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安全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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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安全制度

建筑消防安全制度范文1

关键词:消防现状;高层建筑;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前言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城市构造逐步向高空延伸,使得我国城市高层建筑不断地增多。高层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面积大、高度高、人员众多、用火用电量大,因而其存在的火灾隐患是不容忽视的。目前,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对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措施是消防领域所关注的重点问题。

1 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及消防难点

(1)火灾蔓延途径多,火势迅猛。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风道等通道较多,火灾发生时,易产生烟囱效应,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高层建筑受风力影响较大,建筑物越高,风速越大,火灾扩散速度越迅猛。还有,建筑内部的电气化、自动化等各类电器设备繁多,增加了短路漏电而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另外,装修材料(多为可燃性材料)的大量使用,有利于火灾的发生与发展,并可燃烧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2)人员多而密集,安全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层数多,将人员疏散到地面所需的时间较长,而且建筑面积大,容纳的人员较多。火灾发生时,电梯必须停止使用,只能通过楼梯进行疏散,而楼梯的容纳量有限,必然会发生拥堵、踩踏事件,来不及疏散的人员极有可能被烟火熏死或烧死,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3)高层建筑火灾救援难度大。建筑高度高,现有消防车辆及设备满足不了灭火需要,不能及时控制火势而造成火灾扑救困难。特别是消防水供给量及供水高度达不到要求时会延误灭火的时机。火灾时,空间范围内会充满大量的烟气及水蒸气,而此时,各类排烟设备的自动切断使得通道内的排烟更加困难,据统计,火灾中约70%~80%的人员是由于烟气中毒而窒息死亡的。

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消防设计不够规范

1995 年国家颁布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规范保证。然而,许多高层建筑住宅的消防设计并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特别是一些老式的建筑消防设计存在着先天不足,例如,公共通道未设消防自动系统;缺少消防水源;疏散楼梯间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过百米甚至更高的建筑存在避难层“空白”;现代高层建筑的高密度建设或是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建筑,使得消防车道或消防室外操作面积被大量占用;高层建筑的幕墙装饰,在火灾高温作用下,极易破碎形成玻璃雨,妨碍救援实施,造成人员伤亡。

2.2 消防设施配备及防范措施不到位

通常,最基本的消防设施应包括:设有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装置、安全疏散系统、排烟系统、自动防火卷帘系统等。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存在着设施配备不齐全、设施质量不过硬、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以及不同程度地停用等诸多问题。

2.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高层建筑多为合用或多产权建筑,造成了各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责任落实不清,使得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不到位,而且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繁多,其管理与应用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而往往又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加之消防应急预案等的欠缺,所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之处是应得到充分重视的。

2.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在很大程度存在着业务不规范、不熟练、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以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2.5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缺乏

在社会生活中,公众缺乏对火灾事故的灾难性后果的认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也未有防范火灾的安全意识。如擅自改变房间使用结构但消防设施未跟上;在装修材料的选用上也未充分考虑到耐火、非易燃材料的使用;对电、气的安全使用重视不够;消防安全基本知识、自救逃生常识也相对匮乏。

3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1)消防设计合理、设施齐全。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防火设计规范进行,合理布置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并加强排烟设计和安全疏散系统设置,配备各种类型及功用的消防设施,并试图开发智能化的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以形成一种智能火灾监控与消防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综合考虑建筑物的规模、火灾载荷、危险性、事故后果以及疏散和扑救的难易程度,确定相应的消防设计及设施配套方案。

(2)制定高层建筑火灾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高层建筑的特点,包括楼高、层数、建筑结构及通道设置、建筑物的材料及耐火性能、火势蔓延的可能方式与强度等制定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措施、供水方式、所需灭火力量、抢救被困人员和输运贵重物资的通道或方式等。在高层建筑外,对于火灾外场的救援也应制订应急预案,如消防人员登高救援的方式、消防车辆通道的疏通、操作场地的确保等。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首先应明确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有关部门应对各建筑的消防安全系统,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其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以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消防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合理使用。

(4)完善消防安全规范及法律体系。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中,须进一步健全各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管,国家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各类消防设计规范,制定新的管理规章制度,以法律法规作为工作实施的保障,同时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审核制度。

(5)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及安全意识的培养。各相关社会团体或消防部门应向高层建筑使用者和管理者以及广大的民众以不同的形式并且有针对性地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是自救知识,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防火意识,也可进行定期的火灾事故演练,训练公众的疏散、逃生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一方面使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火灾事故的严重后果,提高对火灾的警惕性;另一方面也培养锻炼了公众防御火灾、实施自救的能力。

4 结语

现代社会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因建筑特点、经济社会因素以及人为因素,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实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其消防安全也存在种种隐患。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工作辅助系统与人员配备,特别是消防安全的管理与公众的安全意识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并逐步完善健全各项制度,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1]赵爱民,鲁亚姝.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2007,23(4):16-19.

建筑消防安全制度范文2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网络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通过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责任,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和综合治理考评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形成严密的宗教系统消防安全网络。

领导重视,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必然条件。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先决条件。一个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好坏,起决定作用的是单位自身,因为它是事物的内因,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机构的依法监督检查只是事物的外因,从根本上说是决定不了单位内部消防工作的好坏。团体、事业单位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如果在每个单位都能得到自觉落实,那么引发火灾的各种因素就能得到有效控制,消防安全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近几年来,我们从思想观念和法律意识上确立了单位是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通过培训,明确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须核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法人代表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于各单位的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从思想上树立了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了我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年年上台阶。

二、建章立制,坚持“四不放过”

为落实消防安全,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建立了一整套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如《领导负责责任制》、《动用明火管理制度》、《用电制度》、《古建筑维修报批制度》、《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夜间值班、巡逻和门卫制度》、《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安全检查和审批制度》、《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软件资料台帐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和规定,要求明确,职责分明,从而使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实行“四不放过”,即不查清楚事故原因不放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没有得到追究不放过;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整改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不放过。

三、加大投入,整改隐患,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

古建筑是我国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由于我系统大部分寺观均属于古建筑,大多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整改隐患是预防火灾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局坚持勤检查,多指导,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禁止在古建筑之间及毗连古建筑乱搭乱建棚、房屋等;二是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三是对古建筑内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进行整改;四是对古塔、古建筑物的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每两年对电器线路进行一次检测;五是对教职人员宿舍的生活用电、用火行为进行规范;六是改善古建筑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每两年更换一次灭火机药剂,每年全系统投入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上百万元。

四、加强教育,增强意识,提高素质版权所有

建筑消防安全制度范文3

关键词: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 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b)-0130-0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建筑市场日益活跃起来,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变得日益激烈。建筑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全面管理,认真分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减少或避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该研究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解决当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谈一些看法。

1 近年来我国典型高层建筑火灾案例

近年来,我国虽然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影响,消防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危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例如,2012年2月6日21时01分左右,重庆市南川区黄金海岸A栋发生火灾,烧毁四层至十六层5号住户阳台上堆放的物品、部分房间及外墙装饰,室内过火面积183 m2,外墙装饰面积241 m2,无人员伤亡,受灾户13户。起火原因为外来火源(烟头)引燃堆放在客厅外露台东北角可燃物(纸箱、生活垃圾等)导致火灾发生。2012年5月10日2时40分左右,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双凤社区万德村3号商铺发生火灾。火灾烧毁平房、砖混结构二层商铺1幢(共7间房屋261 m2),土木结构房屋1间121 m2,总过火面积共382 m2,造成6人死亡,4户受灾,直接财产损失396105元。火灾原因系停放在“后街男孩”服装店南侧房间内正在充电的电动车充电器输出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2 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特点

2.1 火灾蔓延途径多,极易形成立体火灾

高层建筑中楼梯、电梯井口、风道等较多,消防部门在高层建筑运行的过程中,应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正确的处理防火分隔,避免火灾发生时,受浓烟及火势的影响,火势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体现,特别是在星级高档宾馆、大型城市综合楼和学校图书馆等高层建筑,由于可燃物较多,一旦火灾发生,火势将难以控制,迅速向其他空间蔓延,危机人们的生命安全。

2.2 疏散困难,群死群伤易发生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应有专人进行指挥,指导人们按秩序逃生,防止人员到处乱跑,造成消防安全通道堵塞,影响其他人员的疏散。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点,由于疏散撤离人员容易造成拥挤甚至踩踏,必须在平时加强消防安全演练,增强每个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火灾发生时采取正确救援方式和自救,避免群伤群死现象的发生。

2.3 结构复杂,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结构复杂,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如果消防设施配置不合理,将会影响救援的时间,再着,高层建筑由于受火灾的影响,很可能将电源线烧断,导致电梯停电,人被困在电梯中,威胁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对于高层的人员,由于楼层较高,器材较多,等灭火救援人员达到火灾地点时,消防人员的体力将受到影响。火灾长时间不能成功扑救,将产生大量的浓烟,如处理不当将造成人的窒息,同时,增加消防人员的救援难度。由于高层建筑火灾影响范围广,火势较猛,长时间燃烧将造成玻璃、空调辅机等坠落,危机被困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安全。

3 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几点建议

3.1 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高层建筑进行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对施工现场划分清楚消防安全的责任,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根据每个人所分配的任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于高层建筑的运行管理单位,在了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控重点的基础上,做好高层建筑的防火预案,编制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措施。对于不同的建筑工程管理方应建立共同的管理机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对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通道、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并对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提高全体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2 强化机制建设

一是要加速推进消防中介机构建设,把建筑审核、消防设施运行保养、消防安全评定纳入专业中介机构负责,实行市场化运作,确保消防法转型期不出现新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二是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根据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建设和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综合评定安全等级,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隐患的办法,正视现实、客观解决矛盾和问题。三是要推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和保障机制。

3.3 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进行监管,提高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以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职能得到体现。消防安全部门之间应加强配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定期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治理,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禁止进行相关活动。

3.4 强化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的重要任务之一,由于我国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起步较晚,人们对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在宣传力度上还存在不足,消防部门应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机制,把消防安全教育深入人心,确保人人懂消防,人人会消防,平时,消防人员应加强消防演练。如有必需可采取文艺义演的形式,深入到施工现场进行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不但要学会保护自己,而且还要学会保护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高层建筑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无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工作涉及高层建筑的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现场人员必须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扑救也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尤其是现代高层建筑火灾的复杂性、艰难性更是我们消防人遇到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GB50045-95).

建筑消防安全制度范文4

通过近年来的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来看,民营企业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建筑耐火等级低。除办公楼外,民营企业的厂房、仓库、宿舍的建筑工程多采用简易结构,如砖墙锌铁棚结构,这种建筑相比其它建筑结构,具有施工周期短、投入资金少的特点,对于资金匮乏的民营企业主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而这种建筑多属三级耐火等级,抗御火灾的能力非常低,火烧不了多久,主体结构就会被破坏,可用于疏散物资、扑救火灾的时间非常短,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当发生火灾时,火通过热传导、对流和辐射的形式向相邻建筑传递,如果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火势很快蔓延开来,小火酿变成大火。

(三)建筑周边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车道。许多民营企业工业区内没有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地到达火场,消防队员也不可能尽快靠近火场,从各方向对火灾进行控制。

(四)工业区消防给水管网管径过细,水压过低,无法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

(五)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市场混乱,导致消防工程质量低下。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消防工程应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工程公司设计和施工。但实际情况是,许多根本没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承担设计和施工的任务。为了招揽设计任务,设计单位一味迎合甲方,故意减少设计项目,降低设计标准;为了承接工程,施工单位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结果是工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消防设施形同虚设,致使紧急情况下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1、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一些已经消防审核和验收合格的企业,在投入使用后为了提高场地的利用率,擅自将原有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或消防通道搭建成仓库或车间,从而改变整体消防安全布局,造成了建筑物没有

消防车道、没有防火间距、没有防火分区等问题,给消防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2、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同一建筑内不同使用功能的区域共存,而没有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例如:有的单位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在车间增设仓库,或在仓库增设办公室等,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3、生产组织混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许多民营企业主头脑的消防安全意识相当淡薄,没有从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看等消防安全问题,有意或无意地逃避消防部门的监督,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各项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或者缺乏维修保养。

改善对策

(一)重视消防规划,尤其是要做好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

在制定小城镇消防规划时,要特别注重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工业园区从选址开始,就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遵循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业区安全布局、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内容。例如尽量将同一生产类型、同一火灾危险性工业厂房布置在一个工业区,整体考虑厂房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问题,从工业区规划开始就考虑到消防相关安全问题,从而避免留下先天患。

(二)以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引导民营企业提高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

对于许多民营企业,资金的短缺是最突出的问题。因此在建厂时他们一般会优先选优先选择砖墙锌铁棚之类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作为生产基地。待他们过几年挖到“第一桶金”后,有了一定资金,再考虑固定厂房建筑。政府应该针对这种情况,加大对民企的资金扶持力度,帮助民企做大做强,鼓励民企上钢筋水泥结构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用作厂房、库房、办公楼,严格控制三级以下耐火等级建筑的兴建,从而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所应遵循的宗旨。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本着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急人民群众所急的态度,运用消防法律法规,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建筑消防安全制度范文5

关键词 大型商场 消防安全 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1消防安全管理的策略

1.1严把建筑设计以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消防审核

建筑设计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的审核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等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及进行内部装修的建筑,相关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以及相关的资料送往当地消防机关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还应通过消防机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进行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而相关的审核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筑设计进行审核:(1)建筑结构、功用以及耐火等级;(2)防火分区、安全通道及疏散;(3)防火门、楼梯间;(4)消防给水、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自动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1.2做好对电气设计和施工的防火审核

大型商场的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务必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杜绝无证设计或无设计施工的现象。电气工程的施工也务必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无证进行建筑电气工程的安装施工,在电子产品的选用上也要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严禁选择已淘汰的产品。当电气线路投入使用后,应定期对电气线路以及相关的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及维护,若出现过载、发热、漏电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或更换,从而防患于未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后期会有更多的电器设备进入大型商场使用和销售,因此在商场做定期维修整改时,为适应长远的发展需要,电气设计应选择导线截面。在电气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做好线路连接、大功率灯具防火、保护线路绝缘、防止中性线断裂等工作,以减少安全隐患。

1.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大型商场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单位上下形成健全的防火安全系统。为了确保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可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型商场的法人代表是商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大型商场应当将消防安全责任逐级渗透,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大型商场所有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执行和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还应定期将商场消防安全情况报告给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涉及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给消防安全责任人。

1.4型商场应每日定时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

在巡查时就确定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巡查部位以及巡查的频次,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是否有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没有被占用或堵塞;安全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是否在岗以及其它相关情况。

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商场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还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遗留火种应及时消除。

防火巡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对于无法当场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

1.5实消防设施的维护及保养

大型商场应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相关规定,找专业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遵守有关规定,定期对商场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以保证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1.6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技能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是大型商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及培训,来提高员工的消防法制观念以及消防安全意识,对于增强大型商场的抗火灾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1.7强监督执法力度

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大型商场进行监督抽查,发现火灾隐患时,要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到期进行复查,对于过期不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而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场,要依法及时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过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对期进行停产停业处理。

2结语

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直都是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政府机关要加强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力量外,商场自身也要提高自身对火灾的防御能力,在建筑设计结构、消防设施等硬件以及员工的消防意识、消防技能等软件两方面同时加强,从而提高商场的防控水平,有效地预防大型、恶性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建筑消防安全制度范文6

【关键词】古建筑;消防安全;火灾危险性;防火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for China's ancient architecture unique historical, cultural, scientific value and fire safety features, combined with the fir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ncient buildings, analyzes the fire risk of the ancient buildings.Key words: ancient buildings; fire safety; fire risk; fire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K928.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古建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它不仅留下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痕迹,同时也预示着人类未来发展进步的方向。古建筑是罕见的无法替代的财产,发生火灾后,具有不可再生性,对研究我国历史,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发展旅游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古建筑多为三、四级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较大,如果发生火灾,火势较难控制,极易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因此,加强对古建筑的消防管理,保护好古建筑不受火灾的侵害,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面就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对策和大家做以探讨:

一、我国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一)古建筑的耐火等级低,建筑毗连,组群布局,无防火分区

我国的古建筑文化历史悠久,寺、庙、殿、塔等具有独特的构造,大多以木材为主要材料,采用土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这种以木构架为主的建筑形式多样,正是这种结构形式,奠定了古建筑容易发生火灾的物质基础,使其耐火等级为三、四级。同时,古建筑内悬挂的绸缎、纤维织布,大量的彩绘、锦绣等物,香客送来供奉的香烛、纸张都是可燃、易燃物,大大增加了古建筑的火灾荷载。由于大多数古建筑建造时间久远,火灾荷载大,无防火分区,失火后蔓延迅速,如杭州的灵隐寺、舟山的普陀寺在整体布局上都以庭院为单元组成形式多样的组群。一些大型的古建筑群,殿宇林立,楼阁相望,没有防火分隔和防火间距,若其中一处起火,必将株连成片,火烧连营。古建筑的通风条件一般都比较好,殿堂高大宽阔,发生火灾时,氧气供应充足,燃烧速度相当惊人。许多古建筑都建筑在高高的台基之上,特别是钟楼、鼓楼、门楼等建筑,更是四面迎风。还有一些古建筑坐落在高山之巅,情况更加突出,起火后,风助火势,很快就付之一炬。

(二)古建筑远离城镇,水源缺乏,道路不畅,消防设施器材短缺

大多数古建筑远离城镇,通讯不畅,水源缺乏,不利扑救。一是距离消防队较远,许多古建筑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一旦发生火灾,设在城镇的消防队鞭长莫及;二是水源缺乏。一些缺水地区和高山上的古建筑,连生活用水都比较困难,消防用水就更成问题;三是消防通道不畅。古建筑因为古老,在设计施工时,根本就考虑不到消防车辆等现代化装备的应用,缺乏现代消防通道是普遍存在的。一些高山的古刹道观,根本就无车可通,一些古建筑,坐落在老街深巷,道路狭窄、距离较远,消防车辆根本无法接近;四是消防设施和器材短缺,自救能力差。重要建筑没有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没有按照要求配置灭火器材。从目前的情况看,古建筑普遍存在自救能力欠缺的问题,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没有具有一定威力的灭火设备,有些寺庙连灭火器都没有。不少火灾发生后,因不能及时取用消防器材、消防水源,使小火酿成大火,最终是望火兴叹。

(三)古建筑功能复杂,防雷设施差,用火用电多,火源电源管理难度大

目前,我国的古建筑功能复杂。一是当作旅馆、饭店、食堂、招待所、学校、宿舍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出租用作生产车间、物资仓库、办公场所,有的使用液化石油气,严重违反《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使用功能复杂,火灾隐患重重;二是有的寺观教堂没有安装避雷设施,或虽有但不起作用,容易引起雷击火灾;三是有的寺庙、道观香火旺盛,宗教及迷信活动频繁,如烧香、焚纸、点蜡等,寺庙内做饭、取暖、电气线路老化,电器设备陈旧,电线没有穿管且直接敷设在柱、梁、檀、椽上,临时乱拉乱接,不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游客乱扔烟头、火柴、打火机等。如1987年8月24日,北京故宫景阳宫因未安装避雷针受雷击发生火灾,虽尽力扑救,但建筑结构受到严重损坏。

(四)古建筑单位对消防工作不重视,组织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

具体表现在:一是古建筑单位领导仅重视宣教接待、陈列维修、资料征集研究保管工作,没有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客观上轻视消防工作;二是没有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做具体消防工作的人员,把消防工作看成可有可无,无关紧要;三是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或根本没有,有的单位组织制度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人;四是缺乏消防设施,对已有的消防设施也不作定期检测;五是没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预案,已有的也没有组织进行演练,职工不懂得使用、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不懂得疏散逃生知识。

二、我国古建筑的防火安全对策

(一)加强对古建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进一步明确文物部门为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古建筑管理与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切实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二是要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和规章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明示报警电话及火情报告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奖惩制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值班巡查工作,切实做到对初起火灾早发现、早报警、早扑救;要定期进行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建立防火档案,将古建筑和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事故的原因、损失、处理情况等等一一详细记录在案;五是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训练,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二)综合规划,合理利用,改善防火条件,创造安全环境

一是凡是列为古建筑的,除建立博物馆或参观游览的场所外,不得用来开设饭店、茶馆、旅馆、招待所和生产车间、物资仓库以及职工宿舍、居民住宅等;二是禁止搭建临时易燃建筑,以避免破坏原有的防火间距和分隔,凡与古建筑毗连的易燃棚屋必须拆除;三是对一些重要古建筑的木构件部分,应喷涂防火涂料以增加耐火性能,古建筑内的棉、麻、丝、毛纺织制作的饰物,应做阻燃处理;四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古建筑群,应考虑在不破坏原有格局情况下,设置防火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车无法到达的重要古建筑,除在山顶以外,都应开辟消防通道;五是在城市间的古建筑,应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安装室外消火栓,在郊野、山区的古建筑,以及消防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古建筑,应修建消防水池,配置必要的灭火器。

(三)加强古建筑的用火、用电、雷击和香火的管理工作

一是古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安装煤气管道,炊煮用火的炉灶、烟囱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供游人参观和举行宗教活动的地方,严禁吸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标志,因维修需要,临时使用焊接、切割设备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二是凡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除砖、石结构外,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一般不准安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古建筑的电器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用金属穿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梁、柱等可燃构件上,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在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内,不宜采用大功率的照明灯泡,禁止使用表面温度很高的碘钨之类的电光电源和电炉等加热器,灯具和灯泡不得靠近可燃物;三是高大的文物古建筑,应视地形、地物需要,安装不同的避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必须对所有古建筑的避雷装置进行检查和测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避雷设施,必须立即修复,不能存在侥幸和麻痹心理;四是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规定地点和位置,并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最好以殿堂为单位,集中一处,便于管理。点蜡烛应有固定的烛台,以防倾倒,发生意外。香炉应用非燃材料制作,严禁用木板制作,放置香、烛、灯的木制供桌上,应铺盖金属薄板,或涂防火涂料,以防香、烛、灯火跌落在上面引起火灾。焚烧纸钱、锡箔“化钱炉”,必须设在殿堂外,选择靠墙角避风处,用非燃材料制作。

(四)拓宽经费渠道,增加消防投入,不断完善消防设施,增添消防器材

一是将古建筑单位消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计划,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采用先进的消防科技,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设置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系统,安装电视监控及消防广播系统,并实行集中控制和管理;二是各级政府、财政和文物、旅游等部门应积极改善古建筑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有关部门要将古建筑单位的消防规划纳入政府整体规划同步实施,对已设有市政消防水源的古建筑应当对现有的消防给水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消防用水量和水压要求;三是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场所明显位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加强对其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各级政府、文物、民宗等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和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二是聘请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人员担任老师,定期给员工上消防课,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以及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员工的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和群众保护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自觉性;三是要定期对古建筑管理人员、僧侣及信教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僧侣及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进行演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