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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金融市场范文1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策略
一、引言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时的重要传导环节。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威胁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随着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受到金融市场的挑战。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监管部门对传统信贷业务监管力度的加强使得传统存贷业务的经营模式带来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以理财、债券、基金等为代表的新兴的金融市场业务呈现出蓬勃的发展趋势,并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晰的认识到,在金融市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经营风险日益增大,加强对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业务中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主要的几家国有银行先后开办了信托、租赁、证券、投资等业务,此时的金融行业属于混业经营时期。自1995年起,我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金融体系分业经营的制度。随着我国金融业务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市场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中的新兴业务也应运而生。具体而言,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业务与传统业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的现状。
(一)单笔交易的巨大金额对银行流动性产生影响
不同于传统的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与储蓄业务,金融市场业务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单笔交易的金额巨大。银行同业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一般都在上亿元,这样大笔的交易资金的进出对银行的日常流动性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这样的大笔交易资金可以比较容易帮助银行间市场成员或同业间经常性资金的融入和融出,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比较市场化的资金价格对资金进行融通,同样,商业银行也可以将自己手中的资产质押出去进行再融资,通过这样反复的操作,商业银行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二)商业银行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助于转变银行的产品结构
在商业银行中,传统的存贷款产品业务不断受到了来自股票、基金、信托、保险等新产品的冲击,传统的、固有的盈利模式被弱化,商业银行的经营日益艰难,这在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及时转变自己的业务模式与运行机制。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为商业银行不断扩大自己的业务规模、持续开发金融产品提供了平台,这样的商业银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例如:债券市场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的发展过程,业务的拓展使得商业银行的闲置资金得到了有效的使用,帮助商业银行一改传统的、单一的资产结构,实现了对资产的多元化经营模式。
(三)实现了由被动负债向部分主动负债的转变
随着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也由过去传统的被动负债模式转向主动性负债,从而丰富了商业银行的负债资源。例如: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次级债、金融债等业务可以锁定负债的期限,以此来降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难度。另外,在商业银行进一步推进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可以将长期资产以证券化的方式通过债券市场转让来优化商业银行存量资产负债结构。规模不断扩大的银行间市场和各类交易所市场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泛的负债来源。
三、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中面临的新挑战
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与后危机时代的到来,金融创新呈现出新的势头,向着更加复杂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不断深入,都使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业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风险。
(一)金融创新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全球金融业务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金融创新的加剧。上世纪7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迎来了金融创新的春天,这种趋势一致持续到今天,并对全球金融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目前,全球金融市场的金融产品和工具已经改变了过去的单一的存贷款、现金、证券等业务,逐渐演变成形式多样化、结构复杂化的各类金融产品和工具。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已经实现了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而不断涌入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一方面,金融产品和工具的不断创新迫使金融监管当局放松了管制,同时也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带来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创新在为商业银行带来了丰厚的利润的同时也增加了其面临风险的复杂程度,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利率的市场化对资产价值产生的波动不断激励
我国自2013年以来,全面放开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管制以来,不断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仍未完全实现市场化。但是,以为商业银行的利率自主定价提供了很大的浮动空间。在实际中,银行间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已经基本实现了利率的市场化。面对这一背景,利率的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一方面在面临着利差缩小的挑战,而同时资产与负债之间的期限错配风险也在不断增加。而一旦商业银行的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利率价格的变动就需要商业银行承担缺口部分带来的风险,并且还将为商业银行带来重新定价的风险。据人民银行的相关数据统计近年来我国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较大,收益率曲线的极端性变化比较明显,这对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带来了巨大冲击。例如:2013年6月由于我国财政缴款、外汇占款的持续回落等多重因素叠加产生的协同效应,使得中国的货币市场利率波动剧烈,银行同业间的拆借隔夜利率一度创下高达年利率30%的历史新高。
(三)受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明显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逐渐以新兴经济体的姿态屹立在国际市场上,并对国际经济市场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由此也带动了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密切联系。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进程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金融市场在为商银行提供低成本负债来源的同时,也使得大量境外资金涌入商业银行经济循环体系,迅速扩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规模,加快了中国经济发展速度。但是,当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严重不合理时,大规模境外资金的涌入加剧了其流动性的波动,从而使得资产快速膨胀与紧急收缩呈现交替出现的现象,加大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并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流动性风险波动,严重的还将引发金融危机。另外,大量境外资金的涌入,商业银行持有巨额对外负债将面临更大的汇率风险,如果汇率出现大幅度波动等都将为商业银行管理汇率风险增加难度。例如:在2013年的24个交易日中,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即期交易价围绕中间价双向浮动,交易价相对中间价的日间最大波幅日均为0.18%,这一比率高于2012年同期的波动水平。201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内外外汇供求关系的变化,交易价的波动明显增加,多个交易日出现交易价触及当日中间价0.5%的浮动区间上限。随着人民币升值预期震荡的减弱,人民币汇率预期在2013年9月后逐渐贬值。可见,外部市场的剧烈震荡对商业银行的外汇资产产生了巨大影响,并为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带来了冲击。
四、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的有效策略
(一)不断建立与完善适合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级公司、联合资信评级有限公司等专业信用评级机构依靠各自经过多年积累和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和方法对我国的大部分金融机构主体和有价证券的债项提供客观公正和和独立的信用评级,并对评级的方法和评级结果及时进行公布,并对跟踪评级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金融机构在对债券等金融资产进行投资时,一般都会将第三方评级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作为投资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最终做出投资决策。但是,对于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而言,只依靠外部评级是不够的,还必须与本行的自身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策略进行密切结合,逐渐在本行内部建立起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与风险模型。从而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首先,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预警机制,不断收集金融市场业务的相关信息。通过完善信用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客户资料数据库,并及时对客户进行跟踪,实现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动态化管理。第二,建立完善和有效的内部信用风险评级模型,实现对投资方案信用风险有效评价,提升投资决策效率和质量,实现投资配置的最佳效果。第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高科技手段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对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价体系的有效结合。
(二)积极有效地防范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紧扣银行的经营命脉。商业银行在开拓金融市场业务时必须构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实施对资金的管理。商业银行可以以业务条线为单位,对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从而提高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效率与专业化水平。例如:在资金的配置上,必须通过对各种风险的量化比较与分析,制定适当的流动性比率、杠杆比率指标,建立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三)加大对传统业务持续发展的管理力度
在我国商业银行中,传统业务不能摒弃,并且还应坚持其可持续性发展。这主要是由于传统业务的持续发展是商业银行有效抵御风险的根本保障,更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商业银行在发展金融市场业务的同时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的产生,正是这种情况才使得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传统业务的稳定发展,以此来保证传统业务在全行业务规模中的比重。在未来,商业银行在存贷款息差空间不断收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与其他银行相竞争、保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必将要调整业务发展的重心,通过提升金融市场业务收入的占比保证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四)加快对新产品的开发与创新
商业银行在保证传统业务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对新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可以开发一些能够实现主动负债或提高资产流动性的产品来达到改善资产负债组合的目的。例如:发行次级债券和金融债券等;商业银行还可以尝试开创一些能够连接不同金融市场的产品,例如:货币市场基金、结构性存款等;商业银行通过利用利率互换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有效的管理利率和汇率风险;商业银行可以推进积极型的债券组合管理,在综合考虑各券种流动性水平、信用风险和利差的同时,及时优化资产的管理策略。
(五)加强对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人才队伍的建设
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对商业银行业务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业务人员必须要具备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熟知国家的各项监管法规与业务规则、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与积极进取精神。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这些员工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商业银行推进金融市场业务发展做出保障。
总之,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与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为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风险管理,采取稳健的经营方式,为商业银行谋求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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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伟艳.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J].研究与探索,2009(04).
传统金融市场范文2
关键词:科技创新;金融市场;依存结合;完善制度;多层次体系。
科技推动世界进步,科技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融入了生活,融入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并且都起着无可替代、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科技创新带来的技术改革不断推动者金融市场的发展。科技创新带来产品的更新换代,产业的深化发展,支持着金融体系的健康茁壮发展。科技创新与金融市场逐渐趋于一体化,坚持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了金融市场的最关键竞争要素。这也是科技创新与金融相互融合,紧密联系的必然结果。只有把握了科技创新,才能在金融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一、科技创新与金融之间的关系。
科技创新和金融之间相互依存,共同促进。
(一)科技创新需要金融的支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先生认为,现代科技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因为科技创新,是一个实验过程,结果未知,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同时即使实验成功了,还需要进行市场开发,这也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当然,如果成功了,最后带来的收益也是不菲的,同时也提升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展了企业的市场份额。而金融市场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地方,附带不同程度风险的市场主体在这里进行资产的交换,风险的组合,契约的订立。金融市场的这种特质和科技创新有异曲同工之妙。无论是在科技创新的研发初期,还是成功后的市场开拓时期,都存在大风险和大收益,传统的融资渠道大多都在观望,而金融市场特质表明金融市场有这个魄力支持高风险高收益的科技创新。
(二)科技创新促进金融发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作为出资方,金融市场更是科技创新的主要受益者。而科技创新带来的产品改进,产业改革,都为金融市场源源不断地注入了活力,扩展了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驱动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如何将科技创新与金融完美结合。
(一)增强对科技创新和金融结合的认识。
金融科技创新也是自主创新体系中的一类,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这方面,人们对此的意识不足,同样,保护也不足。所以,促进科技与金融的完美结合,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人们的传统理念,促进其重新认识科技创新与金融结合的意义。然后对于金融科技创新进行记录造册,保护其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为科技创新与金融的结合打开新局面。
(二)完善科技创新和金融结合的相关制度。
目前,我国对于金融市场的限制条约较多,对于金融市场的干预较多,金融市场并不能完全发挥其市场自动调节功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金融市场中各色机构业务,金融工具等都有诸多限制,这些都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金融和科技创新的完美结合。
完善科技创新和金融结合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首先需要放宽对于金融市场的管制,给予金融市场一个自主调节机制发挥功效的机会和平台,让市场活跃起来。其次,应当鼓励金融市场的科技创新。比如,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比较优惠的贷款或者优惠政策等,大力促进科技的创新活动,推动金融市场的繁荣。最后,应当建立一个信息和信用平台,避免信息不对等带来的决策错误,同时,强化信用担保机构,补充市场中中小科技企业的信用度,降低交易成本。
(三)结合科技企业实际情况,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在金融市场进行科技创新,构建出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丰富金融市场的组成元素。国家应该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对于中小型科技企业更应该大力扶持。构建一套科技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帮助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企业的上市。同时,对于此类企业之间的再次融资以及市场化的并购重组都给予支持和一定优惠扶助政策。和国外发达的金融市场相比较,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发展也避开了大开大阖的路子,而是小步跑,这其中诚然有国家政策管理严格,政府部门干预较多的因素在内,但是也有金融市场自身体系单一,中小型科技企业势单力薄,经不起风浪吹打。所以,对于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帮扶,同时也是在加快多层次、多元化金融体系的构建速度。只有不断地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严格交易市场的制度和监督,降低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不论是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司,都应该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科技创新与金融互融,互动,更新金融工具,完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机制,并且简化发行流程。
三、结语。
科技创新和金融市场之间的完美结合是近年来金融与科技创新逐渐趋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虽然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国家对于金融业的管制也比较严厉,但是科技创新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在金融市场体现得淋漓尽致。逐渐丰满的由各色科技企业带动发展构建的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以及强化的外在制度环境和人们对于科技创新和金融市场结合的再认识都促进了科技创新与金融的结合,推动了科技创新与金融相互融合,互动互助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吴维地,孙可娜,刘娜。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j].中国经贸导刊,2011(12)。
[2]黄蓉。科技创新与金融研究综述[j].时代金融,2011(12)。
[3]周剑初。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改革良性互动[n].金融时报,2007,3.
[4]李侠。寻求科技创新与金融市场良性互动发展[n].金融时报,2006,2.
传统金融市场范文3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基本问题;分析
1. 行为金融学的概念及发展状态
1.1 行为金融学的概念
行为金融学就是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的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它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等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一研究视角通过分析金融市场主体在市场行为中的偏差和反常,来寻求不同市场主体在不同环境下的经营理念及决策行为特征,力求建立一种能正确反映市场主体实际决策行为和市场运行状况的描述性模型。
1.2 行为金融学的发展状态
行为金融学是心理学与金融学交叉的学科,其研究时间比较短暂,但是发展极为迅速。国外关于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已经进行了将近20年,主要的研究成果集中在个人心理对金融行为的影响程度方面,其中大多数是有关于投资和个人消费的结论,这些结论一致认为,人们的行为以及对金融本身的理解程度影响着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历史非常短,有限的研究项目以及结果对行为金融学的重要价值进行了肯定,同时与国外研究结果相拟合的部分被用来指导个人和企业金融投资。行为金融学的发展为社会金融行业的发展、企业的金融行为以及个人参与社会金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的。
2. 行为金融学的基本问题
2.1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方法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基础是金融市场上的特殊问题以及问题的成因、影响因素以及可能的结果,这些问题的研究多基于个案研究,而非根据固定理论推演出来的结论。数据和实际的行为改变以及金融问题的解决证明着行为金融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实际价值。也正是因为行为金融学从实证的角度去研究金融市场,发现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所以行为金融学比传统金融学更加贴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传统金融学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方法提出质疑,认为这种基于金融问题的、针对个案的研究方式并不能解释金融市场的一般行为。但是从行为金融学的实际价值来看,实证的研究方法并不是对传统金融理论的否定。传统金融学是先从规范的角度去研究金融市场,然后再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去验证金融理论并不断加以改进。所以说传统金融理论与行为金融学理论只是运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去研究金融市场,行为金融学的兴起不能说成是对传统金融学的否定,实证的研究方法实际上是对传统金融学研究方法的补充和扩展。
2.2 行为金融学的实践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结论被用于具有某些特征的金融行业和金融行为当中,例如,不同类型的家庭的金融投Y结构建议等。研究结论在某种程度上在实践过程中得以验证,这是行为金融学实践的基本方式,但是,这些实践并不是完全成功的,同样,实践过程和结果也受到传统金融学的质疑,传统金融学从经济学的规律角度出发,认为行为金融学过分关注到人的行为学和心理学,从而使得学科分析有所混淆。并且,行为金融学实践的结果显示这一研究理念并不能完全指导某一类金融行位,这就使得行为金融学理论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但是行为金融学的结合考虑的角度全面而广泛,较之传统金融学,这门新兴的学科更关注金融行业中的细节,着手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当前社会是人人参与金融的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使金融行业的参与者更为复杂,大企业和银行主导金融行业的时代已经过去,关注细节的金融研究更符合金融学发展的道路,从实践中来,到实际中去的原理。因此行为金融学的兴起,给予我们创新的重要性体现。
2.3 行为金融学的应用范式问题
用于对投资者的行为分析固然是其特色,但是行为金融学目前还不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体系,这意味着,行为金融学的应用范式是有缺失的。行为金融学无法明确解释某一大类的金融现象背后的心理机制;由于投资者的心理因素来源不同,金融行为的心理因素基础也不确定,影响机制难以进行准确的建构;即使某种影响机制在特殊的环境或者特定的金融事件中被发现,受金融行为本身发展的影响,研究者也无法进行更多的实证研究区验证心理机制的变化对金融行为的实际作用。可以说,行为金融学的应用范式是模糊的,这不仅是阻碍这门学科被广泛应用于大规模的金融行为指导中的原因,也是行为金融学本身发展的趋势。
2.4 行为金融学对金融行为的影响问题
行为金融学已经形成部分独特的知识点,如展望理论、有限套利理论、噪音交易者理论、反馈理论、人在决策中的各种信念和心理、反应不足和反应过度等。但这些理论是零散的,没有一条明显的主线将理论串联起来,因此,金融行为学本身对金融行为的影响始终是有限的。除了个人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有明显的心理过程作为金融行为的描述之外,企业的金融投资以及银行的金融业务办理、信贷业务的发展等,行为金融学都无法实现对其的深刻影响。甚至某些行为金融学研究的结果对金融行为的影响是负面的。这是行为金融学未来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3. 行为金融学的发展趋势
3.1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研究
行为金融学真正快速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后,至今尚没有建立其新的基本理论框架、统一的独特且具有严密内在逻辑的分析范式、基于行为的核心模型、确立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明确的研究主线和独特的知识点等。对于一门科学来说,理论框架不完整以及应用范式的问题对学科发展的影响十分巨大,行为金融学要想在现代金融发展中展现其作用和价值,就必须进行更深刻的理论研究,建立起严谨的逻辑结构。在研究方法方面,尝试用更多的方法对以往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刻剖析,在逻辑体系建立方面,则需要更多的研究内容进行不臭。我国金融行业在进入21世纪后产生飞跃,不仅国内的金融市场风生水起,国际金融行为的参与程度也越来越深刻。我国金融学者完全可能在这个学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利用后发优势,抓住新学科快速发展的机遇,在以上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
3.2 行为金融学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的验证
我国转轨经济特征和新兴金融市场特点,为行为金融学在我国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外部环境。行为金融学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实证空间,而目前我国的经济呈现出总体稳定,局部复杂多变的特征。国家对金融市场整体的调控力度仍旧非常大,这为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固性提供了保障,换言之,个别金融市场的特殊变化并不影响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状态,许多新的金融形势有充足的“犯错误”的空间。行为金融学的实证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风险,而我国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固性,给这种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新兴金融市场如网络金融、信贷业务等,其本身的不稳定性需要更多的金融理论进行指导,由于这些金融形式在传统金融研究中很少存在,传统金融理论对新兴金融市场的指导性较差,那么,新兴的金融市场需要符合其发展特征的新的金融理论进行指导,行为金融学正是能够符合新兴金融市场特征的学科,二者的共鸣为行为金融学的验证性研究提供契机。我国研究者以及新兴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应该用于应用行为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在不断探索和验证过程中总结经验,使行为金融学发展与新兴金融市场相拟合,凸显出行为金融学研究的特色,力求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3.3 行为金融学对投资者的指导价值
在我国的金融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成为一个影响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角色,集中社会闲散资资金进行大规模的金融投资、开发更多的金融项目,使资金的流动速度加快、有限资金能够创造的市场价值更高,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也是吸引投资者参与金融行业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投资者不仅限于银行、大型企业和某些政府单位,个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可见一斑,“中国大妈的投资行为”即是个人投资者影响金融行业的典型,另外,股票、证券市场中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力度越来越强,有些投资者还参与信贷业务。投资者角色的突出地位为行为金融学开创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即投资者行为研究。影响投资者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为心理因素,这与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内容相拟合。这意味着,行为金融学能够体现出其对投资者的指导价值,就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其对金融行业的指导价值,体现出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进而证明其本身的科学性。因此,进行投资者指导价值相关的研究,也是行为金融学发展的趋势之一。
结语
综上所述,站在解决行为金融学基本问题的角度上,我国行为金融学发展的主要趋势集中于理论研究方面;在金融市场上的实H应用能够验证已有的研究结论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充;行为金融学对投资者行为的有效指导,是该学科实际应用价值的重要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夏宏武.关于行为金融学的认知与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6(08)
传统金融市场范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信用风险 金融市场
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性质而言,其具有高度的开放性、自由性和关联性,在这种极为自由的互联网平台中,金融体系会受到不同类型信用问题的干扰和波及,所以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大力整顿和管理,以此来降低信用风险的出现几率,减少心信用缺失事件的发生率,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营创造一个更为合理和科学的金融信用环境。基于此,下面本文围绕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以及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在当今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普及的背景下,关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中的信用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在作为新兴金融方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其作为区别于传统金融市场的一种新兴模式,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扩张和成熟,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中的参与主体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和扩展,表现出强劲的竞争力和生命力。那么在这样缤纷复杂的互联网金融世界里,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着信用等级方面的差异,伴随交易业务数量的提升,衍生的信用事件也在随之增加,这就会大大增加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的信用风险,甚至会演变成金融信用危机[1]。
(一)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的信贷行为不存在实物抵押和担保
由于建立在互联网平台上的金融交易方式为虚拟货币交易形式,在抵押物方面来说不具备以实物进行抵押的条件和平台,因此会在金融业务的交易后期出现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达到贷款标准,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很大的违约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征信体系不完善
针对征信体系来说,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贷业务主要是面对个人小额贷款客户,由于信贷对象数量多且繁杂,会造成对贷款对象的信用评估工作冗长且效率低下,同时科学性也有待提升。那么这种不规范的征信体系会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难以准确评价信贷客户的具体信用指标,容易发生互联网金融企业亏损、贷款中断且流失的现象。
(三)信贷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道德感”缺失
在互联网平台中,由于个人信用贷款的需求更为强烈,客户类型繁多,因此面对借款人的具体信息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难免会发生客户信贷业务信息不对称的行为,这便大大提升了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的信用风险系数,不利于更加完善和全面的掌握信贷信息[2]。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管理制度的缺失
1.目前我国未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适用法律
在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行业金融交易方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尽管得到了越来越多人们的应用,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国并没有专门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市场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这种法律制度的缺失会造成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规范性较低,同时也使得互联网金融手段比如P2P贷款、众筹等金融业务自身的法律遵循程度也较低,没有真正的生存于法律接受、容纳和法律允许的范畴之内,从而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也非常不利于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系统化的信用风险管理[3]。
2.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督主体处于“真空”状态
在大量互联网金融企业诞生的背景下,各个企业存在于互联网平台中,在实际生活中并未在工商部门进行实际的注册和认定,那么对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上来说,便无法具体的制定相关的信用管理制度。并且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并未给自己构建较为完善和适用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机制,造成企业内部对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并不重视,管理制度和体系较为缺失。
(二)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过程监控力度薄弱
1.对参与主体没有制定合规的有效审查和验证
在广为复杂和开放的互联网金融体系中,面对不同起点和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是具备高度容纳性的,但也正是由于这种高度容纳性造成了互联网金融市场并未对各个互联网金融企业制定较为合理和完善的审查机制和有效验证机制。由于缺少更为适用的参与主体验证体系和审核体系,会造成金融业务交易的过程中,出现参与主体的故意损害行为,比如通过销毁当前的网络链接和IP地址,让其他参与主体遭受到财务和信用双重方面的损失。这种行为和现象的出现,大大挑战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管理工作,为信用管理工作带来了系数较高的难题。
2.缺少对互联网金融市场流通的金融资金的有效跟踪
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中,针对金融交易发生过程的相关跟踪机制并未彻底的落实下去,那么这种对金融资金的跟踪工作无法开展会造成贷款款项的缺失和多次流转,从而造成金融流程的隐蔽性过强,容易发生信贷业务的舞弊事件,从而造成信用危机。
(三)缺乏科学合理的信用风险控制手段
1.未与我国中央金融征信系统相连接
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适用的征信机制过于单一,并且构建的征信系统也并未与国家中央金融征信系统相连接,表现出很大程度的单薄性特点。这种过于单薄和独立的征信机制,会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缺乏固定和流通的征信标准,不利于各个金融业务的统一开展。同时对各项客户的信用评级标准不一,没有一个更具威严性和科学性的衡量标准,从而造成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问题[4]。 2.面对互联网平台的海量信息,信用风险控制手段应接不暇
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中,主要应用的便是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整方式,利用事中管理的形式进行风险管理。但是伴随互联网平台的逐渐成熟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包含的各项信息越来越多,相关金融业务也越来越复杂。所以面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上海量的金融信息,在传统事中风险管理的手段上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金融业务的发展需要。当前这种过于单一和单向的风险控制手段难免会造成信息过剩,收到的干扰也越来越多,大大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效率。
三、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策略
(一)完善现有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1.加快健全相关法律进程,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适用法律体系
为了构建更为规范和健全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需要利用更为全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来有效引导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和进行。基于此,我国相关法律部门要切实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把握市场的发展规律,构建更符合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脚步的相关法律体系和法律程序,提升互联网平台电子货币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构建金融业务往来的法律标准,从而降低互联网金融市场中金融犯罪的几率。
2.针对参与主体个性特征,构建明确分工的监管框架
为了在整体方向上有效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针对互联网金融主体来说,需要进一步明确金融市场上的参与主体角色,将各个参与主体的责任和职能明确区分开来,才能有效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形成,从而构建更为合理的监管框架[5]。
(二)提升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力度
面对不断扩张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要想改善风险四伏的现状,需要构建更为完善和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加大对信用风险管理的力度。首先要形成职能性更强、监管性更深入的监督部门,落实监督者的角色,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相关业务进行实时性的监督和把控;其次要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管控功能,有效制定行业发展标准,规范相关金融业务的开展,促进互联网金融新产品更加适用市场的发展,同时也达到科学规避信用风险和缓冲风险的效果。
综上所述,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性质而言,其具有高度的开放性、自由性和关联性,在这种极为自由的互联网平台中,金融体系会受到不同类型信用问题的干扰和波及。因此本文以上通过进一步提出有效解决和防范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目的是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实现良好发展,提升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的严密性,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现有的信用风险水平降低到最低水平。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大力整顿和管理,以此来降低信用风险的出现几率,减少心信用缺失事件的发生率,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营创造一个更为合理和科学的金融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1]杨东.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2015,04.
传统金融市场范文5
【关键词】金融市场;侵权损害;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
目前专家学者普遍认可金融市场侵权损害的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这是一种针对性的民事损害救助制度,对于不同种类的金融侵权损害实行不同的民事救助制度。以往的金融侵权损害问题只是注重于赔偿,而新型的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则由简单的侵权损害补偿制度发展成为损害赔偿和实行救济救助的多重民事法律制度。通过对以往的法律制度加以改进可以使其适用于当下的金融侵权损害要求。侵权损害法律制度的中心从以前的惩罚手段转向了以赔偿和救济为主要目的。单一的归责原则也逐渐变得多元化。金融侵权损害制度的转变和改革可以有效保障金融商的相关合法权益,消除金融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一、金融市场侵权损害的概念
金融市场就是资金的融通流动市场。它包括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两方面。因为直接和资金打交道,并且存在市场运行风险,因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的侵权损害问题。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其侵权问题也愈加突出。传统的金融市场侵权赔偿制度存在着较大漏洞。
二、建立金融市场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的意义
为了解决目前金融市场侵权损害存在的诸多问题,所以必须建立起完善的金融市场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来进行解决。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金融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作为对侵权受害人进行赔偿救助的唯一法律手段。工业革命以后,由于工伤致人损害、危险物品和高危作业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越来越突出,因此金融侵权损害的赔偿制度也在逐步完善。只有建立起高度完善的金融市场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才能避免金融市场侵权损害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并且及时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实现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金融市场侵权损害救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目前金融市场侵权损害的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还处于发展完善的阶段,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设立金融市场民事赔偿专项基金。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是广泛存在并且无法避免的,因此为了保障相关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以及其他金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就必须设立金融市场民事赔偿专项资金。这些专项资金的组成并不是单一的,它是由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一系列的赔偿基金共同构成的整体资金。这些筹集起来的资金主要用于对金融消费者和受害人在遭遇风险损失或者突发事件造成的金融损害时的补偿。它是对受害人实行的救济性保障资金制度。
(二)完善金融侵权责任保险制度。金融侵权损害救助制度的另一重要内容就是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它指的是各大金融中介机构为了人员管理而投保的一种商业保险。它针对的人群主要是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根据有关专业杂志的数据统计,全世界约有95%的企业均为自己公司的金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以及金融责任人投保了金融责任保险。除此之外,为了避免投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享受商品服务时由于种种因素而遭受的损失并能及时地、最大限度地弥补其损失,很多国家的企业还为自己的金融商品和服务投保了商业信用险。伴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金融市场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也愈加重要。通过完善金融侵权的责任保险制度不仅仅能增强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另外也为侵权受害人提供了救助手段,同时提高了金融市场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加快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的发展。国家的法律救助制度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以法律法规的实行为手段来解决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强大的执行力对金融市场的侵权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金融市场侵权损失的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是对金融侵权受害人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因为法律救助有行政权力的介入,因此它的救助效果最为显著并且高效。除此之外,法律救助还具有救助范围广泛、资金来源可靠的优点。相比于其他的社会救助方式,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具有更高的优越性。目前国家法律救助制度的主要方式有银行贷款和国家财政救助。法律救助制度作为解决金融危机和侵权救助的最有力手段目前已经被广泛使用。
四、结语
传统的金融侵权归责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的金融风险状况,同时也不能很好地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建立金融市场侵权损害的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势在必行。另外,为了巩固、加强和完善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还应革新金融市场侵权损害赔偿机制、设置侵权损害的专项资金、完善金融损害的责任制等。只有通过改革、创新和完善才能使金融市场趋于稳定发展,促使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更好地体现其价值,服务于社会与人民。
【参考文献】
[1]巫文勇.金融市场侵权损害的多重民事法律救助制度[J].甘肃社会科学,2014(04):173-177.
传统金融市场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构建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违约事件,严重阻碍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虽然兴起时间不长,其现在指示初具规模,但是其涉及领域较多,覆盖面广,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因此其信用风险会不断放大。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爆发大规模的违约情况,整个金融市场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构建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可以最大限度的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信用风险管理不足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针对金融市场制定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传统的金融市场的,目前还未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无法对金融市场进行相应的监督。P2P贷款、微信支付等全新的金融业务没有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一旦出现纠纷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中,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理财和保险分别央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开监管,尚未形成统一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互联网金融交易监督制度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的一切交易过程都是在网络中进行,这种信息不对称将加大金融交易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缺乏对参与主体识别、信用记录等评估的考核和监督,参与主体的信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于第三方支付和P2P网贷平台等的风险缺乏有效的监督是金融市场违约事件高发的主要原因。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基础,其交易过程虽然没有离开银行的服务,但是其确确实实进行了资金结算,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处往往会滞留一定的时间,这无形中加大了交易资金的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资金较为复杂,缺乏明确的资金流向,极易出现资金随意转移。
(三)缺乏应对互联网金融市场意外事件的预设方案
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是开放的互联网环境,其通讯和监督制度不健全,容易受到各种黑客的恶意攻击。同时,互联网金融缺乏健全的身份验证和识别、信息加密体系,因此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互联网金融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受到黑客的恶意攻击,金融市场中各种客户的信息极易泄露,各项交易记录也会丢失。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中所应用的软件基本都是进口的,严重缺乏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金融设备,交易数据等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这也无形中增加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想要提升其可信度,就要对参与主体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约束,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准入机制。制定互联网金融交易法规,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对交易过程和滞留资金进行实时监控。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进行立法,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诈骗。对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进行分开监督,统一管理的制度。传统的金融机构向互联网的延伸已有成熟的监管体系,其主要的风险在于运营等。而互联网企业将金融业务转接到互联网,其主要风险在于金融业务,因此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进行监督,建立协调统一的监督体系。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有关部门要建设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配套征信系统,收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主要信息,将此信息上传至征信数据库,将数据库信息共享给央行征信系统。不断更新和完善互联网企业的信息,为提高互联网企业的信用提供保障。构建投诉平台,受理客户的投诉,实时掌握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状况。可以开设相关的网站,将互联网金融诈骗的案例进行共享,提高公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利用云计算等先进的技术对互联网金融信息进行甄选,整合数据库的信息,构建互联网信用审核制度。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交易风险预警处理方案
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特点,建立有效的意外事件处理方案,以便在受到黑客等外来因素的影响时,可以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反应,以降低金融市场受到的影响。研发全新的数据加密技术,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加密,确保交易信息的安全。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是降低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的关键,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防护体系对确保我国互联网金融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三、总结
目前,互联网金融才刚刚兴起,其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其一旦出现风险,将直接威胁到整个金融市场的安全。因此,构建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制度,才能确保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长久发展。(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