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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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宏观调控政策

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范文1

一、宏观调控的经验总结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曾经是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怪圈,也是宏观调控在活力与秩序面前常常面临的两难选择。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宏观调控突出了调控和综合性、间接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大大提高,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微观主体放活了,宏观经济有序了,有效地解决了调控中的两难选择,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13年宏观调控实践基础上取得的成功经验。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宏观调控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治理整顿时期的反通货膨胀。执行宏观调控紧缩政策后,物价上涨得到遏制,通货膨胀得以缓解,社会总需求膨胀的局面初步得到控制。二是“八五”时期的“软着陆”。启动间接宏观调控,在“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指导下,经济实现了“软着陆”,既降低了通货膨胀率,又保持了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三是“九五”时期及“十五”初期的扩大内需。这一时期,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既成功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的不利冲击,又有效地克服了世界经济衰退带来的困难,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增长。13年来的实践使我国积累了丰富的宏观调控经验。

1、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工具,提高宏观调控的综合性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的宏观调控,注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等各种政策工具的综合运用,实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扩大内需”与发展对外经济紧密结合;二是坚持扩大需求与调整结构、改善供给并举;三是坚持投资和消费的双向启动;四是坚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合理搭配和协调运用。通过压缩基建规模、控制支出的财政政策,通过控制信贷规模、减少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政策,顺利完成了治理整顿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反通货膨胀的预定目标。通过在调控总量的同时,加大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在坚持扩大内需为主的同时,积极促进出口的增长,有效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防止了通货紧缩趋的加剧,通过发行长期建设国债,降低银行贷款利率,扩大融资渠道,放宽投资领域,促进了国有和民间投资的较快增长。通过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提高出口退税率,扩大出口退税范围,扩大企业出口经营权,改善通关环境,促进了出口的较快增长。通过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城镇中低收入阶层收入,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努力扩大消费信贷,确保了消费的稳定增长。

2、减少直接宏观调控的同时,重点加强运用财政货币政策调控为主的间接调控,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财政资金逐步减少直接投入竞争性领域,金融调控手段也从贷款规模限额管理转变为利用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供应量,中央银行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型管理体制,主要运用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公开市场操作、外汇操作、再贴现等金融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

3、宏观调控政策适时适势灵活调整

“九五”前期,我国针对当时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情况,采取了“适度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随着通货膨胀水平不断下降,1997年在继续实行“适度从紧”政策的同时,实施了“稳中求进”的政策,两次下调利率,使经济实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局面。1998年以后,根据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逐步扩大,商品供给短缺状况基本结束和需求不足问题成为主要矛盾的形势变化,又由“适度从紧”、“稳中求进”转向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消费政策从限制消费转变为鼓励消费,政策目标从控制通货膨胀转变为抑制通货紧缩,并运用灵活的经济杠杆努力“扩大内需”,这一系列调控政策措施的实施收到了预期效果。

4、宏观调控政策的适应性明显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外需是我国宏观调控的战略重点,但为了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1998年及时灵活地提出宏观经济政策要立足于国内市场,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从注重追求增长速度转变为既注重增长速度又注重提高增长质量和结构优化升级,调控的战略重点从出口导向、发展外向型经济,转变为立足国内市场,积极“扩大内需”。立足于国内需求不仅作为1999年度的短期宏观调控取向,而且确立为以后的中长期战略方针,从而使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了可靠的保障,也标志着我国宏观调控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更高层次。

5、牢牢抓住经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放松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宏观调控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把促进发展作为调控的作用点。无论是遇到亚洲金融危机,还是百年不遇的特洪涝灾害,都牢牢抓住经济发展不放松,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实施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变革和调整宏观调控的内容、方式和手段,一方面在发展中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是通过实施宏观调控来促进经济改革与发展。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宏观调控的实践,我国的宏观调控逐渐走向成熟,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0年,城乡居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但是,我国的宏观调控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也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如,经济增长问题、提高消费率问题、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加快战略性产业发展问题等,宏观调控本身也存在一个改革和完善的要求,如何通过自身的法治建设和制度创新,促使宏观调控突破体制性、政策,建立起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的政策体系、运行机制和咨询服务机构,使国民经济能够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是今后面临的一项新课题。

二、宏观调控的新阶段特征

1、宏观调控的目标发生了变化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也必须具有市场经济发展的特征,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十六大报告进一步确定宏观调的主要目标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把这四大目标作为我国宏观调控的目标选择,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目标的调整意味着我国的宏观调控更具战略性、宏观性,调控行为更为市场化、法治化,适应和满足了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也更有益于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2、宏观调控环境发生了变化

从外部环境来看,整个世界经济将进入重大调整阶段,动荡不安将构成其基本特点,国际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更强,国际金融市场随时存在着金融危机复发的危险,但我国目前抵御金融风暴冲击的实力明显不足。从内部环境来看,经济运行机制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我国将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后期”,市场化改革将深入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经济也将在确保增长速度和追求增长质量的博弈中谋求发展。在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对外开放度日益增大,各种风险不断加大且相互转化的情形下,宏观调控的任务更加艰巨,而直接依靠金融行政手段进行调控的做法将被逐步弱化,代之以主要依靠公开的政策法规,更多地依靠财税政策等手段,这需要更大的透明度,调控的难度越来越大。

3、宏观调控特征发生了变化

一是结构性调控。从发展的角度看,我们的主要矛盾正由总量转向结构,要想在增长速度和提高质量上获得双赢,就必须着眼于经济的长远发展,将主要精力放在推进结构调整上,实施有效的结构性调控政策,在调控的手段运用方面也要更多地注意解决好对结构的调整问题。因为结构本身是一个动态性问题,始终会随着需求和技术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我们追求的不是一劳永逸式的调控,更不能着眼于一次性调控,否则调控出来的结构总会落后于客观发展的变化,而应必须实施一种动态的连续性结构调控。二是开放性调控。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和加入WTO,我国参与世界竞争和国内市场开放的步伐在加快、领域在扩大,外需和内需一起共同构成了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经济发展更多地受到世界经济走向的限制,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负面影响。我国要在走向全面开放和WTO框架下按照国际经贸规则进行调控,必须既保持宏观经济的内部平衡,也重视对外平衡。三是融合性调控。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宏观与微观的融合,二是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融合。调控是有层次性的,它既是一个宏观上的调控问题,也是一个微观调整问题。宏观调控政策只有融合、落实到微观层次上,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也就是说只有建立在微观层次自主调整基础上的宏观层次的调控才有可能实现预期效果。同时如何在融人国际市场中做好国内资源配置,站在全球范围来考虑国家资源优化配置,这也是宏观调控面对的新问题。四是动态性调控。商品从生产到价值最终实现,是商品价值由潜在的价值到实现价值的动态转化过程。同样,从社会再生产过程来分析,整个社会经济也是一个动态的开放性系统,是由若干动态环节组合而成的链条。同时,现代经济又是一个有秩序的动态体系,一旦这个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整个体系都要受影响,因此,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是动态监控。五是宏观性调控。在社会产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出现过剩的时候,生产要素的需求和使用将更加注重资源的配置效率,产品结构调整、资本结构调整、投资成本和风险控制作为供给形成的硬性约束条件已经形成,市场供给主体的微观行为更加自主化、市场化,也更具有效率性,无需直接的宏观调控就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这样的情形下,需要实施的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作用的宏观性调控,宏观调控的直接对象已不再是微观主体,而是促进有效率的竞争环境的完善和市场机制的形成,实现市场机制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公平性。

4、宏观调控理论有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实现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机结合,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调控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多年来经济建设总结的经验。十六大报告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宏观经济调控理论作了新的阐述。一是对政府职能作了进一步准确界定,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这一论述为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对宏观调控

目标作了明确调整,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三是对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作了新概述,把国家计划放在宏观调控政策中较为重要的位置,同时注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使用和各政策工具间的相互配合,重点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宏观调控理论体系。

三、宏观调控的改革和完善

1、宏观调控要有利于体制转型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我国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大趋势不会改变,实施宏观调控必须有利于体制转型。一是要处理好政策效应与体制效应的关系。在拉动经济增长,实施反周期对策中,政策作用和体制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二者比较,政策的效应来得快,但它是外生变量,不能持久;体制的效应来得慢,但它是内生变量,作用持久。在转型时期,拉动经济增长的体制因素尚不完全具备,体制作用还会受到很大限制,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把经济增长的希望全寄托在财政货币政策上而忽视从体制改革和创新中寻找出路。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必须有利于体制转型,把体制效应摆在首位,不能给体制转型设置障碍。二是要处理好拉动经济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关系,积极培育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制度基础和机制因素,不能以加深潜伏的财政金融危机为代价来保持暂时的经济增长速度。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实行时必须把握好“度”,在不牺牲财政金融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谋求GDP近期的快速增长。

2、宏观调控应在法治原则下运行

目前,不少基于宏观调控而实施的政策措施却背离了宏观调控的初衷,变成了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主义。之所以发生这种偏差,关键问题就在于忽视了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要遵循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要求,调控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从经济意义上看,宏观调控意味着政府退出市场竞争,成为真正的市场规则制定者与管理者;从政治学意义上讲,宏观调控意味着政府职能从管理性为主转换为服务性为主;从法律意义上讲,宏观调控则意味着政府在管理经济时,不再依赖领导者的臆断,而是遵循体现公民意愿的法律规则来进行。因此,无论从何种意义上去认识和实行宏观调控,都脱离不了法治原则和法制建设的要求。我们认为,宏观调控立法应当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立法应对宏观调控的权限范围作出明确规范;二是宏观调控主体应当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三是宏观调控的实施应当遵循规范程序和公正原则。 3、宏观调控要把握好目标平衡

成功的宏观调控既是各种调控手段和方法单独发挥作用的结果,更是各种手段和方法综合实施的成就。只有把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艺术性,调控的综合性、间接性、灵活性和适应性运用得当,才能在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就业率和国际收支四者之间寻求到宏观调控的最佳平衡点。经济增长率、通胀率、就业率和国际收支是宏观经济最重要的四个变量,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且往往难以同时达到人们期望的理想状态,因而被西方经济学称之为“神秘的四角”。但这四大目标是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的内在要求,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新阶段的发展需要,必须通过实施宏观调控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四者之间建立起一定的平衡。在寻求四大变量的最佳平衡点时,要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按照既定的战略部署,适时灵活地调整调控方式。

4、宏观调控要加快制度创新

要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顷利实现,宏观调控的实施也要与时俱进,进行制度创新,尽快突破行政性资源配置体系。目前,尽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宏观资源配置体系中,传统的行政性配置资源方式尚未发生根本变革。主要表现在,发展中的最稀缺的资本投入仍然采取行政性配置方式,一些竞争性行业的行政管制依然普遍存在,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等垄断行业以及土地、资本、人力资源等的市场化明显偏低,这些都十分不利于宏观调控的制度创新,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要打破传统的行政性资源配置方式,按市场经济规律,借鉴国际经验,实行间接的、价值化的和引导性的调控,突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取消财政资金直接介入竞争性领域的分配渠道,按照“法治、监管、自律、规范”的要求,健全金融监管和运行体系,提高金融防范风险的能力。

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范文2

关键词:宏观调控 房地产 投资决策 影响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宏观政策的调控一直紧密相连的,可以说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主要由宏观政策的调控进行引导的。随着近两年来我国房价的不断攀升,更加大了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所进行的宏观调控,由此可见,在近期内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会一直处于引导地位。而国家在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时极少会考虑到房地产行业所受到的影响,因此房地产行业要想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谋求更好的发展,就必须时刻注意国家所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并且对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对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以有效的规避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所带来的风险,使房地产投资决策产生失误的损失降到最低。下面将从我国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几个主要的类型展开相关的分析。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几个主要的类型

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起步较晚,房地产企业的秩序相对来说就较为混乱,这时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的,因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为我国的房地产投资带来一些良好的环境。关于我国房地产企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几个主要的类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相关的论述。

(一)土地调控政策

土地调控政策是国家出台的关于房地产企业宏观调控的最主要的一个方式。这是因为土地是房地产企业开展项目的基础,国家通过出台与土地相关的调控政策,能够有效的保护土地,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而关于土地的调控政策主要有土地的价格政策,土地的供应政策以及土地的税收政策。土地的价格调控指的是,国家出台相关的规范来调控市场中土地的价格,促使市场中土地的价格日趋合理,土地价格市场的环境越来越好,使得土地收益得到最大。土地的供应政策指的是,保护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抑制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而土地的税收调控指的是,采用征收税款的方式来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实现土地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二)金融调控政策

金融调控政策也是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类型之一。金融调控政策指的是,通过对房地产企业资金筹集的利率来进行相关的调控。房地产企业由于自身具有的投资较大的特点,使得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工程的前期基本上会对外进行资金的筹集活动,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样就能够促使中央银行通对过利率的调整,进而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相关的调控活动。

(三)税收调控政策

税收调控也是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类型之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是国家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关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主要包括,财产税,房屋所得税等,国家通过对房地产企业征收相关的税款,不仅能够促使房地产企业所处市场环境的稳固,还能够促使房地产企业市场更加的规范。

(四)产业调控政策

除了上述的三点外,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类型还包括产业调控政策。对房地产企业实施产业调控政策也是国家对房地产企业执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房地产企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但是现实社会中物价的不断增加,房价的节节攀升,使得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供需之间存在极大的不平衡。因此为了满足我国人们的使用需求,国家颁布了一些关于调控房地产产业结构有关的一些宏观调控政策,以促使房地产的产业市场更加的规范。

二、宏观调控对我国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投资决策所受到的影响除了市场风险外,还有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所带来的影响,而关于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国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所带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投资

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所产生的影响,是宏观调控对我国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中最为直接的一个方式。这种直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国家出台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抑制土地的闲置情况,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相应的检查,促使房地产企业不断的加快对闲置土地进行相应的开发与管理,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其次,国家出台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闲置的土地进行相应的处罚与管理规范,促使房地产企业转变投资模式,因为一些房地产企业拥有大量的待开发土地,短期之内无法对这些土地进行相关的开发与利用,就会迫使房地产企业碍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转变相应的投资模式。由此可见,对土地所进行的宏观调控,是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所受影响中的最直接的因素。

(二)房地产企业对金融的依赖度增大

宏观调控对我国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还包括,使房地产企业对金融的依赖度增大。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每一个过程都依赖于融资,而国家出台的相关金融调控政策,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因为国家出台的金融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就会使银行对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的资格进行严格的考查,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房地产企业所获资金的困难程度,影响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决策。除此之外,国家对利率的调控,不仅会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还会影响到房地产企业投资中所获得的收益,对于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在未来的发展中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因素。

(三)房地产的产业投资结构所受到的影响

除了上述的两点外,房地产的产业投资结构所受到的影响也是,宏观调控对我国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所产生的影响。国家出台的房地产企业产业调整政策,促使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供求之间趋于平衡,特别是一些公租房,廉租房,保障了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使得房地产企业对于一些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比例逐渐升高,使得房地产企业的产业结构以及投资方向发生了改变。除此之外,在国家出台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后,一些发展较为缓慢,信用度不高的房地产企业逐渐的被社会所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这些实力较为雄厚的房地产企业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谋求更好的发展,必然会注重自身的产业化结构调整,适时的转变自身的投资方向,促使自己能够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投资,面临投资风险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获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三、结束语

本文主要论述的是宏观调控对我国房地产投资决策所产生的影响。在国家不断出台的房地产企业宏观调控的政策下,我国的房地产企业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对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对房地产企业投资决策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有效的规避风险,促使房地产企业能够获得较大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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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弘,于洋.浅析宏观调控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

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范文3

关键词:票据融资 宏观调控 波动

我国票据融资市场最早是由民间自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催生的,但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来推动完成的。宏观政策深刻地影响着票据业务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式。在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票据融资的运作方式、市场规模乃至发展格局都相应发生变化和调整。

一、金融宏观调控下的票据融资发展情况

从娄底市的票据融资业务发展的历程看,票据融资受金融宏观政策影响显著,呈现明显的波动式发展特征。根据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及票据融资自身业务波动状况,票据融资发展大体可分为快速发展、调整规范、波动与博弈三个发展阶段。

(一)快速发展阶段(1995年-2001年)

娄底市票据业务起步于1995年,随后几年来发展迅猛。1996至2001年末,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从8.3亿元增加到38.4亿元,增长11倍;累计办理贴现从3.2亿元增加到73.7亿元,增长22倍。此阶段,央行的再贴现政策支持对促进票据融资规模的壮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1999年6月10日到2001年9月11日,再贴现利率为1.8‰,贴现利率为3.3‰左右,两者利差高达1.5‰,存在巨大利益空间,商业银行竞相寻求再贴现资金支持。在利益诱导下,1998-2001年,娄底累计办理再贴现由5.9亿元增加到了41.8亿元,4年内再贴现累放数达109.6亿元,各商业银行在票据融资市场上的竞争最终延伸到了对人行再贴现额度分配的争夺,各商业银行均把票据业务作为调整资产结构的机遇和重要利润增长点,并从中获取了丰厚的回报。

(二)调整和规范阶段(2001年-2003年)

自2001年9月11日,央行调高了再贴现利率,一年期再贴现年利率由2.16%提高到 2.97%,一次性提升了37.5%,对票据融资业务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1、再贴现业务急剧萎缩。再贴现利率调高后,再贴现资金和系统内借款置换几乎已无利差而言,与当时的月贴现利率仅相差0.025‰-0.225‰,导致再贴现业务急剧萎缩。2003年娄底累计办理再贴现6.7亿元,较2001年减少35.1亿元,减少84%,再贴现余额为零。其后连续7年,没有一家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提出过再贴现申请。

2、转贴现业务发展迅猛。商业银行在进行再贴现没有利润空间的情况下,转向大力开展转贴现业务。2003年转贴现利率为1.7‰,比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低0.775‰。由此,再贴现利率上调后,各金融机构贴现业务资金来源,已由原来基本依靠再贴现投放转向了市场富裕资金实行转贴现。2002年全市各金融机构累计转贴现30.9亿元,占贴现业务的比重为61%,至2003年上升到了85.3%,成为商业银行之间短期资金融通和头寸调剂的重要渠道。

3、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明显回落。2002年末,娄底市各金融机构累计签发商业汇票35.17亿元,同比减少8.46%;累计办理贴现50.6亿元,同比减少31.77%。但由于转贴现业务的快速发展,2003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经过调整后又呈上升趋势。

此阶段,由再贴现政策调整导致的票据市场再贴现环节缺损,是票据融资的业务规模和运作方式发生转折的直接原因;在申请再贴现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转贴现成为贴现资金来源的现实选择;在转贴现业务拉动下,票据融资经过短时间的回落调整后又逐步升温。

(三)波动与博弈阶段(2004年至今)

2003年下半年以来,央行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受宏观调控影响,票据融资呈现较强的“敏感性”和“边缘性”双重特征。即一方面由于票据融资对利率的固有的高度敏感性,因而对金融调控政策有着快速的反映;另一方面,相对于银行贷款控制而言,票据融资在宏观调控中又具有特殊的“边缘化”特征。总体来看,票据融资与宏观调控的博弈中,票据市场的活跃程度有所提高,呈现明显的波动式发展趋势。

1、票据融资在宏观调控初期下降(2004年至2005年)

2003 年下半年开始,中央银行提高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流动性受到影响,制约了票据融资业务发展。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相继爆发了几起较大的票据诈骗,以及开出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的公司破产导致承兑风险的案件,监管当局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监管。2004至2005年,政府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央行实行差别准备金率。

2、票据融资对短期贷款的替代效应增强(2005年至2008年三季度)

2006年,票据融资业务又呈现快速度增长态势。随着央行金融宏观调控的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对贷款发放更趋谨慎,导致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短期贷款支持,这为票据融资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动因。2006年以来,娄底市短期贷款比重逐步下滑,2008年6月比2005年同期下降了11.76%,票据融资占比反而增长了2.2%,票据融资对短期贷款的替代效应明显增强。

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范文4

关键词:新常态;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中图分类号:F8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1

基层人民银行处在货币政策传导体系的前沿位置,面临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金融深化改革的形势,如何把握货币政策的传导力度,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在总量平衡、结构调节中的作用,提升基层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实现地方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是当前值得探索和研究的课题。

一、制约基层货币政策传导效率的因素分析

(一)基层货币政策传导的时滞较长

目前,Υ笮蜕桃狄行的管理实行统一法人制度,准备金由总行统一缴存,并且商业银行采取集权式的信贷管理体制,贷款审批根据项目额度分层授权,基层行特别是县级商业银行授信权限较小,货币政策的作用受多个环节的影响而削弱。另外,由于经济条件或认识因素限制,基层市场主体反应还不灵敏,对宏观调控政策动向关注不够,各方主体不能及时根据央行的货币政策信号调整投资计划,使得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被削弱。

(二)基层可运用的货币政策调控手段乏力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窗口指导、再贷款、再贴现等,而“窗口指导”一般是方向性的指引,并不是强制性的措施,对金融机构缺乏“威慑力”,至于再贷款和再贴现,也由于基层的需求不足等因素,宏观调控作用相对较弱,一定程度上使得货币政策在基层传导效能不高。

(三)企业资金需求与信贷资金管理要求不匹配

一是企业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和及时性的特点,而商业银行对贷款手续要求实行审贷委员会层层审批,与企业对资金方便、快捷的需求不相匹配。二是金融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贷款风险客观上就存在,而金融机构对发放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信贷部门开展贷款营销的积极性。三是基层部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还不规范,财务体系不健全,难以符合银行发放贷款的管理要求。

二、货币政策传导中需关注的问题

(一)完善宏观调控协调配合机制

目前,金融、财政、发改、税收、建设等部门职责不同,在宏观调控中各部门的意志和步调很难统一,基层人民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决策时可能会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或将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因此,需要建立良好的宏观调控协调配合机制,既做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相互搭配,还要做好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收入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

(二)准确把握宏观调控力度

由于地区之间经济结构、金融结构、市场发育程度、政府行为模式等各不相同,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认知角度、承受能力和执行效果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基层行应正确认识和处理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准确分析判断经济形势和各行业景气的状况,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把握好调控力度,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健全金融宏观调控的市场基础

货币政策的迅速传导必须要有反应灵敏的市场主体,这样才能做到上下贯通,各项宏观调控目标才能顺利实现。因此,应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不断推进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推进企业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为基层人民银行传导货币政策营造有利的市场空间,推动提升货币政策在基层的传导效力。

三、提升基层货币政策传导效率的思考

(一)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货币政策实施效应

引导商业银行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在加强风险约束的同时建立相应的信贷激励机制,促使基层行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此外,地方政府应引导各方加大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在对逃债企业黑名单曝光的同时,采取行政和经济惩罚等强有力措施打击企业逃债行为,使之付出失信代价,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增强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的信心,为基层人民银行在辖区内有效贯彻执行货币政策提供先决条件。

(二)健全货币政策协调机制,增强政策执行力度

建立由人民银行、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和新闻单位组成的金融工作协调督促机构,完善货币政策的交流、反馈、检查、宣传工作,为政府了解和响应货币政策、有关部门贯彻货币政策、媒体宣传货币政策提供窗口或平台,发挥各方主体在促进货币政策实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全社会投资、消费预期,提高货币信贷政策传导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拓宽货币政策传导的信息渠道

不断完善人民银行、地方经济管理部门、监管机构、大型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从各方信息中分析提炼有价值的信息,使基层央行真正具备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应有的视野,提升货币政策传导的质效。同时,人民银行要不断结合经济新常态下,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跳出金融看金融,全方位的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把有关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向上级行和地方党政反映,以便决策参考。

(四)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衔接,提升货币政策操作空间

基层人民银行、财政、发改、工信、农牧、税务要加强横向间的联系,根据辖区实际做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之间的衔接,建立银行与地方财政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主体产业、项目建设、 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资金结构,使项目建设与信贷资金更好地衔接起来,增强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董琦.我国货币政策传导途径区域化差异分析[J].税务与经济,2011(4):26-32.

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范文5

由于在国民经济中所处地位的特殊性,房地产市场成为政府干预措施最多的一个市场。正如著名的房地产经济学家奎格里所说:“所有国家都有某种形式的住房问题,且不管它们对自由市场和中央计划是什么取向,都采用各样的住房政策。它们以各种复杂形式控制、调整和补贴房屋的生产、消费、融资、分配和区位。事实上,与其他商品相比,住房或许是所有消费品中受管制最重的。”

但这种部门或产业管制毕竟还没有上升到宏观调控的高度,至少在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前,学术界在宏观调控目标是否应该关注以房地产作为主体的资产市场上还有争议,但现实永远是最好的老师。浏览近两年诸多文献,学术界似乎已在此问题上取得了难得的共识,即宏观调控的目标应该关注资产价格。

但接踵而至的问题是,对房地产市场如此之多的调控,尤其近来号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究竟有没有效果?坦率地说,我们认为已有的宏观调控措施确实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多年以来,学者们认为中国的宏观经济存在着一个“刹车容易启动慢”的毛病。不过,在新兴的房地产市场却完全不是如此。从2003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看来,“启动”很容易,“刹车”却很慢。无论是“史上最严厉的调控”,还是2003年以来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如果从要实现的预期目标,即“使房价回归合理价位”来看,确实都是成效不彰的。

二、房地产调控成效不彰的根源何在

第一,我们认为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必须更明确。多年来,在决策部门的调控目标表述中往往都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不得不说,如果紧缩性调控的目标只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那实际上离公众的预期是有相当距离的。由于有这个目标,一些真正有助于房价降低的措施就很难得到实施。例如,2010年10月,上海虹口区拟恢复2007年曾经实施的按照房价增值部分20%的交易个税方案,但一个星期之后就无疾而终。所以,多年以来的宏观调控给公众的感觉就是,政府对房价下跌的担心多过对房价上涨。这样一来,无论是消费需求还是投资需求,在这种调控目标下产生的心理无疑是“原来房价还会涨的,只是不要涨的太快”,于是便引发了下一轮抢购热潮。

另外,现在有一种观点,就是主张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的目标应该是提供保障性住房而不是使得房价回归合理价位。这个我们是不认同的。如果房价控制不住,保障性住房的压力就更大;相反,如果能够稳定房价,可能根本没有必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否则,今天大量的保障房建设,除耗费巨资外,极有可能在将来房价泡沫破灭时,加剧住房价格下跌的速度、造成新的问题。当然,我们绝不是否认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并且也认为政府确实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欠账很多。

第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有待加强。房地产调控主要是谁的责任?应该是中央政府。毕竟,中央政府(包括央行)几乎控制着宏观调控的所有手段;但有两个特点决定了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不可能仅仅作为决策的执行者。一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二是房地产商品本身的区域性尤其是土地出让收入基本上归地方政府支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动力是不对称的。在扩张性调控时,地方政府更“给力”;在紧缩性调控时,中央政府更着急。我国的房价下跌一般并不会像美国那样酿成金融危机(我国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首付制度是最大的防火墙),最有可能的是会出现地方政府的财政危机。因此,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更不希望房价下跌。2010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达到2.7万亿元。土地财政有增无减,决定了地方政府不情愿对紧缩性调控给予完全配合。因此,如何在紧缩性调控中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设计一套激励相容的机制以保证地方政府主动参与到调控中来,实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良好协调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第三,宏观调控措施要形成合力而不是相互冲突。例如,我们近期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央银行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会显著的影响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现金持有水平。能说政策没有效果吗?但综合起来,对房价确实有可能无效。原因在于,即使我们能证实紧缩货币政策会迫使房地产上市公司通过加快推盘以增加现金持有量,但同时房地产上市公司也可能会放慢开发进度减少土地购置,同时土地供应收紧或者通胀预期升温,这些都会削弱甚至完全抵消紧缩性货币政策对房价的影响。总体上看来,由于金融和货币政策具有调控总量的特点,使其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中不如税收政策和土地政策有效,但土地政策往往又受制于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因而,金融、货币、税收、土地等各项政策应配合使用,形成“组合拳”。此外,调控的对症下药也非常重要。我们认为,2009年以来的购房需求很大一部分是通胀预期支配下的民众恐慌性购房,因其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很难有实质的效果,最终各地纷纷祭出限购令。在其他政策的配合下,我们预期限购令的继续实施将会对房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从常态化调控走向制度建设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高房价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在住房领域的映射:长期存在的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大量人口向东部集中;收入分配的不合理;腐败现象的蔓延;货币超发带来的流动性过剩以及整体通胀预期;乃至于宏观经济的内外失衡等这些矛盾中的任意一个都会对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形成巨大压力。所以,仅靠房地产宏观调控解决这些问题真的很难。大环境如此,当我们批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成效不彰的时候就不能求全责备。

我国的改革在很多时候都具有危机推动的性质,1998年启动的城市住房改革同样如此。这种危机推动的改革往往在“终结旧体制”,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出售已建公房方面力度很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实现既定的改革目标;但在“建立新体制”方面则不尽如人意。特别是针对日益庞大的“体制外”群体,该制度基本上无能为力。

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范文6

关键词: 货币政策 国家宏观调控 经济学思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于2010年12月5日,会议总结了2010年一年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成效,指出,2011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2011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过快增长。联系一年多来我国的经济运行情况,结合国家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措施,我们可作以下经济学思考。

1.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积极的调节作用。但是市场作用不是万能的,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造成社会上过多的货币追逐热销的商品。自2009年10月份,一些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产业及产品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

2.通货膨胀的压力仍未减轻

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数量,从而引起纸币贬值,物价上涨叫做通货膨胀,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上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同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同货币的流通速度成反比。由于投资过热,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仅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的4个月中,生产资料的价格涨幅就达7.1%,2010年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达6.1%,全国的房价水平在前9个月上涨了14%,钢材、有色金属价格平均上涨20%―30%以上,生产成本又在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进一步影响了人们的消费心理和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出现通货膨胀,人们手中的钱不值钱了,存款所代表的实物量少了,势必影响人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必须抑制通货膨胀。

3.国家的宏观调控初见成效

国家的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率,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物价水平上涨的情况和趋势,早已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适当控制国家资产投资规模,坚决遏制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是2011年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施,使部分商品价格大幅度上升的态势得到有效控制,并提出2011年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4.市场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

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市场发挥主要的基础性的作用,而国家的宏观调控也在发挥必不可少的作用,那种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已经不存在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够为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发挥更有力的作用。只有把市场调节和国家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5.货币政策较财政政策更灵活

财政政策是政府通过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所采取的指导方针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银行有关的一系列政策,如利率的调整则属于货币政策。在抑制经济过热方面,因改变税法或采用增税等财政政策都需要时间,这就使财政政策不可能具备货币政策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6.货币政策的“杠杆性”作用功不可没

在控制信贷发展方面,央行早已连连出手,通过2010年的货币政策可以看到,全年通过几十次公开市场操作,净回笼基础货币超过1万亿元,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加大基础货币回笼力度。2010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提高二套房贷款利率,要求商业银行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7、8、9月央行连续三次召开窗口指导会议,要求金融机构防范各类信贷及流动性风险,从2010年11月29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调高至18%。

这些政策在2010底已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以来,央行针对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及时调整调控的力度和重点,7月6日,宣布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同时,央行宣布从7月25日起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利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制度提高0.5个百分点。这一连串的政策措施,意在收紧银行资金流出的“阀门”。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中长期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这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有利于防止企业过多占压资金,缓解部分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7.体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说明了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8.银行的作用

银行作为信贷中心、转账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是资金活动的中枢神经,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关键部门,是整个经济活动的总枢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主要是通过银行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出来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为我国经济建设筹集和分配资金,是再生产顺利进行的纽带。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我国经济建设筹集和分配资金。银行通过资金活动,一方面,促使企业内部的产、供、销连成一体,另一方面,又像纽带一样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连接起来,沟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

(2)银行能够掌握和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信息,为企业和国家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银行是观测企业经营和国家经济状况的“气象站”“寒暑表”,经济研究和决策部门可以根据银行的存款和贷款数量大小的变化,信贷资金周转的快慢,现金投放和回笼的多少,转账结算的数量和方向的变动趋势等信息,全面掌握社会经济的动态,并据此分析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