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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劳动理论范文1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关系理论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重要内容,决定这种关系的有多种因素。马克思在劳动决定价值的基础上,认为劳动生产力与抽象劳动无关,认为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成反比关系的结论是不符合实际的。
马克思在论述劳动两重性决定商品两因素时,提出了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关系的论点。在这个问题的论述过程中,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思路、研究问题的基本方法、基本逻辑得到充分的体现,给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极好的素材。在实践中,劳动生产力始终是企业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如果能证明提高劳动生产力不仅可以增加社会财富总量,而且可以增加社会价值总量,这能对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意义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克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不足。
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有这样几层意思。第一,指出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量的关系。价值是劳动,价值量是劳动量;劳动量的天然尺度是劳动时间;不是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劳动有简单和复杂之分。复杂劳动必须折算成简单劳动,构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指出了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商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第三,指出了这种关系存在的原因。“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因此,有用劳动成为较富或较贫的产品源泉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
在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其一为:劳动决定价值和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关系的关系;其二为: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只影响有用劳动而丝毫也不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
从劳动决定价值和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关系的关系来看,存在着自相矛盾。这矛盾首先是劳动决定价值和劳动量决定价值量的矛盾。马克思在研究价值的时候认为它是由抽象人类劳动决定的。这种抽象人类劳动,“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消耗的单纯凝结”。但是,在分析价值量的时候却引进了“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认为它是决定价值量的因素之一。同时马克思又认为“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而“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如果把不同的人的天然特性和他们的生产技能上的区别撇开不谈,那么劳动生产力主要应当取决于:(1)劳动的自然条件,如土地的肥沃程度、矿山的丰富程度等等;(2)劳动的社会力量的日益改进,这种改进是由以下各种因素引起的,即大规模的生产,资本的集中,劳动的联合,分工,机器,生产方法的改良,化学及其他自然因素的应用,靠利用交通和运输工具而达到的时间和空间的缩短,以及其他发明,科学就是靠这些发明驱使自然力为劳动服务,并且劳动的社会性质或协作性质也是由于这些发明得以发展起来。”这些观点,显然是有悖于劳动价值论,否定了劳动是决定价值的惟一因素,同时也否定了“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的观点。其原因是马克思论述中出现了矛盾。马克思在论述价值时只承认劳动因素,认为价值是劳动决定的,而在论述价值量时引进了非劳动因素。马克思研究价值的质时,竭力排除了非劳动因素,把劳动作为决定价值的惟一因素,这是可能的。因为这是研究商品经济中最简单的细胞——商品中的一个最基本因素,马克思运用了高度抽象的方法,把其他的因素排除掉了,使价值成为纯之又纯的高度抽象的东西。在研究价值的量时,尽管马克思仍然借助了抽象法,但他无法回避价值量是一个有差别的东西。而造成价值量差别的因素不仅是劳动,而且包含着非劳动因素。仅仅用劳动因素无法说明有差别的价值量,所以非劳动因素在这里就必须引进而无法回避。其次,这矛盾又表现为劳动决定价值和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关系的矛盾。根据上述分析,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仅是劳动因素,而且包含着非劳动的因素,因此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不会是一种简单的反比关系。必须从劳动的因素和非劳动的因素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呈现出比较复杂的比例关系。
从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只影响有用劳动而丝毫也不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来看,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劳动生产力与使用价值有关,而与价值无关的问题。
上述观点是有问题的。第一,按照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我们从总量角度来看,劳动生产力(率)与价值量无关,因为不管劳动生产力如何变化,在既定时间内形成的价值总量是不发生变化的。但从个量的角度来看,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会使单位商品内包含的价值量发生变化,即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的形成直接相关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以偏概全。决不能说劳动生产力仅仅与使用价值相关,而与价值形成无关。第二,即使从总量角度来看,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劳动生产力提高了,而价值总量没有增加,似乎也是不合常理的。原因何在?其实马克思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理论已解决了这问题。马克思认为:“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一个商品可能是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因此,随着劳动生产力提高,劳动的复杂程度也提高,价值总量应该增加。否则,劳动生产力提高后,只是增加社会财富,而没有增加社会价值总量,似乎无法理解,也没有意义,更有悖于马克思的原意。第三,我们还必须看到,这个总量的角度,是一个高度抽象的角度,排除了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个量”差别,实际上就形成了很难把握的一种高度抽象[31。而我们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直接面对,易于把握的是“个量”,更关心的是“个量”的变化,这一变化与劳动生产力密切相关,并且正是这种相关的变化,促使了企业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从总量的角度来看,其实际意义远没有从个量的角度来得大。第四,马克思的总量理论和总量分析方法已触及到了价值的本质,即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这个关系应通过两个基本因素即劳动因素和非劳动因素表现出来。马克思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出发,否定非劳动因素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采用了高度抽象和总量分析方法,从各种因素中抽象出劳动因素;从各种形式的劳动中抽象出一般人类劳动;从各种个别劳动中抽象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各种私人劳动中抽象出社会劳动,使劳动成为难以理解的东西。之所以难以理解,是因为马克思把各种决定价值的因素归结为劳动,并以劳动量的变化来反映各种因素错综复杂的变化,实在勉为其难。在论述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关系时,马克思又提出总量理论和总量分析方法,体现了他思维的特点,同时,也体现了他劳动价值论走向价值本质论的一种趋势。
综上所述,马克思认为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只影响有用劳动而丝毫也不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的观点值得商榷。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不仅影响有用劳动而且也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这是符合实际的结论。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思维进程出现了较大的矛盾,第一,在研究价值的质时,把劳动作为决定价值的惟一因素,而在论述价值的量时引进了非劳动因素;第二,在论述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关系时,忽略了劳动复杂程度的因素,得出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只影响有用劳动而丝毫也不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的结论。
出现上述矛盾的原因是:第一,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和马克思的过于坚持;第二,马克思已经提出价值本质论而没有贯彻到底。
价值理论始终是经济学说的基础,认为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马克思一方面以创造性的思维,提出了如劳动两重性理论、劳动力商品理论、生产价格理论等,克服了古典经济学说的局限,发展了劳动价值论;另一方面以高度抽象的方法,排除非劳动因素的作用,维护劳动决定价值的思维的一贯性,把劳动价值论推向新的阶段。但是劳动价值论毕竟有其局限性,它否定非劳动因素的作用,使其理论体系不尽完善,不得不在某些地方悄悄地引进非劳动因素,或者运用社会总劳动理论和总量分析方法,使价值成为高度抽象的东西。它无法科学地说明市场经济殊商品的价值,如:一些商品的价格高度偏离价值;非劳动产品取得价格形态等。在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关系问题上,特别是在说明商品价值量问题上,马克思的思维进程的矛盾,就是这种局限性的表现。
生产劳动理论范文2
关键词:一般生产劳动;劳动价值;经济核算;产业划分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1)-0052―05
研究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论者,无论是宽派、中派和窄派等都认为: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角度为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就是一般生产劳动的定义,这个定义对于任何社会形态都是适用的。这是全世界经济学界一直坚持的传统观点和权威观点。但是,这种传统观点和权威观点是完全错误的,这种观点导致了经济学界对于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长期的、重大的误解以及多年来没完没了、但又没有结果的学术争论。
一、解决这个问题的理论前提
要准确掌握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我们首先必须对于马克思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正确的理解。由于没有正确理解这些基本概念,使我们长期以来一直误解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
1.一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按照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过程的分析,劳动对于资本的雇佣关系有两种形式:一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一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或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是指,以前的生产方式本身还没有发生什么差别,从工艺上来看,劳动过程完全同以前一样,只不过现在是作为从属于资本的劳动过程罢了。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是指,一种在工艺方面和其他方面都是特殊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起来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经产生,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就发生了。
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是所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般形式;但是,它同时又是与发达的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列的特殊形式;因为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含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而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则不一定要包括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的基础上,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的一般特征是始终存在的,这种一般特征就是劳动过程直接从属于资本,而不管劳动过程在工艺上以什么方式进行。
2.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包括劳动同货币交换、劳动把货币作为资本再生产出来、销售商品获得剩余价值三个环节。劳动过程仅仅是“劳动把货币作为资本再生产出来”这样一个环节。显然,劳动过程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是生产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什么样的生产过程就有什么样的劳动过程,劳动过程的社会规定性与生产过程的社会规定性完全一样。
因此,劳动过程有对资本的形式上从属的劳动过程和对资本的实际上从属的劳动过程或特殊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马克思又经常把它简称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就像马克思经常把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简称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样)之分。比起多环节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马克思又经常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称为“单纯的”劳动过程。
3.物质生产领域和物质产品生产领域。
千万不能把物质产品生产和物质生产混为一谈。物质产品,又称物质财富,只是物质生产的组成部分。马克思本人就明确指出,物质财富是物质生产的组成部分,物质产品生产领域只是物质生产领域的一部分(第26卷,第295页)。马克思指出,“除了采掘工业、农业和加工工业以外,还存在着第四个物质生产领域,……这就是运输业,不论它是客运还是货运。”(第26卷,第444页)显然,运输业属于物质生产领域,但却不属于物质产品生产领域。
无论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还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如果在物质产品生产领域来考察的话,劳动过程的结果就总是商品(马克思又经常把它称为物质财富、物质产品),而且是商品资本。因此,从单纯的劳动过程的结果即商品资本(经常被不准确地称为商品、物质财富、物质产品)来看的生产劳动显然就等于生产商品的劳动。
二、马克思第49卷中有关论述分析
马克思指出,“从单纯的一般劳动过程的观点出发,实现在产品中的劳动,更确切些说,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对我们表现为生产劳动。但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观点出发,则要加上更切近的规定:生产劳动是直接增殖资本的劳动或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第49卷,第99页)
这里的所谓“单纯的一般劳动过程”明显不是指脱离了一切社会生产关系、适合于一切社会形态的所谓“一般劳动过程”,而是我们上边提到的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这种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或者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的劳动过程,或者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的劳动过程即特殊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
马克思紧接着所说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并不消除劳动过程的一般规定。劳动过程生产产品与商品。只要劳动物化在商品即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统一中,这种劳动就始终是生产劳动”(第49卷,第100页)这句话就完全证明了我们以上理解的正确性。这里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指的就是特殊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这里的“劳动过程的一般规定”指的就是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如果按照所谓的“一般生产劳动”概念来解释,马克思的这段话就无论如何都解释不通。正确理解马克思使用“劳动过程”一词的确切含义,是理解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关键。
从劳动过程的观点出发的生产劳动和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观点出发的生产劳动指的是完全相同的劳动。显然,把生产劳动定义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比把生产劳动定义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前一种定义是深层的、本质的定义,后一种定义是表层的、现象的定义,比起前一种定义,后一种定义当然是不太“切近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经常把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劳动与作为生产劳动的结果的产品或者使用价值混为一谈,他们用产品或者使用价值的特征来反映生产劳动的特征。马克思指出:“只有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看作生产的绝对形式,从而看作生产的唯一自然形式的这种资产阶级狭隘性,才会混淆下述两个问题,一个是从资本观点来说什么是生产劳动与生产工人的问题,一个是什么是一般的生产劳动的问题。”(第49卷,第100页) 8 8我们这里主要关心的是“what labour is produc.tive in general.or what productive labour is in gener-al”的翻译问题。正是由于把它翻译为“什么是一般的生产劳动的问题”,使得经济学家普遍认为马
克思这里又提出了所谓的“一般的生产劳动”概念,并且认为马克思把一般生产劳动定义为“凡是生产某种东西、取得某种结果的劳动”。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是把马克思强烈反对的观点强加到马克思的头上。
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in general,这是个副词,翻译为形容词“一般的”显然不妥;而且in genera1只是一个普通的、大众的、传统的、日常生活用语,反映的是普通人、大众、外行人心目中的想法和见解。因此,我们认为应该把它翻译为“在普通人看来(或者在传统上),哪一种劳动是生产的或什么是生产劳动”。因为,很清楚,这个生产劳动定义是非常空洞的、甚至就是同义反复,它显然没有资格成为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经济范畴。
即使如此,我们也要搞清楚这个生产劳动定义的确切含义是什么。非常幸运的是,马克思本人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马克思指出,斯密认为只有同资本交换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而同收入本身交换的劳动决不是生产劳动。“但斯密同时又从片面的传统观点出发,认为生产劳动就是一般直接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并且把自己的区分同这种观点结合起来,所以在他看来,下面这样的定义是可能的:同资本交换的那种劳动始终是生产劳动(始终创造物质财富等等)。”(第26卷,第264―265页)
很清楚,这里的“片面的传统观点”①,不就是马克思提到的“凡是生产某种东西、取得某种结果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吗?显而易见,这里的“某种东西”、“某种结果”实际上就是“物质财富”。这个片面的传统的生产劳动定义只是把物质产品生产领域从其他人类活动领域中区别出来了。
因此,马克思在这段话里提到了两个生产劳动概念:一个是从资本的观点来看的生产劳动概念;一个是从传统的观点来看的生产劳动概念。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整个社会的绝对形式的情况下,在整个物质产品生产领域里,生产资本的劳动也就等价于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从资本的观点来看的生产劳动与从传统的观点来看的生产劳动完全重合,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很容易会以为生产资本的劳动和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是一回事,甚至把生产物质财富看成是生产资本的劳动的本质特征;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就会把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劳动概念看成是只反映劳动的物质内容的一个自然范畴,这样就完全取消了作为经济范畴的生产劳动概念存在的意义。
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力图用劳动的物质内容来确定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错误做法,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和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拜物教观念:这种观念把经济的形式规定性,如商品,生产劳动等等,看成是这些形式规定性或范畴的物质承担者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第49卷,第108页)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拜物教观念把劳动的社会规定性看成是劳动的物质内容本身具有的性质,把劳动及其产品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混为一谈,这导致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面物化。马克思上边批判的把两种生产劳动概念混为一谈,就是抨击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异化现象。
三、马克思《资本论》中有关论述分析
马克思写道:“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虽然使用价值或财物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的,但是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所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资本论》第一卷,第201页)
要特别注意这段话,尤其是我们加上重点号的这几句话。下面,我们对于这段话要做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
1.“这种生产”显然是指资本主义生产。那么什么是“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呢?这就涉及到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问题了。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是所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般形式。因此,“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实际上指的就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
2.“所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的英文是:“We shall,there.fore,in the first place,have to consider the labourprocess independently of the particular form it asslHnesunder given social conditions.”。显然,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所以,我们首先必须撇开资本主义生产(it)在给定的社会条件下所呈现出的特定形式(the particular form)来考察这种劳动过程(the labourprocess)”。这也就是说,我们这里考察的劳动过程是要撇开劳动过程在给定的社会条件下所呈现出的特定的资本主义形式,也就是把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所呈现出的特定的资本主义形式统统撇开,抽象出一个共同的劳动过程,这当然就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的劳动过程或者说是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
3.要特别注意的是,千万不能把“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过度抽象为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一般生产;也不能把“劳动过程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过度抽象为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一般劳动过程。这是犯了过度抽象的逻辑错误。它们的正确意义是指我们目前暂时不考虑“使用价值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的”,目前暂时也不考虑“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我们目前暂时只考虑这种劳动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变换过程,而且只就一个劳动者的情况来进行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所说的“劳动过程最初是抽象地,撇开它的各种历史形式,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的”和“就劳动过程是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来说,同一劳动者是把后来彼此分离开来的一切职能结合在一起的”完全证明了我们理解的正确性。
因此,在《资本论》第一卷从第201页的“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一直到第209页的“我们再回头来谈我们那位未来的资本家吧”这一大段文章里,马克思只是谈论了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下面,马克思为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下了一个定义: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现在,工人是作为他自己的劳动力的卖者出现在商品市场上。”①
我们加上重点号的这句话,实际上已经表明马克思这里所谈的这种劳动过程绝不是什么一般劳动过程,而是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显然,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许多规定也适合于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一般劳动过程的规定:“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
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资本论》第一卷,第201―202页)
在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
在同页的下边,马克思为这里的“生产劳动”一词加上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下注(7):
“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资本论》第一卷,第205页)
下注(7)的这段文章的英文原文是:“This meth.od of determining.from the standpoint of the labour―process alone,what is productive labour,is by nomeans directly applicable to the case of the capitalistprocess of production.”显然这段英文翻译是完全错误的,这是一个关键性的翻译错误。这段英文文章的正确翻译应该是“只从这种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什么是生产劳动这种方法,绝不能直接地用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场合”。这里把“the labour―process alone”翻译为“简单劳动过程”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使人们误以为还有什么复杂劳动过程。中国经济学家普遍把这里的“简单劳动过程”适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所谓一般劳动过程,把所谓的马克思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角度为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认为就是一般生产劳动的定义,这个一般生产劳动对于任何社会形态都是适用的。这种错误的思路显然与这个关键性的误译密切相关。
马克思这段文章的意思显然是说,不能把从这种劳动过程的角度确定什么是生产劳动的方法用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为什么不能用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场合?一方面,这里考察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只是一个人的劳动过程;而在特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劳动过程表现为总体工人的劳动过程,是有分工和协作的劳动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单独都不是产品的生产者,只有总体工人才是产品的生产者。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剩余价值,生产商品只是获得剩余价值的手段之一,因此只从生产商品的角度为生产劳动下定义是不够的,必须从生产剩余价值的角度为生产劳动下定义。
在特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作为整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总体工人中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了。”(《资本论》第一卷,第556页)
“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这段文章的英文原文是:“Thefirst definition given above of productive labour.a deftnition deduced from the very nature of the production ofmaterial objects.”显然,这里的翻译是不够精确的,正确的翻译应该是:“上面从物质产品生产的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千万要注意:不能把物质产品生产(the production pf material objects)和物质生产(material production)混为一谈。
这里出现的“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使几乎所有研究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经济学家误以为马克思从简单劳动过程出发的生产劳动定义是生产劳动的一般定义,这里的“物质生产”一词表明马克思把一般生产劳动严格限定在物质生产领域,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能构成一般生产劳动,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错误,也是一个长期禁锢中国经济学家的政治经济学教条,这使我们几十年来一直误解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
实际上,这里的所谓“从物质产品生产的性质本身中得出的”生产劳动概念,实际上就是“从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概念,即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的角度”看的生产劳动、“从单纯的劳动过程本身的角度”看的生产劳动和“从生产商品的角度”看的生产劳动,实际上说的都是一回事,反映的都是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生产劳动理论范文3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服务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的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在当代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下降。与之相反,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已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服务业和服务劳动的发展程度也是经济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这无疑给经济理论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服务业的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创不创造价值?目前国内学术界大致有两种认识倾向:一种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规定为基础,坚持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而服务业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也不创造价值。另一种是把服务劳动的内涵加以扩大,并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是能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的定义为尺度,认为服务业的劳动能带来利润,因而是生产劳动并创造价值。这两种观点的持有者一直争论不休,其主要在于误解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服务劳动理论的相关原理和结论。为此,深人探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服务价值思想,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理清,并对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
马克思对生产劳动有“生产劳动一般”和“生产劳动特殊”两个定义。“生产劳动一般”指的是人们在自然形态下从事的生产产品的劳动;“生产劳动特殊”指的是人们在某一特定社会形态下从事的反映该社会特性的、生产产品的劳动。在“生产劳动特殊”的意义上,马克思认为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判定服务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生产关系得出来的”。马克思判定服务是非生产劳动的条件是这些劳动“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人即工资或利润交换”,如果服务经营的方式改变了,服务“作为活的要素来代替可变资本价值合并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去”,服务劳动直接生产资本,那么,服务劳动就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特殊。他明确指出:“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歌唱,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进行的的服务劳动,就是这样一种生产劳动。在马克思看来,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关键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从属于决定当时社会性质的生产方式。
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服务劳动是否属于生产劳动一般则要进行具体分析。马克思将服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物化的服务劳动,“把自己的劳动固定在某种物上,并且确实使这些物的价值提高了。”这些服务劳动都是生产商品,即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马克思以运输服务为例对生产进行了分析,认为生产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延伸,因此它是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这点大多数人都同意。另一种马克思称之为纯粹的服务,这种服务“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这种服务劳动所提供的消费品是一种无形产品。“服务本身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马克思将官吏、艺术家、牧师、律师、教师等归人“纯粹的服务”。这些人的服务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艺术家如演员、音乐家等,他们的表演服务有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和交换价值(通过服务取得报酬获取生存资料)。如果这些演出被录制成片,他们的劳动就物化了,若不被物化,他们的劳动一经提供随即消失。第二类:教师和医生。马克思指出:“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医生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人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和再生产费用。”第三类:国家官吏、军人、法官等。马克思说:“他们的劳动有一部分不仅不是生产的,而且实质上是破坏性的,但他们善于依靠出卖自己的‘非物质’商品或把这些商品强加于人,而占有很大部分的‘物质’财富。对于上述三类纯粹的服务,马克思都肯定他们的服务是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马克思对纯粹服务的分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纯粹服务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则不是生产劳动,理由是这种劳动不具备马克思所说的物质规定性;也有人认为纯粹服务无论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还是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都是生产劳动,理由是马克思认为“以产品或某种使用价值为结果的一切劳动、一般地以某种成果为结果的一切劳动”都是生产劳动。我们认为物质规定性只是在物质生产领域中成为生产劳动的前提条件,而生产劳动不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中,它还存在于非物质的生产领域如服务生产领域中。
生产劳动理论范文4
[论文摘要]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出发,论证了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墓本任务是深入研究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性质。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现时代存在巨大的差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对特定条件下的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商品形式和财富构成等都与当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点的分析,概括地讲,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例相对较小,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也涉及到对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的分析,但由于当时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当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第二,劳动过程的知识含量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劳动过程的脑力支出、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因此,马克思还不可能对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加以系统论述。
第三,指挥、管理劳动还不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形态。工业化初期,随着产业革命和生产力发展,一边是资产者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无产者贫困的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面对的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劳动价值论创立的使命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社会制度取代的必然性。在当时,指挥、管理主要还是资本家的职能,而资本家行使指挥、管理的职能与剥削目的是结合在一起的,而绝大部分劳动者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因此,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指挥、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独立劳动形态来研究。
(二)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出来,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但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服务性劳动、科学研究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由于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都不创造价值。这一原创含义,与现实经济活动存在着巨大的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又被称为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从事的劳动可称为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研究的方便而抽象掉的经济现象。第三产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迅速发展,则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达60%}70%。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已占到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比重日益增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向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服务性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是否都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研究劳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进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更是如此。科研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小、科技对生产的装备应用程度和在经济生活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如果坚持认为所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就会严重压抑和打击这些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马克思重在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过“精神生产力”这一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论述。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较大的满足,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辛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了精神产品,而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对于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当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探讨。
第四,经营管理劳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扩大,产品日益精细、丰富,就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储备。同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管理人员从事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的脑力劳动。因此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其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
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有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说明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已不再适用,这时它只会作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又同时指出,“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他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上面论述表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间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不一定要自己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我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建国以来的五十多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范围讨论有五次,包括涉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和“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的前三次讨论,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关于“价值创造源泉”间题、世纪之交由“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再掀热潮的后两次讨论。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尊崇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间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四、对“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展望
(一)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
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但间题是,如何理解劳动?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那么就是价值创造的一元论;但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那么劳动价值论实际上等同于多元价值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与其说是在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如说是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因为马克思明确讲过机器不创造价值,再者,如果说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我们该怎么理解马克思对要素价值论的批判?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目的,不在于研究怎样促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而在于揭示商品的社会属性,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从这一目的出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然是一种活劳动创造价值的“价值创造一元论”,否则,如果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就无法揭示商品交换关系的本质:人与人之间劳动的交换,也无法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对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超过其自身价值以上的价值的无偿占有。如此一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就失去了科学的基础,从而陷人“破产”的境地。
坚持价值创造的“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别于其他价值理论的根本界限所在,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科学性最突出的体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也就是说坚持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否则,就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而不是发展。“价值创造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理论立场,也是我们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
生产劳动理论范文5
[关键词] 劳动;劳动观念;异化劳动;实践观
Abstract:Marx , in his book of [WTBX]Economics Philosophy Manuscript in [STBX]1844[STBZ][WTBZ], pointed out the distortion of Hegel’s attitude about labor through analyzing this attitude .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and criticizing Hegel’s labor attitude, he brought forward the dissimilation theory of physical labor and thereby ,he realized the exceed to Hegel’s attitude about labor. On this basis, Max established his realistic standpoint of practice.
Key words: labor; attitude about labor; work dissimilation; viewpoint of practice
一、 黑格尔劳动观念的维度分析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批判了黑格尔哲学,改造与挖掘了黑格尔哲学中积极的辩证法思想,实现了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与改造。劳动的观念是马克思一生始终关注的现实问题,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劳动观念理论的分析批判,实现了他的唯物主义转向。
黑格尔劳动概念的完整阐释是在《精神现象学》中:“劳动陶冶事物。对于对象的否定关系成为对象的形式并且成为一种有持久性的东西……这个否定的中介过程或陶冶的行动同时就是意识的纯粹自为存在,这种意识现在在劳动中外在化自己,进入到持久的状态。”[1]人是自然的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劳动的对象,人在自然界中进行对象性活动,改造了自然,改造了社会,创造了人的本质。劳动是人与自然界相统一的纽带,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始源性关系。
马克思高度评价了黑格尔,指出:“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2]101这里可以看出:第一,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现实、对象性的人是他自身劳动的产物,人的本质是在于劳动,人的本质在劳动中得到自我的确证。人的产生是根源于劳动的过程,但是黑格尔这里的劳动不是感性的、现实的实践活动,而是抽象的精神的活动。第二,劳动是对象性的活动,劳动的对象化是对象性的丧失,对象性活动成了异化的力量。劳动的对象化实际上就是劳动的异化,异化是对象性的不断扬弃。人通过劳动把人的类本质力量发挥出来时,“首先又是只有通过异化的形式才有可能”。第三,他看到劳动的历史性作用。人的自我产生是一个过程,人的本质是在劳动中形成的,人是历史性的存在物,人的自我的产生过程就是历史的不断创造的过程,“只有通过人的全部活动、只有作为历史的结果才有可能——并且把这些力量当作对象来看待,而这首先只有通过异化的形式才有可能。”[2]101黑格尔的哲学里,绝对观念既是逻辑起点,也是其逻辑终点,绝对观念经过扬弃异化的形式最后回到自身。在异化的不断扬弃过程中,劳动是其连接点和主轴线,是扬弃异化的中介,虽然这种劳动最后为抽象的劳动,归结为绝对理念,但是他看到了劳动的重要作用,看到了社会中的“合理”的异化现象。这一异化为马克思所借用,与《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相联系起来,对异化劳动理论的逻辑分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马克思同时肯定了黑格尔对劳动异化结果的分析。黑格尔认为现代劳动不再服务于人的直接的需要,劳动变成了抽象的形式,对象化变成了非对象化,劳动成了为满足他人的需要,劳动由满足自身的需要变成抽象的统治。马克思赞扬了黑格尔坚持人的异化,“它潜在地包含着批判的一切要素,而且这些要素往往已经以远远超过黑格尔观点的方式准备好和加工过了。”[2]100
二、黑格尔对劳动本质理解的扭曲
黑格尔看到了劳动的本质,但是他对劳动本质的理解是片面的、扭曲的。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没有看到它的消极方面。”[2]101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的立场”是怎样视域的立场?国民经济学的立场所指称的社会形态是资本主义社会,利益的主体是资产阶级,工人被资本家雇佣、奴役、控制与剥削,劳动是财产的主要来源,工人劳动是积累财富的主要手段,并且是合理有效的手段。马克思在《手稿》中对黑格尔劳动观念的批判起始于批判他的出发点,指出黑格尔是举着私有财产合法性的大旗,站在私有制社会的立场上,把劳动理解为人的本质的彰显和自我确证,以此为出发点,把私有财产看成是获得财富的合理正当的来源,私有财产获得了合法性的地位,并且被固定化与永恒化。这种国民经济学抽象性地把人的利己本性认定是永恒不变的,并且认定的人是按照固定理性的要求,进行对象性活动,人的情感、意愿、自由等非理性的一面被抹杀了。其次,要厘清积极方面与消极方面,这里的积极方面指称的是劳动的积极能动的作用,黑格尔看到了劳动在社会生活方面的积极作用,劳动是积累财富的主要手段,是促进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消极方面是指他没有看到在私有制条件下,劳动的消极被动的作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的劳动已经变质、异化了,劳动者的劳动不是积极主动的劳动,而是在被迫的、奴役的状态下的劳动。劳动者的主体性地位已经失去自主性,劳动的主体和客体相分离,劳动成为异己的力量,“劳动在国民经济学中仅仅以谋生活动的形式出现”,劳动者的劳动只是维持生存活动的手段,而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真正体现。最后,劳动的精神抽象性。黑格尔的哲学是一个螺旋上升的、不停息的圆圈过程,劳动理论作为其整个哲学体系一部分,同样是框定在这个圆圈之内,劳动的落脚点还是复归到绝对理念。黑格尔阐述劳动本质的理论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是脱离现实的实践活动的劳动,这种劳动是亏空的、僵死的,是在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的范围内的劳动。所以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他——在抽象的范围内——把劳动理解为人的自我产生的行动,把人对自身的关系理解为对异己存在物的关系,把作为异己存在物的自身的实现理解为生成着的类意识和类生活。”[2]113人对自身的关系等同于对异己存在物的关系,人不再占有自身的本质,人类的“类意识”和“类生活”的生成与实现都是在抽象的精神的范围内得到确证的。
三、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理论的超越:异化劳动理论
马克思在分析批判黑格尔的劳动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视阈,实现了对黑格尔劳动理论的超越,即异化劳动理论。异化劳动是指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劳动者的创造物成为异己力量,劳动的对象化变为非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外化为非现实化,人的本质力量已经丧失为私有财产的一种形式,这种劳动的存在形式即异化劳动。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看到了劳动的本质,但是黑格尔理解的异化和马克思理解的异化有着实质性的不同,黑格尔洞察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状况下的异化现象的不可逃脱和不可避免的客观必然性,他也抓住了劳动的本质,但他对异化是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认为异化是社会的必然趋势和合理状态,是非批判性的。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实现对黑格尔劳动思想质的超越,表征为:
第一,恢复了人的劳动的实践本性。实践这一哲学范畴是贯穿于马克思哲学理论体系的始终,实践是其理论体系的一条红线。马克思提出劳动是在实践中进行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的感性活动,人在劳动实践中不断生成现实中的人,确证人的本质的存在。这与抽象的精神的劳动相对立,实现了实践视域的根本转向。第二,劳动是自由自觉的对象性活动。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就在于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原则。人能够意识到自己劳动的性质,自觉意识到自己劳动的意识,能够在劳动中积极主动地改造外部的感性世界,并能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自觉地调整控制、自己,不断地变革世界。第三,劳动是社会历史性活动。“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2]90整个社会历史就是在劳动中不断生成的历史。从共时态看,劳动丰富历史的内容,历史不断地确证劳动的价值,劳动与历史是同步的。人类社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仅生产它生产的对象,而且还生产“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历史的维度在劳动中不断延伸,并不断地积累劳动的成果,确证劳动的存在意义。从历时态角度审视,历史不外是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劳动是形成历史的基石,在劳动实践中实现对外部感性世界的改造,在劳动中形成历史性的关系,历史的河流在劳动中不断地得到彰显。第四,揭示资本和劳动的对抗性的关系。劳动直接满足服务于资本的需要,劳动成为被动式的、压迫式的。劳动本身是无助的,成为资本奴役的劳动变得更无力,失去了劳动的本质。资本的噬人本性就是榨干每一位劳动者身上的血汗,劳动和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异化为对抗、冲突的关系。
四、劳动实践观的提出:现实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
从劳动的本身来看,劳动是指人们运用一定的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目的的活动。它是主体改造客体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是体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作用形式。劳动本身是无助的,劳动关系体现的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至于主客体之间如何作用、作用的形式、结果,并不是劳动自身本原性的关系,而是劳动生成性的关系。马克思在《手稿》中从高度的理论视域出发,超越了现实中的外在强制性的因素,把劳动规定为人的本真意义的存在方式,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人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自由自觉地改造劳动对象,人的劳动本性就是实践性。“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2]105人作为自然的存在物,需要从自然界索取各种生活资料以维持自身的生存,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没有劳动的对象化的外部自然界,工人的劳动就没有物质基础,什么都不能创造,感性的自然界是劳动者的劳动得以进行、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也正因为如此,人类的活动要受到自然界的限制,受到自然环境、自然条件等各种因素的约束,是受动的存在物。但是这样并不是说人类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人还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可以通过劳动调整、控制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在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中真正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性的活动中才能确证对象性的存在物是对象性的存在,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它没有对象性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2]106但在资本主义状态下,实践活动的内容被歪曲了,劳动的现实状态外化为非现实的状态,对象性的存在异化为非对象性的存在,改造世界的活动异化了,本真状态的生存方式异质为非本真的生存状态。
人类历史的产生与发展也是一部劳动史,人类历史的产生与劳动的产生是同一个过程,人们在劳动中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 ,历史是人的历史,人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历史脱离了人没有任何意义。“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2]92,人类社会历史产生过程中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外部的自然界相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具有“优先地位”,但是在其现实性上,脱离人的自然界对人来说是无,我们所关注的自然界只能是人类自身活动的自然界,人类进行劳动改造的自然界,是人化了的自然界,一切在人之外的原生态的自然界对人没有任何意义。因此,“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3]。 对象性活动不仅确证人的生命的存在,而且人类历史也只有在对象性的活动中才能确证,“历史对人来说是被意识到的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同时,对象性劳动也是主体力量的确证,只有在劳动中,主体的本质力量才能展现出丰富性、多样性,主体的感性丰富性才能逐渐彰显与发展起来。与之相反,脱离人的感性活动,自然界是个“有缺陷的存在物”,对人来说是“非对象性”的存在物。为马克思在后来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30.
生产劳动理论范文6
关键词 马克思 实践观 社会发展 人
本文力图回到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梳理总结马克思的思想,努力做到全面把握马克思实践观的内涵,从而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实践观。以其观点为指导,以科学的视角为导向,帮助我们更透彻的看待实践中的人,了解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体悟实践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一、马克思对实践观的继承与批判
(一)古希腊时期的实践观
西方哲学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实践”这一概念最初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并影响了整个西方哲学史对实践的理解。亚里士多德后的许多哲学家都把实践当成是自己哲学中的重要理念,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以康德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家。
首先,我们在毕泰戈拉的学说里发现也存在着实践哲学,作为一种道德生活的准备。但是毕泰戈拉基本上的确具有“道德的本体是普遍”这一思想,“便是在这个意义之下,毕泰戈拉的实践哲学的思辨成分,正在于道德理念应该实现为这个盟会”。在黑格尔看来,实践便是道德意义上的实践。到了柏拉图这里,
他区分了实践(国家公民在道德上善良和正义的行动)和富有诗意活动(手工艺品生产以及商业),这时的实践还只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常识性感念。直至亚里士多德这里,他将人类活动分为:理论活动、实践活动和创制活动。初步划分了作为生产劳动的活动(创制)和作为伦理、政治行动的活动(实践),指出人们为追求自由和至善的价值观而实践着。他站在总体性的角度,认为人类活动基于“至善”,每一种行为都是实践。他的实践观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使得实践成为一个分析和反思人类生命活动的范畴。
(二)近代西方的实践观
英国唯名论者罗吉尔・培根用实验的实践来证明知识的真理性,后被唯物主义者弗兰西斯・培根等人继承发展将实践局限于科学实验。达・芬奇也提到过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后从笛卡尔认识到实践即改造自然到洛克把理论科学到实践科学区别开来(实践主指道德行为),再到康德区分了道德意义的实践和技术性实践(即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直至黑格尔在认识论上拓宽了人类对实践活动的理解,把道德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人类活动都试图理解为实践;最后到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实践观的重视实践,认为理论活动才是实践。
(三)马克思的批判与超越
站在前人实践观的基础上,马克思的实践观实现了极大的超越和突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不懂得实践,并且不能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综合来看,马克思对前人的批判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实践与自由的理解上,马克思揭示了劳动的自由本性,提出了“自由劳动”的概念,肯定了物质生产劳动的自由性,把劳动理解为自由的自主的活动。通过劳动自由性的揭示,发现劳动能动的方面,并将其提升为具有自由特性的实践观。在此马克思的实践观具有了总体性意义,以这种实践观为核心创立了新的世界观、历史观。二是认为实践是以物质生产实践为基础包括人的生产实践、精神生产实践和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实践等各领域人的实践活动在内的总体性全面的实践。他道:“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揭示了实践的现实性和普遍性的品格,把现实生活各个领域的人类的实践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整体。
二、马克思实践观的基本内涵
总的来说,科学实践观的确立不仅是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的分水岭,也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开辟了方向,贯穿了哲学的各个方面。
1、实践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创造性活动。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的存在着。它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这句话说明目的性把人的实践活动和动物的本能活动区别开来,人在实践活动中的目的性贯穿于整个活动中。
2、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的和客观现实性的感性活动。实践是人们在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历史条件下从事的活动,它反映了人在改造客观世界时的自主性和能动性。通过实践活动,人既改变了客观世界也改变了人自身。
3、实践是总体性实践,包括物质生产实践、人的自身再生产实践、精神生产实践、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实践。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历史活动即物质生产实践,它将人和动物区别开来;人的自身再生产实践是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需要,通过生产、生育、消费等来实现;精神生产实践是物质生产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包括想象、思维、精神等,功能主要在于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实践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有力保证,认清革命社会关系,保持生产方式的革新,社会关系的维系和再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有力保证。
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检验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性认识,其实就是判断它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一方面,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特征,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人们通过实践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实践又具有自觉行动的能动性,使人的预想、意志和目的变为客观事实,同时用主观意识改造客观世界,促进事物变化发展。另一方面,实践的客观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尺度。人们通过实践手段作用和改变客观对象,产生的实践效果不依据人的主观意愿,而是取决于其是否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规律性。所以通过实践获得的客观效果,使人们的主观认识受到检验,对主观见解严格考察,公正的做出裁决。
5、实践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实践创造了人类自身,创造了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对象世界,构成了社会生活最基本最基础的方面。多种实践形式构成了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促进历史多元化发展。“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形成于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中,人类的实践活动在时间空间中展开并促进社会发展,所以说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6、人的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指出人是“现实的、历史的人”,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同时也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在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着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方式,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们的社会制度”。马克思认为人处于社会关系中,就个人而言,只有在集体中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和自由。
三、马克思实践观的当代意义
通过学习,我得到以下认识。一是当下我们面临着发展的难题和困境。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如何把握平衡,如何实现社会持续发展,让社会成为适合人类生活的存在,马克思实践观为此提供了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二是四种实践方式相互依赖、互为前提、互为条件。我们建设和谐发展的社会,既要强调物质生产也要顾全其他方面的发展,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要和谐发展,社会要可持续生态化发展。三是坚持求真求实的导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应该坚持主客观的统一,在实践中把握主观和客观的关系。不论在个人还是在社会来看,实践应当符合客观规律和社会需求,主观不客观的实践行为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实践效果,符合客观要求但是缺乏主观能动性的实践行为,也许会效果缓慢无法突破或是动力不足而“难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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