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碳减排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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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碳减排工作方案

企业碳减排工作方案范文1

一、活动时间

2018年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7日,全国低碳日为6月13日。

二、活动主题

xx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节能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低碳日活动主题为“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三、活动目标及活动内容

(一)活动目标

围绕“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的活动主题,根据各部门职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党政办公室要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其他排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

经济贸易发展局要重点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围绕《中国制造2025》,大力宣传并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在企业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良好在绿色发展氛围。

建设局要紧紧围绕《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

财政局要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政策法制办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二)活动内容

按照《xx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落实xx市《关于印发xx市2018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节能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组织机关干部及入区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普及节能法律法规,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践行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广节能节水降碳新技术,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任务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管委会机关的节能宣传工作;经发局负责辖区工业企业的节能宣传组织工作;建设局负责建设领域企业的节能宣传组织工作;iBi育成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育成中心企业的节能宣传工作。

(二)开发区用能单位、企业要根据《xx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企业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通过横幅、展板、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开发区被列入自治区“万家企业”的重点用能企业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节能增效的经验和技术,提升节能降碳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做好达标创标工作,在企业内部以展板、厂报、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节能低碳生活宣传。深入开展“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的活动,进一步发挥职工节能降碳义务监督员的作用。

(四)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xx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宁夏太谷能源管理科技服务有限贵公司、宁夏绿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同时做好6月11日上午在光明广场举办的节能宣传活动,准备展板一块(企业09:00之前人员及宣传布置到位),并于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的联系人及电话报送经发局。

五、具体要求

企业碳减排工作方案范文2

关键词:碳交易 服务业 建议

碳交易服务业是服务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碳减排专业咨询服务、碳减排项目设计、碳交易经纪服务、碳金融服务、第三方减碳量核证、减排量登记交易等,是一种新兴服务业。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阶段,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排放增速位居世界首位,利用市场化机制减排是国际公认的成本较低的碳减排手段,目前,欧盟、新西兰、韩国、澳大利亚、美国部分州等国家和区域先后实施了强制碳排放贸易。我国在2011年开展实施了北京等7省市碳交易试点工作,碳交易服务业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在国家提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重视市场化机制运用的新形势下,发展碳交易服务业不仅可以积极促进碳市场发展,更有利于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就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据测算,到2020年,碳交易服务业相关产值将达到5万亿元,带动就业人数约100万人。

一、我国发展碳交易服务业的基础

从我国碳交易服务业发展现状看,碳交易服务业的市场规模、从业机构、人员数量、交易条件、行业标准等已有一定基础。

(一)我国广泛参与国际碳市场,初步具备了发展碳交易服务的能力

清洁发展机制(CDM)为我国提供了部分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对建设国内碳市场所必需的各项基础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自2002年签署《京都议定书》以来,开发、注册、签发CDM项目数量均居国际第一,占世界总量50%以上,在碳市场的专业咨询、项目开发、减排核证、交易和法律服务等产业链上,已形成300多家碳交易服务机构,从业人数近万,形成7亿吨碳资产。我国还利用经核证减排量转让收入建立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截至2011年底已达100亿元),用于支持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并发挥金融杠杆作用。

(二)碳交易试点工作奠定了我国碳交易服务业的市场基础

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重庆、湖北7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目前,各地区的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积极建设交易平台,培育第三方咨询、审核等碳市场服务业。2013年,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广东均正式启动了本地区的碳交易。区域性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将快速推动当地碳交易服务业的发展,推动遵约企业和碳交易服务机构之间的联动,加强各地碳交易服务机构之间的协作,实现产业的整合发展。

(三)政策环境为碳交易服务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目前,我国已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各试点省市也根据《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制定了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和碳交易管理办法等地方规章,深圳和北京还出台了规范碳交易的人大文件,实现了区域碳交易服务活动的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我国碳交易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家层面立法相对滞后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碳交易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法律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试点工作和碳市场履约机制对企业的约束力,影响了碳交易的活跃程度和碳市场的整体效果。

(二)碳排放数据采集困难

碳排放数据是碳交易的基础,也是碳交易服务业的核心业务之一。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统一的统计核算标准,各试点均自行开发,数据口径不一,影响了今后全国碳交易市场体系的统一。

(三)交易模式受到限制

国务院在2011和2012年为清理整顿交易机构,出台了有关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其中对碳排放配额交易,规定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限制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模式,难以实现连续交易、形成线性价格,不利于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金流动融通作用。

(四)激励约束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引导碳市场形成、鼓励开展碳交易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还不够完善,企业开展碳交易内生动力不足,难以发挥碳交易机制对促进企业减排的推动作用。

三、对加快我国碳交易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设想

(一)基本原则

发展碳交易服务业应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主题,适应新形势下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将发展碳交易服务业作为新兴服务业的重要内容,遵约以下具体原则: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培育壮大碳排放交易市场,鼓励开展基于市场机制的碳排放交易,促进碳交易服务业发展。二是强化激励政策引导原则。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支持建设碳排放交易平台,完善碳交易配套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增强碳交易的内生动力,壮大碳交易服务业规模。三是加强制度标准规范原则。加快建立统一的碳交易制度、标准,加强碳交易服务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碳交易市场行为,促进碳交易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统筹国内国外资源原则。在充分用好国内政策和资源的基础上,注重学习借鉴国外碳交易先进经验,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理念,逐步建立符合国际准则的碳交易市场体系。

(二)发展重点

1、建立交易平台

制定交易规则,具体包括设计产品、交易模式与流程,配额注册登记、交易产品挂牌、信息披露、配额交易、交易结算、会员管理等方面的详细制度。建立交易系统,具体包括撮合系统、信息系统、资金管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等的内容。通过配置充分满易和灾备要求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严密的交易和风险防控体系,最终实现交易系统与登记簿、资金第三方存管系统的对接,具备开发服务于政府碳减排目标和市场定价机制需求的交易产品的能力。

2、建立登记注册系统

登记注册系统是碳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碳配额的确权中心和管理中心。为碳交易配额的生成、分配、存放、交易和流转提供载体,实现了配额的确权和固化,从权属上保障了配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企业通过查询持有配额数量变化,管理自身碳排放,通过注销配额完成碳排放履约。具体功能包括:账户管理、配额管理、减排量信息备份、企业排放数据管理、企业合规监管、配额确权、统计分析及信息等。

3、建立核查验证体系

按照保守性、透明性、可比性、确定性和经济性原则,依据政府批准的碳减排核算方法,建立真实客观、能够实现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的第三方核证支撑体系,同时为降低收集处理数据的成本,开发碳排放主体排放情况在线报告系统。

4、培育交易主体

通过规范交易行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培育碳交易参与主体,促进政府主管部门合理下达减排目标,推动交易经纪机构活跃规范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交易,确保排放权企业完成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

5、建立咨询服务体系

通过建立完善的咨询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碳交易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包括市场交易咨询顾问、减排项目咨询顾问、核证核查培训咨询服务等,以完成减排目标为前提,在碳交易全产业链中,最大化利用市场手段实现资源分配。

6、建立金融支撑体系

搭建金融支撑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为碳交易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同时,通过碳交易确定交易标的物权价值,积极探索形成低碳金融服务模式。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为开展碳交易、发展碳交易服务业提供法律支撑。在总结碳交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层面的碳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碳交易主体、程序和规则,构建标准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加快建设碳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并加强与碳交易平台的衔接。尽快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为开展碳交易提供依据。探索形成有利于促进碳交易的价格调节机制,增强政府对碳交易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建立财税金融扶持政策

中央财政设立碳交易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碳交易所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交易平台,完善碳交易市场配套体系,提升碳交易服务能力。研究建立促进碳交易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碳交易主体、交易平台、经纪机构开展碳交易给予一定税收优惠,降低各参与主体的核证和交易成本。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碳交易特点,开发碳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积极引进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碳交易服务业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统计核算标准,培育第三方核证机构

制订完善碳减排、核证、交易等相关标准,引导碳交易规范有序开展。引导碳交易市场主体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加强碳减排的计量统计。制定国家层面的第三方碳减排核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机构设立条件。建立第三方碳减排核证工作机制,完善相关程序,确保核证公平公正。

(四)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

企业碳减排工作方案范文3

长期以来,珠三角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相当严重。2012年,珠三角地区PM2.5的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主要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珠三角河口大部分海域受到重度污染,21%的江河断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比2011年的数据发现,重度污染的比例有所上升;城市降水中酸雨频率达37.4%,电厂、工业锅炉、水泥、陶瓷等排放的氮氧化物的脱硝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的低碳政策分析

1.国家层面相关低碳经济政策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使珠三角传统产业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走低碳化发展道路已成为共识。为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包括我国在内的150多个国家于1992年共同制订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7年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7年6月,我国正式《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9年9月,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承诺将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决定在北京、重庆、上海、天津、湖北、深圳和广东等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要求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2012年国家颁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碳交易活动正成为国内一个重要的经济活动。2013年3月,《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启动征求意见。2.广东省及其他6个试点省市低碳经济政策比较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保持碳交易基本框架的同时,各个试点有其不同的特点。2012年9月11日,广东省举行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仪式,公布了《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广东碳交易已经从制度设计阶段全面转向实际操作阶段。根据《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产品以碳排放权配额为主,即由政府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量化的二氧化碳排放权益额度。政府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对控排企业碳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控排企业按照所获配额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并可通过配额交易获得经济收益或排放权益。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广东有21个地级以上市,区域覆盖面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且行业种类多、差异大。广东版的碳交易方案,结合广东特色,尽可能涵盖主要的排放行业,并率先探索省内不同区域之间开展交易的可行性。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框架主体界定方法加入了总能源消耗量这一指标,企业纳入碳交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标准高出北京1倍。《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电力、水泥、钢铁、陶瓷、石化、纺织、有色、塑料、造纸等工业行业中,2011-2014年任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将被纳入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范围。目前,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尚处在第一试点试验期(2012年-2015年),在此期间实施碳排放信息报告的企业范围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2011年-2014年任一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研究将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的重点企业纳入碳排放信息报告范围。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的企业(控排企业)范围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电力、水泥、钢铁、陶瓷、石化、纺织、有色、塑料、造纸等工业行业中2011年-2014年任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十二五”期末力争将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的相关企业纳入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范围。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有关情况,广东省2010年可纳入“报告企业”范围的工业企业共1851家,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11805.41万吨标准煤,约占全省能源消费量的44.8%,约占全省工业能源消费量的66.8%。其中,可纳入“控排企业”范围的工业企业共827家,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11067.8万吨标准煤,约占全省能源消费量的42%,约占全省工业能源消费量的62.7%。

三、低碳经济政策对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作用

企业碳减排工作方案范文4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低碳经济是我国未来战略方向。为了应对全球变暖需要发展低碳经济,我国开始思考碳减排的顶层设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9年和2010年设计了二氧化碳国别排放账户体系操作框架;潘家华等2009年提出全球碳预算总量并设计了碳预算转移支付机制。这些研究成果体现了碳实物量的物质流核算而不是价值流核算,碳管理主体也定位于国家层面。尼古拉斯·斯特恩2006年认为40%碳排放来自企业。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碳交易机制所覆盖的范围多是针对特定行业企业,并且国外碳交易证券化模式显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与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机制呈现一体化趋势。企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发挥关键作用,因此应该设计相应的碳减排企业应对机制。

一,碳总量控制,碳市场交易与碳排放会计准则

德班会议确定了2020年后各国或地区可能的强制、量化及受法律约束的碳减排义务。欧盟推动的国际航空业碳减排体系尽管动摇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京都议定书》基石,但总量减排是大势所趋。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009年正式承诺从2020年开始实现碳排放零增长,2050年碳排放量比2005年净减少50%。实践表明,相比于行政法规与碳税方案,借助于碳市场交易机制的排污定价功能更有利于企业以更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我国正加紧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体系。2011年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2011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北京市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我国2015年将建成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并最终与全球接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采用了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这意味着我国进入碳总量控制时代,企业要承担碳排放预算和碳指标。

欧美碳市场经验表明现货与期货衍生品市场共同构成碳市场体系。尽管当前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仍存较大分歧,但欧盟2011年明确规定将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的排放权现货交易纳入金融工具监管体系,即排放权现货交易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都被视为了金融工具,这表明欧盟将碳市场金融化的意图。近期欧盟一些学者提出“碳中央银行”概念也可看作是一种印证。

据报道欧盟与澳大利亚政府拟将两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于2015-2016年逐步实现对接而成为全球最大碳交易市场和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强劲动力。双方计划2015年7月前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最晚于2016年7月对接市场将正式投入运行。尚未形成全球性碳交易市场的事实意味着要对当前各国或地区碳交易机制建立碳排放国际趋同基准,碳排放会计准则是其中重要管理工具。

制定独立的碳排放会计准则有利于实现全球不同碳交易市场在技术、价值与认知上的通约,有利于全球总减排成本最优化与国际碳减排合作机制不明朗时期碳减排信用的建立,也是未来国际化趋同及全球统一碳交易市场形成的重要制度安排。2009年12月14日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与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联合发表《重要行业:面对气候变化报告挑战》报告,提供了全球15个重要行业各大企业在披露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和采取减排措施上的深入程度,希望业界能够采用全球碳排放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准备就排放权交易计划项目征求意见稿。

二,社会关联账簿制度、企业碳排放预算与碳指标

碳排放信息的社会关联性在于温室气体排放。包括:(1)直接排放,即企业所有或控制的排放源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2)间接排放,即企业消耗所购电力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发生于企业设施内部用电情况,所购电力是企业买入或以其他形式接入;(3)其他间接排放,指的是企业从事各种活动的结果但其排放源不属于企业所有或控制。一家企业的其他间接排放有可能是另一家企业的直接排放。其他间接排放通常能占到总排放量的50%0避免重复计量就必须从整个社会角度考虑。

全球范围内碳交易实践基本上都采用了“Cap&Trade”(总量限制与交易体系)制度,即全球管理体系下以全球碳排放总预算目标为基础,所有国家或地区都得到其相应碳排放预算并以配额方式通过配额贸易制度实现高碳经济为低碳经济的买单。全球统一碳交易市场使得所有经济活动都将被低碳经济重新界定。国家或地区的碳排放预算构成了国家或地区的碳排放总量约束目标,也就形成了企业的约束性碳排放预算与碳指标。这是碳排放实物量从国家或地区的总账到具体碳排放组织的分账过程。

社会关联账簿反映了国家或地区碳排放预算的实现过程与结果。社会关联账簿是GHG Protocol(WRI&WBCSD)、PAS2050(BSI)与IS014064-1(ISO)等标准的账簿化,是财务会计学视角的温室气体核算语言并推动碳排放计量与披露的标准化,也是创新低碳商业模式的直观数据描述。社会关联账簿制度决定着碳交易的配额分配的科学合理,规避碳交易演化成新的配给经济并抑制经济增长,因为企业发展越快就越可能需要承担更多成本购买碳排放权配额。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正在开展“中国碳交易登记簿系统研究”工作。

设计完整地描述国家或地区碳排放总量从配给到实现全过程的社会关联账簿要充分考虑可通约性与国家权益保护,在具体内容与形式上要处理好与各类组织会计账户体系的关系,比如纳入各类组织账户与报表体系还是单独设置温室气体相关记账和报告制度,即单轨制还是双轨制。企业可考虑在实物量碳排放预算与碳指标约束下建立价值量账户体系与专门化报告,比如构建排放权(碳)资产负债表,设置碳资产、碳负债与碳权益等账户对企业碳活动进行系统的计量、核算与报告。

三,碳减排企业应对机制整体框架

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是确立企业报告核查制度。该制度不仅是法治要求更是一种主动性战略活动,企业应为之建立完整应对机制。

(一)树立生态增益(eco-premium)观念

生态增益是指因成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提升股东价值。卓越成效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能够带给企业超额经济回报,这类企业通常风险较小且资本成本较低,有助于企业降低股东价值与盈利的波动性。生态增益观念的核心是将碳减排纳入企业战略,当然不能忽视碳资产特殊的风险与收益。企业主要做法是合规经营及对环境相关成本和风险的管理,深化做法是优化整个价值链的自然资源使用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构建面向产品全寿命周期供应链的低碳化协调机制。

(二)重新审视商业模式的低碳性

低碳经济要求社会实现由高碳排放工业文明向低碳消耗生态文明的根本性转型。从工业模式进入生态经济模式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企业应重视日常经营的气候变化结果,将碳排放纳入企业整体业务活动并设计出低碳商业模式。事实上,有关组织虽然制定了可靠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测量和报告标准,但主要是关注了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而忽视了其他间接排放。其他间接排放可能源自员工商业旅行、外部分销和物流、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及废弃或供应链环节等。其他间接排放的计量无疑会使企业重新考量其选择的商业模式的低碳性。

(三)构造企业碳资产管理系统

企业应该认同未来投资者会像关注每股盈利一样去分析单位营业收入碳排放量,提高碳排放水平是企业完整环境战略经营工具的核心。企业只要有碳排放就会形成潜在的碳资产或碳负债,因此要对碳减排空间资源或者碳排放增长潜力做战略规划,将企业利益相关者低碳诉求整合为企业共享价值观并系统地执行于企业业务结构、运营系统与生产技能。企业可考虑接受外包服务或设立碳资产管理机构并依托管理会计工具进行碳资产管理,比如构建碳排放交易、企业战略成本管理(SCM)与战略管理会计(SMA)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框架。

(四)设计企业碳排放信息财务会计制度

碳排放权交易要求将企业财务报表中碳排放单位的会计计量标准化以管理和报告气候变化对企业的影响,但不应局限于新能源的碳权替代价值的计量与披露。碳排放信息披露有助于实现商品(产品)内含碳税(imbedded carbon)显性化。低碳经济推动传统财务报告向财务资本、社会资本与生态资本一体化的整合报告演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碳排放配额会计处理、碳排放风险核算与报告、碳排放不确定性核算与报告、碳排放信息披露及管理等进行规范。

(五)建立企业碳生产率战略绩效评价体系

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碳排放平均值衡量着碳生产率,它既是国家排放账户分配基准也应成为企业战略绩效评价的核心指标。企业战略绩效评价体系应有助于企业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管理体系,能够实现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并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至少不低于所在地区“十二五”分项指标值,区域碳强度目标是企业战略要直接面对的。气候变化项目能带来价值增值,碳资产特定价值管理需要碳生产率战略绩效评价支持。当前建立碳生产率战略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是构建“碳足迹”价值链视角的产品成本核算理论与实务,理论上可先考虑将碳排放纳入企业环境成本核算范畴;制度上可考虑在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中纳入低碳概念以实现我国高效低碳制造。

四,低碳经济与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顶层设计

我国宏观经济显示了由先前的高碳保发展向低碳促转型的发展趋势,资本市场上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概念股相继得到资金青睐,以创业板上市企业为例,蒙草抗旱(300355)、大禹节水(300021)、铁汉生态(300197)及天立环保(300156)等个股纷纷逆市走高,这也意味着资本市场上资金对新产业政策导向相当敏感。然而这些个股逆市走高是否计量了生态的市场价值却无从得知,现阶段的信息披露都是围绕产品或服务的物质性而非生态性开展的,并且呈现出碎片式信息机构,因此有必要考虑基于生态文明而构建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

低碳经济体现着生态文明要求,碳已经成为一种战略资源,因此需要设计完整的碳信息披露机制,其核心内容是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碳足迹披露,涉及从原材料、中间品、制成品、销售商、消费者的一整套碳排放信息。然而,现阶段信息披露仍然建立于高碳经济情境,以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来看,其核心特征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构建创业板信披体系,这样的定位显然限定了企业核心竞争力、风险因素等非财务信息的外延而忽视了低碳治理。

企业碳减排工作方案范文5

关键词:节能减排;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一、湖北省实行碳排放权交易的历史背景

自1750年以来,人类逐步进入了工业社会,随着工业活动的开展,大量化石能源被使用,全球温室气体浓度显著上升,并由此引发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这其中CO2对全球升温的贡献所占比例最大,急需世界各国一起来控制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97年的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它提出的排放交易、联合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为解决以CO2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它把CO2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碳交易市场,为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上,签署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该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排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等焦点问题达成了共识。

除了国际组织为节能减排的发展做出积极的动作以外,国外区域性的国家组织或者各个国家也正在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政策措施,并建立了若干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所。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迄今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权市场。为建立起一个全球性的排放权交易体系,欧盟还允许EUETS系统内的成员使用CDM和JI项目的减排量指标来抵消其减排量。此外,欧盟排放体系还积极与其他排放交易制度,扩大交易范围,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减排成本。其较为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可以给我国建立相应机制带来启示和借鉴。

2012年1月国务院在《“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要求大幅度降低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同时,国家发展委会也通知,同意包括湖北在内的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能够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减低企业减排的成本,促使资源流向节能减排空间最大、机会成本最低的地区和企业,一方面可以分担发达地区的减排责任,另一方面可以发挥欠发达地区的减排优势,推动各种减排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还可以调动起地区和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企业进行相关的技术创新和投资,形成相应的低碳产业,使得节能减排成为各地经济乃至全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二、湖北省经济发展、能源利用现状

1.湖北省经济发展现状

2011年湖北GDP总量为19594.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8%,在全国的排名由2010年的第11位上升至第10位。从GDP增速看,受国际国内经济减速以及省内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的叠加影响,2011年湖北13.8%的增速较之于上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但仍比全国(9.2%)高出4.6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居全国各省市区第7位、中部六省第1位。由此表明湖北整体经济仍然处在相对高位且比较健康的平稳较快增长区间,且经济总量及人均GDP排名均处于国内中等水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具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

2.湖北省产业结构现状

2010年,全省完成生产总值15806.0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8%,连续7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147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7764.65亿元,增长21.1%;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5894.44亿元,增长10.1%。三次产业结构由2009年的13.8∶46.6∶39.6调整为13.4∶48.7∶37.9。由湖北省人均GDP以及产业结构,结合钱纳里产业阶段标准可以判断湖北省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

从湖北省的产业结构特征分析,湖北省结构现状具有以下弊端:

1.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总值偏向第二产业。根据产业结构演进的规律,可以看出,湖北省的产业构成正在逐渐优化,但第二产业比重过大,挤占了第一产业的份额,同时也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2.工业内部结构不合理,轻重工业比例失调。湖北省正处在由重工业发展以原材料工业为中心向以加工组装工业为中心发展演进阶段,表现为轻重工业比例不合理,工业内部比例失衡,以传统工业和重工业为主,加工组装制造业比重偏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调整。

3.湖北省能源结构现状

湖北省能源资源的特点是“缺煤、乏气、少油、多水”,能源一直保持供不应求的状态,对外依存度非常高,自给率较低。82%的煤炭,92%的石油以及76%的天然气需要从外省输入。一旦能源供应紧张,湖北能源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自2000年以后能源消费总量在逐年增长,但与此同时能源生产总量自2008年以后保持稳定,能源自给率逐步下降,并呈现加速下降的趋势。

三、湖北省实行碳排放权交易的必要性

现阶段,我国经济向低碳节能方向发展具有很多困难。首先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阶段,目前对能源的需求非常大,并且在不断增加,碳排放量也在增加。其次,在国际产业分工上,中国是国际制造中心,且是比较低端的制造业,国际分工也决定了中国的排放居高不下。再次,我国在发展过程中能源效率低下,很多地方是粗放式发展。

作为中部地区的湖北省具有典型的我国经济特征,同样面临巨大的资源环境约束,传统发展道路行不通,经济发展不可持续。因此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低碳经济道路,但发展低碳经济面临很多困难,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有效手段。

1.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顺应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抉择

被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低碳经济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谁率先在低碳经济领域布局,谁就能在未来经济发展中抢占“制高点”。因此是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相互竞争与合作的焦点。低碳经济是中国应该抓住的机遇。同时,我国碳资源丰富,碳市场前景可期。但由于我国目前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没有定价权,不得不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沦为全球低价的“卖炭翁”,要摆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剥削,极大限度发挥我国丰富的碳资源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迫在眉睫。

2.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湖北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有力手段。

限制碳排放的手段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碳税、碳排放权交易以及行政手段。碳税、碳排放权交易属于经济手段,与传统的行政手段相比,运用经济手段控制碳排放可以降低社会总成本,同时经济手段能使公司在决定如何满足碳排放目标上拥有较大的自,并实现成本最小化。湖北省地处中部,经济并不发达,如果采取征收碳税的方式,首先政府无法准确的确定碳税的税率和征收起点,要随时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其次政府无法预测各行业减排成本的大小,进而无法为经济发展及节能减排提供资金和政策帮助。最后,征收碳税无法确保达到既定的减排目标。而碳排放权交易使企业能够以较小的成本满足排放量约束,并且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在碳排放源头进行约束,降低了管理费用,节约执行成本。在世界范围来看,欧盟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多采取碳排放权交易。因此从可操作性、成本效益、减排目标等角度来看,碳排放权交易是目前较好的减排手段。

3.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

(1)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现阶段湖北经济发展的要求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湖北已建成门类齐全、种类众多的工业体系。2011年湖北GDP总量达到19594.19亿元,在国内位居第10位。增速排名居全国各省市区第7位,居中部六省第1位。由此表明湖北整体经济仍然处在相对高位且比较健康的平稳较快增长区间,经济总量及人均GDP排名均处于国内中等水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具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是湖北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2)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调整湖北省产业结构的要求

湖北省处于工业化中期,产业结构不合理,表现为第二产业占全省GDP的48.7%,轻重工业比例不合理,工业内部比例失衡,以传统工业和重工业为主。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而要真正实现低碳经济,最根本的还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湖北省要从重工业经济转向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模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期间如果没有外部推力,实现结构转型旷日持久。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高耗能、高排放的行业纳入碳市场,可以促进湖北省经济结构的转型。

(3)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调整湖北能源结构的要求

湖北省能源资源的特点是“缺煤、乏气、少油、多水”,能源一直保持供不应求的状态,对外依存度非常高,自给率较低。一旦能源供应紧张,湖北能源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湖北省必须在保持整体经济稳定的条件下,发展节能环保的低碳经济,抑制高耗能行业发展,鼓励发展新能源。

(4)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湖北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的要求

中国没有形成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节能减排仍然由中央政府主导,依靠行政命令和减排指标约束各地方政府和企业。因此必须建立一个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让企业在减排的过程中得到收益,引导企业自主、自愿、自动去减排,在碳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中,建立各方利益最大化的长效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目前最有效的市场化手段。

参考文献:

[1]刘奕均.低碳经济背景下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9(7):29-30.

[2]汤小明.发达国家碳金融发展现状[J].企业导报,2009(11):173-174.

[3]张艳林,孙永广,刘德顺.碳减排量定价理论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2(4).

企业碳减排工作方案范文6

节能减排是中国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年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回顾“十一五”,我国经济年均增长高于10%,而能源消费年均增长低于7%,能源消费增长低于经济增长速度,通过节能提高能效少消耗能源6.3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实现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9.1%,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的力度之大世界少有,成效居于各国前列。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家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约相协调,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地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最终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总结“十一五”节能减排不难看出,行政机制是最大的促进力量,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确保了行政力量作用的可持续性,巨大的资金投入是节能减排的直接推动力,市场机制在企业节能减排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从长远发展考虑开展节能减排。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上半年,全国能源消费增长8.8%,比去年三、四季度加快4.5和6.9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加快2.9个百分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仅下降0.8%,比去年全年少下降3.2个百分点,与年度降低3.5%的目标差距很大。上半年,六大高耗能行业依然保持旺盛增长势头,增加值增长达12.6%;一些地区能耗增长过快,能耗增速超过15%的地区有9个,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长比一季度明显加快的地区有16个;污染物减排形势也不容乐观,氮氧化物、氨氮等污染物排放出现上升势头,一些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如果这一趋势得不到扭转,不但年初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难以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也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节能减排既是国家和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也是全球化时代加快融入国际市场的入场券。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着力点。当前,一要完善措施。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抓紧实施节能目标分解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考核奖惩措施。二要实施好重点工程。着力抓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三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示范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加快实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生产等重点工程,鼓励类循环经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四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启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能源审计,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切实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推动电力、煤炭、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加快推进建筑、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五要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严格年度目标考核,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节能预警系统,确保国家各项节能减排政策落实。六要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倡导公众摒弃不合理的能源消费习惯,践行节约、节能、节电原则。七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抓好低碳省市试点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产业化,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和低碳产品认证标识试点,研究制定碳排放行业标准。总之,要加强统筹协调,下更大决心,花更大的气力,狠抓工作落实,决不能再走“十一五”末期突击拉闸限电的老路,力争通过最后3个月努力,按期完成本年度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