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劳动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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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劳动的意义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选择性转移 农业生产 人力资本 江苏

中图分类号:F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243-03

一、农村劳动力选择性转移与农业生产状况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

随着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江苏省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规模不断增大,2000年下半年开始,江苏省经济进入高速增长的新阶段,随之农业劳动力转移开始打破上世纪90年代停滞的局面,呈现出加速发展的势头。然而随着江苏省产业格局日趋合理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逐渐趋于平缓,农业从业人员结构逐步趋于稳定。

受益于相对发达的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进程,江苏省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参与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呈现出更为明显的选择性特征:(1)江苏省非农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以青年男性为主。据江苏省在部分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单位中对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的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农民工中男性占到73.9%,女性占26.1%;年龄主要以4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为主。{1}(2)非农转移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涉农职业素质相对较低。在大量非农转移的农村人口中,具有中学阶段文化程度的青壮年农民占了较大比例。截至2012年底,非农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年,比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高1.7年,比农业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高2.4年。{2}同样不可忽视的是非农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农业职业素质相对较低,大部分非农转移劳动力因为长时间疏远农业生产,对农业生产的过程和环节不太熟悉,对农业科学技术的了解相对较少。

(二)农业从业人员

农村剩余劳动力力向非农部门转移是社会经济体系内部要素配置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必然选择。在劳动力选择性转移的背景下,伴随着农业职业化教育平台的逐步完善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日趋壮大,农业从业人员正发生着结构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反过来又在某种程度上改变和影响着农业的生产状况和发展水平。目前江苏省农业从业人员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1)农业人力资本相对弱化。大规模的选择性转移并没导致农业人力资本的下降,尤其是在农业职业教育日益成熟和普及的背景下,农业从业人员的农业职业素质反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弱化是就劳动力文化素质在非农转移前后比较而言的。(2)农业从业人员结构老化。许多非农转移的劳动力人到中年后不能适应繁重的体力劳动,不得不过早地退出城市,返回农村。可是他们在“被迫退休”,回到农村后,迫于生活的压力还必须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从而造成了令人担忧的“45岁返乡现象”。(3)从事农业生产的男性劳动力比例逐步降低。大量农村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使得农村妇女成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

(三)江苏省农业生产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的选择性转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业人力资本的水平,不可避免地削弱了江苏省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伴随着劳动力转移规模的不断扩大,江苏省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日趋合理,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逐年提高,这些变化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农业人力资本弱化对农业产出和农业现代化的影响,使得农业生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优质劳动力的大规模非农转移,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农业总产出是否因此而减少?已有的经验表明,由于江苏省农业生产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尚未造成农业部门劳动力的短缺,考虑到同期农业机械和化肥投入的增加,在劳动力择优迁移的过程中,农业总产出并没有减少,反而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农业资源配置的变化

1.人地关系。近十年来,江苏省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变化不大。农作物播种面积在2001年是7777.4千公顷,到了2010年为7619.6千公顷;粮食播种面积基本持平,1998年是4886.7千公顷,2010年是5282.4千公顷。3由于非农转移劳动力抵消掉了农村自然增长所带来的劳动力的增加,劳均耕地面积在过去四年间提高了61.78%(2001年为3425.0平方米,2010年为5540.2平方米)。然而在人地关系缓和的背后,也不可避免地衍生出土地荒废和撂荒等诸多问题。

2.农业机械投入。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机械化,国家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农业机械保有量持续上升,农业机械总动力逐年上升。以劳动力转移为契机,机械化导致农业劳动生产力得到大幅度提高,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后农业生产对劳动力需求的空缺。

3.农业化肥投入。抛开土地和劳动力本身,在农业生产的其他要素里面化肥无疑使是最重要的一项。已有的研究表明化肥的投入是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产出增加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所以为了追求产出的不断增加,农业生产变得过分依赖化肥,以至于大部分农民患上严重的化肥依赖症,亩均化肥使用量达到发达国家的三至四倍,从而也给农村造成极为严重的面源污染问题。直到本世纪初,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和人力资本偏态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化肥的使用量逐渐趋于平缓,并呈现出进一步下降的趋势。

(二)农业总产出的增长

与全国一样,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农业总产出稳步增长。而且这种增长正是在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选择性转移的情况下发生的。那么,是什么因素抵消了优质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对江苏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业生产总值指数变化与其影响因素做一个初步的分析。

我们的实证研究基于扩张的C-D生产函数,即

其中,Y为农业生产总产值指数(1978年=100),L、E、P、F分别代表劳动力总数、农业用电量、机械总动力和化肥施用量。

图3表明农业生产总值指数的对数,与其影响因素对数间线性关系良好。由于江苏省1978~2007年的农业生产总值指数、劳动力总数、农业用电量、机械总动力、化肥施用量和灌溉水平很可能并非平稳序列,需要对它们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定各变量的单整阶数相等。基于Dickey-Fuller(1979,1981)提出的单位根ADF检验,利用Eviews5.0对各变量的对数的单整阶数和平稳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所有数据都是一阶单整的,并且存在协整关系。用最小二乘模型对其进行估计,结果如下:

结果表明:(1)灌溉面积的对数、农业从业人员的对数的系数为负,这与实际情况不符;(2)农业从业人员的对数和灌溉面积的对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3)DW检验表明模型存在自相关;另外,模型也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因此要对模型做进一步的修正,修正后的模型如下:

模型的修正系数进一步提高,自相关和异方差也不存在了。不过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对数的T值不是很高,但是在10%的水平上也通过了检验。

模型表明,在过去30多年中,促进江苏省农业产值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正是对日益增加的化肥和农用机械的使用。模型同时表明,农业劳动力从业数量的增加没能促进农业生产总值的增加,反过来却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农业产值的增加。这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所致:(1)劳动力的选择性转移使得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呈现下降趋势,这种劳动力的流失对农业总产值的负面影响不能从农业从业人员数量的提升上得到补充。因而在实证检验的过程中出现了农业从业人员数量的上升反倒遏制了农业总产值提高的表象。(2)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优化了原本稀缺的农业资源的配置,使得农业产值得以进一步提升。

上述实证结果从侧面反映了只有通过劳动力转移的继续推进,稀缺的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才能得以实现,而这也正是劳动力转移对农业发展的意义所在。因此,要想进一步提升未来农业生产的水平,必须进一步推动具有人力资本偏态技术特性的物质资源的推广和使用,继续加强对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教育和培训,积极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格局。

三、劳动力转移背景下农业发展思路

已有的经验表明在劳动力选择性转移的背景下,江苏省的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同时也给江苏省的农业现代化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较低的农村人力资本储备势必会成为江苏省农业现代化进一步跟进的主要制约因素;(2)土地撂荒和废弃现象愈演愈烈将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问题带来长期挑战;(3)化肥、农药等具有非人力资本偏态技术特性的物质资源过度使用使得农业的可续性大打折扣。如上所述的诸多问题能否得到合理的解决直接影响到未来农业的发展水平和农业现代化的实施。

1.不断推进农业职业教育,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政府部门要在继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发展农业职业化教育,提高农业从业者的职业素质,这样一来除了可以规范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同时也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从业人员人力资本进一步弱化的倾向,从而使得农村人力资本的提升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动力。与此同时,人力资本偏态技术才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和跟进,进而使得石油农业向低碳农业实现平稳的转型和过渡。

2.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化规模经营。在土地流转许可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等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并存,不仅可以减少和提高废弃和撂荒土地的利用率,同时也可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土地撂荒和废弃的原因除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农业生产效益相对较低之外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在农业生产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进行细碎化生产经营的小农经济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效益上都不适合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应该也有必要以劳动力转移为契机,推动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并存的农业生产格局的形成,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水平。

3.大力促进低碳农业经济发展,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过去20多年的劳动力转移的背景下,农业生产非但没有被拖累,反而取得了极大的进步,粮食生产更是屡创新高。这要归功于化肥、农药等具有非人力资本偏态技术特性的物质资源的大量投入和使用。然而以化肥为代表的物质资源的高投入、高产出的“石油农业”已经遭遇了发展的瓶颈,并给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极大的挑战。伴随着农业人力资本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人力资本偏态特性的低碳农业技术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农业生产的可续性问题有望得到合理的解决。

[基金项目:镇江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SS2015026)]

注释:

{1}数据来源:江苏省企业调查队(2013)

{2}金融时报:赵继鸿.关注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的影.,金融时报,2008(6)

{3}数据来源:根据历年《江苏统计年鉴》整理而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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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温小林;劳动力选择性转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D].陕西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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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杰拉尔德.M.梅尔.经济发展的前沿问题[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江苏镇江 210024)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2

【案例回放】

2004 年7 月6 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筹建正华保险公司。2005 年6 月3 日,筹备组与张某等56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5 年6 月3 日始至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之日再延长6 个月。自2005 年6 月起,因个别发起人未支付开办费用,筹备组开始欠付筹备组工作人员(下称“员工”)工资。10 月24 日,东方广场(筹备组办公场所出租方)对筹备组的办公场所停电后,职工未再正常工作。2005 年12 月27 日,筹备组向全体员工作出《关于所欠筹备组员工薪酬的说明》,表示由于大部分发起人未足额支付筹备费用,拖欠了员工的工资;同时,对于自2005年1 月至4 月欠发张某工资确认为4920 元,应报销而未报销的交通费316 元。2006 年3 月,东方广场收回出租场地后,张某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支持了张某的请求,裁决正华保险公司的六个公司发起人向张某支付2005 年1 月至10 月的欠发工资及25% 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正华保险公司的发起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筹备组与被告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正华保险公司能否成立尚不确定,故该劳动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2005 年6 月至10 月24 日期间,张某为筹备组提供了劳动,即有权利获得报酬,数额应比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对于付款义务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不能成立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发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而对于张某主张2005 年10 月24 日之后的工资,因双方的劳动合同尚处于效力待定状态,且筹备组办公地点停电上锁后员工未再正常工作,故张某现主张之后的报酬,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对于筹备组称2005 年8月至10 月期间要求员工打卡、应依打卡记录发放工资的意见,虽提交一份记载有部分员工上、下班时间的书证,但该记录从形式上不足以认定为职工打卡记录,张某对该书证亦有异议,故对该证据一审法院不予采信。最后,一审法院判决筹备组的公司发起人支付张某2005 年1 月至4 月的欠薪4920 元及2005 年6 月至10 月24 日的工资28060.1 元,同时支付拖欠工资25% 的经济补偿金8231.5 元。原被告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争议焦点】

设立中的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如果是劳动合同,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

【正方反方】

设立中的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不是劳动合同?

正方:设立中的公司与雇工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合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才是劳动合同的适格主体。设立中的公司如同未出生的婴儿,尚不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而筹备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诉讼中的适格主体。

反方:设立中的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

比较1995 年起施行的《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用人单位的列举上,《劳动合同法》多了一个“等”字。于是,推想立法者意图,这个“等”字是不是可以包含设立中的公司这种边缘上的合同主体呢?

再看实际情况,劳动者在事实上与发起人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第一,是否具有隶属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隶属关系,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而在劳务关系中雇员与雇主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判断是否存在隶属关系的重要事实有,用人单位是否采取过扣发奖金或控制一般休假等措施。第二,是否提供劳动条件和生产资料。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通常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服、胸牌等标示性物品,可以通过这些物品间接地判断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第三,是否支付劳动报酬。单纯审查是否支付劳动报酬,并不能认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但通过审查劳动报酬的确定方式构成以及支付方式等,可以判断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持续而稳定的结合。

对于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设立中的公司应当比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如果设立中的公司拖欠或者拒付,则应当按照《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比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不是筹备组?

正方:承担责任的主体是筹备组

劳动合同是以正华保险公司筹备组作为甲方签订的,双方就合同主体是达成共识的,劳动者对于公司设立状态、筹备组地位、筹备组的财产状况都已知晓。所以,合同责任的承担主体是筹备组,仅以筹备组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反方: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发起人合伙体

发起人之间签订发起人协议,这种协议的性质属于合伙合同,因此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是合伙关系。因而,发起人对于公司设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路径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6-0058-05

一、引 言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经济连续30多年保持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工业生产大国。但是,我们的世界工厂是建立在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基础上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水平和规模严重不足。由于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再到现今仍然悬而未决的欧洲债务危机,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屡受冲击。另从国内看,我国正处在劳动力供给由富余走向不足的“刘易斯拐点”,为了保证我国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增长,避免步入“中等收入陷阱”,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必须进行升级。劳动密集型产业是相对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而言的,它是指国民经济体系中生产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劳动力,劳动成本在生产成本中占比很大的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中均存在,本文研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专指第二产业中的纺织、服装、家具、皮革、玩具和电子元件等低附加值产业。

关于产业升级的内涵,可谓见仁见智。有的学者从中宏观层面来把握,如Porter(1990)认为,产业升级是当资本和技术相对于劳动力和其他资源禀赋更丰富时,国家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发展比较优势的一个过程。[1]有的学者从微观层面来界定,如Gereffi(1999)认为产业升级是一个企业提高向更具盈利能力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经济领域迈进的能力的过程,是在价值链内部从低到高的附加值活动的转变。[2]本文将讨论基于中宏观视角的产业升级,并认为产业升级是指一个经济体从劳动密集型迈向更具获利能力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经济领域的过程,也即产业形态由低技术水平、低附加值状态向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状态演变的过程。[3]产业升级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我们现在讲产业升级,就必然要关注我国产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而这又涉及另一个重要概念――路径依赖。

1975年,David在其著作《技术选择、创新和经济增长》中首次将“路径依赖”概念纳入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到了20世纪80年代,David和Arthur将此概念引入到技术变迁的分析中,从而对路径依赖的内涵和作用机理作了深入的探讨;最后由Arthur将其用来探讨报酬递增对于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开创了路径依赖在经济学中应用的先河。[4][5]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逐渐把路径依赖研究的重心由技术变迁转向了制度变迁。North(1990)曾经指出:Arthur提出的技术变迁的机制也同样适用于制度变迁。[6]经济学上的路径依赖是指现在的经济结果依存于以前结果的进化路径,也即现在的经济状态是历史选择的结果。本文将着重探讨路径依赖对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制约,以及这路径依赖制约下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升级的路径选择问题。

二、产业升级的路径选择的一般规律

在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产业升级的问题上,林毅夫等人提出了基于比较优势理论视角的产业升级战略[7]。该观点认为,发展中国家应选择与其要素禀赋即比较优势相符合的产业和技术结构,才能达到要素禀赋结构的快速升级换代从而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张其仔(2008)根据比较优势演化路径是否发生分岔,将比较优势的演化划分为线性演化与非线性演化两种方式;与此相对应,进一步将产业升级的路径划分为线性升级和非线性升级两类[8]。线性升级包括产业内升级和产业间升级。Humphrey和Schmitz(2000)从全球价值链视角提出了产业升级的4种方式: ①工艺升级――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流程,提高生产效率;②产品升级――改进老产品,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③功能升级――沿着“微笑曲线”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如由加工环节向上延伸至研发(设计、试制)环节,向下延伸至营销(服务、品牌)环节,提高产业附加值;④跨产业升级――在产业层级中从低附加值产业跃升至高附加值产业[9]。其中前三者属于产业内升级,而跨产业升级就是产业间升级。Ernst(2001)则将产业升级方式划分为5种类型: ①产业间升级:与Humphrey 和 Schmitz提出的跨产业升级相似;②要素间升级:在生产要素层级中,从“禀赋资产”(自然资源和非熟练劳动力)向“创造资产”(物资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移动;③需求升级:在消费层级中,先从必需品向便利品,再由便利品向奢侈品移动;④功能升级:在同一价值链层级中,从销售、分配向前期的研发、组装、测试移动,以及向系统整合移动;⑤价值链升级:在前后关联的价值链层级中,从有形的物质商品生产向无形的、知识密集的支持生产移动[10]。其中后4种都属于产业内升级。

非线性产业升级可分为产业内升级优先分岔和产业间升级优先分岔。产业内升级优先分岔,就是在产业资本存量较小和技术水平较低时优先实行产业内升级,当产业内升级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资本和技术积累较丰富后,再转移到附加值更高的产业,从而实现产业间升级。产业间升级优先分岔则是指,在产业资本存量较大和技术水平较高时优先进行产业间升级,将累计的资本和技术投入到附加值更高的产业,在实现产业间升级后,再逐步实现产业内升级。

整合Humphrey、Schmitz和张其仔的观点,我们可以将产业升级的路径选择总结如图1所示。基于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储备的视角,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适用不同的产业升级路径。具体而言,欠发达国家为了追赶先进水平,宜选择线性升级中的产业内升级路径或(和)非线性升级中的产业内升级优先分岔路径;发达国家为了保持了领先优势,应选择产业间升级路径或(和)产业间升级优先分岔路径。而由于路径依赖的严重性,发展中国家(比如现在的中国)产业升级的路径选择远比欠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艰难。

三、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过程中的路径依赖

1. 路径依赖的形成

Ricardo的比较优势理论和Ohlin的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是按照其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进行国际或区域贸易的[11]。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正是基于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和土地等资源禀赋参与国际分工的。凭借廉价的劳动力和土地等资源,我国在出口导向战略的指引下,通过建立日益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实施优惠的对外开放政策,吸引了国外的资本、技术等我国缺乏的生产要素进入东南沿海(珠三角最为典型),在那里与劳动力、土地等我国富足的要素交会对接,形成一个个在全球极具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基地。30多年的耕耘,这种模式显著提高了我国的资源配置效率,成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然而,这种模式也是一把双刃剑。产业规模扩大带来的报酬递增等自我强化因素使得更多的我国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进入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少之又少,最终使我国产业的发展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产生了严重的路径依赖。

2. 路径依赖的自我强化机制

一般地,产业变迁过程中存在的自我强化机制越多、越有力,产业升级的路径依赖越严重。David和Arthur曾提出自我强化机制的五种来源,即高昂的转换成本、递增的报酬、网络外部性、学习效应和适应性预期。之后,North、Greif、Kemp、Windrum和Pierson把Arthur的分析扩展到法和经济学、政治学中,并给出了其它五种自我强化机制,即正式的法律约束、非正式的文化约束、人们的主观理解、既得利益约束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2]。

(1)转换成本。产业升级过程中的转换成本是指从低附加值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转移所产生的成本。劳动力职业技能的专业化、资产的专用性和现行的交易制度安排是形成转换成本的三个重要原因。劳动力职业技能的专业化是指劳动力的职业技能限制在某个特定的生产流程,使其很难适应新的技术含量更高的生产流程,从而形成产业升级后劳动力的供需的结构性矛盾。而要解决这种结构性矛盾,则需花费巨额的教育培训费用。资产的专用性是指某种资产(如大型成套设备)只能服务于某种特定产品的生产或工艺流程,不能改作其他用途[13]。资产的专用性使得新的更先进的技术在替代旧技术时会产生高昂的转换成本,从而阻碍技术创新和升级,使产品生产对原有技术产生路径依赖。在市场经济框架内,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交易双方通常会建立特定的制度安排,如长期交易合同、赊购赊销等。这些制度安排显然会增加企业对原有技术水平的产品的投资,从而阻碍新技术的运用,强化对原有技术体系的路径依赖。

(2)规模报酬递增。规模报酬递增是指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产量增加的比例大于生产要素增加的比例,也即随着产量的增加,平均成本不断降低。20世纪80年代,我国坐拥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较低的市场进入壁垒使得越来越多的我国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之后在我国蓬勃发展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由于整体素质较低,他们为谋生计也只能进入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事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众多的市镇级专业化产业集群就是这个历史进程的产物,如东莞的服装业和温州的制鞋业等。他们拥有庞大的生产规模和完整的产业链,产生了巨大的规模报酬递增效应,极大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同时,巨大的规模报酬递增效应也不断强化着这些产业集群对廉价劳动力和其他资源禀赋的路径依赖。

(3)网络外部性和学习效应。网络外部性也称网络效应或需求方规模经济(与生产方面的规模经济相对应),是指产品价值随着购买这种产品及其兼容产品的消费者的数量增加而不断增加。学习效应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产品生产、技术设计和管理工作经验,消费者在长期消费过程中所习得的搜寻、购买和消费经验,以及政府在长期监管过程中所获得的制度安排经验,会使原有产品的供给和需求耦合着不断增加,并形成一定程度的黏性。其结果是参与市场活动的各方必将利用该交易体制下所提供的各种机会,同时反过来强化交易体制本身。网络外部性和学习效应会不断强化对低技术水平、低附加值产业的路径依赖,浙江绍兴的纺织产业便是一例。

(4)适应性预期。在经济学中,适应性预期是指人们在对未来会发生的预期是基于过去(历史)的。在估计或判断未来形势的走向时,为了减少不确定性,人们会利用过去预期与过去实际之间的差距来矫正对未来的预期。随着某一产业的生长机制的确立和逐渐跃升至支配地位,将诱导人们产生出对于该产业发展趋势的预期。当人们预期到这一生长机制将延续,预期到其他市场参与方也将会按照这一规则行事时,自己就会首先按照这一规则行事,其结果必然是强化了机制自身。我国各地方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过程莫不存在适应性预期,正是后者不断强化着前者的路径依赖。

(5)正式的法律约束、非正式的文化约束和既得利益约束。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正式的法律约束是指各项法律法规对特定产业发展所作出的各种规范,包括授权性的、义务性的和禁止性的规范。非正式的文化约束是指受到地方传统历史文化影响,产业发展会形成惯性,造成路径依赖,这在一些具有地方或者区域特色的产业中尤为明显。一如东莞的莞香文化,我国很多独具特色的地方传统文化对传统产业的发展功不可没;但是,当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传统文化的惯性会转变成产业发展的阻力,拒绝新技术和先进管理方式,使产业发展对原有技术和管理方式形成路径依赖。既得利益约束则是指产业发展前期过程所形成的利益集团,在产业发展后续过程损害其利益时,会对进一步的产业变迁施以阻力。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面临的既得利益约束主要来自内外两方面:其一是国有企业对资本、技术及其他生产要素的争夺,其二是国外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竞争和挤压。这两种力量会逼迫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维持原状,从而陷入路径依赖。

(6)人们的主观理解。思想领先于行动,市场经济中人们对产业变迁的主观理解可能会阻碍我国产业发展的进程,使其陷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路径依赖。具体而言,一是作为产业升级内生动力的企业,若未能认识到产业升级的必要性和方向,便不可能进行产业升级[14];二是作为外部推力的政府,如果不能前瞻产业发展的远景,满足于现有的低效率的产业结构,就不可能有助推产业升级的战略和战术政策。

(7)解决问题的能力。隔行如隔山,30多年来深耕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我国企业家和政府,在解决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时,已有成熟有效的体制机制。而一旦要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我国企业家和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便立刻捉襟见肘,例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还有以下几点必须说明:第一,在不同的经济系统中,各种自我强化机制作用力的大小一般不同。如图2所示,网络外部性和学习效应的作用力最强,转换成本、规模报酬递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作用力次之,适应性预期、人们的主观理解、正式的法律约束、非正式的文化约束和既得利益约束的作用力再次之。第二,各种自我强化机制之间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它们彼此影响,以复杂的方式形成合力,推动经济系统走向路径依赖。

总之,转换成本、递增的报酬、网络外部性和学习效应等自我强化机制会使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路径依赖效应不断强化,甚至造成锁定,进而使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升级过程困难重重。

四、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效应的破解

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路径依赖效应,就像是横在我国产业升级之路上的一块块巨石,若能扫除这些石头――打破路径依赖效应,则我国产业升级的路径选择将会容易许多。

打破路径依赖效应,关键在于破坏其赖以形成和发展的各种自我强化机制。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网络外部性和学习效应这两种机制比较难以打破,其他机制则相对容易些。具体思路如下。

第一,政府应作为打破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路径依赖效应的外部推力。政府可以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来降低由劳动力职业技能的专业化和资产的专用性所形成的转换成本;通过减少政策扶持、提高市场进入壁垒来降低其规模报酬;通过修改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改善劳动密集型产业内企业的生存环境,减轻其受到的正式的法律约束;通过培育新的产业文化来替代传统文化,减轻产业发展受到的非正式文化约束;通过行政指令制约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利益集团,给弱势的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通过统筹规划和媒体宣传,是地方政府和企业认识到进行产业升级的必要性和方向,破除人们主观理解上的偏见和不足。

第二,企业应作为打破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路径依赖效应的内生动力。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资金营运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和企业文化创新等自主创新,对原有的产业发展机制进行“有意识的偏移”,从而降低由现行的制度安排所形成的转换成本,减轻由国外企业施加的既得利益约束。而且我国企业不应甘于一直生存在低附加值产业之上,要有向高附加值产业转移升级的眼光和魄力。

第三,对于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机制,则需要政府和企业在产业升级的长期过程中不断地摸索和积累解决新问题的知识和经验,方能打破;在短期内是很难打破的。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4

原来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下同),在转入国营企业或者公私合营企业以后,未经上级批准转为长期工的,仍然为临时工,他们的劳动保险待遇,可以按照所在企业单位的临时工的有关规定办理;经过上级批准转为长期工的,他们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最后一次作临时工的期间,可以作为本企业的工龄,并且与所在企业单位的长期工,享受同样的劳动保险待遇。

原来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工作的职员,可以分别不同情况仿照对工人的办法办理。

二、原来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工作,并且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集股社员,在转入国营企业或者公私合营企业以后,可以作为企业的长期工或职员,他们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期间的工龄,可以作为本企业的工龄……。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服务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的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在当代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下降。与之相反,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已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服务业和服务劳动的发展程度也是经济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这无疑给经济理论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服务业的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创不创造价值?目前国内学术界大致有两种认识倾向:一种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规定为基础,坚持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而服务业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也不创造价值。另一种是把服务劳动的内涵加以扩大,并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是能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的定义为尺度,认为服务业的劳动能带来利润,因而是生产劳动并创造价值。这两种观点的持有者一直争论不休,其主要在于误解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服务劳动理论的相关原理和结论。为此,深人探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服务价值思想,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理清,并对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

马克思对生产劳动有“生产劳动一般”和“生产劳动特殊”两个定义。“生产劳动一般”指的是人们在自然形态下从事的生产产品的劳动;“生产劳动特殊”指的是人们在某一特定社会形态下从事的反映该社会特性的、生产产品的劳动。在“生产劳动特殊”的意义上,马克思认为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判定服务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生产关系得出来的”。马克思判定服务是非生产劳动的条件是这些劳动“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人即工资或利润交换”,如果服务经营的方式改变了,服务“作为活的要素来代替可变资本价值合并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去”,服务劳动直接生产资本,那么,服务劳动就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特殊。他明确指出:“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歌唱,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进行的的服务劳动,就是这样一种生产劳动。在马克思看来,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关键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从属于决定当时社会性质的生产方式。

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服务劳动是否属于生产劳动一般则要进行具体分析。马克思将服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物化的服务劳动,“把自己的劳动固定在某种物上,并且确实使这些物的价值提高了。”这些服务劳动都是生产商品,即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马克思以运输服务为例对生产进行了分析,认为生产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延伸,因此它是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这点大多数人都同意。另一种马克思称之为纯粹的服务,这种服务“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这种服务劳动所提供的消费品是一种无形产品。“服务本身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马克思将官吏、艺术家、牧师、律师、教师等归人“纯粹的服务”。这些人的服务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艺术家如演员、音乐家等,他们的表演服务有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和交换价值(通过服务取得报酬获取生存资料)。如果这些演出被录制成片,他们的劳动就物化了,若不被物化,他们的劳动一经提供随即消失。第二类:教师和医生。马克思指出:“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医生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人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和再生产费用。”第三类:国家官吏、军人、法官等。马克思说:“他们的劳动有一部分不仅不是生产的,而且实质上是破坏性的,但他们善于依靠出卖自己的‘非物质’商品或把这些商品强加于人,而占有很大部分的‘物质’财富。对于上述三类纯粹的服务,马克思都肯定他们的服务是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马克思对纯粹服务的分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纯粹服务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则不是生产劳动,理由是这种劳动不具备马克思所说的物质规定性;也有人认为纯粹服务无论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还是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都是生产劳动,理由是马克思认为“以产品或某种使用价值为结果的一切劳动、一般地以某种成果为结果的一切劳动”都是生产劳动。我们认为物质规定性只是在物质生产领域中成为生产劳动的前提条件,而生产劳动不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中,它还存在于非物质的生产领域如服务生产领域中。

二、服务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即《剩余价值理论》中对服务进行了原则性的分析和阐述,认为服务具有使用价值。他在分析非物质生产领域时,多次提到服务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商品“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不管是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产品,都是以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或非物质的需要,都具有使用价值。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就其形态而言包括两类,一类是“物化、固定在某个物中”的“实物形式”的使用价值;一类是“随着劳动能力本身活动的停止而消失”、“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的“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后者就是服务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说“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象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可是这一点并不使它例如同某种机器(如钟表)有什么区别。可见,马克思认为服务具有使用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服务也具有交换价值,服务具有活动形式的特点。马克思认为服务具有可消费性,“在服务形式上存在的消费品”与“在物品形式上存在的消费品”一道构成社会消费品,服务消费品能够“满足个人某种想象的或实际的需要”,这点与其他商品没有什么不同。马克思分析了服务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特点,服务“只是在它们被购买时才被创造出来”,只能以“活动本身的形式”出售,在生产过程结束之后就完全消失了,这说明服务具有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因为服务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工人自己可以购买劳动,就是购买以服务形式提供的商品,他的工资花在这些服务上,同他的工资花在购买其他任何商品上,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工人作为买者,即作为同商品对立的货币的代表,同仅仅作为买者出现,即仅仅把货币换成商品的资本家,完全属于同一个范畴。同时马克思也认为“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

马克思认为“服务”也和一般商品一样,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价值。马克思说:“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但是对买者来说,这些服务只是使用价值。马克思并且指出:服务产品“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不作为价值组成部分加人某一商品。这种产品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都体现了具体服务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耗费,而对这些服务劳动的补偿,就形成了服务商品的价值。这就是说,服务产品的价值不需要凭借物质商品来表现,即其价值不需要加人到商品价值中,成为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服务产品本身就可以利用非实物使用价值作为其价值的载体,体现服务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服务产品既然是社会劳动的化身,它就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商品。可知服务产品的存在形式不能作为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依据。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6

(一)劳动价值理论本身是一个发展的理论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德文版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在这本书中,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作了科学的、系统的论述,他从资本主义经济社会所表现出的矛盾和对立出发,深入研究了这些矛盾和对立的根源,发现了他所研究对象变化的规律,使得这些规律足以说明为什么一种经济制度可以过渡到另一种经济制度,也就是说明了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产生、存在和灭亡的必然性。在之后的《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和法文版以及《资本论》第二卷的一些手稿和第三卷的部分手稿(这一卷的大部分手稿是在1867年之前完成的)中,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作了进一步的展开论述。1883年马克思去世之后,恩格斯在整理出版《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的过程中,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新情况和经济科学发展的新特点,对劳动价值论作出新的发展。20世纪初,列宁根据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对劳动价值论作了新的阐述。列宁没有拘泥于马克思已有的结论,而是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对垄断价格和价值规律的新作用作了创新性的研究,拓展了对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视野。斯大林对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探索,尽管存在着各种失误,但他对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作用还是作了一些开拓性的研究,特别是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价值、价值规律作用问题的论述,在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需要丰富和发展劳动价值理论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就劳动价值论研究而言,我们所处时代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社会生产力的新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新变化、作为劳动价值论研究对象的社会制度发生了变化和经济全球化极大地改变了世界经济的整体格局。结合时代的新变化,在深化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中,有必要对以下一些问题作出新的探索:1•随着生产力的广泛提高,社会产品中活劳动的含量日益减少。由于科技的发展,生产中的机械化与自动化应用程度大幅度提高,社会产品中凝结的活劳动比重大大降低,表现在同样多的劳动可以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产品,这种趋势还在加速发展。2•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多种因素构成增添了新的内容。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使得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要素更加细化,除了传统的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外,对于经济发展贡献率很大的知识、信息、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等要素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了传统三要素的贡献。以发达国家为例,知识对于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在20世纪初为5%-20%,在20世纪中叶为50%左右,在20世纪80年代上升为60%-80%。3•经济增长除来源于传统的物质生产部门外,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贡献日益增多,以知识为载体的新兴产业和为生产与生活服务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如科技产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所占的比例日益提高。知识经济也正不断将原先不属于产业部门的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推向产业化,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推动了物质生产部门的现代化。4•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实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政策,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有所提高,曾经被认为是剥削的私营业主的经营管理活动对经济的贡献率有所增大。

二、怎样深化社会主义社会下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卢卡奇在其所著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8页)中有一段偏激但不失正确的话:“正统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这个或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指方法,它是这样一种科学的信念,即辩证的是正确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只能按其创始人奠定的方向发展、扩大和深化。”恩格斯是这样评价精神的:“马克思的整个世纪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实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2页)。我们在当代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是在立场、观点、方法和理论基础上的深化和发展,而不是把这种理论否定掉,是要在正确的把握和全面理解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论述的前提下,结合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一)深化对劳动和生产劳动的认识马克思指出:“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①这就是说,没有人的劳动,自然界中再丰裕的资源也不可能进入人类生活。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解释是层层深入的:首先,对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做了如下定义:“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②、“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③这就说明了使用价值是生产资料通过人的劳动创造的,没有人的劳动,生产资料不会自发的结合出使用价值。其次,马克思根据协作劳动过程的特点,对“生产劳动”的涵义给予了补充:“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或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就够了。”④这就是说,不仅生产资料与人的劳动直接结合的方式是生产劳动,而且间接结合的协作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在机械化与自动化程度大幅提高的生产状态下,出现了机器控制机器的生产新局面,虽然人的直接劳动减少了,但是应用于研制机器控制机器的劳动却大大增加了,这种劳动就是间接生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因为它也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一种凝结,不过不表现为体力劳动,而是表现为脑力劳动。这种劳动

虽然使凝结在商品中的活劳动的比重降低了,但它并不意味着价值量的减少。因为“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⑤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如果个别生产厂家率先采用先进技术,在相等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更多的产品,按照社会价值出售,就可以获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刺激着生产厂家普遍重视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技术以此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只轮子,但不能说,科学技术知识创造价值,因为如果没有人脑力劳动的付出,科学技术知识不会自发的出现、积累、创新,没有人的劳动,科学技术知识不会转变为现实的推动力凝结到商品中去。归根到底,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劳动。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科技进步的情况下,并不只意味着相等的劳动时间可生产更多的同质产品,而且还意味着可以生产出数量甚至低于原产品,但产品功能更强大的异质商品。新产品抢占市场,由于缺少竞争,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是现代科技进步对生产产生的最现实的影响。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复杂劳动进入生产过程,掌握这些复杂劳动的劳动者(不论是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需要更多的知识积累,作为人类认识和经验总结的知识形态,只是为人们学习和掌握知识,把简单劳动变为复杂劳动,为人类创造更多的价值量提供了一个前提条件,知识不是价值的源泉。与科学技术一样,知识没有得到应用时,不会对现实的生产活动产生影响,知识的应用过程,就是人们劳动的过程(不论这种劳动的形式是什么),因此,价值的源泉仍然是劳动。(二)深化对经营管理活动特别是私营业主经营管理活动的认识科技的进步,劳动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劳动专业化分工的深入,使得生产过程越来越庞杂,从生产过程中分离出一部分劳动者利用相关的知识对生产管理中的大规模的各类劳动进行有序合理的组织,进而使生产过程成为一个系统工程以获得最大效率的生产越来越成为生产的必需。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时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别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⑥经营管理劳动是总体劳动的一部分。在资本主义初期,生产规模不大,经营管理活动是由资本家个人或资本家家族完成的,其经营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榨取剩余价值,虽然其进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作为劳动的一种付出形式,应该得到补偿,正如马克思所说:“利润中也包含一点属于工资的东西(在不存在领取这种工资的经理的地方)。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⑦但是,资本家仍然是劳动者和剥削者的复合。这容易产生一种假象,即经营管理活动就是剥削活动。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当代,资本家和资本家家族已经不可能独立进行大规模的经营管理活动,经营管理活动由一部分劳动者来进行。虽然这部分劳动者的工作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是,并没有改变经营管理活动仍然是人类复杂劳动支出的本质。马克思指出:“许多劳动者共同生产一个商品,……这些或那些劳动者的劳动同生产对象之间直接存在的关系,自然是各种各样的。例如,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工厂小工,同原料的加工毫无关系,监督直接进行原料加工的工人的那些监工,就更远一步,工程师又有另一种关系,他们主要只是从事脑力劳动,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机器。”⑧在总体劳动中,“有的多用手工作,有的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⑨经营管理劳动也是生产劳动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经营管理者的劳动也是受到资本家剥削的。虽然经营管理者的劳动报酬相对较高,那只是因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复杂,需要更大的补偿罢了,而不能一概而论将经营管理活动视为剥削活动。在理论和实践上,如何认识我国私营业主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一个严肃的问题。生产过程是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在生产中,私营业主的指挥劳动和监督劳动作为协作劳动是一种复杂的劳动,他们的生产活动还面临着种种风险,因此,他们的收入中应该有一部分是属于自己劳动的收入。此外,他们凭借资本的所有权还能获得一部分收入,这一部分收入中既不排除他们通过各种方法从劳动者身上剥削出的剩余价值,又要看到资本也是他们过去辛勤劳动的积累。因此,对于私营业主的劳动,既要肯定它作为生产劳动的一部分给予鼓励和支持,保护他们的合法收入,又要对劳动中的剥削成分加以引导和限制,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们的生产同样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投入企业家才能这种综合要素合理安排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财富量。但是,也不能片面地夸大经营管理的作用忽视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同时,由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劳动成果多为知识产品和服务性产品,其内在品质不易观察,而且其工作的努力程度不易监督,在收入分配上,应该既给予他们为创造更多价值量的生产劳动的工作以适度的补偿,又应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削除他们的不努力行为。三、深化对劳动价值论认识的意义

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理论意义上说,劳动价值论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和发展,是对的发展,只有不断地与实践结合,与时俱进,才可能充满生机和活力。从现实意义上讲,深化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突破传统理论限制,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提供新的理论依据,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企业家才能等要素的积极作用,通过他们创造性的劳动与直接生产劳动的结合,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更好地满足我国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

注释:

①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6.

②③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205.

④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56.

⑤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353.

⑥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367.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46):219-220.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46):443-444.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49):100-101.

参考文献:

〔1〕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王振中.政治经济学研究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林岗,张宇.与制度分析〔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