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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范文1
为了探寻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事业的成长逻辑,记者采访了兴业银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唐斌先生。
源于治理理念的升华
记者:当前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更加凸显出兴业银行定位绿色金融的前瞻性和正确性。请问兴业银行是先有“绿色金融”蓝图规划,还是逐步摸索?这是怎样的一个历程?
唐斌: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故事植根于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理念的形成。
2005年,当我们获悉国际金融公司正在寻找合作伙伴在中国开展能效融资业务,就主动与其展开接触与合作,创设损失分担机制,通过商业银行信贷杠杆,更有效地服务于能效企业和项目。
随着能效融资项目的深入发展和绿色金融发展思路的逐渐清晰,我们进一步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治理理念,将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作为银行的核心理念与价值导向,把绿色金融上升为战略性重点业务,不断延伸绿色金融业务领域。经过七年的发展,我们的绿色金融业务已经远远超出当初与IFC的能效融资合作范畴,形成了“绿金融?全攻略”环境金融综合服务方案,覆盖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从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到排放权金融、排污权金融,再到水资源保护金融,形成了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从签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到国内首家采纳赤道原则,构建起了一套完善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绿色金融成为我行差异化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品牌。
赤道原则的落地生根路
记者:作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在落实赤道原则要求的过程中,有无来自银行内部有关部门以及客户的不理解甚至反对?如何使他们接受这一原则?
唐斌:在兴业银行采纳赤道原则之初,“赤道原则”尚属于舶来品,不仅广大客户感到陌生,就是业内人士也知之甚少,对于赤道原则的误解和疑虑也客观存在,当时就有人误以为赤道原则是环评,担心采纳赤道原则会提高项目的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门槛,降低银行的竞争力,影响业务的发展。因而,对赤道原则的不理解、反对甚至抵触的情况确实存在。
这种疑虑源于对赤道原则的不了解,因此我们注重加强与行内外的沟通对话,普及理念,统一认识。强调采纳赤道原则并非限制业务发展,而是提升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实现更好的可持续发展,并通过组织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理念的宣贯。在对客户方面,我们召集大型客户展开专题研讨,介绍赤道原则在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方面的作用,推广国内外跨国企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
对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信贷流程的更新上,根据客户对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不同偏好,设计了不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审查路径;在外部专家的选择上,挑选那些具备资质又有丰富经验丰富的机构;建立项目评审电子办公系统,提高评审效率;及时编写项目案例,总结执行经验。这样也使赤道原则更有亲和度,易于客户接受和行内的推广。
记者:从推出能效融资项目迄今,七年多来,兴业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形成了哪些先行优势?
唐斌:一是经营思路突破。绿色金融服务的对象多为中小、小微企业,规模小、轻资产特征明显,缺乏足值的抵质押品,不易取得传统信贷融资的支持。我们基于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借鉴投资银行的思路,从市场实际出发、贴近企业商业模式,风险控制上采用了“告别砖头、就地取材”(即不强调房产、土地抵押担保)的原则,将项目的销售现金流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将未来收益权作为抵押物,有效降低了企业节能减排融资门槛,使缺乏抵押担保资源的中小、小微企业客户获得资金支持,得到了公平的金融服务机会。从这个角度看,绿色金融不失为一个具有兴业银行特色的普惠金融实践。
二是实现专业化运作。从2005年成立能效融资专业团队,到2009年成立可持续金融中心,再到2012年设立总行一级部门可持续金融部,目前已经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赤道原则审查五个专业团队,致力打造集产品创设、技术支持、资产管理、营销组织、交易服务、业务合作等六项职能于一体的资产运营平台。分行层面,除了已设置的绿色金融专职产品经理团队,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各家分行建立区域绿色金融专营机构。
三是实现业务规模化发展。从2007年首笔能效融资项目落地到2013年6月末,我们运用多种金融工具累计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了绿色金融融资超过2000亿元,平均以每年200%以上的速度增长。目前绿色金融贷款余额在我行对公信贷余额中的占比已近10%。据估算,绿色金融所支持项目可实现在我国境内每年节约标准煤233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6716万吨,年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1521万吨,年节水量25579万吨。
四是绿色金融品牌影响日益扩大。得益于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不懈努力,我们两度获得英国《金融时报》授予的全球年度可持续银行奖项,并多次荣获国内主流财经媒体评选的“最佳企业公民”、“最佳绿色银行”、“低碳先锋企业”等多项荣誉,2012年还被四部委授予“十一五”时期“全国减排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全国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商业银行。
寓义于利,更可持续前行
记者:请问兴业银行在实践中如何“寓义于利”地履行社会责任?
唐斌:在我们看来,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产品创新、信贷投向、同业合作等多个方面都可以植入“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理念,形成可持续发展商务模式创新。我们现已形成的“点、线、面”的可持续金融创新体系,正是“寓义于利”社会责任履行方式的重要表现形式。
所谓“点”,指的是兴业银行的环境金融产品及服务。经过七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我们逐步建立起以多样化金融工具促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环境金融业务模式,环境金融业务实现了全覆盖和专业化运作,环境金融产品形成了融资服务、排放权金融服务两大序列产品,绿色金融品牌成为行业领先,绿色金融差异化竞争优势初步形成。
所谓“线”,指的是兴业银行对银行类金融同业客户提供整体服务的“银银平台”。我们通过银银平台向广大中小金融机构及其客户延伸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与它们结成策略联盟。通过深化“银银平台”业务发展,构建了与广大金融同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可持续发展平台,践行并传递我们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实践观。
所谓“面”,指的是兴业银行采纳赤道原则。采纳赤道原则对本行经营理念的提升是全方位的,既在于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的搭建,也在于银行企业文化的提升。通过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进一步推动本行转变发展思路、创新业务模式,从战略理念、管理体制、产品体系、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建立起一个全面长效的可持续金融发展体系。
记者: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应该使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对于企业、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兴业银行有何建议和呼吁?
唐斌:绿色金融不仅是理念的引入,也不仅限于某一项具体产品的创新,它既涉及到外部政策环境的逐步配套、协调和完善,也涉及到银行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以及业务流程的全面变革。
一方面,要从战略高度出发,做好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绿色金融加快发展。进一步确立从高碳经济向低碳转型目标,旗帜鲜明地提出在环境承受能力之内安排发展速度,把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政策环境,对金融机构制定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加强绿色金融政策、环保政策、财税政策之间的配套与衔接,如降低金融机构办理绿色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率以及相关所得税税率,允许绿色金融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为商业银行投放的绿色金融项目贷款进行贴息等。加快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对金融机构介入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指导,统一绿色融资的统计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对这类融资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地方政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或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为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应从战略层面认识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意义。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治理理念,从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绿色金融市场占有率、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金融资产管理、绿色金融品牌建设等方面多维度制定战略规划,明确绿色金融发展方向;将绿色金融相关功能板块、业务单元等都纳入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形成有效的分工配合机制;吸收借鉴赤道原则精髓,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规定,结合本机构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特点,制定、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在产品创新、尽职调查、审查审批、授信后检查等各环节落实绿色金融要求,加强绿色金融业务各个流程和环节的管理,严格考核制度,推动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增强执行力,建立绿色金融的长效机制。
敢于先行,才能一路领跑
采访临近结束时候,唐斌再次和记者分享了他对绿色金融先行者的认识。他认为,所谓先行者的标准主要是理念先行、标准制定、资源整合和市场开拓。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范文2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金融,政策法规
1 问题的提出
低碳经济是指碳生产力和人文发展均达到一定水平的一种经济形态,具有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环境友好的突出特点,旨在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全球共同愿景。【1】
低碳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这一概念的提出代表着一种未来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低碳经济实质就是高效利用能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问题,是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一次根本性的创新和转变。由于低碳经济的实施和发展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此服务于低碳经济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将必不可少,那么低碳金融的概念也就应运而生。所谓低碳金融就是服务于低碳经济发展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的总称,主要是指在把碳排放当作有价商品进行现货、期货买卖的基础上,关于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投融资等相关的金融活动。由于低碳金融服务的低碳经济领域需要对人们现行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改变,因此用强制性的力量来管理和规范低碳金融的发展势在必行,以促进低碳金融健康发展,真正成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贡献力量。由于低碳金融在我国属于新兴概念,相关高位阶立法较少,多为性质较为灵活的政策法规所规制,遂本文以探讨政策法规建设为题。
2我国低碳金融政策法规现状
2.1部分领域低碳金融政策法规存在空白
随着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在一些领域,我们已经先后出台了一些立法和相关政策,如:《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能中长期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等等,这些立法和政策的实施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和一些开展低碳经济研究较早的西方国家相比,我们在碳排放的总量控制以及石油、天然气、原子能等主要能源单行法律等领域还存在一定空白,需要进一步的立法和完善。由于低碳经济领域政策法规空白的存在,使得低碳金融政策法规在配套上也存在空白,金融手段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支持保障不足。
2.2一些低碳金融政策法规缺乏可操作性
近年来,我国参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同时在低碳金融方面,参照和遵循“赤道原则”以及联合国环境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制定了《绿色信贷环保指南》,用来规范我国低碳金融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一些指导性的政策和法规。以上政策法规虽然也涉及到了一些优惠政策来激励金融机构参与,但由于涉及低碳金融核心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政策尚未出台,导致在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金融企业在规避风险和逐利思想的驱使下,缺乏开展低碳金融业务动力,进而影响了我国低碳金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3低碳金融政策法规监督机制不完善
在低碳金融领域,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是三大主体,要想使企业改变现有的生产方式,金融机构改变现有的投融资模式,在生产和投融资过程中自觉的充分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并从对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高度做出立足长远的正确决策,仅仅靠政策法规的引导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专门机构的监督机制的作用,督促企业和金融机构承担社会责任,强制性的履行社会义务,同时对低碳金融资金进行风险评估和规范管理,保障低碳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现有的低碳金融政策法规,大都还处在指导性阶段,还没有专门专业的机构监督实施低碳金融政策,使得一些政策法规难以落实或不当落实,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完善我国低碳金融政策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3.1健全完善低碳金融相关政策法规体系
要尽快梳理完善我国低碳经济现有的政策法规制度,并以碳交易的核定和规范为核心,借鉴发达国家在低碳经济法制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出台碳排放总量控制以及特种能源等单行政策法规,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清晰、全面、可操作性强的低碳经济政策法规体系。使低碳金融政策法规有的放矢,形成于低碳经济发展相配套的低碳金融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杠杆调节作用,推动我国低碳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2将低碳金融的相关环节法制化、具体化
以政策法规的形式明确金融业的低碳服务理念,使更多的资金能够流入到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各个行业中去,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台具体政策拓展低碳金融产品,通过积极开发低碳信贷、低碳保险、低碳证券等低碳金融产品及服务,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支持企业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废物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同时还要为企业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供金融帮助。出台低碳交易的各级市场的具体政策法规,引导商业银行应争取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联合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众多金融机构参与排放权的交易与投资,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间接或直接地持有低碳资产,并在二级市场上充当做市商,积极拓展低碳金融业务模式。
3.3完善低碳金融政策法规监管机制
低碳金融牵涉社会公众利益,关乎金融系统安全,因此离不开严格的金融监管。【2】完善的政策法规监管机制是保障低碳金融政策能够有效落实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作用,成立专门的机构帮助金融企业分析、评估、规避项目和交易风险,并监督金融企业低碳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保障低碳金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付加峰,庄贵阳,高庆先.低碳经济的概念辨识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中国人口,2010(8)
[2]谭正航.低碳经济与我国低碳金融法律制度的构建[J].唯实,2011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范文3
关键词:绿色经济;财税;金融
一、绿色经济概述
相关的环境经济专家曾经强调,经济的发展和公众、环境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而且我们还要注意发展一定要在适当的领域内,才能够是经济发展的真正作用发挥出来,并且有效地减少环境被破坏以及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考虑自然环境本身的承载能力,在发展绿色经济时一定要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首要目标和工作基础,然后在将推动经济的发展作为工作的重心。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可以看出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高速时期,而在这一时期我们主要坚持的原则是高效率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有些地区已经在以产业为基础的绿色经济发展中,取得了十分不错的成绩。其实从本质上来看,绿色经济发展模式是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这一发展模式的主要内容就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与传统的发展模式相比较有着一定的独特性,更加突出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而不是一味地注重经济发展而忽略环境保护,或者注重环境而忽略经济发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绿色经济的发展模式确实是适合当代世界发展的新模式。
二、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在我国财政金融支持下的发展现状
财政金融对于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各种各样因素的阻碍,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棘手的问题,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在我国,绿色经济发展模式这一概念很早就出现了,并且很多人做出了一些大胆的尝试和创新,并且将其当作是我国想要不断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从实际的实践状况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的困境,这一系列问题不仅没有构建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来加以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也没有创造出能够满足现实需求的金融支持政策,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金融政策支持对于绿色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不够明显。
(二)资金的来源结构还比较单一
我们分析绿色经济发展的全部过程,可以发现资金的来源相对单一,主要是以财政投入为主,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并没有构建出一个合理的体系去刺激绿色经济模式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保障绿色经济发展,财政投入的资金支持也相对薄弱,而且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无法使绿色经济发展持续进行,我们必须寻求社会资金支持,才能够更好地帮助绿色经济走向良性发展。在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应用阶段,我们需要细化每一笔资金支出,才能够保证资金充分支持职能发挥作用。但从实际的表现来看,我还无法对绿色经济发展资金运营的整个过程进行充分预算,在社会广泛融资过程中,没有具体预算往往会带来一定的融资风险。而且我国绿色经济发展尚处于摸索阶段,融资的手段和方式相对落后,而且整个市场对于绿色经济发展的认可度不高,融资困难也相对较高,这也就严重的阻碍了我国绿色经济的未来可持续发展。总的来说,无论是环境问题还是资金的利润问题对于绿色经济发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不可忽视的主要问题。
(三)具有较长的收益周期
绿色经济产业主要强调的内容就是绿色化的发展趋势,因此整个发展的过程当中无法离开硬件设施的支持。也就是说,我们想要发展绿色经济产业,就必须要新增配备一些相应的基础设施,我们都知道完善的基础设施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只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才能显现出来。而我国的一些商业银行相对于绿色经济产业来说,他们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入到传统行业中,而这种原因主要是由于传统产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周期更短,这也是我国绿色经济融资困难原因之一。
(四)金融支持政策体系的作用式微
我国和一些其他的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绿色经济发展属于比较晚,而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我国缺乏相应完善的经济体系,而且我国并没有针对绿色经济信贷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这使得我国绿色经济产业在发展过程当中,总会出现不太适应的情况。第三点就是我国针对绿色经济产业的市场规模相对较少,而且定位也较为模糊,这些对于绿色经济的发展来说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久而久之就导致社会环境等等对绿色经济的保护越来越弱,金融对其的支持程度也越来越少。除了这几点内容以外,我国的财税部门对于绿色经济产业的资金支持,部分都是以资金返还的方式,虽然这种方式能够保证一定的市场秩序,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但是如果我们要想得到预期的效果,就必须要改变这种资金支持的方式,增加资金对应绿色经济产业的刺激作用。首先就要制定出符合产业发展特征的财务规则,让其在绿色经济产业发展过程当中有一定的保障,因此也没有对绿色经济发展制定出相关的财政保证措施。这些因素都使得我国财税部门,对于绿色经济产业发展的支持产生一些顾虑,而这种顾虑也影响了商业信贷。
三、针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的相关建议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法律所带来的作用是我们无法忽视的,需要我们结合国家的发展现状,以及适合国家发展的道路去制定出合理并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所构建出来的相关法律法规才可以最大的推动绿色经济的稳定发展,从而给予绿色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支撑,为其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除此以外我国的政府也应该发挥出自己的职能优势,对于绿色化的企业构建一套扶贫政策,鼓励传统企业做到升级转型,不断地向绿色经济方向所发展,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例如减免税收等等,以此来提高企业转型的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信贷体系的合理性
信贷体系的合理性对绿色经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商业银行我自身所掌握的大量资金,对产业的发展产生良性的促进作用。所以作为商业银行本身,必须要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势必与经济发展密切联系,除了在执行国家政策之外,还能够根据世界发展格局以及产业资金分析,为绿色经济产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制定更合理的信贷政策,帮助绿色经济产业更好的发展。当然在这一过程当中,商业银行还应当根据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实时的信贷风险分析,在控制好信贷风险的同时能够给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提供有用的数据支持,在不盲目放贷的前提下,促进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
(三)要强化金融服务的创新工作
产业的投资基金对于绿色的经济发展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力,而且绿色经济作为一种未来发展的趋势,需要有更长远的投资目光,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所以,我们甚至可以建立一部分专用性资金,只用于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给整个行业以资金保证,帮助行业发展。我们还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广泛地向社会融资,能够帮助绿色经济产业得到快速的发展。最后由于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效果和传统行业相比较来说比较缓慢。因此,我们必须要能够做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为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然后再寻找大量的资金支持,这样才能提升投资者的信心,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创造出更加和谐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将政策的支持作用真正的发挥出来
政策对于产业的支持作用,一定要以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基础。国家对于绿色经济产业的政策支持,旨在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充分明确政策的内容,制定相关的产业经济发展和投资规划。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对公众进行必要的宣传,提高社会对于绿色经济产业的认识,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我们社会融资的成功率。当然我们也要制定相关的政策,针对环境产业的提出一定的税务征收建议,避免环境资源的浪费,也避免环境污染的加剧。总的来说,我国的财政政策对于绿色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在财税金融政策的制定上,建议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对市场的经济实际状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认识,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在依据绿色经济发展趋势去构建出适合发展的具体方针和策略,这样才能够全方位的推动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而对于绿色经济产业来说,有了充分的资金作为保证,才能够制定长远有效的发展计划,更好的发展绿色经济产业。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范文4
金融政策的扶持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构建完善的金融政策支撑体系有利于促进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资金作为稀缺资源,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实现资金向融资难的企业大规模流动,必须借助于政策性金融发挥作用,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一)把握好金融政策支撑体系的原则。
金融政策支撑体系构建需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改变过去重贷款轻效益、重发放轻管理的做法,加强对金融机构、货币需求企业实施管理,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和项目。
(二)出台有特殊的金融政策支撑体系。
特殊的金融政策支撑体系需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融资特点,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
一是政府和银行在政策和实际操作中应特殊对待,对于非常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企业进行重点投资。如当前政策扶持的重点是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对于污染环境、能源消耗高、质量低劣的企业,政府下决心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关闭。金融支撑体系构建过程中对企业进行评估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到这一点,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方向,适当避开经济过热的行业、夕阳产业和国家调控行业,并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在必要时予以放贷调整。
二是对于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财税部门应给予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相应的企业应根据本地针对实际情况出台的相关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优惠政策支撑。
二、金融生态环境支撑体系构建策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关键。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主要指政府行政和司法的公信力),而企业信用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点和突破口。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系统的全社会共享的企业商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机制,使企业自觉地执行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按照真实、合规、有效的要求,规范财务制度.不做假账、不做假报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第二,优化执法环境。地方政府不要局限于局部利益的得失,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大金融维权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强化对债权人、投资人和投保人合法利益的保护。为金融机构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强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信心和决心。第三,积极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与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一系列专业化中介机构发展。
三、金融机构组织支撑体系构建策略
(一)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
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有商业银行仍将是金融组织体系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如何直接决定了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的大小。为此,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防范风险为重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做好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支撑企业发展。
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国有商业银行不仅是信贷资金的支持,还体现在各项金融服务的支持上,即发挥金融部门的行业优势,为企业提供金融配套服务。
第一,要积极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和财务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做好信贷监督.监测资金运行,充分运用金融手段,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视角广、信息灵的优势和便利条件,为企业提供多种信息咨询服务。要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金融知识,运用现代金融知识,更好地用好、用活现有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要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荣誉第一的观念,变客户上门为主动上门,以稳定基本客户,争夺优质客户。
第四,大力发展国际业务,形成本外币业务一体化的综合功能,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拓展外汇业务市场。
(二)积极促进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发展
地方金融机构是指由地方政府、经济组织和居民个人投资组成的地方(区域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用社、信托、租赁、典当等各种金融组织的总称。地方性金融机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尤其是在服务“三农”、支持城乡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地方性金融机构由于经营规模小、管理基础差、业务范围窄、抗风险能力弱等,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迫切需要重组改革和政策的扶持。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鼓励按市场化原则相互兼并重组,组建股份制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防范风险。
四、金融市场支撑体系构建策略
金融市场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支持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般来说,一个地区经济获得金融市场支持力度越大,该地区经济发展就越快。当前金融市场存在着诸多不足,发展迟缓;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不合理,直接融资太少。因此,今后需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向资本市场筹措资金.改变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的局面,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高保险市场的发展,增强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对此,首先应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以满足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其次,促进保险市场发展,增强保险的功能。再次,积极引入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经营服务发行基金份额而设立的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从事创业、企业重组和基础设施等产业投资。作为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体现在对社会融资结构的改善和投融资效率的提高。
五、金融创新的支撑体系构建
(一)完善政策支持.激励金融创新
地方政府应该制定较为完善的支持金融创新的政策措施,对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给予支持,激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如完善财政补贴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行政审批简化政策、创新奖励政策等等,对金融机构开发的新金融业务,如针对中小企业及“三农”融资的金融业务,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降低或免除营业税;引导金融机构多引进、开发适合当地自身实际,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业务;执行过程中,考虑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制度适度调整,灵活处理。银监会在监管政策上要作许多完善,针对不同地区能制定适合当地的政策,特别是准人政策上,对存贷款业务的新品利,、中间业务的业务、咨询业务、结算业务等,简化审批,给予创新大力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对于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加强调查研究,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积极支持。这样必能对创新业务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吸引和培养金融创新人才,增强创新智力支持
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的机制,为人才不断提高素质提供优质的教育,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也包括为金融机构培养金融创新人才。
积极引进金融创新人才。制定一些引进金融创新人才的优惠政策,积极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给予引进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细化和量化对人才及人才绩效的评估,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赛马机制”;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得以吸引人才和留住更多的优秀的人才。
(三)创新金融监管,防范金融创新风险
强化金融机构各职能部门的内控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及内部管理水平,作为防范创新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行业自律作为第二道防线;积极进行监管方面的创新,健全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将各类风险进行量化,形成完整的有针对性的并便于测度和实施监控的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作为第三道防线。
除此之外,还可以构建区域金融合作的金融支撑体系。金融台作重点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没,改善区域内的金融环境,更好地为企业融资服务。
参考文献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范文5
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
问:制定《指导意见》的主要出发点和政策考量是什么?
陈雨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需求持续扩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发挥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用的重要举措。
出台这一《指导意见》,一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实践表明,声誉效应可以激励绿色投资。一些绿色投资者,包括2016年以来的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人,在追求商业回报的同时,也收获了良好的社会声誉。重视“声誉”的、负责任的投资者正在增多。政策层面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绿色投融资,会得到积极响应。
二是政府在适当领域运用公共资金给予激励。许多绿色项目由于其正外部效应没有被完全内生化,收益率略低于市场水平,社会资本可能不愿介入。因此,有必要通过贴息、担保、再贷款、PPP模式等办法来降低其融资成本或提高其收益。同时,提升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积极稳妥地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经常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多维度创新满足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
问:《指导意见》在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性的工具和手段?
陈雨露:《指导意见》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总结了近一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成功实践,研究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融资工具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更好地满足绿色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
一是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这就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政策层面支持绿色投资的积极、重大的政策信号,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
二是通过央行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到通过再贷款等措施来支持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发展。这里说的“再贷款”,应该从广义上去理解。它可以是央行给商业银行利息较低的贷款,也可以是支持商业银行购买绿色债券或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也可以是抵押补充贷款。央行会选择合适的具体操作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三是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许多绿色项目是中长期项目,让银行发行中长期的绿色金融债券、让企业发行中长期的绿色企业(公司)债券,可一定程度缓解期限错配带来的融资难问题。
四是发展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产品。我国已经宣布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的碳金融业务将有助于大幅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碳交易价格的有效性,并可为绿色企业提供一系列的融资工具。
五是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在《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绿色投资构成的制约。
为未来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问:绿色金融已经成为2016年G20的一个重要议题。如何看待中国在绿色金融议题上的国际影响力?
陈雨露:在我国的倡议下,绿色金融2016年首次被纳入G20议程,并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明确列举了发展绿色金融的七条可选措施,为未来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我国是全球仅有的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经济体之一。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指导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将继续与其他经济体一道,在G20框架和双边合作框架下,努力推动全球绿色金融的发展。
问:下一步央行等部门将如何贯彻好《指导意见》?
陈雨露: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互相协作和配合。下一步,人民银行等部门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密切关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对激励和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调整完善。加强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和统计数据共享,建立健全相关分析预警机制,强化对绿色金融资金运用的监督和评估。
二是鼓励各地区从当地实际出发,以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范文6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金融;构建
中图分类号:D91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04-0078-04
由于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浓度的不断增加,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呈现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近几年来,随着温室气体排放对世界气候变化影响的凸显,低碳经济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基本路径。低碳经济被誉为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1]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驱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支持。低碳金融是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金融形式。我国低碳金融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到减排目标实现和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低碳金融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
低碳金融是指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与投资。[2]低碳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金融创新,是支撑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金融形式。
1.低碳金融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为目标
现代金融是优化资源配置、积聚资金的重要方式。低碳金融是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形式,其对低碳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功能。低碳经济的基本目标是要降低企业能耗,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粗放型生产模式向集约型、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的转换。低碳金融的目标之一则就是帮助和促使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到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之中,促使企业扭转传统的高污染、高排放的生产模式。低碳金融和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具有一致性和契合性。低碳金融着眼于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将经营活动的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必然自觉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为己任,将资金融通给具有长远生态利益的环保产业,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低碳金融对低碳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保障功能
在产业发展中,第二产业的能耗强度要远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中的重工业,是高能耗、高污染的重要主体。扶持低碳产业发展是低碳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形式。对于传统产业,低碳金融通过支持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产业转型等方式实现产业的优化。而对于低排放的环境友好型产业,则通过支持其产品研发、销售市场拓展、技术升级等,促进其快速发展。低碳金融是低碳能源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持,其为低碳能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提供资金的保障。低碳金融也是促进低碳消费的有力武器,其通过对低碳消费行为和方式的鼓励和扶持,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比如对于绿色能源汽车、低碳房产等消费行为,低碳金融可通过银行授信额、信贷利率、低碳保险等制度给予鼓励和支持。
二、我国低碳金融立法实践与存在的问题
在全球气候日趋变暖、自然灾害日益增多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经济的共识迅速增长。1992年联合国通过了全面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加入公约的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率先限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而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后承担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还确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的三种机制,即国际贸易减排机制(I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为了支持与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2003年6月,世界银行集团的国家金融公司在国际银行业发起了“赤道原则”。到2006年,“赤道原则”金融机构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3]在联合国的推动下,许多国家开始了低碳金融立法实践。
为了推进节能减排,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和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利用金融手段推进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坏境保护局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开始重视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发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局联合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环境审计公告》,2003年颁布《上市公司或股票再融资进一步环境审计公告》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确定了具有不良环境行为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规制。2005年12月,国务院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200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接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2007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又出台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随着对金融与环境关系的认识深化,利用金融来推进环境保护的立法活动日益增多。但是,我国低碳金融法制建设还处于发展初期。我国还没有以支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经济发展为主要宗旨的低碳金融立法,有关环境金融规范大多数表现为部门规章和政策性规范,立法层次不高,法制的约束力不够。这些立法活动主要目的是为环境和金融部门提供指导性规范,而缺乏可供实施的具体制度设计,且规范之间存在重复和冲突之处,直接影响到这些金融立法规范之间的效力。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减排目标,要求我国必须转变传统的高排放和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的低碳转型。就我国经济发展来看,构建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为己任的低碳金融制度迫在眉睫。
三、我国低碳金融法律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合作原则
低碳金融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容易引发市场主体搭便车现象而出现市场失灵。这种带有公益的产品,市场主体不会主动提供,这就需要政府干预以克服市场失灵。但是,低碳金融具有正外部性并不意味着低碳金融只能完全由政府来提供。完全由政府提供的低碳金融运转机制,不仅政府财力不足以承担制度运行高昂成本,而且会出现政府失灵,直接影响到其低碳金融制度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性。因此,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构建市场化运作的低碳金融体系是低碳金融制度构建的基本思路。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协调合作,是低碳金融制度构建的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低碳金融制定完善的规范体系,采取适当的支持和鼓励措施,引导市场主体从事低碳金融活动,并通过监督和惩罚措施,限制金融机构支持高污染、高排放的市场主体的融资行为和违法行为。低碳金融政策并不完全是一种强制性规范,由低碳金融政策转化为低碳金融促进型法律,是我国低碳金融制度构建的合适路径。
2.生态效益优先原则
生态效益优先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在从事投融资行为时,要将生态效益的选择放在首位,其次再考虑经济效益。低碳金融必然要追求经济效益,要求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否则其无法实现经营的持续性。低碳金融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存在冲突之处,但是两者可以协调和兼顾。如“赤道原则”就在二者关系的处理上体现了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在构建低碳金融法律制度过程中,生态效益优先应成为指导性原则,并通过一系列的金融规范设计,使之成为金融机构基本的行为规范。
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并重原则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机构为生存、发展和迎合客服的需要而创造新的金融产品、新的金融交易方式,开拓新的金融市场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4]低碳金融及其制度构建是支撑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创新,其与传统金融在理念、金融业务、金融工具、金融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低碳金融制度的构建离不开金融创新。但是,由于低碳金融特别是在金融工具创新上比较复杂,加上在运行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其诱发系统性风险的几率较高。低碳金融法律制度构建,也离不开金融监管的跟进。金融监管是控制金融风险和激励金融创新的重要力量,在低碳金融法律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强化金融监管是发挥其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和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条件。
四、我国低碳金融法律制度制度构建的主要内容
1.低碳金融的立法体系
低碳银行制度。低碳金融银行主要包括政策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低碳金融政策性主体是专门从事政策性低碳信贷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为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充分实现国家的产业调整规划目标,在现有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之外,应成立绿色经济政策性银行。同时,应制定专门的服务温室气体减排的绿色政策性银行法,对政策性银行的宗旨与目标、设立程序、业务范围、组织机构、业务规则等作出具体的规定。[5]商业性低碳金融主体以实现生态效益为基本目标,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展开业务活动,其运行资金来源多样。商业性低碳银行主要通过开展低碳信贷、低碳中间业务和低碳金融创新等为低碳经济提供投融资服务。
低碳证制度。证券市场是低碳经济主体进行直接融资的核心场所,其与低碳银行的间接融资相比,融资的风险和压力要低些。我国通过证市场为低碳经济发展融资还处于十分滞后状态。目前,在深圳、上海两个交易所上市的具有低碳概念的公司尚不足10家,总市值为3222.6亿元,只占总市值的2.76%。[6]低碳证券制度主要通过优先安排低碳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证、基金和风险投资等,为低碳企业发展筹集资金。我国应适当降低低碳产业和企业上市标准,大力开发证券投资产品,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低碳保险法律制度。低碳生产方式的变革,势必带动包括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结构等一系列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化,也必然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和新的风险种类,从而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从投资到见效的运作周期长,需要资金量大,需要保险资金这样的中长线资金的介入。低碳保险通过为低碳产业提供保险服务,创新低碳产业保险产品和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支持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低碳衍生金融产品制度。低碳衍生金融产品是随着碳排放权交易而发展起来的新型金融产品。碳排放权交易具有长期性和风险性,金融机构为防范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转移交易风险和获取利润,从而开发和设计了一系列的低碳衍生金融产品。低碳衍生金融产品制度通过规范衍生金融产品契约,价格发现、交易机制等,不仅为低碳经济建设项目融资,而且起到丰富低碳金融市场资金流动和集聚作用。
低碳民间金融制度。低碳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正规金融体系的支持,也可以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低碳经济发展的补充支持作用。我国民间金融规模很大,如给予合理引导和规范,对低碳经济发展也能起到不可忽视作用。目前,我国民间金融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呈现较高的投机性、流动性和短期性等特征,难以为低碳经济提供长期和持续的金融支持。在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融资渠道受到严格控制情况下,民间金融有时成为其“帮凶”。因此,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鼓励民间金融为低碳经济提供稳定和长期的融资服务,控制民间金融对高碳产业融资,构建低碳民间金融制度具有必要性。实现民间金融的低碳化,构建低碳民间金融制度,引导民间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可以一举多得。
2.低碳金融风险控制法律制度
金融风险是一定量金融资产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包括个别金融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由于低碳产业项目经营风险和技术风险较高,企业初始资金不充足等原因,低碳金融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要高于其他金融。低碳金融应构建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以保障自身经营安全和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低碳金融风险控制制度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构建:一是完善低碳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健全金融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制度。基于低碳金融运行规律的特殊性和风险表现的差异性,我国应专门设计针对低碳金融进行监管的指标体系,以实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与控制金融风险等多重目标。
3.低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低碳金融牵涉社会公众利益,关乎金融系统安全,因此离不开适当的金融监管。首先,金融监管机构应该更新监管理念,转换监管方式,将环境风险和生态效益纳入金融机构行为监管之中,探索监管创新的新思路。其次,金融监管机构应吸取国际上对低碳金融监管先进经验,针对低碳金融业务的具体风险因素,出台相关的风险控制标准,以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低碳金融活动。最后,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协作,建立低碳金融信息共享制度,探索建立低碳金融风险共同分担机制。
4.低碳金融扶持法律制度
在低碳经济还没有成为主流时,需要政府通过扶持低碳金融来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国家可通过窗口指导、再贷款利率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倡导金融机构注重长远利益,将资金投入新能源开发、低碳技术研发、企业的减排和污染治理,植树造林等领域,以营造健康的生态环境。在低碳金融产品设计中,既要考虑到生态效率,也要考虑到产品持续发展能力。国家既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要求传统金融产品在运行中兼顾生态效率,也可以设计出新型金融产品。对于低碳金融产品,国家应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降低准入门槛等方式进行支持。
参考文献:
[1]毕军,张永亮.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低碳经济之路[J].中国发展,2009(6):2.
[2]李平.基于低碳经济的金融体系的构建[J].生态经济,2010(8):123.
[3]中国人民大学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研究所.低碳经济――中国用行动告诉哥本哈根[M].石油工业出版社,20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