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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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方案

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方案范文1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动员会议之后,各县(区)普遍比较重视,相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和农贸市场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进度,集中力量对重点农贸市场进行了初步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4月15日前,多数县召开了县、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并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商、商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交警、运管、交通、公路段、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同时,对整治范围的农贸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后,制定出台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逐市场明确了整治任务,确定了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县(区)由工商、商务部门牵头,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提纲等方式,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组,城区街道、社区,以及农贸市场,对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市、县(区)政府的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工商部门编印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宣传提纲》,向经营客户人手发放一份,有的县还与经营客户签订了“一保三包”责任书(即保证不在门店前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拉圾;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

三是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全市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之后,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立即启动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各县(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交易点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西和县确定了五名县级领导干部包抓长道、何坝、洛峪、石峡、大桥等五个重点整治市场,抽调工商、商务、交警等部门同志逐市场开展整治工作。在江洛、伏镇等重点乡镇成立了市容监察大队,集中对农贸市场秩序进行整治。以城关、盐官、祁山、永兴、石桥、中坝、白关、白河等8个农贸市场为重点,整合学区、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等乡属机关力量,组建了综合执法队开展整治工作。在临江、桥头、尚德、石坊、碧口、石鸡坝等六个集贸市场制作了市场管理公示牌和经营户摊位证。县重点对沙湾、两河口、官亭、哈达铺等国道沿线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成县、两当县、武都区分别在辖区国道、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农贸市场开展了宣传和整治工作。

四是多方筹资,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各县(区)把市场建设作为整治马路市场的治本之策,立足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现有市场进行了改造扩建,并加大了市场续建新建工作力度。目前,武都区琵琶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竣工,马街农贸市场已开工建设;县完善了理川药材市场,以及两河口、兴化、南河等农贸市场的附助设施;盐官果蔬专业市场、城关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完善配套设施;西和县通过招商引资,新建的城北果蔬副食综合市场、滨河佳苑及市场开发等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新建的丹堡农贸市场、商品批发配送中心,以及扩建的城关东坝农贸市场正在建设;永宁农贸市场已投入使用,伏镇农贸市场、水阳西瓜市场、泥阳蔬菜市场、北街市场正在建设;两当县城关综合市场正在招投标;成县对城关农贸市场分三期进行了改造;正在改造完善平洛花椒专业市场和豆坝、铜钱、大南峪、云台等乡镇农贸市场,城关西街综合市场正在进行招投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领导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氛围不浓。有的重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抓落实不够;有的县(区)第一阶段宣传动员(4月15日前)结束之后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整治工作启动安排比较迟缓;个别乡镇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宣传不深入,整治措施不力,辖区内市场秩序混乱状况没有大的改观。

二是马路市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已经启动,但县城及国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街经营等马路市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市场管理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摊位乱设乱摆、垃圾乱堆乱倒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整治工作不深入,没有逐市场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措施不实,办法不多,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有的市场建设滞后,设施不配套,场地未硬化,环境脏乱差,既有行商不入市的问题,也存在有市无场的问题。

三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个别县(区)只有工商、商务等牵头部门深入农贸市场开展整治工作,其他成员单位配合不紧密,协作不够,还没有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整治工作合力。有的职能部门存在推诿、依靠思想,抽调人员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四是市场建设进度缓慢。有些县(区)市场建设、改造有规划,但变化不大,效果不明显。有的市场化运作办法不多,招商引资渠道窄,市场建设资金短缺,虽然整治了多年,但场地不足、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市场主体完工后,场地硬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难以及时投入使用。个别乡镇农贸市场规划起点高,投资大,短期内难以建成并投入使用。个别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建设比较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相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势在必行。当前,县城街道、国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街经营等马路市场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影响的对外形象,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出行,影响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群众生命安全。各县(区)政府,以及工商、商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就是履行职责的思想,狠下功夫,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逐市场确定主抓领导、工作人员,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组织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农贸市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短期内取得实效。各乡镇要由主要领导负责,与工商所等单位协调配合,成立联合执法队,具体负责本乡镇农贸市场的管理和道路畅通疏导工作,形成县(区)负责、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整治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整治方案。按照“一个市场一个方案、一个市场一套班子”的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区)要逐市场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一方面,全面摸清市场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另一方面,结合实际,逐问题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并谋划制定好工作预案,增强整治工作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市场秩序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商部门要主动加强部门之间、县区之间的沟通协调,调动一切力量,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商务、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国土、城建、规划、运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思考谋划整治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各乡镇、工商所等基层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方案范文2

一、争取局党委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的投入;三是健全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干网络,22个乡镇都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四是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为年,建设投资304.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4.48万元。五是派出人员赴省学习检测技术和赴外地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00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00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

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方案范文3

2013年我局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共3个,分别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县城小街小巷改造,先后总投入资金约423万,县城小街小巷改造包括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四座大桥亮化、道路硬化、城区三小河治理等,项目建设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垃圾管理水平,完善城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道路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生活垃圾填理场。2011年完成一期库区建设,今年主要进行二期渗滤处理站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加固防护堤、设备采购及管理用房的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管理用房主体建设,总投入约180万。

(二)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已确定农贸市场用地规划红线图,核定用地面积。并召开协调会确定农贸市场以开发带建的模式进行,制定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完成土地评估工作等工作。目前,市场建设土地申报挂拍中。

(三)县城小街小巷改造项目。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为有效推进该重点项目的进展,我局及早准备,年初制订了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每个项目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并分项目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期安排表,定期组织专人向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督查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二)加强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努力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协调力度,进一步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时与国土、城建、环保、发改委、城司、商务、财政等部门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过程中遇到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技术标准等各类问题,促进了该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

(三)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及时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安全责任状,

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中,要求施工方设立安全操作员,严格安全操作规定,并派出专人定期跟踪工程质量,严抓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污水及渗滤液处理的问题。垃圾堆放及雨淋所产生的污水渗滤液如何处理是个世界性难题,如果没有对污水渗滤液进行处理,垃圾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一旦流入农田河道将产生巨大的环境污染,也容易引起,为此应尽快完成渗滤液处理工艺及设备采购等二期工程,以便使整个垃圾场早日投入使用。

(二)项目前期经费紧缺。应及时拔付前期工作经费,解决单位财力紧缺问题,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开展。

(三)部门协调能力不够。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项目应由县政府牵头,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加强部门之间组织协调能力,确保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面对新的一年,我局根据全县经济发展趋势,调整工作思路,灵动应变,创新发展理念。

(一)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继续抓好重点项目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分析存在问题,切实落实“周报、月报、年结”的工作机制,深入一线,掌握实情,提出建议,狠抓落实。要强化措施,细化分工,制订计划,一抓到底,力争完成新一年的重点项目工作。

(二)想方设法拓宽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寻找资金保障

全力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赢取更多资金来源,盘活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有效缓解制约项目建设的资金矛盾,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供应及时到位。

(三)明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方案范文4

一、抓好市场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对各市场各区域采取定目标、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取缔占道经营、场外交易等各类违章现象,规范各类摊点摆放,维护了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确保了市场的繁荣稳定。二是强化市场整治。针对县城农贸市场店面出摊占道经营、市场进出口通道堵塞、市场周边乱搭乱建、车辆乱停放的屡禁不止的现象进行了2次大规模整治,九月份联合中村乡政府对中村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后,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贸易通畅,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卫生管理。督促保洁员及时清扫、清运,组织管理站的职工与保洁员一起每周对农贸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和冲洗,同时对经营户做好宣传教育,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二、抓好市场维修,保证市场安全运行。

一是对县城四大农贸市场、庄口农贸市场天面拉结筋进行防锈、砼板进行防漏渗处理。二是对下水道进行清理疏通,解决了各市场排泄不畅的问题。三是对彭迳临时市场进行了修整。四是对各市场固定摊位进行修补改造。

三、抓好规费收入,提高市场经营效益。

一是盘活市场资本,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好收费基数,积极推进公开招标,公平竟价。二是加强临时摊位的收费管理,不乱收费,不乱减费,杜绝收人情费,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四、有主有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认真抓好财务工作。中心人员多,收入少,开支大,在中心从领导到职工都会尽量节省开支,做到不浪费,使每一分钱都花在该花的地方,花在为市场搞建设,为干职工谋福利上。

(二)、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安排了专门的计育专干,严格按计生部门要求搞好计生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计生台帐,在确保中心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案例的同时,还协助挂点村做好计生工作。

(三)、抓促维稳。结合市场从业人员结构复杂、弱势群体较多、难点问题集中的特点,健全了维稳排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不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做到信息早报、预案早做,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问题做好解释、宣传和疏导工作,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和苏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积极投入苏区振兴发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认真梳理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预算,做了相应的市场建设方案,并上报汇总到城管局。

(五)、实实在在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今年我中心分配到“三送”包村两个,机关及县城的市管工作人员全部被分到联系户,在每天要管好市场收到费用来维持中心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挤出时间来搞好“三送”工作,主任亲自挂帅,“三送”干部分批到岗到位,深系户,了解民生、民情,宣讲《若干意见》,结对帮扶危改户,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做了一些事,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六)、全力开展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统一部署,中心高度重视,周密计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一是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和集中整治工作;二是召开了动员大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各股站迅速传达中心会议精神,将活动的内容、步骤、方法,各阶段的任务要求等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分解,转变了干部作风,提升了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

前三季度,中心不断克服困难,做出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难以根治,许多市场管理站收入目标不能较好完成,有个别市场管理站与乡镇城管队工作协作不融洽等等。

五、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完成工作目标:

一以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和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干部职工作风转变。

二做好摊位招标工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牢固树立“诚信服务,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做好市场服务,改善市场经营环境。

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方案范文5

为全力推动全系统“立足岗位尽责,立志争先有为”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商局《全市工商系统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党组“两促进一提高”工作目标,紧扣“创新·规范”主题,突出“提升五力、创先争优”主线,以“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农业发展、农村增益、农民收”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将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全力“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进程。

二、工作目标

1、每年新增农村经纪人520名、专业经纪人44名,社保扩面增加200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

2、到2012年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达到全部农资经营网点的80%以上,全市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有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3、贯彻落实《省基层合同指导站规范管理办法》,拓展建站数量,提高建站质量,乡镇府所在地“合同指导站”实行全覆盖(新增13家);

4、农资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农资商品质量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95%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举措。

1、规范登记农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实行零距离、贴身式服务,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涉农企业加快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业生产和经营者运用好香葱、大米、面粉、大青虾、大闸蟹五大集体商标,促进农民增收。

2、积极参与市“百强经纪人”评比活动。深化“双培、双带、促双增”创建活动,立足区域特色经济,继续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和培育力度,重点培育发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三有”农村经纪人和党员经纪人。

3、多层次发展培育经纪人。以专业市场为载体,发展市场群体经纪人;以养殖基地为纽带,发展基地农业经纪人;以“双带一促”为平台,发展农村经纪人;以拓宽经纪领域为导向,发展各类经纪人。今年重点培育和发展专业经纪人,以及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经纪人,并鼓励经纪执业人员登记创办个体经纪人、经纪公司,积极推动区域农村经纪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村经纪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农村经纪组织化程度。

4、继续加大各类合作社的培育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积极引导农民创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经营。

(二)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1、组织开展“农资消费知识宣传周”活动。以今年开展的“消费与民生”12315权益纪念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分局干部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主题,开展送农资消费知识资料、法规“三到”活动(到田头、到企业、到农户)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消费基本常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消费农资商品。

2、积极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四重”(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三保”(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等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

3、切实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坚持上级组织与自我定向监测和质量抽检相结合的原则,更加注重不定向检测在防范农资商品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工商局《农资商品抽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农资商品检测的样本筛选、抽取、送检、复检、不合格商品查处、信息、引导消费等流程,全面规范农资商品抽检,及时上报问题样品处理结果。

4、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围绕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管理制度健全等创建标准;在安丰分局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系统组织推广。并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置,开展“省、市、市”三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申报工作,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

5、加快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供销社、邮政物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企业和组织采取自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形式,扩大连锁规模,规范连锁网点管理,提高优质农资商品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扩大消保维权网络的覆盖。结合“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市场,努力实现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全面覆盖。

2、创新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消保维权联络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民消费申(投)诉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及时高效处理农民消费纠纷,降低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提高农民消费投诉处理满意度。

3、加强对涉农消费咨询、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农村市场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农民科学、理性消费。

(四)强化行政指导,开展合同助农工程。

1、继续深化合同指导站建设工作。在去年基础上,凡所辖乡镇(含原撤并的乡镇或设立工商办事处)未建站的都要增设合同指导站,切实提高建站数量和服务质量,全面规范、完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6月份市局将组织检查,同时推荐表彰一批达标基层合同指导站。

2、加大合同行政指导力度。按照三三制挂钩帮扶要求,每个分局都要落实好帮扶行政村3个、重点涉农企业3家,并于3月底前报市场合同科;积极为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规咨询、合同指导、纠纷调处等服务,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帮助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充分利用抵押登记手段,帮助涉农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全面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重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工作,规范农业合同行为,加大涉农订单合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保障农民合法利益。

(五)加强市场建设,促进农村商品流通。

1、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加大粮食产业物流、建材物流和得胜湖港口物流园区扶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支持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经营店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鼓励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展网上交易、农产品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2、开展系列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平安市场”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各分局要注重培植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城区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办《关于开展201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的作用,按照“5+1”升级改造工程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整治力度,确保完成重建长安、北水关、开发区张阳农贸市场、新建恒大(现东方明珠农贸市场)、城堡农贸市场,改造城西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我市市场建设工作上台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市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相关职能科室和分局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局加强对各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查,并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分局要组织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党员集中走访活动、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一次社会评议活动。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三季度)。市局对相关科室和分局开展示范岗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评估,并向市局推荐参加“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开展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是全省工商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开展“党徽耀红盾”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n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能的内在客观需要,各单位要结合市局开展的“立足岗位尽责,立志争先有为”主题教育活动和“三治三提”作风整训活动,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以思想的高度统一推动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2、强化领导。市局成立由顾安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科、注册科、经检大队(公交科)、监管科、消保科、消协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市场科负责创建活动的筹划、组织、协调、督查等牵头工作,同时负责经纪人发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农资商品抽检、农资连锁经营、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和乡镇“合同指导站”建设和合同相关工作;注册科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登记以及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经检大队(公交科)负责专项整治及涉农案件的查处;监管科负责涉农商标及地理商标注册工作;消保科负责农村食品安全和消保维权工作;消协负责涉农消费调解工作。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

3、规范建设。此次活动以分局为单位,以党员干部为主体,设立创建示范岗。示范岗要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党员形象标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规范服务行为。

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方案范文6

(一)主要任务。

1.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设施,不断完善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等功能;推动农贸市场改造交易和配套等设施,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支持农产品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配送率;支持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和改造冷库,配置冷藏车等设施,延长农产品销售期。

2.打造现代化农产品流通链条。开展“农超对接”,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产销对接;引导批发市场紧密联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团体、超市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进而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和农产品损耗。

3.推行农产品品牌化和包装化。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大经销商开展订单农业,采用农产品购销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分级包装,培育自有品牌,为建立农产品追踪溯源体系打下基础。

(二)支持方向。

1.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完善功能。加强冷链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配置农产品预选、分级、包装、配送等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冷库等仓储设施;加强对交易厅、棚的改造,配置电动拖车或叉车等设备;开发和完善信息网络、电子结算系统,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高农产品网络交易水平;推行分级、包装等农产品流通标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支持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按照市场建设标准(参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改造。

3.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从事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对接。支持农超对接双方建设和改造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农产品品牌;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建设改造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优先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

4.支持探索和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对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有利于产销衔接、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给予支持。

二、项目承办单位条件

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选择覆盖面广、带动效应明显、运营管理规范的项目承办单位。其中,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已取得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一)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资质条件。

1.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为交易对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中长期(10—20年)内不会拆迁;东部地区占地不少于200亩,中、西部地区占地不少于150亩,市场用地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以租赁方式取得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权。

2.交易额、交易量原则上居本省(市、区)前列,且东部地区市场交易额在30亿元以上,中部地区在15亿元以上,西部地区在8亿元以上。对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和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测评,东部地区的市场综合评分应在160分以上,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应在120分以上。

3.主要交易区封闭或半封闭;交易区内买卖双方的车辆原则上应分区停放,买卖双方车流原则上不应交叉,有条件的市场应配置专门的场内电动配送拖车、叉车;批发区域和零售区域原则上应予分开,或设立专门的零售区域和零售交易时段;已建成规模适当的冷库或在建冷库将在1年内建成;已实行IC卡结算或在建IC卡结算系统将在1年内实行;已配置检验检测设备,且查证查票、检验检测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良好。

4.承诺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各项应急保障服务;承诺积极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设置农民自产产品固定交易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免费供农民使用;市场收取的摊位费必须符合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市场摊位原则上不得转租。

5.至少10家大型经销商与建立直接采购关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订有效期5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中心或至少5家大经销商与建立直接配送供货关系的超市、餐厅酒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零售终端和消费团体签订有效期1年以上的供货合同。

(二)农贸市场资质条件。

1.经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农民进入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农产品交易额在本县位于前列,是供应所在县城或乡镇居民农产品消费的主要场所之一。

2.以农产品零售交易为主,农产品交易额占市场总交易额60%以上。

3.经营场所固定,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

(三)农超对接承办单位资质条件。

项目承办主体应为大型连锁超市和从事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项目一般应同时包括大型连锁超市承建的子项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建的子项目。试点省(市、区)行政区域内如无符合资质或进行农超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应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进行农超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

1.大型连锁超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超市拥有不低于50个连锁门店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3)超市生鲜业务自营并设有专门的鲜活农产品销售柜台。

(4)与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签订有效期5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合同中注明每年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不低于试点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实施优质优价,让利于农民。

(5)应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种植、养殖技术,施肥、农药指导,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设立和登记条件,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依法注册。

(2)成员在80个以上,成员出资总额20万元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制、独立的会计核算。

(3)有符合对接超市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无公害以上产品质量认证。

(4)与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签订有效期5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合同中注明每年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不低于试点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或者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2)以鲜活农产品产销为主要业务。

(3)有符合对接超市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无公害以上产品质量认证。

(4)与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签订有效期5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合同中注明每年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不低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试点地区省级商务等有关部门,制定本省(市、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省级财政、商务部门要依据规划制定符合试点区域特点的综合性试点实施方案,对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省(市、区)制订的其他条件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对于拟推荐的承办单位需提前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属实的承办单位,不得推荐。试点市县人民政府应制定本地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和试点实施方案,并配套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项目材料应包括:市场符合各项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和改造方案,市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突发事件保障市场供给的预案等相关材料。农超对接项目材料应包括:农超对接双方的资质证明(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前3项资质证明应由当地农经部门出具),经公证部门确认有效的期限不少于5年的对接合同,超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生产指导和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

(三)试点地区省级商务、财政等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制定详细的项目验收标准及操作办法,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审计人员组成验收组。项目验收中要重点检查直接对接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执行不力的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即使项目建设已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也不予通过,同时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资格。商务部、财政部对项目建设、验收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列入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在每月10日之前分别通过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信息服务系统向商务部报送上月基本经营情况、农产品品种和产销数量及价格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