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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1
在国家“厂网分开”的政策实施以后,近年来各大发电公司打破地域限制,纷纷走出家门,跨地区建电厂,各发电集团规模急剧扩张,于是许多新电厂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其主要特点包括跨流域广,涉及的行业较多,前期(或基建期)项目多且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地区差异大,母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控制情况各异。
以上种种新情况,也给发电集团财务部门带来不少新问题。本文将主要探讨分公司制度下的经营,特别是财务管理模式。
一、分公司财务负责的主要工作
在分公司管理模式下,分公司统管所属各电厂的财务工作,分公司财务不插手各电厂具体财务业务,更不能沉溺于日常业务的处理之中不能自拔。具体业务由各电厂财务自己去办,分公司财务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负责组织各电厂预算编制、预算审批,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2)负责与电网协调,统一行动,及时回收电费;(3)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贷款合同的审批签订工作;(4)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资金调度管理工作;(5)负责全分公司统一财务制度的制定及监督执行工作;(6)负责组织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财务报告编制、审批工作;(7)负责全分公司财务基础工作检查及审计工作;(8)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财务分析工作;(9)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财务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二、分公司的资金管理模式
根据分公司发展历程,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可分三个阶段:
(一)分公司筹备阶段
此时不仅分公司本身还处于筹备阶段,其所属的项目公司还都处于电力建设前期阶段,主要表现在没有独立的资金来源,前期费主要由母公司代垫或者是就近的一个已投产的发电厂代垫;财务人员较少或不设财务,从代垫款的电厂借款后,支付各种前期费用,然后凭报销单据回有关电厂财务记账,冲销借款;没有工商执照,没有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由于处于筹备阶段,所以一般不能取得工商执照,因为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筹备处是不能核准登记的。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以及母公司工资,保险等管理的实际需要,分公司人员的各种工资,工资附加费由有关电厂代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简称“五险两金”)由有关电厂核算,按属地原则缴纳。
这样情况下,会产生种种弊端,其一是分公司资金调度受电厂限制,不能独立运作、自主调度资金,常常出现资金调度不及时情况。其二是资金管理与前期工作进展脱节,无法真正实现财务的核算监督职能。其三是分公司支出,由有关电厂代垫,这样处理的合理合法性受到质疑。其四是如果分公司及各项目部不能完全独立核算,由有关电厂代垫费用,代为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的“会计主体”假设。
(二)分公司所属项目核准,正式成立公司,即处于基建阶段
在此阶段,分公司已经至少有一个项目公司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取得工商登记,正式动工,就可以取得银行借款了。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除了用资本金以外,其余建设资金全部靠贷款解决。所属项目公司有了资金来源,就相当于分公司有了自己的资金来源,可自主调度资金。
(三)电力项目投产后,即进入生产阶段
在此阶段,分公司下属的项目公司投产发电,资金来源除了资本金及银行贷款以外,资金来源方面又增加了电费收入,分公司根据需要,负责与电网的协调工作,催收电费,设立电费专用账户,每月收回的电费先在电费户归集,然后再根据需要拨付各电厂(或项目公司),按照资金计划(或预算)及贷款合同,归还银行长短期借款。如果资金还有剩余,可通过和银行做工作,提前归还一部分长期借款、这样可以减少企业财务费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三、分公司的会计机构设置及核算方法
分公司体制下,分公司不是法人,只是一级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境内各发电公司。我们常说“企业管理以经营管理为核心,经营管理又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因此我们若想实现分公司的管理职能,必须在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电厂的经营管理工作。要实现分公司对各电厂经营工作的领导,就必须施行分公司对各电厂(项目筹备处)财务工作的统一领导。我们不妨建立一种“大财务”管理方式,即各电厂在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执行分公司统一的财务规定,统一调度资金,统一编制预算及依据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这种财务管理体制,主要的优势就是:
首先是各电厂的财务工作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对各发电厂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监控。在该体制下,各电厂的主要财务业务,都在分公司财务的实时监控之下,可以充分发挥分公司的管理效能,加强内部控制,极大的减少各电厂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其次是能够整合企业资源,更好的发挥整体实力。统一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费用,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最后是可争取合并计算增值税,合理降低分公司税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交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以企业为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一般不能合并交纳所得税,但特殊情况,国务院另有规定,就可以这样处理。分公司可以向所在省(市)税务局申请,请求其所属所有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如果部分电厂有亏损情况,按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这样盈亏相抵后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单个企业交纳的所得税合计,可以合理降低整个分公司的税负。特别是分公司所属企业,多元化经营涉及行业较多,个别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出现亏损时,分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比各企业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可以依法合理降低分公司整体税负。目前已有某国有大型化工企业取得此项优惠政策,其所属所有境内子公司合并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四、分公司的财务人员人事管理模式
(一)实施内部正常轮换制度
在分公司范围内,财务干部正常交流,对财务人员进行正常换岗,既能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又能减少舞弊的发生。
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铁道部,电力部,交通部,邮电部,煤炭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国石油天燃气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为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并已征求劳动部等部门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附件:(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2)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附件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利益,根据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分别按职工总额及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为保障企业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后基本生活而筹集的专项基金。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努力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在职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离退休人数、离退休费用等原始数据,以保证及时、足额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第六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体现政府职能的专项基金,在国家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建立以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即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七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年度终了后,根据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等进行。
第九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预算草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应逐级上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
第十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包括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指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用于养老保险的款项。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指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用于养老保险的款项。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是指用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的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下级上解收入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的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转移收入是指企业职工在不同统筹范围调动而划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财政补贴是指同级财政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
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滞纳金收入是指因企业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而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第十四条、企业和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拨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原则上实行全额缴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差额缴拨,并积极创造条件向全额缴拨过渡。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设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按月代为扣缴,划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并按照一定期限将收入过渡户资金全部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除缴付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外,只收不支。
具备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采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托收凭证由企业开户银行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直接划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办法。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企业和职工个人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政府核定的缴费比例及时、足额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擅自减免。
第四章、基金支付
第十九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开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扩大开支项目和提高标准。
第二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项目包括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各种补贴、医疗费、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救济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费、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等。
离休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生活费用。
退休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用。
退职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退职人员的生活费用。
各种补贴是指支付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种生活补贴、物价补贴。
医疗费是指支付给未参加医疗保险、已经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按照规定准予报销的医疗费用。
死亡丧葬补助费是指用于离休、退休、职退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用。
抚恤救济费是指支付给死亡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费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费是指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费用。
补助下级支出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上解上级支出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转移支出是指企业职工在不同统筹范围调动而划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设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帐户,用于接受财政部门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季或月提出用款计划,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将基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帐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设立的支出帐户除接受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付的资金外,原则上只支不收。
第二十二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予以解决:
(一)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解决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地区由上级部门负责调剂解决;调剂后仍不足以解决或者没有建立调剂金的地区,可提前变现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提前变现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提前变现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仍不能解决时,可经同级财政审核并报政府批准后调整企业缴费比例。
(四)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仍不能解决时,同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免税费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基金结余
第二十四条、基金结余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包括当期结余和前期结余。
第二十五条、基金结余除留足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大部分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购买特种定向债券后的结余额,可根据国家年度国债发行计划,认购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在境内外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六章、资产与负债
第二十六条、资产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存款、国家债券、暂付款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形成的各类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按国有资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认真做好现金的保管、押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储手续,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帐款相符。
第二十九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应视同货币资金妥善保管,确保帐实相符。
第三十条、暂付款应定期清理,及时收回。
第三十一条、负债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暂收款。暂收款应定期清理,及时偿付。
过期无法偿还的各种暂收款,经同级财政部门核批后,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他收入。
第七章、基金决算
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表、资产负债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三十四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年度终了后,按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五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
各级财政部门应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的本级决算和下一级决算。
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年度财务报告审核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将本级决算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报送的决算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汇总报国务院。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七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等进行检查,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银行、工会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向养老保险监督组织报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及服务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核对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并向政府和基金监督组织报告。
第三十九条、企业无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缴所欠款额外,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2‰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截留、减免、挤占、挪用、贪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二)擅自增提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四)未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收入、滞纳金收入等存入基金专户。
(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有第四十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纠正,并作帐务处理。
(一)追回基金。
(二)退还多提的基金。
(三)足额补发基本养老保险金。
(四)存入基金专户。
第四十二条、对有第四十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上缴国库。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应当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开设帐、单独核算。
第四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实行养老保险系统统筹中央行业经办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同时停止施行。
附件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根据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企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为失业职工提供生活救济及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而筹集的专项基金。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努力做好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完全与完整。
第五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在职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等原始数据,以保证及时、足额收缴失业保险费。
第六条、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是体现政府职能的专项基金,在国家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建立以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即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七条、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年度终了后,根据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等进行。
第九条、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预算草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应逐级上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包括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
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指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用于失业保险的款项。
失业保险基金利息收入是指用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的上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下级上解收入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的下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财政补贴是指同级财政给予失业保险基金的补贴。
转移收入是指企业职工在不同统筹范围调动而划入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滞纳金收入是指因企业拖欠失业保险费而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6%向企业收缴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不足或者结余较多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但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最多不得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
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及同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四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设立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根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按月代为扣缴,划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并按照一定期限将收入过渡户资金全部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除缴付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外,只收不支。
具备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采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托收凭证由企业开户银行将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直接划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办法。
第十五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企业收缴失业保险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政府核定的缴费比例及时、足额收缴失业保险费,不得擅自减免。
第四章、基金支付
第十七条、失业保险基金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开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扩大开支项目和提高标准。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基金的开支项目包括失业救济金、医疗费、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救济费、转业训练费支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费、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
失业救济金是指按国家规定支付给失业职工的生活费用。
医疗费是指支付给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职工在失业期间所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报销的医疗费用。
死亡丧葬补助费是指用于失业职工失业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用。
抚恤救济费是指支付给在失业期间死亡的失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用。
转业训练费支出是指为提高失业职工职业技术素质和再就业能力所发生的未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费指用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费用。
补助下级支出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下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上解上级支出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上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转移支出是指企业职工在不同统筹范围调动而划出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按国家规定,并经财政部门核准为解决失业职工生活救济和帮助其再就业确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转业训练费包括转业训练费支出和购置固定资产支出。转业训练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具体使用项目和用款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使用。
第二十条、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设立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帐户,用于接受财政部门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发生支付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季或月提出用款计划,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将基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支出帐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设立的支出帐户除接受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的资金外,原则上只支不收。
第二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予以解决:
(一)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解决时,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的地区由上级部门负责调剂解决;调剂后仍不足以解决或者没有建立调剂金的地区,可提前变现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提前变现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提前变现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仍不能解决时,同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二条、失业保险基金征免税费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生产自救周转金
第二十三条、生产自救周转金是指在保证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前提下,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出用于帮助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而周转使用的资金。
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财务管理创新工业企业
一、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概述
(一)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的内涵
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是指工业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每一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科学管理的过程。具体来说,工业企业的财务活动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每一环节都会发生,从原材料的购买,到产品的生产,再到产品的销售等。正因为如此,财务管理对工业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而随着工业企业自身的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也不断增加,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传统的财务管理很难满足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因此,工业企业有必要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和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
(二)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的特征
涉及范围广泛。由于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涉及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每一环节,比如:生产、采购、销售、内部管理等。除此之外,还涉及企业同外界各类关系的维持上。综合性较强。根据我国工业企业目前的发展情况,工业企业自身的结构非常复杂,通常会包括多个子系统,而这些子系统对于各自的发展、建设等都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导致不同的财务活动的发生。导致不同的财务活动的发生。而工业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对每一项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因此其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二、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许多工业企业都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然而从实际的执行效果来看,结果差强人意。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管理体制不科学
作为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管理对财务管理整体产生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制度的缺失。由于资金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部分工业企业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特别是在资金预算方面,由于缺少相关制度,导致预算缺乏依据,影响其发挥真正的作用。而一些工业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度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导致其成为了摆设,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资金管控不足。由于工业企业对资金的使用缺乏严格管理和控制,导致企业财务风险不断增大。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不科学。由于许多工业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导致企业资金管理水平低下,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二)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低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普及,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财务管理的工业企业不断增加。然而,由于工业企业在经营规模、经济实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各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总的来说,大部分工业企业财务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信息化财务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信息化财务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信息化财务建设速度缓慢。缺乏专业的技术支持,无法选择适合企业的财务管理软件,导致信息化财务管理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财务管理软件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使得许多工业企业惧怕其所带来的风险,因而排斥使用软件。
三、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创新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工业企业必须创新财务管理方法,建设符合自身需求的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具体来说,工业财务的财务管理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形资产管理创新
传统的财务管理观念认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有形资产,即企业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生产目标和发展目标的制定、实施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工业企业都将有形资产作为财务管理的关键内容,而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在知识经济的今天,知识资产作为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企业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因此,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创新,首先需要不断提高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力度,具体的做法包括:创新无形资产管理体制,加大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加以保护。提高对现有无形资产的认识程度和运用程度,以实现无形资产的最大化应用,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提高对无形资产投资的重视程度,不断扩大无形资产的投资范围,使其使用价值不断增加。
(二)财务人员培训创新
财务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于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产生用药影响,因此,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必须包含对财务人员进行创新性的培训,不仅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更要提高其综合能力。具体来说,财务人员培训创新包括以下几方面:专业能力培训。财务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财会基础,还需具备法律、金融、数学、网络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并对金融政策有着深刻的认识,能够为企业制定正确的理财策略创造条件。学习能力培训。财务人员自身要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能够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为企业进行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孙巧燕.谈现代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的新途径[J].工业技术经济,2012
[2]王慧娟.浅谈工业企业财务管理[J].时代金融,2012
[3]杨文黎.我国工业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兰州大学,2011.
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4
一、电力企业基建会计核算的特点
电力企业基建会计主要有以下特点:
1.核算的内容不同
工业企业的资金运动具有反复循环的特点,而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是一次性直线式,因而其会计工作随着基本建设工程的兴建开始,随着基本建设工程的建成或交付使用而结束。
2.成本考核方法不同
一般工业企业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时期产品考核成本的升降情况,而由于基本建设产品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不同工程的成本缺乏可比性,因此只能通过比较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来考核分析建设单位成本的升降情况。
二、电力企业基建会计存在的问题
1.电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及执行力不强
现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不能适应基本建设发展要求,实践中可操作性差。有些制度明显落后于基本建设发展要求,并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所制定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不全面,未涉及到基建工程的全过程,导致实际操作时,没用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个别电力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基建财务制度,但各部门之间未有效沟通,未同时按照制度有效执行。
2.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不准确
电力企业建设项目成本明细会计科目设置,存在未按照项目概算核算口径进行设置,致使单项工程成本不准确;个别电力企业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会计人员对会计账务处理判断不准确,未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性质,记入正解的会计科目,如:存在将工程物资直接记入在建工程项目,未通过工程物资核算,不能对工程物资进行有效的控制。
3.项目编码管理不严谨
首先,个别电力企业存在未严格执行项目编码管理,致使各个工程项目归集不准确,如:对于难以把握的工程项目放入不易分摊项目,不是按正确的项目概算进入各个工程项目,为以后竣工决算提供设备明细增加很多困难。其次,相关部门统计的工程项目金额未定期与财务部进行核对,导致相关业务部门统计的各工程项目数据与财务部计入的工程项目明细账数据有误差。
4.基建会计核算手续不齐全
个别电力企业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不齐全。如:个别供应商开具的收款收据未盖财务专用章,由收费专用章代替;存在工程物资入库前未进行验收,无验收手续,或入库环节出现验收日期比入库日期滞后的情况;存在未严格按照付款审批流程付款,会计凭证后所附原始附件不齐全,如:未附合同原件或合同相关条款复印件以及付款审批单上签字不全。
5.基建期资金筹措及管理不合理
电力企业基建期需要大量筹集资金,选择何种融资渠道、融资规模、投放的时机和金额,将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及股东的投资回收率。个别电力基建企业存在筹集资金不合理,导致筹资费用相应增加。
6.会计人员业务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电力企业基建会计有它的特殊性,基建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繁琐,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会计核算量大。对基建会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非常高,由于电力基建会计人员部分会计人员,以前都是从事电力企业生产的会计人员,没有基建会计核算工作的经验,基建会计人员业务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完善电力企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力
建议电力企业应该为基建项目建立专门的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概算编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表制度、竣工决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要体现在项目前期直至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办理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结束,要以概算编制为依据,包括概算审核、资金筹集、工程成本控制、竣工结算等重要环节。每年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以确保制度与电力基建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此外,制度的有效执行是关键,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充分沟通,提高执行力,贯彻落实好相关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2.规范设置会计科目
建议电力企业规范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按照现有的工程概算明细项目,调整完善在建工程成本明细科目,尽量确保在建工程明细科目与概算明细项目相对应,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打好基础;设立完善的在建工程明细账和辅助账,以确保财务部对项目投资的实时监控;严格按照基建会计核算的制度,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不能为了一时省事,减少会计科目使用的中间环节。
3.项目编码归集正确
建议电力企业各相关部门责任人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按项目编码归集各个工程项目,由相关部门责任人确认,定期与财务部进行核对,以确保业务部门归集的各工程项目数据与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如: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工程物资出库时,出库单上须填列项目编码,并由计划部负责人及物资部负责人进行审批,定期与财务部工程物资会计进行核对,以确保各工程项目归集正确。
4.规范基建会计核算手续
建议电力企业对收款单位提供的收款收据严格审核,应当为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章的正式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工程物资入库前需先由物资仓库保管人员、物资使用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等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物资入库手续,不能出现先入库,再验收的现象,或先出库,再入库的现象;严格按照基建工程付款审批流程付款,完善付款手续。
5.加强基建期资金筹措及管理
建议电力企业应根据可融资金额、融资成本及可投放资金的时间,比较各种融资渠道,融资合同,在保证工程施工需要的同时,结合资金来源情况,按年度投资计划所需的现金,分阶段逐步投放,把利息支出降至最低,尽量减少建设资金的占用规模,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支出,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6.电力企业基建会计人员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综合素质
建议电力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合格的基建会计人员,基建会计人员应多学科,多领域的学习专业知识,如经济学、工程造价学、税法、会计学等,以及学习《基建会计核算办法》及《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减少会计人员的流动,使会计能够很好地完成费用摊销、工程成本结转、竣工财务结算等复杂业务,从而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基建会计人员的培训,对基建会计人员定期举行培训,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严格要求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才能适应电力企业发展,保证基建项目财务管理水平的质量及效率。
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模式; 研究
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企业,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目前仍按2003年国家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划分。浙江是全国著名的中小企业大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形成了以“轻、小、集、加、贸为主要特征的经济结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是浙江中小企业的主力军,中小企业在浙江省经济发展、劳动就业、财政收入、出口创汇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浙江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数据,2010年浙江各类中小企业总数达270余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7%;创造的工业总产值达4.23万余亿元,占全省工业总量的84.1%;工业税收占全省工业企业总量的73.3%,外贸出口占全省企业总量的82.5%,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占全省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90.9%。浙江中小企业在满足内需、各级财政的增收、三次产业的转化和安置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社会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危机的暴发,企业财务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并严重地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是当前急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内容及特点
企业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和形成、投放和分配、运用和周转、收益和成本,以及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计划安排、预算控制、分析考核等进行全面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财务管理模式是指管理者在一定财务管理思想的指导下,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对象和财务管理方法进行整合,以推动财务管理活动有效、合理、规范运行的一种管理状态,是财务活动中所采用的财务管理组织结构、财务管理职权、财务管理行为、财务管理手段等的综合体现,其实质是对企业资本进行有效运营,以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中小企业是在乡镇集体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等新兴非国有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财务管理模式的设计应考虑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业务类型等因素,要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现代企业的特点,财务管理模式由财务管理理念模式、财务管理目标模式、财务关系模式、财务权责模式和财务运行模式等构成。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涉及的范围狭窄,财务决策控制权高度集中,这种组织管理模式决定着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有着自己的特点。
(一)财务管理理念经济化
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少、人员少,一般处于开创或成长阶段,财务管理理念大多简单化。如对财务活动的预测、财务计划的编制,一般采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额法等简单易行的方法;对财务活动的决策根据管理人员的经验进行判断决策;在财务管理的理念上注重成本的节省。
(二)财务关系简单化
多数中小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个人积蓄、家庭集资等内源型融资方式取得,极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信贷和其他财政支持,企业很少有大的债权人;企业除了与国家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外,主要是通过市场交易产生的交易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等,财务关系的处理相对简单。
(三)财务权责集中化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权往往集中在少数高层管理者手中,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项目投资、资金划拨、融资筹资及日常的财务收支等财务管理活动都是由企业主要领导亲自审批,财务决策控制权高度集中。
(四)财务管理制度非正式化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内部组织机构简单,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的统一,多属负完全责任的个人经营,初始资本及可利用的资本少,财务管理与控制比较容易;财务激励多以物质激励为主。在财务管理制度上主要表现为:财务决策控制权高度集中,管理职责不清,财务管理活动的非正式化倾向比较显著。
二、当前浙江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准确了解浙江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组对杭州、萧山、永康、义乌等地部分中小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315份,回收问卷186份,问卷回收率近60%。对回收的问卷进行统计,发现浙江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贷款结构性矛盾突出
在回收的186家问卷企业中的32家企业占17.2%,认为取得银行贷款出现困难和非常困难。贷款企业在承担利息支出的同时,还需按贷款额的一定比例支付“额度设立费”、“顾问承诺费”等名义的费用,或被要求“贷款返存”,融资成本高。调查统计发现,企业短期贷款约占贷款额的86%左右,中长期技改贷款只占8%左右,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足,造成企业转型升级困难。由于融资难等瓶颈的制约,中小企业面临着“成长的烦恼”和“发展的困惑”。主要原因有:第一,贸易负债多,固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较低,融资成本高,风险大,造成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第二,没有专设中小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中小企业倾斜,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第三,大多数中小企业是非国有企业,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其贷款不够热心。第四,中介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
(二)投资能力较弱,且缺乏科学性
在回收的186家问卷企业中有73家企业占39.2%,认为企业投资能力较弱。一是中小企业投资所需资金短缺。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二是追求短期目标。由于自身规模小,贷款投资所占的比例比大企业高,所以他们总想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扩展自身规模。三是投资预测分析能力弱,投资决策由主要投资人作出,投资盲目性大,投资方向难以准确把握。
(三)财务控制能力薄弱
在186家问卷企业中只有21家企业占11.3%,认为对财务预算的编制、落实、控制和考核等管理工作做得比较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岗位设置不合理,财务管理人员水平低,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审批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财务控制能力比较弱。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些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加生产周转;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监管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很多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四是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不少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
(四)财务管理模式僵化,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
在186家问卷企业中有140家企业占75.3%,没有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财务管理。一方面,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管理混乱,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低,管理思想落后。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三、构建新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从浙江企业特点出发,为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融资能力、规避财务风险、提高企业效益,迫切需要构建新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一)建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浙江中小企业组织形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多种形式,企业的成长类型各异,企业规模较小,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就是企业的经营者,基本上都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发展的唯一目标,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不重视,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相对松散和混乱;受企业内部职员的裙带关系和感情因素干扰比较多,企业财务行为的随意性比较大,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的能力比较弱。因此,中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流转,明确财务关系,规范企业日常营运资金的活动、营运资金的持有、营运资金的融资、营运资金的管理等行为,避免中小企业内部职员的亲缘、血缘等人际关系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产生阻碍。
(二)加强中小企业财务控制与监督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在于财务管理权的配置。由于企业自身的特点,多数组织形态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权集中在少数高层管理者的手中,企业项目投资、资金营运、管理与流转等都是由企业高层管理者亲自审批,没有形成相应的监督机制。这种管理职责不分的控制程序,极大地制约了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因此,中小企业应根据各自的组织形态和成长阶段,合理设置企业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层次,建立与企业管理机构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各管理层次的财务管理权限和相应的责任,建立和健全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财务营运资金的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提高管理的效率。
(三)建立中小企业财务预测和分析机制
浙江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会计账务混乱、账实不符、管理失控等财务混乱现象,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人员素质低、业务能力差,导致会计信息不准确、不及时。受岗位设置、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水平和财务信息资料质量的限制,中小企业对经营决策、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绩效评价等很少进行预测,对企业偿债能力、运营能力、获利能力、发展能力缺乏科学的分析,影响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因此,建立由政府指导,社会相关服务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财务预测和分析机制,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的过程和信息进行预测和分析,开展投资项目预测、销售预测、财务预测、偿还债务能力预测、应收账款预测等,对企业的财务运行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对会计报表进行比较,对企业财务运行绩效进行评价,从而加强企业经营风险控制,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能力。
(四)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资金是浙江中小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设立、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企业创立、扩大经营规模、偿还债务等都需要进行资金的筹集。与大企业相比,浙江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的问题。加强资金筹集管理,合理选择筹资方式,对企业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具有重大作用。政府应侧重为中小企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共服务,为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支持成长型企业的培育,加强企业技术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提高企业的融资服务功能。金融机构应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加强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企业应拓展筹资方式,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留存收益、优化贷款结构、商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参考文献】
[1] 贺志东.中小企业财务管理[M].广东经济出版社,2010(7).
[2] 吴少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
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6
1、财经整顿贯彻一个实字
按照国家局《五条纪律》要求,针对年年财经秩序专项整顿自查出来的薄弱环节,如扎账时间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法、资产管理不科学、财务收支不合规、核算不实、手续不全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和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会计基础,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明年的重点要放在区局和基层网点,要规范会计核算、原始记录、财产清查的操作、传递、交接手续,落实资金、商品、资产的管理责任,强化内部控制,使管钱管账管物严格分工,相互核对,相互监督,防止经营活动中的失误差错,保障各财务环节安全运转,全面推动财务管理规范运作,通过专项整顿建立起规范、守法、诚信的财经秩序,确保在明年二至五月的省局复查和五月以后的国家局重点检查中全面过关。
2、财务集中实现一个流字
全省集中财务、资金中心、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信
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已由省局项目组完成,明年一季度将正式运行。该系统将统一会计科目与科目级次,统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统一存货分类与单据格式,实现省局对分、县公司会计业务的跨单位审核、联查,直接进行预算表单的审批,为适应省局新管理方法的要求,我们将对目前的核算流程进行重组,资金每日上划,费用按预算按月核拔,与省局、网点上下联网,会计报账一天一报,财务、资金数据及时上传,让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实现数据共亨,建立集中财务、分级控制、全面预算、责任会计的财务管理体系。
3、资金管理突出一个零字
一是零资金运营,零运营资金并非真的零资金,而是用尽可能少的流动资金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明年由于省局要搞全省资金中心,企业资金帐户开在省行,货款按合同合同执行划帐,留在企业周转的钱将非常少,我们将尽量利用各种应付款、应交款、预收款、未交税金、未交利润等负债资金进行负债经营,实现零资金成本。
二是零库存管理,对各单位实行库存定额,超定额的单位将按超出比例扣减其经营得分,反之则增加得分,让库存定额与工资挂钩,促进各单位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4、费用开支坚持一个降字
坚持费用管理算、控、降三字诀,算是全面预算,将费用按预算分解到各单位、各科室,按销量制定单箱卷烟的费用定额标准,销多少烟给多少费用。控是严格预算管理,超过预算的一律从个人月奖中扣回,实行定额包干、责任到人、超支自付、节约奖励的管理办法。
降是按上年实际费用,每年下浮一定比例确定费用总额,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逐项剖析费用成因,将费用与同期、与定额、与先进单位对比,通过分工明确,层层把关,促使各单位挖潜节支、堵塞漏洞。
【财务经理下半年工作计划二】
一、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公司核算要求和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财务软件的初始化工作。
2、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七年度的年终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会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3、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总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配合公司领导完成各责任中心经济责任指标的预算及制订工作,并做好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拟稿工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
5、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制度,分清资金渠道,认真审核每笔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进行记账。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编制有关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税务等部门;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出纳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准确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6、配合销售部了解货款回收情况,做好货款回收工作。
7、积极筹措资金,从多方面保证公司资金运营的流畅。
8、努力加大新业务开拓力度,实现跨越式发展。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将重点集中在新业务领域,务必在认识、机制、措施和组织推动等方面下真功夫,花大力气,力争使在较短时间内投资、发展新业务,走在同业前面,占领市场。
9、完成公司董事会及CEO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基础防范、做好安全工作
1、货币资金安全。定期检查现金提取、送存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检查现金是否超库存存放;对有关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若有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上反映;及时加以整改。
2、票证管理安全。做好现金、收据、发票、各种有价票证的管理工作以及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漏不遗不缺。
3、负责防火安全。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并保证每日下班时切断主电源;对办公室吸烟进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上无乱扔烟头。
4、负责防盗安全。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汇报。
三、加强考核考评、提高工作质量
1、严格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严格进行考勤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保证每日工作的正常进行。
3、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根据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工作的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规定每个员工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在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怎么办等细则。这样,每个岗位的每个责任者对各自承担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过实施这些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整体水平。
4、建立和健全自我约束的企业机制,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严格审核费用开支,控制预算,加强资金日常调度与控制,落实内部各层次、各部门的资金管理责任制。尽量避免无计划、无定额使用资金。
四、加强素质养成、推进队伍建设
随着后勤集团的不断壮大,面对日趋复杂的市场和日益加大的竞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日显重要。
1、认真学习会计法、企业财务管理制度。