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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环境分析范文1
风险投资是投资人将资本投入刚刚成立或者快速成长高科技公司,通过承担风险来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资本和增值服务。数年后通过上市、并购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并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就我国的风险投资而言,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起步较晚,所以在管理和规范上存在缺陷,由此造成我国的金融市场结构的缺陷和功能的不健全。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我国相关经济部门应当不断地通过各种形式来创建适应风险投资发展的金融环境,以改变我国现在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状况。
二、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作用机理
1.金融市场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作用。发达、完善和高效运作的金融市场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基础。金融市场的作用是为金融交易的双方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交易的场所和机制。由于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股份制或合伙制,风险资本的运动贯穿于风险投资的整个过程,资金要能够通畅地进出,金融市场则是不可缺少的条件。金融市场在风险投资中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风险资本的筹措渠道,二是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三是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预期,这种预期的大小直接影响风险投资规模。可以说,金融市场为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家所提供的这种预期从根本上改变了当代经济的特征。2.金融机构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作用。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各种基金组织等。金融机构的参与极大地增加了风险资本的供给,而且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近年来,金融机构已成为风险资金最主要的供给主体,在实现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基金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除了为风险投资注入大量资本外,一些金融机构还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其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金融监管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作用。金融监管在风险投资中的作用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风险投资的市场秩序,使得各市场参与者有效地参与市场和发展市场,发挥市场调配资源的作用。金融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按期公布财务报表、重大事项或敏感信息公告、会计标准或披露界限等。信息披露的规定既符合风险投资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企业成长性的特点,又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高新技术公司参与到风险资本市场上来,发展壮大了风险资本市场。4.金融工具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作用。在风险投资中,金融工具的有效选择和使用是决定风险投资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附认股权证等是风险投资中最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它们融合了直接股权和间接债券的优点,隐含了对风险企业一定的选择权。这种混合的金融工具使得风险投资家既能减少风险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分散项目的投资风险,而且还可以分享企业价值增值带来的好处,得到高额的资本回报;同时,金融工具的使用既有利于激励风险投资家,又有利于约束企业家,有效地解决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三、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现状
风险投资需要较多的长期资金,在风险投资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广阔,主要来自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此外也有一部分来自个人的投资,是一种以民间资金为基础,风险投资机构为中介,金融机构为后援,政府间接参与为保障的多层次融资体系。在早期,政府的投入曾是重要的来源,以后政府不再直接投入。个人出资主要来自于民间富裕的民营企业家,这些资金虽然个体规模偏小,但数量大,偏好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因而也是近年来本土风险投资机构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风险投资是周期性的投资,但民间资本投资理念还不成熟,普遍存在着短期利益的要求,双方存在资金上的差距,如果资金来源不稳定,那么这个行业很难顺利的发展。我国目前风险投资运作中存在的另一个瓶颈是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从国外经验看,风险投资价值实现的主要途径(也是最佳途径)是IPO,但是,我国真正实现IPO退出的风险企业却为数不多,其原因主要是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在政策法规等方面根本无法完全与IPO退出机制实现对接。由于主板市场要求严格,风险企业一般达不到上市的标准,要通过主板市场退出可谓困难重重。为了支持风险企业成功上市,目前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为这类企业专门设置创业板市场。我国创建的创业板市场功能之一就是提供较主板市场宽松的上市条件,为中小型企业融资提供服务。而目前在发行上市条件上,我国中小企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必须符合主板市场的要求,即现行的中小企业板市场并不具备创业板市场的基本特征与功能。由于中小企业板市场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创业板市场,因此并未给风险投资的退出带来根本性改善。而且现行的中小企业板仍基本沿袭主板的游戏规则,仅在无损大局的细节上根据中小企业的公司特性有所变更,除了降低股本规模外,中小企业板在上市资格、审批程序等方面都与主板一致,阻碍了风险资本的安全退出,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快速、健康发展。另外,现有的风险投资机构多是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实行分部门管理,各风险投资公司和其上级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摆脱不了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难以形成一个独立统一的行业,监督也就无法可依,这是造成民间资本处于观望态度的重要原因。
四、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建议
1.健全风险投资机构的自律管理机制。在有效的风险投资监管机制中各风险投资机构既是被监管的对象,也是基础性监管的自律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应督促各风险投资机构设立稽核、审计和监察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政策,以国家的经济金融法规为基础,以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内容,加强内部控制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一套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风险投资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监察、自我纠正的作用,提高其严格遵守金融法规与秩序的自觉性。2.加强信息披露制度。风险投资监管的一大重点是要最大限度地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使必要的信息在投资者、金融机构和资金使用者之间传递畅通,为此,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制定有关信息披露的法规,增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建立金融机构的重要信息数据库、指标体系档案库;加强信用评级和金融咨询机构的建立和规范。3.加快产权交易市场转型。产权交易市场具有高效率、低门槛、快融资的特点,是风险投资实现收益的一个重要通道,应健全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股份转让创造良好的条件。首先,加快全国性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打破产权交易的地区封闭,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交易标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完备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针对我国参与产权交易的各利益主体及产权交易市场的运作还缺乏完备的法规,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产权交易法》。同时,产权交易市场属于非公开资本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的范畴,但是目前尚未从法律上明确赋予其通过股权拆细交易方式的开展私募股权融资的功能。为了提高股权融资的活跃程度和效率,必须赋予产权交易市场股权拆细交易的功能,引入做市商制度,制定严格的保荐人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推动其向规范化的场外交易市场转型。
五、结语
金融环境分析范文2
一、黑龙江文化产业的发展态势
近几年,黑龙江实行“文化兴省”战略,着力推进文化体制的转型与创新,黑龙江文化产业快速壮大,并展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助推重点行业、园区建设,培育文化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黑龙江多年来始终坚持着重建设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示范基地10家,如大庆文化创意产业园、松雷集团音乐剧产业示范基地、冰雪大世界文化旅游区、平房动漫基地等。据黑龙江省文化厅统计,2013年,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为432.3亿元,较2010年年平均增速为27.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9%。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10个分类中,黑龙江省侧重发展文化旅游、影视传媒、新闻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经贸会展、数字动漫游戏六大文化产业,其中,又以旅游和动漫产业的发展为重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5年黑龙江旅游业共创造1361.43亿元收入,较2014年增长27.7%。黑龙江动漫产量曾位列全国十强,拥有品格文化、新洋科技等知名动漫企业。处于上升阶段的文化产业主要有文化休闲娱乐产业和网络文化产业等,这两个产业是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二)政府资金投入不断加大
2013年,黑龙江省设立东三省首支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目前已归集资金8000多万元,为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提供贷款融资和资金补贴,这进一步拓宽了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2014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以资助建设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当年,有46家重点文化企业、11个文化产业项目成为黑龙江省财政资金扶持对象,共获得9000多万元运营资金。据省文化厅统计,2015年,黑龙江省政府先后投入1亿元资金,扶持或奖励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共30个。
二、黑龙江文化金融产业融合政策的逐步完善
文化金融产业政策是指政府基于市场经济结构之上、由政府制定并强制实施,为引导、规范、推动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超越于市场自然发展过程之上的外部干预力量的总和。基于文化产业相较于其他传统产业所呈现出的不同之处,黑龙江的文化金融产业政策在扶持、引导、规范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注意引进了一些最先进的管理方法、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和全新的经营理念。
(一)产业政策不断出台,助推文化与金融深度合作
黑龙江根据省情制定并出台了与文化金融产业相关的规定行政措施,如《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演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哈尔滨市于2012年制定《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研发适合哈尔滨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品种,加快促进文化企业实现直接融资,为文化产业提供保险服务,完善文化金融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极大地扩展了黑龙江文化金融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有力地推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搭建服务平台,构建文化金融投融资体系
2014年11月,经黑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省级文化金融专业服务平台。该中心设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发展基金、产权交易所、银行等中介服务机构,能够线上线下为文化企业提供与贷款、融资担保、并购、上市、咨询等相关的配套金融服务。该中心内的文化担保公司已为20多家文化企业提供了2亿元左右的贷款融资担保,助其完成资金周转。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通过聚集众多服务机构,为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创造了合作机遇,有利于中小文化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为黑龙江建立文化金融投融资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银行信贷产品推陈出新,规模不断壮大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机构针对文化企业特点研究新型质押担保模式,推出具备黑龙江地域文化特色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在意见的引导下,省内银行积极创新信贷产品,研发适合中小微文化企业特点的贷款品种,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国开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和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签订国内首例文化产业系统性融资合作协议,推动文化金融融合。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为文化创意、动漫影视行业发放版权质押贷款。黑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文化企业发展及文化产业项目的完成提供了长期、稳定的信贷资金支持,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化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15年年底,黑龙江在建文化产业项目获得的银行贷款为12.5亿元以上。
三、黑龙江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目前,黑龙江已初步建成推动文化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实现文化金融产业做大做强、走向国际,黑龙江的配套政策尚存在较大完善空间,解决文化产业投融资资金不足是政策调整的重中之重。
(一)推动文化金融产品创新,构建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文化金融体系
黑龙江特色文化品牌的开发离不开资金的长期支持,而大多文化企业却较难获得银行贷款,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黑龙江文化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多为中小微企业,信用程度不高,抵押物有限,文化产品的价值难以统一,致使其很难得到银行青睐。第二,许多黑龙江特色文化品牌具有季节性、阶段性运营的特点,这导致资金回收的周期相对较长,银行不愿向此类文化企业发放贷款。第三,文化企业经营风险普遍较高,存在项目资金投入周期长、项目失败率高的风险,银行往往不愿意介入这些高风险企业。由于无法从银行获得长期信贷资金支持,一些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正面临生存困境,运营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黑龙江文化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
因此,打造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文化金融产品、探寻新型信贷模式、构建特色文化金融体系是黑龙江文化金融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诉求和必备条件。首先,政府要引导银行研发适合文化企业的信贷产品,如未来收益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贷款和产业链融资等,对那些做得好的银行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荣誉。其次,政府实施的文化产业资金扶持政策应落到实处,适当降低专项资金、项目补贴、资金奖励的门槛,尽可能惠及众多中小微文化企业。再次,构建黑龙江文化专营银行。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银行转型成为专业的文化产业信贷银行,通过建立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文化产业专营银行可掌控整个产业发展动态与未来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监测文化类贷款风险,进而扩大贷款受益企业范围。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变现需要产权交易中心、融资担保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正而客观的评估,并提供合理的量化依据。虽然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已挂牌成立,但中心成立时间短,其运营还需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政策的倾斜。在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方面,黑龙江首先应引导产权交易中心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专业服务。黑龙江现有1家省级、7家市级产权交易中心,其中,专为文化企业服务的产权交易机构仅为2家,服务领域有限,无法满足众多文化企业融资需求。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文化产权转让制度,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扩大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数量与规模,为文化资产变现、融资提供制度保障。其次,优化融资担保制度,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与民营担保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开发特定担保业务品种,在沿用应收账款、企业股权、版权等质押反担保措施的基础上,设计广告收益权、知识产权等质押反担保新品种,规范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为文化企业获得贷款提供资金和信用保障。再次,扶持壮大文化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为文化企业开辟直接筹资之路。文化小贷公司能够深入文化企业,掌握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并随时跟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黑龙江应在政策、税收、租金等方面适当向文化小贷公司倾斜,从政府层面出发进行规划设计,宏观监测风险,激励文化小贷公司成长壮大。
(三)政策扶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助推企业上市融资
截至2015年9月,黑龙江已上市文化企业共4家,完成了资本市场融资。就文化企业的总量而言,能够实现上市直接融资的企业真是微乎其微。2014年,黑龙江出台65条措施助推经济实现稳定增长,其中有专门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奖励资金办法,也有对实现境内外上市的企业相关补助金额的规定。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激励文化企业挂牌上市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也为文化企业指明了一条融资的新渠道。在这些措施的基础上,黑龙江应继续完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风险补偿体系,多关注初创期、成长期的文化企业。此外,相关部门应积极接洽企业研讨发行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帮助更多黑龙江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金融环境分析范文3
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
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
摘要: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已严重制约了落后地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健康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长期不懈的努力。
关键词:金融生态;社会信用;区域经济
参考文献:
[1]许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11).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课题组.湖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6,(03).
[3]林永军.金融生态建设:一个基于系统论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5,(08).
金融环境分析范文4
【关键词】 金融危机;外贸企业;风险形式;管理控制
作为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企业主体,外贸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尤为关键的推动作用。金融危机属于金融市场业务在普遍范围内发生的不良或恶化现象,对经济市场形成剧烈冲击和影响,导致企业将会面临诸多风险要素。随着经济环境一体化、经济市场国际化,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发展迅速,加强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对于优化对外贸易活动具有深远的意义。
1 金融危机的内涵特征
金融危机,又称金融风暴,是指一个或数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业务指标在金融市场上发生的急剧、快速和超周期恶化,金融危机实际上是由金融市场上的次级按揭贷款无法如期偿还而引发相关金融业务状况急剧恶化的不良现象;通常可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次贷危机和银行危机等类型。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快速扩散性等明显的特征,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下,金融危机越来越呈现出某种混合形式的危机。
2 金融危机对外贸企业的影响和危害
外贸企业是指在国家法律政策宏观调控范围内从事对外进出口合法经济贸易活动的企业主体。外贸企业属于相对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享有独立经营与核算,自负盈亏并获利的特权及法人权重。
金融危机通常多由经济泡沫而引发,对于外贸企业影响重大。对外贸易活动必须由进口和出口国家和地区经济主体的双向合作来共同实施,金融危机环境下,贸易顺差导致贸易双方出现经济活动滞涩,全球经济市场受到严重冲击,造成外贸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恶劣。金融危机造成世界经济增长下滑,市场消费需求锐减,同时,金融机构的信贷紧缩造成外贸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购买力下滑,导致贸易活动大量减少,进出口贸易环境严重恶化。金融危机导致的成本上涨转嫁行为,致使贸易企业面临着空前的财务资金压力,造成很多中小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境,生存状况严重恶化直至大规模倒闭。在出口商品结构中,金融危机将会造成劳动密集型企业国际订单转移,其产品出口市场将会严重萎缩或丧失。另外,金融危机下,货币汇率的变化还会造成国际市场物价的大幅度波动,在一定程度上给出口行业的生产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引发通货膨胀。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迅速增长和蔓延,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威胁增大,贸易摩擦日趋增加,国际不稳定局势更加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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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形式
相对于美国次贷危机对各国整体经济市场的影响来说,金融危机对外贸企业造成的巨大冲击,带来了诸多巨大财务风险形式:
3.1 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由于货币汇率变动引起企业外汇业务成果的不确定性。金融危机造成货币供给量及货币汇率发生大幅度剧烈波动、金融机构大规模倒闭,引起整个波及区域内的货币币值大幅贬值,资本市场震荡激烈,企业外币汇兑业务及货币性会计报表折算时,由于市场汇率变动未能被事先预测或因交易发生日与结算日汇率不一致,致使贸易企业有可能遭受损失。
3.2 利率风险:金融危机造成货币贷款利率频繁变动,使外贸企业的成本收益出现实际与预计发生严重背离,其实际成本和收益比预期相比相应弱化造成的损失可能性,影响了产品报告收益及其投资融资行为和境外股权收购事宜。
3.3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源自交易中的履约风险,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双方因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贸易活动中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信用风险在金融危机后明显增加。
3.4 坏账风险:金融危机导致国际贸易环境恶化,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不足,外贸企业出口规模萎缩,企业出口贸易形成的相关应收账款账目坏账死账现象大量增加,形成坏账损失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3.5 流动性风险:受不确定性因素的变动,金融危机造成很多外贸企业经营或财务运转问题凸显,融资渠道萎缩,金融资产流动性严重不足,企业成本资金的盈利水平大大降低,甚至面临资不抵债的危机而遭受可能性损失。
4 防范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财务风险的措施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危机一旦发生,其蔓延速度尤为快速,新形势下,加强外贸企业在金融危机环境下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探究,尤为必要:
4.1 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外贸企业应根据自身经济实力,立足于市场,遵守风险收益均衡原则,强化涉外企业规避金融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关注金融市场的动向分析,采用科学的成本会计管理方法,综合分析各种潜在风险因素,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整体评价和监控,及时预测和发现财务风险。
4.2 加强汇率动态监测,优化风险规避措施
外贸企业应建立财务分析体系合理预测汇率走势,密切关注货币汇率波动情况,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期货和套期交易等衍生交易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合理选择贸易计价货币,利用风险转嫁方式或货币保值合同条款规避外汇风险。通过匹配收支,提前收款和滞后付款、净额结算等方法管理外汇风险。
4.3 加强流动资金内控,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充备的资金或现金流是外贸企业立足于国际市场的重要前提,新形势下,外贸企业应坚持稳健性财务管理原则,根据市场竞争形势趋向,深化企业改革,优化筹资渠道,强化内部控制,明确资产负债并调整流动资金集中管理,依靠科技改善出口产品结构,实施应收账款催收和逾期定期汇报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4.4 强化企业授信管理,预防企业坏账风险
外贸活动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明显,授信是国际贸易活动的前提,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应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实施授信管理,客观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加强企业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管理,强化合同订单赊销管理,提高预收账款比例,减少预付款金额,降低应收账款的企业资本比例。
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快速运行,金融危机对经济市场的冲击尤为严重。金融危机环境下,加强外贸企业的内部控制,完善风险预警监管机制,优化避险方式,有益于增强对外贸易活动的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 胡荣芳 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消费导刊 2009
金融环境分析范文5
[摘要] 加速主导产业转换,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路径。恰当选择并培育主导产业快速成长实现主导产业转换则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选择。而主导产业的转换更需要开发性金融的支持。本文从开发性贷款、风险投资、信用担保、开发性资本、制度建设与市场建设等五个方面论述了开发性金融支持主导产业转换的路径。
[关键词] 开发性金融 主导产业转换 经济发展
加速主导产业转换,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路径。恰当选择并培育主导产业快速成长实现主导产业转换则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选择。而主导产业的转换更需要开发性金融的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在弥补市场缺损和制度缺损以及政府调控经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急需资金的领域由于市场化程度低,制度建设缺损,尤其是信贷风险防范基本没有发育,造成银行大幅撤离,使这部分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实际上没有释放出来,往往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资金不敢投向一些风险较大的不太成熟的产业。所以,需要开发银行对这些产业进行金融支持,使战略性主导产业快速成长为真正的主导产业,这对于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发性贷款
政策性贷款是目前开发银行使用最多的一种投资模式。 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具有周期长、利率低、额度大、不占用地方金融资源等特点,是商业性贷款资金投入的重要带动力量。目前,开发银行正在由政策性贷款向开发性贷款转换。对于战略性主导产业的贷款,可以采用开发性贷款的模式。由地方政府按照开发银行对战略性主导产业的选择方案,向所选择投资的产业内的企业和潜在的进入这些领域的资金需求者宣传,并由政府来推荐选择项目,推荐申请政策性贷款,开发银行对这些项目风险程度以及对经济的带动作用进行测评,从而确定是否贷款以及借款总量。同时通过组织增信,在政府协调下以信用融资推动项目建设和融资体制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法人、现金流及信用等四大建设,使项目逐步由收支流量平衡的法人向资产负债表式的法人形式转化。最后依据现金流建设的发展趋势,针对借款性质、用途和使用情况设计不同的偿还机制,包括正常信贷还款、母公司回购、资本市场发股票、债券还贷等市场化出口的偿还机制。
二、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将是一种比较好的支持战略性主导产业成长的一种模式。开发银行通过风险投资来支持特定产业的发展,是各国通行的做法。比如泛美开发银行的多边投资基金努力寻找绩效良好的高增长部门以便进行风险投资。这些企业的内部收益率往往达到35%或者更多,并且最终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渠道为相当部分的投资找到退出渠道。该基金只为每家公司投资50%~100万美元,多边投资基金假定共同投资人首先是要获得市场水平的回报,而自己则通过这些投资获得15%以上的回报。
开发银行对于风险投资的参与形式可以有两种。一种是投资给风险投资基金,培育一批优秀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然后由风险投资公司来支持与战略主导性产业相关的企业的发展。比如可以运用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参股等方式,引导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投向战略性主导产业。
另一个是直接投资给风险企业,比如可以采取成立风险投资管理部门的形式。开发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人才优势,为这些企业提供一些支持性的服务,以股东的方式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在一个企业由小变大的发展历程中,无不需要大量的支持,包括人才培训、投资的技术援助、商业信息、网络开发以及与战略的联络等等。
例如加拿大商业开发银行既向中小企业提供债权融资,也向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这实际上是兼顾了"风险投资"和"开发性"资本模式。日本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实施中小企业现代化政策,鼓励政府金融机构向新兴的高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再比如重庆市政府及科技部分别提供部分资金,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部分大企业出资,共同发起设立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开发银行按风险投资公司资本金的一定比例提供贷款,公司运用股本及贷款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于1958 年建立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向中小企业提供商业银行不愿涉足的风险投资。
三、信用担保
企业担保体系是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政府、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融资关系的纽带和桥梁。战略性主导产业内企业担保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为战略性主导产业内企业提供融资方便,还可以在调节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成为政府实施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开始有一些信用担保的模式,比如,重庆开发银行在2005年开始的试点的建立银行(开行与商行)、政府,社会中介和企业“四位一体”的融资新模式。改变传统的、只有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条件下才行之有效的银行、企业“一对一”的关系。
开发银行、担保机构可以积极开展战略性主导产业方面的融资需求,推出各种业务创新,满足这些企业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以适应经济的发展。比如可以继续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银企支持、社会资助”等多种途径解决担保资本金问题,支持培育一批信用担保机构来支持战略性主导产业的发展。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 无论是担保体系建设、担保机构运作, 还是社会信用环境等方面, 都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在信用担保体系方面, 尚未建成网络。一是再担保机构缺位。目前, 国家没有设立再担保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担保机构风险分散和转移,阻碍了担保机构的信用提升, 不利于担保业务的扩张。二是担保机构数量偏少。担保机构目前只能解决1% 左右中小企业的担保问题, 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三是担保机构平均资本金低。湖北省平均每家的资本金只有1545 万元,最大的一家也只有6200 万元, 最小的只有320 万元。与国家经贸委《指导意见》要求的省级担保机构资本金最低为2 亿元、地市级最低为
四、开发性资本
开发性资本虽然风险仍旧较高,但与风险资本不同,开发性资本并不以追求高回报率为条件。比如泛美开发银行,其开发性资本一般仅仅为每家公司投资5万~25万美元,很大程度上是用于贫困地区的发展,目的在于获得开发性或者环境性收益。 泛美开发银行的多边投资基金和其共同投资人仅仅期望获得大约5%的投资回报率,并以管理层回购的方式找到投资的退出渠道。
作为主要为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重大技术改造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提供本、外币金融服务与支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开发银行已经与一些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签订定财务顾问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具有雄厚的金融优势、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顾问服务水平。对于国家开发银行而言,对投入资金支持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内的企业签定财务顾问合同也是一种很好的对资金的管理方法。一方面,通过财务顾问,可以对投入的资金进行监控,防范与降低投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财务顾问来引导、提高资金的利用水平。可以为企业提供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货币及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提供现状评价、企业面临的竞争形势、企业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咨询与分析建议,提供有关融资结构及信用结构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提供企业改制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等。
五、制度建设与市场建设
坚持建设制度、建设市场的方法,这是开发性金融的重要手段,也是与商业金融的重要区别。商业金融是被动地运用制度和市场,而开发性金融是主动地运用和依托国家信用建设制度和市场,在没有市场的地方建设市场,在有市场的地方充分利用和完善市场。开发银行,把融资优势和政府的组织优势结合起来,服务于政府的目标和职能,充分发挥出政府的高能量,把政府,金融、市场和企业等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建市场,这既是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也是国际惯例,也是目前我国开发银行已经在做的事情。
目前,市场缺损、体制机制落后等深层次问题还广泛存在,缺少完整的信用链和融资链支撑。在开发银行对战略性主导产业的金融支持的过程中,市场建设、制度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战略性主导产业而言,其商业化程度较低,市场不成熟。要想使其成长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必须有成熟的市场与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赵玉林张倩男:湖北省战略性主导产业的评价与筛选[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2):
金融环境分析范文6
关键词:金融生态;农村金融;金融生态环境
一、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一)农村生产力较落后
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是人均生产力低下,而亩均生产力很高。这说明,我国农业产值的创造是以劳动力的投入为条件,反映在农村就业结构上,就是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业的就业比重高达60-70%。这种劳动替代资本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背后隐含的是我国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低,农业投入产出比低,利润率低下。在社会整体资本不足的情况下,农业较其他产业为低的资本收益率内生地阻碍了包括金融信贷在内的资本的持续流入。如图1所示,农业信贷规模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速度,二者形成剪刀差。另外,我国农业生产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作为生产活动主体的农户是分散的、兼业的,造成金融交易费用过大的问题。而且农户生产生活在户内合一,造成金融信贷投放后续监督乏力,信贷风险加大。
(二)农村市场化水平较低
一是农民对市场经济适应能力较弱,经营规模小,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相当突出;经营管理素质差,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不高;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不强,对市场信号反应不够灵敏。二是市场体系发育滞后。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较大矛盾,目前农产品市场大多数是初级综合性集贸市场,交易方式停留在小范围现货交易上;市场行为不规范,制度建设不足,存在严重的压级压价现象;农产品市场中介组织发育不健全;土地、劳动力、科技、金融、信息等要素市场还未真正形成。三是宏观调控极待加强。缺乏调控手段,未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农民进入市场得不到有效保护。农村市场化水平低使得农民难以通过市场来降低生产成本,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不能获得合理的收益,这从本质上限制了资金的投入。另外农村各项要素市场未形成,阻碍了信贷资金的投入渠道。
(三)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一是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仅承担农村粮食保护价收购贷款业务,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缺陷明显。二是商业银行的农村基层机构只存限贷,农村业务门槛高,邮政储蓄只吸收存款上存,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大量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工商企业无法得到资金需求。三是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支农力量有限。农信社自身存在的规模偏小、结算手段较落后、历史包袱沉重、经营理念滞后等缺陷,大大限制其支持农业生产的能力。四是保险公司体系不完备、服务不健全。当前除人寿保险业务在农村有一定的发展外,财产保险业务发展缓慢、比重很低,不能满足农村经济主体避险需求。同时保险体系不完备,政策性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未得到发展,降低了保险系统的功能。
(四)农村金融稳定性相对较差
目前,农村金融稳定性整体较差,正规金融由于其固有的制度安排缺陷,无法为“三农”提供较好的金融服务,导致非正规金融组织日益活跃,部分金融风险也相伴而生。从1999年开始,四大商业银行大规模从县域撤并,致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据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县域四家商业银行机构的网点数为2.6万个,比2004年减少了6743个。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在削弱,导致了非正规金融异军突起,在满足农村内部融资需求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有利于缓解正规金融利率管制造成的金融压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的供需矛盾。然而现实中,除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外,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与正规性金融相比,在组织方式、运作机制、对当事人的约束等方面具有许多不规范的特征:组织制度不规范,内部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员素质也不高。此外,非正规金融机构大多不提取存款准备金和呆账准备金以抵御风险,经营风险极大。
(五)农村的其他金融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法制建设不完善,金融债权保护不力。目前,《破产法》、《刑法》等法律在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及信息虚假披露处罚等均无明确规定,客观上助长了失信行为的蔓延。同时农村法制建设相比城市也较为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依然存在。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着诉讼手段清收不良贷款效果不佳以及司法执行难、执行周期长的问题。二是信用管理滞后,征信体系不健全。一方面农村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比较淡薄。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贷款就是纯利润”的错误观念,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借贷之前就不想归还的现象仍然存在。另一方面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不健全。对个人贷款所蕴涵的风险不能进行适时监测。同时,由于私营个体企业财务制度极不健全,信用信息开放度较低,金融机构缺乏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渠道。三是金融市场化程度低,行政介入普遍。通过行政干预力量使基层金融机构在被动、违心、无奈情况下发放贷款的现象依然存在,造成贷款风险在少数行业、产业、项目上的高度集中。
二、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优化对策
(一)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村市场化水平
一是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原则下,以法律形式肯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依私人财产予以保护。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使其成为农民手中的生产资料、投资品、抵押品、交易品,而不仅仅限于耕种经营。二是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为此,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形成总量平衡、品种多样、安全可靠和营养丰富的农产品生产格局。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和创新,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按照自愿的原则,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协会及各种合作组织,并积极引导小规模的农民流通中介组织,通过合作和联合,发展成为上规模、上档次的流通服务组织,为农民进入农产品流通市场保驾护航。四是加快建设一批交易量大、辐射面广、对全局产生重大影响并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批发市场,特别是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技术较先进的专业批发市场。五是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市场内部管理,保证市场的公开、公正和有序。通过对农村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等的建设,并配合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的协调。
(二)协调发展正规金融机构
一是加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地位,提高农信社的金融服务水平。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改进贷款管理方式,提高支农水平。二是采取措施促使商业银行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要将对城市的金融服务延伸到农村,并以此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商业银行应改进对中小企业信贷评价体系,创新金融品种,加强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有效落实国家政策,弥补商业金融机构服务缺陷的功能。政策性银行要定位于弥补商业金融服务的不足,重点应放在结合财政手段支持农村经济建设、公共产品建设以及商业金融难以支持的科研开发等。四是大力发展农村保险、担保公司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避险渠道。政府部门要通过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参与或引导担保公司、各种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以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风险承受能力,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放活非正规金融组织
一是从立法层面上明对各种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构成、功能和活动内容进行规范,在统一的法律框架下允许多种融资方式和组织机构的有序竞争,控制金融风险。同时在有效保护农村合法的借贷活动的同时,严厉打击高利贷等从事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地下金融活动。二是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积极合理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从根本上解决农信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形成不同金融机构、组织的多层次服务体系,直接扩大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供给。三是继续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扶贫功能。从政策上明确支持运作有效的跨省小额信贷专业机构发展纵向体系,进一步发挥其整体优势。
(四)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一是建设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基层人民银行会同银监办、经贸、审计、中小企业等部门,组织各金融机构,定期对农村金融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和预测,摸清风险程度、形成原因及发展趋势,确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目标,制定金融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规避机制与操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防范、早处置、早化解,努力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安定。二是提升对农村金融监管宽度和深度。不仅要将农村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纳入,同时还要把非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纳入,以减少其可能产生的对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及农村经济的冲击;不仅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常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同时还要对产品创新行为、制度建设等进行引导,以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
(五)加强农村金融软环境建设
一是加强法制文化建设,构建良好农村法制环境。强化债权人在企业破产和重组中的法律地位,对虚构条件骗取贷款的诈骗者给予刑事制裁。进一步强化执法部门司法公正,防止以各种形式逃废金融债务。二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构建良好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征信立法,加快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推动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的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三是加强金融服务文化建设,构建良好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必须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全力研究、营造和培育农村金融文化氛围。农村金融机构要建立现代的金融服务理念,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知识宣传,提高金融意识。四是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构建良好农村行政环境。根据市场化的进程,地方政府应该从直接管理过渡到利用非行政手段的宏观调节;而对于农村社区性事务,应在国家授权性的法律权威下,实现广泛的自治。政府要从微观层面理性地退出,其重要职能是为农业、农民提供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物品,做好市场信息服务、科技和教育服务。以此发挥市场的基础功能,催发农村各类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的产生,强化农户的市场意识,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使农村各类经济主体成为合格的金融生态主体,由此,农村金融生态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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