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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残联工作总结范文1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民政局和镇民政所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
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
5月份,为迎接省市民政部门的相关检查,社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对相关的台帐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更换了新的社会救助工作橱窗,将社区所有低保户的照片、姓名、住址、享受的救助金额公布在橱窗内,体现了社区民政救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总之,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们社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居民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今后,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发扬优点,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扎实工作,把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民政残联工作总结范文2
一、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
2、重点帮扶,做好临时困难的救济工作。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今年1-10月,通过镇民政专项经费救济(助)临时困难家庭的有166户,救济(助)金额109464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为了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第三期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镇的低保户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经建设部门鉴定,确定对33户低保危房改造,切实帮助低保家庭提高住房防灾抗灾能力,危房改造建设经费市镇财政共投入140多万元。在6月中,低保户危房改造全面通过验收,33户低保户喜迁新居。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1、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今年3月已全部拨款发放享受优待金对象47户,每户每年8000元,总金额376000元。
3、做好xx年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去年退设士兵共有25名,其中6人经我办推荐安置到公安分局,其他从镇财政领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00元/人。
4、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加强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到村到户,督促检查双拥工作落实。镇分管领导带领我办和武装部同志,深入到义务兵和优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残联、村民自治、老龄办、红十字会、慈善筹款、婚姻登记、区域勘界、地名管理和收养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 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民政残联工作总结范文3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民政局和镇民政所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254户,享受人口531人;三无对象3户,一般对象528户,每月保障额为51060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37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7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
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
民政残联工作总结范文4
____年,____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残联的业务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充分调动各乡、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积极性,围绕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切实做好全区残疾人民生工程工作,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1、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
____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重度残疾和贫困三级残疾生活特别救助项目任务数分别为重度(一、二级)救助人数1093人,三级救助人数275人,共计1368人。我区实际完成任务数为1404人,对救助对象,按照文件要求逐一核对,其中重度(一、二级)救助人数1110人,三级救助人数294人。贫困重度残疾人超额完成任务17人,贫困三级残疾人超额完成任务____人。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的补贴标准较原来有所提高,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26元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年800元,三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年400元标准。今年我区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资金共计100.56万元,其中六个街道重度残疾人581人,资金46.48万元,三级残疾人143人,资金5.72万元,合计资金52.2万元,三个乡重度残疾人529人,资金42.32万元,三级残疾人151人,资金6.04万元,合计资金48.36万元。补助金已于8月15日全部发放到每位残疾人账户中,并注明“残补”字样。
2、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
____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数为33例,我区完成了33名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免费复明手术。初次摸底共有270名白内障患者,区残联分批次组织白内障患者在市立医院进行筛查体检,初筛合格人员80人,经过复查,共有33名白内障患者符合手术条件并成功完成免费复明手术。从筛查到复查再到最后的手术过程中,区残联派人全程跟踪,服务到位,确保无意外发生,术后又进行电话回访,白内障患者们的术后状况良好,对此项民生工程表示高度满意。
3、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
____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数为211人,我区实际完成精补药费补助人数211人,其中六个街道救助人数153人,三个乡救助人数58人。补助标准也较原来有所提高,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药费补助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年1000元药费补助,补助金将于7月底发放到残疾人账户,并注明“精补”字样。
4、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____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数为33人,其中人工耳蜗1人,助听器1人,矫形器4人,肢体矫治1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1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1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人,四大类康复训练16人,辅助器具适配7人。我区不仅完成了任务数33人,另外还超额完成了8人,其中1名符合矫治手术条件的贫困致残儿童现已在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完成了矫治手术,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1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1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人,四大类康复训练16人,人工耳蜗1人,助听器1人,矫形器4人以及辅助器具适配7人都已经在市残联的安排下在各个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1、年初召开民生工程会议,将任务分解到乡、街道办事处,区残联与区政府签订民生工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民生工程工作圆满完成。
2、民生工程宣传方面。____区残联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如发放宣传材料、借助“全国助残日”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活动,以及下乡、街道开展宣传工作,确保惠残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
3、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区残联借助民政低保平台逐一核实,救助对象随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审核、审批,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极个/:请记住我站域名/别救助对象出现资料不全的现象;有的救助对象由于残疾证遗失,没有及时补办,一经发现,马上通知本人,要求其立即登报挂失并将补办材料交至区残联;有的农村残疾人的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是没有低保证,出现这种情况,区残联要求其所在村委会补齐低保证;有的审批表没有居委会或乡、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我们要求其重新到居委会或乡、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确保上报材料齐全。
4、资金打卡发放方面。区残联做到及时、足额。今年8月底前,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和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两项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一是补缺补差,进一步完善材料,做好各项民生工程的迎检工作;
民政残联工作总结范文5
今年以来,我县残疾人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要求,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以“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为载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顺利开展
根据省、市残联的工作安排,2013年上半年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残疾人康复工程有效开展,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一)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
为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县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所主动会同县民政局,进村入户核查,及时剔除死亡人员,上半年新增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65名,至此全县共有801名重度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二)残疾人康复工程。
开展了全县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并落实到指定康复机构的康复补助。对全县13名听力残疾儿童免费进行初步筛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儿童到二医院和省聋儿康复中心进行免费复查。5月份对全县500多名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筛查,为其中215名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对全县“三助工程”对象进行初步登记调查。
市定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县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工作有序开展。
(三)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
4月份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托(安)养名单进行了调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户及时纳入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到6月底新增居家安养对象30名,至此全县共有居家安养残疾人251名,集中托养残疾人84名。
二、贫困残疾人慰问活动有序开展
邀请县领导、残工委领导和乡镇(街道)慰问走访贫困残疾户1200户,发放慰问金60万元。并为223名残疾人发放定期补助金,总金额为12.7万元。为贫困残疾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工作积极开展
(一)加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力度,使保障金征收稳步增长。
4月底联合县地税局召开了201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会议,对2013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进行了布置。到6月底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22万元,同比增长19.3%,为2013年完成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举办残疾人专场就业招聘会。
5月22日,联合县劳动人事局举办了一场福利企业招聘会。通过手机短信、报纸报道、横幅宣传、乡镇发动等形式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前期发动工作,招聘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来自宁波、椒江等11家县内外福利企业参加,共为残疾人提供了162个工作岗位。
(三)积极实施百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着力搭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平,注重残疾人技能培训。半年来共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36人,培养残疾人种养殖大户18户,对残疾人进行各类技能培训102人。认真贯彻落实《省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方案》,在5月底将全县33名自强创业和贷款创业的残疾人上报省残联申请创业补助金和贷款贴息。大力鼓励残疾人创办扶贫基地,按照省、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要求,上半年重点帮助了一个市级基地争创省级扶贫基地,通过创建扶贫基地,切实解决了43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扶贫基地中就业。
四、开展第21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
今年5月15日是第21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是“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为组织好今年的助残日活动,县残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助残日主题,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全国助残日”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助残活动,形成了县、乡二级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得助残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5月5日,在康复中心开展白内障患者术前筛查活动,为全县500多名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筛查活动。5月13日,副县长蔡文新在县残联和乡镇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分别前往镇、街头镇的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和部分残疾人贫困户进行慰问。5月15日上午,在镇广场开展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志愿者扶残助残服务活动。
民政残联工作总结范文6
一、实施范围
从现在开始到开展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全市符合条件的镇、街、区和市直医院全面实施推进。
二、指导思想
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按照上级试点安排和“优化布局和结构、分层分级、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预防、医疗、康复相结合,全面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康复医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分级分工、高效优质的康复医疗服务。
三、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将康复医疗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探索建立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工作机制和主要政策措施,建立预防、医疗、康复相结合,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㈠整合各类康复医疗资源,科学规划设置康复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各类康复医疗资源,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残联康复资源与康复医疗资源的共享、互补和联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各种不同康复需求的伤病患者、残疾人及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康复医疗服务平台。在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根据需求有计划、按步骤地设置康复医院及其他延续性医疗机构(护理院、老年病院、慢性病院、残疾人康复医院或中心、养老服务网络等)。
㈡建立康复医疗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机构的功能和任务,建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延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或其他康复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家庭”一体化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体系。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室立足于疾病急性期的早期介入,与相关临床科室充分融合,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改善患者预后,并承担区域内康复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充分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康复医院、以康复科为主的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主要为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镇、街、区村卫生室设立康复室(站),主要为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条件允许的可以提供居家的康复、护理服务,并逐步将居民康复医疗服务信息纳入现有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㈢做好儿童残疾预防工作,逐步建立儿童残疾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制度。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区卫生院及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进行相应的体格检查。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发育异常、视力低常、听力异常或疑似残疾等儿童应及时转诊。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康复机构接受早期康复。
㈣逐步建立通畅的康复患者双向转诊制度。鼓励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与康复医院或镇、街、区卫生院(室)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建立相对固定的转诊关系,制订转诊规范和流程,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积极组织建立区域内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对口支援关系,帮助解决镇、街、区卫生院(室)实际困难。积极与医疗保障管理部门沟通,通过对不同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支付办法和报销比例,利用经济手段调控康复医疗服务的供给和利用;积极推动康复医师多地点执业,从制度上规范双向转诊。逐步建立起健康有序的康复患者转诊、流动机制,更好地满足群众康复就医需求。
㈤提高康复医学专业的服务能力。因地制宜地制定培训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将康复知识纳入全科医生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挥康复治疗技术定点培训医院作用,大力开展康复技术进修学习,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综合医院在明确自身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要求,康复医学科应当积极主动与临床相关科室合作,提高早期康复介入能力,细化专业分工,提升学科水平。其他临床学科树立早期康复意识,主动与康复医学科协作。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区卫生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引进适宜技术和设备。加强专(兼)职康复技术人员培养配备,提升康复医疗能力。加强对养老院、护理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扶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知识宣传和普及功能,提高城乡居民康复预防和康复治疗意识。探索制定康复医疗服务标准规范。
㈥充分发挥康复医学学术团体和专家作用。积极参与市康复医学会的各项活动,大力培养康复医学专业专家队伍,建立市、镇、街、区两级康复医学专家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指导本区域的康复医疗服务人才和技术建设,参与康复医疗服务机构达标验收和相关检查指导工作。
四、试点原则
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卫生局要做好试点的组织、准备工作,主动协调残联、财政、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加大经费投入,重视人才培养,强化监督管理,为试点营造良好环境。
㈡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调整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市、镇、街、区要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卫生事业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同步推进,在宏观调整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同时,同步安排和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包括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在内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互补、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
㈢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康复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医疗机构依法经营、加强管理、健康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康复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㈣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针灸、推拿等中医专业技术在康复医疗服务中的特色作用,积极推广“小、便、灵”中医药康复医疗服务技术项目,为群众提供简、验、便、廉的康复医疗服务。
五、实施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制定下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具体任务、职责分工、时限要求等,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㈡全面实施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管理,定期调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适时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㈢中期评估阶段。对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进度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中期评估,总结和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持续整改提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㈣总结阶段。对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和终末评估,对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召开试点工作总结大会。
六、工作要求
㈠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各镇(街道)、各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加强指导、培训、评估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好基线调查,提出本地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目标,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要强调体制机制创新,力求有所突破。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做好发展定位,积极参与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㈡实行目标化管理。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督导评估,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镇、街、区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持续、有序推进。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搜集,安排专人逢双月底前报送工作信息,并做好试点工作文件、资料、照片、录像等档案材料的收集和规范管理。
㈢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卫生、人社、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好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有关要求,按规定将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制订有利于康复医学发展的财政、价格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证其基本建设、设备设施、人员工资、培训等工作经费和运行经费,确保“房屋、设备、人员、经费”四配套。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康复医疗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