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

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范文1

关键词:闽台;农业合作;优惠政策;技术引进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lX(2009)16-0t19-02

改革开放以来,闽台农业合作不断发展扩大,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继续探索闽台农业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闽台农业合作能向纵深、长远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一、目前闽台农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优惠政策支持的力度不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央原先赋予福建的特殊政策与灵活措施的效应逐渐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一些内陆地区利用资源优势出台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来招商引资,服务更为便捷,使台资北上西进,比较而言,福建吸引台资的能力逐步减弱;(2)由于福建地理位置狭窄,市场辐射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配套、不合理等因素影响,台商投资福建的信心不足;(3)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福建在对台农业投资项目的行业引导、项目选址、咨询服务、跟踪支持等方面工作难以全部到位,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如检验检疫与台湾种苗引进的脱节,以致进口的种苗延误了农时,移植人士过时;台商的农机具零配件要缴纳关税,连喷药机的备用胎也不可免;电力部门只对种在地里的粮食作物算作农业用电,而在温棚里种的花、菜等农产品则按照工业用电收取费用,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台商的投资热情。

2.技术引进与创新不足。福建省从台湾引进了一大批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以及栽培、养殖、加工等先进的实用技术,在生产中广泛采用,有的已经在更大范围推广,对传统农业改造起到重要作用。但台资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生产、科技、基础设施、环保污染等问题还难以得到有效的技术创新支持,对引进的台湾农业技术、品种、设备等的再创新也重视不够。

3.信贷支持力度不够。台商在闽投资农业的项目大多为中小企业。一般台商前期会带一定的资金人驻,但是扩大再生产时就甚感资金不足。一方面,由于台湾当局对台商到大陆投资的资金进行了限制。另一方面,我们的融资政策限制也比较多,按现有政策,台资农业企业除办公、仓储所需的固定资产有产权外,其生产性的设施均难办理产权登记。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企业固定资产投入的大部分都无法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贷款,使得在闽台资农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台资企业)融资困难,多半是依赖自有资金维持运转,许多台商面临进退两难境地。

4.政府资助力度不够,合作仍以民间为主,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1)现在,福建虽然引进不少台湾动植物良种,但仍是以民间引进为主。据统计,福建所引进的台湾农业优良品种以及相关的一些技术,主要是通过渔民从海上带进,从台胞、侨胞处私自取得,以及通过第三国或地区、专家、学者中转而取得,而通过官方渠道引进的仅占少数。正式通过技术合作渠道包括学术交流、学者互访、科研合作、资料交换等直接获得的台湾农业技术、良种为数极少。由于民间引进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盲目性,从而使引进存在较大的风险性。(2)由于政府资助力度不够,信息交流渠道就比较少,各种信息的公信度也不高。福建目前虽然已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投资区,而且每种投资区都各有特色,投资领域极其广泛,但各投资区规模不一,档次不等,管理体制互不相同。因此,闽台农业合作难以统一管理。

二、推进闽台农业合作的思路

1.加大对台商投资政策的扶持力度。为保障台商的合法利益、促进两岸农业全面合作,首先在法律法规方面下工夫。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对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改善台商投资的法律环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福建省也逐步制定和实施了《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管理办法》、《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地方性法规。被列为2008年立法重点项目的关于制定《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也计划最近出台,《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建议稿)》已完成。这些法律法规无疑保障了台商的合法权益,营造了闽台农业合作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台商投诉协调工作,建立闽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在闽台商的正当权益,为台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把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与管理引上法制轨道口l。

2.积极开展技术引进与创新活动,扩大两岸联合攻关领域。现在,闽台农业合作主要以优良品种和简单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引进为主,还属于较低层次,应该把闽台农业合作引向合作研究、开发、利用等更深层次上来。(1)应当注意发挥福建农业资源优势,建立福建农业高技术新体系,把闽台共同关心的农业生物技术,特别是海洋生物技术领域的重大问题,列为优先重点合作的内容,作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重要目标。支持鼓励闽台参加合作的研究单位之间或牵头的专家之间商定合作计划,利用双方的设备、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开展攻关研究,共享开发成果。充分利用祖国海域和台湾海峡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开展新型海洋医药、保健型和功能型海洋食品和具有特殊功能的海洋生物化妆品等领域的合作,使药业成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又一个新领域。(2)建立一批包括公益型和技术推广服务型的科研院所,逐步形成一支富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科技队伍,为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3)进一步制定鼓励台商投资福建农业高科技产业的指导目录及其配套政策措施,参照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加快闽台农业高新技术合作基地和科技园区建设步伐。(4)整合福建不同区域劳动力、土地等优势资源要素,不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台资农业企业来闽投资兴业,提高台商投资福建农业的技术和资金密集的程度,逐步形成两地双赢的农业科技分工体系。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台资农业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难,因为农业企业没有合格的抵押物。由于我们金融机构的门槛太高,很少有台资农业企业能够贷到款的。解决台资农业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尝试闽台金融合作。目前,福州、厦门多家银行已与台湾的银行有通汇或行关系,部分银行还建立了密押交换关系,具备直接办理业务的条件。台湾富邦旗下持股的香港富邦银行正申请入股厦门商业银行,那将会带动一批台湾金融业跟随进驻福建,台商融资难问题可得以缓解。(2)开展金融担保业务。建议组建由政府、台资企业和其他主体共同出资、专门为台资农业企业融

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范文2

今年以来,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做好贷款投放规划,优先满足农业发展,优先支持农户生产,实行利率惠农,并加快贷款办理速度。贷款向小微企业倾斜,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联社注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使各项贷款业务稳步飙升。

截止7月末,各项贷款余额605488万元,比年初增加59911万元,增速10.98%,其中涉农贷款余额557264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2.04%,比年初增加55478万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92.60%,涉农贷款增速11.0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08个百分点。

满足农户有效信贷需求

多年来,贵港联社一直优先支持农民发展生产。今年,特别是为了切实做好春耕支农服务工作,联社承诺做到“三个优先”(优先安排、资金优先到位、贷款优先发放)和“四个快速”(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审批、快速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切实给当地农民带去实惠,千方百计满足群众信贷需求,确保了农民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截止2013年7月末,贵港联社累计发放农户贷款2435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945万元,农户贷款累放额占全部贷款累放额的70.31%。

支持优势农业企业发展

今年货币政策持续紧缩,贷款成为位于贵港江南工业园区内的广西竹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难题。贵港联社在信贷增量有限的基础上,积极压缩非农存量贷款,向该公司伸出援助之手,给了1500万元信贷支持,解决了企业一时资金周转难题。

今年,贵港(台湾)产业园、江南工业园、港北区西苑工业园内共10多家优势农业企业也先后得到贵港联社的大力支持。贷款用于基地建设,技术研发,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包装、贮藏、保鲜、运销一体化经营,促进优势农业企业向科学化、规模化、产业化转变。有效信贷使企业增效,推动了贵港工业园区发展,有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实施“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获得了企业和政府的一致好评。

截止至2013年7月,贵港联社还为一批地方优势农业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如为广西贵港甘化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广西贵港市恒运通中纤板有限公司贷款1200万元等。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随着利率开放,银行之间服务竞争尤为凸显。贵港联社意识到,银行的竞争力不是来自金融产品本身,而是来自作为服务的金融服务。

为了让农村用户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刷卡消费、查询等业务。贵港联社实施“桂盛通”进千乡入社区工程,让城乡社保金融服务终端直达到村一级,截止6月底,贵港联社共与360个金融空白行政村签订了便民服务点协议,总共设立了387个便民服务点,已完成安装的桂盛通机具和自助设备覆盖了全市405个行政村。该项金融服务的实施,让超市、商店变“银行”,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足不出村参保缴费,足不出户取钱转账”的便民利民惠民金融服务。

贵港联社还加快乡镇网点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层次。2013年已经完成了对香江分社、北一分社、西山分社、三塘分社、陆村分社等5个村级网点装修,ATM自助服务设备的布设和安装全部完成,目前自助设备已经投入使用,让更多的村民享受到优质快捷方便的银行服务。

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范文3

一、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缺乏金融扶持

从产业经济和金融经济相关联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产业性质决定不同金融机构的滋生和发展…。我国目前农业的生产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迫切需要与此产业性质相对应的金融机构产生,农村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要素的缺失,恰恰是农村金融机构缺失的充分体现。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从贷款的额度、期限和服务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更不用说需要大量资金支撑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同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斜。据统计,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今,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特别是直接融资制度缺失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农村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很小,间接融资仍然占主导地位。一是股权融资渠道狭窄,占比较低。我国较严厉的企业股票上市条件,只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有利,导致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严重不对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人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上市的仅有10%,绝大多数国家龙头企业资金供给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二是债务融资渠道单一。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长期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债务融资,而债务融资的90%以上来源于银行。在不能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农村中小企业就不得不以非正规金融形式融资,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影响了其发展。

(三)农村金融利率市场改革缓慢,致使大量信贷资金从农村流出

农村经济因受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影晌,生产效果和经营效益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性和难估测性;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出现的众多中小企业,分布广泛,监测、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金融机构投到农村的信贷资金,必须获得与其风险监管相对应的回报,但是由于我国利率市场改革步伐缓慢,国家对利率的控制较严,投向农村的信贷利率,不能覆盖整个风险,不仅国有商业银行不愿发放贷款,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也经常出现非农化的现象。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年9年间我国农村资金金融系统外流量累计高达27344亿元,且每年呈递增趋势。

(四)金融中介组织不到位,使众多中小企业缺少担保服务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在急需信贷资金支持时,由于没有相应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服务,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只能依靠自身力量来发展,丧失了很多发展机会,企业在缓慢发展中求增长求生存,很难取得规模效益。

(五)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使农业企业有资产而无法抵押

厂房抵押是当前银行信贷通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大多数农业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很难确定,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众多农业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六)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政府的承认与支持,削弱了民间资金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农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的融资高达8000亿元至14000亿元。民间借贷虽然有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有资金的不能发放、需求资金的又得不到资金”的困境。

(七)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业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

我国金融机构的征信工作不完善,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还不普及,不用说是在农村,就是在城市对贷款客户的认定也有困难。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得较晚,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少有的中介机构服务又不规范,信息经常失真,使得农村企业信用等级普遍不高,难以得到银行的支持。再加上当前农村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白条”增多,金融胜诉案件执行不到位,兑现的资金甚至不足以弥补维权的成本开支,使得银行在涉农贷款的发放上更加谨小慎微,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八)统一的金融监管制度,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效能

农村金融天然具有较高风险,其服务对象是我国的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弱势区域(农村)。在当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更高于其他商业银行,但是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指标和进行日常监管工作时,大多数还是实行统一的监管制度和办法,没有考虑农业经营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行业特征,区别情况,分类对待。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一)根据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和金融需求,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组织等多种形式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要把在县域经营的重点放在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产业化发展上,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种类,积极拓展金融服务方式,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二)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农村资本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资本市场发育较晚,农业运用资本市场又更为滞后。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是一个资金大量投入的过程,也是一个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依靠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一是深化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运作;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证券市场上为涉农公司融资的作用,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三)加快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解决农村信贷资金外流问题

风险不同,要求的收益也不同,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分散、小额、风险状况各异的众多农户和农村企业,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有足够的利率自对不同的客户收取不同的利率,从而减少风险、增加收益。金融市场利率放开后,农村地区资金价格一般会呈现出较高的水平,不仅能有效地动员农村地区的资源、调动农村居民进行货币积累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极大地吸引非农资金流人、扩大资金供应。同时,资金将会更为有效地使用,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农业产业化投资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国外经验证明,中小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经营有效益的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的来源;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五)创新农地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

修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扩大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企业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含抵押)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地的流转,将农地使用权这种固定的财产价值变成流动性较高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扩充农地贷款资金来源。

(六)放开民间借贷,尽快出台《贷款人条例》,为农业产业化多渠道融资开辟合法的途径

实践证明,一个经济体健康持续的发展,应该是以民问和社会投资为主体。特别是在当前,不经过银行体系的实体经济投资活动,还有助于减少货币创造。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与规范,尽快制定《贷款人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民间融资应有的地位,明确其性质、活动范围、运作方式和借贷原则等,建立长效管理和监测机制,适时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为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不足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

(七)加快农村征信工作进程,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实现经济与金融互动发展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等征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征信工作的认识,促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等规章制度,提高与银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规范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信用评定的管理工作,提高其信用等级,促进农业产业化金融信用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设。

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范文4

关键词 农业现代化;金融支持;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0;F8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349-01

农业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各环节对金融存在着较强的依赖性,因此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决定了向农业现代化转变的步伐。应根据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际,增强金融业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1-2]。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总目标。金融对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但目前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还存在着些许不足,现论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1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1.1 金融支农的服务功能薄弱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我国金融机构农业相关贷款余额达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4.9%。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占增量的30%。进一步推行农信社深化改革,目前我国由农村信用社改建的农村银行机构已超过400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数据显示,各商业银行出于商业效率考虑已经在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服务功能逐步减弱。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与四大国有银行相比,在实力上存在较大差距,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比较落后,且服务手段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1.2 农业保险体系缺位

农业保险为国家的农业政策服务,对农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根本保障作用,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对“三农”提供保险有利于改善农业和经营主体的经济地位,便于农业资金的流入,但因为农业保险回报率低,而且缺乏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多不愿办理农业保险。数据显示,2007―2012年,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赔款超过400亿元,5年来,农业保险的总体赔付率已经超过66%,明显高于其他险种的赔付率水平。这也成为各保险公司“惜贷”的主要原因,由此增加了农业融资的难度,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各金融机构严格控制成本高、拉低平均收益率的农村贷款。

1.3 需求主体对金融产品和服务了解不够

随着农村经济环境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对“三农”支撑作用日益明显,广大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多数农民对于金融服务的了解仅仅是简单的存取款业务,对于贷款、理财、担保等其他各项服务不甚了解,对于各大银行新推出的业务信息也无法及时获取,这都限制了金融支持的推进。由于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导致农业企业由于对金融业务不了解而无法顺利获得贷款。

2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金融支持发展的建议

2.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现代化

由于农业企业运营风险高且收益低,使得金融机构更倾向于支持其他高收益的产业,而不愿支持农业企业。因此,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同时为金融机构提供各种金融政策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增强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提高业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例如可以针对农业产业的金融产品提供政策支持,对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开设业务网点的金融机构给予优惠政策,对新兴农业金融机构给予金融支持等[3]。

2.2 疏通农业现代化风险分散渠道

农业保险为国家的农业政策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从国外农业发展来看,很多国家通过建立相关法律制度来保障农业的抗风险能力。为开办各项农业保险提供低费率和高补贴;通过实施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整合农业保险与信贷为农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同时通过规范现有的保险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政府提供补贴等方式提高参保率。此外,试推行存款风险基金和存贷款保险制度也是有效的措施。最后,还需在农村金融的监督管理上进行改进,主要的途径是增强监督力量、明确分工、提升监管技术等[4]。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作为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程,除了信用社、农业银行、农村发展银行、邮政储蓄以外,农村金融体系应将证券、保险、汇率和信贷等综合考虑,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疏通农业现代化风险的目的。

2.3 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

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推广过程中,应主动了解农民的切实需求,及时反馈总结并进行研究开发,同时还应结合地域性与适应性。多措并举深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根据不同客户层次和群体,开展问卷调查和客户回访活动等,了解客户需求,同时,大力推广使用自助设备、电子银行渠道,鼓励客户体验优质高效金融服务。例如揭西农村商业银行于2013年9月1日开展的为期1个月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重点围绕个人贷款、借记卡、信用卡、银行理财、网上银行、自助银行、银行代销产品、防范诈骗及非法集资8项银行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基本特点、安全使用提示等内容向公众进行宣传讲解和风险提示。活动中,揭西农村商业银行分别在辖下营业部和17个支行设置了宣传展位,并采取手机短信、宣传折页、张贴海报、LED屏滚动播放、工作人员现场答疑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真实生动的事例向广大客户宣讲基本金融知识,推介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

3 参考文献

[1] 朱建华.农业产业化与金融支持关联性实证研究――以湖南省邵阳市为例[J].广东农业科学,2013(4):310-311.

[2] 代洪丽.广西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2(7):76-77.

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范文5

Scholes&wolfson(1992)提出隐性税的观点,指出企业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租税优惠来降低外显税负,在假设无市场摩擦情况下,不同的租税优惠会因为投资项目不同使得税前净利润产生差异,这个差异即隐性税负。正是因为租税有利资产的价格可能被哄抬,导致税前报酬低于租税不利资产,税前报酬降低的部分便是投资所支付的隐性税。这个理论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下,也就是无交易,信息,监督成本,而且考虑价格是由市场决定,且所有资产经过风险调整后税后报酬相等,供给与需求也不具有弹性。由于要素市场的自由流动,这样就可能导致:当租税资产价格提高后,其他替代性的厂商转入拥有租税优惠的行业,从而使得租税优惠资产的供给量上升,进而降低租税优惠资产的价格。

wilkie(1992)使用财务报表数据,用租税补贴来解释隐性税理论。租税补贴指公司当期应纳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的差异。最常见的租税补贴是政府债券利息,预付收益,加速折旧,不可扣除费用,资本利得的优惠税率以及投资抵减等。而隐性税是指因为租税补贴而使得税前报酬减少的部分。

二、文献综述

Berger(1993)以1975至1989年间美国263家厂商为样本,以时间序列模型研究R&D投资抵减租税奖励的效果及隐性税。研究结果显示,R&D投资抵减的确显著激励企业增加研究发展支出投资,样本公司隐性税负占外显税负的比例在0.336-0.756之间。但这一比率高或低的公司仍会因错误的租税顾客效果而支付净租税成本。

Callihan and White(1999)以财务报表信息加入Scholes and Wolfson(1992)模型来估计公司的隐性税负,并探讨公司估计隐性税负与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及市场架构的关系,该市场架构是以市场集中度与市场占有率来评估。实证结果发现,公司估计隐性税负与市场其占有率和市场集中度都具有负向关系。

Ericson and Maydew(1998)探讨1995年美国财政部提案拟将公司收到股利所得的免税比例由70%降至50%,这一事件对稳含税的影响。该项提案实质上市提高公司收到股利的所得税外显税率,依据隐含理论,收到股利之隐含税会因此降低,其实证结果证明了这一观点。

朱军生与陆晔(2006)针对隐含税负对企业投资行为之影响进行分析,认为企业在选择其投资地点时,通常会选择能享有较多投资优惠的地区,以期望能以较低的投资成本换取较高的投资税后报酬率,但是通常这样的想法都忽略了隐含税负的重要性。

陈小云与朱军生(2006)依市场架构理论,将市场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及寡头垄断市场,探讨市场结构不同是否造成隐含税负归宿之差异。在完全竞争市场中,讯息完全透明公司且市场没有进入障碍,所以当政府给予某产业租税优惠时,将导致其他隐性竞争者投入该产业。享有税收优惠的企业为了维持市场占有率,可能必须降低产品售价、增加研发成本或是增加广告支出、但这些方法将会导致企业税前利润降低,并承担全部的隐含税负,租税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利益则移转至消费者身上。

三、数据选取

由于Scholes and Wolfson(1992)所提出之隐含税理论需要采用各资产之税前及税后报酬率,但本文采用实证性研究方法,难以针对各农业上市公司资产计算其税前及税后报酬率,故采用Callihan and White(1999)将资产报酬率之观念转为公司整体报酬率之观念,间接使Scholes and Wolfson(1992)之隐含税理论得以进行实证性研究。

目前,我国60家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农、林、牧、副、渔和深加工等各个领域,农业上市公司多数是业绩优良的企业,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个重要板块,其财务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可较好的反映出中国农业发展的现状。但这些农业上市公司在绩效上同其他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诸如资产规模不大,总规模不到700亿,平均规模不到17亿等。因此分析农业上市公司的隐含税以及企业发展采用农业多元化(与农业相关的)与非农业关多元化(如涉足生物制药、金融证券、电子通讯、房地产业的农业上市公司)的优势比分析,这对促进农业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样本数据来源及指标选取数据来源于锐思数据(省略)2000-2007年中40家有关农业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数据。

四、实证分析模型

Scholes and Wolfson(1992)提出隐含税率与企业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及市场竞争程度有负向关系,本文参考了国外文献及相关的实证研究,并考虑我国农业企业租税环境的特点,建立测试实证模型一如下:

隐含税率=a+b1*有效税率i+b2*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i+b3*市场权重i+b4* ln(总资产)i+b5*公司成长机会i+Ei

其中:隐含税=[(税前收益-当前税负支出)÷(1-t)-当前税负支出]÷(税前收益-当前税负支出)÷(1-t)t=33%

有效税率=当期所得税费用÷税前净利

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税前所得÷股东权益

市场权重=公司销货额÷产业总销货额

公司规模=ln(总资产)

公司成长机会为TobinQ=(普通股市价+特别股市价+长期负债+短期负债)÷有形资产之账面值

标号i代表各个公司的样本,a及b表示各项变量以回归模型估计结果的回归系数。模型一中分析方法采用面板数据回归,截面数据为2000年至2007年每家公司的年报数据。

农业上市公司则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方向,农业上市公司进行非农多元化生产是否能很好地提高企业的业绩?实行高科技和深加工型的农业上市公司的业绩是否高于非农多元化上市公司?建立测试实证模型二如下:

Z=a+b1*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i+b2*市场权重i+b3*公司成长机会i

P=exp(Z)/[1+exp(Z)](P取0或1)

其中;

P取0表示农业上市公司采取了农业多元化生产

P取1表示农业上市公司采取了非农业多元化生产

exp(Z)为指数函数,exp是常数e

其它变量解释与模型一中的解释相同

模型一结果分析

从前文Scholes and Wolfson(1992)的模型可知,总税率为有效税率与隐含税率的和。表对于各变量的基的描述性统计量如下:其中有效税率之均值约为9.85%,低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33%,显示整体农业上市公司普遍享有很高的租税优惠。隐含税率之平均值约为29%,实际总税率为38.85%(9.85%+29%),大于税法规定的33%,符合隐含税理论的预期,即缴纳较低税率者,仍须负担隐含税,两者合计数并不低于法定的税率。对于实际总税率大于规定税率的原因,主要是税法对于部分支出及费用的扣除没有设定标准,导致依据税务会计所计算的课税所得额高于财务会计所计算的税前净利,造成实际总税率大于名目税率。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之平均值为0.13509,即平均而言股东权益之报酬率为14%。公司成长机会变量TobinQ的平均值约1.926,反映农业整体上市公司市值约为其账面值的两倍,即平均而言上市公司市价高于其财务上之账面价值。

2008年国家对企业所得税下调到25%,由于隐含税公式的分母项变大导致隐含税率整体上出现了下降,通过实证分析显示隐含税率有6%下降幅度,有效税率只下降了1%不到,而企业的实际税率为32%依然高于25%。对于其他变量的变化,市场权重和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下降源于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的冲击所致,但我国政府采取了大规模的救助措施、补助措施、补贴措施。特别是一些非常优惠的贷款政策,这使得TobinQ计算公式的分子项中的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增加从而使TobinQ得值变大而总资产变化不大。

本文主要变量间的回归系数分析结果显示:隐含税率与有效税率之间为负向关系,且p-value小于0.001,与国外文献的研究发现(Scholes and Wolfson,1992)一致,即有效税率与隐含税率有相对的替代关系。隐含税率与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呈负向关系,且p-value小于0.0347,说明负担隐含税率较高的公司,其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通常较低,与Callihan and White(1999)的研究结果相同。隐含税率与市场权重之间呈负向关系,这是因为我国农业上市公司有相对较高市场占有率,且市场集中度较大。隐含税率与公司成长机会(TobinQ)呈负向关系,且p-value小于0.0373,表示当公司市值为账面值倍数越高时,公司因租税优惠产生的隐含税越低。

将上述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回归参数代入模型一,将变量有效税率移至方程等号左边得:(隐含税率+1.13869*有效税率i)=实际总税率=a-0.16517*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i-0.00923*市场权重i-0.01542*公司成长机会i+Ei。

对于农业上市而言,要降低实际总税率,可调增的变量为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或市场权重或公司成长机会。对于公司成长机会的调增,即在当前有形资产一定的情况下对其分子项进行调增。企业若想提高自身的股价,所能做的就是增加经营成果(这里不考虑各种炒作或操控行为)而经营成果的增加在财务上的直观反映就是营业收入的增加;若对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的提高会导致企业经营风险的提高,但营业收入的有效增加会降低其经营风险,如果企业通过在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或市场权重方面的增加从而降低实际总税率,也必须通过营业收入的增加体现出来。

当前我国的农业市场相对比较集中,企业通过多元化的经营策略提高自己的营业收入是通常的方法,但采取农业多元化还是非农业多元化能更有效的提高农业企业的经营成果或者说哪种多元化的策略更具有可持续性,这里引入测试实证模型二进行分析。

模型二结果分析。模型二采用逻辑回归,应变量为二值变量,即取零值表示农业多元化;取一时表示非农业多元化,采用优势比判断不同多元化的优势,自变量取对实际税率有显著影响的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市场权重、TobinQ。

结合模型二和实证研究,分析结果显示:股东税前报酬率通过的显著性检验,也就是市场权重、TobinQ对多元化方式的优劣不构成显著的影响,但优势比的分析结果显示采用非农业多元化扩大营业收入从而提高股东税前报酬率的企业,扩大经营成果的优势远远低于农业多元化的企业。该实证结果表明,农业上市公司进行非农多元化生产并不能很好地提高企业的业绩,而实行高科技和深加工型的农业上市公司在发展方向上把高新技术融入传统农业,提高农产品品质、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从而获得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对照实际股票市场中农业上市公司被ST的大多都是采取非农业多元化的经营策略也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五、对实证分析的总结

前述的模型一说明了,尽管一直以来,农业上市公司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最多、集中度最高的一个板块。尤其对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深加工的上市公司来说,其取得的收入,可以直接获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更为有利的是,这些农业龙头上市公司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这样就可以减少纳税所得额,增大公司的利润空间。但由于隐含税的存在以及隐含税率与有效税率产生的实际税率的存在,如果农业企业在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是对股东税前报酬率、市场权重、TobinQ等指标没有进行相应调整配去合优惠政策的正向作用则会回抵消优惠政策带来的益处。表二的分析结果就是反映了及时把所得税率降低后,企业的实际税率依然高于降低后的所得税率。“要利用优惠政策加速技术更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企业家们长讲的话,而隐含税率的存在却是要求这些经营者要用“利弊相伴”的思维权衡如何“用好用足”既得的优惠。

模型二说明了农业上市公司考虑多元化经营时应该意识到多元化经营并非能够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涉足生物制药、金融证券、电子通讯、房地产业的新农开发等上市公司实际上未能取得理想的业绩。脱离“以农为主”的发展,可能会导致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下降,同时减弱公司的偿债能力,甚至拖跨公司的主营业务。因此,经营者寻求发展公司时,更应注意这些方面的管理,在市场中的经营理念和战略发展要立足农业产业,依靠科技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形成自己的优势,在做强主业的同时,可实行适度的多元化经营。

农业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范文6

近几年,随着现代农村物流的兴起,农产品仓单质押成为一种新的农业企业融资模式,把农业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益较好地结合了起来。虽然农产品仓单质押业务能有效解决农业企业的融资难题,但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质押率是一个关键性指标,合适的质押率不仅能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且能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户,扩大物流企业的业务来源。农产品作为质押物与其他商品相比有其独特的特点,确定质押率时必须首先考虑影响农产品仓单质押率的核心要素,以确立正确的质押率计算模型。

一、文献回顾

由于质押率在仓单质押业务中的重要性,国内外学者在探讨仓单质押时对质押率的研究较多。国外学者对质押率的研究要早于国内,关于影响因素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质押物的价格波动及贷款企业违约概率。如Stulz和Johnson(1985)针对质押物对质押率的影响进行了相关研究;Jokivuolle(2003)在关于质押物对质押担保债务定价影响研究的基础上,沿着结构化的思路研究了质押贷款的质押率。Neville(2008)研究了存货的估值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详细而又具体的操作措施。Cossin和Huang(2003)基于借款企业违约概率外生的前提下,在已知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计算了质押率。

国内学者从更细的角度分析了仓单质押率的影响因素。李毅学等(2010)在考虑借款企业外生违约概率、质押物价格波动幅度及频率、贷款的周期等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了质押率的基本决策模型,并将延迟清算、流动性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引入基本模型进行了拓展研究。张钦红和赵泉午(2010)分析了当质押存货需求随机时,对于不同风险偏好的银行,质押周期、质押数量与最优质押率之间的关系。孙朝苑等(2011)认为影响质押率的因素在于银行期望利润、贷款利率和质押周期。张国兴和刘鹏(2012)认为最优质押率由企业的违约概率、银行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贷款时间及银行能够承受最大损失发生的概率所决定。马■和李晨晨(2012)则提出影响质押率的因素主要包括质押物质量、质押物价格波动率、借款企业信用等级、仓储策略、盯市频率、贷款周期和利率。

国内外研究表明,影响仓单质押率的因素多种多样,在确定质押率时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的研究主要从宏观层面进行探讨,判断影响质押率的一般因素,而结合特定的质押物来分析质押率的研究还较少。随着物流金融的发展和国家农业政策的不断出台,农产品仓单质押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为促进农产品仓单质押的顺利开展,有必要专门针对农产品质押业务的特点,深入剖析影响农产品仓单质押率的最主要因素。

二、农产品仓单质押的特点

农产品仓单质押主要是指农业企业将农产品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质押物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监管,银行根据物流企业出具的仓单按一定比例发放贷款。农产品的特性使农产品仓单质押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

(一)农产品质押物种类多

一般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不大且质量稳定的产品均可以作为质押物,而大部分天然农产品都具有这些特点,如粮食、棉花、大豆等。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信用好、产品质量佳、生产能力及变现能力强的产成品,也可以作为质押物来考虑,农作物加工产品的种类非常繁多,如一个粮食加工企业的产品就多种多样。因此,农产品仓单质押的应用范围较为广泛。

(二)农产品质押物具有较规律的价格波动周期

农产品有很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其产出量与其成熟期有很大关系,当农产品大批量上市时,价格就会相对便宜,而错开成熟季节,产品价格就会相对上升。因此市场价格会有一定的波动性。但为了保障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国家会通过有力的宏观调控来指导农产品的价格,稳定市场,也就意味着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不会很大。在这方面,农产品质押物与其他质押物有较大的差异性。

(三)农产品质押物变现能力较强

当贷款企业出现违约行为时,银行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将质押物进行处置,以换得未收回的贷款资金。农产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市场需求旺盛,有比较强的流动性,比工业品存货、房地产等更容易变现,处置周期较短。从此角度考虑,农产品仓单质押的风险相对较小。

(四)农产品质押物的储存要求高

由于农产品的生物性,在其作为质押物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腐烂、发霉、变质等变化,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仓单质押的风险将增高,影响银行、物流企业及农业企业三方的利益。农产品对储存的特殊要求,直接影响第三方监管企业的选择及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的选择,因其对物流企业的仓库条件及监管能力要求较高,甚至需要采用异地监管的方式。

(五)农产品质押物监管难度较大

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农产品的质押监管难度较大。一方面是由于很多农产品属于散货,采用称重的方式进行计量,对货物缺失不易察觉。另一方面农产品的市场需求量较大且稳定,货物进出频繁,这就需要第三方物流企业有一套较完善的管理制度,随时掌握农产品质押物的变动情况。当实行异地监管,即质押物存放在农业企业自己的仓库或其他企业仓库中时,货物监管难度将更大。同时,由于质押物是市场流动性较好的农产品,所以很可能遭遇抢盗的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六)农产品贷款企业规模较小

由于农产品生产的分散性和地域性,大部分农业企业的规模都较小,很多是家族企业成长起来的。小规模农业企业的质押物批量不会很大,且企业的信用体系不完善,资信水平相对较低,对于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仓单质押的风险也相对较大,需要在放贷之前进行严格把关并在质押过程中严密监控。

三、农产品仓单质押率的核心影响因素

由于农产品仓单质押存在自身特点,在确定质押率时除了考虑一般影响因素外,更需要贴合实际找出有针对性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此,笔者走访调查了大量开展农产品仓单质押的物流企业及多家银行,咨询了物流和金融领域的专家,综合分析出影响农产品仓单质押率的最关键因素,如图1所示。一般提到的质押物价格波动、变现能力等因素对农产品仓单质押率的影响相对较小。同时,由于农产品仓单质押的贷款周期一般较短,贷款周期及周期内利率、汇率变动也不会对质押率产生很大的影响。

(一)国家农业政策

国家农业政策是农产品仓单质押率确定过程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的宏观因素。一方面,从银行发放贷款到贷款收回有一段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内,质押物的价格会发生变动,若质押物价格下跌的幅度超过质押率时,就会对银行的质权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在确定质押率时需考虑国家对农产品价格的调控力度。另一方面,要考虑国家对农业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如在农业企业质押融资时,国家是否有相应的担保政策;当农业企业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时,国家是否有保障措施促进质押物的变现等。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涉农的生产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出台。这些对我国开展农产品仓单质押业务都是利好消息,在国家农业政策的保护下,银行的信贷风险将不断下降,可以适当提高质押率水平,既有效规避银行风险又提高农业企业的融资能力。

(二)农业企业资信水平

农业企业的资信水平决定了其质押贷款的按时偿还能力。对农业企业资信水平的评估主要包括企业的业务能力和信用状况两个方面。业务能力又包括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及成长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信用状况则主要指企业的诚信度,需要调用企业的信用记录来进行衡量。诚信度越高的企业,意味着银行放贷的风险越小,质押率可以相对较高。

若参与农产品仓单质押的申贷单位为农村合作组织,则在确定质押率时还需考虑农村合作组织的稳定性。决定稳定性的主要因素是农村合作组织的结构及内部成员的资信状况。农村合作组织稳定性的好坏对其整体实力和资信水平有很大的影响。参与农产品仓单质押的农村合作组织结构越稳定,银行和物流企业面临的风险就越小,贷款质押率可以设置得相对较高。

(三)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及投保情况

农产品种植和加工的条件及技术不一样,导致农产品质量等级差距较大。因此,在确定质押率之前需对农产品的质量等级进行较准确的鉴定。质量等级高的农产品往往意味着变现能力更强,由此可以适当提高质押率。目前我国对大多数工业制品有较明确的质量等级标准,而农产品方面则缺乏统一标准,这是确定农产品仓单质押率的一个制约因素。

另外,由于农产品作为质押物对储存要求高,容易发生质量变化,且因其强流动性容易遭遇盗抢,农产品有无购买保险就对质押率的影响很大。若农业企业为作为质押物的农产品购买了保险,则当质押物出现灭失和毁损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仓单质押参与各方面临的风险将变小,相应地质押率可以适当提高。

(四)农产品仓单质押开展的业务模式

仓单质押的业务模式有很多种。按照仓单的性质可以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非标准仓单质押;按照质押后货物的状态可以分为动态质押和静态质押;按照监管地点不同,则可以分为物流企业自有仓库质押监管和异地监管两种形式。当银行和物流企业形成较稳定的合作关系时,还往往会采用统一授信模式。不同的仓单质押模式下,各参与方面临的风险和利益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确定仓单质押率时需对所采取的质押模式进行详细分析。

大宗农产品,如粮食、棉花等,在期货市场交易量很大,有可能采用标准仓单进行质押,但对于很多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等,由于条件限制只能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质押,尤其是一些农产品加工产品。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大且保质期较短,若作为质押物不能进行置换,将增加质押物过期变质、错过最佳销售时机的风险,因此往往会采取动态质押模式。同时,由于农产品对储存要求很高,物流企业的仓库条件往往不能满足其要求,需要采用异地仓库质押监管的方式。农产品仓单质押最可能采用的这些质押模式,对于银行来说,风险都相对较大,因此有可能会拉低仓单质押率的水平。若采用统一授信质押模式,质押率的确定则主要由物流企业做出决策。

(五)三方信息共享程度

良好的信息共享系统可以使银行方便的获得贷款企业的历史信息和实时信息,包括产品生产情况、主要销售对象及销售情况、货款的支付方式等,也能通过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了解质押物的实时情况。仓单质押三方之间的信息越透明,银行的风险就越低,设置质押率时可以适度提高贷款比例。

由于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特点,很多农业企业处在较为偏远的地区,给信息传递带来很大的不便,加之很多农业企业本身规模较小,信息系统不是很完善,实现信息共享和完全透明化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在计算贷款质押率时一定要考虑信息沟通不畅所带来的风险,确定合适的质押率。

(六)物流企业服务效率

良好的物流监管服务一方面可以保障农产品质押物的质量与数量,最大限度地维持质押物的价值;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农业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配送成本,间接帮助农业企业提高顾客满意度、建立信用体系。从另一个角度考虑,这也大大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可以适度提高质押率。反之,当物流企业的服务效率较低时,质押率也会偏低。

针对农产品这一特殊质押物,物流企业的服务效率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衡量:一是仓储条件,判断其是否满足农产品储存的特殊要求;二是货物监控能力,主要从硬件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应用及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评价;三是货物流通能力,权衡物流企业能否为农业企业提供最佳的物流服务,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