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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的作用范文1
中图分类号:F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5-0038-02
1 引言
农业经济个体是指小规模农业生产者、农场主、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国际贸易企业等一系列能够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得到实质性利益的企业或个人。农产品贸易摩擦直接牵扯到农业经济个体的利益,这对于一国的安定团结和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微观层面,农业经济个体与农产品的贸易摩擦的关系表现得更为直接。本文不仅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而且重点突出,研究了农业经济个体在不同阶段应发挥的作用,从本源上杜绝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发生。
2 农业经济个体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关系
(1)农业经济个体的不当经济行为是农产品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
从农产品生产者的角度来看,个体农民经营规模狭小,经营这种“超小型”生产规模的农户通常缺乏吸纳现代科技的内在动力,也不具备采用现代技术的能力和条件,不利于先进管理方法的应用和组织化、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从而使现代管理效应和规模效益难以实现。而且,小生产者市场预测能力较差,不够理性,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大,生产上往往彼此模仿,同上同下,形成“扩散型蛛网”。这会导致产品产量大量增加,但质量、科技含量不能同时跟上,产生面临进口国技术壁垒限制或反倾销的指控。
从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企业盲目出口,出口产品结构单一、出口市场集中。向某国的大量出口会损害进口国农业集团的利益,由于农业在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口国为了维护农业产业安全一定会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对本国的损害,贸易摩擦因此发生。
(2)农业经济个体是农产品贸易摩擦司法解决国内阶段的主要力量。
农产品贸易争端的行为者可以是政府、行会、农业经济个体中的一种或几种,而在国内阶段,农业经济个体成为主要力量。其原因在于,国内阶段的关键是在遭遇国外贸易壁垒时,农产品出口企业是否能成功地说服政府立案,并使用DSB。在应诉环节中,企业若能采取积极态度配合调查机构、提供相关调查数据、采取有力措施取得进口国相关利益集团的支持对于有效解决摩擦争端是非常有力的。
(3)农业经济个体是农产品贸易摩擦的直接利益方。
农产品贸易争端几乎包括所有的农产品类别,但大多数情况下,争端仅涉及每一类别的一种或几种产品,产品品种非常集中。申诉方在提起申诉时针对的产品类型有两个发展趋势:第一,对争端所涉及的产品种类划分的越来越仔细、越来越具体、专业性增强。第二,对争端涉及的产品不做任何的划分,以笼统地农产品或粮食作为争端的对象;这就预示着农产品贸易争端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涉及的利益方更多、几乎可以涵盖每一种划分精细的农产品的生产者、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农业经济个体无论遭遇国外进口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或是数量限制,都会导致出口数量的减少、出口农产品收入下降,影响该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积极性,归根结底影响的是农业经济个体的利益。
3 从农业经济个体角度谈农产品贸易摩擦解决途径
3.1 劳动力要素投入阶段的解决途径
增加农业经济个体人力资本投资。随着农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生产将由传统的劳动力密集型转变为人力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劳动力要素的素质将成为农业竞争力的发展源泉。而在此阶段对农业经济个体的人力资本的投资主要应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1)自觉提高农业经济个体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一项新技术被采用的可能性,与农业经济个体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密切相关。为提高农业竞争力、减少贸易摩擦,农业经济个体必须掌握一定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而此种能力的培养则需要农业经济个体自觉为本身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通过参加初级阶段的教育以及生产教育,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的方法。
(2)对先进工具的使用能力以及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作为上一种能力的扩充,对农业的认识水平以及对新工具的使用能力更为直接的作用与农业生产,从而更加有效的改变农业的发展格局,提供避免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新方法。一旦农民接受新的生产要素,就要学会如何使用,以便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这必然要求农民又不断掌握新知识的能力。
(3)提高掌握信息的能力。在贸易摩擦的避免和解决中,农业经济个体需要有对情报的收集以及初步分析能力。具体来说,对于本国和他国的经济政策应当有初步的了解、能够辨别他国政府农业政策对自身的影响、了解出口产品遭遇贸易摩擦的情况等等。这些都需要农业经济各体具有信息的掌握和初步的分析能力。
3.2 农产品生产阶段的解决途径
(1)以绿色生产意识发展生态农业之路。
解决农产品贸易摩擦,从生产阶段开始,农业生产者、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培养农产品绿色生产的意识,支持开发绿色产品-有机食品出口,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有机食品竞争力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可优化一国食品出口结构,提高产品档次,树立农产品的崭新形象,是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方向,也是应对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最佳途径。生态农业强调经济效益,追求高的农业生产收入;包含较为完整的生态过程,使生物物种多样化;生态效益是通过对生态过程的驾驭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人为的各种限制。
(2)加大科技投入含量并提高产品质量。
农业技术创新是实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满足农业生产多样化的需要,改进或创造某种农产品,实现农业生产的高产、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者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强化农产品生产基础及生产安全管理,创建具有环保特色的无公害、高质量农产品示范基地及品牌。农业经济个体应该从生产阶段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在保证产品基本功能的前提条件下,尽量多地运用品牌、包装等多种非价格竞争手段,注重产品差异化,在提高产品附加值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不再沿用传统的“以价取胜”的营销方式,而是“以质取胜”,避免恶性的低价竞争,也能从根源上杜绝进口国反倾销诉讼。
(3)合理争取并利用补贴及财政支持。
世界农业保护政策下,各国都对维系民生的农业实行补贴,如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不挂钩的收入支持、为环境所提供的补贴等。《农业协议》下规定了各种形式补贴的支持条件和支持范围,对大多数国家来说是一种约束,但同时也给了许多补贴程度较低的国家很大的空间。
3.3 农产品流通(出口)阶段的解决途径
(1)参加农业行业协会。
农业行业协会能够通过对农业经济个体市场行为的监督,促进市场机制的规范化、秩序化。行会在规范市场机制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通过调节本行业出口产品的价格、数量及分布情况来规避反倾销、反补贴等。不少国家的行业协会通过收集和监督本行业出口产品的价格、数量及分布的信息,管理和协调行业产品价格,确定最低限价,以引导和保护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理价格,同时协调产品在不同市场上的分布,避免在同一市场上产品量激增或绝对数量过大,降低遭受反倾销的可能,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摩擦。一些规模较小的农业经济个体自身不可能充分掌握相关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对于生产技术较为不纯熟的小规模农业经济个体,行业协会会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从业者素质。
(2)全面掌握信息并合理调整出口方向。
西欧和亚洲地区是农产品的主要进口地区,一国的农产品的出口应尽量避免出口地区集中化的现象,以免大量出口遭遇进口国因损害而发起的贸易争端。一国的农业经济个体应该有防范于未然的意识,通过国际博览会、展销会等平台全面掌握国际农产品市场动向和容量,制定出口计划,合理调整出口方向,严于律己,不为短期利益损害长远利益。同时,农业经济个体也要积极配合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和引导,出口具有本国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注重产品差异化,在品质、色泽、档次上不仅要与国际接轨,而且要成为世界一流的名牌优质农产品。
(3)调整出口农产品结构并注重差异化。
近年来,农产品贸易争端有较为明显的产品针对性。在关贸总协定时期,畜产品、园艺作物和经济作物是引起贸易争端的主要农产品,分别占所有农产品贸易争端的31.82%、26.36%和21.82%。而在世贸组织时期,居前三位的争端产品为畜产品、经济作物和全部农产品。分别占同期农产品贸易争端的29.21%、22.47%和14.5%。
3.4 司法程序阶段的解决途径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司法程序主要分为国内和国际两个阶段。国内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是企业和政府,国际过程的参与者主要是DSB和争端各方政府。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国内过程的关键是企业能否成功的说服政府立案,并使用DSB,当然,国内企业在说服本国政府采取行动解决争端的同时,也可以直接和贸易争端另一方的正读、企业进行协商。如果案件能够以和平方式得到解决,就不必要进入DSB程序。下面主要分析在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过程中,农业经济个体所起的主要作用。
(1)农产品生产、加工及贸易企业必须认识到,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套较为完善的准司法体制,WTO争端解决机构(即DSB)是一个司法机构。WTO各成员国之间因适用有关协定而产生的贸易争端,应该而且只能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予以解决。并且,遭遇摩擦时,只有一国政府才能代表本国参加WTO的谈判和讨论。因此,当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遇到违反WTO规则的竞争行为或不公平贸易措施时,企业应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要求政府在适当的场合主动向DSB提出申诉,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本国农业利益集团的合法权益。
(2)农产品生产、加工及贸易企业还必须认识到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法院等国际司法解决制度不同,其作用不在于裁判谁是谁非,也不在于惩罚谁,而是为争端双方提供圆满的解决,以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安全性和可预见性。因此,一旦一国与其他成员方发生农产品贸易争端,应真诚善意地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以便与争端方达成一项相互接受且符合有关协定的解决办法,为维护各成员方在WTO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服务。
(3)应增强应诉的主动性。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平时经营过程中应注意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保存。解决农产品贸易争端,既要靠法律,又要靠科学的依据。为此企业必须加强信息搜集与人员组织。
4 结语
从微观角度上看,农业经济个体无疑在农产品贸易摩擦的诸多环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国家和行业协会所起的作用,这三方应该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形成一个统一的防御和应对体系,使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农产品贸易的作用范文2
关键词:中国;东盟十国;农产品贸易;引力模型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5.030
1引言
中国与东盟,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双边贸易总额不断增加,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在1994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额仅有143亿美元,除了发生亚洲金融危机的1998年以及次贷危机全面爆发的2008年,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进出口总额均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趋势,截止2015年,双边进出口贸易总额已经达到了4720亿美元。同时,中国和东盟都是世界上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国家和地区,在双边贸易迅猛发展的同时,作为双边贸易中重要的一部分――农产品贸易,也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学界对于两个地区农产品贸易流量以及它们之间的影响因素也早就展开了探讨。王瑞,王丽萍(2012)运用1992年到2009年的农产品贸易数据,通过构建贸易引力模型,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流量具有影响力的一些因素,分析的结论为:国家人口数量、经济体量、加入世贸组织(WTO)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具有正面作用,而贸易国首都之间的空间直线距离、人均收入差异、突发的经济危机等因素会阻碍双边农产品贸易。帅传敏(2009)将引力模型与固定效应假设相结合,重点考察了中美两国之间以及中美与其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农业贸易流量,实证分析后发现:中国加入WTO给中美双方都带来了机遇,但是相比较而言,美国从中得到了更大的利益;中美两国在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因素方面具有差异性,说明在经济产业结构上,两国具有不同的特征;在农产品出口方面,中美两国的潜在发展领域和地域特点都存在着差异。耿晔强(2015)将基本的引力模型进行扩展并且从整体层次以及细分领域这两个角度去分析可能影响中国与新兴市场农产品贸易的因素,分析的结果为:从整体层次上来说,经济体量、人口数量对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而经济距离则产生了一定的负面阻碍作用,各种名目的经济组织所体现的作用也具有差异,从细分领域来看,人口数量这一因素难以确定其λ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方向,而框架内的其他因素与整体层次上的分析结果相同。
2理论模型
运用于国际贸易流量研究的引力模型显示:两个国家或两个地区之间双边贸易总额的变化方向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总量的变化方向具有一致性,与它们之间的地理空间距离的变化方向相反,这种变量之间的关系与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模型具有极大的相似性。本文中将对引力模型的一般形式作对数化处理。对数化处理引力模型具有许多方面的优点,例如可以将万有引力公式进行线性化处理,易于分析研究,还可以有效的减少数据处理中出现的一些异常现象,避免异方差以及数据残差。一般对数化的贸易引力方程具有如下的表示方式:
lnFij=ωlnMi+ξlnMj+γlnDij+θlnXij+εij(1)
(1)式中Fij代表国i与国j之间在一定时期内的双边贸易额,Mi和Mj则代表了国家i与国家j在一定时期内的国内生产总值,Dij代表了两国间的地理空间距离,为了便于统一计算,可以规定为双方首都之间的距离,Xij是其他更为复杂的扰动因素的集合,例如人口因素、收入因素、政策因素、区域经济组织安排因素等,ω、ξ、γ和θ是模型中的系数,有待进行估计预测,εij为模型中的随机扰动项。
3模型设定
在仔细分析了前人在理论以及实证方面对贸易引力模型所做的努力之后,本文尝试着在最一般化的引力模型的基础之上,引入一些新的具有现实影响力的变量。在设定模型有关变量之时需要充分考虑本文研究对象所具有的一些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考虑到农产品之间的贸易为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而每个个体的生存都离不开对相关农产品的消费,因此可以考虑将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规模变量引入模型之中。
3.1扩展引力模型设定
根据以上思路,笔者以(1)式为基础,对其进行扩展,建立相关模型,其方程为:
lnXtij=a+β1ln(YtiYtj)+β2ln(PtiPtj)+β3lnDij+μij(2)
其中,Xtij为i国与j国在t年的双边农产品贸易额,YtiYtj表示i国与j国在t年GDP的乘积,PtiPtj为i国与j国在t年人口数量的乘积,Dij为i国与j国首都之间的空间直线距离。
对于解释变量YtiYtj,出口国或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该国潜在的商品出口能力,GDP值越大,出口的潜在能力也就越大,因此贸易流量也会偏大;进口方的国内生产总值越大,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该国或地区对于进口的潜在强烈需求,进口需求越强劲,贸易流量也就越大,因此预期该解释变量的系数符号为正。
对于解释变量PtiPtj,由于农产品是维持人类基本生存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商品,人口的增长会导致对农产品更加迫切的消费需求,因而增加双边贸易,因此预期该解释变量的系数符号为正。
对于解释变量Dij,两国或地区的空间直线距离越远,也就是说在交通运输上花的成本越大,商品所面临的毁损风险也越大,这是阻碍商品自由贸易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因而预期该解释变量的系数符号为负。
3.2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由于中国与东盟十国双边农产品贸易是本文选定的主要研究对象,笔者采用了面板数据作为数据选取的主要形式,时间维度为2010年至2015年。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是本文中双边农产品贸易数据的搜集之处,联合国National Accounts Main Aggregates Database则是文中GDP和人口数量数据的主要出处。两个国家首都之间的空间数据来自于网站:time and 。
关于农产品的定义,到目前为止,都还是未有定论,但是考虑到我国已经全面深入的加入了国际贸易之中,与国际社会接轨,本文采用WTO对于农产品的统计口径。WTO对于农产品可以分为基本农产品与统计农产品两类。其中,基本农产品也可称之为“谈判农产品”,包含有两个类别:(1)食品,(2)未加工的原料;其中,第一个类别食品中,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食品和活动物,油籽和油质果实,动植物油、脂、蜡,饮料和烟草,而第二个类别未加工的原料中,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纺织纤维及废料,天然动植物原料,未加工的兽皮、皮革、皮毛等。在WTO年度统计资料中所包含的农产品称之为统计农产品,其范围比基本农产品要大,除了基本农产品所囊括的类别外,还要再另外加上水产品及其加工品,部分林产品如天然橡胶、软木和木材、纸浆和废纸等。笔者根据以上统计口径,采用SITC Rev3分类数据,选取了00-09,11,12,21,22,26,29,41-43章的商品作为本文研究的农产品范围。
4实证结果
本文在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处理分析的过程中所采用的统计软件是Eviews 8.0。回归结果见图1。
根据拟合结果,得出了扩展的引力方程:
lnXtij=-44.87+1.22ln(YtiYtj)+0.26ln(PtiPtj)-143lnDij
从统计软件的回归分析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开展农产品贸易的两国或地区的经济规模总量、人口规模总量、首都之间的空间直线距离等是影响中国和东盟十国双边农产品贸易流量的重要因素。
(1)其中解释变量经济规模总量的模型回归系数的值为1.218726,系数符号为正,且超过一,与前文的预期吻合,说明国内经济越发展会带动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加速增长。而且回归系数的值达到了1.219,说明两国或地区的经济规模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双方经济规模的增长会带动双边农产品贸易量的大幅上涨。
(2)解释变量人口规模对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双边农产品贸易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与前文所做的预期相一致。不同的学者τ谌丝诠婺U庖灰蛩卦谝还或地区的国际贸易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争论,有赞同促进作用的也有赞同阻碍作用的。一般认为,人口规模对国际贸易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人口的增加,人力资源得以丰富,会使得国内相关产业进行更加细致的分工合作,对国际贸易的依赖度降低;另一方面,人口增长也意味着潜在消费能力的提高,这会使国际贸易变得更加必要。由于人口增长对国际贸易既有促进效应又有阻碍效应,模型中体现出的只是两种效应相叠加之后的净效应,回归系数只有0.26,影响程度相对较小。但是考虑到本文讨论的农产品消费所具有的一些特性,人口增加带来的农产品消费需求增长要大于其产生的国际贸易弱化效应,所以本文预期随着人口的增长,农产品贸易流量会相应的增长,实证分析的结果也与这一假设相符。
(3)两国首都之间的空间直线距离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具有负面效果,这与前文预期相一致。两国之间的距离对双边贸易确实具有负面作用,因为目的地越远意味着运输距离越长,所花费的运输成本也就越高,同时距离会阻碍双方的信息交流,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产生文化上的隔阂,这些都会对彼此的贸易往来产生阻碍作用。而且相当比例的农产品没办法长时间维持其新鲜度,因此对于运输的条件提出更高要求,对于运输距离也就更加看重。本文中距离的回归系数达到1.43,说明距离对双方贸易的负面影响还是很大的,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距离所产生的阻碍作用。例如,相互之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多一些制度上的安排(APEC CAFTA)等等。
5结论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规模总量、国家人口规模、两国首都之间的空间直线距离等是影响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双边农产品贸易流量的主要因素。其中经济规模总量与两国首都之间的空间直线距离这两个因素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最为显著,国家人口规模的影响程度次之。因此,对于中国与东盟来说,都应该积极发挥本国优势,努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同时,要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改善运输条件,而更多更好的制度安排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的建设等,切实降低农产品贸易壁垒,致力于双边农产品贸易的更大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瑞,王丽萍.我国农产品贸易流量现状与影响因素:基于引力模型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12,(04):3948.
[2]帅传敏.基于引力模型的中美农业贸易潜力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07):4858.
[3]耿晔强.中国双边农产品贸易流量及潜力研究――以新兴市场为例[J].统计研究,2015,(09):5055.
农产品贸易的作用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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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证分析
(一)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采用EVIEWS6.0软件对面板数据进行估计。对面板数据的三种效应(即混合效应、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分别进行估计结果(见表1)。在对模型的选择上首先根据随机效应回归方程进行Hausman检验,得出P值为0.1044,所以应接受原假设选择随机效应模型回归。但由表1可知,随机效应的R2小于混合效应的R2,故本文采用混合效应模型进行分析。
由表1可知调整后的R2为0.91,即模型解释了因变量91%的变化,拟合程度较好。同时各解释变量的符号与预期相符,且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实证结果中国和伙伴国GDP每增长1%,分别带动出口额增长0.456%和0.958%。另外,是否签署FTA以及经济开放度也对农产品出口有促进作用,中国对自贸区成员国的农产品出口是未签署自贸区成员国出口的1.78倍(e0.575 )。而两国人均GDP之差每增加1%,使农产品出口额减少0.146%,两国之间的距离每增加1%,将导致农产品出口额减少1.138%。并且距离系数的绝对值最大,说明距离是制约农产品出口的最重要因素。而中韩是一衣带水的关系,这一结果进一步凸显出两国农产品贸易具有可观的增长潜力和距离优势。
(二)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潜力分析
引力模型的应用之一就是估算双边贸易潜力。具体方法是将真实值与根据引力模型估计出的双边贸易额的理论值进行比较,比值大于1称为贸易过渡,比值小于1称为贸易不足。本文据此方法测算出的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潜力(见下页表2)。
由下页表2可以看出,在2000―2003年中国对韩国的农产品出口属于贸易过渡型,可能的原因是两国在中国刚加入世贸组织时联系密切,并且两国在2003年建立了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产品的出口。但是2004年至今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一直呈现出贸易不足的状态,对韩国的出口潜力巨大。主要原因是韩国为保护其农业对农业的进口设置了较高的贸易壁垒,故中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还存在较大的潜力尚未开发。同时自由贸易区要求成员国消除贸易壁垒,而中韩自贸易已于2015年2月全部完成谈判,这将为中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带来重大机遇。
农产品贸易的作用范文4
1 新疆农产品进口贸易发展历程
2013年新疆农产品进口贸易额已经达到了近6亿美元,虽然较2012年有所下降,但总量没有太大变化。其进口贸易额为1994年的6倍,同时为20年来最低值的18倍。然而,由下图可以看出,新疆农产品进口贸易的发展并非持续性的增长,其间还有一些波动,尤其是在2002年下降到仅有3422万美元。
从上图不难看出,新疆农产品进口贸易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1 平稳波动阶段
1994—2001年间,新疆农产品进口贸易总额一直在1亿美元上下波动。1994年新疆农产品的进口额达到1亿多美元,较1993年增长了三倍多,其快速增长的原因得益于1994年全国农产品的大量进口。1995年,新疆农产品进口额达到阶段性最高的2.3亿美元,较1994年增长121%。
1.2 缓慢抬升阶段
2002年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家降低了农产品进口关税,总体进口贸易额增长缓慢。新疆农产品进口贸易额仅为3422万美元,较去年下降64个百分点,达到近20年来的最低值。在此后的7年中,新疆农产品进口贸易以平均每年32.2%的速度缓慢增长,从2003年的7758万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近1.8亿美元,净增长达1亿多美元。
1.3 高速发展阶段
2010年新疆农产品进口额达4.7亿多美元,较上年增长近3亿多美元,之后的三年内新疆农产品进口额以平均每年7.9%的速度增长,2011年新疆农产品进口总额达5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245万美元,增长率达7.2%。到2013年前后,新疆进口农产品贸易额已经达到6亿美元,创下近20年来的最高值。
2 新疆农产品进口贸易所存问题
新疆地区农产品进口贸易,现存发展过程中仍然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一是新疆农产品进口商品和进口市场结构过于单一;其二是地区通关便利化程度低下。
2.1 进口商品和进口市场结构单一
新疆前5位的进口来源国家中,除土耳其之外均为中亚国家。2013年新疆从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进口比重达到了总体进口量的32.04%和21.59%,这两个国家也分别为排名进口来源国家的前两位。第三位的巴基斯坦和第四位的吉尔吉斯斯坦分别占据进口总量的5.19%和5.18%,较第五位的土耳其的5.06%的比重有一定优势。新疆农产品进口商品方面,进口比重较大商品种类为棉花、羊毛、牛羊生皮、油类作物、甘草、中药材等,而从中亚国家进口的主要产品为原棉、油籽类作物、羊毛、大豆、谷物,占进口总量的70%以上。
2.2 通关便利性难以保障
新疆地区的交通、物流、水利、通信等建设在近些年中取得了极大的改善和发展,但在农业对外贸易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其一,新疆农产品贸易物流设施建设还需完善,包括进出口基地建设、供应链和仓储建设。这一部分的基础设施投资周期长,短期收益性低下,导致政府在这一方面的投入不足。其二,对于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一般是针对最终农产品而言的,而由于进口农产品多来源于中亚国家,其自身的生产规范、检测水平和检测方法并不能形成体系,这也使进口农产品的质量难以有所保障。
3 新疆发展农产品进口贸易的对策建议
3.1 国家层面的政策保障
第一,在已有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机制下,不断推进区域间自由贸易化建设和贸易合作机制化进程。目前而言,新疆地区的农产品进口贸易市场多为周边和中亚国家,这就需要在分析周边各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经贸合作。而对于资源型产品贸易来说,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可作为推动区域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方面。
第二,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背景下,发挥新疆作为进出口贸易资源战略通道作用。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愿景》中提出了中国应加强同沿线国家的农业经贸、技术、科研领域的合作,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发挥新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
3.2 自治区区层面的政策保障
第一,政策方面。自治区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产品进口贸易的关注度,在政策倾斜方面提出扶持进口农产品的相关政策,为进口农产品配套的口岸建设应该加速发展。政府在促进农产品进口方面除了保证进口农产品符合我国的检疫标准,严把质量关,规避风险,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外,还应该引导企业避免无序竞争,防止国内企业恶意争抢货源,哄抬价格,以及改善农产品进口的通关环境,协调口岸各部门加强联系配合,建设农产品绿色通道,对国内急需的农产品快速验放,优势服务。
第二,企业方面。要改变新疆地区进口型农副产品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必须加强培养龙头进口企业,打造重点企业的领头作用。在企业发展与管理方面,积极引导企业采取兼并、收购、资产重组、股份制合作等形式,搞活农产品进口企业发展路径。集中搞活区域内部不同行业与所有制企业间的兼并和重组企业,调整自身产能发展模式从粗放到集约模式的发展,逐步增加自身产业的加工技术含量、信息处理能力,使之成为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
农产品贸易的作用范文5
关键词: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状况;结构特征;发展变化;政策制定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我国的对外贸易量也在不断增长,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方面,我国农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农产品贸易受到国内市场需求的影响;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我国供给能力的变化,都对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结构和格局的改变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是农业大国,我国的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状况对国际贸易市场的影响是很巨大的。因此,有必要对新时期下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发现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同时对相关政策的定制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参考。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
自古以来,我国都是农产品的生产消费大国。目前来说,我国的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状况已经成为世界农产品的贸易的风向标,并对世界农产品贸易市场有着重大影响。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国际农产品贸易又有了新格局,而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逐步体现出很多新特点,具体有以下几点:
1.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正高速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正经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阶段。资料数据表明,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截止到2011年,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总金额年增长率为百分之八左右,2011年底,我国的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1540万亿元美元,其中出口总额约为600亿美元,进口总额约为940亿美元,各项数据都达到历史新高。虽然在我国整体的国际贸易中,农产品贸易金额的比例正持续走低,但是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总金额却在逐年大幅上升,并在国际农产品贸易金额中占据主导地位。以2011年为例,我国农产品出口金额在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占的比重达到3%,同时,农产品的进口额占国际市场总额的7%,并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三大农产品贸易大国。
2.进口增幅明显大于出口增幅
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整体上成增长趋势,出口额和进口额每年都保持一定的增幅稳定增长,但是,从数据上可明显看出,近些年来,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进口增幅显著高于出口增幅,整体体现为农产品贸易逆差。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时间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出口整体上保持比较平稳的增长趋势;但是,农场品进口却经历了几个波动明显的阶段。首先,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顺差比较明显,这个阶段,相较于农产品出口,农产品进口的增幅很小;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这个阶段,农产品进口的增幅开始增大,但是,农产品出口却保持了一个平稳的增长,截止到2011年,农产品的出口一直保持12%的年增长,但是农产品进口却达到了21%的年增长率。在04年,我国首次出现农产品的贸易逆差,并且在随后的几年,由于进口贸易的增幅比出口贸易的增幅更为明显,我国农产品的贸易逆差逐渐成为一个常态现象。
3.我国农产品进出口差距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来说,我国的农产品进口保持了一个大幅的增长速率,但是农产品的出口增幅却相对平缓,并于2004年开始出现的贸易逆差。最近十年,逆差保持一个连续增长的趋势,不管是差距规模,还是贸易差值的绝对只,都在逐年扩大。
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的变化特点
目前来讲,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正呈现出新时期的特点,下面分别从农产品的结构、市场结构、国内以及国际区域特征、贸易方式和贸易主体的角度,分析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变化特点。
1.农产品结构变化特点
从我国农产品贸易出口的结构构成来看,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相比于以粮棉油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为主导的出口贸易,目前我国的出口已经转向了以园艺类产品和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的结构。由资料数据可以看出,在2001年,园艺类产品和水产品的在出口中所占比重为五成,到了2010年,这两种产品所占比重已经达到63%。
从我国农产品进口的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从上世界80年代中期到2010年的这二十几年时间,我国农产品的进口总额处于明显的上升趋势。在我国农产品进口的物品构成中,油籽及含油果实和植物油增幅明显;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和蔬菜及水果进口份额略有增长; 食用畜产品以及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份额则略有增加;糖、糖制品及蜂蜜和烟草及饮料制品份额略有下降;非食用畜产品进口份额明显下降。其中,大豆和棉花在进口中所占比例很大,是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进口的重点。
2.市场结构变化特点
在以往,亚洲地区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地区,所占比例达到七成以上。随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这种状况有所改观。到2011年为止,亚洲地区在我国出口农产品所占比例有七成下降到六成,并且欧洲地区所占比例也有14%上升到21%左右,对其他各州的出口也在逐年小幅上升。从出口国家的角度来看, 对主要的传统农产品出口市场――日本、中国香港的依赖程度也正在逐步下降。
从我国农产品进口趋势来看,在二十一世纪的头10年,我国的对农产品进口的来源表现出一定的发散的趋势,但仍处于相对集中的阶段。
3.国内区域结构变化特点
就国内的区域结构来说。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省份依旧是东部传统农业省份,同时,其他地区也正在发展,但增幅不大。就具体的省份来说,山东的农产品出口基础最好,并且相较其他省份的差距正逐年扩大。
从农产品进口的省份分布来看,我国农产品进口的前5个省份的份额正在逐年下降,这说明我国的其他省份的进口幅度正在逐年上升。
4.贸易方式结构变化特点
目前,我国农产品贸易的进出口贸易方式仍然是一般贸易,占到贸易总额的八成;其他方式的贸易,比如加工贸易,所占份额不足二成。
5.贸易主体结构变化特点
传统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国有大型企业几乎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进行,外资不断涌入,而且民营资本也已经蓬勃发展起来,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逐渐被打破。农产品出口的主体中,私营经济体的经济成分已经开始进入,并平稳发展。在农产品进口的主体中,外资企业也在不断涌现,并占有较高份额。
三、对相关政策制定的一些建议
针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变化特点,可以对相关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制定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同时针对国际市场的需求,需要及时有效的调整我国农产品的贸易结构。着力发展一些水果、蔬菜等高收入的农副产品,并大力发展相关农产品的加工、深处理,提高农场品出口的档次;并且不断优化农产品整个产业链的结构,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出口中的综合竞争力。同时,还要保证农产品食品安全,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并严格执行,并且通过进口国内缺乏的农产品,补全我国农产品的供应需求。
(2)要提升我国农产品的丰富性,实现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多元性;进出口的多元要兼顾施行,不断减小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对部分市场的国度依赖,降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风险和成本。特别的是,对于农产品的进口,要不断开拓新产品和新市场,不断扩大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市场范围,由此形成我国农场品进口大国的大国效应,并在国际上保持一定的影响力,成为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制定者。
(3)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扶植私营企业进入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一方面,作为国有企业的补充,进一步丰富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另一方面,可以将民营的农场品打入国际市场,提升我国农场品贸易的国际渗透率,并将本国企业融入到全球的农产品价值链中,并逐渐形成主导因素。同时,还要积极推进私营涉农企业纵向、横向的产业联合发展,增强其集体对外的议价和渠道控制能力。政府还应充分发挥产业组织政策的导向作用,合理利用外商投资的产业指导政策,促进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的联系和合作,为私营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供平台,提高其全球农业价值链构建的参与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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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的作用范文6
关键词:农产品出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便利化;随机前沿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1-4942(2017)01-0167-06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the related data of twenty-two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ing partners of China during the period of 2007-2014 were selected, and an index system of trade facilitation was established. Then the stochastic frontier gravity model was constructed in the perspective of trade facilitation. It was concluded that the trade facilitation level of countries along the coast raised every 1 percentage point,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quantity would increase by 0.3351%. Three different trade facilitation simulation programs were also designed, and the different spillover effects of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s were compared. Finally, some suggestions were given.
Key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Trade facilitation;Stochastic frontier
2013年10月,主席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一路”,主要通过海上航运通道和关键港口城市,包括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欧盟、南太平洋岛国和拉美七大区域[1]。当前国际贸易环境逐渐改善,传统关税贸易壁垒的影响力逐渐被削弱,然而由于通关程序、政策倾向、公共基础建设等存在地域差异,国际贸易存在很多“隐形障碍”。亚洲发展银行声称,因贸易便利化水平低而造成的交易成本占总贸易额的 1%~15%,部分地区的贸易负担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国际贸易[2]。“一路”强调要着力解决贸易投资便利化问题,通过构筑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互联互通空间网络,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达到市场深度融合。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一个新兴研究焦点,全毅等(2014)[3]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目标是:以海洋经济合作为重点,通过经济外交与人文交流,构建经济合作机制,推进港口互联互通和自贸区建设,发展多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陈万灵等(2015)[4]认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思路和发展方向是:以通道建设为基础,以经贸合作制度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海上丝绸之路”通道功能和贸易、投资及经济合作水平,最终实现共赢。目前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整体贸易的研究较少,沿线局部分析较多。陈伟光(2015)[5]提出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联动机制,谭秀杰等(2015)[6]、毛艳华等(2015)[7]在对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探索了沿线各经济体开展贸易便利化合作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专门针对“一路”农产品出口的实证论文鲜见。陈雯(2009)[8]、蒋冠(2015)等[9]使用面板数据引力模型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陈晓娟(2014)[10]、王文晓(2013)等[11]使用GTAP模型研究了不同关税水平下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建议。然而,在引力模型中,对随机扰动项没有加以利用,会导致贸易潜力估计存在偏差。GTAP模型忽略贸易环境中存在的非效率因素,作者直接设定关税全为零,脱离实际关税减让事实,使拟合结果与事实差距甚大。
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于少数国家和地区,与“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市场庞大需求不相适应。中国与 “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不断加深也为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了契机。为了改善当前窘迫的农产品出口境况,开辟更广泛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本文以“贸易便利化”水平为视角,选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22个主要国家,通过构建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使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 “一路”农产品出口做出预测,并模拟三种贸易便利化水平下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发展趋势,探讨沿岸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我国农产品出口预期值影响因素、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给我国农产品贸易带来的契机。
1 研究方法及变量说明
1.1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简介
Meeusen、Broeck和Aigner 等(1977)将随机前沿方法与面板数据相结合,最初用于分析生产函数中的技术效率。各贸易对象都期望在既定成本下得到最大化贸易额,本质上与生产函数类似,因此可将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应用于估算贸易最佳前沿水平及贸易效率[12]。将实际贸易量、贸易潜力及贸易效率分别表示为:
式中:Tijt为第t期i国对j国的实际贸易水平;T*ijt为第t期i国对j国的贸易潜力值,表示前沿水平的贸易量,即t期i国对j国贸易可能的最大值,此时贸易非效率的影响为零,贸易被认为是无摩擦的[13]。可见,贸易潜力的概念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传统引力模型中存在差别,前者的贸易潜力是一个最优值,而后者是贴近实际贸易量的一个平均值;TEijt表示第t期i国对j国的贸易效率;Xijt为引力模型中影响贸易量的决定因素,包括贸易国GDP水平、人口、贸易两国的距离、是否相邻、两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等; β为待估参数;参考张燕[19]的数据处理办法,Vijt是随机扰动项,满足经典计量假设,即Vijt~iidN(0,σ2v);uitjt代表贸易非效率项,且cov(uijt,vijt)=0[20]。
利用Frontier 4.1 软件,使用极大似然法对式(3)进行估计,得到待估参数。
1.2 贸易便利化测评体系
贸易便利化,指国际贸易各项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程序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降低国际贸易成本[14]。参考Wilson等(2005)[15]的研究成果,以口岸效率、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电子商务4个一级指标来衡量贸易便利化水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虽然包括欧盟,但是鉴于加入欧盟的国家均为发达国家,其贸易便利化水平较高,提升空间有限,因此本文的贸易便利化研究不包括欧盟国家。其中,沿线国家中的马尔代夫、伊拉克、索马里、苏丹、吉布提等国家的数据缺失,因此,本文分析选取的是沿线的22个国家。汪洁等(2015)[16]提出将贸易便利化二级指标指数化,贸易便利化一级指标分别赋予权重:口岸效率为50%,规制环境25%,电子商务15%,海关环境10%,最终加权可得各个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1.2.1 口岸交通质量 该指标是衡量该国的陆运、港口和空运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效率的指标,得分越高,说明该国的口岸越方便货物进出、越有利于减少农产品运送时间。因此,将该一级指标分成陆地设施质量、港口设施质量及航空设施质量3个二级指标,取值范围均在1~7,1表示最差,7表示最好。
1.2.2 海关环境 海关环境指标主要考查该国的通关费用、海关规制透明度及一国关税政策等软件环境是否清廉、是否便民,该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该国的海关环境越优,越有利于降低贸易成本。该一级指标由海关程序负担、关税水平、非常规支付和行贿3个二级指标构成;取值区间是[1,7],程序越简洁、关税水平越低、非常规支付和行贿越少,则二级指标越接近7。
1.2.3 规制h境 规制环境是对国际贸易宏观环境的衡量,包括一国规章制度的透明度、公正性、稳定性、服务性,规制环境越优良,越有利于别国投资者进行国际贸易或者投资。选取反垄断政策的有效性、金融服务的可利用性和司法独立性3个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取值范围是1~7,反垄断政策越有效、金融服务越高级、司法越公正,则二级指标越接近7。
1.2.4 电子商务 该指标用来衡量一国是否拥有足够的通讯信息基础设施,以及是否能够利用信息化提高商业效率及推动经济发展[13]。教育质量越高,该国参与电子商务的人就越活跃,比值越接近7;百人中使用互联网人数,此指标以互联网使用人数比例进行测算 (0~100),0=没有人使用互联网, 100=所有人都使用互联网。在进行贸易便利化指标测算时,将使用互联网人数进行量纲化处理,将该实际值/最大值×7,作为二级指标的数值。
1.3 变量及数据来源说明
基于数据的可得性,选取2007-2014年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岸主要的22个国家的数据作为样本,将22个国家分为4个板块,东盟、南亚、西亚及非洲。东盟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柬埔寨、越南、老挝、菲律宾、文莱、缅甸;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以上四国属于南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朗以上四国属于西亚;埃及、肯尼亚、坦桑尼亚、南非属于非洲。
我国农产品出口数据由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整理而得,参照朱智车龋2016)[1]对农产品的分类方法,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参照Rev.4版本,选取农产品的编号为00~09、11、12、21、22、26、29、41、42、43。时间区间为2007-2014年。各国GDP数据、人口均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http://.cn/frontpage;两国的地理距离由地球在线http:///测算,测量的是两个国家之间首都的距离;国家与中国是否相邻,根据世界地图得,若是相邻国家则取1,不是则取0;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由笔者根据2007-2014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整理而得。
2 模型构建与分析
2.1 贸易便利化指数测算
根据表2,可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参差不齐,平均水平为4.01。各板块国家整体比较:西亚贸易便利化水平居于首位,均值为4.52,东盟次之,南亚和非洲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比较薄弱,且低于沿线国家平均水平。单个国家来看,新加坡(6.17)、文莱(6.06)、阿联酋(5.33)、马来西亚(5.25)、卡塔尔(4.91)处于贸易便利化水平前五位,为农产品贸易提供了优良条件,有益我国农产品出口效率的提高;缅甸(2.24)、孟加拉国(2.93)、柬埔寨(3.11)、老挝(3.14)、伊朗(3.22)贸易便利化水平偏低,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不利,会降低我国农产品出口效率。
2.2 随机前沿模型实证结果分析
(1)我国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岸国家农产品出口模型的log 函数值和单边LR检验值分别为-189.7162和59.6487,单边LR检验值在1%水平下显著,拟合的模型具备高度解释能力。
(2)农产品出口模型的值为0.9548,表明实际农产品贸易量与前沿贸易量差异的95.48%来源于贸易非效率因素,使用随机前沿模型方法比普通的引力模型更加恰当。
(3)贸易对象国的GDP变量(lnGDPjt)通过1%显著性检验,即贸易对象国GDP每上升1%,可以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量提高0.7359%,鉴于此,农产品出口对象国可着眼于新兴发达国家,更有利于农产品出口提升。
(4)贸易对象国人口变量(lnpopjt)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有较强的正向刺激作用,弹性系数为0.3278。即农产品进口国的人口激增,当地农产品生产量难以满足本地需求,会大大提高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口量。
(5)贸易距离变量(lndis)与我国农产品出口呈显著负相关。该结论满足经典引力模型推断,与大多数研究结果相一致 [17,18]。距离越大,食品保鲜、储藏难度加大,运输成本增加,农产品出口量降低,因此农产品出口偏好离我国近的国家或地区。
(6)是否与我国相邻(land)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存在相当大的正向刺激作用。这也与第(5)点的观点保持一致。
(7) 贸易便利度指数通过5%显著性检验,贸易对象国的贸易便利度指数每上升1%,则我国对其农产品出口提升0.3551%。相对GDP、人口、贸易距离及地理方位来说,贸易便利度水平可以通过有效投资、建设、管理在短时期内改善。根据2.1可知,非洲、南亚当前的平均贸易便利度较低,因此长期内我国可增强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电子板块的投资,提高该区域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有效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短期内,东盟、西亚的贸易便利度水平较高,会大大减少我国农产品贸易阻力。
2.3 贸易便利化模拟分析
设计了三种模拟方案。第一种方案: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中现实贸易便利化水平未达到平均水平(4.01)的国家,贸易水平赋值为4.01;第二种方案: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沿线国家中最高的,将新加坡贸易便利化水平(6.17)作为剩余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指数,重新考察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境况;第三种方案,将沿线所有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达到最高值7,考察在最完美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下,沿线国家进口需求变化状况。
表4呈现三种模拟方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不同效应。
从整体看,对农产品出口正向刺激最大的是方案三,此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均达到7,农产品出口增加额高达4 092.9113亿美元,占2104年我国对该22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27.32%。其次是方案二,当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到新加坡当前水平,则对我国农产品进口额会增加2 993.6821亿美元,同比增长19.98%。方案一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溢出效应最小,出口增加额仅提高3.25%,说明,当前贸易环境较差的国家即使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至平均水平,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正向刺激仍不明显。
从单个国家来看,随着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对进口我国的农产品均有显著刺激作用,其中对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的进口刺激较大,增长率位于沿线22国的前三位;增长额最快的是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东盟国家。可见,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后,我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会更加紧密,并且东盟在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地位会日趋重要。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选取2007-2014年中国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岸22个主要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面板数据,将贸易便利化水平分为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建立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体系;以贸易便利化水平为视角,运用Frontier 4.1 软件,构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设计三种模拟方案,分别模拟在不同贸易便利化水平下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变化趋势。得出以下Y论:
(1)“一路”沿线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参差不齐,平均值为4.01。东盟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略低于西亚,原因在于东盟国家中缅甸、柬埔寨、老挝拉低了区域平均水平。南亚和非洲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比较薄弱,且低于沿线国家平均水平。单个国家来看,新加坡(6.17)、文莱(6.06)、阿联酋(5.33)、马来西亚(5.25)、卡塔尔(4.91)处于贸易便利化水平前五位,为农产品贸易提供了优良条件,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效率的提高;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老挝及伊朗在沿岸国家中贸易便利化排名靠后,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2)据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结果,贸易国GDP规模、人口数量、便利化水平、与我国是否相邻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均起到积极作用,而双边贸易距离对农产品出口起到消极影响。其中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高1%,我国农产品出口将提高0.3351%。
(3)三种模拟方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具有不同效应。整体来看,方案三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一最差,分别使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同比上升27.32%、 19.98%、 3.25%。说明,当前贸易环境较差的国家即使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至平均水平,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正向刺激仍不明显。若沿岸国家均大幅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对我国的农产品刺激是异常显著的。
(4)从单个国家来看,随着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沿岸国家对我国的农产品进口均有正向溢出作用,其中对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的农产品进口刺激较大,出口增长率位于沿线22国的前三位;增长额最快的是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东盟国家,反映了东盟的枢纽地位。
3.2 建议
提高“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贸易环境,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同时,也就促进了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因此,把加强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建设作为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
首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应当增加对沿线国家经济的支持,改善沿线国家的金融环境,尤其应加快商业环境的发展,重视商业环境在贸易中的作用。其次,我国应加大对沿线国家公共基础建设的投入,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公路、铁路、航空网,提高其物流运输水平,为我国农产品贸易提供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再者,要积极参与沿线国家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尤其是高标准自贸区的谈判,实现通关便利化,尽可能地减少国际贸易中的非效率。最后,我国应该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强人文科技方面的互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了解贸易对象国的饮食文化,尽可能匹配“一路”沿岸国家的农产品需求。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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