计考评指标
一般来说,不同层次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是不同的,比如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员工等,而且在技能、工作态度以及经验等方面也是不相同的,所以其评价要素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要想确保考核标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在确定考核标准过程中,必须要高度重视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要加强与各个成绩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沟通,制定出最为真实的工作职位说明书,进而引导员工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不同岗位和职责所对应的工作职位说明书也是不同的,进而也影响着绩效考核指标,必须要加强对绩效考核指标的有效控制,确定关键绩效指标,并尽可能实现量化。
(五)加强绩效沟通,全面评价员工绩效
1.要想将绩效管理落实到位,绩效沟通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涉及到绩效管理的方方面面。所以要加强考核双方持续动态的沟通,将考核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过领导和员工之间的绩效沟通,可以充分了解部属绩效表现情况,并创造出良好的沟通机会。同时,要结合绩效评估结果,双方要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
同时,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要保持密切的交流和配合,将班组方面的监督考核落实下去,确保考评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尤其是人事部门和生产部门,通过相互交流,可以精简班组的考核指标,简化班组绩效考核工作,从而确保班组成员保证较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2.要对考核范围进行合理确定,实现对员工绩效的全面评价。在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中,要贯彻落实好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在考核范围中,要对员工、业绩以及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要对电量、电费回收情况等进行考核,还要做到职工服务水平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