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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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1

工地员工守则

一、因公司工程需要招 为公司的 安装人员。

二、主要岗位:

主要负责 职务, 工资试用期每月以 元计算, (基本工资 元, 其它补贴包括满勤奖、工作奖、伙食费等 元)。试用期为 30 天,试用期过后,以工 作能力而定。

三、工资每月 15—20 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四、要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调动分配。

五、准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以公司规定的工地考勤制度扣除相应工资。

六、夏季工作时间为 9.5 小时/天;冬季工作时间为 9 小时/天。具体上班时间以现场项目 部制定为准。

七、各人用的用工工具(如钳子、锤子、电笔、螺丝刀等小型工具)由各自负责,在职三个 月后按公司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 50 元。

八、工地员工原则上应住工地的宿舍,未经工地项目部允许不能擅自带外人过夜。若因不 遵守工地制度私自外出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九、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保质保量负直接责任,如有违法行为或违章作业,后果自负。由个人违 纪被有关部罚款,由个人承担。

十、除自然灾害或不能抗拒及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外,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发放在治疗期 间的基本工资。

(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时间为准) 十一、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背、饮酒、带病上岗,要服从管理人员及 各项目部的管理。

十二、对于工作表现良好,成绩显著者,项目部将在适当的时候给予适当的奖励;反之, 将给予警告或扣罚奖金。

十三、工地考勤上下班打卡,由个人打卡,若发现代打卡者,扣代打卡和被打卡各 20 元。

十四、辞职员工工资,到次月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

十五、工作期间,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有违章作业行为被警告不从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不服从领导指挥,工作态度不 好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提出,拒 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违法行为的; (6)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第 1 页 共 2 页 进入工地员工工作守则(试行) (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工地上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若经现场管理屡教不改者.且所造成的伤害,公司恕 不负责,情况严重将给予开除。

(9)工伤事故赔偿,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新进员工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注:

试用期不满 7 天辞职或自动离职的,公司不给予发放工资。

未尽事宜,由双方进行协调解决,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龙进峰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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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2

简单版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最新版试用期劳动合同

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有限责任公司,现聘用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试用期员工,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

____ 职位(工种):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 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发生的医药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急诊住院发生的医药费则根据甲方的经营状况参照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方法适当给予报销.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第三条 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教育培训.

第五条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奖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终止合同或签定正式合同,本试用期合同自动作废.

第八条 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签名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3

一、目的

1、为切实做好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以适应公司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的需要,现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员工的培训。

3、所有新进员工均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各部门都必须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的教育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培训需求。

4、员工培训与教育是提高教职员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工作绩效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应列入公司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健全完善的培训组织机构是开展培训工作的必要基础。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1、第一级培训管理由管理部负责,以公司领导为首成立的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管理部制定的全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2、第二级培训管理由各部门负责,由各部门负责人为首组成部门培训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负责。即根据公司的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员工积极参加,并抓好本单位的培训活动。

三、培训内容与重点

1、培训内容:讲师以素质培训为主,兼顾学术科研、教学技能培训;管理干部着重管理知识、领导艺术培训;行政职员则要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各方面要求进行培训,包括技能培训、公司文化培训和ISO知识培训。

2、培训重点

(1)高层领导

——公司管理决策综合能力;

——(行业、信息)科技最新动态、进展;

——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与行业、金融政策。

(2)中层管理者

——管理知识与技法;

——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岗位的知识;

——业务能力的提高;

——人际关系与组织、计划、协调能力。

(3)

基层管理者

——专业技能:

——中、初级教学和行政管理知识;

——与行业相关的科技知识;

——文化知识、外语、电脑操作。

(4)一般员工

——岗位基础、专业知识;

——专业技能;

——业务能力。

(5)新进员工

——公司历史与概况;

——主要政策与组织结构;

——员工规范与行为守则;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

——具体工作范围与职责;

——工作场所与工作时间;

四、培训的实施、管理

(1)管理部负责教育培训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2)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管理部负责组织批量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原则上入职培训课程应不少于1天;对于个别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由管理部和各用人部门协调处理;

(3)每月指定安排2-4小时为员工集中学习时间,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技术学习以及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员工个人每年参加各类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天;中高层员工的年平均培训课程应不少于5天;

(4)每月结束时,管理部要向公司汇报员工培训计划实施情况;

(5)公司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员工教育培训讲师队伍,这支队伍应以本公司员工为主,外聘为辅。

(6)各培训部门均应做好培训记录和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培训的考核

培训的考核包括各项指标完成的考核、对接受培训学员的跟踪考核、讲师授课质量的考核、培训组织工作质量的考核。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对各部门培训考核的优劣结果,公司应予奖惩。

六、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4

关键词: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犯罪;犯罪过失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0-0101-02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认定,企事业单位能否构成本罪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对于本罪的主体没有像未修正以前的原条文那样进行概括性、列举性表述,而是简单直接将主体规定任何生产、作业的人员。这样的规定修正了以前几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如将本罪的自然人主体直接扩展为任何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不再局限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论其是否属于特定企业、事业单位,也不论其名义上是否具有生产的职务或者身份,就成功解决了学界关于本罪主体是否只限定于特定行业、特定单位员工的问题,以及是否单位的所有职工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问题。如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黄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中,被告人黄某某在不具备叉车操作资质的情况下,同时其也不是公司员工,经审理,黄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此案中,黄某明显不是该公司员工,但同样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成为本罪的主体,由此可见本罪的主体并不仅限于各公司企业的员工。

对于这类案件,目前仍然存在着关于单位能否成为本罪犯罪主体的问题争论,所以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单位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特征分析

笔者认为这种单位犯罪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生产、作业人员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一般发生在单位领导在已经出现险情情况下为单位利益仍然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例如,2004年11月28日发生在陕西铜川陈家山的矿难,笔者认为除了追究原矿长刘双明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的刑事责任外,也有必要对陕西省铜川市矿务局陈家山煤矿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加强对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领导机关的监督,发挥法律的警示、规制作用,从而增强单位生产作业的安全性。

另一种情况是单位的一般生产、从业人员在生产、从业过程中所实施的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这种归责根据的现实具体表现包括:生产、作业人员的监督层面、安全生产制度层面、以及生产流程、工作制度设计层面。由此可见,以上两种行为均可能导致单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且对于此两种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确有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理论与现实必要。

(二)追究单位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意义分析

单位主体有必要制定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使其统属的生产作业人员按照正常合理的操作规程、守则进行生产、作业,而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正因为单位的监督不力或制定的规程守则等不合理才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才要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追究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对于降低重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大意义。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方面的分析――以预见能力与避免能力的判断为重点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但是作为一种由违章行为构成的业务过失,本罪又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犯罪过失的特点。通常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违章行为是故意的(少数情况也可以是过失造成的),而本罪的损害结果则是过失的。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预见义务

在刑法理论上,预见义务可以分为一般注意义务和特别注意义务,前者是指基于一般的社会生活、社会活动经验而产生的注意义务,后者是指基于行为人的职务、业务活动或者正在从事的某项生产作业活动的要求而产生的注意义务。普通过失要求的是一般注意义务,而业务过失要求的是特别业务。重大责任过失是业务过失,因而所要求的应当是特别注意义务。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规定中也不难看出,它是指在从事生产、作业的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过失行为,而在此类活动中的预见义务一般都存在于各种规章制度之中,也就是说其预见义务是基于行为人职务、业务活动以及行为人所从事的生产、作业活动的规章制度产生的。因此,只有从规章制度着手,才能明确行为人的预见义务。如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沈某某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中,被告人违反安全规章规定在施工工地进行起吊作业,致使吊机吊臂倾覆,砸到正在工地施工的被害人。有关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起吊作业时应当将吊车起重机撑脚完全撑在地上,而作为吊车操作员的沈某某,应当预见到在撑脚未完全撑在地上的情况下进行起吊作业肯定会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因此,在本案中,要被追究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由此可见,要正确查明重大安全事故行为人的预见义务,需要从安全管理的规定以及正常安全合理的生产、作业习惯中着手。

2.重大责任事故的预见能力

笔者认为,关于重大责任事故,应当在行为发生的客观环境和客观条件下,以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实际情况来断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中预见和判断也是如此,比如说行为人的学历、经历、技术能力、精神状况以及事故发生当时的客观状况,都是断定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据。如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作为起重机操作员的被告张某某,在未认真观察地面的情况下,就下发起重机吸盘至港池平台,撞倒在平台上捡拾废钢的魏某,魏某当场死亡。就本案来看,张某某在事故发生时,操作起重机下发吸盘的过程中,完全有能力注意到地面情况,无论从当时客观环境还是从其自身实际情况而言,他都具备此次事故的预见能力,由此可以断定其在此事故中犯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综上所述,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方面的疏忽过失认定,要从规章制度及生产、作业合理安全习惯上着手查明行为人的预见义务;同时要结合事故发生的客观环境与客观条件及行为人的实际情况,判断行为人的预见能力,并以此来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方面的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

在重大责任事故罪中,轻信过失的避免义务与疏忽过失的预见义务有相似之处,对于它们的认定,都要从安全管理的规定以及正常安全合理的生产、作业习惯中去寻找。重大责任事故的避免能力,是指预见危害发生可能性的能力,是构成轻信过失所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关于它的认定,也可以参考预见能力的认定,即在事故发生的客观情况和客观环境下,从行为人的主观实际情况加以断定。但是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过程通常会掺杂着相关的自然和技术因素,要正确断定避免能力,就要正确判断自然因素和技术因素在事故发生中所扮演的角色,起了多大的推动作用,以此来正确区分重大责任事故和不可抗力所致的自然事故或者是技术事故。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客观方面――重点分析“生产、作业”相关问题

(一)“生产、作业”的行业范围

实践中,司法部门在对如商业经营中的事故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上往往比较犹豫。我们来看一下发生在2001年的一例景区滑车相撞案例就能得出结论。在“商业经营”等第三产业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司法实践中,对界定第三产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之所以比较犹豫,是因为立法者以前的意图是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限制在了第一二产业中,随着《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修改为了一般主体,并取消了对生产、作业的范围的限制,因此只要从广义方面来理解,明确生产、作业的含义,认定第三产业发生的生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就不再困难。

(二)“生产、作业”的时空范围

1.“生产、作业”在空间上的认定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本罪涉及的行业类型繁多,生产、作业活动对生产环境和场地的要求也就多种多样,如公共汽车、铁路、飞机、船舶等的运输行为都是生产、作业行为。所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生产不应局限在一定空间场所内。

2.重大责任事故在时间上的认定问题

本罪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但反过来,并不是所有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伤亡或者重大损失的行为都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那么在停业整顿期间或者休息的过程发生的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是否也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呢?我们可以从案例中了解这两种情况下的定性问题。第一个案例是山西大同发生的一起因一名矿工在等待炮烟散去休息间歇抽烟引起的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此人因在事故中遇难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其幸存下来,对于其行为是否应该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呢?从目前的司法实践及多数论及该问题的学者的观点来看,如果行为人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但并非发生于生产、作业过程中,而是生产、作业的间隙时间,则不构成本罪。另外一个案例是2001年南宁一家煤矿公司在停业整顿,仍进行生产作业,在此过程中发生了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对于这个案例,法院的判决认定责任人谭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从理论上讲,该煤矿公司虽然是在停业整顿期间,但谭某的行为完全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所有构成要件,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分析这两个案例的差异我们可以发现,在第一个案例中,虽然行为人违反了安全管理的规定,在不该有烟火的地方吸烟,但是他是在休息的间隙,本质上不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他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抽烟则应当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第二个案例中,事故虽然发生在停业整顿期间,但是仍然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从事的生产、作业活动。因此究竟是否是在休息或者停业整顿期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分析是否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且与生产、作业有密切联系。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周光权.法定刑研究──罪刑均衡的建构与实现[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3〕刘守芬,申柳华.重大责任事故罪罪过形式研究[J].法学论坛,2005,(10).

〔4〕周光权.过失罪法定刑配置研究[J].四川大学学报,1999,(6).

〔5〕刘志伟.重大责任事故罪若干疑难问题探讨[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02).

〔6〕杨屹洲.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法完善[J].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08,10(05):33-37.

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品牌文化企业发展

品牌文化是进行品牌开发的核心,是决定品牌产品开发成败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产品的营销过程中都逐渐有意的进行品牌经营,塑造强势品牌,扩大品牌的社会知名度,以高知名度的品牌来整合企业的各项市场份额。与此同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企业文化”这个词语显得愈发时尚,无论大小企业、国有私有,都冠以“企业文化”来引领公司员工处理各项事宜。尚且归纳一句,企业文化就是企业经过时间长河沉淀下来的习惯。

一、理性分析企业文化的定义

中国人的语言统一,传统观念相近,使得我们在企业文化方面,写出来的条款必然相近。然而,相近的口号依托不同的公司本体,带来的结果也不同,它绝不是一本企业文本或几条标语,而是一个企业各个层面的深层挖掘。首先,在精神层面上,它是企业的大脑,是企业的价值理念,它要解决企业的使命是什么?企业的愿景是什么?企业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其次,在行为层面上,它是企业的四肢,企业的制度化,企业的氛围,企业的沟通方式,待人接物,企业的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再次,在形象层面上,企业现场管理的状况,厂区环境,厂服,企业横幅,品牌形象等。

当然,企业文化本身在不断充实、完善中逐步演化成一定的思维惯性和处事惯性。所以,可以把企业文化定义为:企业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处事风格。定义有很多,我们吸纳的很多,得到的表象也很多,这需要管理者去打造,与管理者管理习惯密切相关,说白了,企业文化实际上就是主要管理者的文化,主要管理者的行事风格,变成企业行为就成了企业文化。

二、准确把握企业文化的立足点

创企业品牌的重要手段,理应在文化方面把握好精神、行为、制度、科技、学习、创新的作用,并从中把握根本,探究深源,形成品牌。

①精神文化是企业核心价值体系,是企业的灵魂。要大力弘扬开拓创新、勇于进取、构建和谐、服务社会的时代精神,结合时代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构建文化体系,培育和塑造具有企业特色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确立全体员工共同追求的发展愿景。

②企业文化必须通过员工的言行加以体现,这是企业文化发挥作用的必然途径。这就要制订员工行为规范,以员工守则的形式,对全体员工在工作和生活当中的言行作出规定。员工守则要明确提出企业精神、职业道德、经营理念、发展战略、远景规划等,明确描绘企业及员工共同追求的长期愿景;对员工本职工作的质量、效率、目标提出明确要求,对工作用语、动作手势、仪表仪态等作出明确规范。

③制度文化是企业成员共有的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是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带有强制性义务、起规范保证作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文化的确立和推行必须通过制度来加以保障和落实。通过严格的管理,逐步形成员工的自觉行为,使文化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企业所有员工,形成单位有指标、员工有责任、全员参与、人人尽责的建设局面。

④科技创新成果始终是各类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开拓创新、敢于进取、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推动领域的科技进步。

⑤知识总量在以爆炸式的速度急剧增长,老知识很快过时,知识就像产品一样频繁更新换代,使企业持续运行的期限和生命周期受到最严厉的挑战。只有通过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培养企业每一位员工的学习和知识更新能力,不断调整整个企业人才的知识结构,才能对付这样的挑战。

⑥要让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要深刻理解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转”的理念和“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游戏规则。从制订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方向、人力资源规划到具体实施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有创新意识,并制订和选择多套应变方案。

三、凝心聚力建设企业文化品牌

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6

汽车美容店员工守则如下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员工。

(2) 做到顾客至上,热情礼貌。对顾客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请”子当头,“谢”字随后,给顾客以亲切轻松愉快的感觉。

(3)进入公司需统一着装制服,佩戴司章, 衣冠整洁,男生不留长发,不穿拖鞋。

(4) 秉持“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原则。员工之间应该相互配合、真诚协作,不要互相扯皮,应同心协力解决疑难问题,维护公司声誉。

(5)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6))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 、宿舍环境清洁,做好值日工作,并执行5S检查及值班经理每日报告。

(7)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任意迟到或早退者照公司奖罚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

(8)服从领导指挥,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9)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10)树立“诚信服务”为经营理念,“团队建设”为管理目标,“技术力量”为发展根基。

奖罚制度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下列三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奖金(10~50元),并于月发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奖金(60~100),并于月发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毅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得到客户现场表扬,达到客户满意者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罚款(10~50),并于当月实行

(二)记过:每次罚款(60~100)天奖金,并于当月实行。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十一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作息时间:早:7:30~12:00 午:1:00~5:30 晚:6:00~7:30(值班,培训)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0元,拨入福利金,月累计超过3次迟到或早退给予警告处罚。

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

管证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

3.员工旷工,罚款100/日,不发当日薪资及当月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加班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由领导论处。

休假

1.除国家规定特殊假日外(公司有权进行值日安排),每月两天公休日,日期员工自行安排。

2.需提前一天报送主管部门登记,做好调配、交接工作。

3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紧急情况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4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月积计以2天为限,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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