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普法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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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普法总结

税务普法总结范文1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领导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是抓好单位职工“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是推动“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前进的主要手段。为抓好单位XX年“五五”普法工作,碧流河水管站首先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在明确职责的情况下,使任务落实到人。在单位领导小组的带动下,碧流河水管站依照县水利局有关“五五”普法文件精神对XX年“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碧流河水管站五五普法工作安排,为单位“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理论基础。

   

二、狠抓落实工作,保证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有效实施。

   

XX年,碧流河水管站在“五五”普法落实工作方面,主要采取狠抓制度落实和学习任务落实两个方面,促使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发展,首先:依据单位文明市民学校课程安排,将“五五”学习内容与文明市民学校学习内容有机的结合起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法条例》、《民法通则》等五部公共法律、法规当做重点学习内容,安排职工进行重点学习,做到重点掌握,与此同时,安排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法》等四部水利专业法规进行了学习,提高了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使单位职工在熟悉法规、法律的情况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注重职工对《水法》知识的应用,鼓励职工在下村之机,碰到水事案件要依法处理,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单位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采取多种形式营造“五五”普法学习氛围。

   

XX年,在“五五”普法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碧流河水管站学习领导小组依据单位“五五”普法学习内容,对单位职工学习“五五”普法知识进行了测试,并借XX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之机,组织职工采取张贴标语、散发水法宣传单、播放水法规录音等活动,进行了大规模的《水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掌握水法知识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并组织全站职工进行了《水法》知识竞赛,通过这次竞赛,使单位领导对单位职工掌握《水法》的知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为鼓励单位职工学习《水法》的积极性,单位“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赛成绩对竞赛中获得优胜者进行了奖励,为提高单位职工的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总的来讲,XX年上半年碧流河水管站在“五五”普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足之处仍然存在,在今后的“五五”普法工作中,本站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在狠抓职工应用法律手段解决现实问题上下功夫,在培养真才实学方面下功夫,在创造大规模的学习活动上下功夫。为提高水利职工整体学法、懂法意识,全面提升水利职工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努力奋斗,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税务普法总结范文2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围绕工作大局,突出监督重点。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督察规则》颁布实施,结合区局要求我处及时安排本年度执法督查工作,6月初,为迎接区局执法督查检查组,由法规处牵头组织,征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计财处、信息处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天山区地税、县局20__年5月至2013年4月的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自查工作。以区局执法督查内容为重点,由各业务处(室)分别制定《检查项目表》,内容包括检查路径、检查方法、抽查比例等。对查出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并要求天山区地税、县局限期进行整改。此次的考核结果纳入市局目标管理考核。

(二)接受区局督察内审组对我局税收执法及相关工作进行检查。作为被查单位我处积极配合督查工作,认真梳理督查结果,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及时出具反馈报告,为后期的整改工作打下基础。使我局今后的税收执法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扩大执法督察范围。2013年1月,我处组织人员对全市各区(县)局20__年至今,正在执行和已经终止的委托代征业务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委托代征的范围、税种及计税依据、代征期限、票证管理、手续费支付比例及支付方式进行了检查规范,使执法督察触角涉及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为我局执法监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打下基础。

(四)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检查工作。今年4月,对全局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和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检查,市局系统没有违规出台各项制度的现象,但是仍存在审批时限过长,审批程序过多,增设审批项目的问题,通过检查要求各单位都予以清理和整改,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纳税人,优化了纳税服务质量。

(五)认真完成税收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1.配合市国税局牵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联合税政一处、二处,第一分局、征管处在“亚心网”进行“局长话税收”在线访谈节目,通过税务干部与广大网民直接交流,答疑解惑,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2.认真整理归纳税收政策热点问题,通过案例的形式,运用纳税人通俗易懂方式在《晨报》、《晚报》、《经济报》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税收政策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在报纸开辟专栏,对5起税务违法案件进行实名制曝光,对税务违法行为纳税人起到了震慑作用。增强了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责任感。

4.结合税收宣传月在全局系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并按要求上报总结。

5.组织全系统干部1300余人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购买教材,辅导培训,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指派人员参加全市统一闭卷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意识。

6.按照年初我处的培训计划,从市委党校聘请教授对市局系统业务骨干进行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对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并通过测试提高培训质量。

(六)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业务类文件审核流程。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宜宽不宜窄”的原则,我处对各业务处(室)出台的文件纳入管理,各处(室)草拟的文件提请我处审核,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按《乌鲁木齐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制发;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按公文处理流程制发。有效防止不当“红头文件”出台。

按区局要求完成《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实施后相关情况统计表及分析报告,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打好基础。

(七)税收政策调研工作

1.3月中旬,乌鲁木齐国际税收研究会召开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总结了20__年度研究会工作,讨论了2013年工作要点;宣读了20__年度优秀税收科(调)研论文表彰通报,为获“优秀论文组织奖”的五个单位颁发了奖牌。同时安排部署了2013年度课题和研究方向。

2.今年,乌鲁木齐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申报采取三个层次的形式,即:重点课题、专项性课题、群众性课题相结合,重点课题和专项性课题注重深层次理论研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群众性课题注重可操作性的探讨,相辅相成,理论服务于实践。今年研究会确定重点课题2个,专项性课题7个。

(八)上半年审理重大案件2起,涉税金额1901多万元。

(九)其他工作

1.制定并报送《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制度。

2.上报市 人大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3.向市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13篇,动态反应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4.为全面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上报《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总结》,查遗补缺,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完成维稳工作任务,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全处人员按时到岗,无一人因个人私事影响工作,体现了很强的团队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与上级机关及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不够,造成有些工作被动,今后要积极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区局及市局各业务处(室)的协作、交流,增强工作主动性。

2.我处上半年人员变动较大,有两人调区局工作,新增人员需要一个适应阶段,工作中会出现衔接不畅的问题。

3.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积极与征管处配合,完成好下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同时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效率。

税务普法总结范文3

一、组织领导(基础分12分,自评12分)

我会按要求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由理事长担任组长,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每年初制定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对普法教育及培训进行统一部署。按要求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已完成。自评分:12分。

二、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分42分,自评42分)

(一)普法档案资料。有普法规范,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及相关制度。培训及活动有记录。宣传材料有存档。(9分)

(二)建章立制。有培训制度,按要求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结合残联实际,法律宣传活动进乡、村、社区,培训到服务对象残疾人,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次,参加过培训的残疾人140人。对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知识学习培训。(18分)

(三)阵地建设。不定期编发信息简报五年共90余份,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残疾人优惠政策、扶助办法等政策。(6分)

(四)宣传形式。每年在举办助残日活动中,司法局、税务、民政等各残工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残疾人优惠政策法律咨询,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公民道德规范》,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合同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五年来共散发宣传单10万余份,向残疾群众散发《道路安全知识手册》、《残疾人保障法》小册子、挂历等9500本。(9分)

三、法治化管理(基础分18分,自评18分)

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氏责任追究制及执法督查制。

单位做到依法建制,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规章。

(第一条、第三条针对的是乡镇和司法机关)

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协同交警、运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整顿,做好说服残疾人政治思想工作,要维护大局不要再用代步车载客等营运问题, ,经过多方向区委、政府反映,政府出钱购买了岗位,基本解决了利用代步车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就业问题,44名曾经从事过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分别分配到各社区从事卫生清扫员,同时为6名残疾人协调争取到低保,解决了他们后顾之忧,极大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

四、工作成效(基础分14分,自评14分)

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在残疾人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残疾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残疾人工作步入依法有序轨道,五年来,共接待上访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1012人(次),受理案件226件,处结率达98%,回告率达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没有出现残疾人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区残联被省残工委、省残联授予“残疾人维权先进县(区)”称号。无残疾人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五、保障机制(基础分14分,自评14分)、

税务普法总结范文4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税务普法总结范文5

一、充分肯定全市地税征管和法制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

肯定成绩是为了使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念,提高勇气,鼓舞斗志。不要再以为是个欠发达的地区,就不可能在21世纪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新跨越啦。“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但成绩还是要肯定的,没有我们多年坚持“求真务实、依法治税、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从严治队”的工作方针,我们的地税工作就不可能取得这么健康稳定发展的好势头。我们的发展不仅仅体现在税收收入的增长上,而且体现在组织收入和执法的质量上。我们的成绩和发展是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取得的,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取得的。加强法制建设就是加强业务建设,就是加强地税征管,就是为了更好地防范执法风险。如果我们没有坚持抓好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税、坚持规范征收管理和优化服务,就不可能取得多年的地方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连续多年超额完成省、市年度目标任务,连续多年在民主评议行风和效能建设评比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得到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的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从事法制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功不可没。

(一)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制定了全局性的依法行政纲领性文件。市局先后制定了《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执法过责任追究办法》、《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明确了各级地税部门法制工作的目标,做到纲举目张,为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全市地税税收法制工作确立了思路和方向。二是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多年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税收法制工作,结合实际,与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签订了《严格依法治税搞好风险管理责任状》,在实施过程中,将依法治税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年底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工作落实。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单项工作制度。市局制定和印发了《市地税系统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工作程序,简化了工作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了简捷、优质的纳税服务。制定印发了《市局机关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强化了税收执法监督,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了市局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明显改进。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的监督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能够做到严把法律关和政策关,认真履行文件会签审核和备查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产生违法和不当的“红头文件”,促进了地税机关制度建设质量。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稳步实施。近几年来,根据省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经过认真审核,共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119件,其中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5件,县(区)局制定的69件,地方党政部门制定涉税规范性文件共计25件。通过清理,全市地税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现行需保留的共计50件,发现存在问题需要废止或失效的共44件,需要部分修订的10件。党政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建议废止的共计10件,保留的共计15件,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入。市局组织力量对全市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初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将“企业再就业税收优惠”、“2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减免”、“100万元以上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对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免资源税”、“土地增值税退税”等五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给县(区)地税局和市局直属分局。目前,市局行政审批项目仅保留1项,涉税审批事项下放83%,涉税行政审批时间缩减了30%,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在实际执行中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全市地税系统积极开展以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五五”普法工作,在全系统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地税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权益意识,推动了地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深化。一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经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本着“由点及面、点面结合、渐次推进”的工作思路,循序渐进地完成了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的构建,2004年至2011年9月,全市累计共追究相关责任人455人次,经济惩戒共涉及金额9002元。各地在推行工作过程中,克服困难,严密组织,周密规划,进行了有效探索。二是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体上讲,执法检查工作已初步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工作开展规范、检查措施得力、检查方法多样的良好局面。每年根据省局和市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据统计,市局2006年以来先后8次对全系统15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29份。三是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继续认真开展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审理,严把事实关、依据关、程序关,做到了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处理适当,既保障了国家税收利益,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地在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中,还普遍严格执行了10%的重案审理率,认真执行了案件统计上报制度。

(四)行政救济与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监督作用不断增强。一方面注重加大对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撤销、变更不当税务行政行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重将个案的办理与解决引发争议的政策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对案件所涉及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的完善。通过每年对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清理、统计、建档、分析、总结工作,收集掌握了大量的基础性资料,形成了有价值的专题调查分析报告。此外,转发了省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正确认识地税法制工作当前面临的问题

法制工作是我们地税工作的重中之重,法制工作做不好,我们的地税工作也就没做好。因为:第一,我们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都要通过法制部门的把关;第二,法制工作不仅仅是法制部门的工作,也是全市地税系统和全体地税干部职工的本职工作;第三,法制工作在履行执法检查职能的过程中也是对业务工作的一种补救。所以,加强法制工作也就是加强征管工作,也就是加强业务建设,就是提高我们做好地税征管工作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地税机关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照这个总体要求,我市地税法制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县(区)局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对政策法规工作还不够重视,认为完成收入任务是头等大事,而忽视了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二)有的县局没有做到税收执法检查经常化,重点税源和主要环节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尤其对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审批的监督还要加强。

(三)基层地税机关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提高。顺此我给大家提一提醒,当前基层地税执法风险的主要表现有十个方面:一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方面的表现,如执法主体错误;二是适用政策法规错误,张冠李戴;三是税务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错误;四是征收管理方面,登记、申报、咨询等不够规范;五是稽查处罚和执行错误;六是税收保全和行政强制程序不合法;七是行政处罚不当;八、执法证据、文书使用、案卷管理的风险,资料不全,证据不足;九是法律救济不及时;十是履行职务的风险,失职渎职等行为。希望同志们回去认真分析比对,研究化解和防范的措施。

(四)有些单位政策法规部门的协调职能发挥不够,与专门业务部门的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政策法规工作队伍素质和人员配备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有的地方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推行还不够得力,认识上还有较大差距。

对于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真抓实干,全面提高加强地税征管和防范地税执法风险工作水平

按照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今年的工作部署,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地税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促进规范地税征管工作,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监督,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和制度,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地方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税收法制工作的责任心

思想支配行动。认识决定态度,态度决定成败。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依法治税工作的需要。依法治国体现在税务部门就是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地税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灵魂,离开了依法治税,地税工作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我们要把依法治税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地税工作的各个环节,贯彻地税工作的始终,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必不可少、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需要。没有做好法制工作,就不能做到规范执法,就会损害国家利益或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就会影响地税的形象,这样就谈不上为人民服务。

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地税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全面发展,需要做好税收法制工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没有防范执法风险,就会给一些的人以可乘之机,从而影响地税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地税干部健康成长的需要。地税干部岗位来之不易,也有许多人羡慕。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和社会各界对税收权力行使的监督意识、手段和行为越来越强化,潜在的执法风险演变为现实法律责任的机率不断增大。这就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和全体地税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和做好税收法制工作,不断加强执法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

责任胜于能力。作为一个公务员,一个党员干部,没有责任心就做不好工作,就是没有党性、没有良心的表现。强烈的责任意识是做好税收法制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要求。全市广大地税工作者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法制工作。要牢固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想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思想集中到工作上、把力量凝聚到实干里、把功夫施展到落实中,坚决克服无所用心、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现象,热爱岗位,敬业精业,推动全市税收法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保证国家一系列的地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市得到全面的贯彻

省局王平局长最近在视察工作时指出,我们收纳税人的各种税,是要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税,既不能多征,也不能少征。不然就会严重影响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目前,个别地方仍存在税收政策、规范性文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现象。举个例子,几次关于起征点调高的政策,听说我们有的地方都没有很好的执行落实。通过这次会议,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聚精会神狠抓落实、一心一意抓好落实的理念。再美好的蓝图,没有抓落实,没有行动,都不能变为现实,都会变成镜中花、水中月。同志在今年春季中央党校开学典礼时作了《关键在于落实》的报告,深刻阐述了抓好落实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反对空谈,注重实干,要狠抓落实、善抓落实。最近同志又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上强调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强调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我们应当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希望大家认清形势,克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以讲话代替法规、以汇报代替工作的不良习气。现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都比较健全,要求也很明确,关键在于各级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执行。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从我做起,深入基层,搞好调研。全身心抓好各项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发展不是,我看不抓落实也不是。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要从发现问题,解剖问题,解决问题入手,帮助基层解决征管执法中遇到的难题,争取在今后省局、市局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再发生我们以前有过的类似问题。

(三)完善督导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大力促进全市地税法制工作水平上台阶

开展行之有效的执法督察和执法检查,是促进基层地税机关提高征管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有效措施。过去几年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完善督导检查,一是要拓展督导检查的范围。政策法规部门作为督导检查的牵头实施单位,要按照建立严密的内控机制的要求,加强与税政、征管、稽查、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研究制定扩大督导检查的范围,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提升督导检查的质量。督导检查一方面要注重检查的过程,对所查出的带普遍性的重要问题,要举一反三,探索建立有效的预防制度。同时也要注重检查完毕的后续处理工作,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责成责任追究等形式促进完善提高工作质效。严格要求被查单位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和落实责任追究,对虚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的,从严处理。三是要改进督导检查的方法。要在检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到事半功倍。检查中不得增加基层和企业的负担,检查后的结果要让人信服。四要突出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于交通运输、房地产和建筑业等重点税源、主要环节的征收管理和执法质量要着重研究,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上下联动,完善机制。每年市里开展执法督导检查不少于两次,县里的督导检查要一年四季、常态化、四次以上,做到全面覆盖各分局,并将检查结果报市局备案。市局根据县(区)局开展督导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通过上下互动,促进执法质量的提升。二是要落实好上级有关加强征管、防范执法风险的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三是要建立地方税收执法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委员会可与各级重大要案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负责定期研究分析所在辖区的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评估地方税收执法质量,研究和防范执法风险,促进整个系统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四是要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地税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要彻底改变目前有的地方该项工作流于形式的现状。税收执法质量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过错责任追究制必须严格执行,以保证做到在今后省、市开展的执法检查中,以前被查出的问题不再发生。五是要加强证据收集和执法案卷管理工作,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六是要与廉政预警防控工作紧密结合,预防渎职失职等行为的发生。七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税收法制工作涉及到税务机关许多部门,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不能搞信息封锁或闭门造车,要始终从全局角度出发,注意信息沟通与综合利用,保证决策信息的完整与对称,努力形成各部门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互动机制。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地税法制工作和防范执法风险提供政治保证

税务普法总结范文6

2018年10月20日到2018年12月20日,为进一步养成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保障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南刘集乡组织动员司法所干部职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到辖区内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共约一百多人参加。

1、准备充分、试点带动。

本次活动由律师为广员工进行法治讲座,律师以“公司与员工关系”为切入主题,结合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以案说法,深入地讲解了员工与企业相应依存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该如何防范相关的劳务纠纷,化解危机,并对员工在劳务期间潜在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建议等,给在场的员工深刻的启发。

2、协调配合、推进迅速。

本次“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还组织开展了法治座谈会和现场法律咨询。法治座谈会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及时解答了企业管理人员提出的关于职务犯罪、公司税务、员工个人保障等问题,并较详细地为企业管理人员讲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在现场法律咨询会上,通过向企业员工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及宣传品等形式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增强企业普通职工的法治意识。

3、全面推进、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