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市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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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市场

农业信息市场范文1

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促进农产品高效流通。目前鲜活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的数量占到商品总量的70%左右;已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300多个,在区域布局上实现了产区和销区全覆盖,在市场类型上实现了综合和专业互补充,在经营范围上实现了种植、畜牧、水产等农产品全涵盖;启动洛川苹果、舟山水产、定西马铃薯、赣南脐橙、牡丹江木耳等批发市场建设。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渠道,以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为基础,以连锁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为先导,以期货市场为补充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

农业展会等产销活动蓬勃发展,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部支持和引导主产区积极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全年累计举办700多场次活动,实现贸易成交额3000多亿元。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创建了农产品“网上展厅”和“供求一站通”平台,累计供求信息近100万条,注册会员已超过60多万人,访问覆盖范围超过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效推动了农产品产销的网上对接。

农产品市场监测和信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目前,农业部已初步形成生产者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互为补充,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有机一体的市场信息监测体系。2012年选择33个蔬菜品种(占全国蔬菜产量的90%左右),根据生产区域布局,以代表性约300个生产大县(含县级市、区)作为调查县,建立了3000名调查员的信息采集点,形成了蔬菜生产者价格调查工作体系。

农业信息市场范文2

我具体来谈三点。第一,是新常态给农村基础发展带来新机遇。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将新常态的九个特点做了比较细致的描述。对西部而言,若对这九个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可发现其暗藏机遇。比如,消耗产能方面,从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看,既要全面化解产能过剩,也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但西部的产能过剩吗?肯定不过剩。在转变工作方式方面,与东部相比,西部的问题小得多。在扩大内需方面,我们国家很长一段时间农村或中西部地区内需不振。因此,针对这九个特征进行系统化发展,对西部而言至少不是坏事。

第二,新常态下的后发优势。在“一二三产业”、加工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等方面,我们搞了一系列的研究、调研,经过近一段时间的分析,我们认为西部农业发展具有后发优势。

新常态下,西部已经迎来一个更好更快的农村经济发展机遇。西部是中国农业的战略城市,物种资源丰富,可以开发利用的空间比较大。新世纪以来,农产品发展的趋势,西部增长的曲线明显高于东部。所以说西部是我国未来农业的重镇或者是腹地。

从西部目前的情况看,在特色农产品上,农业部编写了建国以来的农业发展规划。我们发现,发展第一产业,西部和中部相比较、和东北相比较,规模跟不上需求,但搞特色农产品,西部有独特的优势。这一块总体来看西部的空间更大、潜力更大。从国际大形势看,国内农业农产品精工细作和加工能力不强,因此要建设现代农业,最需要发展加工业。

如今,西部迎来了很大的机遇。为什么?因为西部发展的空间大、原料丰富。随着“互联网+”,以及高速路、高铁、飞机这些现代交通工具的发展,它们都极大地缩短了空间上的距离。西部原来的劣势正在消失,而西部的优势明显在于其丰富的原料,并且是特色优质的原料产品。另外,优势还在于超低的加工成本。大家知道,中国之所以加入WTO后迎来了快速的发展,是因为低成本,是因为具有强有力的竞争优势。但是现在东部机器人替代人工,而西部成本优势明显,资源优势明显,包括土地租金优势也是明显的。

第三,从第三产业来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对西部来说都有巨大的潜力,这一块在新世纪以来也是呈井喷式发展。现在全国有180万家休闲农业主体,其中130万家农家乐,一年十亿的接待人次,使得农民收入增加。因此,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第三产业来看,这一块发展潜力非常巨大。

农业信息市场范文3

关键词 农产品流通;交易费用;创新;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 F30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8-0294-02

农产品流通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网络的重要节点,规范合理的农产品流通市场有助于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农村消费市场完善、鲜活农产品供给、公平交易、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1 研究意义

1.1 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物价

科学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便于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物价。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农产品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农产品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领域,因此农产品流通市场不是一般性的流通市场,需要科学的宏观调控加以指导。重庆市农村播种面积354.04万hm2,占全市地域面积的42.96%,农产品生产的资源、空间与环境压力大,主要分布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的某些区域,主产农产品的国土空间分布不均匀,本土农产品供应能力差。而农产品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重庆市农产品需求旺盛,因此重庆市的农产品除了本土农产品供应外,还需要外地农产品补给。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为抓手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保证农产品流通的供需匹配,规避农产品资源配置不均的风险,达到保供稳价的目的。

1.2 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充分实现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流通效率。目前,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维持传统的流通模式,流通时间长、流通费用高,市场经营主体区域性垄断倾向明显,加之农民获取农产品流通信息成本高、不易得,致使本土农产品供给渠道阻滞与外地农产品竞争渠道阻滞并存,出现农产品结构性过剩,完善的农产品流通市场通过发挥价格机制在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的决定作用,能更加有效地调节农产品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促使农产品流通及其流通体系高效运行。

1.3 建设统一市场

完善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形成统一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目前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培育主体、管理主体、经营主体尚未规范,流通渠道和方式尚未科学化。本课题力主完善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同时创新流通渠道和方式,实现农产品流通的智慧化,降低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的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增强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信息化,从而将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更加有效地纳入国内、国际农产品流通体系。

2 农产品流通组织效率的理论框架

农产品区别于其他普通产品的特性在于民生性、季节性、区域性、分散性、易损性,必须依靠市场这种组织形式增强农产品的鲜活性和供应效率,降低流通的交易费用与管理成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与减少消费价格。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在选择组织形式与组织制度时,总是更倾向于节省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以求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的边际均衡。虽然科斯本人并没有提出“交易费用”这一语汇,但是他是交易费用理论的研究先驱和集大成者。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指出:“为了进行一场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和谁交易,告诉人们自己愿意交易及交易的条件,要进行谈判、讨价还价、拟定契约、实施监督来保障契约的条款得以按要求履行。同时,科斯指出不仅市场存在交易费用,企业本身也会产生交易费用,比如行政管理费用、监督缔约者费用、传输行政命令等组织费用也是交易费用,可称为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农产品流通本身也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因此农产品流通市场及其组织所组成的流通市场体系的效率可以借用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其效率高低取决于农产品经营主体参与流通过程时在搜寻、谈判、讨价还价、拟定契约、监督合同履行方面所耗费的成本高低。

3 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现状

重庆市按照其对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布局,依据辐射能力目前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以直接面向农产品经营主体(供给角度)和农产品消费终端(需求角度)为核心的三级市场。依据辐射能力重庆市一、二、三级市场之间可以互相流通农产品,也可以与其他国内农产品市场发生流通关系,除此之外重庆市一级市场还特别承担国际农产品市场流通功能。

4 存在的问题

4.1 农产品供给的交易费用高

一是农产品经营主体跨层次交易造成交易费用高。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为三级市场,农产品流通在三级市场之间进行而自然形成交易费用高。二是农产品流通主体发育不足造成的交易费用高。笔者认为农产品流通主体应该落在农户自身、农业生产合作社身上以及农产品加工商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减少交易环节,但现实是农户的交易频次低、交易不确定性高,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小、数量少、直接参与供给的经验少,农产品加工商、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资产专用性强,因此实际介入供给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农产品运销商,并且各农业经营主体产出的农产品主要经农产品运销商到达一、二级市场。农产品运销商在各经营主体和三级市场之间经历搜寻成本、讨价还价、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交易费用高昂。

4.2 农产品消费的交易费用高

一是农产品消费主体跨层次消费天然造成的交易费用高。二是农产品流通市场为形成统一的价格机制造成的交易费用高。农产品消费终端的各主体(包括市民、超市、社区菜市场、农产品消费企业)反复对比价格选择市场,搜寻、谈判、讨价还价、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的过程产生的交易费用高。

5 创新的总体思路与目标模式

5.1 总体思路

建立“供给主导型”的流通市场,保障农产品总量“供需平衡”。笔者主张“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不仅因为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体制“需求诱致性”变迁面临着供给约束以及变迁绩效的弱减,而且也在于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主体具有比较优势。

5.2 目标模式

建立“三级市场,网状流通”。一级市场把握全市供需情况,把握全国供需情况(主要是供给),与其他国内市场(主要是市外)搜寻、签订农产品供给合同,储存、管理农产品并在物流辐射区内配送,从而保证全市农产品总量的动态平衡,达到保供稳价的目标。二级市场把握辐射区内供需情况,在市内搜寻、签订农产品供给合同,储存、管理农产品并在物流辐射区内配送,及时向一级市场报告供需情况,从而保证辐射区内农产品供给动态平衡。当农产品消费终端向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发出需求信息后,接到需求信息的市场根据储存实物情况,在一级、二级市场之间进行资源调配,按照辐射能力选择由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配送到消费终端。

6 创新策略

6.1 建立全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价格机制本身也会付出代价。全市的农产品价格信息网使得农产品价格透明,降低价格机制降低了交易费用,促使农产品交易公平。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网有利于农产品价格的形成以及农产品信息的知悉,保证三级市场的农产品经营户、消费终端及时了解价格变化,针对价格变化采取农业增产策略,减少农产品运营商的不必要介入机会,从而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农业发展。

6.2 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讯手段对经济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结算的经济活动,具有快捷性、无形性、成本低、全球性的特点。在各级市场之间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主要用于农产品交易信息的交换。这种标准化、无形性的经济交易方式既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组织内部的交易费用,同时也降低了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6.3 以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市场职能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承担着约70%的农产品流通与集散,是农产品流通的中心组织,因此需以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流通市场的职能。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市场职能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其运行目标是保障农产品流通产销畅通和城市农产品供给,且农产品批发市场并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仅是一种流通中介组织,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交易场所与服务,具有公益。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企业化运作。企业化运作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为提高经营效率,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但是企业化运作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依然具有公益性,其公益性实际上是政府期望其运作实现的公益性目标。

6.4 明确政府的流通监管职责

农产品是维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需品,其质量和安全性关系到人的生存质量和健康。由于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流通市场组织是一种中介组织,并不直接参与交易,农产品流通环节对城市又不可或缺,因此农产品流通必须由政府监管。政府的流通监管职责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宏观把握、供需平衡,避免农产品流通的地方性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证城市农产品流通供需平衡、价格稳定,减少“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事件。二是精细检验、安全可靠。保证农产品储存、流通期间的安全问题,谨防变质和劣质农产品流通。为此政府需针对农产品流通立法。

6.5 培养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导的农场品经营主体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质量、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农户、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属农业标准化生产主体,本文认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应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导力量,成为农产品经营的主导主体。农户个体力量薄弱,认知能力有限,行为能力局限,无法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农业企业营利性目标明确、数量较少、资产专用性强、生产目标具体,不适宜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相较于农户和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可大可小,其性质类似于社会团体,尊重农民自愿的同时合作共事追求增产增收,能保证农产品供应的公益性目标且自然维系农民自身利益,有能力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而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农产品经营主体,将农民组织起来,以组织形式承担起了从生产到销售的中间角色,降低了交易费用。

6.6 提升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

提升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定位为公共企业,以达到保供稳价的公益目标与提升流通效率的双重目标[3-4]。定位为公共企业,政府要在尊重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方式的同时发挥必要作用,分清直接介入领域与避免介入领域,提升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

7 参考文献

[1] 张浩,孙庆莉,安玉发.中国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效率评价[J].中国农村经济,2009(10):51-57.

农业信息市场范文4

亳州农产品市场建于1997年,占地8万多平方米,是安徽省“菜篮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

目前市场建有蔬菜、水果、干鲜、食用油等几大交易区和菜农直销区、加工包装区、配送中心区和低、恒温冷库及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区。拥有2万多平方米的交易大厅和6万多平方米的交易场地。

市场建有信息中心、电子结算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农药残留检测中心和加工配送中心及监控系统,连年评为全国“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联网先进单位。并预计在3年内建成蔬菜、水果、水产、副食、粮油、干鲜调料、饮料、种子八类市场。

市场连年被评为农业部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定点市场,安徽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市场和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2年被省政府命名为“安徽省先进集体”。

安徽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

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于1992年12月,先后经过了五期工程的滚动发展建设,市场规模由最初的占地10亩发展为280亩,从单一的水果交易发展成为集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类、粮油、禽蛋、干鲜、调料等交易为一体的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2008年市场共实现综合成交量232万吨,成交额105.8亿元。

市场先后被农业部列为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务部列为重点联系商品市场,2006年被列入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此外,市场被国家“三绿工程”办公室选定为首批绿色市场创建示范单位,被安徽省农委授予“农业产业化发展十强企业”、省商务厅审定为首批绿色批发市场、安徽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

福建福州亚峰蔬菜批发市场

农业信息市场范文5

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特点是起步晚、发展速度快,但问题依然突出。自1996年“中国农业科技信息网”开始运行,到目前,我国的农业信息网络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基础,初步建成具有较强技术支持功能的信息网络中心和国家农业核心网站,全国农业网站总数已达2200多个;农业部建立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和国际农业生产贸易信息系统等,全国蔬菜市场经济信息服务系统运行良好;大部分省、市建立了农业信息中心,建成了一些大型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农业专家系统等,县、乡级农业信息中心正逐步建立,全国已有7000多个乡镇建立了信息服务机构,占乡镇总数的18%。另外,我国广播电视和通讯业的迅猛发展,使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和电话,部分乡村开通了因特网,为农民直接通过综合信息网络来获取农业生产和市场信息奠定了基础。但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与城市之间也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严重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目前,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由于中央和地方偏重于城镇信息化建设投资,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十分有限,不但造成农业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信息化网络和传播体系不健全,而且导致农业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不足、信息服务业落后和农村信息资源稀缺,农业信息化程度不高,农村信息服务产业化水平低,信息进村入户难,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90%的信息资源尚未电子化,计算机设备的利用率和联网率仅为15%-20%,农村许多地区甚至没有利用计算机。

2、农业信息化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政府没有很好发挥主导作用。

由于农业信息化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问题,使农业信息化建设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农业信息市场管理无法可依,不能实现农业信息收集、整理、筛选和传播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由于大量的农业信息具有公共物品性质,消费者“搭便车”心理及存在交易成本等特征,自发的信息市场难以使农业信息资源有效配置,需政府进行信息投入和对信息市场进行干预,并为农民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农业信息服务。但目前我国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上,主导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形成政府对农业信息服务组织的补贴、支持和有效监管机制,农业信息产品开发不足,许多农业信息产品没能及时得以推广应用,信息市场竞争无序。当前我国各地开发的农业数据库大都自定标准,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农业信息标准,互通互联性差,不适应网络化时代数据共享的需要。

3、农业信息资源没有有效开发利用,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较低。

我国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目前尚处于较低发展阶段,大多属于单媒体产品,农业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和利用率低,农业信息的加工、分析、利用及农业信息市场的培育等发展缓慢,许多农村地区还没有完善的信息产品市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和信息服务手段落后,信息的渠道不畅,农民获取信息的途径少,信息接收方式落后。

4、农业信息人才匮乏。

我国对农业信息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投入少,培训机制不完善,农业信息人才缺乏,尤其是基层农业信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少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使农业信息专业库数据的建设和更新速度缓慢,农业数据库与农业信息系统等的开发总量不足。同时,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偏低,不少农民信息意识淡薄,信息资源利用的积极性和风险性不足,缺乏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的知识和能力,使农业信息传播效率不高。农业生产的盲目性较大。二、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具体表现

信息的统分和畅通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历程,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完善的过程。农业信息化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而起步,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而不断获得新的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之后,农业部随即提出了《加强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的总体构想》,并在全系统大力推进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拉动了加强农业信息化的序幕。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1996年、2004年信息发展的两个关键时期,先后两次召开全国性农业信息工作会议,对全国农业信息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十五农村市场信息行动计划。以中央出台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为标志,我国农业信息工作已初步完成了基本框架的构造阶段,开始步入健全完善和提高阶段,正在实现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经过前10年的全国上下的顽强探索,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1、组织体系逐步完善。

截至2004年底全国所有的省份、97%的地(市)、80%的县级农业部门都设有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67%的农业乡镇设有信息服务站;发展可向农民直接传递信息的农村信息员17万人。

2、网络平台初具规模。农业部建立的中国农业信息网具有较强支持服务功能,是著名的中国农业信息“批发市场”,构建了办公网络平台,开通了指挥调度卫星通信系统,初步建成了以中国农业信息网为核心,集20多个专业网为一体的国家农业门户网站,访问量在全球农业网站中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2004年底,各省级农业部门、80%左右的地级和40%的县级农业部门都建立了局域网和农业信息服务网站。全国乡镇信息服务站中,有计算机并可以上网的约占80%。农业信息服务网络正快速向中介组织、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乡村以及经纪人、种养大户延伸。

3、信息采集与资源开发渠道日趋完善。

通过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方式,建立了基本覆盖农业、市场、资源等重要内容的信息采集系统36条,省级农业部门大都建立了定期农业农村经济形势会商会制度,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特别是农业部在2002年6月,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对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棉花、糖料、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进出口、价格、供求形势及世界农产品市场态势跟踪监测分析,每月监测预警报告,在调控农产品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4、信息覆盖面逐步扩大。

农业部建立了以“信息日历”为主要形式的信息工作制度,形成了部属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农业节目、农村杂志社和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等媒体为主,各相关媒体参与的信息窗口;各地农业部门也都与有关媒体联合,开辟信息渠道,努力扩大信息服务范围。

5、电子政务凸显成效。在信息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遍推广应用,农业部门的调控引导、监管服务等政务工作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系统为申报单位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一些地方农业部门通过网络系统,实现了监管事项的办事程序、过程和结果的三公开。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使农业部门行政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加快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建议

根据我国农业信息化的现状和所取的得成果,笔者对加快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提出了以下建议:

1、重视和加强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农业信息化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政府必须重视此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的作用,从国家立法、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和管理协调等方面来促进农业信息的发展。首先,制定中国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农业信息化的中长期规划,并选定部分目标,重点突破,借鉴日本的经验,抓好信息市场的法制、法规建设,制定一系列制度性规则和运行性规则,约束市场各方面的行为,促进市场的有序发展,并注重依法保证信息质量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知识产权等,维护农业信息化主体的权益。其次,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农业信息系统的多项硬件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和多种信息产品的研制开发、协作和服务,加强全国农业信息科学的学科建设,加强农业科研机构的建设等。同时注重多渠道增加农业信息化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外商投资农业信息化的建设。由各级政府组织协调涉农相关部门和企业制定信息设备投入、信息资源开发等规则,建立健全农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服务机构,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减少重复和浪费,实现农业信息的共享。二、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具体表现

信息的统分和畅通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历程,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完善的过程。农业信息化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而起步,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而不断获得新的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之后,农业部随即提出了《加强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的总体构想》,并在全系统大力推进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拉动了加强农业信息化的序幕。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1996年、2004年信息发展的两个关键时期,先后两次召开全国性农业信息工作会议,对全国农业信息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十五农村市场信息行动计划。以中央出台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为标志,我国农业信息工作已初步完成了基本框架的构造阶段,开始步入健全完善和提高阶段,正在实现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经过前10年的全国上下的顽强探索,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1、组织体系逐步完善。

截至2004年底全国所有的省份、97%的地(市)、80%的县级农业部门都设有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67%的农业乡镇设有信息服务站;发展可向农民直接传递信息的农村信息员17万人。

2、网络平台初具规模。农业部建立的中国农业信息网具有较强支持服务功能,是著名的中国农业信息“批发市场”,构建了办公网络平台,开通了指挥调度卫星通信系统,初步建成了以中国农业信息网为核心,集20多个专业网为一体的国家农业门户网站,访问量在全球农业网站中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2004年底,各省级农业部门、80%左右的地级和40%的县级农业部门都建立了局域网和农业信息服务网站。全国乡镇信息服务站中,有计算机并可以上网的约占80%。农业信息服务网络正快速向中介组织、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乡村以及经纪人、种养大户延伸。

3、信息采集与资源开发渠道日趋完善。

通过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方式,建立了基本覆盖农业、市场、资源等重要内容的信息采集系统36条,省级农业部门大都建立了定期农业农村经济形势会商会制度,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特别是农业部在2002年6月,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对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棉花、糖料、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进出口、价格、供求形势及世界农产品市场态势跟踪监测分析,每月监测预警报告,在调控农产品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4、信息覆盖面逐步扩大。

农业部建立了以“信息日历”为主要形式的信息工作制度,形成了部属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农业节目、农村杂志社和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等媒体为主,各相关媒体参与的信息窗口;各地农业部门也都与有关媒体联合,开辟信息渠道,努力扩大信息服务范围。

5、电子政务凸显成效。在信息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遍推广应用,农业部门的调控引导、监管服务等政务工作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系统为申报单位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一些地方农业部门通过网络系统,实现了监管事项的办事程序、过程和结果的三公开。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使农业部门行政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加快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建议

根据我国农业信息化的现状和所取的得成果,笔者对加快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提出了以下建议:

1、重视和加强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农业信息化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政府必须重视此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的作用,从国家立法、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和管理协调等方面来促进农业信息的发展。首先,制定中国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农业信息化的中长期规划,并选定部分目标,重点突破,借鉴日本的经验,抓好信息市场的法制、法规建设,制定一系列制度性规则和运行性规则,约束市场各方面的行为,促进市场的有序发展,并注重依法保证信息质量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知识产权等,维护农业信息化主体的权益。其次,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农业信息系统的多项硬件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和多种信息产品的研制开发、协作和服务,加强全国农业信息科学的学科建设,加强农业科研机构的建设等。同时注重多渠道增加农业信息化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外商投资农业信息化的建设。由各级政府组织协调涉农相关部门和企业制定信息设备投入、信息资源开发等规则,建立健全农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服务机构,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减少重复和浪费,实现农业信息的共享。2、加快农业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首先,加快农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信息网络起步晚,但发展较快,农业部“中国农业信息网”已有1000多个地、县入网。中国农科院建立的“中国农业科技信息网”也已经初具规模。然而我国的基础网络设施还存在着参差不齐、设备低下、宽带不足、网速慢的弊端,因此,必须采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建立集多个农业信息网络于一身的高速、宽带的全国性农业信息广域网络,由于这部分工作投资大、技术难度高,可采取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拨预算,专业公司招标承建的方式,较快地推进基干网络的建设。市级以上的农业部门可以有选择地组建有自己地域特色的农业信息网,如农业气象信息网、农业地理信息网等。并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吸收与利用发达国家的先进信息技术成果,积极参与全球农业信息共享,使每一个农户都对国内市场乃至世界市场行情有充分的了解,从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生产品种,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其次,充实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大批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但其数量和质量不足以形成农业信息产业。因此,在不断扩大现有数据库容量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的质量。并大力挖掘信息资源,把农业信息视野扩展到农业及相关的各个领域,以充实现有数据库的内容,逐步建立大型综合性数据库及专业特色数据库。与国际信息网络联网,为农民及时提供准确的国内外农产品生产、供给、需求、价格变动趋势的市场信息,减少农民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在农产品贸易中争取主动。再次,抓好农业科技信息网的建立。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重视信息技术在农业科技传递推广中的作用,农业科技资源大多掌握在各级政府主办的科技研究或普及机构的手中,而这些机构多靠政府预算维护,政府应使这些机构全部联网,并规定这些机构必须无偿地向农民提供各种技术信息,从水土保植或良种的推广作用,通过网络将技术服务送到农家。

3、增强全民的信息意识,充分发挥民间在提供市场信息方面的作用

信息技术在当今世界农业中已相当普及,农民靠信息引导进入市场,组织生产,政府靠信息进行宏观调控,制定农业政策,信息技术的发展已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但目前,我国广大农民、基层科技人员和政府部门的有关领导信息意识仍较淡薄,使本来就稀缺的信息资源得不到利用,这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极为不利,因此,要通过各种手段与媒体,宣传普及农业信息知识,提高全民的信息意识,和自觉利用信息、依靠信息的积极性,将稀缺的信息资源转化为现实的农业生产力。日本在市场信息提供方面,建立了一套民办为主,官方监督的体制,有效地解决了信息提供的准确性、及时性及全面性问题。我们应充分借鉴日本的经验,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规定各地的批发市场有义务及时地将每天的各种农产品销售及进货数量、价格上网公布。由于市场信息工作做得越好,它的交易量就可能越大,而且与农户的切身利益有关,因此,由民间提供的信息一般具有真实性和及时性,对整个农业生产能产生良好的指导作用。

农业信息市场范文6

关键词:农业信息;信息服务体系;运行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9)08-0089-03

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基础性支撑体系,它可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决策者提供信息服务,可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指导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可见,构建科学、高效、实用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运行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业信息服务,一方面要满足广大普通农民日常生产的农业信息需求,另一方面要满足农业生产大户、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深层次的农业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部门运作的是公益性的社会公共信息产品,而信息服务企业运作的是市场化的信息产品。

一、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信息服务运行模式

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运行模式是公益性的。它是以政府为主要投资实体,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力量,为农民提供优质、及时、无偿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运行模式的构建,要以各相关农业信息机构为核心,建成适合农业经济发展、突出特色的农业信息采集、加工、传播服务体系。

(一)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信息采集方式

一是以现有的信息网络为主要采集系统。在各省设立一个省级农业信息中心,在市(州)分别设立市级农业信息站,在县分别设立一个县级农业信息站,然后在各县下属乡镇设立农业信息搜集点,并在各村配有专、兼职农业信息员。各乡镇农业信息收集站对各村农业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类、分析、加工后,传递到各县级农业信息站。依此类推,这些基层农业信息依次经由各乡、县、市级农业信息站,最后传递到省级农业信息中心。二是建立和利用农产品市场作为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农产品市场是农产品生产者、经销商与消费者的纽带,具有集散功能强、辐射范围广的特征。如果农业信息采集体系能及时、准确、充分地采集到各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并进行科学的加工处理,就能及时了解各种农产品的供求信息,从而指导农业结构进行及时调整。所以农业信息平台应把网络触角伸向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企业,把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上每天各种农产品的交易量和成交价格进行联网。三是以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国家颁布的文件等,作为农业信息采集系统的一部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国家颁布的文件等一切媒介,及时了解国内外关于农业政策、农业技术、农产品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使农业信息服务与国内外接轨。

(二)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信息传播方式

农业信息客户群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种养大户、农产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农贸市场、农村信息中介服务组织、农业经纪人等信息需求大户;另一类是大量的普通农户。由于不同的客户群对信息的需求程度和接收能力不同,在农业信息传播系统构建时,就要考虑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不同的信息类别,采取不同的信息传播媒介,具体构建方式如下:

第一,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农业信息传播。由于互联网信息量大、更新速度快、检索方便快捷,所以对第一类农业信息客户群和一些有条件上网的农户,农业信息网站将是主要的农业信息传播媒介。因此,要建立省级农业网,并在各市县建立专业的农业信息网站。目前,一些农业网站的信息采集、模式已经相当成熟,特别是网上农博会、农业信息联播、网上展厅、农业供求信息专栏及“一站通”等已成为有效的信息传播系统。县级农业信息网站的工作重心是宣传当地的农业信息,很多农民想了解当地的一些基层的农业信息,而这样的信息相当一部分在大型网站上是找不到的。因此,这些小型的县级农业信息网站在农业信息传播体系中不可或缺,必须搞好这些县级农业网站的信息传播工作。

第二,以各县、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为媒介的农业信息传播。在各县、乡镇的农业信息站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部门,将其在本地和互联网上搜集的农业信息进行编辑、整理,面向广大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农业信息服务站提供的信息主要是当地的农业市场价格变化信息和农产品需求供给信息,同时也包括一些农业实用技术信息和优良种苗信息等等。

第三,以农业技术诊断办公室为媒介的农业信息传播。政府农业信息部门与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专院校合作,在乡镇设立专门的农业技术诊断办公室,常年聘请有知识、有经验的农业专家、学者、教授,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咨询、诊断和指导。

第四,“四电合一”的农业信息传播。“四电合一”的农业信息传播模式是利用互联网采集信息,丰富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为电话、电视语音系统和电视节目制作提供信息资源;利用电话语音系统,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咨询和专家远程解答服务;利用电视传播渠道,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问题和电话咨询过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制作、播放生动形象的电视节目,提高信息服务进户率。

二、以企业为主导的有偿信息服务运行模式

在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同时,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发展农业信息服务企业。通过引进民间资本,造就一批有影响、高水平的农业信息服务企业,使它们成为专门从事农业信息的搜集、整理、筛选、加工和的信息服务产业化经营企业。对部分农业大户、特殊产业从事者和少数普通农民来说,他们需要深层次的农业信息,尤其是农业专业技术信息、某一行业较为详尽的市场分析预测信息及农业科学管理知识。这部分农民的信息需求可通过农业信息的有偿服务模式得到满足。农业信息的有偿服务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信息咨询公司提供信息服务模式

1农业信息咨询公司信息采集方式。农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可通过三种途径采集农业信息。一是专职农业信息员每天登录国内外和省内外的农业信息网站,在网上搜集企业所需要的农业信息。二是与各市县级农业信息站合作,从而获得大量基层的农业信息。三是和省内各大中型批发市场建立庞大的信息网络,各批发市场的信息员每天将大量的农业市场信息通过网络报送给企业的信息中心。

2农业信息咨询公司信息传播方式。农业信息服务企业可以采用三种农业信息传播方式。一是农业信息服务企业直接为农户提供农业信息咨询服务。由于农村总体经济水平不高,这种直接针对农户的方式应针对农业大户,而且信息咨询要实用,要能帮助农民致富。二是农业信息服务企业为农业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再由这些农业中介机构把信息传递给农户。这种方式主要指企业为农村中的农业行业协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由于行业协会中的农民的信息需求情况相似,并且协会中人数较多,可以分担费用,因此,这种模式比较适于推广。三是农业信息服务企业为农业信息站提供信息咨询,再由农业信息站提供给农户。这种模式可用于一些具有地区普遍性的农业疑难问题的解答及地区农业发展规划的制订。

(二)第三方物流公司和农业信息咨询公司合作的信息服务模式

在传统的自营物流模式下,各农产品供应商分别对销售商供应不同种类的农产品,是典型的“多对多”关系。这种模式下的物流配送无论由供应商执行,还是由销售商执行,都是小规模的零星物流,配送成本高、效率低,配送的可靠性也得不到保障。因此,农产品物流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加强行业分工,将农产品的物流配送从供应商和销售商之间分离出来,交给专门的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完成,第三方物流模式将成为农业市场未来的主导物流模式。可见,农业信息咨询公司可以借助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优势,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形成由第三方物流公司和农业信息咨询公司合作的信息服务模式。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依靠其强大的资金优势,构建属于自己的农业信息采集、整理、分析体系,及时了解农产品市场的供求信息,从而成为联结农产品供应商和农产品销售商之间的纽带,真正解决供应商卖难和销售商买难的尴尬境况。随着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模式的不断成熟,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稳定的客户群,其配送的农产品品种和数量就会相应稳定。这样,与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农产品供应商就可在接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订单之后再进行农业生产,避免了农业生产固有的盲目性,从而使农业生产真正实现以市场为导向,不但有利于农民增收,而且在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

这种信息服务模式下的信息采集与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模式基本相同;而在农业信息传播模式上,可以采用和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合作的方式,由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将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采集和加工的农业信息传播出去。这种模式实际上相当于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借助于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强大的农业信息采集、处理系统以及其庞大的信息源来充实自身的农业信息数据库。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方面提高了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农业信息的利用效率,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可以共享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带来的收益,达到双赢;另一方面丰富了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的信息采集途径,提高了其信息服务的水平,对整个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以电信运营商为主体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

农业信息服务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农业信息的传播同时受经济条件和信息技术水平的制约,农业信息要直接、快速传播到广大普通农户手中更难。而电信运营商凭借其庞大的信息网络和强大的资金优势,在信息传播方面有着其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可以借助于电信运营商实现农业信息服务。

1电信运营商的农业信息采集方式。电信运营商的优势在于信息的传播,而不是信息的采集,并且农业信息传播并不是电信运营商的主业,所以专门建立庞大的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在经济上并不可行,从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全局上看也造成了重复建设。电信运营商可以与一些农业信息网站以及一些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合作,从它们那里有偿获得自己需要的农业信息。

2电信运营商的农业信息传播方式。电信运营商可以通过向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发送短信的方式向广大普通农户传播农业信息。用户可在互联网上或通过手机订制(点播)多种农业信息,还可以发送短信查询农产品供求信息、市场价格信息等等,同时还能够包月定制某类农业信息。由于手机和小灵通在广大普通农户中已经普及,并且短信订制方式也容易被广大农民接受,所以这种短信订制的方式非常适合目前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成为向广大普通农户传播农业信息的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

三、不同农业信息服务模式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