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

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1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增长点,在国民经济中地位日益重要,但是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引起了政府与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从2008年下半年起,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作为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浙江省,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变得异常的严峻。为此政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这对于政策制定者以后把握政策的重点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方提供了方向。

政府出台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可以分为四类:信贷及金融服务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政策和信用担保政策。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政策对受益对象有选择性,信用担保政策是一种间接优惠政策,而信贷及金融服务政策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调整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及银行金融机构内的组织形式,以保证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在实务中得以落实,缓解或较大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达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综上考虑,本文选择对信贷及金融服务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相关研究回顾对于政策效应的评价,多数研究都是对政策效应进行简单的描述性统计,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对中小企业信贷及金融扶持政策的研究中,多数学者都是从大金融机构和小金融机构两者对中小企业企业作用大小的角度进行研究,研究结果也存在一些差异。Berger等人(1995)认为小金融机构更适合小企业信贷;而Jayaratne和Wolken(1999)对小金融机构在小企业信贷上的成本优势假说进行了检验,结果并不支持此结论。而国内大多数学者是支持Berger观点的(如林毅夫、李永军,2001)。林毅夫等(2001)认为在间接融资中,大企业在经营活动的透明性、抵押及贷款规模效应等原因,大金融机构更偏好对大企业的贷款。与大金融机构不同,中小金融机构比较愿意为中小企业贷款,这主要得力于信息方面的优势。陈晓红(2000)指出,应从三个方面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第一重构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建立中小企业的主办银行制;第二建立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第三大力发展非国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他们认为小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促进作用更大。

程慧霞(2004)选择我国1997年~2002年的中小企业产值为因变量,以大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和中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在一定条件下,中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增加对中小企业产值增加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大金融机构贷款额增加对中小企业产值增加的作用没有中小金融机构显著。

王婷(2007)选取“浙江省民营企业工业产值”为因变量;以“浙江省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全省地方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和“全省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全省地方金融机构的年末存款余额与全省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的增加能够存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全省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与民营企业的总产值负相关。

上述研究中都是以研究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对中小企业产值的促进扶持作用,但是在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中,中小企业的贷款只能占很小比例,尤其是大金融机构。因此用大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中小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并不能代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实证分析

为研究大金融机构和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促进扶持作用,本文以浙江省中小企业总产值为因变量,以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时间跨度为1990年到2008年。其中大金融机构包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机构。

(一)回归模型构建本文建立如下模型:

Y=a+b1X1+b2X2+§

其中:a为回归常数;b1、b2为回归系数;§为随机误差;X1为浙江省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 X2为浙江省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Y为浙江中小企业总产值。

(二)数据来源“浙江省中小企业总产值”直接来源于《浙江非国有经济年鉴》;“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为“城市信用社对中小企业贷款年末余额”、“农村合作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城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三者之和;“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为“浙江省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浙江省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的合计数,其中,各银行对中小业的贷款余额为各银行对农业贷款、对乡镇企业贷款和对个体及私营经济贷款三者之和。“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数据根据《浙江金融年鉴》整理而得。

(三)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得到:

Y=327.88+6.58X1+24.79X2

方程的R2为0.981,调整的R2为0.980,模型的拟合度整体较好,自变量对解释变量具有97.695%的解释能力。方程的F值为837.495,整体显著性水平在95%以上。

从上述的回归方程中可以看出,当大金融机构和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均无贷款时,中小企业总产值为327.88亿元;“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款余额”为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与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的增加,都能够促进中小企业总产值的增加,它们若是分别增加1元,可使中小企业的总产值分别增加6.58元和24.79元。这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是相符合的。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一是大金融机构目前还处于金融机构的主导地位,大金融机构的目标客户一直定位于大企业,虽然在政策的指引下,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团队,但是中小企业从大金融机构的贷款比例远远低于大企业从大金融机构的贷款比例,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门槛相对是比较高的,能够符合大金融机构贷款标准的中小企业在本行业中处于较高层次,属于优质企业,也可以说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量较少,但是质量较高,所以1元的大金融机构贷款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更高的总产值。二是在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总额中,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只占23%―40%。而且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相对于大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而言,比例太小,所以1元的大金融机构贷款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更高的总产值。

三、对策建议

根据本文的结论,大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商业银行)和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分别增加1元,中小企业的总产值分别增加24.79元和6.58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在绝对值和相对值上与小金融机构相比都较低。所以短期内在增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会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大的产出。然而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现有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等多方面的合作,实行综合治理,逐步加以解决。根据上面的实证研究,应该从政府、银行和中小企业三方面共同努力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政府方面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与金融服务政策。所幸的是政府已经认识到了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信贷政策来加强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如2009年12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金融机构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备忘录》。2010年3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加强和四大金融机构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各自优势,发挥四大金融机构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银行方面由于还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客户细分、市场细分、立体化、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在大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还占70%以上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依然要依赖传统的大金融机构,但是要对这些大金融机构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授信制度政策和程序、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

(三)中小企业方面既然大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对象是高品质中小企业,所以中小企业不能仅靠政府的扶持政策,应该从自身考虑,完善自身,提高自身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同时可以从完善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中小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两面提高中小企业的品质。

参考文献:

[1]王婷:《民营企业融资政策评价――以浙江省为例》,《时代经贸》2007年第9期。

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2

关键词:韩国;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4)04-0052-04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局

中小企业融资是世界性难题,从我国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不对称。由于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较为落后,财务信息不透明,使得银行很难掌握中小企业的真实还款能力。二是融资担保难。在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情形下,银行只得转而求其次,注重其第二还款来源即贷款抵押担保。但中小企业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房地产、机器设备等不动产及存货,价值有限。在有效抵质押物不足的情形下,中小企业为满足银行放贷前置条件,又力图通过融资性担保公司增信,而担保公司不仅要收取担保保证金,也强调反担保,强调抵质押物评估登记,中小企业仍然面临融资担保难。三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为了抵补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各商业银行纷纷上调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综合成本上升幅度至少是13%(杨艳艳,2013),远高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四是政策支持效果有限。我国在2002年即了《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正式实施,中央财政预算科目中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科目,用来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银监会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优惠政策。虽然这些措施对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因缺乏配套的法规细则,难以保证有关政策支持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对政府支持资金的运用也缺乏监督和管理,制约了实际支持的力度和效果。

二、基于韩国做法的实证分析

(一)“一体”:以韩国中小企业专营银行为主体

从世界范围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高度依赖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韩国中小企业融资99.1%依赖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占0.7%,债券融资仅占0.1%,因此银行融资是韩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为了最大限度发挥银行作用,韩国政府于1961年颁布《韩国中小企业银行法》并依法成立了中小企业专营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以下简称“该行”)。截至2012年末该行员工达到12288人,资产规模约1.12万亿人民币。

1.专业化运作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1)产品专业化。该行针对中小企业的创立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研发了针对性较强的产品和风险评估指标(见表1)。对于实际经营不满一年的企业,尚没有销售收入的企业、成立时间较短而且经营出现亏损等类型的企业评级都做了详细规定。该行还研发了多种针对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联合融资产品,例如由大型企业指定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并向银行存入低息或零息存款,银行再向被指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其本质是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最终惠及整个产业链条。

(2)管理专业化。作为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专营银行,该行贷后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客户数量为40-50家,远高于一般商业银行。针对客户多、管理成本高等问题,该行大力研发核心业务系统,其中早期预警系统作用最为显著。该系统分为记分式模型和筛选式模型,根据企业不同的资产规模适用不同的模型。记分制模型设置了220多个信用指标来检验不良征兆,根据授信企业的资产规模分类基准,通过对财务、动态信息、法定代表人等三个维度进行计算,确定其警报等级;筛选式模型则设置了10多个项目中的不良程度来确定其警报等级。

截至2013年2季度,该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占比约为40%,中小企业贷款逾期率仅为0.58%,贷款年均利率在4.5%至9.5%之间,通过专业化管理,该行实现了高风险业务低风险化,资产质量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2.与政策性资金相结合有力提高扶持效率。作为政策性银行,该行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工团(SBC)是贯彻韩国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非盈利组织,截至2012年末,SBC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资金融资总计29亿美元,20%的资金以直接贷款的形式发放,80%左右的资金通过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发放。该类贷款利率较低、周期较长,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信息化和自动化。通过政策性资金与政策性银行的结合,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升。

3.在经济危机时期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作为政府控股的中小企业专营银行,该行在两次经济危机期间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挽救了大批中小企业。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该行是韩国唯一对中小企业增加贷款的银行,贷款规模约5亿美元,而同期其他商业银行合计减少中小企业贷款约120亿美元。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该行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155亿美元,占韩国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总量的92%,中小企业贷款占该行全部贷款比达80%,其他商业银行该比例均在40%以下,逆周期的连续性资金支持帮助大量中小企业平稳渡过难关。

(二)“两翼”:差异化监管、多层次担保体系

1.差异化监管确保发挥中小企业融资的“领头羊”作用。韩国政府通过《中小企业银行法》实现了对该行整体把控、差别监管的发展思路。一是确保对人事权、财务权、发展方向的整体把控。该行行长由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委员长提名、韩国总统任免。该行费用预算需事先获得FSC批准,财年结束后3个月内应上报年度决算情况。其净利润的25%应作为盈余公积,直至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资本总额。如果出现净损失,先由盈余公积进行弥补,不足部分由政府负责。业务发展计划应于新财年开始前一个月向FSC上报,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二是差异化监管,提供政策支持。该行不受存贷比指标限制(目前该行贷存比指标约为70%),可享受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并专享借人中小企业专项政府资金的政策优惠。发行中小企业金融债券由政府提供担保,可不超过该行实缴资本和盈余公积之和的20倍。一般商业银行只能发行普通金融债,且发行金额不能超过资本金的3倍。在税收方面,该行还享有豁免国家及地方政府税赋以及公共收费的权利。

2.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担保体系是韩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韩国中小企业银行约30%的贷款通过这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全国性担保机构由政府控股、部分金融机构及企业参股,并建立动态资本金抵补机制,资金实力雄厚。截至2012年末,全国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金额约为476.3亿美元。担保基金在盈利时应将全部利润计提,在发生亏损时以计提的利润来弥补损失,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金融机构投资总额采用动态调整的方式。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的投资总额为其发放的担保贷款月平均金额与投资比率乘积,保证了商业银行在发放担保贷款时坚持独立审核原则,努力减少代偿金额,降低分级比率。同时,韩国对于国有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有详细的规定,担保费率由以下公式决定:

技术评价等级担保费率(基础费率)一减免的担保费率+附加的担保费率=最终担保费率(0.5%~3.0%)

在比率设定上体现了三大原则:“扶优”原则,即优先扶助技术评价等级较高,发展前景较好的高科技企业,给予优质企业费率优惠;“扶新”原则,即鼓励担保机构同成立时间较短、对资金需求最迫切的企业进行合作;“扶小”原则,即对于规模较小企业提供附加费率优惠政策,例如对资产低于15亿元韩币的企业,附加费率为0.1%,对于资产超过40亿元韩币的企业,附加费率为0.3%。

此外,韩国将中小企业市场细分为高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外贸出口型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其他普通中小企业,针对不同的行业设立了多层次担保体系。技术信用担保基金专门为具备一定技术条件但缺乏担保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及担保业务,韩国出口保险公司专门为外贸出口型企业提供保险及信息服务,韩国信用担保财团作为地方性担保机构专门为信用状态良好、以维持生计为目的的微型企业及个体商户提供可获得资金支援的担保文件,韩国信用担保基金主要为以上机构不能覆盖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三)“三轮驱动”:政策顶层设计、信息共享体系、央行资金支持

1.通过构建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中小企业市场发展空间。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韩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提升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见图1)。政策涉及到金融支持、人力资源、科技创新、税收支援,企业合作、市场空间、产品销路等各个方面,重点放在培育科技型风险企业,从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强化人力信息支援、创造宽松的创业空间等方面,培育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

2.建设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大数据集市,最大限度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韩国的征信系统在数据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均较我国征信系统更为优越,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依靠此系统快速地获得企业信息,降低了信息不对称风险,也降低了银行管理成本。韩国银行业协会(KFB)是该系统的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全国的信用信息记录并提供信息服务。截止2012年末,已有4208家金融机构和560家其他机构,包括政府机构、法院,向协会提交了信用信息。

3.央行为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提供优惠再贷款,形成有效正向激励。总额限额贷款制度,是韩国央行通过向商业银行提供低息资金来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种制度。每季度由金融货币委员会(韩国央行基准利率决策机构)商讨决议相关限额。总额限额共分为两类,一类为“各金融机构总额限额贷款(C1)”,此类限额贷款由韩国央行主管,根据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票据贴现,购置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原材料及零部件购买资金贷款等的相关情况,以2.5%的低息利率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另一类为“各地区总额限额贷款(C2)”,此类限额贷款由韩国央行分布在各地区的分部主管,根据所在地区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相关业绩,在对各家商业银行进行综合评价后,按照评价名次,对c2限额进行分配。通过再贷款,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贵的问题,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正向激励。

三、结论及启示

韩国扶持中小企业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韩国政府的政策性顶层设计以及相应政策载体的商业化运作,“一体两翼三轮驱动”的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我国可以借鉴韩国的经验做法,成立政府控股、专业化运作的政策性专营银行,提高定向扶持中小企业效率,通过搭建高质量数据共享平台、规范统一融资担保市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等手段,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一)成立政策性中小企业专营银行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化运作,为其量身打造监管法规,给予其政策扶持。鼓励地方成立中小企业专营银行,定向支持中小企业。

(二)尽快完善中小企业良好信用数据共享环境

参考韩国成熟经验,完善我国现有征信系统共享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降低银行获取中小企业真实信息的成本。

(三)统一规范融资担保市场

目前我国融资担保公司有近9000家,过度竞争状况日益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建议成立由政府控股的全国性信用担保公司,允许银行等金融机构参股,有利于增强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其规范经营,实现共担风险、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着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央行在政策上对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提供低息再贷款。二是以银行为中介,将专项产业基金高效地分配到实体中小企业,转变财政政策先行投放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通过“滴漏原理”间接受益的做法。

(五)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宏观环境

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3

浙江省的中小企业一直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境地。说它微妙,是因为全浙江省的企业中,有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这个“绝大多数”并非夸张,据浙江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称,中小企业在浙江省内占企业比重达99.9%,大企业屈指可数。所以浙江省财政厅有关人员笑称,只要提到省里对企业的支持,基本上都指的是中小企业。作为巨大财政收入来源的大型企业在浙江倒成了稀缺品。

也正因此,我们选择了浙江省作为中小企业生存状态调查的中心。

但就算是几乎全民皆有小企业的浙江,对中小企业的前景判断,似乎也不那么乐观。

不被重视的边缘

一路走来,我们发现,中小企业不被重视,并非是被单一方面所忽略,而是逐渐陷入了一个“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境地。

其一是来自于融资机构的怀疑。自金融危机之后,中小企业在各种融资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度被不断下调。一位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主管称,中小企业在竞争激烈的东部沿海城市的信用额度已经达到了历史最低点。甚至出现了只许还不许借的势头。而所谓中小企业的“小”,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流动资金的缺乏上。融资机构的这一行为,无疑是让本来就在通货膨胀的现在活的不是很好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

而中小企业对于财政部门的印象并非是不管不顾。很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不知道财政能够帮助他们做什么。在我们采访的几家企业中,所有受到过财政支持的企业均表示,财政对于中小企业的帮助力度巨大。但这个“巨大”的帮助弱点就在于,它是一个非主动性、非长久性的。而现在每天都活在心惊胆战中的中小企业只要稍微一错神的功夫,就错失了获得财政帮助的机会。

必然存在的中小企业

诚然,中小企业在许多方面都有缺陷。而这些缺陷并非可以通过他们的后天努力弥补。与浙江相邻的江苏省也是一个拥有相当多企业的企业大省,但他们的企业规模配比却并非以中小企业为主,而是主力发展大型企业。江苏财政认为,在企业自身方面,大企业由于资金雄厚,技术人员众多,因此在抗风险方面和成本控制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而对于财政来说,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对于财源建设的帮助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

正所谓船小好调头,浙江省的中小企业对于风险的态度往往不是抗拒而是及时通过技术改造和转型等方式规避风险,这是大企业所无法企及的。但问题也出在“船小”上。由于企业规模小,中小企业往往处在一个资金刚刚可以维持运转的程度上。只要产品、资金、运输等等环节中的任何一个出了毛病,对于脆弱的中小企业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

但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俞建人表示,中小企业,特别是关系到百姓生活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是永远无法被大型企业所替代的。因此近几年,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措施,并初步形成了工业、服务业、外经贸等政策体系,从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来看,浙江省做了许多工作。基于版面有限,我们只列出其中的一部分较有借鉴性的政策。

1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该项资金用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以上一年度该市、县(市、区)的小企业贷款月均余额为基数,按小企业贷款比上年净增额的0.5%予以补偿,小型服务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在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0.3个百分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2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该项资金以当年担保机构的小企业贷款担保总额为依据,按不超过1%的比例对担保机构予以补偿,单户担保机构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5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3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财政政策。为进一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提高小额贷款公司防范风险能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经营和规范发展,浙江省财政积极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财政扶持措施。一是对服务小企业贡献突出、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所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营业税,3年内可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政府对有权限的税费,经批准后予以减免。二是由县级政府参照省财政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按小企业贷款余额的5‰左右的比例予以风险补偿,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县级财政适当补助。三是将小额贷款公司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允许其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金融业财务管理制度。

4万家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工程补助政策。浙江省从2009年开始,借助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产品展示和销售,进一步开拓内外销市场。

从他救到自救

虽然从字面上看,财政完全有能力让一个中小企业摆脱困境甚至起死回生。但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的各位同志提醒中小企业主,财政和中小企业的关系,永远不会是“救世主”关系。而是一种后台式的、有限度的、推动型的帮助。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吴新芳表示,财政在企业的运行中始终是一个第三方的地位。

首先,财政的引导和扶持,并非是决定作用,而仅仅是“引导”和“建议”,各种实际操作层面的东西还要企业自己决定。从政策上来看,财政的引导会有一定意义上的前瞻性,但远远不能作为企业生死的判断标准。

其次,财政的引导和扶持具有暂时性。也就是说,财政在企业出现危机的时候有时可以“救命”,但活过来以后的企业还要自己想办法“输血”。指望财政行为去长期稳定的支持某一企业是不现实的。

再次,财政的引导和扶持具有延迟性。由于财政政策的特殊性,瞬息万变的中小企业往往无法及时从财政这里获得自己急需的帮助。一位熟悉民间资本运作的山东老板称,现在的民间借贷“利息都是按天算的”。而财政扶持资金的无偿性也使得财政的行为极为谨慎,危机的突发性使得往往是财政的支持到了,危机已经过去,或者已经摧毁了中小企业。

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在经济结构调整、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却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而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我国中小企业已进入增长发展阶段,如何改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近年来,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筹划推出中小创业板、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财政支持担保机构建设、采取了差别利率、两免三减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实际当中往往无法实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不足的问题。

2、金融体系不健全

(1)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2)国有银行惜贷严重。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数量多,规模小,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导致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及违约率均高于一般企业的平均水平。而作为银监会评价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是不良率的高低。致使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更加谨慎,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的增加,贷款更是难上加难。

(3)缺乏健全的直接融资渠道。虽然中小企业创业板早在筹划之中,却迟迟没有推出,而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证券交易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尚未列上议事日程.这类小型资本市场的缺乏,使中小企业失去了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

(4)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发展担保业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定促进作用,但目前政策性担保机构少,多数民营担保机构没有得到财政支持。此外,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协调难,一方面由于征信体系不健全,与银行一样,担保机构也要面对甄别客户信用风险、贷款定价等问题,结果增加了融资环节和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由于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苛刻条件,使较多的中小企业难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实际上中小企业常常因为无法找到合适的担保者而逼迫放弃贷款.

3、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底子薄,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小,基础比较差,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经营风险大,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较大的贷款风险,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

(2)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据调查,我国有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低,缺乏管理知识,治理混乱,多头开户,多头贷款,财务报告不真实,通常是上报主管部门一套,税务部门一套,银行的又是一套,常常令专门搞企业财务的信贷员也难识“庐山真面目”,增加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风险。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的的作用。中小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融资难,因而需要政府适当的扶持。(1)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应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中小企业贷款的法律或规定,通过立法为解决融资难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2)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优化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3)完善我国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门主要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新晨

2、完善信用担保机制。(1)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抵押制度,加强抵押物市场建设。(2)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和条件,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从而可以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制。担保信用制度的建立,将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规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但为了防范信用担保风险,应强化信用评估机制,一方面应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约束,防止信用评估机构监督不力;另一方面应对中小企业进行约束,可以建立中小企业资信档案,对中小企业的经营信用、资本信用、质量信用、完税信用、个人行为信用进行追踪分析。

3、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1)积极推出“中小企业板”。(2)完善风险投资体系。(3)发展融资租赁。(4)改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

4、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素质。中小企业要想得到银行和社会的支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实践当中应做到:(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消除中小企业投资者独断专行的弊端,降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2)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做假帐,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3)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建立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构筑信用体系,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企业还款的信誉程度,解决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利益难以保障等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玮,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8(03).

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5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结构调整、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我国中小企业已进入增长发展阶段,如何改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近年来,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筹划推出中小创业板、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财政支持担保机构建设、采取了差别利率、两免三减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实际当中往往无法实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不足的问题。

2.金融体系不健全

(1) 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2)国有银行惜贷严重。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数量多,规模小,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导致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及违约率均高于一般企业的平均水平。 而作为银监会评价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是不良率的高低。致使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更加谨慎,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的增加,贷款更是难上加难。(3)缺乏健全的直接融资渠道。虽然中小企业创业板早在筹划之中,却迟迟没有推出,而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证券交易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尚未列上议事日程。这类小型资本市场的缺乏,使中小企业失去了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4)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发展担保业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定促进作用,但目前政策性担保机构少,多数民营担保机构没有得到财政支持。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由于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苛刻条件,使较多的中小企业难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

3.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底子薄,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小,基础比较差,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经营风险大,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2)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据调查,我国有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低,缺乏管理知识,治理混乱,多头开户,多头贷款,财务报告不真实,通常是上报主管部门一套,税务部门一套,银行的又是一套,常常令专门搞企业财务的信贷员也难识“庐山真面目”,增加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风险。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的的作用

中小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融资难,因而需要政府适当的扶持。

(1)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应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中小企业贷款的法律或规定,通过立法为解决融资难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2)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优化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3)完善我国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门主要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2.完善信用担保机制

(1)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抵押制度,加强抵押物市场建设。(2)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和条件,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从而可以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制。担保信用制度的建立,将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规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但为了防范信用担保风险,应强化信用评估机制,一方面应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约束;另一方面应对中小企业进行约束,可以建立中小企业资信档案,对中小企业的经营、资本、质量、完税、个人行为进行追踪分析。

3.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1)完善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主要用于高新技术领域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当前的重点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引导作用,在整顿现有风险投资公司和发行科技投资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其经营范围,规范其经营行为,以加快建立风险投资的制度规范。(2)发展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有限制条件少、融资风险小、保持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和资金的安全性、节税效应等优点。(3) 改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应理顺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放松规模的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的信用评级制度,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

4.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素质

中小企业要想得到银行和社会的支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实践中做到: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消除中小企业投资者独断专行的弊端,降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2)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做假账,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3)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建立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构筑信用体系,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企业还款的信誉程度,解决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利益难以保障等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玮: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J].2008(3)

[2]陈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五点建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6)

小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6

1.融资方式单一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大致可以划分为外部渠道和内部渠道。简单来说外部渠道就是资金来自于企业外部,主要由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资金、外资等,而内部渠道则主要由三方面组成,即企业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应付利息以及自有资金。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都是创办人出资,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参与度也较低,这样企业的收益是不确定的,银行出于自身资金安全的考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是慎之又慎。根据调查报告显示,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当中银行贷款占比较大,高达72%,民间借款占比14.6%,占压其他企业资金的占比为14.3%。由上可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比较单一,风险集中度比较高,而银行大都要求企业提供抵押和担保的方式来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

2.融资成本高

融资成本高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表现之一。中小企业贷款的实际成本包括利息、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担保费用、风险保证金和顾问费用等。贷款利息根据贷款金额的数量有相应的浮动利率,而正常情况下按照浮动的上限20%来计算,这无疑增加了贷款的实际成本;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正常情况下占总借款成本的五分之一;中小企业银行借款获得担保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还会被担保公司额外收取费用;风险保证金及后续的顾问费是银行在贷款环节必备的内容,美其名曰预留利息,有的银行甚至高达50%,导致贷款的成本成倍的增加。再加上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下行阶段,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被限制,而且贷款利率呈现出大幅度的攀升。银行出于自身资产安全的角度考虑,中小企业贷款的限制会普遍增加,而且不少银行还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担保,这些额外的费用会导致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3.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

尽管我国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推动发展,但政府的工作还不到位、扶持的力度还欠火候。一些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具体的配套措施,不能起到实际作用,在实际生活中也很难真正的落实。我国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主要指在税收方面,但这些与日本、美国等相比,还相差甚远。如日本政府直接提供符合产业政策的政策性贷款,政府带头设立金融机构,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也建立了多种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我国政府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足,对民间资本、私募基金等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对于银行在资金放贷上面所存在的对企业选择的好大恶小、重国企轻民营现象,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引导政策,多向中小企业倾斜。

二、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措施

1.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结构单一,而且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贷款,实际成本还比较高昂。开启直接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我国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有些难度。国外的部分国家,不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只要通过证券监察部门的审核和备案就可以进行债券的发行。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为中小企业开辟直接融资的企业债券,亦或是推荐“第二板块市场。再有私募基金近两年发展迅猛,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引导、规范民间的私募基金,使得私募基金规范化、合法化,如合伙投资、商业信用等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国家可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合法监督和管理私募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国家通过合理规范私募基金,将其发展成为创投基金,同时设立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退出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单一的问题,拓宽融资渠道。

2.金融机构转变观念

我国金融机构普遍认为中小企业信用低、贷款风险大,这就导致金融机构会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的门槛,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以此来规避自身的风险。中小企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而且与金融机构的支持密不可分,因此我国金融机构要转变对中小企业的偏见,摒弃传统观念,公平公正的看待中小企业,从中小企业本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一视同仁,不可与大企业采用不同的贷款制度,这样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金融机构自身的成长。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办理贷款业务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适当的下放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权限,按照级别的高低逐渐的下放,同时制度的建立跟上下放的步伐。在担保方面,担保方式要逐步实现多元化,个人担保具有一定的局限,政府可考虑建立政策性的担保,使得中小企业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不断提高在行业中的地位,为向大企业迈进奠定基础。再有针对中小企业借款资金少、频率高的特点,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为中小企业开通网上银行服务,从而为其提供7*24的服务,使得中小企业能够较为灵活的选择适合自身的结算工具。

3.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首先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一切行为的准则,从而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氛围。我国早先制定的法律是依据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这就导致中小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相比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导致贷款的能力和权限受限;其次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是仅仅体现在财税方面,因此应该不断完善财税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贴息,从而使得中小企业成为最终的受益者;再有?p少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在税收政策上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政府自身权利的扩大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最后,完善信用体系,信用体系和担保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加强风险控制和风险机制成为政府亟待和迫切解决的问题,多样化中小企业的担保来源,才能确保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