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遗产管理;公司清算;借鉴性
我国现行《继承法》从1985年开始实施,近3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私有财产的增加、变化等情况的出现已与原来的法律产生了诸多的出入,《继承法》的缺陷也就逐渐体现出来。遗产管理制度作为《继承法》应有的重要内容之一,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已经远不能对当下遗产管理的现状进行调节。当下许多继承人权利被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现象都是由于遗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所致,如何在《继承法》中完善我国遗产管理制度就显得颇为重要和迫切。
一、遗产管理制度概述
遗产管理制度系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由管理人为主体,对遗产采取保管、清理、分配等工作;它涵括遗产管理人、遗产清算、遗产保全、公示催告、遗产分配等内容。
我国《继承法》第16条和第24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上述内容仅是对遗嘱执行及遗产保管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不属于严格意义上遗产管理制度。遗产管理不同于遗产保管和遗嘱执行,遗产保管是其内容之一;在被继承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就是遗产管理人,在被继承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就不存在遗嘱执行的问题。所以,遗嘱管理要比遗嘱执行的外延宽泛。在我国,遗产在未作分割前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造成遗产无人管理及被他人侵吞、私分、转移、隐匿、甚至毁损灭失的情况,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事宜,如何在《继承法》中完善我国遗产管理制度就显得颇为重要和迫切。
二、公司清算制度的可借鉴性
借鉴《公司法》中的“公司清算制度”对于完善我国“遗产管理制度”具有积极而深刻的意义。从整体上看,二者具有以下相似性:
第一,主体的同质性。遗产管理是基于自然人的死亡为前提的,公司清算是以公司的解散为前提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都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其死亡或解散时其权利义务能力也均会终止。在其死亡或解散后,遗产管理人和清算组也将伴随着自然人和公司“遗产”的管理而产生。清算组人员及遗产管理人的产生都可从其相关权利人和第三人中选取。因此,在遗产管理和公司清算中,所出现的主体具有相似性。
第二,客体的相似性。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公司清算是为了满足各利益相关人在公司财产中所占份额的利益需求,系围绕着公司剩余财产而展开的。在遗产管理中,管理人所做的一切工作是为了让被继承人的遗产合理分配,以达到各利益相关人合理的目的要求。清算组和遗产管理人都是以“遗产”为客体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第三,内容的相似性。公司清算的内容包括清算组的成立,公示催告,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不抵债时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资产等,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遗产管理是通过遗产管理人的确定、遗产清算、遗产保全、、编制遗产清册、公示催告、遗产破产等过程,最终实现遗产的合理分配,也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
三、遗产管理制度的完善构想
上文已对公司清算制度的可借鉴性进行了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对遗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公司清算制度的有关内容进行借鉴。
(一)程序内容的借鉴
1.确定遗产管理人。相对于公司清算中清算组的成立时公司清算的首要问题,遗产管理人的确定也是遗产管理的首要工作。遗产管理人确定后,遗产管理工作将由遗产管理人来展开。
2.通知继承人和债权人。《公司法》弟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在报纸上公告。在遗产管理制度中应借鉴《公司法》的做法,建立继承人和债权人的通知制度,从而保护所有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做到公平公正。
3.遗产清算,并编制被继承人债权债务清单和遗产清单。在公司清算中,清算组需要清理公司财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遗产管理中,遗产管理人也应该清理遗产,编制被继承人债权债务清单和遗产清单。从而,使遗产管理的过程更加透明。
4.在特殊情况下,向相关部门宣告遗产破产。《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遗产管理也应当一样,当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宣告破产。《公司法》规定了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笔者由于才疏学浅,遗产破产到底由何机关受理有待具体立法。但是,笔者更倾向于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观点。
5.制定遗产管理方案,并经债权人和继承人确认。《公司法》规定了清算组编制清算方案,并由相关部门、组织确认。考虑到遗产继承更多的是人合性和遗产管理人服务对象时所有遗产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前提,所以,遗产管理人制定的遗产管理方案只能是向债权人和继承人汇报,并经债权人和继承人确认。
6.遗产分配。公司清算和遗产管理和最后一步都应落在财产分配上。换句话说,公司清算和遗产管理的目的都是分配财产。遗产管理的前期所进行的一切工作也都是为遗产分配做准备,都是为遗产分配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环境。
(二)相关实体内容的借鉴
1.相关文件书写的借鉴。清算组在公司清算过程中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清算方案等文件。为保护所有的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高效正规的文件制作是必须的。借鉴公司清算的文件制作,遗产管理人也应该在遗产管理中制作出正规明了的文件。如被继承人债权债务清单、遗产清单、遗产管理方案等文件。
2.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借鉴。首先,遗产管理人组成方式的借鉴。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清算组进行清算。总之,清算组的组成方式是自行组成和法院指定组成两种方式。遗产管理人的组成可以借鉴清算组的组成方式,使遗产管理顺利高效的进行。其次,遗产管理人的职权义务的借鉴。遗产管理人和清算组职责和目的的相似性,遗产管理人的职权义务与清算组的职权义务应该相同。遗产管理人应具有以下职权:(1)遗产的处分权,(2)对于遗赠的执行、遗产债务的清偿的监督权,(3)排除执行遗嘱的各种妨碍,(4)报酬请求权。没有没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没权利的义务。所以遗产管理人也具有以下义务:(1)确定遗产范围并制定遗产清单,(2)通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3)尽妥善管理遗产义务,(4)清偿债务,(5)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移交遗产,(6)公正公平,管理透明。
(三)遗产管理制度立法构建的特殊性
由于遗产管理制度不是对公司清算制度的全篇照抄而是吸取公司清算制度中可借鉴的部分。遗产管理制度作为自然人遗产继承制度中的一部分,它较公司清算制度还是有其特殊之处的。
首先,在遗产管理人的确定范围上,遗产管理人的范围是继承人、债权人或无利害关系人。而公司清算中,则为公司“本人”(股东或出资人)或第三人。
其次,遗产分配的顺序比较公司清算也不同。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而遗产分配的顺序中应该考虑“特留份”等相关问题。
第三,在有关时效期间的问题上,遗产管理制度应体现其独特性。我国在亲属问题上讲究“和为贵”,有“家和万事兴”的古语。鉴于传统习惯,笔者认为在遗产管理中应扩大意思自治原则。因此,比较公司清算制度延长相关时效期间是必要的。
最后,公司的产生是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统一,在公司清算中更多的体现的时资合性。而遗产继承中,不能以利益为首位,应该更多考虑亲属关系的延续。所以,在遗产管理和公司清算中,所遵循的原则是不同的。
四、结语
我国现行继承法中具有遗产管理功能的制度是遗产保管和遗嘱执行制度,但这两项制度都存在严重的缺陷,难以替代遗产管理制度,所以遗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立法的必然需要。笔者设想以公司清算制度为视角,对公司清算程序和少数实体内容进行借鉴。对于主要实体内容的构建,笔者认为可以在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的方法上进行自我创新。遗产管理制度的构建不仅会使法制更加完善,而且能够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具体来说:首先,遗产管理制度是保证遗产公平分配的前提。遗产管理制度确立可以减少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整个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一个善意的管理人会使遗产继承的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其次,遗产管理制度是保护遗产债权人利益的必要措施。遗产管理人确立后,债权人可以向遗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使自己的地位与继承人放在同一高度,最终实现债权。最后,遗产管理制度是保护国家税收和取得无人继承财产的必要措施。被继承人死亡后,国家税收只能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征收,但是当遗产处于遗产占有人占有时,国家无从征收,使国家税收制度遭受破坏。当遗产无人继承时,根据《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此时遗产由占有人占有,占有人故意或过失隐瞒了遗产所在,使国家无法取得无人继承遗产的所有权。遗产管理制度的确立解决了这一问题,国家可以从遗产管理人处取得税收以及无人继承遗产的所有权。因此,遗产管理制度应在《继承法》修正中被重视,这对于继承制度的完善和各个主体利益的满足都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任尔昕.商法学[M].科学出版社,2009:179,183.
[2]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87.
[3]魏振瀛.民法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0.
[4]刘文.继承法比较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97.
[5]郭明瑞等.继承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30.
[6]付翠英.遗产管理制度的设立基础和体系架构[J].法学,2012(8):31.
[7]王海啸.浅谈遗产管理人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2(10):49.
[8]曹国丽.论遗产管理人制度[D].西南政法大学,2007.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思路;具体策略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01
应收保费作为一种流动性的资产普遍存在于财产保险的业务中,是投保人没有支付但应该支付的款项,其受到了收款时间的差异、不充分的市场化程度和竞争市场等的因素影响,这是属于较为常见的现象关于在财产保险公司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应收保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稳定公司的正常运作,避免经营风险的情况出现,应当控制在百分之零点零三到百分之零点零五之间的正常范围将应收保费占据公司总保费的比例。
一、产生的危害关于高比例的应收保费
(一)对于公司的运营成本增加
根据行业内制定的相关的规定,应当实行责权的发生制度,当财产保险企业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时。因为应收保费在财产保险公司中作为部分的收入核算,就会增加公司向国家缴纳的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比重,增加公司的成本支出,所以,应当将应收保费控制在合适范围,当出现过高的比重时,一方面会使公司的现金流受到影响,甚至会造成赔付情况;另一方面给催收的工作人员带来压力,造成对投保人在追缴保费的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二)对于公司内部管理紊乱的造成
不合理的管理制度,过高的手续费用、高比例的返还资金和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员工的各项补贴等,都能够被直接纳入在应收的保费之中经过各种不正当的退费手续,扮演转换器的角色承担基层公司的各种开销,账外资金的情况有时也会出现,导致公司管理层难以对内部进行管理和考核。由于应收保费作为内部隐性部分的存在,为业务之间的争抢带来了便利关于变相的降低费率,容易造成投保人出现错觉,产生攀比的心理,引起财产保险管理的紊乱。
(三)关于道德风险的引发
财产保险公司出现内部员工、人等擅自截留、挪用、贪污应收保费的情况,是因为公司没有完善的规定关于应收保费的管理,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或者个人素质较差的工作人员对催收不及时、管控不严的应收保费动念头。
二、关于应收保费的成因
(一)从客户自身的问题分析
在市场中竞争因素的作用之下,在政府的采购中,在大客户和车队业务中,在大项目的业务之中常使用分期付款的办法对保费进行缴纳,使用分期付款时签订的协议,对于应收保费的形成就在未到付款时间的协议之中出现。因为这符合正常应收保费的情况,所以为了避免风险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形成,需要及时催收。
(二)从延期续保的重大项目和客户内部进行付款的审批分析
由于国外的投资公司、跨国公司在发达的地区和省份之中并不具有财务的实际决定权,因此,审批规定存在一定的期限关于需要支付的项目保险费用,规定中期限的限制较长,因此,部分企业对于保费在支付会规定在较为集中的日期,一旦保费的支付错过了规定日期就只能下次进行,这样便形成了一部分的应收保费。对于应收保费账龄的延长,是由于某些竞争主体比较多的续保项目的存在,业务员不能够及时将续保谈定对很多大项目,从而滞后拖延了这些项目的续保签单。
(三)从投保人的诚信因素分析
由于某些投保人不够诚信,故意拖延,在投保的过程中定好的支付时间,但在时间其内却拒绝支付,出现过期缴费的情况。还有一些投保人是因为市场竞争的原因,经济出现状况,无力缴纳保费,以致出现死账、呆账的情况。
(四)关于不及时结算业务原因分析
保险业务员或者保险公司出于长期合作的考虑,不会及时的对业务进行结算,有时拖延滞后时间较长,造成应收保费的产生。
三、关于财产保险应收保费的管理策略分析
(一)关于公司诚信的提高和宣传力度的加强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进行对保险中保障职能的宣传,加强人们对财产保险全面的认识,主动进行缴费让投保人,避免客户原因造成应收保费的形成。
(二)关于公司风险管理的强化关于应收保费
需要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进行强化,避免应收保费从恶性竞争中产生,禁止为了抢夺业务采用变相降低费率的方式。关于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管理力度,做好前期检查、时候处理的工作。公司实行客户黑名单的管理制度,对于诚信有问题的客户禁止投保。
(三)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完善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奖励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将应收保费和工作的绩效考核挂钩,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认真对待应收保费的问题。
(四)关于公司催收应收保费的力度
在财产保险公司中,无可避免对于应收保费的形成,应当尽可能的降低应收保费出现的概率,关于监控和分析的制度建立需要定期或者实时进行,实时掌握对应收保费的具体分布和发展动态,及时了解跟踪出现异常情况的业务,对于业务员的催收工作应当强化管理,必要的时候,需要借助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公司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李颖颖.基于P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应收保费问题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8.
[2]张新愿.对我国财险公司应收保费困境的成因及对策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06.
[3]黄媛媛.中国非寿险业的风险防范与管理[D].西南财经大学,2010.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范文3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重要基础和核心保障,更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针对财务管理进行的财务内部控制则是企业顺利实施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1]。企业财务内控实质是企业为实现某些效果或达到某些目的而采取的针对财务管理方面的一些控制活动,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与监督等五大要素[2]。
T公司是我国南方地区最大的一家专业从事起重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上市公司,是国内两家主要的电解铝专用起重设备制造商之一,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铝冶炼专用起重设备、钢铁冶炼专用起重设备、核电起重设备、电解铜、铅、锌专用起重设备、港口门座式起重机、铁路铺架设备、通用桥、门式起重机等。
作为规范化运作的上市公司――T公司在公司运营特别是财务管理上基本走上了正规化,但是随着公司快速增长式发展,目前该公司在财务内控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公司各项目财务管理规范的全面性与实用性不足、资金安全控制不到位、应收账款及财务保障控制处理措施无力、预算管理流于形式、审批权限过于繁杂、内部审计与考核不够全面等,这些问题随着公司的发展日益突出,导致运作效率低下,阻碍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一、T公司财务内控制度问题解析
(一)资金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流程形同虚设
资金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血液,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做好资金的安全管理是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是企业风险控制的核心[3]。
T公司作为一家上市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标准流程与控制制度,制度本身没有问题,完全符合国家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但是在企业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流程不熟的现象,导致公司在日常办公费用报销、公务接待、内部人员借款、采购付款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流程比较混乱。在实际操作中同样一笔款项存在多个领导可以审批的情况,权限交叉比较严重,在审批及事后追责过程中也产生了相互推诿的现象。
T公司在资金管理的审批流程不合理,1000元以下金额的审批层级就高达五级,一方面相关审批领导出差会导致急需资金无法支付,另一方面过多的审批层级会影响办事效率,且在事后追责时相互推诿。
(二)财产保全控制制度不完善,公司资产流失严重
完善的财产促使制度可以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为确保公司经济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T公司作为一家大型机械制造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机械加工设备、实验检测仪器、库存物料,如果不能保证定期盘点,定期清理,就会导致财产流失后缺乏统计、报废设备无法评估处理等后果。
T公司对公司物料库存、仪器设备都定期盘点都制定了完善的流程并由专人负责实施,但是在对报废仪器设备及原材料的处理方面并没有相关的控制制度与流程作为指导,期间有很多钢材边角料被内部人员以低价出售给外部人员,并从中赚取差价,导致公司利益的流失,同时审计部门对该项管理也缺乏主动性,未能及时给予控制。在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使用过程中,责任人不够明确,即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落实到人,全部挂在公司名下,这样员工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保护就不到位。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T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技术部门每年都会新增多项专利、软件登记,以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但是公司财务部门并未对这些知识产权进行量化评估,并及时转化为公司的无形资产。
(三)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力催款手段
应收账款是企业销售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T公司主要从事重型起重设备的生产与销售,设备单价较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付款方式均为分期支付,且尾款比例相对较大,据财务部门统计一年以上尾款比例超过30%的销售定单占据公司销售总额的63.2%,且有50%以上的定单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尾款,个别定单尾款拖延时间长达三年之久,其中不乏长期合作的老客户。T公司也针对应收账款问题制度了一系列的控制制度与实施流程,包括法律手段,但均未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四)预算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未能与绩效挂钩
企业的发展是在统一的战略目标与计划指导下,将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贯穿起来,以实现企业的高效管理与经济效益,其中企业的预算就是一根主线[4],如果预算做不好或者做好了未能严格执行就会打破公司的计划与战略目标。T公司针对财务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但是在进行公司预算的时候制作预算的主体却变成了财务部,财务部按照公司的整体经济指标的要求给出各部门的预算,其中缺少各实体部门的参与。最终给到各部门的预算往往与部门的实际情况脱钩,年底核算时各项数据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对预算的管理T公司存在上述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层管理不够重视,认为公司的利益是做出来的,不是预算出来。
更重要的是因为各分部门不是预算制定的主要参与者,而仅是执行者,预算的执行情况也就没有纳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这中。这种没有考核的预算便进入了预算管理的恶性循环,也就失去了预算的实际意义。
二、财务内控制度制优化及实施保障措施
(一)优化资金管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实现偏平化管理
在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制定过程中,在整体原则不变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公司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资金数额、不同的需求程度采用不同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在资金使用密集且直接影响到部门甚至公司运作的关键部分,如采购部,要加强资金的控制与管理。对整个资金管理的要求是要保证公司账面现金流的正常与稳定,具体操作流程要细化要简短,保证资金管理的效率。特别是对资金支出的管理,要重点强调计划性,建议对公司所有的资金支出定期化、集中化管理,即所有公司资金支出项目全部集中在一个周期如一周内的某一天内完成,提高办事效率,并可以及时汇总财务信息。
(二)完善公司财产保全制度,财产管理细化到个人
公司的财产管理制度不仅要有大的框架,还要有具体细则。针对T公司及机械制造行业的特点,对有形财产的管理必须要落实到人,并将资产的保全与个人的绩效挂钩,做到谁负责谁管理。对大型或高价位仪器与设备要组织专业人士制定合理的折旧、维护、报废方案与流程,保证这类仪器与设备可以充分发挥其价值。这类固定资产的折旧、维护与使用费用必须计算到项目成本中去,并实时更新公司资产信息。
对于公司专利、软件登记知识产权这类无形资产也要加强管理,需要制定一套专业实用的可以从财务角度评价这类无形资产价值的制度与流程。财务部门与技术部门需要密切合作,同时借助第三方机构对这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纳入至公司常规资产的管理,并做好后期的维护与保护工作。
(三)建立与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筛选客户并合理设置红线
应收账款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及时收回会间接转化为企业运营的费用,减少企业的利润。T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已经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相关制度,包括应收账款统计与通知、催款处理方式、催款时限、法律程序流程。这些制度可以给出了对应收账款处理的常规流程,却少反馈环节,制度一层不变,不能有效保证应由账款的按时回笼。T公司的客户中有50%以上具有为二次及以上业务往来客户,且这类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呆账数额较大。针对这种现状必须对客户设定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源,并对这些客户进行商业授信,一旦出现应收账款的拖欠及超过授信额度及周期还未还款的,要实时对信用等级及授信进行调整。如果客户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显示公司已不能支撑其现有及将来定单就必须停止与该客户一切商业关系,并启动不同级别的催款程序。
应收账款必须要跟业务员的绩效挂钩,建立完善的业务员考评体系,将应收账款作为业务员项目开发、绩效奖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加权考核。
(四)针对性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与部门考核挂钩
企业预算是在公司董事会对市场及公司发展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的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做出的具体安排。企业预算是一个从上至下再回到上层的过程,企业预算开始于企业的总体目标,分解至公司上下各个部门,最后又汇总公司层面,在这个过程预算的数据是可以进行微调的。在制定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从公司层面给予高度重视,有必要成立公司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并且由公司总经理牵头,主要负责全年公司层面及各部部门预算工作的规划、实施、监督与考核。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范文4
一、信托的特点
从形式上看,信托是将自己财产交给他人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信托有四个独特的法律原理:所有权与利益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限责任、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1.信托财产所有权与利益的分离。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其最大的特征就是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的分离。一方面,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他可以像真正的所有权人一样,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第三人也都以受托人为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而与其从事各种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又与一般的财产所有权不同,受托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信托财产权,必须妥善地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将信托财产的利益交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所有权与利益分离、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和利益主体相分离,正是信托区别于其他财产管理制度的根本特征。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独立性是信托财产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一个信托成立后,在信托关系内部发生如下法律效力:a.从委托人的角度来看,委托人一旦将财产交付信托,即丧失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b.从受托人的角度来看,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指信托关系成立前受托人即所有的财产)。受托人虽然取得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但这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所有权,因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这种所有权并不能给他带来该所有权的收益。同时,为了避免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发生混淆,信托合同和相关法律都应该在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设立防火墙。c.从受益人的角度来看,受益人对信托财产只享有受益权,在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并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因而信托财产也不属于受益人的自有财产。
3.信托财产的有限责任。信托财产的有限责任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必然结果。信托财产的有限责任体现在信托关系人内部以及信托关系人与第三人之间。委托人在设立信托后便丧失了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除非在信托契约中保留了相应的权限,否则退出信托关系之外。受托人因信托关系而对受益人所负的债务(即支付信托利益),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同时,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而使第三人享有债权时,最多不过以全部信托财产赔偿第三人的损失,不会发生以其自有财产负无限责任的法律后果。
4.信托财产管理的连续性。信托是一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管理的连续性突出表现在已经成立的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更迭而影响存续。信托设立后,即使受托人死亡、解散、丧失行为能力或其他原因终止其处理信托事务的职务,信托关系并不因此而消灭,此时可以根据信托文件指定新的受托人。新的受托人承受信托财产所有权,负有继续为受益人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
二、信托与理财产品的整合
要理解理财产品,先得明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这是在向金融消费者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其委托和授权,按照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与储蓄相比,银行理财产品在流动性、收益、交易方式、产品类型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更加侧重于“投资”的功能。
由于我国社会公众所具备的基本金融知识和技能与银行业的发展速度相比明显滞后,个人的金融管理能力与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迫切需要有专业的理财机构来管理个人庞大的资金,而国民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迫切需要资金的支持,中介机构的理财业务必然应运而生。正是在此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纷纷加大对理财业务的开拓已成发展的需要。信托公司更是专门从事财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绝大多数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大量交叉。从资金供给到资金需求的管道,财产管理业务或者叫理财业务,不仅存在迫切的需要,而且几乎各类金融机构为了提升经营水平,不断推出信托理财产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理财对专业性知识、技能及硬件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目前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机构监管,可以在坚持分业经营的原则下,可以委托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也可以另行投资设立财产管理公司,进行跨行业投资,专门从事理财业务。这本身也没有违反分业经营的法律要求,因为这是自有资本投资业务的一种跨行业投资。跨行业投资设立的机构仍坚持分业经营,并受不同监管部门的分业监管。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范文5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会计法》,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监督,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努力去收,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支出应坚决制止杜绝,对于临时必要的开支,应按审批程序、手续办理。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三、加强医院经济管理,拟定和审查医院的经济合同、经济文件、经济协议,参与拟定医院的分配方案;审查各类业务用款,加强事前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四、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先由经手人、实物负责人签字,再由院长审查批准后方能报销,白条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办理借款手续,回医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手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本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坏帐。
五、财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医院的固定资产、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及时清仓查库,防止浪费和积压,以保障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加快资金的周转。
六、严格现金管理制度,遵守结算纪律,凡是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长补短或挪作他用,若有差错应及时查找原因,报院长批示处理。
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遵守物价纪律,要熟悉各项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有关物价政策。严格空白票据的管理,医院的各种收据由财会室统一购置、保管和发放,建立票据收发和核销制度。
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档案借阅手续。会计人员的因故长期离开、改换工种或调离单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财务科工作制度 相关内容: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
供电所抄、核、收考核制度 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一、抄表工作:1、抄表人员必须严格按抄表日期进行抄表,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私自变更抄表日期的,每次扣20元。2、按时交回抄表本并做好数据统计,延迟半天,扣20元。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定期分析稳定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制度 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为进一步明确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提高应对各种复杂局势的能力和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的效率,经研究建立定期分析稳定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将工作力量下放,构建起定期分析源头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产品承揽评审生产交货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下面是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1、产品承揽(1)公司所有生产产品均由销售部销售。(2)产品销售时,1吨以下可不签合同。1吨(含1吨)以上必须签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经销售经理审核批准后到经理处盖合同章。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范文6
为了切实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对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分公司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车辆管理工作负有责任,车辆驾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车辆使用部门务必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部站要要认真组织本部门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责任对象为公司取得相应车辆驾驶证的驾驶员,方可以驾驶车辆。
四、驾驶员必须自觉加强交通法规、技能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五、服从公司调派,听从指挥不得公车私用,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六、爱护车辆,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定期检查,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 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民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八、 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不超速行驶。
九、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公司人员驾驶。不准带载无关人员,若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一切费用。
十、车辆修理,按照公司车辆报修管理制度,上报审批,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配厂,进行修理。
十一、分公司运维抢修维护车辆停靠分公司指定停车地点,各乡镇综合服务站车辆属地停靠。
十二、严格遵守相关用车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凡未经批准同意,违反相关车辆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车辆驾驶当事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及联带责任。凡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造成的行为,分公司将依照责任认定对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当事人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受到法律处分的,分公司请示上级公司批示,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