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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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范文1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 问题 建议

一、海南省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较快

国际旅游岛建设以来,海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断增长,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截至2013年5月末,海南省辖区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为1807.34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6.94%。其中中型企业1295.40亿元、小型企业452.77亿元,微型企业59.17亿元。5月末,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118.72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62%,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0.62个百分点。

(二)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力度加大

2009年开始,海南省财政连续四年分别安排3000万元、4500万元、4500万元和804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三个一点”的补助方式,累计撬动省内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家担保机构为全省1591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76.57亿元。2012年新增担保贷款25.97亿元,是2008年的5.2倍。

(三)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

随着海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加速,海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各类直接融资不断取得新突破。其中,海南康芝药业2010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海南瑞泽2011年7月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一季度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定向债融资。

二、海南省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信贷政策倾斜,引导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为进一步引导海南省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充分、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海口中心支行通过《海南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和窗口指导等方式,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信贷工作,特别是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需求,创新和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促进辖内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完善金融服务激励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为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性,海南省各监管机构不断修订完善金融服务激励机制。2011年,海南省财政、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密切配合,进一步修订完善《海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了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的奖励的机构主体和信贷品种,金融服务激励力度有所增加。

(三)推动新型金融机构设立,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2010年以来,海南省陆续设立成立了多家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家新型金融机构。截至2012年年末,已批准成立村镇银行9家;批准小额贷款公司28家,开业2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47家。

三、海南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海南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

1.直接融资规模小。除银行间接融资和民间借贷外,全省仅有海峡股份、海南康芝药业、海南瑞泽、双成药业四家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融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规模较小、品种较少,目前尚无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2.融资成本偏高。海南省中小微企业受发展阶段和成熟程度的制约,普遍存在自有资本水平低、负债率高、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财务数据可靠性低等问题,中小微型企业经常无信用纪录、无纳税记录、信用评级低、无法出具会计、审计意见等,难以通过信贷评审关口。由此,中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时与银行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融资成本较高。

3.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有限。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有限主要体现在银行的信贷文化、观念仍处于调整转型中,相关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部门也处于建设、发展过程中。近年来,海南省陆续成立了一批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但整体来看,这部分金融机构仍处于发展初期,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仍然有限。

4.中小微企业信贷相关中介服务不健全。海南省涉及抵押、担保、产权交易的评估、登记、交易等中介服务水平较低,费用高,效率低。尤其是资产评估缺乏行业标准,随意性较大,登记机构低效率,而且还缺乏一些有效的登记类别,如建工程抵押登记、土地经营权、林权抵押登记等。

(二)改善海南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1.高度重视海南省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一是推动适应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新型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加快新型金融机构组建试点,尽快实现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在全省范围内的覆盖和经营,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经营转型,发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力军作用。二是推动有利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环境、信用信息、信贷供求和政银企合作平台建设,落实政策性的激励、补贴、扶持措施。三是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继续改善。

2.积极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机制体制。鼓励海南省各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特点,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专门机构,创新建立有别于大型企业的差别化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一站式审批”模式等专用流程,灵活授权授信。鼓励尚未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金融服务业专门部门的银行,在现有常规企业授信流程基础上,加快机构调整,加大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力度,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制、高效审批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效率,为海南中小微企业提供灵活、便捷、适用的融资产品和服务。

3.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中介服务环节。建议政府大力培育中小微企业信贷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收费体系。完善中小微型企业贷款过程中的登记、评估、担保等中介服务,尤其是减免登记、评估费用,提高登记、评估的效率,降低相关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税费。改善现有的评估、登记、咨询、交易系统的工作效率,降低操作费用。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范文2

―深入调查研究,感同身受小微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员深入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调研,深入了解小微企业融资的难处、遇到的问题。同时,多次到开展小微金融服务的第一线―支行中调研,同支行普通员工座谈,详细询问业务开展情况及问题。通过深入基层和一线调研,特别是与企业、机构面对面的交流,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小微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认识到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各种障碍,就是自身践行群众路线的主渠道,就是服务人民群众的主阵地。

―体现群众观点,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政策措施。通过多次调研,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剖析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同时积极吸收金融机构、企业和基层监管机构的建议,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推动解决。如,针对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全、抵质押物不足等现实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六项机制”建设,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利率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等。并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突出的银行实行正向激励,在存贷比计算、日常考核、年度评级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牵头督察政策落实情况,确保落实到位。好的制度政策必须真正落实下去,才能使企业和群众受益,才符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要求。2013年7月,国务院马凯副总理牵头召开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会议,会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银监会牵头协调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委拟定了督查工作方案,选择部分省市开展全面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范文3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小微企业4124个,注册资金986.2亿元,从业人员6.86万人,年生产总值1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8%。其中沙坡头区小微企业2415个,注册资金885.7亿元,从业人员3.55万人;中宁县小微企业1188个,注册资金90.6亿元,从业人员2.47万人;海原县小微企业521个,注册资金9.9亿元,从业人员8412人。全市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9个,5000万元以上有61个,1000万元以上的有108个。从产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冶炼化工、造纸印刷、矿山开采等十大行业。其中第一产业1777个,占43%;第二产业1002个,占24%;第三产业1345个,占32%。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情况

1、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国发14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意见,结合中卫实际,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12日制定印发了《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繁荣发展的20条政策的通知》(卫政发〔20xx〕250号),分别从政府行政审批、企业融资、税收扶持、财政扶持和市场建设等方面对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做了政策规定。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中卫银监局也结合金融部门的实际建立了《中卫市政银企对接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措施》、《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办法》、《中卫辖区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卫辖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卫银监分局推进辖区内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发展的政策精神,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精神实实在在的落到了实处。

2、积极出台考核办法,加大支持小微企业考核力度。为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小微

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从资金上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卫银监分局印发《中卫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以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情况

全市围绕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度,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政策为导向,资金扶持为手段,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促进了中卫市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1、制定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制度环境。一是制定了《中卫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2500万元,用于中卫市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逆向贴息。二是制定了《中卫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和质押机制实施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建立1000万元担保金,用于支付担保费补贴和担保风险补贴。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政策,搭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深度沟通、合作与支持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导向和放大效应,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扶持环境。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根据上级项目安排政策,积极组织小微企业有针对性地申报、争取地方特色产业、服务业发展引导、清真轻纺、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开拓国际市场、万村千乡等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市本级资金扶持力度。市本级财政年初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6500万元 ,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及时、全面拨付项目资金,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共计拨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资金3570万元,其中:市本级 1690万元,自治区专项1880万元。壮大了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实力,调动了发展、成长的积极性。

3、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市财政认真落实国家财税政策,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做到“应免则免,应缓则缓,应减则减,应退则退”,全面落实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同时,对中卫市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的工业企业项目审批事项,实行零收费,对收费项目市财政对有关部门给予定额补助,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4、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小微企业行政审批效率。

简化办事流程。将小微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市政务窗口服务大厅,主动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照时间。小微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档案查询事项做到随来随办;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小微企业年检由法定5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注销登记1-3个工作日办结。增加市政务服务中心小微企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了市政府政务中心小微企业窗口 “一窗受理、内部流转、承诺办结”的一站式运行机制,实现了当场办结率达90%以上,提高了小微企业的办事效率。

(三)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情况

截至20xx年底,中卫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8.6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3.96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新增额的71.52%,其中:中型企业贷款70.24亿元,小型企业贷款46.57亿元,微型企业贷款1.85亿元,较好满足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

1、加强窗口指导,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人民银行通过制定印发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当地使用的管理办法》、《中卫市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办法,有效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力度,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运用评估政策及货币工具,引导信贷资金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人民银行制定并提请市政府转发了《中卫市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宁夏辖区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通过客观、公正地评估辖区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成效,提请市政府对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有效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我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3、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满足林业企业的信贷需求。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宁县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林下经济、公益林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满足林业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截至20xx年底,中宁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4824万元,有效解决了林业企业的资金需求难题。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4、持续实施优惠政策,助推民族企业加速发展。人民银行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降低了中卫市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20xx年,全市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余额43780万元,累计为民贸民品企业贴补利息1075.4万元,进一步壮大了民族企业实力,培育了民族品牌,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5、建立民间融资监测制度,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发展。人民银行建立了民间融资监测制度,通过发放问卷、选取样本监测点监测等方式,对个人、企业的民间融资情况进行监测,在监测风险和防范非法集资、非法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基础上,及时掌握民间借贷交易规模、利率变化和最新动向,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发展。

6、规范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中卫市各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用款“短、小、频、急”的特点,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专柜”,发挥专业化经营的体制、机制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政策解读等金融服务。二是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对中小微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优先审批、优先发放,同时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按核定的最高授信额度随贷随用并降低利率,减少了中小微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次数和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对优质核心中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平台、常年财务顾问等多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代收代付、投资理财、企业年金等全方位的现代金融服务。

(四)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结构调整和集聚发展情况

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20xx年共支持3家小微企业发展资金300万元;不断提升小微企业创新能力,20xx年共支持4家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资金160万元;以科技局牵头组织,举办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培训班,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水平。市政府专门在美利工业园区划拔420亩土地,建设厂房46幢,投资1.2 亿元资金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已有21 家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园,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情况

1、加强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开况

一是组织召开小微企业人才招聘会,引导劳动力资源到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今年以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小微企业招聘会2次,共有2158人与小微企业达成了用工协议。二是积极开展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力素质。中卫市全民创业者协会、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卫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对劳动力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为小微企业输送大量合格的劳动力资源。20xx年以来,三大培训机构共开展劳动力培训13期,4582人次。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情况

开展小微企业与高校大学毕业生对接会,让大学生了解小微企业的就业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所学的专业特长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小微企业,20xx年以来,共有725名大学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范文4

【关键词】银行 小微企业 金融业务 竞争战略

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是企业融资的最重要方式,无论是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都希望通过商业银行金融服务获取资金用于企业发展。从国内商业银行角度出发,很多银行也在不断完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占有利的市场地位,形成竞争优势。

一、银行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必要性

(一)发展小微企业金融能够促进盈利能力提高

近些年来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占到了社会融资规模比重的15%以上。这样一来,大中型企业可利用的金融资源愈加丰富,直接使企业降低了对商业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同时,在这种环境下,有相当一部分大中型企业凭借强大的定价权与商业银行交涉致使商业银行贷款净利差大幅收窄,商业银行要想稳健运营必须另辟蹊径。发展小微企业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商业银行获取更多资源,可以从一些对商业银行贷款依赖性较强的企业中获取贷款净利差,妥善应对贷款逐步萎缩的情况,促进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

(二)发展小微企业金融能够扩大客户群范围

我国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对存取款、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会呈稳步增长态势。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企业金融,积极推出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业务能够吸引一些优质小微企业,扩大客户范围,有利于商业银行稳健运营。

(三)发展小微企业金融能够促进竞争优势的形成

商业银行积极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员,通过对业务模式创新、业务流程改造,促进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中间业务的发展,推出一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较好的便利性、较优的适用性等金融产品等方式为为银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成品牌效应。这样一来,更能够吸引一些小微企业慕名而来,形成竞争优势,为银行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一)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相τ诖笾行推笠道此敌∥⑵笠荡款风险相当较高,一部分商业银行为了能够控制和防范一些风险的发生仍然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大中型企业上,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发展缺乏积极性。同时,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责任上实行的是终身追究制,终身追求产生不良贷款的信贷责任,而且对信贷资产风险实行比例控制。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使金融业务服务人员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持有高度谨慎态度,很多时候都不愿意为了业绩的提高为风险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此外,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健全自身金融服务业务营销模式,不仅没有建立小微企业信用状况调查分析机制,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分析以及业务可行性分析,而且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也不够,致使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缓慢。

(二)小微企业在银行融资难度大

虽然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很多商业银行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制定各种金融服务业务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顺利融资。但是由于小微企业受到国际经济影响致使其信用风险上升以及自身管理机制缺乏规范性存在着超负荷经营的情况,经常出现由于没有可供抵押固定资产而出现逃废债等问题,直接导致企业贷款逾期风险加大,进而减缓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步伐。

(三)银行金融服务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对商业银行提出一定要求,要求其要不断建立并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核算机制、审批机制、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但是这些机制的建设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而且即便是机制建成也需要不断根据市场大环境、企业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进行调整和完善。银行金融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在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方面,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在办理金融服务业务时进行利率成本测算难度较大,由于小微企业缺乏规模性,难以准确测算出准确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贷款利率主要是通过经办行以及客户经理议价的方式进行定价;第二,在授信申报方面,很多商业银行仍然沿用传统贷款审批模式,这种模式审批时间过长而且需要几笔业务同时上报,而一些小微企业急需资金周转,根本不能等待太长时间,这样就难以满足企业实际贷款需要;第三,相对于一些大中城市来说,一些乡镇地区商业银行网点较少,而很多小微企业都是在乡镇地区发展,一些企业要想获取金融服务不得不去离企业较远的城市办理业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间接影响商业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发展步伐。

(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单一性

现阶段有相当一部分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一定单一性,还是局限于贷款融资发放上,没有针对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差、生产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信息少等特点,“量体裁衣”调整和完善金融服务项目。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发展情况来看,很多银行都没有开设财务管理、业务咨询、风险控制、金融理财以及市场分析等相应配套服务业务,严重落后于企业资金需求的新变化。

三、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问题原因探析

(一)银行金融服务理念有待提升

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理念存在一定滞后性,过于注重效益而忽略服务质量,在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缺少必要的金融创新,服务存在一定局限性,不仅服务内容过于陈旧单一,而且服务方式也不能与企业的实际需求相对应。同时,一些商业银行由于服务理念的滞后,受到原有经营思想的影响,导致自身市场定位不明确,没有充分结合当前经济情况、银行实际能力以及金融环境对自身金融服务发展方向进行定位,进而审时度势充分结合各个地区产业特点,集中优势资源制定可持续竞争策略,吸引优质小微企业与银行合作,推进银行金融业务顺利开展。

(二)与小微企业信息交流有待加强

由于小微企业在规模、经济实力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在加上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准确度、透明度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较差,直接影响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但是这些问题并不代表全部的小微企业,一些优质企业并不一定会出现以上问题。而一些商业银行在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与这些企业信息交流不够,在在没有充分掌握企业运营信息的前提下主观臆断,认为企业可能发生财务风险的几率较大就对企业的信贷需求进行否决。这样不仅会造成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而且也不利于银行金融服务业务的推广。

(三)金融服务准入门槛较高

一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门槛一般都较高,这是由于小微企业运营能力存在一定局限性,不仅要时刻应对市场产品需求与价格波动,而且还要经受市场经济大环境恶化等风险,而商业银行必须要规避这种风险。为了化解这类风险有的银行采取增加相应抵质押物德国方式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办理条件,有的则是采取打折压低抵押物价值的方式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这样一来,银行虽然减少了坏账风险的发生机率,同时也失去了一些有潜力的优质小微企业,不利于其金融服务业务平衡发展。

(四)缺乏金融服务创新能力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产品多是基于大中型企业运营特点推出的,有的虽然也面向小微型企业,但是不能完全适应小微型企业运营特点,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尤其是在对小微企业贷款前期调查和后期投放方面,很多银行都没有建立健全金融服务管理机制,安排专业人员为一些不能了解和掌握当前经济形势、分析市场环境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业务咨询、市场分析、风险管理、产品设计以及企业理财等配套服务。这样一来,不利于银行和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大力推进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稳健发展。

四、以包头工行为例对银行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竞争战略进行探析

(一)包头工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于1984年建立,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经过这些年的稳健发展,中国工商银行是我国规模最大、利润最高的商业银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工商银行于2005年正式改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在上交所整体上市。包头工行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为二级分行,是包头市业务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机构,在包头市的经济金融生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包头工行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情况

为了能够紧跟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包头工行于2007年全面启动了小微企业信贷金融服务业务,各个支行积极配合此项工作于当年顺利完成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并在拓宽市场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2009年包头工行在总行成立了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部,由包头工行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部统一管理当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并在辖区15家支行内同时设立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尽可能地实现全面覆盖各个地区,为小微企业顺利融资通过一定保障。2015年包头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17.33亿元,主要包括表中的几点内容:

(三)包头工行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竞争战略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包头工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很多企业的信任和青睐。包头工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主要运用了客户选择战略、业务创新战略、信贷风险防控战略以及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战略。

1.客户选择战略。首先,包头工行能够从金融服务理念角度出发,积极转变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管理层能够审时度势,正确认识到当前市场结构,积极改变传统“重效益、轻服务”的思想,对相关人员提出一定要求要求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对各个类型的企业一视同仁,在支持大中型企业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信贷资金投放方案,将一些资金用于支持产品有销路、管理水平高、设备较先进而暂时资金不足的优质小微企业,实现自身资产结构调整,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包头工行在与小微企业进行交涉过程中不断加大企业信誉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并树立典型与一些信誉好的小微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督促企业增强信用意识,恪守有借有还,诚信的信用准则,成功吸引一些优质企业获取包头工行金融服务。

2.业务创新战略。首先,包头工行能够充分结合当期小微企业特点对抵质押品的品种、方式进行创新,在可控风险前提下一集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一些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可转让的土地承包权等进行抵押贷款,增加了加区域性质押产品范围,突出了放款快的特点,受到了小微企业的支持和欢迎;其次,包头工行还在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金融业务咨询、市场分析、风险管理、产品设计以及企业理财等配套服务,安排专业人员为小微企业传递最新环境形势,财经资讯,为其进行市场分析,促进小微企业规范经营运作,合理规划资金需求,规范财务制度、控制和防范资金风险。

3.信贷风险防控战略。首先,包头工行在对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时能够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当地实际市场状况,企业所在行业的竞争力以及企业近几年的运营状况等。在获取这些内容之后银行根据数据着重分析企业的发展前景、信用状况及信贷风险,在根据分析结果做出正确决策;其次,包头工行采取对小微企业进行全程监管,采取动态监管方式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网j、下实地等多样化方式掌握企业的运营状况,一旦出现风险隐患包头银行能够及时制定风险防控决策,尽可能止损。这样做不仅能够确保银行稳健运营,而且还能够起到提高企业信息数据质量的目的。

4.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战略。在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战略方面,包头工行主要从完善营销体系和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两点入手。首先,包头工行通过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的市场调研部门的方式安排专人通过问卷调查、客户反馈等方式获取小微企业信贷意愿、消费预期等相关信息,通过研讨会等方式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对小微企业金融产品进行完善、调整和创新,使产品服务能够与时俱进;其次,包头工行通过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的方式,来提高金融服务业务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金融业务成绩量以及优质客户培养两大点内容,对于一些任务完成出色的人员银行给予一定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而对于一些工作懈怠的人员则要给予一定惩罚。这样主要是为了能够促进金融服务人员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间接推进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李斌.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路径创新分析[J].长白学刊,2013(1):12-16.

[2]黄定红.中小微企业融资与中小银行发展问题研究―以河南省为例[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3):22-29.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范文5

成立7年多来,邮储银行不断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的思路和措施。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末,邮储银行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超过2万亿元,累计服务小微企业客户达1200万户,成功探索出了“惠民于实”的小微金融服务模式。

7月23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营造小微企业诚信环境的部署,银监会推出了六项服务小微工作措施。

8月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京举行服务小微金融新闻会,详细介绍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的举措,提出了完善担保方式、创新业务模式、打造网络平台的商业可持续性小微金融服务方案,了减免小微金融服务费用、推出邮储银行“小微贷升级版”两项重要举措,这标志着邮储银行小微金融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邮储银行副行长邵智宝表示,“邮储银行将深入贯彻国家服务小微方针政策,继续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紧系小微企业。”

创新小微担保方式缓解“融资难”

小微金融服务市场需求巨大,但有效供给却略显不足。全国小微企业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全国纳税总额的50%,但仅有50%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融资,小微企业“融资难”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效果,也会带来金融风险隐患。

商业银行如何才能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血脉,如何才能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邮储银行提出了“弱担保”、“纯信用”两大担保方式创新方案。

“针对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房地产等有效抵质押物而导致‘融资难’的问题,邮储银行大力推动产品创新工作。目前已累计研发55种小微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形成了‘强抵押’、‘弱担保’、‘纯信用’相结合的全产品体系。”邵智宝在会上介绍。

据介绍,邮储银行“银政助保贷”项目已在江西、广西、山东、安徽等地相继落地,预计仅“银政助保贷”一项,年内就将为小微企业提供超过20亿元的融资支持。

除了“银政助保贷”,邮储银行还推出了依托行业的“保证基金”的“互惠贷”产品。目前,该产品已为包括、甘肃、贵州等在内的西部金融欠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提供了近7亿元“无抵押”授信支持。

此外,针对银监会积极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需要,邮储银行创新推出了“转期贷”小微信贷新产品。今年4月份,一位客户在邮储银行的一笔500万元的贷款即将到期,但该客户刚刚承接了一个较大的市政绿化项目,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还款。为解决还款问题,客户多方尝试,但都没有回音。

就在该客户束手无策时,邮储银行通过对该客户的经营、财务、资信等各方面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后,确定该客户符合“转期贷”经营正常、信用记录优良、市场前景好、财务状况稳定等条件,并立即将其纳入“转期贷款”拟准入客户名单,经审批后,为其办理了“转期贷”业务,贷款到期前,直接延长了贷款期限,解决了该客户短期的流动资金问题。

“针对服务型、贸易型小微企业轻资产的经营现状,我们积极试点‘弱担保’类信贷产品;针对创业型、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性好但缺乏(抵)质押物的特点,重点匹配‘信用’类信贷产品”,邮储银行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刘存亮介绍。

专业集约小微作业模式解决“融资贵”

“融资贵”是小微企业融资中遇到的又一难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大,加之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与成本效益压力,使得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始终处于高位。作为“普惠金融服务”的积极倡导者与践行者,专业化靠建设“特色支行”,集约化靠做强“产业链开发”,已成为邮储银行缓解“融资贵”问题的突破口。

在邮储银行内部,特色支行被称为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地域实体经济的“特种兵”和“先锋队”。目前,邮储银行总行级小企业特色支行数量达到188家,为117类特色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

邮储银行福建石狮支行2014年成为总行级海洋渔业小企业特色支行。据悉,截至目前,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已有近60户渔民从这家“年轻”的海洋渔业特色支行获得了近1.1亿元的专业化融资支持。

邮储银行点多面广的实体网络优势,与小微企业分布区域散、涉及产业链条多的特点高度吻合。“2014年以来,我们在围绕涉农核心企业,开展‘公司+经销商+农户’模式的基础上,全面启动‘8+2’重点产业链小微企业服务计划,通过集约化链式金融服务,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邵智宝告诉《投资者报》,2014年,邮储银行拟在海洋渔业、中药材、粮食、化肥、奶制品、酒业、花木、茶叶8大涉农产业链,连锁服务型、科技型2大类型企业实现链式集约发展。

“目前,邮储银行依托13家海洋渔业、6家中药材总行级小企业特色支行,‘特色支行+产业链’作业模式已取得实质性进展。19家特色支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当年净增近80亿元,小微企业通过特色支行获得授信贷款,平均融资成本显著降低。”刘存亮告诉《投资者报》。事实上,这种专业化、集约化的服务正在给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实惠、低价的融资支持。

互联网小微金融破题“融资慢”

除了“融资难”和“融资贵”,“融资慢”也是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支持的老大难问题,小微企业用款讲究的是“短、小、频、急”,而银行小微信贷一般需要线下调查、交叉验证,小微企业取得银行融资支持时,有时也会错过最佳用款时机。

为了满足小微企业对于“价廉、速达”融资服务的诉求,让电商供应商等小微企业足不出户就享受到融资便利,2014年,邮储银行与电商企业联手打造了O2O融资产品――电子保理。据悉,目前邮储银行线上保理业务累计放款已近亿元。

“我们目前还在推出基于小微企业在电商平台、核心企业信用记录的无抵押大数据贷款,用新思维、新方法,实现小微企业快速融资。”邵智宝告诉《投资者报》,2014年邮储银行隆重推出了“小微贷升级版”。

“与传统小微信贷产品服务相比,‘小微贷升级版’通过‘信贷技术升级’、‘科技手段升级’、‘管理模式升级’、‘产品组合升级’与‘开发方式升级’,实现邮储银行小微服务的全面提升。” 邵智宝告诉《投资者报》,邮储银行“小微贷升级版”将全面整合邮储银行现有技术资源,在全面简化小微客户授信材料、调查模板、审批流程的基础上,日益丰富担保方式,全面提升技术手段,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全面整合邮储银行小微信贷线上作业资源,通过前台移动展业PAD调查、在线审查审批、终端客户线上支用还款,推动全流程的电子化。■

会场声音

银监会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室冯燕处长:

服务小微企业符合邮储银行的比较优势

邮储银行作为全国性大型国有银行,具有网点多、覆盖面广、嵌入基层深、储备客户多的特点,和全国小微企业发展阶段非常吻合。应该说,服务小微企业既是党和政府给予邮储银行的社会责任,也符合邮储银行的比较优势。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希望邮储银行继续发挥网点、人员、信息资源和渠道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营创新力度,在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银监会也将继续加大监管引领和激励,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陈新副主任:

邮储银行已连续两年入选首选服务商榜单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在推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中,深刻感受到社会各界对邮储银行专注小微企业战略定位的肯定,感受到广大小微企业对邮储银行在小微金融服务方面不断创新的认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合作协会合作,联合推出了中国中小企业首选服务商评选项目,引导社会各界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诚信、创新的产品。邮储银行作为专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大型商业银行,已连续两年入选首选服务商榜单。

财政部财科所李全研究员:

小微企业取得邮储银行贷款成本最低

据我统计,小微企业客户在邮储银行取得贷款的平均成本在大型商业银行里是最低的。这得益于邮储银行的“两个创新”和“两个传统”。第一个“创新”是塑造了金融产业链新模式。金融产业链新模式推出,让银行的效益大为提高。第二个“创新”是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模式选择。

“两个传统”一是邮储银行的“从点到面”发展传统。邮储银行建设了188家小企业特色支行,形成了遍布全国,服务小微企业的链条。二是直至今日,邮储银行依然坚持把服务对象的重点放在小微企业上,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案例

邮储银行“退税贷”

为环保型小微企业解难题

“邮储银行小企业退税贷款还款灵活,融资成本低,流程阳光速度快,帮我们企业解决了资金问题,提前享受了国家政策红利”。汨罗市某再生资源公司企业主兰某激动地说。

兰某所在的汨罗市再生资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废旧金属的回收利用和深加工,按照国家政策(财税〔2011〕115号文件),该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增值税退税政策。但企业的退税周期一般在6个月左右,该企业又急需资金。

邮储银行在对这家企业的经营、财务、退税资质及相关证明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后,确定该企业符合“退税账户托管质押”贷款要求。经审批后,为其办理了“退税账户托管质押”业务,在政府退税资金未到位前,提前6个月左右享受到了国家的政策红利,解决了该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问题。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范文6

当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只是其金融需求的核心部分,而非全部,而且也有诸多能够解决矛盾的手段,往往在小微金融要素之外。因此,我们需要从整个小微金融综合服务体系的角度,来寻找新技术与制度创新下的变革路径。有鉴于此,我们提出构建小微金融体系的“2+2+2”思路。

完善小微金融的“两大环境要素”

第一,新技术引领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变革。由于小微企业多由家族式企业或个体经济发展而来,往往在公司治理、财务报表、有效抵押等方面存在缺陷,因此小企业进行信用融资的风险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进入小微企业市场的决心。当小微企业的整体信用环境与文化在从“民间亲情式”向“现代市场式”的转换中存在脱节,就容易产生许多问题。如在温州的局部风险开始显现时,就出现了企业逃废债形势严峻的问题。不少涉险企业存在跑路、转资、脱保、拒偿等违法情况,导致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相互之间的信任度下降,信用环境遭到破坏。对此,不仅需要推动小微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发生根本性改变,培育新型的信用文化,也需要政府层面适当出手,着力构建一个各方共赢的信用生态环境约束机制。

例如,结合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推动中央和地方、金融和非金融、政府和民营的多层次商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既打造能够充分反映小微企业信用的各类数据库,又以此倒逼小微企业自身信用基础、信用文化、信用理念的变化,促使其从民间融资文化、家族与亲情融资文化,变得更加适应现代商业金融文化。

当然,在互联网时代的小微征信建设中,亟需更明晰的“顶层设计”,也需要拓宽和规范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机制,优化信用信息管理与评估评价模式,推动信用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和完善,从而构造更加持续、健康、高效的征信服务“流水线”。

第二,充分关注融资之外的综合风险管理问题。由于小微企业的内在脆弱性较高,因此更容易受到金融要素的冲击和影响,有时候通过加强风险管理“练好内功”,比获取资金扩大生产更加重要。例如在美国,对于科技、技术类企业投保的一揽子保险通常被称为“技术保险”,分三个层次:一般保险、专业保险和知识产权保险。再如,对于专利权的保障,成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也成为国外与科技创新相关险种发展的一个特色,美国、欧盟和日本专利保险的发展都有较强代表性。

对此,我们可以充分运用Fintech领域的创新,运用保险、担保等机制,为小微企业增信;设计各类无抵押和无担保的小额信贷信用保险,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不仅注重改善小微企业的外部风险治理环境,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并且帮助小微企业更深入地理解金融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小微企业经营文化、风险文化、金融文化,从而建构更加良好的小微金融服务基层生态。

探索小微金融的“两大模式创新”

第一,构建可持续的小微产融结合模式。一方面,在小微金融创新中,可以大力发展“狭义的互联网产业链金融”,这也是新型产融结合的重要模式。我们知道,产业链金融重在以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的各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互联网环境下,产业链金融的边界进一步拓展,不仅着眼核心企业与上下游的信用传递,而且关注产业链不同企业之间的金融资源共享;服务更加实时和智能,更加功能综合化、多元化;拓宽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增加了更多金融和非金融主体。

另一方面,还可以推动广义的互联网产业链金融创新。例如,新兴互联网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自身的数据和渠道优势,介入到小微金融服务的功能创新中,使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电商金融、大数据金融等更加扎根于小微企业的模式不断出现。

当然,小微金融组织的生命力,反过来也与小微企业的活力密切相关。例如,就全国的小贷组织来看,相对来说深圳等地的发展可持续性明显,的确能够扎实推动小贷业务的发展。这是因为这些城市的小微企业的“新经济活力”突出,因此二者相辅相成,唯有通过产融结合创新来实现共赢。

第二,打造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我们看到,从金融供给角度看,金融混业逐渐成为大势所趋;从金融需求角度来看,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越来越需要多样化的金融功能匹配。对此,在“大云物移”等信息技术,以及金融产品与后台服务技术创新的支持下,完全可以建设更为高效、智能、便捷、安全的小微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为了更好地打造这类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是要实现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协作配合,因为各国经验表明,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始终都有存在的价值,需要政府承担一部分的政策成本;而商业金融则需按市场规律办事;合作性金融同样非常重要,在我国这类机构逐渐转向了商业性,尤其需要避免改革的“走极端”。二是把小微企业融资、企业资产管理、企业主个人财富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实现需求层面的互通。在此基础上,努力建设小微金融服务功能“超市”,包括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投资、风险管理、支付清算、信息管理等等。

三是构建小微企业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链。过去的小微金融服务,往往只关注其在某一时点或短期的需求,现在着眼于整个小微企业的发育成长周期,可以拓展金融服务的时间与空间,从而在更广泛的场景下开拓金融产品创新,有效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夯实小微金融的“两大制度保障”

第一,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小企业的金融权利。对此,一方面,即便在许多极度反对政府干预产业的市场经济国家,也都成立了针对中小企业的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另一方面,许多国家还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法律。

对于我国小微企业的金融权利落实来说,一方面是进一步落实支持小企业的财税和政策性金融措施,另一方面则是要充分利用法律形式而非行政方式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商业金融机构完成支持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

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新技术完善监管模式,例如,英国行为监管局(FCA)就在大力推动RegTech(监管技术)模式,其中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小微金融和特殊主体而展开的。英国尚在探索的监管“沙盒机制”,就是给予某些金融技术创新以特定的空间,使其足够在风险可控之下,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其中许多类似创新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

第二,在政策设计上构建共赢机制和坚持市场化主导。一方面,我们反对行政性、僵化的政策思路,要避免单向的服务关系,更不应出现因为推动小微金融而使特定主体利益受损,而需要在构建“荣辱与共”的模式上做文章。例如,可以由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共同发起成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此使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能够得到各方的合理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