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治理整顿和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工作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有效实施,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增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安排

从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整顿: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各县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进行动员宣传,分析查找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整顿措施,明确整顿时限,量化考核指标,形成本县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确定本县区、本部门2009-2010年度整顿目标和任务,并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专项行动,由各县区、乡镇政府统一领导,开展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从2009年11月下旬开始逐级开展总结评估。市政府12月初组织对各县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验收评估。

三、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1、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整治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奶站的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开展专项监测、飞行抽检和隐患排查监测。二是种植业产品、果品、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茶叶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加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检,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品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加强兽药监督抽检,强化使用监管,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加大禽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三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的专项整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监管,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加强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规范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的行为。四是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农资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执法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取缔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二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制定和实施重点食品专项抽查计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责令企业实施召回;由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性质量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整治。三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以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域为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帮扶引导,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四是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监管。对食品进口商或其人实行备案制度;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审核,规范中文标签。五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大检查。清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六是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控。完善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失信惩戒机制等长效机制。

4、食品流通环节。一是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包括证照过期)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销毁及退货、信息公示等制度。三是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食品市场社会监督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5、餐饮消费环节。一是对餐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原料进货索证监管,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餐饮卫生集中检查。二是对监管重点的规范整顿。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农村宴席、农村庙会饮食摊点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饮具和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小餐饮集中整治,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持证率,防止食物中毒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推进餐饮服务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继续对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等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行食品卫生信息公示、食品卫生管理员等制度;健全农村宴席规范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乡村厨工体检培训及农村宴席登记、备案管理等制度。

6、牲畜屠宰。一是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加快屠宰厂(场)的整合,推动屠宰企业全面改造升级,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二是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三是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牛、羊定点集中屠宰,规范活禽屠宰;加快实施肉类品牌化战略,推进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先进流通方式;逐步建立屠宰企业质量可追溯制度,逐步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和信用记录。

7、保健食品。一是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规范整顿。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二是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专项整治。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日常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宣传保健食品的行为;对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要严查到底,对涉及组织参与此类活动的企业实施惩戒措施;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1、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完善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一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加紧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计划。要结合实际,指导食品企业完善企业内控标准和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培训检验人员;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体系,并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标准的严格实施。

3、加强检验检测。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制订检验检测计划,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要不断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市、县并逐步延伸到乡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尽快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强化综合协调,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5、强化行政执法。各县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6、加强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推广经验,扩大试点覆盖面;逐步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把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保证经费投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相关安排,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市级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利部门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的整顿。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整顿。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的整顿。公交办、中小企业局负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在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正在进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交接到位之前,要按照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承担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职能,卫生部门继续承担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顿工作合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媒体及时报道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加强社会监督,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的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的作用,引导食品相关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正确把握舆论方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2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开局之年要着力抓好的一件大事。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群众要求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呼声非常强烈,在今年人代会上代表提出这方面的议案和建议也很集中;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人大要认真检查监督法律的实施情况。下面,着重讲三点问题。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这次执法检查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吴邦国委员长也指出,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逐渐增强,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上海的“染色馒头”、广东的“墨汁粉条”、北京、重庆等地的苏丹红辣椒粉、沈阳的“毒豆芽”,还有双汇瘦肉精、三聚氰胺、水果膨大剂、台湾塑化剂事件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案件的发生骇人听闻,令人震惊,发人深省。从我市的情况看,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食品安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消除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积极推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方位的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推动依法行政、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的需要。

“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总体上处于全面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不断拓展,食品安全问题应当越来越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一直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难点,监管效果不能尽如人意。《食品安全法》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了很大的改进,为法律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更好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整改,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构建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风险评估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坚持监督为民、履行人大职责的需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卫生的呼声一直不断。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目的是切实改进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我省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也积极开展这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了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并在第25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进一步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的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和人大代表的呼声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人大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全面部署,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这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监督法》、《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执法检查,推动《食品安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构建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体系,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三是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的情况;四是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五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情况。

(三)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这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辖区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出部署。

这次执法检查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准备部署阶段。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印发执法检查方案,这项工作已完成。今天组织召开这个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通过人大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的监督电话,动员全社会来参与开展这项工作。6月中下旬,围绕这次执法检查内容,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个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贸粮局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第三个阶段为执法检查阶段。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7月底,执法检查组汇总意见和建议,研究起草执法检查报告。

第四个阶段为审议评议阶段。8月中下旬,执法检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贸粮局等职能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自查自纠报告,同时安排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上述这6个部门作评议发言,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市人大代表对这些职能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量化测评,并提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第五个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1月,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进行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汇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通报全体市人大代表。

三、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这次执法检查是全面检验各级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和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方式。各级人大、政府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协调好这次执法检查。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执法检查的重任,制定好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组织足够力量,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推进有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金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全身心投入执法检查工作。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接受执法检查,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坚持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责任。金华日报社和金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要根据这次执法检查的方案,研究制订宣传报道计划,积极整合力量,主动参与执法检查全过程,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专栏,全面详细地报道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并探索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提升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增强全社会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意识,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

(二)要认真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认真学习法律。《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统一制定等有关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在监管体制、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监管信息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从食品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对此,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了然于胸,为开展好执法检查奠定知识基础。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寻求到对应之策,探究到化解之道。如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如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如何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过程中,既有利于企业发展,又保证食品安全,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严格自律;如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环境等等。在执法检查中要带着这些问题,深入到基层,深入到企业,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促进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三是要完善执法检查方式。在执法检查中,除了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现场外,还应该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和暗访,以便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掌握情况。

(三)确保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

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的比较分析

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是指关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机关的设置、领导从事关系、检查权限分配及其运行模式。具体来说,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就是“由谁来检查”。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能够有效执行的组织保障。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对于降低行政检查成本,提高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效能,有效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中国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中国从2004年9月开始采用“分段检查为主、品种检查为辅”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将食品链分为几个阶段,按照一个阶段由一个部门检查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行使检查权。除了划分不同行政机关的食品安全检查权限以外,为加强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业务协调,中央和地方都设立了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于2010年2月6日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安全信息、研究部署和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2010年12月6日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开始纷纷设立地方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地方的议事协调机构。(二)韩国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韩国采用多元化的食品安全检查体制,主要根据食品的种类(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的各个阶段(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进出口)进行划分。中央一级的食品安全检查机关有企划财政部、农林水产食品部、教育科学技术部、知识经济部、保健福祉部、环境部、农村振兴厅、食品医药品安全厅等八个部门。从这八个部门的权限分配来讲,具有分段检查的特点,但是仍有一些职权是交叉的,如针对进口畜产品的检查,由农林水产食品部负责进口、加工、流通阶段的检查,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厅负责消费阶段的检查。而在实践中流通和消费阶段是很难完全加以区分的,这时就出现检查权限交叉,相互“扯皮”的现象。为了加强各部门的合作与协调,韩国于2005年3月成立了隶属于国务总理的国家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其他八个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机关的业务。根据韩国《食品安全法》第8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由包括委员长在内的20名以内的委员构成。其中委员长由国务总理担任,委员由8个中央行政机关的长官、国务总理室长、国务总理委任的关于食品安全等的学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员构成。由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协调机关,统一协调食品安全行政检查工作,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系。从地方的情况来看,随着1995年地方自治团体的出现,从中央政府转移到地方自治团体的食品安全的执行任务包括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任务如表1所示达到99.9%。通过上述做法,明确了中央和地方食品安全管理权限,使中央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从纷繁复杂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业务中摆脱出来,集中资源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规范,解决全局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地方自治团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得到了强化,有利于其集中力量去实施具体的行政检查,保证中央行政机关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范在地方贯彻和实施。

(三)比较分析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中韩两国都采用中央和地方二元化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不同点是中国采用“以分段检查为主、以品种检查为辅”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即针对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检查权;而对于农产品采用品种检查的体制,即由农业管理部门负责。韩国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权限根据相关食品行业和食品以及检查阶段加以区分,即采用多元化的行政检查体制。在加强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业务协调方面,中国由国务院设立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韩国通过设立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一方面避免了重复检查以及业务上的摩擦,从而提高了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效率,加速了食品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另一方面使不同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机关之间相互通报并尊重各自的检查结果,从而做到食品安全检查信息的共有,使不同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机关形成检查合力,共同致力于确保食品安全。

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方式的比较分析

实践中,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主体主要是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但是“政府监管会出现行政权力的配置不合理,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从而导致在食品监管方面出现执法空白或重复执法”。[6]另外,政府也很难对所有的食品实施有效的检查,因而除了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以外,需要食品行业的自律,更需要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一)中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方式近几年来,中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国务院在2012年6月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发挥政府支持引导作用,调动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国的《食品安全法》从三个方面规定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一是对食品安全执法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二是通过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三是食品安全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各个地方结合本地情况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力度。例如,各个地方陆续出台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有效调动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也促进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二)韩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方式近年来韩国的食品安全检查领域不断扩大,相反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组织有缩小的趋势,因而韩国构建了国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机制。韩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了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制度。韩国《食品卫生法》第33条对担任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的资格、职能以及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资格的解除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市长(指的是作为韩国广域自治团体的特别市和广域市的市长)或道知事,市长(指的是作为韩国基础地方自治团体的市长)、郡守、区厅长在为进行食品卫生管理而登记的消费者团体的职员中可以委任相关团体的负责人推荐或具有关于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的人为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的职责主要是检查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卫生管理状态、流通中的食品等是否符合标准、食品违反虚伪标示或扩大广告规定时,向相关行政机关申告或提供相关资料、向食品卫生监视员的食品检查提供支援等。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如果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市长或都知事,市长、郡守、区厅长应解除其职务。此外,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2008年4月市民食品安全行政检查请求制度在首尔首次试运行,并于首尔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时全面实施。首尔市民10名以上联名或者学校、孩子之家、企业等集团给食所的营养师认为在大型商业中心、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的食品有安全隐患的,可以向市民食品安全请求审查会提出食品安全检查请求。市民食品安全请求审查会应在7日内对食品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可以通过120客户服务中心或者以网上或书面方式接受请求,通过回收食品、检查及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处理。检查结果确实发现食品有安全问题时,相关食品经营主体会受到行政处罚,提出食品安全检查请求的市民可以获得事先定好的最高1 000万韩元的赏金。(三)比较分析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韩国更加注重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可操作性很强,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良好。韩国《食品卫生法》专门规定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资格、具体职能以及资格解除等内容。韩国《食品安全基本法》专章规定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途径、保护措施以及奖金的支付等内容。而中国虽然也已经认识到加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但是从立法上来讲,关于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规定比较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在实践中也未形成完善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机制。

中国借鉴韩国食品安全行政检查制度之思考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4

一、工作目标

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全程监控,努力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重点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和整顿,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府厅发〔〕74号)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查处违法案件。

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经营情况的检查,严禁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要重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实施备案制度。

商务部门要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猪(肉)进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帐。

公安部门要以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直接入口食品为重点,立足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抓主犯开展全面清查,积极协助食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环节的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要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要以奶站为重点,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督监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违法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易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强化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物的监督抽查。

(三)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含现场加工制售)的集中整治。

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实施动态管理,以彻底清除小作坊无证经营的安全隐患为目标,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过期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同时,要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小作坊诚信生产经营承诺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号)和《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2008〕122号)要求,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农业部门要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站、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等的监管,严格审核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采取封存、拆除设施设备等措施,防止暗自收购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加大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和生鲜乳的抽检频次和范围。

质监部门要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资格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审核,不符合条件且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公告。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次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日常监督抽验,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验,进一步细化对乳品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

工商部门要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新上市奶制品每个批次都要有检测合格报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采购记录和进货查验的监管,防止问题乳制品上餐桌。

(五)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

农业部门要以生猪为重点,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料、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要重点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中小型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和诱导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的经纪人以及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场为整治重点,强化监管和监测。商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坚决杜绝“瘦肉精”等病害肉流入市场;要强化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畜禽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验检疫、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定点资质行为;严查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病害猪、注水猪等行为。

质监部门要对以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记录制度。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城乡冷库、农贸市场、超市肉食品经营的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猪肉市场监管巡查和索证索票制度。

食药监和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要求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

(六)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

质监部门要强化对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进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要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假冒伪劣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城管部门要实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确定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单位和集中处置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托运台账,督促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台账。

(七)加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

卫生部门要严格规范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强化学校、工地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深入排查和治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使监管难度较大的工地食堂纳入正规管理;要督促学校、工地食堂健全和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制度。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食堂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向教育、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及时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一次性餐盒、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专项整治。

质监部门要对一次性餐盒生产环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对日常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无证生产一次性餐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要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抽检;检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采购一次性餐盒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到位;对使用无合法来源的一次性餐盒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查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销毁;加大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力度,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要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卫生行政部门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审批条件和年检条件之一,并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九)加强酒类综合治理。

商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实行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和酒类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以散装酒、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区域,以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行为为重点内容,全面清理不符合生产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生产、销售单位。

(十)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食药监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和包装标签专项整治,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监管规定,重点抓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认证等工作;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推进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加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建设,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支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要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调整充实监管队伍并逐步向监管薄弱环节和农村倾斜。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的作用,弥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食品检验机构综合能力建设,提高食品检验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监管部门要严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5

 

第一季度,海北州政府食安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州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州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四个最严”,将省政府食安委关于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中涉及我州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6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14项具体措施,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抽检监测,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一季度“百日攻坚”行动总结

结合“两节三会”期间专项整治行动,“百日攻坚”行动早安排早部署,目标明确,行动迅速。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百日攻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我州食安委提前安排,及早动员,为全州整治工作早早进行了安排部署。2017年12月1日,组织各县食安委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全州食品安全县创建现场观摩会,同时,对全州“两节”专项整治做了安排部署,徐永功副州长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专项整治目标。同时,根据省食安办“两节三会”“百日攻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督查小组。各县食安办积极行动,分别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整治的食品品种、重点区域作了明确规定,对各监管部门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成立了“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任务和职责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为确保“百日攻坚”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组织保障。

3月9日,召开了全州市场监督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了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州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精神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等专项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7年全州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责任明确。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整治。

1.强化对节日热销食品和节令性食品抽检检测。元月份,州、县局制定了有效可行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时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截止目前,全州共抽检食用农产品和其它食品433批次,其中州局199批次(主要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类、粮油制品类、酒类、乳制品类)、门源县局44批次、祁连县局70批次、刚察县局80批次、海晏县局40批次;州局所抽检的食品全部合格,并且199批次在州局网站和单位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四县局所抽检食品合格234批次,每县各公示1次,合计4次,不合格食品为14批次,立案14起,结案1起、罚款100元,其余13起正在查处中。

2.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结合“两节三会”专项整治,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根据安排,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对城镇、乡村以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保化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85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8家;检查食品经营企业2476户,责令改正105家、警告5家;检查餐饮单位1100家;查处食药案件16起,其中:食品案件15起、罚款0.71万元,医疗器械案件1起、罚款0.05万元。查处率和曝光率达到100%.上交销毁过期食品125件,散装食品120公斤,货值金额0.31万元。同时,开展了酒类市场监督检查,尤其是刚察县联合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中粮酒业有限公司针对目前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红酒、白酒、散装酒为重点整治对象,严查了假冒侵权以及“特供”“专供”标识酒类。

二是食品监管各环节加强监管。食品生产环节坚持“产管并重”,继续落实和完善“九有一公开三承诺”企业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使全州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依照《青海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及其《检查表》,在辖区内开展全覆盖的日常检查,对存在潜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企业开展约谈,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流通环节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无合法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规范执行产品及原材料进销台账制度,食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三无”食品检查力度。餐饮服务环节在三月份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开学初期,我州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覆盖专项检查。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管理模式、设施情况、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滴水不漏。

三是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和角膜接触镜和塑形镜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购买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或违规销售行为。同时为确保“两节三会”期间的药品安全,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兴奋剂类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六类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抓住购销渠道和医疗使用管理这两个重点环节,加强资质审核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假借合法使用却流入非法渠道;全面开展非法经营疫苗紧急排查工作,从疫苗的购进、分发、供应渠道,疫苗的储存、储藏情况,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的配置、使用、养护等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非法购销疫苗现象;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监管面均达100%,辖区内无无证经营行为、无制售假劣药械案件发生。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25家次。其中,门源县重点围绕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开展专项检查,对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履行不到位的64家卫生室及4家卫生院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祁连县在常规检查的同时,联合医保局、物价局,开展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专项检查。检查是否执行药品购进验收、经营使用养护储存制度;是否保存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原始凭证,并根据其逐批验收;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是否遵守医保相关政策、是否存在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医保费用结算,自行向参保人员实行各种单方面让利或优惠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药价政策等内容。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州县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选购食品,科学理性消费。

首先加大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全县食品药品稽查人员培训班,邀请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的有关领导、专家,采用多媒体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器械监管、食品法规与标准、行刑衔接、调查取证、程序文书、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对基层稽查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县局科室、所有关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和一线办案人员等68人参加了培训,并对聘用的3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考试,激励和督促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再学习、再提高,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履职尽责能力,有效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祁连县市监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召开由全体干部、药械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药械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学习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特殊药品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药械不良反应等相关知识。

其次加大从业人员培训。门源县、海晏县召集辖区内的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业主500余人宣讲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管理人员、销售者必须要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了市场管理方、销售方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第三加大群众科普力度。3月以来,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海北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海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西海镇奥凯广场、海晏县金滩乡道阳村、西海镇城西社区、海晏县寄宿制民族中学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活动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强化科学监管理念,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载体,将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送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社会各个方面。在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中,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次,深入社区、学校、农村等基层宣讲4次,悬挂宣传横幅22条,发放宣传资料12500余份,电视台播放新闻2次,发挥了良好的宣教作用。

(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州、县严格执行“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实行“凡事必报、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要求凡发生突发性事件、重要和敏感舆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送,并续报应对处置和后续工作情况。突出“三会”代表入住宾馆及周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重点部位,州人大、政协会务组分别召开安全保障协调会,对“三会”期间食品安全提出了要求,州、县市场监管局做了重点安排,在会议期间,执法人员对制作环境、冷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进行了全程现场检查,保障了参会人员饮食安全。

(五)加大督查力度。根据州委、州政府和省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市场消费安全,元月底,州市监局分两组对全州“两节三会”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按照“双随机”的程序,随机抽取104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及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进行了整改。2月2日,州政府副州长徐永功亲自带领州市监局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海晏县及西海镇“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节日市场安全。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全州食品药品市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个别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不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许可证、健康证未及时办理;食品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全;食品批发部存在不规范开具两联单及不提供乳制品、酒类检验报告;边远农牧区仍存在无照经营及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小型餐饮单位仍存在脏、乱、差现象等问题。

三、二季度“会战黄金季”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州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避免职能空缺和职能交叉;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常规管理,特别是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地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食安办全体会议精神。二季度,将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重点工作,分解年度目标责任书当作首要任务加以落实,综合食安委成员单位监管力量,从各个领域加大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6

以科学监管为统领,以“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为原则,以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食品安全驻店监管为基础、信用分类监管为核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为依托、执法责任追究为保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引导经营者自律,提高消费者消费水平,全面提升××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着力实现分局年内达标的目标,为建设“和谐黄冈”、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机构

××分局领导班子重视,形成工作机制。××分局局长××同志亲自抓创建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达标建设,分局专题组织达标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各挂牌人员为达标建设工作人员,分局将组成专班对规范达标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对达标合格的工作人员实行物质奖励,对达标工作不合格人员分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

_、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_、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建设工作人员及挂牌食品经营户名单(略)

_、目标责任:

各监管挂牌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各食品经营户百分之百亮照经营,百分之百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百分之百自律制度上墙并落实、百分之百食品经营户分层分类,做到一户一档,巡查日志一户一签名。

(二)规范制度

_、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注册程序,对食品生产经营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证后照,对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受理办理登记注册。日常监管中应当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许可证年检和市场检查,按照驻店监管的原则,每年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户清理和规范,重点核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对许可失效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受理、审核、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职能分工的规定,依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

_、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关。通过教育与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准入制度,实现食品经营者行业自律。督促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清理,对进场销售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合格与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者不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的行政处罚力度,切实规范索证索票不全、台帐记录不完善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一票通”。

_、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坚持日常巡查。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由驻店监管员定期对辖区市场进行经常性的分类巡查,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警示和责令改正,严重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落实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集中人力和物力,对辖区局部食品经营区域或部分食品进行检查,检查除巡查的基本内容外,主要是对局部区域或部分食品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检查,并采取具体措施进行治理整顿。市场巡查记录要真实、详细、具体,全面记录监管痕迹。日常巡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应当归入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

_、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工商分局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检测计划参与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消费者投诉和受理举报的问题食品要及时进行检查或抽样送检。应当每季度制定快速检测计划,通过快速检测设备,对辖区内流通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筛查不合格食品,快速检测档案要全部整理归档。对问题食品,除依法进行查处外,应立即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清查,追查违法食品的来源和流向,通知辖区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将违法食品清退出市场。对退市下架食品,仅仅是标签违法但仍然可以食用的,责令经营者退回供货方改正后可以重新入市销售;不能食用的,予以销毁。对退市下架食品要录入食品经营户信用档案,并对经营者进行回访和跟踪监督管理,防止问题食品重新流入市场。

_、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并运用计算机手段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进行网络化管理。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应当包括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主要经营情况和诚信守法情况。分局应当积极落实信用分类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应当结合食品经营者市场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建立和完善辖区食品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将食品经营者行政许可颁况、登记事项遵守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活动守信情况、经营行为守法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并每季度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信用分类,并予以备案。

_、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按照政务公开和执法信息公示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指导消费。具体内容包括: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重点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记录簿》,保存已公示的所有信息。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辖区内发生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以及其他引起市场波动或者严重危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报告上级机关,并迅速进行现场调查,有效控制违法食品流通,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或尽可能减少损失,维护消费安全。

_、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分局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广告管理,防止借新开业、季节性降价、食品促销活动等名义销售质次价高、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要加大对“无糖、低糖、无防腐剂、无色素、不含食品添加剂”等不真实的虚假宣传的案件查处力度,打击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管理,打击不真实标注食品添加剂或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违法行为。

_、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食品经营者行政许可事项及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等情况沟通、反馈和交流,对不属于行政职能管辖范围的要书面上报上级机关,并转告相关职能部,不压办、不推诿、不瞒报,既要相互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教育培训

××分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和知识更新。建立培训制度,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考试和岗位练兵、监管技能竞赛活动每年不少于_次;加强对食品经营户法律法规培训和指导,商场超市食品管理和营业员参训率___%,其它食品经营户培训率达__%以上。

(四)案件查处

××分局应当加大对食品经营户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持证持照经营;通过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全面摸清辖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总经销”、“总”的情况,加大对“总经销”、“总”的规范备案和台帐规范力度,查处不按规定索证和不按法定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行为;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质量安全检测;通过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和虚假广告案件的查处,防止消费欺诈。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_月份)。××分局结合实际在_月份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同时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思路以赢得重视与支持,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制订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计划,细化标准、落实责任、规范达标创建。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____年_月中旬)。制定、完善有关规定和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落实好职责、人员、任务,保证质量,全面完成规范达标的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分局食品安全规范达标申报检查验收工作在_月__日完成,于____年__月上旬完成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达标建设,是落实市局在黄冈市食品经营者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部署的一项工作,是实施县局安排部署食品安全重大决策的实际行动,也是对工商部门行政执行能力的检验。分局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分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分管同志要具体负责,落实责任,指导、督促分局干部职工按照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握进度,稳步推进

分局根据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抓好落实。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