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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文1
一、扶持企业资金是市政府专项用于实施鼓励和扶持企业投资发展政策措施中应由市本级承担的资金。
二、扶持企业资金规模为5亿元,由市级财政在5年内通过每年预算安排支出和预算外资金划转等进行筹集。
三、扶持企业资金的使用范围:
1、对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17号)规定进行改制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网点改造、旅游设施项目资助,科技创新与质量措施项目补助,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补贴,国有改制企业负资产弥补。
2、对*年年底前已发生原鼓励外商与外地企业来杭投资及高新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经济行为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旅游设施项目资助,科技创新与质量措施项目补助,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补贴等扶持性措施所发生的支出。
3、对收入级次市级、税务信用A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总额超过市定规模的独立纳税企业,*年以后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市政府专项批准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产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土地出让金返补、经济适用房奖励、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助、科技创新与质量措施项目补助和相关规费减免等扶持性措施所发生的支出。
4、经市政府专项批准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支出,包括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研制开发国家级新产品、省级高新产品和经市政府专项批准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产品,以及实施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扶持所发生的支出。
四、扶持企业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由企业提出申请并随附相关资料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后,填制《*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按规定的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权限报批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五、扶持企业资金的财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财政扶持性资金作专项拨款处理,并在“专项应付款”科目中单独核算与反映,今后视企业的具体情况再行结算和处理。
1、依据本办法第三条第1、2、4款规定取得的财政扶持性资金,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外商投资企业计入“资本公积”;高新技术企业形成资产部分和负资产改制的市属国有企业抵补负资产后结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本公积金”;其他企业计入“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本公积金”。
2、依据本办法第三条第3款规定取得的财政扶持性资金,属形成固定资产价值部分的,转作“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本公积金”;属核销部分的,冲销“专项应付款”。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货币资金管理;问题;解决办法
货币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的启动和发展必须靠足够的货币资金来解决,企业如何正确安排和使用资金,保证企业经营效率和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目前企业的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永续经营。所以对一个企业来讲货币资金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也正由于货币资金的重要性,企业才应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我国企业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按照国家货币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 企业应该有规范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处理流程及业务经办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现在很多企业不重视制度建设,业务流程也不按规定的过程开展,更不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配备人员。经常有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负责出纳或财务主管的工作, 开展业务时也是按领导的吩咐进行,领导签字不管是否符合规定都办理,领导的意见凌驾于制度之上。
(二)货币资金的内部监管不严格
有一些公司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虽然有内部控制制度,但却没有相对应的内部稽核和监督评价制度,导致无章可依。 在公司内部中虽有奖惩制度,但普遍缺乏科学性、以偏概全、缺乏合理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导致了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对员工的约束力不大。 一些员工的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严肃执行制度,给舞弊者有机可乘。
(三)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组织结构的调整,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需求和多级法人资金分散的情况产生了矛盾,子公司多头开户、投资随意性大、资金失控,上级公司无法及时了解到企业账户上面资金变动情况,不能及时有效调度零散资金并形成一定的资金规模,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日益严重。导致企业资金使用率低下的原因还有企业库存占用高,大量的应收账款等原因。过高的库存和应收账款都会占用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容易导致企业资金链无法有效周转,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二、解决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方法
针对以上问题,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要以资金管理为核心,资金合理利用是以保值增值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企业资金管理的力度。
(一)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是行为的保障,必须建立和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稽核、监督评价机制的制度以及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使企业工作中做到有规可依,要注意不能使制度流于形式,公司日常工作一定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施行。
(二)提高会计人员、领导及有关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首先得加强会计人员学习有关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的财经法规,丰富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如有条件的话,每周让所有财务人员集体学习,认真总结自己的不足,经常同其他单位财务人员交流经验,来促进财务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再次,奖励那些考取较高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来带动学习的积极性。“无知者无畏”,所以要多让会计人员集体学习有关案例,通过学习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市场经济越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要求越高,朱 基曾经题写过“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这也是对广大会计工作者提出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所以应该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会计职业素养和执业质量。
(三)加强内部控制
现金收入内部控制的主要在于,首先签发收款凭证应与收款的职责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员分工负责办理;控制收据和发票的数量和编号,应定期核对未使用的空白收据发票防止短缺;建立收据发票的销号制度,将开出收据发票的存根与已入账的收据发票的记账联按编号,金额逐张核对注销,确保收入款项的入账;其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开具收据给交款人,以分清经办人员与收款人员的职责;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当天入账;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不应以白条抵库,保证实际库存现金数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相符;最后,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临时抽查。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文3
第二条 凡使用本市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除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定办理外,新征土地或利用原有土地(包括使用房屋),均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天津市土地管理局地政处(以下简称市土地局地政处)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管理和土地使用费的征收。
第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本市土地在批准立项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经批准的立项报告及用地文件到市土地局地政处申请用地,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年限,与批准的企业经营年限相同。使用期满或提前停止经营的,应向市土地局地政处办理交回用地手续。如需继续使用土地,应持合同延期批准机关的文件,到市土地局地政处办理继续使用手续。
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应服从城市规划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范围。对批准使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禁止转让、转借、转租、买卖或变相买卖,不得动用或者破坏地上、地下其他资源。
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用地起两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使用土地时,市土地局地政处可吊销土地使用证,收回土地使用权,已缴的土地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有土地,均须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 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合营期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缴纳的用地费用,不包括征地、拆迁以及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用。
第九条 土地使用费根据规定的土地等级和收费标准,按照土地位置、周围环境、公共设施和交通情况及土地用途确定。其标准按人民币/每年每平方米计算,商业、旅游业为3元至70元;办公住宅为1元至40元;工业、仓储为1元至30元;文教科研卫生为0.5元至15元。各等级幅度内的具体费额由市土地局地政处核定。土地使用费自批准用地之日起,五年内不调整。五年后,视情况的变化,由市土地局地政处调整,调整的间隔期不少于三年。
第十条 外商投资缴纳的土地使用费,自批准用地之日起,公历日历年度计算。每年六月底以前一次缴纳。第一日历年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收,不足半年的免缴。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由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如中方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由中方企业从其利润分成中缴纳;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租用房屋的土地,租赁房屋的双方应订立协议,由房屋出租者缴纳。
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建设期间的土地使用费,按规定标准的20%至30%缴纳,由市土地局地政处核定。建设期间的期限,以施工执照规定的期限为准。无施工执照的由市土地局地政处根据工程情况核定。
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因不可抗力,遇特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经济上严重损失,确定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市土地局地政处批准,可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
第十四条 产品出口或先进技术型的生产企业,除一类地区外,开发费一次性计收或者企业自行开发场地的地区,其土地使用费按每年每平米0.5元至3元计收。对经营期在五年以上的,自批准用地之日起两年内免缴,第三年按规定标准的50%缴纳。对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批准用地之日起,三年内免缴,第四、第五年按规定标准的40%缴纳。减免期满后的土地使用费标准,经产品出口或先进技术的生产型企业审批机关建议,由市土地局地政处给予适当优惠。产品出口的生产型企业的年度出口实绩,如果未能实现企业合同规定的外汇平衡有结余的目标,应当在下一年度内补缴上一年度已经减免的土地使用费。
第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土地使用费按本办法办理,实施前的土地使用费标准仍按原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为农村集体经济单位,并使用本单位土地的,按本办法办理。提取的土地使用费由中方单位在开户银行专项储存,有关缴纳使用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或中方合营者有下列情节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加征土地使用费,直至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转让、转借、转租、买卖、变相买卖土地或动用、破坏地上、地下其他资源者,加征一年土地使用费的八至十倍。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范围者,加征一年土地使用费的六至八倍。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逾期不办理用地手续或不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者,每逾期一天,加征一年土地使用费的3%至5%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客商投资举办的企业,按本办法办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土地局地政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天津市土地等级划分范围二、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标准
塘沽区地级划分
三级地区:解放路沿街
四级地区:营口道,上海道范围
五级地区:津塘公路与新港铁路之间一带
六级地区:除以上范围全部地区
大港区地级划分
五级地区:大港区中心区范围
六级地区:除五级地区以外的全部地区
五级地区:汉沽区中心区范围
六级地区:河西街、天津化工厂、汉沽车站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文4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财政、国库、商业银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一)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部分)和保险中介入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代征手续费提取比例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债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政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民政部体育总局关于坚决打击赌博活动、大力整顿彩票市场秩序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企业在偿债责任落实前不得破产问题的通知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总目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04年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宜收取危险化学品登记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财政部关于企业关闭破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利息收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配套保障试点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补贴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信息技术(IT)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税[2003]16号文件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财政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粮食直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地区2007年固定资产抵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设备设施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文5
一、加强财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中国一航的具体要求,先后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等40多项基本制度和具体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作为公司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同时关注国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依据《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基本制度和具体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进行不断修订完善。去年又制定下发了《经济合同财务管理办法》。使广大会计人员在财务工作中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正确履行核算滥督和控制职能。
二、加强资金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公司自组建以来。在由集权到分权的变革过程中。财务资金管理方面有过不少教训,如财权分割,资金分散,财务失控,资产流失。以及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随意转移收入、资金账外循环等。因此,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并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重新修改《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公司实行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根据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同时规定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货币资金,其他部门一律不能保留现金或设立银行账户。不能保存各种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将银行预留印鉴分开管理,即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财会室主任保管预留私人印鉴,以达到互相制约、监督的目的。
2、加强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各级领导按规定对收、付款凭证事前签字审核。财务收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对所有的资金支出按照公司的年度、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执行。并规定了资金审批权限,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款项进行“联签”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制度。会计工作稽核采取专职复核与相互复核相结合,领导审核与室主任复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库存现金实行每月3次定期稽核。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加强对基层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公司向有经营和会计核算业务的单位、部门直接委派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主管。被委派的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指标、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等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与检查考核;对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法规、制度、政策和内部经济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并汇总分析财务计划、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企业财务制度和可能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等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5、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将公司基建处(国家基本建设资金)、供应处(材料采购资金)、总务处(职工住房集资款)的各项专用资金统一上收到公司财务部集中管理,对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单独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清理了非法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将公司部分子公司、医院、中小学、幼儿园、培训中心等单位的资金结算全部集中在公司结算中心进行。严格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使用及审批程序。
6、抓好现金盘存点及管理工作。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1)出纳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签署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与当天的现金日记账逐笔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2)公司财务部和各基层单位的财务部门。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保证现金的安全。各单位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每月至少3次)进行现金盘点,公司财务部门组织人员每年2次深入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的财务检查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制度化。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落实,确保现金账面余额和实际库存相符。如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3)提取现金时,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即现金出纳员开具现金支票。银行出纳员加盖银行预留的财务专用章,最后由主管该项工作的财会室主任加盖银行预留个人印鉴,同时输入支付密码。以达到互相制约、监督的目的。
7、把好货币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用款时,必须提交书面付款凭证,并注明用款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财务人员严格审查货币资金支付是否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除小额个人因公预借款等事项外:金额较大的款项支付需同时附上有效的经济合同或与此相关的证明文件,方可办理资金的支付手续。
8、加强采购合同和比价采购管理。采购合同、对外加工合同等均按规定程序审批,5万元以上经济合同须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查、合同签署人须经董事长授权后方可签署合同。在物资采购方面。实行比价采购,财务部门在支付货款时须由采购人员提供有关审批单方可付款。此外,按照《集团公司重大财务经济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实施重大事项上报制度,以减少风险并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9、加大检查监管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一航的有关要求,公司加强清理“小金库”工作,组织财务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室、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对公司所属单位、子公司进行抽查,近几年联合检查组对公司内分厂所、事业部、后勤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及二次分配资金进行了全面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三、强化对外担保管理。降低或有负债风险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文6
(一)事前防范,建立的财务控制体系及明确的规章制度
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是较为先进科学的体制,其运作模式为“三个统一、一个体系”,即资金管理统计核算一、会统一、财务人员管理统一,和一套科学的财务评价体系。
而资金集中管理又是财务集中管理的重中之重,包括资金预算集中管理、融资集中管理、银行帐户集中管理和现金集中管理四个方面。资金预算集中管理是指根据企业年初审定的财务预算,核定年度资金额度,集中管理投资资金,引导资金流向企业战略重点业务上;融资集中管理是指企业将银行贷款权、贸易融资权、对外担保权统一管理起来,有效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杜绝由于担保而产生的或有负债;银行帐户集中管理是对所属单位的银行帐户实行审批制,强制核销与经营无关或功能重复的银行帐户,并通过安全有效的系统时时监控资金流向,控制业务违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现金集中管理的核心为收支两条线,即管理部门按照核定的资金预算及所属单位申报的资金用款额度,拨付资金;所属单位的所有收入资金均按规定的上划途径上划至集团公司的账户内。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大大减少了资金的沉淀,利用集中的闲置制资金可以大量归还外贷资金,内部调剂所属单位的资金余缺,从而大大降低了财务费用。而且将集团内的闲置资金统一运作,也能大大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
财务管理体制确立后,就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内控制度实施,包括《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公司产品销售结算管理办法》、《货币资金集中管理操作程序》、《银行帐户开立、变更、关闭的审批程序》、《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资金审批支付程序》、《网上银行业务使用规定》、《货币资金内控实施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公司资金授权审批管理办法》等等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
(二)事中控制,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在资金的使用环节进行有效的事中控制,可保障 资金的安全,预防被盗、诈骗和挪用;保障资金的完整,保证企业收到的资金全部人账,杜绝“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发生; 保障 货币资金的合法,按照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使用资金; 保障 资金的效益,合理调度使用资金,选择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案,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1、资金完整性控制 .即所有资金收支业务均按规定计入相关账户。其控制一般有以下几种:
(1)发票、收据控制。利用发票、收据编号的连续性,核对收到的货币资金,以确保收到的货币资金全部人账。加强对发票、收据的印、收、发、存的管理工作,建账核算,定期抽查核对存根联与人账的记账联,及时发现其中的错弊。
(2)银行对账单控制。通过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分析未达账项的原因,发现其是否存在错弊。
(3)物料平衡控制。按照主要原材料、产成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的量的平衡关系,检查资金收支的完整性。
(4)业务量控制。根据某项业务量的大小,复核其货币资金完整性。例如,旅馆可以按客房记录的业务量,汽车运输可以按台班记录的业务量,复核货币资金收入支出。
(5)往来账核对控制。定期与对方进行往来账余额的签认,确认清欠货币资金是否及时入账或货币资金还欠是否真实,及时发现挪用、贪污企业货币资金等违法行为。特别应注意对于已作坏账处理的应收账款,了解是否有收回款项不入账的情况。
2、货币资金安全性控制 .货币资金安全性控制的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应付票据。其控制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账实盘点控制。即对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清月结, 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 ,确保企业资产帐实相符。
(2)库存限额控制。核定企业每日库存现金余额,超过限额的货币资金及时送存银行。
(3)实物隔离控制。建立控制制度确保除实物保管之外的人员接触不到实物, 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专设登记簿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对于收到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建立专门台账,专人管理,以保证票据安全和及时兑现。
(4)岗位分离控制。将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牵制、相互监督。比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人员连续工作不应超过三年;空白支票、密码与印鉴的保管必须分离;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担任出纳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经办人只能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3、货币资金合法性控制。主要是针对货币资金收入与支付业务,按照严格的授权审批、支付制度,合规合法地办理各项支付业务,重点控制大额资金的支付;通过严密的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不合法的货币资金收、付行为;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从公众中取得不合法收、付的线索。
4、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 服从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合理、高效地持有和使用货币资金。
(1)、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收益。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是以储备资金、生产经营资金、成品资金、投资资金以及结算资金等多种形态存在。确定各种形态资金的合理比例和最优结构,可以减少资金在各环节的浪费,加速资金的周转,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制定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实施某些推迟资金支付、加速货币回笼、收回投资政策,解决货币支出的缺口;或者通过加快资金支付(可降低采购成本)、一定的赊销政策(可提高售价或扩大销量)、参与各种投资,提高收益,降低资金储量。
(2)、制定的信用政策,加速资金周转。企业根据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品种、规格及价格等方面的竞争能力,确定合理的信用标准。合理考虑促销与增加的应收帐款机会成本、坏帐成本和现金折扣成本的平衡,制定折扣期限,信用期限和现金折扣等信用条件,同时权衡增加收帐费用和减少应收帐款和坏帐损失,制定科学的收帐政策,减少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加速资金周转。
(3)、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减少资金浪费。企业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建立严格控制制度。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先进合理的消耗定额,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减少浪费,降低消耗,促进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同时加强对存货管理,合理控制存货的储备,减少存货的浪费,加强存货的流动性,减少资金的占压,提高资金的利用效果。
(三)事后监督,注重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