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信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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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信息

农贸市场信息范文1

关键词: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17日

一、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系统存在的问题

福集镇有三个较为大型的农贸综合市场即原野农贸市场、新兴农贸市场和玉蟾农贸市场,但每个市场的配送系统都有很多问题,总体而言的问题有:

(一)配送效率低,缺货严重。供应商每天配送一次货物,货物品种虽多,但数量偏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缺货时不会进行第二次配送,直接导致福集镇农贸市场缺货成本的上升。

(二)配送模式单一。福集镇农贸市场采用的是供应商直接供货的配送模式,这种配送模式适合传统的农贸市场。但由于福集镇农贸市场的不断壮大,商品的品种繁多,相应的供应商也随之增加,采用供应商直接供货的模式过于单一,已不能满足农贸市场不断扩大后的供货需求,不适合农贸市场的发展。

(三)物流基础设施与设备差。福集镇三大农贸市场内部均是道路狭窄,严重影响配送车辆的通行,导致配送效率低、冷藏设备缺乏,蔬菜运到后,新鲜度低、损耗大、物流成本高、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导致价格上涨,最终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难以形成特色农业,使农贸市场发展滞后。

(四)信息技术缺乏。福集镇农贸市场缺乏信息技术的使用,采用的是传统的配送模式,导致整个市场信息不对称,缺货率高,由于是单一的配送模式,满足不了市场日益壮大的需求;没有自动化的管理方式,如条码扫描、RFID或EDI等现代的信息化技术,更加缺乏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配送主体多,配送量分散。福集镇三大农贸市场内部的配送主体过多,需求分散,导致配送量过小、配送资源浪费严重、配送单一成本过高、配送效率过低等诸多问题。

二、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影响因素分析

(一)政策和人文环境。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的选址必须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和支持。

(二)物流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状况是影响选址的重要因素之一,福集镇农贸市场物流基础设施由于发展缓慢,制约着整个福集镇物流水平的提升,同时也制约着农贸市场配送效率的提升。

(三)经营环境因素。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的选址要考虑经营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经营环境、商品特性、服务水平、物流费用、客户需求等因素。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是以经营当地农产品为主的配送中心,当地农产品交易状况、交易需求和物流费用均是要考虑的因素,当地服务水平和客户需求也不能忽略。

(四)自然环境因素。配送中心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在对配送中心运营的过程中物流作业的便利程度、运输车辆出入配送中心的方便性、快捷性及运送货物的效率等方面都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要注意当地的气象条件,应选择在气候适宜、雨水较少的地区,同时也要注意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地形条件等。

三、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方法

本文依照传统的多准则决策方案,考虑定量与定性的因素,最终决定选择层次分析法(AHP)进行对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的计算。层次分析法的计算特点是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系统,按照分解、比较判断、综合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的复杂问题提供简单的决策方法。建立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建立层次结构模型。(图1)

(二)构建判断矩阵。对层次结构模型中政策和人文环境、物流基础设施、经营环境、自然环境各因素构建一个矩阵,确定最优的选址方案的影响程度,此矩阵是针对福集镇农贸市场在福集镇地区建造配送中心选址方案构造的,对准则层和方案层中各元素进行两两比较。对比时采用相对尺度,以尽可能减少性质不同因素相互比较的困难,以提高准确度。(表1)

表1中,采用1~9标度法,1,3,5,7分别表示矩阵中两个因素相比具有同样重要、稍微重要、明显重要、强烈重要,2,4,6,8表示相对重要性在上述的相邻等级之间,倒数表示两个因素中,一个因素的重要性是另一个因素的倒数。

(三)一致性检验(表2、表3、表4)最终,通过层次分析法,计算出C1≥C2≥C3,C1为原野综合市场,结合三大农贸综合市场的对比分析,原野综合市场最具优势,为最符合建立配送中心的选址地点。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长江.物流中心设计与运作[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2.5.

农贸市场信息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健全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优美、食品安全目标。

二、实施范围

区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

三、实施原则

(一)实施标准化管理:

1.严格贯彻落实《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区星级农贸市场标准》等政策,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逐年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消防、安全、卫生、交易器具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建设。

2.建立健全商品准入、快速定性检测、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放心商品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经营者信用评价、消防安全、市场巡查、环境保洁、市场经营者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立市场信息栏、健康教育宣传栏,信息更新及时,让消费者清楚、对经营者警戒。市场内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缺两、哄抬物价等行为。

3.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商品标识规范统一,商品明码标价且摆放整齐,并做到划行归市、分门别类,同时相关信息资料统一备份于电子显示屏中,便于公众查询观看。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

1.市场举办方可根据市场规模、行业分类、经营户数量合理安排市场管理人员,监督经营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同时要建立相关行业组织,开展自我管理与服务。

2.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按照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范围,明确区域管理责任,并纳入年度个人目标考核范围,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3.市场举办方可根据市场内或行业内实际情况,选择若干名经营户作为“示范经营户”,或开展“价格诚信经营户”、“卫生标兵经营户”、“群众满意经营户”等评比活动,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实施契约化管理:

1.相关职能单位要与市场举办方签订《农贸市场规范经营管理责任书》、《食品安全承诺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并对市场举办方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考核,对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不同处罚。

2.规范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文本,市场开办方须将食品安全、商品准入、消费维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配合管理等内容纳入经营户合同条款,并设立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终止摊位租赁的退市条款,以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

3.市场举办方要树立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当地工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没履行相关规定义务,在市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市场举办者应认真监督经营户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自觉引导和督促市场内经营户做好商品索证索票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考核。及时搜集经营户的市场信用情况,并录入市场交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平台,将考核情况、场内经营户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及其他相关情况,在所在市场醒目位置、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披露,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

(四)实施联动化管理:

1.建立联合执法联系制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强化对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在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工商、公安、消防、农林、卫生、城管执法、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联系制度,采取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抄告等协同监管举措,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并逐步构建信息共享、管理同步、协作有力的管理网络。

2.建立农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制度。由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召开农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市场举办方以及新闻媒体通报市场巡查暗访、专项整治、星级创建、目标考评等情况。同时,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将市场督查作为年度星级市场考评认定的重要依据。

3.建立媒体监督联动制度。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合作,开设专栏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及时报道农贸市场监管情况。

4、建立社会互动考评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开放日进市场”等有效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群众代表、市场举办方、经营户代表和监管部门开展正常交流,点评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农贸市场重大管理活动,营造阳光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机制,形成“市场管理靠大家,管好市场为大家”的良好局面。

四、职责要求

(一)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市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与辖区农贸市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市场监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的重要议事日程。

2.在上级各项创建评比活动中涉及农贸市场的,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将上级要求和精神及时贯彻到辖区农贸市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场要督促市场及时整改,并达到要求。

3.加强对辖区市场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搞好日常管理,协调市场与周边单位的关系,帮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二)有关职能部门:

1.工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审批和管理;依法开展验照、换照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牵头组织星级市场考评工作。

2.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市场内扰乱市场秩序不良行为,打击市场内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验收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市场消防验收工作,履行管理职责。

3.农林部门:组织开展对上市畜牧、家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查处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开展调进、调入畜禽产品审批把关工作;强化对已检疫家禽等的事后跟踪监管和对狗、羊肉的检疫。

4.卫生部门:组织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参与督促、检查市场熟食经营户、以及涉及食品卫生行业的经营户的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卫生、除“四害”的预防示范工作,督促市场举办方落实卫生安全措施。

5.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强化对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及违章设摊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市场周边、临时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

6.质监部门:定期开展计量器具的检查、检测工作。

(三)市场举办方:

1.加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

2.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举办方经营管理职责。

3.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改变市场“脏、乱、差”现象,市场经营管理有序。

4.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市场食品准入关。

5.重视市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四)市场经营户: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2.自觉履行市场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认真履行法定的食品安全经营义务。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15日前):各部门、各市场举办方要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经营户、社会各界宣传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6日至9月30日):一是各市场对照规定标准,查漏补缺,整改完善;二是组织开展对市场举办方和经营户的教育培训;三是召开市场长效管理工作会议,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四是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互评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已完成改造任务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估,对达标市场给予表彰,对未达标市场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场要按照标准,继续完善工作举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健康、有序、舒适、安全的市场购物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既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客观需要,也是改善群众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载体。做好此项工作,完善外部设施只是基础,强化内部管理才是根本。因此,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加强市场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农贸市场信息范文3

关键词:农改超 营销渠道 农产品

农贸市场超市化趋势

农贸市场风光不再

我国的农贸市场是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放开对粮棉油等农产品的管制而实行市场购销制度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这些农贸市场遍布城乡各地,以其商品丰富,经营活跃,成为居民购买生鲜食品的主要市场。应当承认,农贸市场作为农产品主分销渠道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食品需求、促进农产品流通、繁荣城乡经济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传统的农贸市场渐渐不再适应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别是进入21世纪,大宗农产品相对过剩以及国外优质农产品的涌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日益凸现在人们的面前,这种传统的销售形式正受到严峻的挑战。

经营主体分散,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市场设施落后,不利于食品安全控制。市场功能不健全,阻碍农业产业化发展。总之,消费者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再青睐农贸市场;政府因为影响城市环境和现代化管理也对其颇有微词;个体商贩更是觉得无利可图,退场转行的比比皆是;加之其它业态经营生鲜农产品挤压农贸市场,今天的农贸市场在大中城市的销售份额已经严重萎缩,同上世纪90年代的“一统天下”相比,早已是江河日下。

生鲜超市异军突起

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供给已经从总体短缺供不应求过渡到相对过剩阶段,买方市场已经基本形成,农产品的销售日趋激烈。在这个大背景下,农产品的销售也从原来的生产营销观念转变为市场营销观念,销售业态的升级已然成为必然趋势。自从家乐福进入中国率先引入“超市卖菜”的新概念之后,超市作为一种现代营销业态正逐步被生产者和消费者认可。当前,我国农产品的营销业态正悄然进行着一场变革,即传统的农贸市场将大量被现代销售形式的超市所代替。生鲜超市是以超市形式来经营生鲜农副食品,实现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经营方式的超市化,产品的标准化和服务的规范化。

经营主体的组织化、规范化。超市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规范管理,统一合理地配置资源。企业法人接受政府、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对成千上万名消费者承担法律责任。从以往农贸市场“卖商品”,转变为农贸超市“卖商品加服务”。同时,经营主体的组织化,有利于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经营方式的超市化。生鲜超市采取的是统一采购、统一配货、统一定价的连锁经营方式。统一采购,就是直接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诸多的中间环节,解决了成本高的问题;统一配货,不仅能保持生鲜食物的新鲜,而且做到货物多元化,全方位满足市民需求,这些产品在配送中,往往经过严格的筛选、包装和加工,方便了购买。统一采购、配货后的产品要经过严格的检测检疫,农贸超市配有检测设备,每天对蔬菜农残、福尔马林、瘦肉精等进行检测,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

消费需求推动变革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与此相对应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趋势:

绿色环保。社会环境污染直接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不良甚至非常严重的后果,这一问题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重视,消费者对“绿色”消费品的关注也越来越强烈。通过调查显示,影响武汉居民消费者购买蔬菜的主要因素是产品的“新鲜程度”(74%)、“卫生程度”(65%),同时消费者对“无污染/绿色食品”的蔬菜表示出非常高的需求水平(58%)。显而易见的是,同农贸市场相比,超市安全可靠的购物保证更能满足人们的绿色环保的消费倾向。

超市购物。随着我国零售业市场的开放,超市、连锁超市以及仓储式商场在国内得以迅猛发展,使得消费者的购买习惯、购买行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调查数据显示,在武汉,过去三个月内光顾过超市的消费者比例为82%,而生鲜食品以58%的购买比例成为了消费者在超市的首要购物种类。调查数据也表明,武汉有60%的消费者表示“购物环境舒适”是光顾超市的原因之一,而“质量可靠”(46%)是消费者在超市购买食品的主要原因之一,说明超市正逐步成为消费者选购农副产品的习惯性地点。显然,同拎着篮子进农贸市场相比,超市买菜无疑带给人们的是一种全新的愉快的购物体验。

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变革

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渠道流程,其上游由各农户、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农产品生产公司等厂商组成,他们共同提供农产品的生产供给;下游是众多千家万户的居民所组成;农产品的销售与流通主要由大中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所组成,当然也有少数农户实行自产自销,跨过批发市场将农产品直接贩卖给最终消费者。应该说,这种模式在农产品总体短缺供给不足的时候,对于农产品的快速流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农产品供求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典型的“生产营销观念”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模式显然与这种变化不相适应,严重阻碍了农产品的流通与营销。当前正在全国大中城市进行的“农改超”工程,其实质上正是对农产品销售渠道的一次改造和提升。

就渠道结构而言,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从多层次长渠道向扁平化方向变化,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了农产品的价格。

农产品的含水量高,保鲜期短,易腐败变质。流通环节越多,流通时间越长,农产品损耗越大,流通效率降低。农贸市场采购的农产品绝大多数是未经加工的生鲜农产品,主要有两种供货方式:一是农户直接将农产品进场销售;二是农产品经营者到市内批发市场批发后再运到农贸市场销售。农产品往往经过生产者――产地批发商――运销批发商――销地零售商――消费者等诸多流通环节,多次集散;在物流技术上,采用常温物流和自然物流,加工不足,因采摘、运输、储存而造成的损耗率为25%~30%,物流成本高(运输成本+路况不良成本+设卡收费)。这使得蔬菜批销的每个环节都要加上很高的毛利才行,流通环节的增多,无形中加大了农产品的成本。

而“农改超”之后,农产品可采用直销的方式,直接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或从下面农村整片的菜地进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中诸多的中间环节,避免了流通环节中的加价;农产品直销还可以缩短流通时间,保持农产品的“鲜度”,减少损耗。生鲜超市的物流中心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加工、储存、保鲜配送,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农产品损耗率可降至5%左右。农产品有效物流增加,就能有效地抑止菜价上涨。从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农改超”后农产品价格普遍比原有的农贸市场下降10%左右。

从渠道控制来看,中间商向上游供应链和下游消费者延伸,实行农产品全面质量管理,有助于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和安全控制。

原有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既不注重上游农户、基地等生产商的农产品生产情况,对于农产品是否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问题漠不关心,产什么就销什么。也不关注下游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和市场信息反馈。这种产销脱节的经营模式,一方面,使得农产品质量控制几乎完全失控,另一方面,又屡屡造成农业生产资源配置失调。

“农改超”之后,商业企业作为明确的市场责任主体,出于对自身利益和商业信息的关注与维护,必然不会简单地满足于做农产品的销售终端,而是将触角伸向农产品流通、生产的各环节加以监督,并通过“建立基地、严格检测、连锁配送”,对农产品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生鲜超市正是依靠优质安全放心的产品和规范化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支持与信赖,在激烈的生鲜消费市场中站稳了脚跟。

从渠道关系来看,生产者、中间商、零售商更加关注渠道的整合,共同建立竞争优势,有助于提高国内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当前,随着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农产品竞争日趋加剧,单纯依靠“物美价廉”来建立农产品竞争优势的时代早已不复存在了,现在的农产品竞争已经从单一的产品竞争演变成为全方位的、多层次的综合性竞争。而传统的农贸市场中,个体商贩大多凭借个人经验和对市场的简单估计来销售农产品,很少运用现代市场营销手段,在如何扩大农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有的不法商贩在销售农产品的过程中、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这种“短视”行为显然无法赢得市场。

“农改超”之后,商业企业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的高低、市场竞争力的强弱与其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这些都迫使企业导入现代市场营销模式,以消费者为中心,利用市场的调研,细分市场,进行市场定位、市场促销、品牌化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利用连锁经营、网络化销售,将农产品迅速地推向市场。显然,市场营销理论及手段在农产品销售中的应用无疑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引入竞争机制,预防“挤压效应”,侵害上游生产者和下游消费者的利益。

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农产品准入,确保食品安全。

政府应当弱化对市场的干预,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农改超”后,要实现农产品的放心消费仍然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的有效监管。

农贸市场信息范文4

一、加快灾后市场服务体系的恢复重建

坚持把灾后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作为完善市场服务体系、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场服务体系项目重建,加快已纳入规划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加大市场服务体系项目的包装、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灾后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规划。力争2009年完成80%的项目建设,201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任务。

二、构建农村商品市场体系

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发展乡镇直营连锁店和建设配送中心为重点,整合粮食、供销、烟草、医药、电信、邮政、再生资源回收等资源,实现“一网多用”,推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粮油应急网络工程建设,提升农村商品市场体系。用好国、省“双百”、“双示范”工程支持政策,规划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信息系统、检测系统和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发展粮油、生鲜连锁店,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建设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农产品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完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不断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规范农村“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健全农村家电售后服务网络,构建农村家电销售网络,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

三、加快完善城市商贸功能

以建设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大型专业店、综合性超市、商业步行街、专业特色街区等商业设施为重点,加快打造城市中央商务区,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城市商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健全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农贸超市和标准化农贸市场。引入现代商业地产开发模式,引导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商业地产开发的全方位合作,促进城市商业设施建设上等升级。重视社区便利店、便民店、家政服务店、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及维修店等社区商业网点的发展,房地产小区开发须规划建设配套的社区商业中心,集中布局社区商业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质量。各地要根据城市商业发展需要,做好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和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商业网点规划与建设管理需要,新增商务部门作为城市规划与建设例会成员单位。未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城市,不得审批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城市商业网点(包括商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店、购物中心、餐饮店等)的新、改、扩建,必须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新建大型商业网点的选址以及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过程中商业网点的规划布局,需征求商务部门的意见。对重要商业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商务部门须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四、扎实推进流通现代化

支持20户覆盖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促进资源整合,加快做强做大。通过“五方联动”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快速发展。支持海底捞、汇鑫超市、德盛电器、金迪飞龙、长城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跨区域连锁经营,加快配送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全市连锁经营规模,提高连锁率,促进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积极引进和培育有实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推进物流产业化,促进地方中小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结合现代城市建设需要,各地要规划建设物流园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集中布局和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加快推进循环消费市场建设

加快制订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制订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以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市场为重点,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健全旧货流通网络,鼓励零售企业和生产厂家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规范二手汽车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倡导品牌汽车经销商开展二手车经销和置换业务,完善二手车市场信息系统;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达标,提高回收拆解的技术水平。

六、继续抓好市场调控

重点抓好日用消费品、生猪屠宰、酒类流通、茧丝绸、生产资料等行业的监测和数据分析,增强监测信息服务功能。各地要根据财政状况,逐步建立关系民生的猪肉、粮油、农资等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制度,完善市场应急流通体系,加强市场调控,确保市场供应。强化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商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生猪屠宰、酒类流通、鲜茧收购、典当、拍卖、直销、报废汽车回收等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动“放心肉”、“放心酒”建设,规范特种行业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七、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依托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假日经济和旅游经济。支持商贸企业开展各类促销让利活动,鼓励各地举办各种节会活动,带动相关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积极培育汽车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升级换代。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鼓励刷卡消费。

八、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市政府建立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状况逐年增加额度,扶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从2009年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用电、用水实行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市商贸企业配送中心集中区、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予以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要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解决商贸流通企业贷款抵押问题,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发展。

农贸市场信息范文5

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续影响,我国国内经济通胀严重,国内大部分产品价格上涨显著,物价波动起伏加大。这一现象在我国农产品的价格上涨问题上有直接的反映。在这样一个宏观大环境下,基于长沙市近年蔬菜价格不断上涨的现状,我们结合实地调研成果,有针对性地就长沙市蔬菜的生产、流通、零售三大环节来具体解构蔬菜价格上涨的形成因素。

1.1生产环节中对蔬菜价格上涨的影响因素

就生产环节而言,我们在查阅分析相关资料数据和实地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得出了如下关于在此环节上导致长沙市蔬菜价格上涨的一些影响因素。

1.1.1蔬菜生产成本的连年上升,促使蔬菜收购价上升。在农产品生产领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农业用地越来越稀缺,工业和城市用地价格的不断攀升,也推动农地生产的机会成本增加。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使得农村生产的老龄化现象严重,农村劳动力的缺乏导致农产品生产的用工成本增加。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成本的提升也转移到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提升。具体农产品生产成本上涨的一些数据见表1。

1.1.2蔬菜种植组织化程度低,未形成规模效益。长沙市目前已成立了多家蔬菜专业合作社,但是以种植蔬菜为主的散户仍然较多。散户经营分散,不利于机械化及标准化生产,同时表现为市场议价能力低、信息行情不畅、生产及销售效率低下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市有合作社1564家,入社农户仅为27.12万个,这就意味着长沙市农业规模化经营还未完全建立,体现在蔬菜上就表现为蔬菜种植组织化程度不高,仍有大部分蔬菜种植商以小户形式经营,生产规模小,单位面积成本高,导致收购价较高。

1.2流通环节中对蔬菜价格上涨的影响因素

在流通环节上,蔬菜从生产基地进入到消费者餐桌要经过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包括了收购、运输、批发、销售等必不可少的环节。蔬菜价格除了受到流通环节增多这一因素影响外,流通主体多元化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同时,夏季蔬菜的存储及运输过程中需要花费常湿冷库使用费、冷藏运输费以及菜品包装物费用也得到了相应的增加。随着新一轮油价的上涨,蔬菜交通运输成本会进一步提高。因而,流通成本上升是蔬菜价格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以下我们就具体对此环节的一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1.2.1流通环节过多,导致蔬菜销售价格上涨。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蔬菜产销链中的主体会倾向于选择有利于自身的对象进行蔬菜交易行为,而不会注重消费者消费的因素。这也就导致蔬菜流通过程中,各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消费者成为高菜价的受害者。蔬菜产销链也在主体多元化下不断延长,蔬菜价格不断提高。而在这一切的最后,高菜价的最终承受者就是广大的消费者。根据调研梳理,长沙市蔬菜从田头到居民餐桌需经过多个环节。通过对市区部分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价格调查发现,从一级批发市场到二级批发市场,蔬菜价格上涨幅度30%~40%,而从二级批发市场到零售市场,蔬菜价格上涨幅度为50%~200%。市区内采取基地直供的菜店或农超对接的超市与普通农贸市场、超市所售的蔬菜比较可以发现,所售蔬菜的均价比普通农贸市场和超市便宜10%~50%。

1.2.2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长沙市现有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和红星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大批发市场,供货和销售覆盖半径300~400km,长沙市90%以上的蔬菜供应来自这两个市场。根据调查情况我们将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作为典型分析,长沙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位于长沙万家丽路交通繁忙地段,周边经济繁华,人口众多,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且批发市场场地较小,难以发挥高效流通作用,影响交易效率;在交易过程中,马王堆批发市场市场秩序混乱,存在欺行霸市的现象,未能完全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中流通商们在交易过程中必须交纳费、进场费等费用,而流通商通过提高蔬菜售价将这些费用转移到下级批发商,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在市场环境方面,马王堆批发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脏、乱、差”的现象,市场内部垃圾时常有堆积,异味丛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作息。

1.3零售环节上对蔬菜价格上涨的影响因素

1.3.1零售环节成本费用过高,“最后一公里”筑就蔬菜高价格。就蔬菜零售环节而言,由于零售商在运营过程中,主要成本包括进购蔬菜的运输费、包装费、人工费、进出批发市场收取的费用,蔬菜销售的摊位费、卫生费、人工费、损耗费等等,随着物价上涨、劳动力工资提高、摊位租金上涨,零售商成本不断增加,零售成本也在相应的提高。同时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发现,农贸市场内分散的零售商也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大型超市在蔬菜整个售价中占据的份额达到50%左右,超过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所占比例。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型超市蔬菜的卖价高于小型超市,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大型超市成本明显高于小型超市成本。大型超市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地带,门面租金明显高于小型超市的租金。大型超市的准入门槛较高,包装费、卫生费以及人工成本高于小型超市。人工方面,大型超市生鲜部至少需要8~10名专门员工,人工成本较高。损耗方面,大型超市蔬菜种类多而全、数量较大,蔬菜损耗也明显高于小型超市。另一方面,大型超市容易形成垄断经营。大型超市所处位置为人口众多的中心区,并且暂时缺少有竞争力的零售商,居民日常消费的蔬菜大多由该超市提供,消费者也只能接受超市的蔬菜价格。农贸市场内的零售商多为以家庭经营为主,相对于超市来说,农贸市场零售商蔬菜的单位成本较高。同时农贸市场内分散的零售商也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这也就导致农贸市场蔬菜的零售价格升高。由于在超市、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的零售成本过高,菜价在“最后一公里”加价过高,影响蔬菜的最终售价,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1.3.2市场炒作等行为加速蔬菜价格上涨。近期来,市场上屡屡有市场炒作行为出现,“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新闻层出不穷。而对于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价格的暴涨,天灾只是一方面原因,人为因素起到更大的作用。投机者们广泛利用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产地集中、季节性强、产量下降、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借助天灾造成的菜价预期,纷纷加入囤积居奇行列,哄抬价格,严重扰乱了农产品市场的正常秩序。2008年冰灾期间,长沙蔬菜价格暴涨主要也是因为市场炒作因素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暴涨正是暴露出农业信息、农副产品生产销售服务网络的不健全等问题。由于游资的炒作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农民并没有从中获取利益,反而是中间商和投资炒客从中获得了高昂回报。

2抑制长沙市蔬菜价格上涨的对策分析

2.1改进财政补贴和其他农产品价格调控手段,加大对菜农的直补力度

随着农民种植蔬菜成本的上升,推行政府财政补贴对提高农民收入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我们的调查了解中总结发现,财政补贴和其他农产品价格调控手段,可以一在定程度上促进农产品供给和促使农民增收,不失为一个不错的政策选择。同时,提高蔬菜基地的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在供给过剩的情况下,确定最低收购价;建立7~9月绿叶菜专项补贴,减少灾害性天气对菜农的影响;设立绿叶蔬菜调节基金,在特定时期补贴减免外地蔬菜进入长沙蔬菜交易市场的有关费用。政府应在这方面进一步做出努力。

2.2推进蔬菜合作社建设,加强蔬菜生产的组织化进程

农业部门应大力持续推进蔬菜合作社的建设,推进蔬菜的规模化及标准化生产,以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农户的议价能力。蔬菜合作社应及时将菜农的需求和蔬菜生产的实际问题上达至有关领导部门,同时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指导性意见和各种信息等有效地传递给农户,提高政府调控蔬菜产业的有效性。同时,政府也应引导和鼓励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及生产企业推行净菜上市,提高蔬菜的商品率,增加菜农收入,继续推进大型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能够稳定蔬菜种植面积,确保绿叶菜的自给能力,有效落实蔬菜生产最低保有量制度。

2.3缩减蔬菜流通环节,降低蔬菜的流通成本

积极贯彻蔬菜绿色通道政策,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加强对长沙市“菜篮子”工程车的服务和管理,严格规范“菜篮子”工程车的使用范围,提升蔬菜的运输能力。对核定范围内运输新鲜农产品的“菜篮子”工程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排除流通渠道不畅的死角,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以及“菜篮子”工程车的补贴标准。鼓励农业合作社直接进入市场,鼓励批发市场与蔬菜基地直接对接,鼓励零售市场采用批发市场直采直供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降低零售终端蔬菜进货价。

2.4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管理体制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必须建立在合理规划、管理到位的基础上。首先,政府要对批发市场的选址及布局进行科学合理定位,大型批发市场选址要按经济区划来布局,协调各大市场在功能上,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第二,政府要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宏观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批发市场立法执法体系,规范市场交易,保证公平的竞争与交易环境,杜绝欺行霸市的现象发生。第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加强引进大生产商、大批发商、大商入场经营,通过这些企业的规范化经营,带动小规模批发市场组织的重组。第四,批发市场要加强市场环境卫生建设,加强卫生整治工作,注重保持交易环境的清洁整齐,杜绝批发市场内部脏、乱、差的现象,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交易环境。

2.5加强市场体系监管,杜绝市场炒作等行为出现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化的调控力度,对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经营管理公司进行监管和调控,引导其稳定和降低蔬菜销售价格。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的市场炒作行为和欺行霸市的不法市场行为。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紧急供应机制,建立完善的蔬菜储备库,以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组织不法分子的市场炒作行为,保障居民日常蔬菜的正常供应。

2.6加快蔬菜产销的信息化建设

农贸市场信息范文6

【关键词】农产品 渠道 创新

一、前言

农产品是我们生存的必须品,而现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这便说明了务农所带来的效益越来越少,而究其本质,并非全归因于天灾,更多的问题是出在了渠道上,中间渠道商压低收购价的同时也抬高了售价,这种行径不仅仅损坏了农户的利益也造成当地市场价格失真,如今我们更应该把这个问题重视起来,不然农产品市场将会崩盘。

二、对各类农产品销售渠道的浅析

(一)销售公司分析

销售公司能集中农产品,增加农产品保险和加工等增值服务的可能性并缓解”农户”与“市场”间的矛盾;但从实际运作上却发现以下问题:风险高而且存在行政干预。

(二)专业市场分析

专业市场的销售方式具有以下优点:销售集中,利于分散性和季节性强的农产品销售,为及时集中分析并处理市场信息提供了条件,并及时做出反馈;但专业市场存在着诸如市场管理矛盾突出,市场体系不健全,税收管理标准不一,市场配套的服务设施不够健全。不能够有效地去实现市场功能延伸等方面的问题。

(三)网络销售分析

通过网络销售的渠道可以使更多的人了解到农产品生产地区的供给情况,有着信息传递量大、信息交互性强的特性;但从大范围来看网络锖售还有困难,农户的网络基础薄弱,网络知识普及率低下。

三、对农产品销售渠道改进的几点看法

(一)利用好“顾客让渡价值”

“顾客让渡价值”这一概念是指顾客总价值与顾客总成本之间的差额。每个顾客在购买任何产品时,总希望能够把有关的成本包括货币、时间、精神和体力等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又希望能够从中获得更多的实际利益,以使自己的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如此看来,将其利用于农产品行业中来,保证卖场清洁卫生,精美的包装,美观的店面将能够更多的吸引到顾客的眼球。

(二)通过连锁经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知名度

农产品通过农户一专业市场一批发市场或者农户一销售公司一消费者的方式销售,交易环节多,流通成本高。相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水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在流通环节损失率一般在5%以下,而我国新鲜农副产品的物流环节损失率超过25%。在维护品牌、争取消费者面前,连锁专卖把生产者和商结成利益共同体,这样倒更利于维护渠道成员之间和谐关系。连锁专卖运作相当简单,成本又低,商能根据市场提供的信息及时地要求农户做出调整。

(三)加快农贸市场超市化的步伐

经济环境的日新月异客观上的要求是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更为科学的整合、改造与完善,农贸市场的衰落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超市相对农贸市场来说,有着客流量多、销量大、商品附加值大、获利空间大的好处。当然,农产品进超市不能够一蹴而就,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食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在经历苏丹、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故后,人们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开始不断在提高,只有质量和安全都达到标准的农产品才能被消费者所接受,如果想进入超市,农户们必须拿出质量过硬的农产品。其次,产品包装的优劣也直接影响着农产品是否能够顺利进入超市。现如今小包装、防污染、较耐用、图案设计精美更能够吸引消费者注意。。

(四)实体营销与电子商务有机结合

利用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最起码需要两个基本的要素:基础设施、市场。从基础设施方面来看,全国性的农产品网络信息系统初步建成。国家发改委2004年安排了国债资金4亿元人民币用于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建设,2005年又使用国债资金4亿元支持119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系统建设。如此看来,农产品采用电子商务这样的销售方式不仅仅是在对传统交易方式做有益补充,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供求双方提供一个平台,借助于网络的优势,信息能够以更加快速、直接、有效的方式传递,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保证农产品质量,也能促使供求双方获得切实的利益。

四、关于农产品销售渠道创新的几点意见

(一)加强农产品市场的规范

市场是任何产品营销渠道的载体,农产品当然也不例外,农产品市场的规范化是农产品营销渠道创新的重中之重。在市场的投资建设一开始便应该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做到产权明晰、管理科学。加强市场信息化管理,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引入发达国家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交易程序,保证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和有序的进行。针对不同的农产品研发相应的产销、保鲜、包装、物流运输,将整个体系完善起来,促进整个渠道组织的整合,实现销售渠道的组织化创新。

(二)延伸农产品市场的价值链

就当今社会看来,农产品市场价值链的延伸,不仅利于寻找农产品在营销渠道中新的利润增长点,更能有效地去减少销售渠道的环节,稳定并降低市场的价格。这样更有助于提高农产品流通,同时也降低了由于人为、自然灾害造成的高成本的风险,保护了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三)扩大渠道半径,推动农产品信息化服务

通过各项对农产品保鲜、运送技术的开发,延长流通半径,促进不同区域之间农产品的流通,更能够满足区域之间的需求,加上销售渠道上的调整,并加以拓宽,扩大渠道辐射区域将成为可能。同时,注重先进技术与生产运作相结合,促进农户进入市场。通过搭建高效且快捷的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能够紧密联接政府、市场、客户和生产者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平台,把零散的信息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使市场供求信息能够快速地传递,从而为农业生产、流通、加工、销售提供全面而持续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