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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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公司管理制度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文1

巨灾风险管理制度就是一系列融资安排

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实际上就是一种在发生大灾风险损失情况下,保险机构的常规风险责任准备基金不足以支付赔款时的融资预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少制度性安排,保险公司的破产概率会大大上升,合作保险机构也会发生较大赔付困难;同时,投保农户应当获得的损失补偿也必然大打折扣,这就有违我们开设农业保险的目标。在其他农业保险发达的国家,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都对这种情况下的融资安排有具体的规定。美国1980年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在发生大的灾害,责任准备金不足以支付赔款时可以发行债券,解决赔款资金问题。2009年修订的《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在出现这种情况时,经过农业部长(联邦农作保险公司董事长)批准可以从政府所属的“商品信贷公司(CommodityCreditCorporation)”筹款。加拿大的农业保险法也同样对发生大灾损失时的融资作了安排,其联邦和省的《农作物保险法》规定,在责任准备金和历年结余积累不足以支付当年赔款时,农业保险公司可以向联邦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借款来履行合同赔款责任。1986年和1988年,加拿大就发生过两次严重旱灾损失,保险公司所借债务多年后才还清。在我国几十年的农业保险试验过程中,因为没有这种大灾损失发生情况下的制度安排,不止一次发生过上面所说的那种不规范的“自动封顶赔付”、“减额赔付”甚至赖账不赔的情况,严重侵害了投保农户的权益和保险机构的信用和声誉。

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可以有多种形式多个层级

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可以包括多种方式和多个层级。我们曾经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管理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3月出版)中做了比较详细的研究和介绍。大灾风险管理制度,一般都是从两个维度来安排,一个是大灾风险分散手段或融资方式,另一个是风险分散或融资层级和规模。从方式上,分散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可以通过购买再保险、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发行专项债券、借款以至风险证券化等手段达成。表一是几个国家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管理制度的安排。从层级上,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可以是单一或者多层级安排的制度。从表一中也可以看出,这些国家不仅有多种方式和途径来分散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而且他们的制度还不止一个层级。在我国的农业保险近几年的试验中,各地主要建立了巨灾风险准备金,有的地方还初步建立了一级或两级大灾风险准备基金,例如北京、上海、浙江。有的省建立了省、地、县三级大灾风险准备基金,例如江苏省。表二是我国目前部分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分散制度的安排概况。从表二可以看出,这些省、直辖市、自治区目前初步建立的大灾风险分散手段普遍比较单一,主要是再保险和省内大灾风险准备金(北京市政府还为自己承诺承担的风险责任购买了再保险),还缺乏其他的大灾风险管理或者融资手段,层级也多限于保险公司和省一级(江苏有三级大灾风险准备金)。有的省政府承担部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损失的超赔责任,有的省则不承担任何大灾风险的超赔责任。

我国将如何设计自己的大灾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各省将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的要求,制定或者完善本地的农业保险制度,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其中必然涉及到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问题。《农业保险条例》第八条虽然规定“国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但是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建立这种机制、选择什么方式和途径、建立几级风险分散机制以及制度建立后如何操作和运转等。

首先,省一级政府要担当本省大灾风险管理制度的组织责任,同时要适当承担省内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的大灾风险责任,这也是“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应有之义。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而言,国家不会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责任“兜底”,但也不会把大灾风险责任完全压在保险机构肩上。因为任何保险机构都难以独自承担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损失。

其次,省一级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也要从分散风险的手段和层级两个方面做出选择和安排。在省一级,这种制度不一定局限在大灾风险准备金上面。就分散大灾风险的手段而言,在各保险机构购买再保险的基础上,省一级政府层面最好选择市场化融资手段,包括发行政府担保的农业保险特种债券,或者允许从政策性金融机构借贷。可以但不一定要建立大灾风险基金,也不必要在风险证券化方面动脑子。因为建立和管理大灾风险准备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将长期占用大量的资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不那么完善的现今,基金规模难以预测。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文2

1.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概述

1.1.1定义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确保企业财务战略的实现,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的制度。在企业内部实行内部财务控制是抑制财务会计造假、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监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1.1.2煤矿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容

煤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企业应当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实物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四是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五是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六是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七是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八是成本费用的内部管理制度;九是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十是合同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2对煤矿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研究现状

通过对中国知网、万方等数据库进行检索,发现对煤矿企业管理制度研究的文献众多,其主要观点如下。

1.2.1煤矿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理论研究

龚敏在《论煤矿企业财务管理———以机制保稳健靠管理增效益》一文中论述:“煤矿集团近几年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在财务基础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效的探索实践。”

张晓玲在《煤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有效建设》一文中认为:“煤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根本需求,他针对国内外煤矿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中的现状阐述了我国煤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针对山西大同煤矿集团企业的特殊发展需求,创新的应用ERP系统构建了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模块。”

李怡在《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思考》一文中认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难以建立健全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一是管理者思想认识偏差;二是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冲击;三是企业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财务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等几方面。

李翠平在《树立科学创新理念,抓好煤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一文中论述:煤矿企业财务管理是利用货币形式对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全过程进行综合性的管理,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增收节支,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

王峥在《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思考》中认为: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遵循合理原则有,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要注意政策性;二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要注意科学性;三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要注重全面性。

1.2.2加强煤矿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措施研究

王田宝在《煤矿非煤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一文中论述:“煤矿企业财务管理的措施有如下几点,一是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二是提高资金的营运能力;三是注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四是强化资产管理;五是严格控制企业的规模;六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抓好会计基础工作。”

巩海霞在《煤矿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中认为:“做好煤矿企业财务管理做到,首先,煤矿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既兼顾煤矿企业经济目标又兼顾社会目标的完成,不再单纯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其次,转变观念,确立财务管理在煤矿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再次,科学设置财务机构,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余美龄在《新形势下加强国有煤矿企业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中认为:“加强国有煤矿企业财务管理做到,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二是不断修正、补充财务管理内容体系;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是转变观念,确立财务管理在煤矿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

李洪波在《如何建立和完善农垦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一文中论述:建立农垦企业内部财务誉理制度的几个立足点,第一,财务管理体制将企业内部的经济权力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第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原则》、《农业企业财务制度》的具体化,第三,财务管理基础制度也是企业经营管理基础内容之一,它是财务核算的基础和条件。

综上,国内对于煤矿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研究较多,但其研究层次大都停留在理论方面、宏观方面,缺少与实践结合,案例分析方面的研究。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小额借款 风险 管理 控制

当前,小额贷款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在具体运营和操作层面始终面临着诸多风险。如何控制和降低金融风险,是一个重大课题。本文主要叙述了小额贷款的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小额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内部管理风险

内部管理风险是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机构不健全、风险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完善、信贷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等造成的。

首先,信贷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管理机构至少应包含贷款调查部门、贷款审查审批部门和贷款审计部门。贷款调查部门负责对贷款进行调查和评估,同时做好与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贷后管理。贷款审查审批部门负责对业务部门和调查部门提交的贷款进行审查。贷款审计部门则负责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领导反馈审计结果。但当前一些贷款公司在管理机构上设置不合理或不健全,人员配置也不完善,导致贷款流程不完善,造成一定的风险。

其次,风险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方法,业务操作流程不合理,操作不规范,导致贷款管理混乱,贷款风险高。

再次,信贷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强。一方面,存在信贷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差,有索要回扣、收受贿赂等现象。另一方面,一部分信贷评估人员缺乏专业水平,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学习不够,分析、评估能力差,无法及时有效地发现贷款风险。

(二)流动性金融风险

抵御风险能力与公司资金流动性水平直接相关。由于制度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当发生金融风险时无法扩大资金来弥补资金空缺,容易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在小额贷款发展的历程中,常常遇到借款人资不抵债、或躲避债务的现象。一方面,这是由于小、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善或为了贷款而对资产实力进行造假,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小额贷款公司对贷款人的债务信息掌握不全面,不能及时根据贷款人的债务偿还能力或资产实力调整贷款发放。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金融市场(如利率、汇率、信贷资产价格)的波动而可能导致的金融企业蒙受损失的风险。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前的法律环境及金融环境下,随时面临可能被改制转型的风险,或者小额贷款公司受市场经济影响较大,如果经济发展萎缩则贷款难以安全回笼的风险就会提升。

二、风险控制的措施

(一)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客户风险分析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制定合理、全面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是提高抗御风险能力的重要工作。主要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应该包含贷款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办法、贷后管理制度、违规处罚制度等。

同时,要切实提高信贷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够认真分析借款人的诚信情况、经营能力及经营情况、资本情况、抵押质押财产价值与性能等,确定是否有按期偿还的能力,确保贷款安全回笼。

(二)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风险预警系统,能够有效降低小额贷款公司信息不对称性,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能够全面监测市场经济形势、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各项活动、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自身流动性水平及运营情况,并对信息指标、参数加以量化分析,从而促进风险控制方案的制订。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需要设置专门的金融风险信息采集数据库,通过对信息流加以分析、整合、匹配和分类,对新的政策、法规等加以有效收集。同时,加强对资产流动性、风险备付金比率、短期贷款比率等的分析,促进资金回笼,建立起金融风险预警指标,有效对风险进行预控。

(三)找准市场定位

小额贷款公司要抓住“小”这一特性,遵循“小额、分散、安全”原则,为各类小微和个体业户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不能贪大求全,盲目扩张、滥发贷款,从而增加金融风险。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可积极设立基层营业网点,支持多种经营,使公司的投资多样化、分散化,减少各种贷款的关联性,从而优化贷款结构,分散风险点。

(四)严格程序,健全制约机制

严格办贷程序,首先要做到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能将其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放款质量。贷款基本制度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三性原则”包括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性”原则是确保贷款资金实现安全和效益最大化的根本。坚持贷款面谈制度对申请人的还款意愿从细节上进行把握。同时,严格执行贷款调查岗位责任制,通过健全制约机制提高贷款质量。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文4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正呈上升趋势,其原因是农业财政支持已经达到平均水平并持续上升。农业财政是由支农支出、农业科技支出、基础建设支出、农村居民救济费用支出等组成的。支农支出作为后勤支出,主要用于支援农村各项建设的费用支出,例如:山林建设、水田建设、鱼塘建设等。农业科技支出主要用于研究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村居民技术培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基础建设支出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基地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种子培育等组成,能够改善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农村居民救济费用支出包括对贫困农村居民、受自然灾害家庭、残障居民等,农村居民救济费用能够暂时缓解居民们的经济问题,帮助困难居民加入到农业生产队伍当中。

二、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业财政的误区

(一)农业财政支出的问题

农业财政支出是由支农支出、农业科技支出、基础建设支出、农村居民救济费用支出等组成的,不同支出对农村发展有不同的作用。支农支出作为整个农业财政支出最大的一部分,对各项建设的费用支援十分重要,但由于支农支出的费用过于庞大,支出费用分配不匀,其他部分的支出受到约束。农业科技支出虽然能够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但是大多数农村居民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学习,无法正确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等知识。基础建设支出作为改善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的重点,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政府的人力资源配备有限,因此需要农村居民加入到基础设施的建设当中,但多数农村居民没有专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知识,无法进行基础设施的建造。农村居民救济费用能够暂时解决困难居民的经济问题,这只是作为困难居民的过渡期,但也有不少农村居民存在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不参与农业生产。

(二)农业支出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我国农业财政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已经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但仍旧出现了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2013年,我国财政部门一共向农村财政中心发放了13799亿,以用于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农民生活补贴等支出费用。但由于农村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这些经费并没有为农村居民带来生活的改善,基础建设支出需要的资金较多,设施建设时间较长,并且不能完全实现现代化建设。农业支出结构不合理,会出现以下问题:财政支持无法明确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是否适合进行此项目的开发,资金能否支持到项目完成,如何规划项目的建设等。

(三)财政预算与监督

农业财政预算通常是由农村财政人员对各项支出进行提前预算,以保证资金能够合理支出。但近年来,多数农村财政人员行事马虎,素质教育不高,不严格执行预算制度,才使这些问题出现:对预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和解决,收取私人利益导致各项支出的资金不成正比,甚至有动用公共财政的现象。财政监督需要农村居委会的干部或是管理人员来完成,财政监督是为了对资金流动的走向进行监控,预防资金不到位的情况。近几年,农村频频出现财政资金下落不明的情况,南昌市生米镇潼溪邓家自然村,遂川县大坑乡罗坊村等,就都曾出现过此类现象。

(四)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农业财政管理人员的疏忽,导致农业财政的管理制度一直以来都处于不完善的状态,无法按照管理制度来要求财政人员的工作,也很难对财政支出进行合理的预算与分配。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为了能够使农业财政资金透明化,将资金用到安全、规范的农村发展建设当中,需要完善农业财政管理制度。

(五)为农作物购买农业保险

目前,农作物保险主要有两大类,粮食作物保险和经济作物保险,粮食作物保险主要以豆类、薯类等为主;经济作物保险主要以瓜果、蔬菜等为主。而农作物保险按照农作物的生长期,又可分为生长期农作物保险和收获期农作物保险,这两种类型的农作物保险,能够有效地保障农民的收益,即使是农作物受自然灾害产量下降,农民也能通过农作物保险得到应有的保障。因此,为农作物购买保险,能够有效地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也能为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做好保障。

三、改善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业财政存在的误区

(一)改善农业财政支出,带动居民自主生产

农业财政支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适当改善:第一,支农支出作为整个农业财政支出最为庞大的一部分,可以进行适当缩减,将支农支出用在需要的建设支援当中。第二,农业科技支出能够增加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因此,农村可以进行农业科技研究基地的建设,让每一位农村居民都能学习到农业生产技术,既能带动农村居民进行生产,也能减少农村生产成本。第三,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就需要对农村各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第四,农村居民救济费用只能作为暂时救济费用,不能长期进行救助,要鼓励村民自主生产,投入到农村各项建设当中。

(二)合理分配农业财政,建设现代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农村经济都有所上升,都是农业财政支持的功劳,农业财政分配期间,经过考察农村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各项建设进行了合理分配。根据农村地区和土地的特性,建设与当地土地特性相适宜的种植基地,例如:农村土地适宜种植五谷杂粮,那么农业财政应该立即做好相关种植基地建设的计划,再通过现场教学,使村民掌握种植技术,施肥技术,除害技术等,最后全面带动村民进行种植。现代化基础建设可以从农村的道路开始入手,农村的道路关系着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也能将农村的生产发展到城市当中。

(三)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实现透明财政资金

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能够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完善财政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将村民利益放在首位,针对村民的需求进行农村建设。第二,严格监督财政人员的工作,把控财政资金的走向。第三,带动村民积极投入生产,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第四,及时将使用资金明细公布于众,彻底实现财政资金透明化。第五,严格执行财政管理制度,互相监督,互相纠正。只有实现农业财政全面支持农村发展,才能提升农村经济效益,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四)为农村劳动者购买农业保险

购买农业保险能够有效地保护农业劳动者的利益,能够对在劳动过程中,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购买农业保险,不仅能够使农业劳动者放心地劳动,也能够劳动者的家人没有后顾之忧。另外,在购买农业保险时,需要明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等,确保农业保险能够为农业劳动者带来帮助。

四、结束语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文5

作者:赖华子 陈旺余 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

信托机构模式的法律制度设计信托机构模式

按照转出地的特点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而设计不同的农地流转方案,信托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与农地需求者签订农地转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该类信托流转模式包括以下制度:(一)农地信托合同制度农地信托合同是界定信托人与受托人权利与义务的基本文件,主要规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托的目的,信托农地的位置与物理现状,农地的种类与耕作特点,周边的农田水利与交通条件,适宜农业种植或开发的方式,严禁种植与开发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的期限,农地信托的期限,预期收益的心理价位,信托收益人与信托收益的支付方式,农地返还时的状态,国家政策变动或发包方调整承包地导致信托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处理方式,农地信托人的诚信义务与协助用地的义务,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合同约定不明的按《信托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办理。(二)农地信托机构管理制度农地信托机构除必须具备《信托法》规定的经营资格外,应要求信托机构熟悉农业法规,有高度的农业责任感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应设定土地信托经营者的资格准入制度,取得土地信托经营资格证书,有完善的土地信托经营规章;要求主要的土地信托从业人员,在取得信托业从业资格证书,熟悉土地与农业法规。对明知某类土地信托业务有损农民、农地或改变农地的农业用途,而仍然放任,造成土地资源损害或者农民利益损失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取消其农村土地信托从业资格,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三)信托农地转包或租赁合同制度信托农地转包或租赁合同是信托机构与农地转入者签订的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该合同的效力应该以农地信托合同的效力为基础,不得违反农地信托合同的禁止性条款。农地转入者按照合同规定的用地方式取得农地的使用权、经营管理权与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属于信托人,按合同交纳土地使用费,遵守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不滥用农地与掠夺式开发农地,不改变农地的农业用途,信托人对农地的使用方式有特别限制的从其规定。(四)信托当事人与农地使用人责任制度信托人违反信托诚信义务,信托土地有权利瑕疵或违背信托合同干扰农地使用人依法行使经营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信托机构超越信托人规定的用地方式或期限,低于信托人约定的出让农地的价位出让农地使用权,有拖欠信托收益或其它损害信托人利益的行为,依法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农地使用人未按照农地转包或租赁合同的规定使用农地,拖欠农地使用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掠夺式开发农地造成农地贫瘠化、盐碱化或其它损害农地的行为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经营者受托模式的制度设计经营者受托模式

实际上是农地经营者与农地信托机构同为一人,对信托机构的管理制度转化为对农地经营者的管理制度,省去了信托农地转包或租赁合同制度。这是一种按照经营者需要而设计的模式,有必要设计保护农户权益的特别制度。经营者信托模式的制度设置主要有:(一)农地信托经营者管理制度有一定实力的公司凭借资金、技术与农业开发项目的优势,根据农业开发项目对特定农地的需要与农民签订农地信托流转合同而成为农地信托经营者。农业开发项目的风险性,要求立法从保障农地有效利用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设置如下制度。1.信托农地调查制度:信托经营者应对宜开发的农地进行权属与现状调查与信托意愿调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与农民签订农地信托意向书,但不得让农民交纳押金或保证将来一定信托流转农地。对不愿意签订农地信托意向书的农户,可以在村干部的协调下签订农地置换协议意向书,或租赁、转包农地协议书,尽量使农地开发的土地集中连片。2.农地信托信息披露与交流制度:农地进行信托前,信托经营者应向农民充分披露农地信托的含义、信托目的、信托操作流程、信托风险、信托人权益、信托期限、信托收益人的指定、信托的变更、信托终止后农地的归属等问题。农地信托信息披露与交流的期间不得少于二个月,以便让农民充分了解农地信托的事项,让农民与家人有一个充分的讨论时间,充分尊重农民的信托意愿。3.农地信托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度:农地信托经营者根据农地信托意向书的签订情况制作农地信托农业开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载明宜开发农地的地理位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农地信托意向,对不愿意信托流转农地的农户所承包土地的处置办法,宜进行农业开发项目的发展前景与风险分析及对策,农地信托的操作程序与方案等。农地信托农业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经过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以进行实质的农地信托操作程序。4.农地信托操作公告制度:农地信托农业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准后,信托经营者应农地信托公告,并附上“农地信托农业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操作公告应张贴于农民居住区,并向农业主管部门及村委员备案,以方便管理与查阅。操作公告应将农地信托农业开发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特点、经营性质、经营前景的分析、经营风险与防范的对策、农地信托的具体操作程序、入托农地的使用方式与保护措施、农地信托的标准合同文本、农地信托的登记等事项进行全面的阐明,并设置咨询电话与现场解答地点等。5.信托农地经营者资格准入制度:法律应该就信托农地经营者的注册资本、开发技术、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等设置相应的条件,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资质管理以杜绝不良资质的农业开发公司信托农民土地,造成农地损毁或圈地而不开发等损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二)入托农户的权益保护制度为了增加农地信托的吸引力,农地信托可以设置信托土地最低收益分红制度,信托土地变更与回收制度,信托土地保护制度和入托农民劳动与生活保障制度。农地经营者可以根据当地农民的经营习惯和自己的用地规划设置信托土地变更与回收制度,但基本上是以入托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承包年限为基础,入托农民对信托土地的期限有预期安排的,按照该农民自己的用地计划期间签定不同期限的农地信托合同的,应以农地经营公司农业开发用地规划的一个完整的经营期间为基础,对不足一个经营期间的农地可安排农地置换以方便入托农地的连片开发。对因国家政策变动或入托农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死亡或其它原因丧失农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变更或调整信托土地的信托期限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变更或调整信托土地的委托人与受益人。因入托农民失业而农地经营公司又不能安排其进入公司工作的,原则上由农地经营公司置换其原入托农地以保证公司农业开发项目的稳定。信托土地保护制度是指在农地经营者有违法或违约损害信托农地行为时,入托农民可以撤消信托,收回入托农地,并可要求土地经营者恢复土地原状与赔偿损失。对信托农地经营者圈地而超过二年以上未进行开发的,入托农民除可以要求分配信托收益外,还可以依法撤消农地信托。入托农民劳动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主要依靠经营承包地为其生活来源的农户,不得将其所承包的全部土地纳入信托,其所承包的农地确因地理位置的特殊,必须纳入农地信托的,应充分尊重该农户的意见,由公司安排其进入公司工作或为其置换承包地。监管部门应协调公司与该农户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对不愿意在公司就业的农民应出具从事其它正当职业的证明或说明书,并要求农地信托经营公司向该类农民出具优先招录其进入公司劳动的保证函,在入托农民在其它行业失业时,能被优先安排进农地信托公司工作,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地方政府可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为农地信托流转创造一个好的社会保障环境。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文6

年年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要一年,谋划好明年工作,对推进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至关重要。为此,市委农工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特制定工作重点:一、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一)、抓好两个组织。一是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借鉴“广野模式”的成功经验,着眼进一步构筑农民进入市场、农户对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谋划建立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龙头企业基地2-3个,逐步构建龙头+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既解决群众的销售问题,又保证龙头企业的原料供应;选择部分种养典型村,进一步推广“村委会+协会”的运作模式;二是抓好农村经纪人组织。大力实施“经纪人工程”,根据产业特点,对水产经纪人、冬枣经纪人、苜蓿经纪人、粮棉经纪人等各类专业经纪人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以行业协会或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依托,抓好全市经纪人队伍的规范和提高。年内,将规范壮大冬枣经纪人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引导更多的冬枣经纪人加入到“天南地北闯市场”的大军之列。

(二)、做大四个产业。着眼特色产业富民,进一步做大做强以冬枣为主的特色产业规模。深度开发冬枣产业。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培树林地承包大户、大片,扩展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年内新增冬枣标准化管理面积4万亩、绿色基地认证面积8万亩。巩固稳定苜蓿产业。进一步指导完善牧草收割收购服务体系,加快苜蓿精深加工的研发生产,促进牧草产业向纵深发展。发展壮大牛羊产业。依托牧草资源,以发展专业村、专业户为重点,年内肉牛奶牛饲养量分别达到8万头和2500头。改造提升海洋产业。大力发展“大吨位、钢壳船”,巩固和推进渔区捕捞业由近海向远海转移;加快水产品科技开发基地、无公害高效养殖基地和浅海及滩涂开发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工厂化养殖;加快鼎盛公司二期、鑫海公司等项目建设,推进海产品加工由粗加工向深加工转移。力争年内对虾、南美白等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万亩,育苗水体突破10万方。

(三)、建强龙头企业。将农业项目建设作为提升农业整体水平的载体和突破,以项目壮龙头,以龙头带特色,以特色促增收。一是加大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对全市20余家规模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全部建档立案,实行动态管理和季度通报,并适时召开企业经营、项目进展情况调度会,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和争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重点,全力为企业争资金,争政策。年内完成05—XX年度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并全力为入闱企业争取XX年年度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三是加快推进新建、在建龙头项目进度。全力推进鑫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示范园项目、天天食品公司脆冬枣加工扩建项目、神农公司脆冬枣加工项目(开发区)、渤海奶牛、肉牛良繁项目等重点龙头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盘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提升龙头对特色产业的带动力。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在XX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完善村务公开“四统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村务公开的指导、检查力度,每季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的公开阵地、公开档案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开阵地是否达标,公开内容是否达标。二是加大村务公开的通报力度,对公开阵地建设不达标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二)、强化村务民主管理。一是结合村委会换届,建立健全落实好11项民主管理制度。包括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三资管理制度、村委会换届后工作移交制度、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70)号文要求,分三个阶段: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攻坚补缺,使全市95%以上的村达到议事规范,制度落实的目标要求。

(三)、推进村级素质工程。第六届村委会选举结束后,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上突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民主管理制度、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培训人员主要是村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成员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培训方式上采取集中授课与分乡镇培训相结合。三、妥善化解农村债务

按照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妥善化解农村债务的意见》,我市在11月份开始试点,XX年年将进入沧州市制定的三年偿还债务的攻坚阶段,要充分利用村两委班子换届的时机,重点抓好全市的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化解老债务,严控新债务的发生,总结各乡镇化解债务的经验做法,协调各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有利于化解农村债务的规定和办法,确保实现XX年年偿债的目标。

四、巩固减负监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