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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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

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范文1

关键词:日本;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保障;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市场对于高素质产业工人的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培训规模大、发展快,但培训的质量保障却不容乐观。基于国际比较的视野,分析和借鉴日本和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对于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改进与提升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

(一)完备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法律体系保障

日韩两国都坚持立法为先、依法治农,现都已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从国家法律的高度支持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顺利进行。二战后日本政府相当重视教育法制建设。在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方面,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立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农业继承者教育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农业学校的宗旨,致力于把拥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子女培养成为现代农业骨干人才;1948年颁布的《农业改良助成法》提出要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进一步表示要使农业从业者得到一定的教育和培训,保障从农者及其家庭能够充分就业;[1]1999年,《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在就农者的教育培训和经营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国家鼓励并扶持农村技术教育。[2]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方面,1950年的《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规定了政府经费支持的项目包括改良农业经营、改善农民生活和培养农村青少年等;1984年修改过后的《关于农业振兴地域法律》表明要划拨专门资金用以支持农民的继续教育培训。[3]同样,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也受到法律保护。1962年制定的《农村振兴法》强调启蒙指导、技术普及、领导者的培养与训练等,旨在振兴与开发农村;[4]1990年的《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不仅规定了培养农渔民后继者,而且还确立了专业农户的具体培养制度;[5]1993年修改的《兵役法》规定将农业后继者改为产业技能要员,并且免除兵役;2000年施行的《农业、农村基本法》对培养专业农业人作出了具体规定。[6]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上,1971年出台的《农业产学合作审议会规定》确定了国家须向农业经营者培育、农业教育培训实习等项目提供必要经费;[7]1980年颁布的《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法》为农村基层干部和有意愿且有能力务农的农村青少年设立专项培养资金;[8]1998年修订后的《农业农村基本法》,不仅明确了对农业人培育的援助,而且还涉及到援助资金效率等相关问题。[9]

(二)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都已形成了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该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打通了更多的职业教育培训渠道,在增加职业教育培训机会、拓宽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农业相关群体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日本形成了中央政府—都道府县—市町村、政府部门—教育系统—社会力量从上到下、多方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10]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主要由文部科学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负责,包括农业职业高中教育、农业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和国内外研修制度。[11]农业职业高中教育由文部科学省系统的农业高中实施,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高中在校生,目标是致力于把高中在校生培养成自营农业人员和农业关联产业技术人员;[12]农业继续教育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农林水产省和道府县的农业大学校以及民间农业继续教育机构,以农林水产省的农业大学校为例,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有1年以上从农经验、打算长期从农的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村青年,目标是培养振兴社区农业的中坚人才;[13]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农业协同组合、农业青年俱乐部和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例,该组织设营农指导员,以农业协同组合成员及其家属为对象(日本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协同组合),对其进行生产、经营、生活方面的指导,目标是提高农业者的素质;[14]国内外研修制度主要由全国农村青少年教育振兴会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30岁以下的在农或即将务农的青年,目标是获得实践经验、掌握先进技术。[15]韩国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农村振兴厅、农业协作合同组织、农业大学和其他民间组织。[16]农村振兴厅下设道农村振兴院、市郡农村指导所和邑农村指导所,以后继农民、专业农民、农村青少年、农村妇女等为对象,实施农渔民后继者教育、专业农民教育和专门农业大学教育,农渔民后继者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农业后备劳动者,专业农民教育以培养核心农户为目标,专门农业大学教育以培养具有专业实践能力的青年农业专门人才为主;[17]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主要由农业经营教育支援团、教育院、研修院和新农民技术大学等机构组成,培训对象包括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韩国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都是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专业农民等,目标是培养具有农业实践操作技能的农民;[18]农业大学分布于全国各地,以中青年农民、农业后继者、专业农民、骨干农民为培训对象,主要是开展知识、信息密集型培训;其他民间组织包括农村青少年教育协会、农民教育学院、农村文化研究会和其他民间团体,面向农村青少年、农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农民,旨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事业。[19]

(三)创新教学内容与方式,突出实践教学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培训方式也不拘一格,突出了教学的实践性。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除了综合知识和技能外,还涉及到农牧渔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储存和销售、农业经营和管理、国内外农业政策、健康和生活等多个方面。[20]在方式上,强调职业教育培训的实践教学,常用的教学形式有上门指导、实物展示、实地参观考察、互联网传播、讲座等多种方式。以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为例,该组织要求专门技术员和改良普及员通过示范户的选定、实验样板田的设置、巡回技术指导等方式向农村劳动力提供帮助和指导;此外,还安排农业普及员通过座谈会、讲习会、视频播放、苗圃展示等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培训。[21]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之前,很多都会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从而保障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用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与更新、社会政策教育、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实用科技等方面。[22]在方式上,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理论结合实践,主要有实习体验、现场参观和讨论等方式;二是培训时间灵活,既有每期3至5天的短期培训,也有1至2年的学历教育,既可完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不脱产;三是充分发挥媒介的培训作用。[23]值得一提的是,韩国2005年推出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开了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的先河,既满足了实际需要,又遵从了农村劳动力意愿,在韩国引起了强烈反响。[24](四)充足的资金投入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来源渠道多,数额也大,这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在资金来源方面,日本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部拨款,文部科学省资助,地方财政、中央和学校法人筹资,国家低息贷款等多种渠道。在资金投入方面,日本除了对有“认定农业者”、“青年农业士”、“模范农户”等荣誉称号的务农者给予资助,还对民间农民继续教育组织的设施建设、农业改良普及中心的各项进修活动以及参加国内外留学务农人员提供经费和补助。[25]日本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投资不仅项目多,而且数量大。例如,以招收即将从农的高中毕业生为主的县立农业学校和部分农民进修所,其办学经费由国家和县当局共同提供,各自承担2/3和1/3。[26]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农林部门划拨、地方财政补助、国库融资、农协融资、官员非法财产充公等渠道。韩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投入是非常可观的,政府财政拨款建立的农业专门学校,计划对农渔民后继者进行为期3年的正规教育,其办学年预算达50亿韩元;[27]韩国江原大学向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咨询、教育、培训等活动,所有费用都由道(省)政府承担,其中仅农村劳动力人均培训费用就高达300万韩元;2005年,为了革新农村劳动力培训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韩国农林部投入3.5亿韩元用以示范推广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从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了改变农业后继人缺乏、农村荒芜和萧条加剧的局面,计划到2013年为止,韩国政府将投入2.4万亿韩元用以每年培训5000名从农青年,保证20万专业农户的较高素质。[28](五)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日本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不单单是针对受训者,还针对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机构。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而言,日本已形成了设置认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共同作用的质量评价体系。[29]设置认可是文部科学省对一所机构是否具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资格认可,从质量上保障该机构较高的办学起点。内部评价是办学机构对自身职业教育培训质量的自我监督,且须定期向内部工作人员和外部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外部评价由独立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政府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实施,它必须接受文部科学省一系列严格的资格认证才能参与评价,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已使外部评价成为日本主要的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形式。日本对完成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都要进行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以确保职业教育培训对农村劳动力的价值。日本的职业资格分为国家资格和民间资格,有资格考试、专家评审和学历认证三种鉴定方式。[30]在日本,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同等重要,并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是相当不容易的,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有“农业士”、“指导农业士”等,这些职业资格对提高从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非常有效的。韩国不仅对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教师、设施等条件有着严格的标准,而且为了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职业教育培训效果的最优化,还要求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必须依据自身的条件和性质选择职业教育培训对象、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在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均要接受技术考核。韩国严格实行职业资格认证,以农业后继者为例,首先要获取农业后继者的申请资格,即作为产业技能要员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其次,需要在满分为750分的分数选拔中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真正成为农业后继者。[31]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使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得以保证和提升,还促进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农民和职业教育培训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启示

(一)推进农民工培训法制建设

日韩两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地位、内容和资金投入给予了法律高度的保护,对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经费来源、运作及相关奖励措施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虽然有涉及到职工培训,但是范围过宽、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也不到位。近年来,我国虽然颁发了诸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只是一种政策措施,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对农民工培训未起到刚性的规范和保护。鉴于此,我国农民工培训的法制建设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培训的基本法律,涵盖农民工培训的各个方面,确保农民工培训的标准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法律体系,对现有相关法律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促进农民工培训真正服务于农民工群体、作用于生产经营一线。

(二)健全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使得农村劳动力教育有路、培训有门。为了保障我国农民工培训质量,健全以职业学校为主导、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面向全体农民工的多层次培训体系是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的。该体系可分为4个层次:一是初等职业学校和乡(镇)级培训机构,以提高农民工文化知识与职业道德、掌握初级技能和就业等通识性知识为目标;二是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区)级培训机构,主要是把农民工培训成掌握岗位技能、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中级技术工人;三是高等职业学校和市级培训机构,以培训既了解相关专业理论,又掌握专业技术的高级技术性人才为主;四是成人教育学校和省级培训机构,旨在引导和帮助农民工终身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实现职业转换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依据现实所需实行公办、民办或者公私合办。公办力量以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为主,民办力量包括个体、企业、社会团体等。

(三)优化农民工培训内容和方式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农村劳动力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结果的实效性取决于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因此,需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以确保培训内容既符合岗位要求,又满足农民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现实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不仅应该包括法律政策、生活指导、职业知识技能等引导性、就业性内容,而且还应包括人文素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发展性内容。其培训方式要注重“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培训对象采取适应其需求的培训形式,诸如校企合作、送教进厂、进创业园区、进重点建设项目场地、进产业集聚区等。在时间安排上,采取长短期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或假期进修的方式进行培训。加强培训的实践训练,培训教师在“做”中教,农民工在“做”中学,提高农民工的实践操作能力。此外,还可引导、帮助农民工借助移动网络进行自我培训。

(四)完善政府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得力于充足的资金投入。我国农民工培训能否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还要看投入机制的完善程度。因此,我国各级政府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工培训作为民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专项经费预算。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合理承担农民工培训经费,并以社会力量投入作为补充,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农民工培训质量的达标提优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质量监管,从严实施职业资格考试

借鉴日韩两国的经验与做法,加强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对农民工培训结果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是很有必要的。对农民工培训的质量监管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周期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师资、基地、设施和管理等方面,评估主体包括学校、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农民工个人;二是对培训过程的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主要包括对培训内容、方式、经费使用等方面。培训结束后,对农民工进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给予相应证书,不合格的择期重新接受培训。对农民工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可以规范农民工的参训行为,避免因其自身因素造成的培训质量问题,而且还能对农民工职业技能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便于企业对农民工的选择任用。

作者:杜永红 金霞 刘洁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烟台市福山高新区泊子小学

参考文献:

[1][3][8][17][21][25]齐美怡.日本、韩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秦皇岛: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4:36,37,37,26-28,21,39.

[2][27]赴日本、韩国考察团.对日本、韩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考察报告[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0,(7).

[4]丁关良.韩国的农业立法[J].世界农业,2001,(9).

[5][韩]黄敏英.韩国农民后继者的培养与国家政策[J].职业技术教育,2000,(9).

[6]王丽丽,赵邦宏.韩国职业农民培育的做法与成效[J].黑龙江畜牧兽医(科技版),2014,(17).

[7]官爱兰,蔡燕琦.农业现代化中农民职业培训:美国、韩国经验及启示[J].高等继续教育学报,2013,(5).

[9]金瑛.韩国农业立法的特征与作用[J].延边党校学报,2008,(1).

[10]何梅,杨全海.日本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4,(5).

[11][15]李红,王静.日本农民职业教育:现状、特点及启示[J].中国农业教育,2012,(2).

[12]赵芳.日本农业教育的特点与发展趋势[J].现代日本经济,2000,(6).

[13]李水山,赵方印.中外农民教育研究[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6.73.

[14]徐瑜青,张云静.日本农协及其对我国西部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启示[J].农村经济,2004,(4).

[16][18][19][23]高翠玲,王德海.韩国农民培训的经验及启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20]向安强,贾兵强,林楠等.国外农民教育及其对“科教兴村”的启示[J].古今农业,2005,(3).

[22]赖作莲.韩国农民教育特征及启示[J].安徽农学通报,2012,(11).

[24]李水山.新时期韩国农村教育的新亮点[J].基础教育参考,2005,(5).

[26]钟爱群.国外农民教育种种[J].北京成人教育,1995,(3).

[28]李水山.新时期韩国农民教育的特征和发展趋势[J].职教论坛,2005,(16).

[29]孙颖,刘红,杨英英.日本职业教育质量外部评价的经验与启示———以高等专门学校为例[J].外国教育研究,2014,(5).

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范文2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2——0.3ug/kg,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9.《浅谈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顿红著,科教文汇,2007年6月。

10.《绿色贸易壁垒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岳利鸿著,前沿,2007年5月。

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范文3

同志们:

这次全市餐饮服务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围绕备战“20__”打造“水上运动之都”,专题研究部署加快我市餐饮服务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全市餐饮服务业发展水平。对这次会议,于建成市长非常重视,专门致信就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进行了学习传达,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会上,市服务业办公室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餐饮业开展“树文明新风创服务品牌”活动的实施意见》,有关企业发出了开展“树文明新风创服务品牌”活动的倡议,各区县也作了表态发言,下步关键是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民以食为天”。餐饮服务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一个传统行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是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近年来,我市餐饮服务业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档次逐渐提升,结构明显优化,在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方便群众生活、满足消费需求、促进旅游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全市餐饮业实现零售额8.91亿元,同比增长24.8。今年前5个月,全市餐饮业零售额达到3.71亿元,同比增长25.4,增幅居各行业首位。至目前,全市各类餐饮营业网点已达3500多家。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和旅游、商务、会展蓬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餐饮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相应地对餐饮服务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发展餐饮服务业的重要意义,用心把握形势,正视面临困难,切实增强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一)要充分认识发展餐饮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予以认识。

首先,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将会发生新的变化,消费作用的增大、经济增长的动力将加快由供给转向需求,由生产转向消费。近年来,我国大力实行扩大内需的政策,把扩大国内消费、促进消费升级、培育消费热点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任务。当前,全国餐饮业呈现出旺盛的发展势头,使餐饮消费成为拉动消费需求稳步增长的重要力量。去年,全国餐饮业零售额增幅达21.6,连续14年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8.3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79个百分点。就我市来看,“九五”以来餐饮业零售额平均以每年20.8的速度递增,比同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高出4.2个百分点。餐饮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九五”初期的4.3提高到目前的8.5。可以看出,我们看似发展得不慢,但仍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日照作为一个沿海开放城市,消费应该达到沿海开放城市的水平,但我们现在连个全国平均水平都达不到,说明我们的发展还不够快,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也意味着发展的商机很大。特别是随着生产结构、消费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升级,今后一个时期,餐饮经济占服务业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将会大幅度上升。同时,发展餐饮服务业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非常有利,是培植地方税源的重要措施。最近,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服务业实现的税收全部实行属地管理。

其次,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劳动力由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步伐越来越快。餐饮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成为安置就业的重要行业之一,在扩大社会就业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到20__年末,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已达39.2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25.5,其中,相当部分的人员在餐饮业就业。“十一五”是我市餐饮业大发展的时期,进入餐饮业就业的人数将会不断增加。餐饮业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三,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由于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社会公众对物质财富和精神生活的消费发生了很大变化,追求生活质量的理念不断增强,特别是旅游休闲等新的消费热点的形成,除了财富的增加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外,很重要的就是靠与之相配套的餐饮业大发展的有效支撑。从我市实际来看,要举办一些重大活动竟找不到适合的场所,接待能力不足、档次不高的问题相当突出,旅游、休闲等服务业要上新水平,离不开餐饮业上规模、上档次。大力发展餐饮业,将大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各方面的消费需求。

(二)要发挥好利用好当前餐饮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大好形势。一是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市场基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继续看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我市正处在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去年,全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两项指标均创1996年以来的最高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创1997年以来新高、居全省第二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8,是1997年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今年一季度,全市经济继续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9.17亿元,同比增长38.9,增速居全省第三位;实现销售收入94.72亿元,增长51.1。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22亿元,增长22.5。特别是我们从实际出发,发挥港口、区位、生态环境三大优势,港口经济、旅游经济、房地产经济、体育经济、大学经济等特 色经济的发展已大见成效。这几方面的特色经济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都非常的大,在中央电视台与国家环保总局的信息中,我们的生态环境和大气质量在全国重点控制的113个城市中是排在第六位的,这必将招徕更多的游客和居住者。

二是备战20__打造水上运动之都,为加快发展餐饮服务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20__年在我市举办首届中国水上运动会,对我市城市及相关产业的拉动将是全方位、深层次、长远的。市委、市政府最近还要召开动员会议,发动全市参与到水上运动会,就像北京备战20__奥运会、上海备战20__世博会一样,我们日照全力备战20__水上运动会,这一点是坚定不移的。具体到餐饮业,将对餐饮设施的改造扩张、消费市场和餐饮品牌的培育以及餐饮业服务质量的提升,产生综合拉动效应。同时,北京筹办20__奥运会、上海筹办20__世博会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启示,通过学习借鉴来筹备好这届水上运动会,把我们的基础设施搞好,尤其是把我们的星级酒店搞好。水运会筹备期间,通过新建一批中高档星级酒店和以中华美食城为主的特色餐饮街区,以及对现有餐饮企业的整合、改造、提高,必将大大加快餐饮业上规模、上水平的步伐。目前,已经开工和准备建设的四星级以上酒店,有舒斯贝尔新天地酒店、日照国际帆船比赛酒店、灯塔广场的石化酒店和海景宾馆、碧波酒店的扩建改造。水运会举办期间,通过扩大对外宣传,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运会的综合效应,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我市观光旅游,由于人流的增加,餐饮业将取得更大的消费市场。水运会举办后,随着“水上运动之都”的不断开发建设,我市知名度将进一步提高,城市旅游功能将得到完善,餐饮服务业可以借助水运会对旅游等行业的拉动效应,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三是大力发展餐饮业,支持餐饮业做大做强的大环境已经形成。餐饮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发展服务业。省委、省政府在20__年就召开了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并在最近召开的全省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会议和突出发挥青岛龙头带动作用工作会议上,对发展服务业问题都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更加突出的将加快服务业发展摆上了重要日程。去年12月召开了全市服务业大会,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也着重进行了强调。近日,为备战20__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就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于建成市长亲自出面抓推进、抓落实:5月14日召集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建设问题,以迅速提升我市餐饮服务业的档次和水平;5月22日至26日又带队到南京、苏州、上海等地参观考察了当地餐饮服务业规划建设管理的先进经验;今天这次会议专门致信并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对某一单项工作如此重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抓落实,是日照建立地级市以来前所未有的,在全省也是少见的。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三)正视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应当清醒地看到,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无论是同先进发达地区相比,还是同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要实现我市餐饮服务业的加快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就餐饮服务业自身来看,一是餐饮企业规模小,缺乏竞争力。餐饮连锁经营尚处在起步阶段,永和、立京、新瑞、福星等7家餐饮连锁公司所拥有的连锁门店一共才26个,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难以显现。二是中高档餐饮企业较少,服务水平不高。全市星级以上宾馆仅16家,到现在没有一家四星级及以上宾馆,不能满足高档次的消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城市化、国际化的进程。三是餐饮企业经济效益差。有的餐饮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区县政府的招待所经济效益差,比较好的也就是莒县文心宾馆。岚山区至今还没有一家星级宾馆,与经济发展形势和实际需要极不适应。四是餐饮企业卫生状况、经营环境亟需改善,餐具和餐巾纸的安全卫生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抓紧进行检查整改。

其次,就发展环境来看,一是有的地方或单位在工作安排上习惯于按“一、二、三”产业的顺序思考问题和安排工作,认为餐饮就是吃吃喝喝,无关紧要,没有在思想认识上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对餐饮服务业还存在一些歧视性政策。比较典型的是水电价格长期居高不下,目前对餐饮服务企业执行的用水、用电价格分别高于一般工业企业6和11。现在我们要控制着餐饮服务业用水、用电价格的上涨,不但不能拉大使用价格的差距,还要缩小,逐步过度到与第二产业用水用电价格一致。三是审批手续烦琐,乱检查、乱罚款多,对出现的问题往往采取“一脚踩死”的简单做法。

第三,我们的夜生活不够丰富多彩,制约着餐饮业的发展。餐饮业的发展要靠人气的聚集,而凝聚人气除了要发展经济,就要考虑夜间生活的问题,大力发展晚间经济。在这方面,我市存在的差距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观念保守。多数干部群众对夜生活存有偏见,将夜生活与“黄赌毒”划等号,认为夜生活是挥霍奢侈、低级趣味。而且认为日照思想保守落后,不适合搞夜生活。这都是不正确的认识,必须纠正。二是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我市普遍缺少有影响力的夜生活街区和大型的中心娱乐区,缺乏有特色的标志性消费区。已规划建设的海滨六路步行街发展还很滞后,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三是文化资源挖掘整合不够。一方面,文艺团体无活可干,资源闲置,难以维持生计;另一方面,演出活动奇缺,缺乏文化内涵和吸引力。

二、明确思路,加大措施,推动餐饮服务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餐饮服务业发展要围绕创建品牌这一主题,突出启动早餐工程、发展晚间经济两个重点,推动全市餐饮服务业提升层次,扩大规模,快速发展。

(一)大力实施餐饮品牌战略,提高餐饮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竞争力。要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大力弘扬日照餐饮文化,培育海鲜特色,挖掘包装日照特色小吃,开展好日照海鲜名菜、名店的评选和整顿活动,完善动态长效机制,选树海鲜品牌和特色小吃品牌,丰富文化内 涵,增强地方特色。同时,要发挥日照海鲜的特色优势,鼓励餐饮企业加快对外扩张步伐,发展一批大型餐饮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扩张发展,力争到20__年全市开设20__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餐饮网点数量达到150处以上,年营业额过千万的餐饮企业达到40家。要教育引导餐饮企业和经营业户树立品牌意识,在营销方式、消费环境、菜肴价格、服务质量、组织形式等方面创新,摆脱“有利就上、盲目追风”的一窝蜂式的经营方式。

(二)启动实施“早餐工程”,提供更好地便民利民服务。一是启动实施“早餐工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配送、定点销售”的思路,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增加“早餐工程”营业网点密度,探索在较大的社区设立早餐亭和通过加盟、订单配送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早餐业务。年内力争使市区“早餐工程”中心店达到2处,网点达到15处,使这项民心工程健康长久地开展下去。二是引导发展好快餐连锁。要有重点地培育一批以中式快餐为主的连锁企业,学习借鉴国外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的经营理念、管理和营销方式,走连锁化、标准化发展道路。运用直营连锁和特许加盟等经营方式,设置好经营网点。对经营品种、服务方式实行标准化管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把企业做大,为居民提供规范、卫生、安全的快餐服务。三是规范发展经济型酒店。重点在旅游消费方面下功夫,整合中低档饭店、旅馆资源,突出住宿功能,提升服务层次,为旅游团队、家庭出游等不同层次消费群体提供清洁、舒适、方便、安全的服务。在居民密集区、旅游聚集地,发展适度规模的大众化餐饮街区,特别是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国家海滨森林公园等区域,搞好民俗旅游开发。

(三)大力发展晚间经济,丰富我市的餐饮市场。对发展晚间经济,去年省政府转发了省旅游局、济南市政府关于赴长沙、沈阳参观学习的考察报告,两市的经验值得我们很好地学习和借鉴。要结合我市实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以提高服务档次、满足消费需求为目标,依托商业中心、大型客运交通枢纽、沿海旅游带,规划建设各类夜市和特色街区,发展有益于人际交流和身心健康的专业化、特色化服务。重点规划建设好灯塔广场、中华美食城等水上运动基地配套餐饮服务设施,力争到20__年市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四星级以上宾馆达到5家以上。另外,选择适当区域探索建设夏季露天小吃、夜间烧烤市场,繁荣市民夜间生活。二是大力实行亮化工程,鼓励市区主要大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夜间文化广场活动,开通夜间公交车,营造晚间消费的浓厚氛围,逐步让夜晚亮起来、市场活起来、市民走出来、消费启动起来。三是以备战20__打造水上运动之都为契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市外、省外乃至国外的客商到我市来投资餐饮业,让市内企业与外地企业同台竞争,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发挥特色街区的集聚效应,以餐饮街区为载体,积极引进不同国度、不同风味的餐饮品牌和国内各大菜系的知名餐饮企业、特色小吃和早茶品种,培育建设具有“日照海鲜”特色的餐饮街和面向大众的经济性住宿特色街区。通过特色街区建设,繁荣我市餐饮、住宿市场,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满足广大居民和游客的需要,扩大消费。

(四)加强规范引导,不断提升餐饮服务业水平。《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是我国饮食服务行业的技术规范,要通过对酒家酒店的分等定级,引导餐饮企业经营上规模,服务上水平,促进餐饮服务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重点从行业低端规范餐饮、住宿中小企业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改善全行业的设施面貌,提升行业经营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营养卫生的餐饮消费环境和安全规范的住宿服务环境。对已形成一定知名度,有一定经营规模的餐饮企业,要引导其走标准化发展的路子,利用自身的优势发展连锁经营,通过直营连锁、特许连锁等形式,增强市场的辐射力。通过两三年的努力,力争培育一批在我市乃至在全省叫得响,有广泛社会认知度,能代表日照形象的龙头餐饮企业。

三、配套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餐饮服务业发展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哪一级或哪一个部门势必难以奏效,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领导、人才、环境等方面为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特别是东港区作为市驻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抓实。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餐饮服务业摆到工作的重要位置。为实现我市服务业跨越发展,3月2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各级各部门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的基础上,一要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认真开展“树文明新风,创服务名牌”活动,大力强化顾客第一和质量第一的观念。二要凝心聚力,集聚各方力量促进餐饮业的繁荣,主要通过宣传发动和政策引导,通过市场的手段,把政府、部门、企业、新闻媒体等各种力量汇聚起来,共同做好发展餐饮业这篇大文章。三要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抓好餐饮工作,对已经确定的启动早餐工程、发展晚间经济等重点工作一定要做响,做热,做实。四要转变职能,振奋精神,以新的工作方法推动餐饮工作,多做企业、群众有兴趣、拥护、支持的事,更好地发展餐饮文化,丰富餐饮市场。各区县都要行动起来,组织到长沙、沈阳考察学习。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能否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城市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新时期政府转变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在推进餐饮服务业发展中,要强化行业管理,进一步培育发展行业协会,重点在加强职业培训、开展技艺交流和信息服务、搞好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真正成为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

三是大力挖掘和培养人才,为餐饮服务业发展积累人力资源。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我市餐饮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从实际情况出发,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作用,把积蓄的烹饪人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提高我市餐饮业的总体水平。要努力为餐饮行业的各类人才提供一个展示才能的舞台,发现一批烹饪技术人员,弘扬钻研业务、苦练技术的良好风气。同时,要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加强对中高级烹饪、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现代企业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