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注册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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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注册准则

管理体系注册准则范文1

    【关键词】涉税鉴证 注册税务师 鉴证业务准则

    一、引言

    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出台和实施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为注册税务师行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而国税发[2007]9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和国税发[2007]10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准则,适应了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业务的迫切需要对促进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06年3月审议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变动对注册税务师的知识更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家对从事税务的从业人员出台了相关的执业准则。注册税务师可根据需要,对所从事的业务通过审查核实,运用书面报告来表述其合法性和真实性。签发报告书成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标志。在税务服务过程中,签发出具的报告只要具备了鉴证性的全部特征得到认可,就可以归为鉴证类。注册税务师行业必须抓住机遇,大力发展所得税鉴证业务,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注册税务师所得税鉴证执业标准体系与业务管理体系的建立

    伴随新税法实施,注册税务师所得税鉴证执业标准体系与业务管理体系的建立也势在必行。注册税务师所得税鉴证业务管理体系的合理构建,是注册税务师在经济社会中拓展所得税鉴证业务的制度保证。而注册税务师所得税鉴证业务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是拓展所得税鉴证业务的技术和质量的保证。建立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职业指南三个层次的注册税务师执业标准体系框架,符合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特点。基本准则分为所得税鉴证基本准则和所得税服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按照所得税鉴证项目和所得税服务项目的范围分别制定执业指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准则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准则,将鉴证报告标题规定为“鉴证事项加鉴证报告”,针对不同的鉴证事项,报告标题各不相同。在注册税务师所得税鉴证业务管理体系的构建中,应准确把握税务机关、行业协会、税务师事务所在涉税鉴证业务管理体系中的定位,使每个角色发挥最大的效能,为税收工作服务,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注册税务师协会应该在提高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能力,为执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下工夫,重点加强质量控制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奖惩。在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制度和强化管理方面下大工夫,按照作业流程实施环节控制,促进所得税鉴证业务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三、新税法下所得税鉴证业务中的执业独立性

    (一)在所得税法制体系中没有针对注册税务师的系统的责任承担条款,难以对抗经济利益的吸引,这与所得税税鉴证业务对执业质量和法律责任的高要求极不相称。现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体制的设计中,对税务机关的过度监管是改制不彻底的表现,也破坏了行业独立性。我国大部分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意识中缺乏对自己的职业特质全面、客观的认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执业选择破坏的即是注册税务师的独立性,影响客观的执业立场。事务所为维系业务关系而受自身和客户的双重利益驱使,是破坏独立性的最常见表现。税收支出构成企业的成本,市场主体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会拼命追逐税收利益。涉税鉴证业务的广泛开展使一部分纳税监管责任从政府部门移向注册税务师,对独立性产生更大的破坏。竞争带给每个事务所以生存的压力,迫使他们想方设法排挤竞争对手,鉴证公信力大打折扣。

    (二)委托制度是事务所承揽业务的唯一合法途径。所得税鉴证业务的严肃性要求增强执业各方面的谨慎,要求事务所对每笔业务的鉴证客户基本信息和承揽情况上传至管理中心的信息系统进行初步的备案和资格审查;可以在省辖区内率先推行统一收费下限,并严格限制上浮比例;统一收费可以同时鼓励跨区域执业,打破区域垄断经营和刚性分割市场,从而切断购买鉴证意见的途径,保证执业独立性;组织人员对鉴证业务进行初步的抽查与再复核,事务所应按规定对执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保持执业的先进性。对涉税鉴证成果的信赖意味着行政责任的部分转移,同时也是监管责任的加重。各级税务机关应通过对辖区内个案的涉税鉴证全过程的复核性检查以及对客户业务关系的再考察充分做好涉税鉴证工作的配合。

    (三)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促进了所得税鉴证业务的广泛开展,也赋予注册税务师以新的历史责任,客观上要求更完善的立法机制保障。因此强化注册税务师队伍的社会责任感和执业公信力至关重要。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法律的级次上确定注册税务师在经济领域的地位,用社会监督来约束其执业独立性,强调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通过一系列处罚细则的制定来界定违法人员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所得税鉴证业务覆盖面的扩大使企业的整个涉税环节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要求服务主体拥有更客观的立场,提升所得税鉴证业务的社会认可度。

    四、所得税鉴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涉税鉴证业务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国税发[2006]3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还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后,需出具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销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税务鉴定报告。注册税务师所得税鉴证业务的要不断发展,才能在社会中介机构中取得自己的立于不败之地。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并相继做出了一系列有利于拓展涉税鉴证业务的规定。一些大城市的税务机关还对涉税鉴证业务,如: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需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及债务重组所得和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收入数额较大,要求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等做出了相关规定等。又如非国有企业的合并、分立、注销等事项一般情况下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其合并、分立、注销过程中容易出现税收监管脱节的情况。我国的国有企业广泛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改制的形式包括整体原续型重组、合并式重组、分立式重组等。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对申请清算的企业进行专门的税务审计,计算清算所得,维护国家利益。

    参考文献:

    [1]苏静.涉税鉴证业务浅析[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 ,(4).

管理体系注册准则范文2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269-02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L险管理概述

风险管理是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不发展、社会变动和科技的进步之间的矛盾下产生的。人们逐渐认识到在管理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进而产生了风险管理的概念。1990年初,我国也逐渐引入了风险管理,并将其应用于企业的管理中。目前,我国对风险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控制模式,管理体系以及风险评估模型等上的研究。风险管理是指在企业进行日常的管理中会遇到的潜在的危害,提前做出预测和预防措施,有效将危害降到最低。在医疗器械企业中,其实施风险管理的主要是识别风险、并进行有效预测和衡量,采取合适的手段,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并不断提高医疗器械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通常来说,医疗器械企业实施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包括风险识别、风险预测、风险评估以及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策略等,不断加快在医疗器械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对医疗器械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医疗器械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器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而取得了广泛的应用,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健康水平。但是许多医疗器械在实际的使用中,存在着许多管理不当的情况,很容易给患者等带来各种风险和危害。因此,医疗器械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中必须加强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质量。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使企业在不断发展中站稳脚步,为人民、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保障医疗器械的设备安全,就是对人们的最好的负责。

二、当前我国医疗器械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管理要求片面化

生产企业对风险管理认识模糊,认为只要产品能够满足产品技术要求即可,不需要进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更谈不上生产和生产后的信息反馈。产品注册审评时发现生产企业并不理解风险管理的本质,仅将其作为满足产品注册标准要求的管理程序。大多数企业在产品注册时提供的注册产品风险管理报告都是参照雷同的模板或别的产品稍加修改而成,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文件,注册产品的风险管理形同虚设。

(二)风险管理环节片面化

风险管理只是产品注册的一个环节。任何医疗器械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设计、研发、临床、制造、销售、安装、使用与维护乃至报废的各个环节,都会以一定的概率发生故障并带来风险,因此风险管理始终贯穿于医疗器械整个寿命周期的全过程。大多数生产企业认为风险管理就是进行风险分析,仅仅是产品注册时的一个重要环节;或者只管上市前的风险;有个别企业甚至不知道医疗器械产品的寿命周期含义。

(三)风险管理理解片面化

许多企业不知道该如何开展全面而有效的风险管理活动。虽然绝大多数企业注册时提供的风险管理报告基本包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全部剩余风险的可接受评价、风险管理报告、生产和生产后信息等6个部分,但真正满足风险管理活动要求的并不多。如缺少风险管理计划;缺少风险管理过程的文档及记录;不了解且不会使用风险分析工具;对危害发生的概率、危害程度及可接受准则定性不恰当;剩余风险的评价和控制不完整;缺少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及验证记录;生产和生产后信息的收集与整理责任不明晰等等。很多企业风险管理的结果就是在产品注册时准备了一份不完整的风险管理报告,远没有达到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管理要求。

三、我国医疗器械企业风险管理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自身原因

1.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医疗器械制造商管理对于管理职责的履行是否到位,是构成医疗器械风险因素的重要部分。能保证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条件包括:相关法规标准的执行;适宜使用环境的建造和维护;维护、维修、更新等所需的资源(计划、人力、物力、财力);必须的在职培训计划和实施;预防性的风险管理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

一方面,医疗器械制造企业最高管理者应承诺为风险管理创造条件,为保证医疗器械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作必要的计划。一是要提供充分的资源,包括:技术、设备、资金等,二是要确保给风险管理分配有资格的人员。

另一方面,最高管理者应规定一个如何决策风险可接受性的方针,并形成文件。方针应为风险可接受准则的建立提供框架,确保准则是基于适用的国家或地区法规和相关的国际标准,并考虑可用的信息,例如通常可接受的“最新技术水平”和已知的受益者的关注点。建立方针时,使用合理可行降低风险的方法可能是方便的。

现在很多的医疗器械企业不能从最高管理者开始贯彻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活动,其实施的过程相当繁琐,若是企业管理者未能有效履行其在风险管理活动中的重要职责,资源没有投入,研发缺乏资金,人员培训无法保证,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自然是很难有效推行的。

2.研发投入不足。医疗器械是一个高科技行业,开发产品需要一定的投入,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投入的开发资金最多只占总销售额的1%左右,科研人员与资金投入长期不足。如果在研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设计开发过程中必要的测试、验证、确认以及风险收益分析的进行必然大打折扣,必然影响整体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3.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缺失。由于一些公司内部文化氛围问题和执行力度不够,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表现的状况很不理想:还有很大一部分企业认为质量管理体系是在客户的要求下建立的,就可以向客户交差了,体系是品质管理部门的事,甚至在实施过程中采用虚假数据,欺骗认证公司;通过认证拿到证书后,有些企业认为质量管理从高层开始就忽视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会认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没有价值,采取不配合的消极态度,还有些人认为质量管理体系是装门面,对必花的费用大打折扣,久而久之公司内部的其他人员就因为企业管理层根本就不重视它;公司内部的员工教育培训严重不足,实施状况令人担心。

另外,实施风险管理的具体活动,包括拟定风险管理计划、确立风险管理目标、划分职责、分配人力资源、同顾客沟通、确认过程等项目,很多项目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基本一致,连质量体系都无法有效推行,风险管理更加无从谈起。

(二)外部监管因素

1.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不健全。风险管理这项工作,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需要投入人力、物力、时间,又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实施风险管理很多情况下是由国家对医疗器械监管的要求而被动进行,为产品注册要求的需要而不得不搭建一个风险管理框架。

2.医疗器械监管不到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历史不长,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差,医疗器械管理人才缺乏。个别监管部门审评、审批把关不严,越权审批、违规审批仍然存在,个别检测机构超范围检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非常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医疗器械监管改革和发展,还可能给公众使用医疗器械带来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医疗器械产业的规范发展。

四、医疗器械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路径

(一)企业方面

1.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器械风险普遍性和风险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医疗器械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包括能量危害、生物学危害等八个方面,关键是必须得到识别和控制。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固然必须满足相关安全性标准,例如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医用电气设备安全要求等通用标准等,还必须实施风险管理标准,对在正常条件和故障条件下损害发生的概率进行定性、半定量甚至定量分析,来判断风险可接受性,以决定医疗器械上市的适宜性。

2.强化对风险管理标准的学习。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经修订了多次,每一次的变更幅度都很大,这对企业掌握标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难。但是,标准反映的是当前的科技发展水平,随着科技的进步,任何标准都需要修订、改版,不可能一成不变。因此,企业也应当把握行业的脉搏,了解科技发展的动向。政府监督部门与行业协会虽然可以帮助企业,进行标准的贯宣和指南的编写,但是最了解企业实际情况的还是本企业的领导与员工,只有通过本企业的成员共同协作才有可能以最少的成本来规避最大的风险。因此,必须发挥企业成员的主动性来完成标准的学习,不仅需要学习原文,还需要学习指南性文件,集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风险管理。

3.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实现全程管理。只要生产医疗器械产品,就应该进行风险管理,而且风险管理与企业利润无关,因为随着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医疗器械的风险会越发不容忽视,如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疏于产品风险管理,一旦出现安全隐患,很容易产生危害。企业作为产品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对产品进行召回,影响利润增加。对患者造成的损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如果患者对企业提起诉讼,不但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包括方针的拟定、目标的确立、职责的划分、人力资源的分配、同顾客的沟通、过程的确认等项目,而这些项目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基本一致。

管理体系注册准则范文3

关键词:市场经济 公允价值 计量

在现今这个资本市场占据资源分配主导地位的年代,历史成本的计量性已经不能满足会计目标的要求,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已经是大势所趋。但公允价值在运用过程中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需要我们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去探讨。笔者认为,在目前市场环境下,需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公允价值的计量。

■一、制定公允价值操作规范或指南,提高新准则的操作性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17项准则中直接或间接采用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或计量方法,成为一大亮点。但是新准则对于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如何采集、确定,以及不存在活跃市场时估值技术的选择等只作了原则性规定,不能直接指导实际操作。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允价值会计体系,制定公允价值计量详细规则或操作指南。如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专门的会计准则。

■二、构建完整、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

公允价值计价的基础是市场机制以及完备的会计理论体系。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前提,是建立统一而又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如果市场不活跃不健全,缺乏公平价格的形成机制,就难以进行市场价值的判断。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虽然我国新准则规定,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但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很多资产还没有形成活跃的交易市场。采用估值技术和未来现金流折现计算以及公允价值的后续计量难度较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系数的确定主要依赖于职业判断,且较多地受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素质的影响,大量的物价资料也难以公允取得。因此,在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应深化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努力构建一个完整、统一、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如完善资本市场,扩大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黄金等贵金属市场和金融工具交易市场;打破行业垄断,降低金融、电信、能源、电力等行业的准入条件,允许私营、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保险等领域:打破分业经营的限制,鼓励混业经营;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为公允价值的采用创造良好的大环境。只要市场是有效的,评估 技术是可靠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就没有问题。

■三、规范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解决公允价值不可靠的问题要结合我国的国情。首先,建立能真正代表所有股东利益、独立于大股东和管理层并对其实行有效制衡的董事会,实行董事、经理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董事和经理交叉任职;董事会中必须引入相当比例的独立董事等。其次,大力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实行董事、经理期股激励计划,使董事、经理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价值同比增长,使公司的会计政策选择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最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国家要制定与之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保证企业使用公允价值时,能够实现与其风险管理框架以及企业整体风险承受力相一致的风险管理目标,保持有关使用公允价值估价方法及政策规定在企业中的一致性。

■四、加强审计监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执业道德水准。二是加强执业标准执行检查,督促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执业标准。中国证监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三是应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若注册会计师出具失实的审计意见,应对造成的经济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的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五、重视会计界与评估界的合作

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估计和判断受制于个体的利益取向,而独立资产评估机构不受主体利益取向的影响,其评估结果与真实公允价值的差异一般是由于技术误差造成的。因此,在可观察价格不存在的情况下,独立、合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成为可靠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依据。而在我国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财务报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更需要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协助。因此我国应重视培育和发展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使得我国企业能够委托到合乎资格的评估师或评估机构来估算会计计量所涉及的公允价值。

■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能力

由于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准确获取公允价值的有效途径。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规范。如尽快制定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使其成为全体会计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客观公正的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做出评价,设计科学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以发挥“道德法庭”的强大威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各种培训等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帮助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提高其对交易和事项做出复杂判断处理的能力,减少对公允价值判断的偏差。

■七、强化公允价值计量的充分披露

管理体系注册准则范文4

企业基本概况及申报产品简介部分

要求图文并茂,包括企业外景、生产流水线、主要申报产品以及企业形象展示、领导关怀等相关图片及介绍。

企业六个方面的证实材料

围绕下面六个方面要求依次收集、撰写,要求突出重点,提供相应证实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一)知名度和满意度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商标复印件(须提供完整的注册复印件,包括续展注册或变更等情况的有关证明复印件。续展的商标,另需提供首次注册复印件)。

3、获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4、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或曾获国家级、省级有关质量奖项证书复印件。

5、获出口商品免检企业称号、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证书复印件。

6、产品获市(省)名牌产品称号复印件。

7、产品曾获国家、市或行业其它有关产品质量、科技、新产品以及有影响的重大国际性、区域性展览等荣誉称号的复印件。

8、企业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产品出口创汇地区、数量、产量、产值汇总表(数据由海关或外贸管理部门出具)。

9、企业开展顾客满意度工程情况,包括开展的第三方或企业专题性顾客满意度调查情况及相关数据和材料。

(二)产品质量水平

1、省级以上标准化专业机构提供的产品标准是否有效或对标准水平评价、评估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2、申报产品采用标准复印件(封面与首页)。

3、产品获采标证书复印件。

4、产品鉴定时专家对产品质量水平的评价意见(复印件)。

5、产品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国内或本行业先进水平的有关权威检测机构(市级、部级、国家级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副本或复印件(封面与结论页)。

6、获产品合格认证证书(自愿性认证)复印件。

7、产品通过“CE”、“UL”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8.其他基本证书(包括:3C认证证书、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证书(QS)、生产许可证证书、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出口质量许可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证书等)。

(三)创新能力

1、企业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新产品产值率汇总表。

2、企业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新产品开展费用与销售总额比例汇总表。

3、科技成果鉴定报告复印件(封面与结论页)。

4、新产品产品证书、新产品鉴定报告(封面与结论页)复印件。

5、企业获市高新技术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6、企业获国家级、市级技术中心证书复印件。

7、产品鉴定时专家对产品采用高新技术评价的有关意见证明。

8、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质量管理体系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2、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获其它管理体系认证(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和卫生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市级以上计量体系确认等)证书复印件。

4、(未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提供)有关质量认证和“贯标”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说明资料。

(五)规模经济与发展后劲

1、企业名牌战略规划及有关的计划情况。

2、企业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的工作计划。

3、企业“十五”技术进步投资及实施情况。

4、同行业企业产量、产值、出口创汇前十名排名表(含本企业)(数据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

5、企业在新三年内列入国家、市有关重大项目或工程计划以及投入与发展情况。

6、企业其它有关发展规划等相应资料。

7、企业近三年综合经营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纳税额由有关税务部门出具)。

其中:

A、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利润总额

即按:=--------------X100%公式计算;

成本费用总额

B、总资产贡献率(%)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即按:=--------------------------×100%公式计算

平均资产总额

(六)企业形象

1、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复印件。

2、企业获得有关质量金奖、质量管理等方面称号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3、企业获各级文明单位(市级、局级、区级)称号复印件。

4、获市级以上或行业其它有关企业整体奖章称号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用于广告宣传方面费用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以及证实材料)一律按标准A4纸(210mmx297mm)规格装订(沿长边装订),且双面打印。

申报材料不采用硬皮材质装订。

2、申报材料的封面,必须写上“*年上海名牌申报材料”字样,并在其下标注申报类别:即产品类还是服务类,原推荐名牌企业还需注明是扩项还是扩牌。同时,还必须写上申报企业、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

具体的封面设计版式等由申报企业自行决定。

3、装订顺序原则上按本附件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进行编排(见下“三、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建议”)。

4、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并位于页脚的外侧。

5、提供的有关证实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例如条件许可,两份证书可放在一页上)。

6、一式二份,《申请表》封面的“申报企业名称”栏必须盖红印章。

三、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建议

A、申报材料封面

B、申报材料目录

C、企业外景、生产流水线、主要申报产品以及企业形象展示、领导关怀等相关图片及介绍

D、企业概况及申报上海名牌产品综述

E、《二六年上海名牌推荐申请表》

(《申请表》封面、告知书、填表说明和要求、表1~表6、表9)

F、六个方面的证实材料

请按本附件的“一、证实材料内容”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并以六个方面内容顺序装订。

除上述证实材料外,企业可以少量补充与申报产品有关的材料。

注:

管理体系注册准则范文5

 

一、会计信息管理的相关概念描述

 

(一)会计信息

 

会计信息是指企业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中收集、加工、整理出的各类会计相关数据信息,是经济信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进行理解。广义的会计信息是指企业财务部门收集、加工、整理出的诸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所有相关经济信息,而狭义的会计信息则是指财务报告中的相关经济信息,通常情况下在对会计信息概念进行理解时都是从广义的角度出发进行理解。会计信息不仅具有一般信息的特点,而且还具有真实性、全面性、目的性、可比性、时效性、连续性、社会性以及计量性几个特点。

 

(二)会计信息管理

 

会计信息管理是指对企业收集、加工、整理出的会计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系统管理。现阶段我国大多数企业已经脱离了传统会计信息管理方式,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会计信息进行管理,这样不仅能够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管理工作效率和信息质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企业未来发展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现阶段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管理所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对企业会计信息管理认识有待加强

 

一些企业领导层缺乏对会计信息管理的正确认识,导致会计信息管理混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从性质上可分为工作失误、徇私舞弊以及业绩造假等。工作失误是指相关负责人不重视会计信息管理,会计核算中错误地理解和运用会计相关准则及制度,致使会计信息出现重大错误。徇私舞弊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在管理会计信息过程中擅自篡改会计信息,掩盖自己贪污、盗窃、侵占企业资产或偷逃国家税收等不法行为。业绩造假是指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通过虚构会计事项或粉饰会计报表,从而虚构企业经营业绩,这种造假行为与徇私舞弊具有一定相似之处,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二)没有建立健全企业会计信息管理体系

 

一些企业没有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如有的财务人员配置上缺乏合理性,没有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一些财务人员不仅担任会计职务,同时还具有会计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权限。有的企业多人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一旦出现篡改信息的行为难以落实到个人,会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此外,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职务、工资及福利等待遇均是由企业内部决定的,财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时难以避免会出现受制于领导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下降。

 

(三)会计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虽然制定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难免有一些法律法规内容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无法与企业会计工作实际情况相适应。这样一来,会计人员在对会计信息进行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留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导致会计信息处理过于随意,不但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而且还会间接埋下财务隐患。

 

(四)会计信息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现阶段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社会监督体系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监督体系三方面。在企业内部监督方面,很多企业并没有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如没有设置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会计信息监督过程中缺乏独立性,人力配备不足,缺乏应有的监督能力,工作中过于依赖财务部门所反馈的信息,与其他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难以及时发现会计信息管理问题;在社会监督方面,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还存在十分严重的缺陷,一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不够,风险意识不强,审计手段有限,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对审计质量的要求和期待;在国家有关部门监督方面,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长期存在监管企业众多与监督力量不足的矛盾,日常监督检查面过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缓慢,难以切实起到督促企业做好会计信息管理工作的作用。

 

三、关于优化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加强企业对会计信息管理工作的认识

 

首先,企业领导层应当树立合法经营的正确意识,应该认识到加强企业会计信息管理对防范内部舞弊、控制经营风险、实施考核评价、正确进行决策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企业应当加大对会计信息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将会计信息管理精神贯彻到各个部门中去,使各个部门工作人员都能够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完成信息收集、加工、整理、核算等各项管理工作,为会计信息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企业还应当定期对会计信息管理情况进行研讨分析,总结出企业所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各类问题,不断改善各项工作。

 

(二)建立并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管理体系

 

企业应该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建立并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在财务人员配置上应当全面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合理设置各级会计信息管理人员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同时,在会计凭证、票据、报表等资料管理方面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必要的人工处理环节进行改良,尽可能地弥补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漏洞,提高会计信息管理质量。

 

(三)逐步完善企业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当时刻关注市场发展环境及企业发展趋势,积极借鉴国际上的一些成功经验,通过专门课题、研究报告、征求意见、调研测试以及协调校正等方式对诸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完善,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使内容能够完全适应会计日常工作,保证会计人员在实际会计信息管理操作过程中有章可循。

 

(四)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

 

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等加强会计信息的内部监督,提升会计信息管理质量,控制和防范企业内部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舞弊造假;其次,我国相关部门应当重视社会审计力量建设,完善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升注册会计师群体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建立起一支素质高、信誉好的会计师队伍;最后,政府应当加大财政经费和人员的投入力度,安排足够的人员采取定期调查、抽查、对比等多样化监督方式来督促企业做好会计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管理体系注册准则范文6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会计人员是信息的直接生成者,因此,成为“猫和鼠”游戏双方争夺的焦点对象。在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游戏的制定者———国家(猫)凭借特权直接控制会计人员,并授予他们许多耀眼的桂冠和美丽的花环。游戏参与者———(鼠)始终处于严密监控下,虽然解决了信息真实,但整个运行机制的懒惰、浪费、效率低下等社会垢弊也难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游戏的制定者根据有效制度,制定游戏规则。游戏规则对任何参与者均平等有效,不存在歧视和不公。游戏参与者在游戏规则范围内可以自由发挥。即政府仅限于确认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不争夺会计人员直接管理权。会计人员的待遇、职业道德等属于微观组织运行机制的,由企业自行确认。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正处于“转轨变型”特殊时期,“猫和鼠”游戏中,“猫”是只小猫,“鼠”却成精。在鼠精们的操纵下,导致了当前我国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并到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人员难辞其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亦是必然。关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观点是“会计委派制论”和“回归企业论”。本文以管原理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笠抵贫任尘?在对会计委派制理性评价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1会计委派制述评会计委派制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义,一般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贸委等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主管、财会机制负责人和一般会计人员,经考核录用后,派到需要进行监控的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这一制度时下正在不少地区积极试行,如湖北、四川、江苏、重庆等地,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企业制度的长远战略来看,“会计委派制”不是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价值取向,因为它存在以下缺陷:

1.1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价值取向,独立的法人财产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现代企业依靠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了“独立的人格”。这种“独立的人格”使现代企业不服从行政权威,而服从于市场权威,使现代企业对行政命令产生了“抗逆机制”,以维护单位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在现代企业内部形成了一套客观、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最根本的要求是现代企业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因此,不能将产生于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服务于企业管理,企业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职能机构———企业会计与会计机构独立出去。会计委派制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与现代企业制度水火不相容,是会计委派制最根本的缺陷。

1.2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关系,将会计人员置于“两难”的尴尬的境地衡量一种企业制度是否是现代企业制度,是否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关键的一点是看这种企业制度是否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本质要求。现代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认为:一个人或组织不能接受来自于两个以上的命令来源。因此,会计委派制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国家与企业的双重领导机制能够协调一致,形成事实上的一个命令源。会计委派制一方面意味着权力结构在很大程度上的外倾化,另一方面意味着动力结构基本内倾化。权力结构和动力结构的脱节,导致了企业会计人员责任与权利的脱节,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与国家在利益分配、目标、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矛盾,当国家与企业存在矛盾时,委派的会计人员怎么办?倾向国家就可能被“炒鱿鱼”或“穿小鞋”,偏向企业又与会计委派制的初衷相悖,会计人员必将处于两难境地。

1.3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立法宗旨相悖,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提出会计委派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会计监督乏力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根据《会计法》,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形式,主要是衡量和评价企业内部其它管理控制行为的有效性。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成败并不取决于会计本身,而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的认识程度、利用程度和信任程度,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合理化建议的采用率。根据《会计法》,我国会计监督体系是由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四部分组成。司法监督主要通过司法机关对违法会计案件的判决来维护的尊严,保证会计行为依法进行。如对“琼民源”聘用的会计班文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司法判定。[2]行政监督主要是政府有关机构通过服务和支持等方式约束规范会计行为,这主要体现在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监督上。社会监督主要是会计职业人员和自律性组织通过业务活动来矫正会计行为,从而起到维护会计秩序的作用。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要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在单位“管理层”的授权下,对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对授权“管理层”负责。《会计法》突出了内部控制的要求,体现了单位负责人对法律负责、单位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立法基本精神。形成我国目前会计监督不力的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监督承担了部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职责,这是一种“错位监督”,这种“错位监督”是使会计人员处于两难境地的根源。为强化会计监督力度进行会计委派是对《会计法》会计监督体系的误解,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和本质。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而非定国安邦的长久战略之策。

1.4会计委派制实际操作问题1.4.1企业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会计委派制意味着会计机构中的负责人、主管会计和会计人员不再属于企业,而是属于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的委派人员。企业财会人员就由企业的“内当家”变成了企业的“外管家”,其工作范畴属企业财务,身份却变成了准国家干部或委派的监督人员。实际工作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诸如董事、监事、经理)必然对委派人员怀有戒备之心,要么违背委派初衷,与企业管理人员“同流合污”,要么被架空,认认真真做假账。

1.4.2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问题企业经济效益有好坏之分,则其所属的会计人员待遇也应有差异。如果委派人员按原标准执行,则工作相同,待遇不同,不合理;如果按折衷标准进行,则原经济效益好的会计人员不愿接受委派;若委派人员的开支纳入国家预算,统一收取,势必倒退回到以财政代替财务的尴尬境地。若要以行政手段强制“均贫富”,按统一的标准执行,则委派会计人员势必吃“大锅饭”,无法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分配原则。

1.4.3机构设置庞大的问题会计委派制后,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管理变为直接管理,会计人员的考核、提拔、培训、交流、资格认证等都需要有专门的班子和人员负责,原财政部门下属的会计管理机构设置必然增加,不符合政府是“守夜人”的经济学理念。

1.4.4委派会计人员业绩考核和考评问题委派会计人员是由委派单位提供证明,写出鉴定,还是由会计局直接考核;考核和考评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考核和考评成绩优秀或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如何奖惩等问题,很难确定的方法与措施。

1.5会计委派制忽略了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现代企业制度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会计监控服务体系。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拿薪水的“经济警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企业1998年的年度会计报表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3]

1.6会计委派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为实现财政监督方式的转变,国务院决定取消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13年的财税物价大检查这种直接监督形式。正如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指出“取消大检查,不是取消或弱化财政监督,而是调整财政监督的方式,更好地履行财政监督职能。”[4]有些人认为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就应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是错误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会计的管理已经转变为间接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会计法规,颁布会计准则;通过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支持与约束;对会计案件的审判等手段来完成。)

1.7“会计委派制”存在的其它问题1)割裂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的内在关系:会计的核算与控制职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没有核算,控制就失去了依据;反之,没有控制,核算就没有真实性。

2)为加强会计监督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那么,为加强统计监督是否需要对统计人员进行委派呢?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是否需要对厂长、经理们进行委派呢?

3)会计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与《公司法》等法律矛盾。

4)与国际惯例不协调,其他国家政府没有介入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人员的聘用、职务、待遇、升迁等由企业自行确定。[5]

诚如刘玉延副司长指出的那样,“会计人员委派制”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它的提出和实践是受一定环境因素制约,不能全盘否定,更不能认为它是灵丹妙药,适合于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我们认为,“会计人员委派制”仅适合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型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村级单位和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不适用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代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值得指出的是:向国有委派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等相应法规应属于投资者委派监事,属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事会范畴,不应属于委派人员范畴,有不少同志将两者混为一谈。[6]有关委派财务总监的将在审计运行机制中进行。

综上所述,会计委派制是高风险的改革方案,不符合我国体制改革目标,与建立企业制度背道而驰,不应成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目标,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建立有特色并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2“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新模式“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

2.1宏观措施国务院财政部门与其它部门运用立法手段,通过颁布实施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认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等,政府部门与会计职业团体相结合的宏观会计运行机制。《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明确了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手段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是以间接管理为主的“立法主导型”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务院财政部会计司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系统的协调运行创造条件。《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实行统一会计制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且按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企业会计核算,相对比较容易,简单,主要适用于非上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按会计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对某个会计要素或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等进行阐述,主要适用于会计事项复杂,经营规模较大,股票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似应考虑上市公司采用会计准则形式,中小企业采用会计制度形式;”[7]

2)积极与立法部门合作,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经济,为此必须加快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务院财政部门应为会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法》、《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会计法实施细则》等)涉及会计内容的制订和修改提出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披露加以制约和规范,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为会计行业的提供服务;

3)负责我国会计发展的战略性研究,预测我国会计发展的前景和趋势,及时、合理地制订、完善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尽快解决我国会计研究中与实践脱节的矛盾问题;

4)负责国际会计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将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协调好我国会计的本国化与国际化,为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和会计行业参与世界分工与合作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客观上要求建立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接受客户委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查帐、审计和咨询服务业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会计法》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法》第二十七条)。3种监督管理体系相互结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司法监督体系,加大对会计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应大力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作用。国务院及地方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不可能过细、过多,应大力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积极作用。我国会计职业团体(如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应是非营利组织,其主要作用是负责会计管理日常工作。诸如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和评定工作;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会计专业继续;制订颁布实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对违反职业道德标准的会员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惩处);协调会计行业、会员之间的矛盾等。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相比,我国的会计职业团体数量比较少、规模比较小,应大力发展诸如高级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协会等民间会计职业团体。

2.2微观上: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是企业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会计人员须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认证后,由企业根据客观需要聘请。“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8]被聘请的会计人员依法为单位服务,向单位相应经理层负责。被聘请会计人员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以及组织关系等属单位权限范畴。会计人员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体系的约束下,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有权根据单位相关利益者的偏好,进行资金、财产、成本、费用和利润等的会计核算,有权根据单位内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单位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作为单位纳税、贷款等的依据。会计责任应分为两类:有意过失责任和无意过失责任。前者指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由于获利动机驱使,有意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的会计责任。根据《会计法》,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后者是指由于会计人员个人原因(如会计业务不熟、自身贪污受贿等)形成的会计责任,此类责任会计人员为第一责任主体。若分不清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

“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框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基于如下考虑:

1)体现市场经济体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的基本指导思想。这种管理体制既有利于政府对全国会计事务的宏观调控,又有利于单位会计工作为单位经营管理服务,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

2)理顺企业会计与国家财政的关系。建立“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有利于财政部门集中精力,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运用财政杠杆和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有利于企业会计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更好的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3)与国际惯例协调。大多数国家对会计事务的管理,也采用“立法主导型”管理模式;

4)有利于“抓大放小”;[9]

5)建立“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运行机制相比,其改革成本、风险都较小,而且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方向一致,是现实和理性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