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政策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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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政策现状

绿色金融政策现状范文1

【关键词】海南 经济 可持续发展

海南,素有“南海明珠”之美称。作为我国的第二大岛屿(第一是台湾),其是中国内陆拥有最多海域的省份。近年来,在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统筹之下,这里成为了中国内陆居民主要的旅游休闲胜地之一。然而,作为一个拥有缤纷物种和丰富能源的省份,其人均收入也仅是高于青海和等地而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如何振兴海南经济,显然已经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事宜。而在可持续性发展战略总指挥之下,借助海南本地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人文资源,依托传统农业、旅游业和少数民族艺术产业等“绿色生产线”来创设一条多元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振兴路线,不失为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法。

一、海南经济可持续发展途径选择

(一)发展绿色农业生产

众所周知,海南不仅有4000余种植物,千余种动物,而且还有丰富的石油和矿产资源。而为了达到在发展经济之余还能够有效地保护生态系统这一目标,通过开采矿石和石油等能源发展经济显然不合时宜。同时,当地优厚的土地、淡水、森林和海洋资源为其发展农业提供了有利的温床,因而种植热带农作物和树木、养殖畜禽和水产品,不仅能够维系物种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还是一条方便可行的经济建设路线。例如:在地方政府的帮衬之下、选择适合的土质、优良的物种、运用科学的种植手法,让广大农民发展无农药、无公害的椰子种植园,并以“绿色理念”为基准,建设一条科学的生产和营销路线,进而打造“绿色品牌”的椰产品就是一条极为可行的途径。

(二)拓宽旅游业

2008年,当国务院批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计划后,将海南打造成为“东方夏威夷”也成为了我国政府的一个主要战略部署。就现状而言,大部分赴海南旅行的游客主要集中于三亚市,而刚刚成立的三沙市以及其他许多岛屿依然并未全面开通。除去不可避免的政治因素,另一个主要诱因就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因而,加大交通设施的建设是保障海南依托旅游业发展生态经济的关键环节。同时,夏威夷、马尔代夫和巴厘岛等旅游胜地的先进管理经验还告诉我们:品牌和保护生态同样是发展旅游事业不容忽视的两大主要部分。例如:说起夏威夷,人们就会想到“热情洋溢”,而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就是由于夏威夷旅游规划部门将该岛屿的人文资源充分融入当地旅游业的结果,因而,在将海南岛建设成为“东方夏威夷”的征途中,我们同样要以海南的自然生态景观和独特的人文资源为基准,进而去打造一个独一无二的海湾度假区。

(三)发展民族产业

自古以来,海南除了居住着汉族人民之外,还居住着黎族、回族、瑶族等30多个少数民族。而充分挖掘民族艺术文化,不仅是一条“个性”的经济发展之路,而且还能够传承和弘扬各少数民族的艺术文化。以素有“黎族人民活化石”的黎族织锦为例,作为黎族妇女勤劳和智慧的结晶,早在宋朝时期,这些织锦艺术就被远销于内陆(据《桂海虞衡志》记载),因而,发展黎锦织品加工产业同样是振兴当地经济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海南经济可持续发展策略分析

总体而言,在这个经济社会,资金直接制约着“社会中资源的可获得性、生产与分配”,因而,政府对各产业进行科学合理的资金支持是海南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先决条件。

(一)海难金融支持所存在问题分析

1.缺乏合理的金融政策。在经济体制社会,经济利益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繁荣和发展。因而,GDP也成为了当今时代衡量各地政府官员的主要依据。而如此一来,也就致使各地政府将经济发展重点放在了眼前经济增长之上,不够重视发长远经济利益的问题。例如:近年来,三亚凭借其宜人的气候成为了海南旅游业的主要支柱点,而这就致使政府在发展酒店服务业的资金投入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政策,而却未针对当地农民、就农业和其他产业创立较为完善的金融扶持政策。

2.资金投入不完善。受政府的金融政策导向,目前海南的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资本及外部投资主要放在了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等能够快速盈利的大型项目之上,于是海南资金统筹机制并为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形式,进而不能够全面满足大力发展当地农业及其他产业的资金需求。例如:目前来看,海南的各商业银行并未全面针对海南各地农民和小微企业,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资金扶持方案。而从市场准入角度分析,在缺乏商业银行的支持之下,民间金融和外部投资又极为有限,因而,椰子食品、黎锦等海南地方性农业和轻工业等产业并未起到拉动当地农民致富、带动海南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海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对策

1.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政策。市场机制是使金融促进海南经济发展的基石,是金融资源支持海南发展多元化绿色生产线的“源动力”。故此,海南省政府和相关机构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现有的政策之上,建立健全农业、民族艺术产业等相关产业的金融扶持政策,是海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此外,在这个法制社会,法律制度和条例是保障各种经济发展的主要约束力,所以,海南政府在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政策之时,还须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2.完善资金投入结构。金融体制落后和缺乏效率限制了海南经济发展的资金积累和投入,因此,快速地进行市场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海南经济发展多样性需求的金融支持体系,拓展融资渠道,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的市场化金融支柱体系,是海南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金融组织保障。例如:在发展农业产业园或是少数民族轻工业产业基地时,创立“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为了满足特定产业链条中不尽相同的资金需求,在某一产业中建立“合理分工、协同运作”的金融体系,进而降低产业发展时资金运行的成本,充分发挥现代金融服务的效率,提高资金利用率是极为可行的。

三、结语

以上,结合笔者的相关认识,就海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途径选择和金融对策这一问题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在科学合理的政策和经济扶持力度帮衬之下,农业和民族艺术文化产业能够有效地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同时,大力发展农业、旅游业和民族艺术产业等产业还能够在发展当地经济之时,很好地保护海南当地的自然风光和生态环境,因而,运用农业、旅游业和民族艺术产业等绿色产业振兴当地经济是现如今海南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主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韩宁著.《金融支持海南循环经济发展探析》[J].《特区经济》.2010 (06):P(268-269).

绿色金融政策现状范文2

>> 国际经验对中国西部地区绿色发展的启示:政策及实践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国际比较及对中国西部地区的启示 中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服务外包:发展格局及对中西部地区的启示 国际经验对秦巴山地区绿色发展政策的启示 中国西部地区绿色旅游发展研究 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西部地区发展的作用 中亚地缘政治态势及对中国西部边疆地区的影响 物流业发展滞后对中国西部地区国际经贸影响的探讨 运用绿色贸易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绿色贸易壁垒对西部地区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国家金融政策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西部地区金融制度发展的政策取向 西部地区金融发展的政策取向 绿色经济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房产税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政策启示 借鉴国外经验促进我国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政策建议 试论“一带一路”对西部地区发展的机遇及挑战 证券投资基金业治理的中国实践、国际经验及政策建议 健康产业集群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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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政策现状范文3

[关键词]商业银行 绿色信贷

十报告提出,应“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维持生态平衡、实现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陆续出台了“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一系列金融政策,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处于初期阶段,商业银行是主要的参与机构,“绿色信贷”成为绿色金融的突破口。

“绿色信贷”是指银行将促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减少碳排放等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合理有效配置信贷资源,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对高污染、高能耗和高排放行业的信贷投放,利用信贷手段引导全社会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实践

我国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给予了积极的响应和支持,对环保产业优先贷款,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发。

1.绿色信贷政策不断完善

中国工商银行制订了《关于加强绿色信贷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对境内公司贷款实施绿色信贷分类及管理的通知》等多项制度,使绿色信贷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交通银行制订了《关于深化绿色信贷工程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见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投向政策指引》,明确对节能减排领域的信贷支持。招商银行推出《绿色金融营销指引》,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北京银行与ING集团签署“建设绿色银行合作协议书”,构建以“碳金融”为标志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绿色信贷业务。

2.控制“两高一剩”行业的授信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统计,2010年,银行业对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余额占总贷款3.57%,较上年下降0.37个百分点(见表2),“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清理、退出力度不断加大。

中国工商银行在信贷政策中明确“扶优限劣、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不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2011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造船等7个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为1429.75亿元,占境内公司贷款余额的2.74%,两年内下降0.4个百分点。

3.加大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商业银行的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18.07%,涉及项目金额增长1.71%,客户数量增长11.2%。

中国工商银行优先支持在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绿色信贷项目,中国农业银行大力支持以循环经济项目、节能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污水处理企业为重点的“绿色工业”“绿色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2011年,中国工商银行环境友好及环保合格客户数量及贷款余额占境内公司客户数量及贷款余额的比例均在99.9%以上,绿色经济领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3%(见表3)。中国建设银行绿色信贷贷款余额为2190.7亿元,比上年增长11.88%(见图1和图2)。中国农业银行因环保因素否决贷款106笔,涉及贷款41.57亿元;支持节能环保项目1599个,贷款余额881.68亿元。交通银行以低碳经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为特征的绿色一类客户达1052户,授信余额为1235亿元。

二、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我国尚未确立明确系统的绿色信贷体系,而国际绿色信贷标准对我国商业银行也无强制约束力,因此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困境。

1.绿色信贷政策操作性不强

在现有的绿色信贷评级体系中,除少数财务指标是定量指标外,绝大多数指标都是定性指标。当企业环境风险发生变化时,商业银行由于缺乏量化的信贷评级,不能对企业的信贷规模做出动态调整。而且我国的绿色信贷政策多为综合性指导,缺少具体的评级标准,降低了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

2.环境风险管理水平低

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是商业银行进行绿色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环境风险管理水平低,仅将重点集中在信贷投放前的资格审查环节,而忽略已经发放出去的贷款中的环境风险。

3.地方政府的干扰

商业银行是否对企业进行信贷投放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地方经济的增长,间接牵涉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大多数“两高”企业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地方政府可能会保护“两高”企业。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建议

1.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商业银行要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简化贷款手续、完善金融服务,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限制类的增量项目,不提供信贷支持,对限制类的存量项目,若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整改,可按照信贷原则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对淘汰类项目,停止授信并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和保护已发放的贷款;对允许类项目,要充分考虑项目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2.继续完善绿色信贷评级,提高环境风险管理水平

重点是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探索出适合我国银行业的绿色信贷评级模型。严格贷前审查,不符合放贷标准的企业坚决不予提供贷款;及时了解绿色信贷投放的使用情况,并依据不同阶段的环境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健全的社会制度

第一,改革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将环境考核指标纳入其中,推广绿色GDP核算体系,改变以牺牲环境换取效益的发展思路,为绿色信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完善金融部门和环保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环保部门采集的信息能方便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中的使用。第三,通过加大绿色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企业置身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下,同时督促商业银行更好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参考文献:

[1] 李宾.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大众科技,总第14卷155期,2012年7月.

[2] 毛安娜.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对策研究[J].金融教育研究,第24卷第5期,2011年9月.

绿色金融政策现状范文4

关键词:碳金融;情节发展机制(CDM);碳权;碳基金;碳金融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0-02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全球变暖的问题给人类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重视,于是,发展低碳经济成了全球各国的要求。在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和两个具有极其重大意义的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产生了“碳金融”的概念。碳金融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一般来说,广义上的“碳金融”是指为发展低碳经济所进行的所有金融活动的统称;而狭义上的“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与发展低碳经济有关的投融资活动的总和。

由于金融在现代生活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金融行业对资金的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可以促使某一领域更快更好地发展。因此,全社会应该以金融政策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从而我们应该通过低碳金融更有力地促进本国低碳经济快速发展。

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之下,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I)协同作用,帮助各个缔约国以灵活的方式完成减排目标。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京都议定书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它更是促进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4年起,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的交易总额从最初接近10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600亿美元,仅四年时间增长了60倍。交易量也由1000万吨迅速增至27亿吨。有关专家预言,以目前的发展速度,未来的碳交易将发展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的商品交易市场。这说明“碳金融”市场在未来的发展当中蕴藏着巨大的商机。

二、我国碳金融市场的现状

我国碳金融发展起步相对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是比较晚的,但自从对碳金融有了认识,我国政府就非常鼓励发展碳金融市场。自2007年以来,我国环保总局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各金融监管部门致力于推出新的绿色金融产品,如“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这些新的绿色金融产品代表着我国政府各部门对发展碳金融市场的支持。兴业银行的碳权贷款和深圳发展银行的碳理财产品都是成功的案例。根据国家发改委《节能中长期规划》测算,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的节能投资总额累计可达6 000 亿元以上,如果按50% 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测算,节能融资市场有3 000 亿元的规模,节能减排融资有望从目前技改项目融资延伸到碳金融等新兴业务。这说明,巨大的碳减排量使我国碳金融市场具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的现状如下:

1.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交易。截止到2009年9月1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组织共核准签发CDM的项目有1 882个,其中我国通过核准项目的数量为632个,居世界首位。从CDM项目的排放量看,我国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5. 7%;从交易额看,2008年占全球市场份额的84%。我国已经成为了CDM项目的主要交易国。

2.碳权投融资项目。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并成为国际金融公司开展中国能效融资项目合作的首家中资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提供了2 500万美元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兴业银行416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以国际金融公司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为整个项目提供技术援助。截至2009年11月末,兴业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达187 笔,金额达137. 37 亿元。

3.碳基金运作。2006 年中国碳基金成立,总部设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旨在购买各种不同类型的CDM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尤其是各类可再生能源项目。据统计,中国碳基金已签署购买的潜在减排量约为1 000万吨。中国绿色碳基金是设在中国绿化基金下的专项基金,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基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企业、团体和个人志愿参加植树造林及森林经营保护等活动,为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搭建一个平台。

4.碳结构类理财产品。2007 年8 月,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二氧化碳挂钩型人民币和美元理财产品,基础资产为欧盟第二承诺期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合约价格。

由于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我国政府、金融机构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低碳金融发展缓慢,碳金融市场的现状不容乐观,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三、我国碳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及企业对低碳金融和低碳产业的认知程度有待提高

虽然我国政府目前在大力倡导碳金融的发展,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国内许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其中蕴藏的巨大商机,同时,由于碳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缺乏相对专业的人才,所以,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参与度不高。虽然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已经采取行动,但是大多数的商业银行没有参与到其中。这导致了我国碳金融融资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对未来低碳产业的发展非常不利,甚至会产生制约作用。

绿色金融政策现状范文5

在积极组织资金,壮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力工作中,依靠国有商业银

行的品牌、先进的结算手段、优质的服务水平为基础,不断改革和创新,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一是以提高服务手段为切入点,在竞争中求主动,谋生存、促发展。为此我行在这方面大做文章,几年来,不断提高一线员工的服务理念、敬业精神、服务技能,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通过营销意识教育、行风建设、“学制度、学法律”等活动形式更新员工服务意识。通过开通国际业务、银行卡、中间业务等服务品种,开通网上银行、漫游江款、小额支付等结算方式,极大地为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结算服务,为实现金融秩序合理有序竞争做出了贡献。08年存款余额达到20.8亿元,共实现增存2.46亿元,壮大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资金的实力。二是为提高服务水平,支行专门成立服务建设形象小组,主要通过传帮带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营业网点进行检查、督导,为保证服务质量有质的提高,08年,我行专门聘请各单位的21名退休老干部担任服务监督员,并于一季度开展了“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除例行每月一次不定期检查外,还对所辖营业网点进行两次暗访活动,对发现服务低劣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三是启动素质教育工程,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周四晚对员工进行集中培训,保证了专业素质提高。通过提高全员素质,从而全面提高同业竞争的实力。四是推行贵宾卡、贵宾窗口等特色服务,对大客户实行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

在地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上,积极筹措,努力实现协调、全面发展。在项目建设中,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黄骅农行不遗余力地倾情奉献,与企业携手搭建银企双赢的发展平台,做优化金融政策环境的排头兵,努力服务于企业发展,为“建设新黄骅”贡献力量。

绿色金融政策现状范文6

一、我国碳金融工具创新与应用的现状

(一)碳基金

碳基金是以减少碳排放为交易和投资标的而建立的基金。目前,中国碳基金的主要种类有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中国绿色碳基金、新能源低碳基金、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浙商诺海低碳基金等。其中,于2006年最早成立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到2010年10月基金份额已经达到110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清洁技术产品的投资。中国绿色碳基金随后在2007年成立,在中国的内蒙古等地开展植树造林项目,规模已经达到100多万亩。该基金由中石油注资,由其下属单位发起设立,旨在以植物造林的形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2013年新能源低碳基金由辽宁省政府与海通证券合作,由海通证券的两个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总规模超过50亿元。说明中国的碳基金从政府主导,开始向政府与企业共同合作设立转变。

(二)碳信托

信托是一种新型金融工具,其具有投资领域宽,投资收益高,受益人与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特点。在支持低碳发展中,设立碳信托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碳信托工具的应用中也进行了有益探索。最早在碳信托领域进行尝试的是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开展了一项低碳财富循环能源1号集合资金信托。2011年中国CT1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英国碳信托标准公司合作,由英国碳信托标准公司为中国公司提供信托审核认证服务。2015年,中建投信托开展了一项涌泉1号集合资金信托。该信托的顺利开展说明中国的民间力量对碳信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碳信托的投资领域非常广,是不可以投资于企业的股票,还可以直接从事低碳行业的直接投资。因此,碳信托的形式可以为低碳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保障。我国的碳信托大部分带有公益色彩,因此属于公益信托的范畴,应该在具体的应用中探索其他形式信托的建立,比如以低碳项目为基础进行信托融资。

(三)碳能效融资项目

兴业银行是首家从事碳能效融资项目的中资机构。2006年兴业银行与IFC合作开展碳能效融资项目。到2014年底为止,兴业银行共实现了5558亿元的碳融资,融资余额达到了2960亿元人民币,有效降低了我国的碳排放6880万吨。碳能效融资项目对于碳减排的作用非常明显,然而在我国的起步较晚,是未来进一步探索的关键。碳能效融资是对碳减排项目的定向融资,也是将低碳理念付诸实践的重要举措。

(四)CDM项目的远期交易

随着清洁发展机制在《京都议定书》中明确规定,CDM项目的远期交易产品应运而生,也是我国在具体碳金融工具运用中最活跃的产品。截止2014年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已批准的CDM项目达5058项;截至2014年8月17日,在联合国已注册的CDM项目有3761个,已获CERs签发的项目有1400个,CDM注册的项目数量和年碳减排量均占世界第一。中国已批准的CDM项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提高能效、甲烷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类别,为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这种现象说明我国的碳金融工具较为单一,虽然其他的碳金融工具有所尝试,但是规模都不大,而CDM项目的发展较多,一方面与国家的政策引导和国际号召有关,另一方面与中国的金融市场基础有关。

(五)碳结构类理财产品

碳结构类理财业务指的是将理财产品与碳排放指数挂钩,开发理财产品。从2007年4月开始,荷兰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和东亚银行等几家外资银行和中资的深圳发展银行先后在市场中发售了“气候变化”为主题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包括二氧化碳挂钩型人民币和美元理财产品,基础资产为欧盟第二承诺期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合约价格。两款产品于2008年9月2日到期,分别取得7.4%和14.1%的较高收益。总的来说,我国碳金融工具创新与应用还比较落后,大都从国外金融市场中引进。在五个碳金融工具中,应用最广的是CDM项目的远期交易,其主要原因是远期类金融工具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发展较快、较成熟,并且我国的CDM项目较多,为CDM项目的远期交易提供了基础,而其他形式的碳金融创新工具均处在发展中。相比国外碳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应用,我国差距明显(如表1)

二、我国碳金融工具创新与应用中的问题

第一,碳金融工具的产权不清晰碳金融工具的开发是与清晰的碳排放产权相互联系。而目前我国的碳产权界定不清晰,对于企业可以排放的碳量没有清晰的标准。在发达国家的经验中,英国早在2002年就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制度,而我国至今还只在少数企业和城市中开展碳排放的交易试点,没有形成统一的可交易市场制度,加上在交易中对各个单位的最高排放量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具体的监控体制,使得减排数据不易收集,自然会影响碳金融交易的推广。同时由于碳交易的产权不清晰,导致碳金融工具无法代表具体的碳责任,使得债权和债务不对等,更进一步形成了碳金融工具创新的瓶颈。因为碳金融工具是以碳减排为标的,如果碳交易中的产权不清晰,必然会造成碳金融工具的产权不清晰,会使得碳金融工具的价格下跌,市场萎缩,不能筹集到低碳经济发展所需资金。而在欧盟市场,由于对碳交易权的界定标准,碳金融工具应用中产权明晰使得EU-ETS的碳交易价格在2009年能保持在16欧元/吨的价值。

第二,碳金融工具创新投入力度不够我国虽然在碳金融工具方面有所创新,但是创新力度不够,国外碳金融产品较丰富,而我国的金融工具大多源自这些国际产品,没有重要的创新突破。究其原因,首先是我国的低碳理念不强,并没有将低碳经济理念转化为生产的内在力量,使得高碳产品在国际交易中受到发达国家碳壁垒的阻挡。其次,我国在碳金融工具开发中的投资力度不够,而G7国家的碳技术投资力度较强,需要的碳金融工具则较多。G7国家的政府R&D投入减少了30%,加大了低碳转型的投入。我国则仅仅在金融政策方面对低碳行业有所倾斜,比如利率向环保企业降低,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金融的间接调控性,金融政策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实行。再次,我国的低碳技术投入不足,没有转化成现实生产力。而一些发达国家的低碳经济可以拉动GDP的增长。比如,1990到2006年瑞典的经济增长了44%,但是碳排放却降低了9%。我国的碳排放则是以关闭电厂、化工厂为代价实现。

第三,碳金融工具创新缺乏专业化与精细化我国在碳金融工具的应用中还集中在公益领域,私人领域碳金融工具的开发不强。到目前为止针对私人的碳金融交易还很少,大多交易集中在机构单位之间。而国际发达国家在碳金融工具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方面做的很超前。比如,早在2003年澳大利亚的Mecu就开发了一款针对低碳汽车的碳金融创新产品———绿色汽车贷款,每一笔贷款都将汽车型号与温室气体排放量相结合进行综合考虑,并相应提供优惠利率。可见,澳大利亚的碳金融创新已经进入到产品层次,更具体和细化。这是金融工具创新由宏观领域向微观领域转变的象征,也是金融工具创新更专业化,更精细的体现,它可以将低碳理念与低碳经济实践相互结合。

第四,碳金融监管手段滞后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本身的不健全,以及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金融工具开发和金融监管手段滞后的现象。目前我国还没能形成一个统一的碳信用体系,对于碳金融的监管没有具体的规定,会造成碳金融市场的混乱,以及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问题。投资者对碳金融产品的逆向选择,金融机构在金融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会经常出现。而发达国家对联合国EB所指定的碳减排方法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比如,欧盟EU-ETS的监管部门是欧盟委员会,各个欧盟成员国的环保部门负责对ETS碳排放权的度量、报告和核证。美国RGGI由其董事会进行监管,监管的依据是美国环保署的96条规则,负责配额制定、注册和交易跟踪。澳大利亚GGAS的监管部门是独立定价与管制处,负责投资者的交易基准的制定和行为的监督,负责减排证书的核准和发放。

三、促进我国碳金融工具创新与应用的发展途径

(一)加快实施和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制度

世界银行的《2012年全球碳市场报告》中显示,2011年全世界碳交易金额达到了1760亿美元,成交的二氧化碳量102.8亿吨,分别是2007年的3.4倍与2.7倍。据权威推测,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值会达到3620亿欧元。到目前为止,全球已经有35个国家与地区在进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的规划和实施,其中欧盟、美国的碳交易量占到世界总量的80%以上。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通过的《巴黎协定》为控制全球气温和温室气体排放设定了一系列目标,如2020年全球达到碳排放峰值、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2010年低40%至70%、2100年接近二氧化碳零排放等。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都要仰仗碳金融的支持。随着全球“碳减排”需求和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全球已开始建立全新的碳金融体系。碳金融逐渐成为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政府已决定2015年全面实施碳排放交易市场制度,在这方面我们既要不断引进国外减少碳排放的市场机制,也要充分推广国内的成功经验。比如,我国镇江市近几年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最近召开的巴黎气候谈判大会上以中国“镇江模式”向全球推广。我们更应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碳金融工具创新,以此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快速发展,并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争取主动权已刻不容缓。

(二)明晰碳金融工具的产权

由于中国的碳排放产权机制不明晰,使得中国的碳金融工具交易受到阻碍。因此,应该借助于发展碳金融的机会,一方面明确碳金融工具的产权,从而明确碳排放的产权;另一方面,应该借助于此机会加强国内的产权建设,完善产权法律制度,使得碳交易的产权基础不断完善。碳交易的产权制度是碳交易的核心与前提。欧盟的碳排放权实行的是排放限额和免费配额相互结合,以渐进和试探的方式推进碳交易的产权制度。实行了3年的试点期限,为我国碳排放限额的测量、确定和分配,以及碳金融工具的开发提供了借鉴。我国应该加快碳排放权制度的建设,从而加快建设减排范围的确定、减排标准的确定。

(三)加大碳金融工具创新的投入力度

我国应该在科研投入的支出中加大对碳金融工具研发的投入力度,以及加大碳减排的投资。建立绿色碳减排工程,扶持低碳经济部门的发展。在低碳产业领域中进行不断扶持。比如,国家应该加大对太阳能产业、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其他新能源的开采和投入力度。清洁的水能、风能、核能均可以成为传统能源的替代方案。而这些清洁能源以及清洁技术产品的应用都需要资金的投入,国家应该采取鼓励和惩罚相互结合的形式,加大对碳金融工具创新的投入力度,将惩罚的资金用于对减排企业的鼓励。

(四)引导碳金融工具的开发向精细化发展

精细化的碳金融工具有利于促进碳排放的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将碳排放理念转变为低碳经济实际,应该激发碳金融市场的活力。要强化我国所有公民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人公有责任参与并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意识,培养主人公意识就需要大力强化人们对碳金融的认识,理解碳金融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的贡献所在。政府应通过组织各种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碳金融的认知程度,以便碳金融能够快速在我国大力普及和发展。对致力于碳金融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比如,CDM项目的税收减免政策、绿色信贷的利息补贴机制、降低CDM项目的相关税率或适当延长免税期、提高农林业CDM项目实施者的补贴率等,以此带动各行业碳基金工具的创新积极性和关注度,为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政策环境的熏陶下,不断创新具体领域的金融工具,对经济实际发展起到切实的作用,增强碳金融相比比率,让人们手中持有的碳金融资产不断增加。当前,我国碳排放面临巨大压力,时间紧迫。在推进金融工具创新与应用方面,应该从国家和行业的角度向产业的角度和企业的角度转变。针对产业和产品开发新的碳金融工具,使得碳金融的支持对象更具体,发挥的作用更立竿见影。产业和产品层次的碳金融工具使得碳金融的约定更具体更容易操作,更能体现碳减排的作用和碳减排的效果,因为人们会更倾向于投资碳排放强的产品,获得更高的收益,这也符合在新的全球碳框架下加快碳金融工具创新的普通做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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